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客服:1290940359
+发表新主题
查看: 387|回复: 0

捷成股份: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复制链接]

捷成股份: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月牙儿 发表于 2021-10-11 00:00:00 浏览:  387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成为注册用户,每天转文章赚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注函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尊敬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2021年9月23日,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21】第400号)。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顾问/独立财务顾问”)作为《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期激励计划”)出具核查意见之财务顾问,对关注函所涉及的相关问题说明如下:
1.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显示,你公司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14400万股,其中,向肖伟、夏文江分别授予1000万股、300万股。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以营业收入或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进行考核,第一个归属期考核年度为2021年,营业收入触发值为340000万元、净利润触发值为40000万元。个人层面绩效考核为60分及以上为合格,可归属当期限制性股票;低于60分为不合格,当期限制性股票不能归属,作废失效,且不得递延至下一年度。
(1)你公司2021年上半年已实现营业收入185781.65万元、净利润30330.86万元。请结合你公司历史业绩与变动预期、市场环境变化、行业特点、同行业可比公司盈利水平等详细说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的确定依据和合理性,是否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所设定指标是否科学、合理,对2021年业绩指标的设置是否能达到激励效果。请独立财务顾问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公司于2021年9月23日披露的《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载明,本激励计划的1/17归属考核年度为2021年-2023年三个会计年度,分年度对公司业绩指标进行考核,公司层面考核指标为营业收入值(A)或净利润值(B)并对指标进行区间设计,公司层面考核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各年度营业收入值(A) 各年度净利润值(B)解除限售期考核年度目标值(Am) 触发值(An) 目标值(Bm) 触发值(Bn)
第一个归属期2021年3600003400005500040000
第二个归属期2022年4350003700007000050000
第三个归属期2023年5200004160009000063000
上述“净利润”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且剔除本期及未来其他期激励计划所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后的数值为计算依据。上述财务指标均以公司当年度经审计并公告的财务报告为准。
考核指标 业绩完成度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
A≧Am X=100%
各年度营业收入值(A) An≦A
5e天资,互联天下资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手机版|手机版|小黑屋|5E天资 ( 粤ICP备2022122233号 )

GMT+8, 2024-5-17 10:26 , Processed in 0.305831 second(s), 31 queries , Redis On.

Powered by 5etz

© 2016-现在   五E天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