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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
会议于 2021 年 9 月 14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会议相关资料,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和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对公司相关情况进行了认真地了解和核查,现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 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拟投资新建固废资源化利用项目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南京卓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固废资源化利用项目是为了延伸工业废物综合处理产业链,扩大市场份额,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且本次拟投资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
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祝祥军 孙新卫 周辉2021 年 9 月 14 日(本页无正文,为《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祝祥军 孙新卫 周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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