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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博通:天风证券关于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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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博通:天风证券关于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韶华流年 发表于 2021-9-18 00:00:00 浏览:  318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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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风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北京
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博通”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就安博通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19年8月16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513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279.5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6.88元。公司共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2777.96万元,扣除总发行费用人民币5730.38万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67047.58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19]第27-00006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存放情况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要求,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天风证券及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0年5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和《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新增公司作为募投项目中“深度网络安全嵌入系统升级与其虚拟资源池化项目”的实施主体、同意新增全资子公司武汉思普崚技术有限公司作为募投项目中“安全可视化与态势感知平台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实施主体,其余项目实施主体不变。
2020年7月20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北京思普崚技术有限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健翔支行及保荐机构天风证券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武汉思普崚技术有限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健翔支行及保荐机构
天风证券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拟投入募集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资金
1深度网络安全嵌入系统升级与其虚拟资源池化项目15800.0015800.00
2安全可视化与态势感知平台研发及产业化项目7663.007663.00
3安全应用研发中心与攻防实验室建设项目6311.006311.00
合计29774.0029774.00公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8月2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19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2019年11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共计人民币1亿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19年12月3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此项议案。
2020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截止2021年9月17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序投资金额预期年化收益类受托方产品类型期限起止日期号(万元)收益率型
花旗银行(中国)有7天通知存保本保
18800.00-2021/7/8-2.025%限公司北京分行款收益
花旗银行(中国)有7天通知存保本保
24200.00-2021/7/8-1.755%限公司北京分行款收益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2021/8/4-保本浮
3结构性存款15000.005个月3.20%
司北京中关村支行2021/12/28动收益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2021/8/27-保本浮
4结构性存款5000.002个月3.05%
司北京中关村支行2021/10/30动收益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2021/9/1-保本浮
5结构性存款5000.001个月2.80%
司健翔支行2021/9/27动收益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2021/9/1-保本浮
6结构性存款5000.001个月2.80%
司健翔支行2021/9/27动收益
三、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一)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以股东利益最大化为原则,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情况,在保证募投项目进展及募集资金需求前提下,拟使用1亿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支出。
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1亿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6.83%,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关于“超募资金可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借款,每12个月内累计金额不得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的相关规定。
公司承诺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使用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承诺本次
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二)相关审议程序
2021年9月1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四、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情况
(一)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公司募投项目正在积极推进当中,基于募集资金需分阶段分项目逐步投入募投项目,故后续按计划暂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将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资金收益、保持资金流动性。
2、投资产品品种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公司根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将闲置部分分笔按不同期限投资上述现金管理产品,最长期限不超过1年。
3、决议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4、投资额度及期限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如遇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不能满足募集资金正常支付的情况,公司将根据实际需要将已进行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5、信息披露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6、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
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二)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
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尽管公司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
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银行、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具体操作,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审查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
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
在每个季度末对所有银行现金管理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必须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业务。
(四)相关审议程序
2021年9月1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天风证券认为:
1、安博通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
2、安博通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3、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支出,并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上述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天风证券对安博通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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