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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克科技: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保荐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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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克科技: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保荐书

从新开始 发表于 2021-9-9 00:00:00 浏览:  700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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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保荐书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保荐书
深圳证券交易所: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1363号”文核准,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或“雅克科技”)非公开发行 13074175 股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 1189749925.0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 13078371.86 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176671553.14 元(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作为雅克科技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华泰联合证券”)认为雅克科技申请其股票上市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特推荐其股票在贵所上市交易。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发行人概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Jiangsu Yoke Technology Co. Ltd.住所:江苏省无锡市宜兴市经济开发区荆溪北路 88 号注册资本:462853503 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沈琦成立日期:1997 年 10 月 29 日经营范围:宜兴市经济开发区荆溪北路 16 号经营项目:化工新材料的研究、开发;硫酸亚锡、硅油、聚醚、TCPP 阻燃剂、TDCP 阻燃剂、TCEP 阻燃剂、双磷酸酯、复合阻燃剂、氯化亚锡、四氯化锡、复合发泡剂、发泡助剂 BK、匀泡剂、二乙烯三胺、三乙烯二胺、胺催化剂、抗氧剂、纸桶、包装箱的制造、加上市保荐书工;化工产品及原料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
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危险化学品生产(辛酸亚锡、盐酸);
危险化学品经营(按许可证所列范围和方式经营)。宜兴市经济开发区荆溪北路 88号经营项目:聚氨酯泡沫塑料、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深冷复合节能保温材料的制造、加工、销售。
(二)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单位:万元项目\年度 2021.6.30 2020.12.31 2018.12.31 2018.12.31
流动资产 209546.71 203395.62 190251.06 185477.59
非流动资产 396147.75 388969.75 316798.61 290261.38
资产合计 605694.46 592365.38 507049.68 475738.97
负债合计 118100.52 106615.86 52371.20 50215.13
所有者权益合计 487593.94 485749.52 454678.48 425523.85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单位:万元项目\年度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营业收入 180330.71 227303.20 183238.52 154739.87
营业利润 30860.22 50014.20 38099.44 16306.49
利润总额 31021.91 49552.62 37991.11 16637.23
净利润 24560.19 41347.92 31243.69 14152.31归属于公司普通股
24208.94 41318.27 29264.31 13289.71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归属于公司普通 20413.79 31227.40 22894.42 12012.64股股东的净利润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单位:万元
项目\年度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16893.61 19676.11 33201.12 24916.16金流量净额上市保荐书
项目\年度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投资活动产生的现
-21091.13 -50764.14 -11577.69 19990.31金流量净额筹资活动产生的现
1250.09 91.11 -9856.04 11220.75金流量净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2256.07 -31982.86 10773.88 57921.96净增加额
4、主要财务指标2021.6.30/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项目\年度
2021年1-6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流动比率(倍) 2.05 2.24 4.07 4.06
速动比率(倍) 1.39 1.64 3.40 3.35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15.70% 13.17% 8.53% 9.37%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
10.39 10.18 9.54 9.02资产(元/股)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5.59 4.59 5.02 5.32
存货周转率(次) 4.22 3.36 3.58 4.40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0.36 0.43 0.72 0.54
量净额(元/股)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52 0.89 0.63 0.3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5.05% 9.07% 6.81% 4.07%
注:2021 年 1-6 月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已经年化处理。
二、申请上市股票的发行情况
发行人本次发行前总股本为462853503股,本次发行13074175股人民币普
通股(A股),发行后总股本为475927678股。本次发行股份均为有持有期限制的流通股。
1、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2、每股面值:1.00元3、发行数量:13074175股4、发行方式:本次发行全部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
5、发行价格上市保荐书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2021年7月30日),发行底价为70.69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
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市场化询价情况遵循价格优先、金额优先、时间优先原则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91.00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
6、发行对象本次发行最终确定的发行对象及获配股数、获配数量、 获配金额情况如下:
获配价格 获配股数 获配金额
序号 认购对象名称(元/股) (股) (元)
1 众石财富(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91.00 1065934 96999994.00
太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招商银行-太平资产定增
2 91.00 1098901 99999991.00
36 号资管产品
3 卢小波 91.00 1208791 109999981.00
4 东志刚 91.00 2747252 249999932.00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泰康人寿保险有限
5 91.00 659340 59999940.00
责任公司-投连行业配置型投资账户
6 UBS AG 91.00 967032 87999912.00
7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91.00 549450 49999950.00
