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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明信息: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2021年第四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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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明信息: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2021年第四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小燕 发表于 2021-9-7 00:00:00 浏览:  364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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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的有关规定,作为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报告期内下列事项进行了认真的调查和核查,现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1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对公司2021年度高管绩效指标和半年度绩效结果的独立意见
为激励高管忠于职守、勤勉尽责,能更好地体现权、责、利的一致性,并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状况,我们认为公司拟定的公司2021年度高管绩效指标和半年度绩效结果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阶段性工作成效,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关于续聘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事项
1、陶晖先生、袁泉先生、张海兰女士的任职提名、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经审阅陶晖先生、袁泉先生、张海兰女士的相关资料,未发现其有《公司法》中规定的不能聘任情况,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之现象,也不存在其他不适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陶晖先生、袁泉先生、张海兰女士均具备担任各自职务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决策、监督、协调能力,符合履行相关职责的要求,任职情况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的规定,同意续聘陶晖先生、袁泉先生、张海兰女士担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职务。
上述意见,特此报告。
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刘衍珩、于福、赵岩二〇二一年九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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