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客服:1290940359
+发表新主题
查看: 426|回复: 0

晶晨股份:晶晨股份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复制链接]

晶晨股份:晶晨股份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小百科 发表于 2021-9-25 00:00:00 浏览:  426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成为注册用户,每天转文章赚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证券代码:688099证券简称:晶晨股份公告编号:2021-040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24日召
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根据中国证监会于2019年4月17日修订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序号修订前修订后
第八十四条股东大会就选举董第八十四条股东大会就选举董
事、监事进行表决时,根据本章程事、监事进行表决时,根据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可以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实行累积投票制。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
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1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
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董事会应当向股权可以集中使用。董事会应当向股东公告候选董事、监事的简历和基东公告候选董事、监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本情况。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提名、选关于公司董事、监事提名、选举、罢免程序由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举、罢免程序由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详细规定。详细规定。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上述事项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
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形成的《公司章程》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9月25日
5e天资,互联天下资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手机版|手机版|小黑屋|5E天资 ( 粤ICP备2022122233号 )

GMT+8, 2024-5-22 13:49 , Processed in 0.093363 second(s), 28 queries , Redis On.

Powered by 5etz

© 2016-现在   五E天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