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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达莱: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西金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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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达莱: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西金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sjfkobe 发表于 2021-9-15 00:00:00 浏览:  405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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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西金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江西金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达莱”、“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负责金达莱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2021年上半年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保荐机构已建立并有效执行了持续督1 度,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导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相应的工作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前,与上市公司签署持续 保荐机构已与金达莱签订《保荐协2 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 议》,该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 期间的权利和义务案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3 期回访等方式,了解金达莱经营情况,尽职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对金达莱开展了持续督导工作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 2021 年上半年度金达莱在持续督导4 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期间未发生按有关规定须保荐机构公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 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情况体上公告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2021 年上半年度金达莱在持续督导
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5 期间未发生违法违规或违背承诺等事应自发现或应当自发现之日起五个工项
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
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等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 在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督导金达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莱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6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 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 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出的各项承诺 文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保荐机构督促金达莱依照相关规定健
司治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7 全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公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司治理制度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保荐机构对金达莱的内控制度的设控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计、实施和有效性进行了核查,金达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8 莱的内控制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并得
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到了有效执行,能够保证公司的规范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运行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
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保荐机构督促金达莱严格执行信息披
他相关文件,并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9 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关文件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
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及时督促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对上市公 保荐机构对金达莱的信息披露文件进
10 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 行了事前审阅,未发现存在问题的信的,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息披露文件后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 2021 年上半年度金达莱及其控股股11
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 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 管理人员未发生该等事项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
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并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正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 2021年上半年度,金达莱及其控股股12 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未履行承 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承诺的诺事项的,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 情况告
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 2021年上半年度,经保荐机构核查,13 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符 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实披露或予 的情况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督促上市公司做出说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一)涉嫌违反《上市规则》等相关业务规则;(二)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
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2021年上半年度,金达莱未发生相关14
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 情况
当情形;(三)公司出现《保荐办法》
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规定的情形;
