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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宁物流:关于拟转让全资子公司100%股权暨债务豁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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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宁物流:关于拟转让全资子公司100%股权暨债务豁免的公告

玻璃心 发表于 2021-9-25 00:00:00 浏览:  380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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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013证券简称:新宁物流公告编号:2021-072江苏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转让全资子公司100%股权暨债务豁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江苏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转让方”或“甲方”)拟转让全资子公司广州亿程交通信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程信息”、“标的公司”)的100%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标的资产”,上述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股权转让交易”),公司以亿程信息评估价值为依据,经综合考虑债务豁免因素,确定亿程信息100%的股权转让价格为不低于人民币60万元。
2、截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召开日,亿程信息尚欠公司借款本金及利息合计219874386.19元人民币(以下简称“亿程信息债务”),经公司判断该款项收回的可能性较低。为了顺利实现本次股权转让交易,在相关约定条件全部达成后,公司拟在本次股权转让交易过户登记完成之日起(以完成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为准,以下简称“交割日”)豁免亿程信息对公司的部分债务207836600元,并豁免该207836600元债务自公司审议本次交易之董事会召开日至交割日期间的利息。
3、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由于交易对方尚未确定,目前无法确定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4、本次交易及债务豁免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最终能否实现存在不确定性。
5、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手尚不确定,受让方、最终交易价格以及交易能否最终实现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6、后续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根据转让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一、本次交易概述
1、为优化公司产业结构,推动公司健康发展,实现战略目标,提高运营和管理效率,为今后的公司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公司于2021年9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转让全资子公司广州亿程交通信息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债务豁免的议案》,同意转让亿程信息的100%股权,公司以亿程信息评估价值为依据,经综合考虑债务豁免因素,确定亿程信息100%的股权转让价格为不低于人民币60万元。目前尚未确定交易对手方,受让方和最终交易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由于交易对方尚未确定,目前无法确定是否构成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累计出售资产达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本次交易尚需经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2、截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召开日,亿程信息尚欠公司借款本金及利息合计219874386.19元人民币,经公司判断收回可能性较低。为了顺利实现本次股权转让交易,在相关约定条件全部达成后,公司拟在本次股权转让交易过户登记完成起豁免亿程信息对公司所负部分债务207836600.00元,并豁免该207836600.00元债务自公司审议本次交易之董事会召开日至交割日期间的利息。
本次交易交割完成后,公司未豁免的亿程信息对公司所负债务将被动形成公司对亿程信息财务资助,财务资助金额为12037786.19元(若亿程信息在公司审议本次交易之董事会召开日至交割日期间向公司偿还部分债务的,则相应扣除已偿还部分;若在公司审议本次交易之董事会召开日至交割日期间向亿程信息或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新提供借款的,则相应增加财务资助金额),广州亿程应就前述财务资助自公司审议本次交易之董事会召开日起(对于公司新提供的借款,自借款实际发生之日起)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
2利率(LPR)向公司支付利息,利息计至实际还清之日。为维护公司利益,充分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与受让方、亿程信息及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拟签署《财务资助偿还安排协议》。
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股权转让交易暨债务豁免事项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标的公司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公司名称:广州亿程交通信息有限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成立日期:2003年11月06日住所:广州市番禺区石碁镇亚运大道1003号3号楼604、605、606号法定代表人:龚勇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信息电子技术服务;卫星及共用电视系统工程服务;贸易代理;