8 李文 91.00 1098901 99999991.00
9 江苏疌泉君海荣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91.00 549450 49999950.00
中金期货有限公司-中金期货-融汇 1 号资产管理
10 91.00 659340 59999940.00计划
11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91.00 2469784 224750344.00
合计 13074175 1189749925.00
7、承销方式:代销8、股票锁定期:6个月9、募集资金总额和净额: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89749925.0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审计及验资费用等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3078371.86元(不含增值税)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共计人民币1176671553.14元。
10、本次发行前后发行人股本结构变动情况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股份类型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一、无限售条件股份 295359723 63.81 295359723 62.06上市保荐书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股份类型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二、有限售条件股份 167493780 36.19 180567955 37.94
三、股份总额 462853503 100.00 475927678 100.00
三、保荐机构是否存在可能影响其公正履行保荐职责情形的说明经核查,保荐机构不存在下列可能影响其公正履行保荐职责的情形:
1、保荐机构及其大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持有发行人的股份合计超过百分之七;
2、发行人持有或者控制保荐机构股份超过百分之七;
3、保荐机构的保荐代表人或者董事、监事、经理、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拥有发行人权益、在发行人任职等可能影响公正履行保荐职责的情形;
4、保荐机构及其大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为发行人提供担保或融资。
5、保荐机构与发行人之间的其他关联关系。
四、保荐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应当承诺的事项
(一)保荐机构已在证券发行保荐书中做出如下承诺:
1、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有关证券发行上市的相关规定;
2、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及其董事在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中表达意见的依据充分合理;
4、有充分理由确信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与证券服务机构发表的意见不存在实质性差异;
上市保荐书
5、保证所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及本保荐人的相关人员已勤勉尽责,对发行人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
6、保证发行保荐书、与履行保荐职责有关的其他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7、保证对发行人提供的专业服务和出具的专业意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行业规范;
8、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依照本办法采取的监管措施。
(二)保荐机构自愿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规定,自证
券上市之日起持续督导发行人履行规范运作、信守承诺、信息披露等义务。
(三)保荐机构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对推荐证券上市的规定,接受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管理。
六、关于发行人证券上市后持续督导工作的安排
事 项 安 排
在本次发行结束当年的剩余时间及以后 1 个完整会计年度内对发行
(一)持续督导事项人进行持续督导
1、督导发行人有效执 1、督导发行人进一步完善已有的防止大股东、其他关联方违规占行并完善防止大股东、 用发行人资源的制度;
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 2、与发行人建立经常性沟通机制,及时了解发行人的重大事项,发行人资源的制度 持续关注发行人上述制度的执行情况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况。
2、督导发行人有效执1、督导发行人进一步完善已有的防止高管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损害行并完善防止高管人发行人利益的内控制度;
员利用职务之便损害
2、与发行人建立经常性沟通机制,持续关注发行人上述制度的执发行人利益的内控制行情况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况。

3、督导发行人有效执 1、督导发行人进一步完善关联交易决策权限、表决程序、回避情行并完善保障关联交 形等工作规则;
易公允性和合规性的 2、督导发行人及时向本机构通报将进行的重大关联交易情况,本制度,并对关联交易发 机构将对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合规性发表意见。
表意见 3、督导发行人严格执行有关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制度。
4、督导发行人履行信 1、督导发行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息披露的义务,审阅信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 息披露义务;
上市保荐书
事 项 安 排
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提 2、督导发行人在发生须进行信息披露的事件后,立即书面通知本交的其他文件 机构,并将相关资料、信息披露文件及报送证监会、交易所的其他文件送本机构查阅。
1、本机构将定期派人了解发行人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项目进展情况;
5、持续关注发行人募 2、在项目完成后,本机构将及时核查发行人项目达产情况、是否集资金的使用、投资项 达到预期效果,并与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披露信息进行对照,目的实施等承诺事项 如发生差异,将敦促发行人及时履行披露义务,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3、如发行人欲改变募集资金使用方案,本机构将督导发行人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1、本机构持续关注发行人提供对外担保及履行的相应审批程序情6、持续关注发行人为况,督导发行人执行已制定的规范对外担保的制度;
他方提供担保等事项,2、要求发行人在对外提供担保前,提前告知本机构,本机构根据并发表意见情况发表书面意见。
1、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现场调查,必要时进行专项调查;
(二)保荐协议对保荐
2、关注发行人的委托理财事项,并对其合规性和安全性发表意见;
机构的权利、履行持续3、持续关注发行人股权结构、股东持股变动、股份质押状况以及督导职责的其他主要
影响股价变动的重要情况;发行人人事任免、机构变动等内部管理约定的重大事项。
(三)发行人和其他中发行人已在保荐协议中承诺保障本机构享有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相介机构配合保荐机构关的充分的知情权和查阅权;其他中介机构也将对其出具的与发行履行保荐职责的相关上市有关的文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约定
(四)其他安排 无
七、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保荐代表人:周明杰、吴韡联系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228 号华泰证券广场一号楼 4 层邮 编:210019电 话:010-56839300传 真:010-56839400上市保荐书
八、保荐机构认为应当说明的其他事项无。
九、保荐机构对发行人本次股票上市的保荐结论
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认为: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发行人股票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愿意保荐发行人的股票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以下无正文)上市保荐书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保荐书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周明杰 吴韡
法定代表人(签字):
江 禹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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