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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 码:600231
股票简称:凌钢股份
编 号:临 2005-011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二○○四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z 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2.50元(含税)
z 扣税前每股现金红利 0.25元,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 0.20元z 股权登记日: 2005年 5月 20日
z 除息日: 2005年 5月 23日
z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05年 5月 27日
一、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二○○四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 2005年 4月 9日召开
的公司二○○四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利润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 2004 年年末公司总股本 5239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50元(含税),即每股 0.25元,本公司按 2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 0.20 元/股,共计派发股利 13097.5 万元。流通股机构投资者、国家股、募集法人股股东所得税自行缴纳,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 0.25元/股。
三、利润分配具体实施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05年 5月 20日(星期五)
2.除息日:2005年 5月 23日(星期一)
3.红利发放日:2005年 5月 27日(星期五)
四、分派对象
截止 2005 年 5月 20 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实施办法
1、社会公众股的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国家股、募集法人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派发。
六、咨询办法
咨询电话:0421-6838259
传 真:0421-6830436
联 系 人:王宝杰
七、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 200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特此公告。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 5月 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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