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为注册用户,每天转文章赚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证券代码:600355 证券简称:精伦电子 编号:临 2005-013
武汉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武汉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 2005年 10月 14日以电
子邮件、传真方式发出(全部经电话确认),会议于 2005年 10月 2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8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8人,会议由董事长张学阳先生召集并主持,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 2005年第三季度报告;
由于电子通信产品的市场需求大幅度萎缩;电子伺服系统产品由于毛利率相对较低,正处于市场开拓期,收入尚不稳定;公司新产品如第二代身份证读卡机具、税控设备等的市场准入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大进展,但由于市场启动过程比较缓慢等因素,预计公司在第四季度的经营状况不会发生根本改
变,2005年全年将在本报告期期末亏损的基础上继续亏损。
表决结果:同意票 8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相应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附件 1。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 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 8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本次拟改变“网络信息图文电话产业化项目”、“具有智能纸币识别功能的全自动售卡机技术改造项目”、“公用多媒体通信终端之增强型 PBI 公用电话技术改造项目”3 个项目以及“IC 卡公用付费电话及其集中管理系统技术改造项目”、“智能卡公用电话及其集中管理系统技术改造项目”、“基于Internet 公用卡式付费电话(PBI)及其集中管理系统技术改造项目”、“公用多媒体通信终端之因特网接入公用电话(IAP)技术改造项目”4个项目节余的资金,涉及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总金额为 17,201.80万元,占首发募集资金比例的 35.97%。拟投资的项目为投资 4,998万元用于“税控收款机产业化项目”、
投资 3,520万元用于“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阅读机具产业化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8,683.80万元”。详细
内容见《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 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宜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投资 4,998万元用于“税控收款机产业化项目”、投资 3,520万元用于“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阅读机具产业化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8,683.80 万元”是公司在进行了充分可行性研究和市场预测的基础上做出的决策。
2、变更不能给公司产生效益项目的募集资金及闲置的募集资金,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果,更有利于公司的最大利益和全体公司股东的利益。
3、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程序合法。
同意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票 8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 2005年 11月 23日上午 9: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2005年第一次临时度股东大会,将上述第 2-3项报经此次股东大会审议,股权登记日为:2005年 11月 17日。详细情况见《公司关于召开 200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票 8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特此公告。
武汉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 10月 22日
附件 1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相应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具体变更内容如下:
原公司经营范围是:“电子、通信、计算机、光电一体化产品、研制、技术服务及咨询;电子产品及通信设备、机电产品、仪器仪表的制造;电子产品及通信设备、机电产品、仪器仪表、计算机及零配件的制造、销售;经营本企业和本企业成员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国家组织统一联合经营的出口商品除外)、经营本企业和本企业成员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实行核定公司经营的进口商品除外);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现变更为:“电子、通信、计算机、光机电一体化技术的开发、研制、技术服务及咨询;电子产品及通信设备、机电产品、仪器仪表、计算机及零配件的制造、销售;商用机器(含税控设备、居民身份证读卡机具、彩票机具、IC卡读写设备)和智能监控产品的开发、研制、生产、销售和服务;经营本企业和本企业成员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国家组织统一联合经营的出口商品除外)、经营本企业和本企业成员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实行核定公司经营的进口商品除外);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对原《公司章程》第 13条公司经营范围的相关内容进行相应的修订。
武汉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05年 10月 20日 |
|
5e天资,互联天下资讯!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