(四)公司不配合持续督导工作;(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保荐机构已制定了现场检查的相关工15 划,明确现场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作计划,并明确了现场检查工作要求场检查工作质量
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人应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十五日内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期限内,对上市公司进行专项现场核查: 2021年上半年度,金达莱不存在前述16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 情形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
(二)违规为他人提供担保;(三)
违规使用募集资金;(四)违规进行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证券投资、套期保值业务等;(五)关联交易显失公允或未履行审批程序
和信息披露义务;(六)业绩出现亏
损或营业利润比上年同期下降 50%以
上;(七)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情形定期核对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对账单
持续关注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专户存 及公司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持续17
储、投资项目的实施等承诺事项。 关注公司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投资项目的实施等承诺。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无。
三、重大风险事项
公司目前面临的风险因素主要如下:
1、新工艺、新技术遭受恶意模仿、非法侵犯的风险水环境治理领域重大原创性研发难度大、时间长、投入多。公司依托自主研发的 FMBR等新工艺、新技术向客户提供生活污水相关的水污染治理装备、水环境整体解决方案及后续的水污染治理项目运营服务。但是目前,公司尚难以完全防范、阻止针对 FMBR等工艺的市场恶意模仿、第三方非法侵害盗用等情形。
竞争对手可能通过反向拆解 FMBR一体化技术装备及设施,研究并模仿其结构、组件等,或盗用公司专利技术,使自身产品在某种程度上具备公司产品的形态特征与部分功能,以此争夺公司的目标市场与客户。公司存在因 FMBR等核心工艺被恶意模仿、非法侵犯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持续发展造成不利影响的风险。
2、FMBR新工艺、新技术市场推广未达预期的风险污水处理行业主流工艺更新迭代周期较长,公司自主研发的 FMBR工艺正式应用、推广始于 2008年,至今发展十余年时间,而我国县级以上城市化地区污水处理设施发展历史较长、发展相对成熟。政府、企事业单位等客户在选择污水处理工艺时对传统工艺仍具有一定的偏好,对于 FMBR新工艺的选用则相对审慎。因而,FMBR新工艺、新技术的市场推广可能存在短时间内难以达到预期目标的风险。
3、水污染治理装备、水环境整体解决方案客户群更迭较快的风险公司的成套化、标准化水污染治理装备,以及智能化、系列化设施具有固定资产或综合项目属性,不同于消耗品,客户相对分散,单次购买金额大,购买重复率较低,因此,公司客户群更迭较快。公司将持续不断开拓新市场、开发新客户,以保证生产经营的稳步发展。未来,若公司新市场开拓、新客户开发未取得预期效果,则可能在一定期间内出现业绩波动,影响生产经营的稳定与发展。
4、应收账款回收及发生坏账的风险公司对下游客户普遍采用分阶段收款的结算方式,且公司客户主要以政府及其附属机构、国有企业为主,尽管政府及其附属机构、国有企业信用良好、资金实力雄厚,但由于其项目投资、资金预算及支出的审批程序比较严格,项目结算及资金审批流程需要较长时间等原因,公司应收账款余额较高。公司已制定针对性的款项催收制度及奖励措施,不断规范并加强应收账款的催收管理且取得一定成效。未来,随着公司经营规模扩大,若地方财政出现紧张导致政府单位、央企、国企等性质客户的财务状况恶化,将导致公司应收账款无法及时回款,对公司的资产质量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5、行业政策环境变化风险公司主要依托自主研发的 FMBR工艺为政府、企事业单位提供水污染治理装备、水环境整体解决方案和水污染治理项目运营服务。水环境治理项目系典型的环境、公共设施,国家相关环境保护政策、法律法规直接影响政府环保投资力度,也一定程度上影响客户的购买需求,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较大影响。未来,若因水环境治理目标逐步实现,政府环保投入力度有所减少、监管强度有所减弱,或者环保政策出现调整,则可能对水环境治理行业发展产生较大的压力,亦推动市场竞争进一步加剧。
6、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引起的不确定性风险2020年初以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爆发致使全国各行各业均遭受了不同程度的影响,并在全球范围内蔓延。在国内疫情逐步得到控制的情形下,公司生产经营逐步实现正常化并稳步发展。但疫情对宏观经济造成了一定程度的冲击,且后续影响具有不确定性,部分地方政府用于防疫的财政支出增加迅速,加之地方经济发展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税收有所下滑,财政资金相对紧张,从而对未来一段时间公司业务拓展、应收账款回收可能产生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
7、海外业务风险公司在美国科罗拉多州设立了全资子公司 JDL International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Inc.、在美国纽约州设立了全资子公司 JDL Global EnvironmentalProtection Inc.,以拓展海外业务,提高国际知名度和竞争力。由于海外市场环境、政治环境、法律环境等与国内存在一定差异,以及海外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严峻形势及不确定性,若海外业务目标市场出现较大不利变化,或公司海外业务拓展效果未达预期,则可能使公司业务丧失部分重要增长点,或致使公司部分业务投资及开支无法取得预期回报,对公司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四、重大违规事项
在本次持续督导期间,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2021年上半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所示:
单位:元项目 2021年 1-6 月 2020 年 1-6 月 变动幅度(%)
营业收入 515930604.17 511795058.02 0.8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207937477.46 203038184.49 2.41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191968014.42 187381969.27 2.45损益的净利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497677.13 73363278.35 -99.32金流量净额
项目 2021 年 6月 30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变动幅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3012962927.18 3080504971.71 -2.19东的净资产
总资产 3467696865.29 3627305001.23 -4.40
2021年上半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所示:
项目 2021年 1-6月 2020年 1-6 月 变动幅度(%)基本每股收益(元/0.7534 0.9809 -23.19
股)稀释每股收益(元/0.7534 0.9809 -23.19
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的基本每股收益 0.6955 0.9052 -23.17(元/股)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6.72 16.44 减少 9.72个百分点益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的加权平均净资 6.21 15.17 减少 8.96个百分点
产收益率(%)研发投入占营业收
5.23 4.06 增加 1.17个百分点
入的比例(%)
1、报告期,公司持续开拓市场,使营业收入继续增长。实现营业收入515930604.17元,同比增长 0.81%;主要系水污染治理装备及项目运营增长所致。
2、报告期,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07937477.46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2.4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91968014.42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2.45%,主要系营业收入略有增长、销售费用及财务费用减少导致。
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 72865601.22元,同比减少 99.32%,主要系公司当期回款较上年同期减少 38846194.87元、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 37734726.95元所致。