软件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通信系统工程服务;城市轨道交通设施工程服务;雷达、导航与测控系统工程安装服务;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电子、通信与自动控制技术研究、开发;通信系统设备制造;计算机应用电子设备制造;计算机网络系统工程服务;交通运输咨询服务;计算机技
术开发、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通信工程设计服务;通信终端设备制造;
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增值电信服务;跨地区增值电信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与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财务状况亿程信息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
单位:元32020年12月31日2021年7月31日项目(经审计)(经审计)
资产总额380644373.09176671942.01
负债总额492278640.62388244394.01
应收账款92733391.7248968743.26
净资产-111634267.53-211572452.00
项目2020年度2021年1-7月(经审计)(经审计)
营业收入117095338.9040109852.58
营业利润-516745543.76-100229792.66
净利润-574533522.95-99938184.4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634582.89-45532634.46注:亿程信息2020年度财务数据、2021年1-7月财务数据已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上会”)审计。
3、标的股权不存在其他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强制措施,不存在委托该子公司理财的情形。
4、截止目前,公司不存在为亿程信息提供担保的情形。截至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召开日,亿程信息尚欠公司借款本金及利息合计
219874386.19元人民币,经公司判断收回可能性较低。为了顺利实现本次股权转让交易,在相关约定条件全部达成后,公司拟在交割日起豁免亿程信息对公司所负207836600.00元债务,并豁免该207836600.00元债务自公司审议本次交易之董事会召开日至交割日期间的利息。
本次交易交割完成后,公司未豁免的亿程信息对公司所负债务将被动形成公司对亿程信息财务资助,财务资助金额为12037786.19元(若亿程信息在公司审议本次交易之董事会召开日至交割日期间向公司偿还部分债务的,则相应扣除已偿还部分;若在公司审议本次交易之董事会召开日至交割日期间向亿程信息或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新提供借款的,则相应增加财务资助金额),广州亿程应就前述财务资助自公司审议本次交易之董事会召开日起(对于公司新提供的借款,自借款实际发生之日起)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向公司支付利息,利息计至实际还清之日。为充分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与受让方、亿程信息及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拟签署《财务资助偿还安排协议》。
4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物联存在为亿程信息代采购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亿程信息应付深圳物联日常经营往来款为103.56万元(未经审计)。
5、亿程信息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6、本次交易不涉及债权债务转移。
三、亿程信息审计、评估及本次交易作价情况
1、审计情况公司聘请上会对亿程信息2020年度、2021年1-7月财务数据进行审计,并出具了上会师报字(2021)第9712号审计报告,其审计意见为保留意见,具体为:
“一、保留意见“我们审计了广州亿程交通信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程信息”)财务报表,包括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7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0年度和2021年1至7月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除“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部分所述事项可能产生的影响外,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亿程信息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7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0年度和2021年1至7月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1、其他应收款的可回收性及坏账准备计提的合理性“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二、其他重要事项/2”所述,亿程信息疑似存在人民
币5820万元被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截至2021年7月31日,该笔可能存在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为人民币5820万元,坏账准备余额为人民币5820万元。我们未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无法判断上述其他应收款的可回收性和坏账准备计提的合理性。
“2、或有事项5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二、其他重要事项/3和4”所述,我们发现亿程信息存
在两起违规担保事项。截至本报告日,上述两起违规担保事项已经协商解除并由江苏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予以公告。我们未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无法判断亿程信息对外担保事项的完整性以及其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
