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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邦科技:关于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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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邦科技:关于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简单 发表于 2021-8-31 00:00:00 浏览:  533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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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57 证券简称:正邦科技 公告编号:2021—199债券代码:112612 债券简称:17 正邦 01债券代码:128114 债券简称:正邦转债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根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司将于 2021 年 9 月 15 日召开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1 年 9 月 15 日(星期三)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9 月 15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9月 15 日上午 09:15 至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 司 将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表决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 年 9 月 8 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截止 2021 年 9 月 8 日下午 15:00 交易结束,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
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西省南昌市高新技术开发区艾溪湖一路 569 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以下议案:
1、审议《关于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2、审议《关于为下属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
3、审议《关于开展供应链资产证券化业务的议案》;
4、审议《关于新设子公司及对下属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5、审议《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2019 年及 2021 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 年修订)》的要求,第 5 项议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正邦集团有限公司及江西永联农业控股有限公司回避表决,第 2、5 项议案尚需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董事会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文件已刊登于 2021 年 8 月 31 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备注提案编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码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
2.00 关于为下属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 √
3.00 关于开展供应链资产证券化业务的议案 √
4.00 关于新设子公司及对下属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2019 年及 2021 年限制性股票的议
5.00 √案
四、现场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定代表人出席,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和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亲自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
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有股东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和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上述授权委托书最晚应当在 2021 年 9 月 9 日 17:00 前交至本公司证券部办公室。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和授权委托书同时交到本公司证券部办公室。
本公司提请各股东注意: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个人股东、股东代理人现场参会时未能完整提供上述文件供本公司核验的,本公司有权拒绝承认其参会或表决资格。
2、登记时间:2021 年 9 月 9 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3:30-17:00)3、登记地点:江西省南昌市高新技术开发区艾溪湖一路 569 号公司证券部4、邮政编码:3300965、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祝建霞;
(2)电 话:0791-86397153;
(3)传 真:0791-88338132;
(4)邮箱:zqb@zhengbang.com
6、会议费用: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具体操作流程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相关公告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三十一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157;投票简称:正邦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9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9月15日(股东大会当天)上午0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本人(本单位)作为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出席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投票。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 该列打勾的提案名称
编码 栏目可以投票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100 √所有提案非累积投票提案关于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
1.00 √保值业务的议案关于为下属子公司增加担保
2.00 √额度的议案关于开展供应链资产证券化业
3.00 √务的议案关于新设子公司及对下属子
4.00 √公司增资的议案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2019 年及
5.00 √
2021 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说明:1、对总议案及非累计投票提案,请在对议案投票选择时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股委托日期: 年 月 日注: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委托须本人签字。
2、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会议结束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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