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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股流通股股票将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0.3股股票对价。
2.流通股股东本次获得的对价不需要纳税。
3.实施股权分置改革的股份变更登记日:2005年8月5日
4.流通股股东获付对价股份到账日期:2005年8月8日(深市),2005年8月9日(沪市)
5.2005年8月8日,原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性质变更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6.对价股份上市交易日:2005年8月9日。
7.方案实施完毕,公司股票将于2005年8月9日恢复交易,对价股票上市流通,该日公司股票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限制、不纳入指数计算。
一、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经2005年8月1日召开的公司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股权分置改革对价方案
1、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对价方案: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股流通股将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0.3股对价股份。公司控股股东福建七匹狼集团有限公司将在满足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改稿)规定的条件时实施“股价差额现金支付”条款;公司非流通股东将在满足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改稿)规定的条件时实施“股份追送”条款。
2、流通股股东本次获得的对价股票不需要纳税。
3、支付对价的对象和范围:截止2005年8月5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七匹狼流通股股东。
三、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进程
序号 日 期 事 项 是否停牌
1 2005年8月4日 刊登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继续停牌
2 2005年8月5日 实施股权分置改革股份变更登记日 继续停牌
3 2005年8月8日 原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性质
变更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继续停牌
深市流通股股东获付对价股份到账日
4 2005年8月9日 沪市流通股股东获付对价股份到账日
公司股票复牌、对价股票上市流通 恢复交易
公司股票简称变更为“G七匹狼”
该日公司股票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
幅限制、不纳入指数计算
5 2005年8月10日 公司股票开始设涨跌幅限制,以前一交易日 交易
为基期纳入指数计算
四、股票对价支付实施办法
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票,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根据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持股数,按比例自动计入账户。每位流通股股东按所获对价股票比例计算后不足一股的部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上市公司权益分派及配股登记业务运作指引》中的零碎股处理方法处理。
五、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前,非流通股股数为7,8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0.59%,流通股股份为3,25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41%。本次股权分置方案实施后,所有股份均为流通股,其中,无限售条件的股份为4,22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8.24%,有限售条件的股份为6,82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1.76%。
六、实施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后,公司总股本不变,公司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全部保持不变。
七、如果达到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股票差额现金支付”条款的执行条件,“股票差额现金支付”的股权登记日为达到执行条件的下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将在该交易日停牌。公司届时将对具体实施程序予以公告。
八、如果达到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股份追送”条款的执行条件,公司将对上述条款的执行时间和方法按照规定的程序予以公告。
九、咨询联系办法
联系电话:0595-85337739、0595-85337745
联系传真:0595-85337766
联系人:杨鹏慧、孟凡景
联系地址:福建省晋江市金井镇南工业区
邮 编:362251
十、备查文件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及决议公告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5年8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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