“3、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亿程信息2020年度和2021年1至7月持续亏损,2020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5.74亿元,2021年1至7月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9988万元。截至2021年7月31日,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为人民币-2.09亿元,资产负债率为220%,流动负债超过流动资产人民币2.38亿元,货币资金仅为人民币752万元,这些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亿程信息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亿程信息未对如何消除对持续经营的重大疑虑作出充分披露。”该等非标准审计意见对本次交易未产生重大影响。
2、评估情况以2021年7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公司聘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万隆(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隆”)开展评估工作。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万隆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以2021年7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对亿程信息全部股东权益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江苏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涉及的广州亿程交通信息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万隆评报字(2021)第10571号)。
(1)评估对象:广州亿程交通信息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2)评估范围:广州亿程交通信息有限公司在2021年7月31日的全部资产和负债。
(3)评估基准日:2021年7月31日
(4)评估方法:采用资产基础法、收益法。
(5)评估结论: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广州亿程交通信息有限公司于
本次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为大写人民币:负贰亿零柒佰贰拾叁6万陆仟陆佰整(RMB-20723.66万元)。
3、本次交易的作价本次交易的转让价格以评估结果为依据,经综合考虑债务豁免因素,确定亿程信息100%的股权转让价格为不低于人民币60万元。由于交易对方尚未确定,最终交易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四、拟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转让方(甲方):江苏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受让方(乙方):尚未确定标的公司:亿程信息
(一)交易方案
甲方将持有的亿程信息100%股权转让给乙方。
(二)股权转让价格、定价依据及支付方式
本次交易的转让价格以评估结果为依据,经综合考虑债务豁免因素,确定亿程信息100%的股权转让价格为不低于人民币60万元。本次交易的股权转让价款支付安排如下:
支付阶段第一期第二期甲方配合标的公司按照本协议第
支付时间及支付条件本协议签署后3日内支付60%4.5条完成交接工作后3日内支
付40%
(三)债务豁免
截至甲方审议本次交易之董事会召开日,标的公司尚欠甲方借款本金及利息合计219874386.19元人民币。甲方同意,在甲方与标的公司及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之间的《债务豁免协议》、《财务资助偿还安排协议》、《补偿协议》及《应收款项回款安排协议》得有效签署且生效的前提下,自交割日起豁免标的公司对甲方所负207836600.00元债务,并豁免该207836600.00元债务自甲方审议本次交易之董事会召开日至交割日期间的利息。剩余未豁免债务将构成甲方对标的公司财务资助,其后续解决安排按照本协议约定执行。乙方对前述债务豁免事7项表示认可,并同意标的公司与甲方签署《债务豁免协议》。
(四)关于财务资助的后续解决安排
1、标的股权交割完成后,甲方未豁免的标的公司对甲方所负债务将被动形成甲方对标的公司财务资助,财务资助金额为12037786.19元(若标的公司在甲方审议本次交易之董事会召开日至交割日期间向甲方偿还部分债务的,则相应扣除已偿还部分,若在甲方审议本次交易之董事会召开日至交割日期间甲方向标的公司或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新提供借款的,则相应增加财务资助金额),标的公司及乙方同意就前述财务资助自甲方审议本次交易之董事会召开日起(对于甲方新提供的借款,自借款实际发生之日起)由标的公司或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向甲方支付利息,利息计至实际还清之日。为维护公司利益,充分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甲方与乙方、标的公司及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达成如下财务资助后续解决安排:
(1)标的公司及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存在部分正在进行的合同项目,标的公司及乙方同意,将积极促成该等项目作价(依据该等项目合同的未来现金流净额)概括转让给甲方,所得转让款等额抵销甲方财务资助形成的债务或用于代标的公司偿还甲方财务资助款项。如未能成功概括转让,则就标的公司及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基于未来该项目取得的全部合同债权(以下简称“未来收益”),标的公司及乙方同意,自交割日后,如该等未来收益形成应收账款,则标的公司及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应将该应收账款按账面净值转让给甲方,并等额抵销甲方财务资助形成的债务或用于代标的公司偿还甲方财务资助款项,或,如该等未来收益回款时优先用于偿还甲方财务资助款项。乙方应促使标的公司及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履行前述义务。
(2)标的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正在运营的广告经营权,标的公司及乙方同意,自交割日后,标的公司及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通过运营广告经营权收回的款项及处置该项资产所得款项,优先用于偿还甲方财务资助款项或代标的公司偿还甲方财务资助款项,乙方及标的公司应促使标的公司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履行前述义务。
(3)对于标的公司及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在基准日拥有的应收款项(指应8收账款及长期应收款):
·对于本协议第(六)部分所述基准日账面原值100万元以上的应收款项,如自交割日后标的公司及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收到该等应收款项回款,或对该等应收款项进行了处置,则:
