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睿智医药: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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睿智医药: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白菜儿 发表于 2021-9-29 00:00:00 浏览:  344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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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149证券简称:睿智医药公告编号:2021-101睿智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高科技园区金科路 2829 号金科中心 A 栋上海睿智化学研究有限公司
3、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9月29日上午10:004、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9月2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9月2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9月2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6、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3人,所持(代理)股份10180508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3701%。其中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外的其他股东
及股东代表(以下简称“中小股东”)8人,所持股份2794293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5911%。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5人,所持股份7386215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7790%;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所持股份2794293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5911%。
7、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经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会议由董事兼CEO 华风茂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了会议,董事会秘书现场出席了会议,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其摘要的议案》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101706689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33%;
反对984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6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278445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479%;反对98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52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的议案》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101706689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33%;
反对984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6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278445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479%;反对98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52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101706689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33%;
反对984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6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278445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479%;反对98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52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国枫(上海)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殷长龙、张帅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睿智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睿智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睿智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睿智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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