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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360 股票简称:华微电子 公告编号:临 2005-014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修改提案情况。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05年 9月 26日上午 10:00-11:00
2.召开地点:吉林省吉林市深圳街 99号公司总部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4.召 集 人:公司董事会
5.主 持 人:公司董事长夏增文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 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 人,代表股份 66,00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
55.93%。
2.社会公众股股东出席情况:
未有社会公众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3.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北京市共和律师事务所蔡启孝律师出席了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审议公司 2005年中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 66,00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100%;反对 0股;弃权 0股。
(2)表决结果:该提案获得通过。
经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止 2005年 6月 30日,公司资本公积金为 417,248,844.11元,公司拟于 2005年中期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计划,以 2005年 6月 30日总股本 118,0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每 10 股转增 10 股,共计转增 118,000,000.00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
236,000,000.00股,资本公积金余额为 299,248,844.11元。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共和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蔡启孝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代理人的资格、本次股
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备查文件
与本次股东大会相关的股东大会决议、会议原始资料、董事会决议、会议通知、法律意见书等备置于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供投资者及有关部门查阅。
特此公告。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5年 9月 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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