a)如该等回款及处置收入在该等应收款项于基准日账面净值范围内的,则标的公司及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应将该应收款项回款及处置收入的60%优先用
于偿还(代偿)甲方财务资助款项;
b)如该等回款及处置收入超过该等应收款项于基准日账面净值,则标的公司及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应将该应收款项回款及处置收入超过该等应收款项于
基准日账面净值部分全部优先用于偿还(代偿)甲方财务资助款项。甲方财务资助款项全部偿还完毕后,该等基准日账面原值100万元以上的应收款项处理按本协议第(六)部分执行。
·对于本协议第(六)部分所述基准日账面原值100万元以上的应收款项之
外的其他应收款项,如自交割日后标的公司及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收到该等应收款项回款,或对该等应收款项进行了处置,则标的公司及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应将该应收款项回款及处置收入的60%优先用于偿还(代偿)甲方财务资助款项。
·乙方应促使标的公司及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履行前述义务。
(4)自交割日后,标的公司及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的其他经营所得,应优
先用于偿还(代偿)甲方财务资助款项,乙方应促使标的公司及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履行前述义务。
2、标的公司应按本协议约定持续履行财务资助还款义务,直至本协议所述财务资助本金及利息全部偿还完毕,乙方应促使标的公司及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履行前述义务。
3、甲方有权聘请审计机构对前述安排履行情况进行审计,乙方及标的公司应当予以配合。
4、乙方同意上述安排,并同意标的公司及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与甲方就前述财务资助解决安排签订《财务资助偿还安排协议》。
9(五)关于疑似资金占用的后续安排
1、标的公司原关联方(曾卓、谭平江)疑似存在占用的标的公司5820万元资金的情形(该事项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于2020年10月29日进行了披露),甲方已就上述事项报案且广州市公安局已立案侦查,截至本协议签订日该疑似占用资金尚未收回,公安机关亦未结案。该等行为涉嫌损害甲方及甲方广大投资者利益。为充分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乙方、标的公司同意并保证:
(1)如该等资金被全部或部分追回到标的公司及/或标的公司子公司(追回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刑事追赃、民事赔偿、给付、他人代偿等一切方式),则标的公司及/或标的公司子公司应当将追回的款项全部补偿给甲方并在收到该款项后
2日内全额支付给甲方,且乙方应促使标的公司及/或标的公司子公司履行前述义务。如接收该等款项的主体为乙方,则乙方应在收到该款项后2日内将全额款项支付给甲方;如接收方为标的公司、标的公司子公司或乙方以外的其他方,则乙方应促使该接收方在收到该款项后2日内将全额款项支付给甲方。
(2)标的公司应当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及甲方对前述疑似被占用资金的立案
调查及资金追回工作,乙方保证促使标的公司履行该等义务。
2、就上述补偿,甲方无需支付任何对价,且乙方、标的公司及/或标的公司子公司不得以任何理由撤销或拒绝履行上述支付补偿款义务。乙方同意标的公司与甲方就前述有关资金追回补偿事宜签订《补偿协议》。
3、如标的公司及/或标的公司子公司在收到前述补偿款后未履行对甲方的支付义务,则乙方应当代标的公司及/或标的公司子公司按照本协议约定的程序履行该等义务。
(六)关于应收款项的后续安排
1、为充分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对于标的公司及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在基准日拥有的账面原值100万元以上的应收款项(指应收账款及长期应收款,具体明细以《应收款项回款安排协议》约定的为准),除本协议第(四)部分另有约定外,如自交割日次日起两年内存在收回款项或处置该等应收款项情况的,则收回款项金额及处置所得款项之和超过该项应收款项在基准日当日账面净值的部10分归甲方所有。
2、标的公司及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应当在收回款项或收到处置款项后2日内将归甲方所有的部分全额支付给甲方,标的公司及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不得以任何理由撤销或拒绝履行该支付款项义务,乙方应促使标的公司及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履行该等义务。同时为免疑义及操作便利,乙方及标的公司同意,如标的公司及/或标的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在交割日后对该等应收款项所属的客户形
成了新的应收款项,则无论该客户向标的公司及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进行的回款系基于本协议第(六)部分所述应收款项亦或交割日后新形成的应收款项,该等回款均视为本协议第(六)部分所述应收款项之回款,标的公司及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应按本协议第(六)部分约定向甲方进行支付。
3、乙方及标的公司授权甲方可以对上述应收款项催收。甲方有权聘请审计机构对前述应收款项回款情况进行审计,乙方及标的公司应当予以配合。
4、乙方同意上述安排,并同意标的公司及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与甲方就前述应收款项回款安排及支付事宜签订《应收款项回款安排协议》。
(七)过渡期安排
过渡期间是指评估基准日次日至标的股权交割日(含交割日当日)的期间。
过渡期间标的公司产生的损益均由乙方享有或承担(但本协议及其附件另有约定相关损益由甲方享有或承担的除外,该等损益仍由甲方享有或承担),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不因此进行调整。
(八)生效条件
本协议于下列条件全部成就之日起生效:
1、甲方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交易。
2、乙方有权机构审议批准本次交易。
3、标的公司有权机构审议批准本次交易。
4、本协议经甲、乙双方及标的公司签署。
(九)违约责任
111、本协议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所规定的义务或在本协议中所作的保证与事实不符或有遗漏,即构成违约。
