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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宁电器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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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宁电器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扬少 发表于 2005-8-5 00:00:00 浏览:  352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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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24 证券简称:苏宁电器 公告编号:2005-038

苏宁电器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3、公司将尽快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就公司股票停、复牌具体时间等事项发布《苏宁电器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05 年8月4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05 年7月29日—8月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5 年

7月29日、8 月1日—8月4日每日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5 年 7月 29

日9:30—2005 年8月4 日15:00 中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17楼会议室(江苏省南京市淮海路68号)

3、会议召集: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与委托独立董事投票(以下简称“征集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近东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三、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764人,代表股份174,665,65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74%。

其中,参加表决的非流通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5人,代表股份132,230,400股,占公司非流通股股份的97.00%,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97%。

2、流通股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流通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759人,代表股份

42,435,254股,占公司流通股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87 %。其中,现场出席

股东大会的流通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5人(其中3人为委托独立董事投票),代表股份7,929,090股(其中委托独立董事投票788,880股),占公司流通股股

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86%;通过网络投票的流通股股东 744人,代表股份34,506,164股,占公司流通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01 %(其中有2名持有1,861,451股的流通股股东既参加了网络投票,又参加了现场表决;根据规定,在统计有效表决票时,以现场投票表决为准)。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保荐机构相关人员、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有关单位代表和部分新闻媒体代表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苏宁电器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以下简称《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概述

1、方案简述:

苏宁电器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非流通股股东为使其所持股份获得上市

流通权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流通股股东每持

有 10股流通股将获得苏宁电器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 2.5股股份。

2、非流通股股东承诺:

(1)非流通股股东承诺,其所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至少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2)持有公司非流通股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张近东和江苏苏宁电器有

限公司(“江苏苏宁”)进一步承诺,其所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不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挂牌向社会公众出售所持公司股份;二十四个月至三十六个月之间,若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出售苏宁电器的股份,则各自出售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十,出售价格不低于每股 50 元(如果自非流通股获得流通权之日起至出售股份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应对该价格进行除权除息处理)。

(3)持有公司非流通股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陈金凤和赵蓓进一步承诺,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十二个月期满后,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挂牌交易出售股份,各自出售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

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

(4)在公司股东大会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后的两个月内,若苏宁电器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两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每股人民币25.80元(若此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应对该价格进行除权、除息处理),则张近东和江苏苏宁电器有限公司将在二级市场上增持苏宁电器连锁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份,增持数量合计不超过500万股,增持股份计划完成后

的六个月内不出售所增持的股份。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投票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参加表决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74,665,654股,其中,参

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为42,435,254股。

1、全体股东表决情况

赞成票 172,879,704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8%;反对票 1,687,649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7%;弃权票98,301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

2、流通股股东表决情况

赞成票 40,649,304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流通股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79%;反对票1,687,649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流通股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3.98%;弃权票 98,301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流通股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23%。

3、表决结果:通过。

五、前十大社会公众股股东的持股和表决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表决情况

1 中国银行-易方达平稳增长证券投资基金 2,734,550 赞成

2 同益证券投资基金 2,683,094 赞成

3 中国银行-易方达策略成长证券投资基金 2,402,950 赞成

4 交通银行-科汇证券投资基金 2,401,226 赞成

5 中国工商银行-广发稳健增长证券投资基金 1,900,104 赞成

6 中国工商银行-广发聚富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1,731,660 赞成

7 中国工商银行-鹏华行业成长证券投资基金 1,715,948 赞成

8 中国银行-嘉实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1,597,901 赞成

9 中国银行-银华优势企业(平衡型)证券投资基金 1,529,750 赞成

10 交通银行-鹏华中国50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1,106,347 赞成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朱增进 冯烜;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

议人员的资格、股东大会的提案以及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

1、苏宁电器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宁电器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特此公告。

苏宁电器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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