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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久联民爆器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股份将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3.3股股对价。
2.流通股股东本次获得的对价不需要纳税。
3.实施股权分置改革的股份变更登记日:2005年10月26日
4.流通股股东获付对价股份到账日期:2005年10月27日(深市),2005年10月28日(沪市)
5.2005年10月27日,原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性质变更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6.对价股份上市交易日:2005年10月28日。
7.方案实施完毕,公司股票将于2005年10月28日恢复交易,对价股份上市流通,该日公司股票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限制、不纳入指数计算。
一、贵州久联民爆器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经2005年10月20日召开的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2005年10月10日贵州省人民政府黔府函[2005]350号《关于贵州久联民爆器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批复》及10月14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资产权[2005]1310号《关于贵州久联民爆器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有关问题的复函》,同意公司关于股权分置改革涉及的国有股权变更事宜。
二、股权分置改革对价方案:
1、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对价方案:方案实施股份变更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3.3股对价股份。
2、流通股股东本次获得的对价股票不需要纳税。
3、支付对价的对象和范围:截止2005年10月2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久联发展全体流通股股东。
4、非流通股股东承诺:
(1)法定承诺事项:
①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承诺,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②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百分之五以上的非流通股股东承诺,在前项规定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该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
(2)额外承诺事项:
①公司第一大股东久联集团承诺:在未来二年内(2005年和2006年),提出年度利润分配比例不低于当年新增可供分配利润的50%的利润分配议案,并保证在股东大会表决时对该议案投赞成票。
②公司第一大股东久联集团承诺: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前述承诺期期满后36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转让股份的交易价格不低于7.00元。(期内若公司发生派息、送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权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应对前述承诺的公司股价作除权除息处理)。
三、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进程
序号 日 期 事 项 是否停牌
1 2005年10月25日 刊登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继续停牌
2 2005年10月26日 实施股权分置改革股份变更登记日 继续停牌
原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
3 2005年10月27日 性质变更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继续停牌
深市流通股股东获付对价股份到账日
沪市流通股股东获付对价股份到账日
公司股票复牌、对价股份上市流通
4 2005年10月28日 公司股票简称变更为:“G久联” 恢复交易
该日公司股票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
涨跌幅限制、不纳入指数计算
公司股票开始设涨跌幅限制,以前一交
5 2005年10月31日 交易
易日为基期纳入指数计算
四、对价股份支付实施办法
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根据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持股数,按比例自动计入账户。每位流通股股东按所获对价股份比例计算后不足一股的部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上市公司权益分派及配股登记业务运作指引》中的零碎股处理方法处理。
五、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前,非流通股股数为7,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3.64%,流通股股份为4,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36%。本次股权分置方案实施后,所有股份均为流通股,其中,无限售条件的股份为53,198,27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36%,有限售条件的股份为56,801,72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64%。
六、实施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后,公司总股本不变,公司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全部保持不变。
七、咨询联系办法
联系电话:0851-6756941、0851-6751504
联系传真:0851-6748121
联系人:梁建新、王丽春
联系地址:贵阳市宝山北路213号久联华厦8楼
邮编:550002
八、备查文件
1、贵州久联民爆器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决议及表决结果公告;
2、北京鼎业律师事务所关于贵州久联民爆器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相关股东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贵州久联民爆器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5年10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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