4、报告期末,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3012962927.18元,较上期末减少 2.19%,主要系报告期公司分配股利所致。
5、报告期,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及稀释每股收益 0.7534元/股,较上年同期减少 23.19%,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 0.6955元/股,较上年同期减少 23.17%,主要系 2020年 11月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导致股本数增长所致。
综上,公司 2021年上半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变动具有合理性。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2021年上半年,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未发生不利变化,具体如下:
(一)技术优势
作为国内先进的创新型水环境治理综合服务商,公司始终坚持以保护水环境为使命,以技术创新为根本,经过多年持续的创新投入及人才培养,形成了适合公司自身发展的人才梯队及科研平台,在此基础上开展多学科交叉研究,实现了一系列原始创新与集成创新,独立开发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 FMBR污水处理新工艺,已在多个污水处理领域、国内大多数省份迅速推广应用,同时,公司试点项目被列入美国马萨诸塞州清洁能源中心成功案例库进行展示。
(二)工艺优势
针对传统技术工艺工段多、工序复杂、降解效率低、日常排泥且量大等技术难题,公司独立开发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 FMBR污水处理新工艺。该工艺集成了碳氮磷同步深度去除技术、污泥源头减量技术等多项关键核心技术,成功构建起微生物平衡共生、内源循环的生态系统,提高了生化降解效率,攻克了碳氮磷同步深度去除、污泥源头减量等行业技术难题。
当前,我国生活污水处理两大问题较为突出,一是城市和县城污水处理率基本接近饱和,但雨污混排以及污水长距离输送过程中跑冒滴漏等问题突出;二是村镇污染源点多面广,管网问题更加突出,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低。国家为推进解决上述问题,颁布了《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等一系列政策性文件,推行“控源截污”、“就地处理”等防治思路。我国“十四五”规划中也提出,要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稳步解决“垃圾围村”和乡村黑臭水体等突出环境问题。
FMBR工艺具有工段少、无需污泥回流、有机剩余污泥少等特点,易实现高度集成、无人值守,且占地小、环境友好,公司以此为依托,大力推行“源头截污、就地治污、集散结合、清水回补”的分布式治水模式,既适用于人口相对集中的城区,亦适用于排污点分散、灵活度要求高的村镇,以及黑臭水体源头截污治理,实现就近收集、就近处理、就近资源化。公司采用分布式模式实施了多个水环境治理项目,产生了良好的社会、经济、环境效益,村镇污水处理、市政污水处理、黑臭水体外源截污治理等领域项目实施规模连年快速增长。
(三)综合服务能力优势
公司充分发挥 FMBR工艺流程短、集成度高,出水稳定、水质好,有机剩余污泥量大幅减少,综合成本低优势,不断整合产品、技术、生产与服务,形成了以新工艺、新技术开发推广为核心的“装备-方案-运营”产业链,具备较为完善的水环境治理综合服务能力,可满足下游市场的多元化需求。公司一是面向村镇和城市分散污染源、黑臭水体的污水治理需求,大力推广自主开发的成套化、标准化的 FMBR一体化技术装备,简单、高效;二是面向相对大型化、集中化的需求提供 FMBR整体解决方案服务,通过标准化设计、建设系列化、智能化的 FMBR设施,实现集散结合、就地治污;三是根据客户项目运营需求,采用BOT、BOO、O&M等模式提供水污染治理项目运营服务。
(四)运营优势
公司建立了智能化、无人值守的项目运营体系,通过自主研发的 FMBR水环境智慧系统,构建起“物联网+云平台”系统监管和“流动 4S站”运维模式,自动监测设备运转情况,并在发生故障时自动提醒公司的专业 4S运维团队,及时提供专业运维服务。公司的运营体系具备明显优势,一是大幅缩短了维护响应时间,保障了项目运行的稳定性与安全性,化解了因设备突发故障处理不及时导致重大风险的隐患;二是改变了传统污水处理项目需大量人员驻场值守的情况,代之以无人值守的新型运营体系,解放了项目人力资源,降低了运营成本。公司新型运营体系能够更加有力地靠近产品、靠近现场、靠近客户,取得了良好的服务效果及经济效益。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一)研发支出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 26972818.16元,同比增长 34.96%,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5.23%。研发投入的持续增加保障了公司不断拓展和丰富产品的规格和品种,提升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二)研发进展报告期内,公司新增授权专利 2 项(实用新型专利 1 项,外观设计专利 1项。报告期内公司正在参编国家标准 4项,申请中专利 14项(其中国内外发明专利 12项)。报告期末,公司合计拥有国内外授权专利 106项,其中发明专利63项(国外发明专利 28项),创新成果丰硕。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为 23978.91万元,截至 2021年 6月30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27091.83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为 755.33 万元,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七天通知存款11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元)
募集资金净额 1683321134.61
减:募集资金累计使用金额 270918334.82其中:补充流动资金 261523424.24研发中心项目 5575672.18
运营中心项目 3819238.40
减:期末用于现金管理的暂时闲置募集金金额 1100000000.00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7553295.49截至 2021年 6月 30日募集资金余额 319956095.28
截至 2021年 6月 30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注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
20000031129900037103272 55927413.45 活期昌新建支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
20000031129900037133360 82065980.98 活期昌青山湖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36050152025000001426 47230605.13 活期司新建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14012101040025498 134732095.72 活期司南昌新建支行
合计 - 319956095.28 -
注:截至 2021年 6月 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110000.00 万元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
截至 2021年 6月 30日,金达莱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 12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截至 2021年 6月 30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情况如下:
姓名 与本公司关系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质押或冻结情况
控股股东、实际控廖志民 制人、董事长、总 126760500 45.93% 无经理
陶琨 董事、副总经理 284249.00 0.10% 无袁志华 董事 975000.00 0.35% 无
曹解军 董事 940500.00 0.34% 无
周荣忠 监事 173749.00 0.06% 无
熊建中 副总经理 287251.00 0.10% 无
蔡东升 副总经理 281251.00 0.10% 无
史文彦 副总经理 281249.00 0.10% 无
张彬 副总经理 278751.00 0.10% 无
截至 2021年 6月 30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不存在质押、冻结及减持的情形。
十一、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无。
(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为《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西金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东方 吴晶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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