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为注册用户,每天转文章赚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股份将获得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给予的3.5股对价股份。
2、流通股股东本次获得的对价股份不需要纳税。
3、实施股权分置改革的股份变更登记日:2005年10月28日
4、流通股股东获付对价股份到账日期:2005年10月31日(深市),2005年11月1日(沪市)
5、2005年10月31日,原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性质变更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6、对价股份上市交易日:2005年11月1日
7、方案实施完毕,公司股票将于2005年11月1日恢复交易,对价股票上市流通,该日公司股票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限制、不纳入指数计算。
一、《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于2005年10月20日经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1、对价方案:方案实施股份变更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非流通股股东给予的3.5股对价股份。
2、流通股股东本次获得的对价股份不需要纳税。
3、获付对价的对象和范围:截止2005年10月2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凯恩股份流通股股东。
三、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进程
序号 日期 事项 是否停牌
1 2005年10月27日 刊登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继续停牌
2 2005年10月28日 实施股权分置改革股份变更登记日 继续停牌
原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性质变更
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3 2005年10月31日 继续停牌
深市流通股股东获付对价股份到账日
4 沪市流通股股东获付对价股份到账日
公司股票复牌、对价股票上市流通
2005年11月1日 恢复交易
公司股票简称变更为“G凯恩”
该日公司股票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
限制、不纳入指数计算
5 2005年11月2日 公司股票开始设涨幅限制,以前一交易日为基 恢复交易
期纳入指数计算
四、对价安排的实施办法
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给予的对价股份,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根据方案实施股份变更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持股数,按比例自动计入账户。每位流通股股东按所获对价股份比例计算后不足一股的部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上市公司权益分派及配股登记业务运作指引》中的零碎股处理方法处理。
五、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前,非流通股股份为140,789,29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2.28%,流通股股份54,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72%。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所有股份均为流通股,其中,无限售条件的股份为72,9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43%,有限售条件的股份为121,889,29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2.57%。
六、本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浙江金科实业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16,200,000股,其中8,100,000股质押予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杭州分行,需作为对价股份为2,174,739股,因此该等质押行为并不影响其按照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向流通股股东给予对价股份的数量。
七、实施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后,公司总股本不变,公司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全部保持不变。
八、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地址:浙江省遂昌县凯恩路108号
邮政编码:515500
联系人:田智强、易国华
电话:0578-8128682
传真:0578-8123717
八、备查文件
1、《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及公告》;
2、《北京市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05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五年十月二十七日 |
|
5e天资,互联天下资讯!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