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劲拓股份: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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劲拓股份: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万家灯火 发表于 2021-9-7 00:00:00 浏览:  474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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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400 证券简称:劲拓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8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补选徐尧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徐尧先生简历:男,1987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厦门大学财务学系,博士研究生学历,管理学博士学位。徐尧先生曾任深圳证券交易所综合研究所博士后研究员、深圳前海雪松金融服务有限公司投行部副总监;现任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战略研究总监,兼任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独立董事;2021年5月至7月,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徐尧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和第3.2.5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独立董事意见经核查,我们认为:
1、公司本次补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和审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徐尧先生作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或惩戒,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非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能力。
据此,我们一致同意提名徐尧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其他说明
2021年7月13日,徐尧先生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并承诺接受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提名,详见公司2021年7月1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独立董事辞职并接受非独立董事提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1)。
根据公司治理需要,鉴于徐尧先生具有履行董事职责所需的专业能力和工作经验,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徐尧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徐尧先生自2021年7月13日离任公司独立董事后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上述董事候选人尚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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