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客服:1290940359
+发表新主题
查看: 374|回复: 0

[公告] 三聚环保: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超过1%暨协议转让...

[复制链接]

[公告] 三聚环保: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超过1%暨协议转让...

市场先锋军 发表于 2021-9-25 15:49:18 浏览:  374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成为注册用户,每天转文章赚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证券代码:300072 证券简称:三聚环保 公告编号:2021-081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超过 1%暨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完成过户登记暨股份减持计划的进展公告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03 月 23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24),持有公司股份 142,005,672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6.04%)的股东林科先生及持本公司股份 35,339,874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1.50%)的张雪凌女士因其自身资金需求,拟于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60,094,503 股,约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2.56%,张雪凌女士系林科先生一致行动人。2021 年 07 月 15 日,持股 5%以上股东林科先生与受让方王浩、质权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林科先生拟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将其持有的公司 56,101,27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39%)转让给王浩,转让价格 6.41 元/股。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07 月 15 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64)。公司今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林科先生提供的《股份减持进展告知函》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获悉上述协议转让股份已于2021年08月27日完成过户登记手续。林科先生于2021年03月29至2021年08月27日期间,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比例为2.3876%。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林科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张雪凌女士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现将上述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一、股东减持情况1.基本情况信息披露义务人 林科、张雪凌(一致行动人)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惠新西里******权益变动时间 2021 年 8 月 27 日股票简称三聚环保 股票代码 300072变动类型(可多选)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股份种类(A 股、B股等) 减持股数(万股) 减持比例(%)A 股 5,610.1270 2.3876%合 计 5,610.1270 2.3876%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其他 □(请注明)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可多选)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其他 □(请注明)不涉及资金来源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股数(万股)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万股)占总股本比例(%)林科合计持有股份 14,200.5672 6.0435 8,590.4402 3.6559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4,200.5672 6.0435 8,590.4402 3.6559有限售条件股份0 0 0 0张雪凌合计持有股份 3,533.9874 1.5040 3,533.9874 1.5040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3,533.9874 1.5040 3,533.9874 1.5040有限售条件股份0 0 0 0林科及张雪凌合计持有股份合计持有股份 17,734.5546 7.5475 12,124.4276 5.1599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7,734.5546 7.5475 12,124.4276 5.1599有限售条件股份0 0 0 0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是☑ 否□ 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3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2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林科先生减持股份与预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的情形。 公司于 2021 年 07 月 15 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6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股份协议转让过户登记手续已经完成。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是□ 否☑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是□ 否☑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7. 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8.备查文件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3.律师的书面意见□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信息披露义务人:林科一致行动人:张雪凌二、其他相关说明1、上述股东本次减持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2、上述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将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3、上述股东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本次减持计划尚未执行完毕,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继续实施相关股份减持计划。4、上述股东将持续告知股份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三、备查文件1、林科先生、张雪凌女士出具的《股份减持进展告知函》;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特此公告。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 年 08 月 30 日
5e天资,互联天下资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手机版|手机版|小黑屋|5E天资 ( 粤ICP备2022122233号 )

GMT+8, 2024-4-29 10:44 , Processed in 0.189700 second(s), 29 queries , Redis On.

Powered by 5etz

© 2016-现在   五E天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