2、任何一方违约,守约方有权追究违约方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3、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的损失为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出现违约时,除本协议已有约定外,违约方应依法承担守约方因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4、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支付转让价款的,应当向甲方按每日0.1‰的比例支付违约金。超过60日未支付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如甲方未按照本协议
第4.5条的约定配合完成交接的,乙方可将交接期宽限至30个工作日,如仍未
完成交接的,则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只要尚未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无法继续履行的后果,各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
五、涉及转让股权的其他安排
本次转让股权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本次交易完成后,亿程信息继续独立经营,与公司及其关联人在人员、资产、业务、财务、机构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本次股权转让所得款项,将主要用于公司日常经营。
六、转让股权的目的、债务豁免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转让股权及债务豁免的目的亿程信息因其原管理团队经营不善及产品竞争力下降等原因,盈利能力下降,叠加疫情、成本上升等因素影响,亿程信息出现资不抵债情形,且预计短期内无法有效改善,持续经营能力已具有不确定性。出售亿程信息有助于公司减轻经营压力有利于进一步整合公司资源、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提高运营和管理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截至2021年7月31日,亿程信息经审计的净资产合计为-211572452.00元,2021年1-7月净利润为-99938184.47元,前述财务数据显示目前亿程信息的经营情况出现亏损严重且已呈现严重资不抵债的状况,上会在上会师报字
12(2021)第9712号审计报告中对亿程信息的持续经营能力发表了保留意见。结
合亿程信息的产品竞争力下降、市场份额大幅减少、盈利水平下降等原因,因此,公司综合判断亿程信息未来无法产生足够的现金流偿付债务,公司收回对亿程信息及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相应债权的可能性较低。亿程信息若保留在公司体系内,未来将持续的在成本费用等方面产生现金流出,加剧公司资金压力,不利于整体资产结构优化。因此,为厘清公司与子公司的债权债务关系,有效处理不良资产,在相关约定条件全部达成的前提下豁免亿程信息及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对公司所负债务,有助于亿程信息及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轻装上阵,有利于本次交易能够顺利实现。
2、对公司的影响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本次交易实施后,公司出售亿程信息产生投资收益20939.40万元,因债务豁免产生营业外支出20783.66万元。综上,本次交易对公司净利润影响合计为155.74元。
若本次股权转让交易能够成功实施,将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运作,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以上数据及测算未经审计,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对本次交易进行账务处理,最终数据以公司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数据为准。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
本次拟转让广州亿程交通信息有限公司100%股权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有利于公司改善资产结构,优化资源配置,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当前市场环境,有利于公司未来高质量持续发展,交易定价参考了《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债务豁免等因素;对子公司的债务豁免参考了债权形成的背景、回收的可行性,不存在侵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转让子公司交割完成后,将导致公司被动形成了对合并报表范围以外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实为公司对广州亿程交通信息有限公司日常经营性借款的延续。我们就本次财务资助事项的必要性、价格的公允性、决策程序的合法合规性以及存在的风险性进行了认真地研究和论13证,交易各方对本次财务资助事项进行了后续安排,采取了必要的风险控制措施,本次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公司拟转让全资子公司广州亿程交通信息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债务豁免的事项,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公司及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出售资产情况转让价格协议签署日期序号转让方受让方交易标的(万元)或披露日期重庆云仓跨
1新宁物流蔡军境物流有限435.472020年11月公司40%股权海口清源亿程信息科技
2亿程信息钟养10.002020年11月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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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04-2405房的自有房产
合计16682.84
14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审计报告》(上会师报字(2021)第9712号);
4、《江苏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涉及的广州亿程交通信息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万隆评报字(2021)第10571号)
5、拟签署的协议及其附件;
6、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9月24日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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