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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069 证券简称: 华侨城A 公告编号:2005—027
深圳华侨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2005年 8月30日(星期二)上午 9时,会期半天。
2.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集团办公大楼五楼会议室。
3.召集人:深圳华侨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5.出席对象:2005年 8月 25日(星期四)下午3:00点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董事会同意列席的相关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1.议案名称:
(1)关于投资成都天府华侨城项目的议案;
(2)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披露情况:见 2005年 7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3.特别强调事项:投资成都天府华侨城项目属关联交易,华侨城集团公司应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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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股股东凭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代理人身份证登记。
持有公众流通股的法人股东凭持股凭证、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账户原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登记。
个人股股东凭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登记。
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登记。
2.登记时间:2005年 8月 26日和 29日
上午:09:00——12:00
下午:14:00——18:00
3.登记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办公大楼三楼深圳华侨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4.受托行使表决权人登记和表决时需提交文件的要求:
持有公众流通股的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的,除法人股东凭持股凭证、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账户原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还要凭法人代表委托书、受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登记。
个人股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受托代理人必须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受托人身份证登记。
四、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电话:0755-26936078 26936077
传真:0755-26600517
联系人:李珂晖 凌云
邮编:518053
2.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五、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理我单位(本人)出席深
圳华侨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
QR-7.5.1-07-04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事项: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
序号 审议事项 赞成 反对 弃权
1 关于投资成都天府华侨城项目的议案;
2 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3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委托人签字:
受托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深圳华侨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五年七月三十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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