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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德化工:公开发行可转换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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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德化工:公开发行可转换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夜尽天明 发表于 2020-3-24 00:00:00 浏览:  611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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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同德化工 股票代码 :002360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Shanxi Tond Chemical Co.Ltd(山西省忻州市河曲县文笔镇焦尾城大茂口)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81 号华贸中心 1 号写字楼 22 层)
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期:2020 年 3 月
2
声 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所发行证券的价值或者投资人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3重大事项提示本重大事项提示仅对需投资者特别关注的风险因素及其他重要事项进行提醒。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募集说明书“风险因素”一节的全部内容。
一、关于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
公司聘请东方金诚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进行信用评级,2019年5月29日,东方金诚出具了《信用评级报告》,评定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信用等级为A+。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后,在债券存续期内,东方金诚将对本期债券的信用状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跟踪评级,并出具跟踪评级报告。定期跟踪评级在债券存续期内每年至少进行一次。
二、关于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的担保事项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应当提供担保,但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十五亿元的公司除外”。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为10.25亿元,低于15亿元,因此公司需对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提供担保,具体担保情况如下:
本次可转债采用土地、固定资产等抵押方式提供担保。公司及子公司以自有的部分土地、固定资产等作为本次可转债抵押担保的抵押物。担保范围为本公司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的可转债本金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的费用,担保的受益人为全体债券持有人,以保障本次可转债的本息按照约定如期足额兑付。
三、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关注“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
(一)安全风险
安全是民爆行业的立身之本,是民爆行业发展的前提和基础。民爆产品本身固有的特点决定了民爆行业内企业都必然面对一定的安全风险,确保安全生产和保障社会公共安全十分重要。
4
公司高度重视安全生产,严格贯彻落实国家及行业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程,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强化现场安全管理,加大安全投入,加强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强化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坚持技术创新,采用和引进先进工艺技术和生产设备,确保安全措施的落实,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尽管公司采取了以上安全措施,但由于民爆产品及原材料固有的燃烧、爆炸等危险属性,不能完全排除因偶发因素引起的意外安全事故,从而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构成影响。
(二)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为硝酸铵,是价格波动比较大的重要化工原料。硝酸铵价格的波动对下游民爆行业利润水平产生了较大影响。2015 年末,我国硝酸铵平均价格跌至 1597 元/吨,2016 年该价格继续同比下降 4.95%,为 1518 元/吨。受化工行业供给侧改革影响,加之民爆市场需求逐渐回暖,2017 年,硝酸铵价格逐渐回升,由 2016 年的年平均 1518 元/吨上涨至 1662 元/吨,同比增长
9.52%。2018 年,硝酸铵价格总体呈上升趋势,全年均价为 1953 元/吨,比 2017年均价增长 17.51%。2019 年 1-9 月,硝酸铵价格整体呈波动趋势,均价为 1993元/吨。硝酸铵的价格波动对民爆行业的利润水平产生了重大影响。
民爆生产企业的产品售价存在一定刚性,向下游客户转嫁成本波动的能力较弱。未来若硝酸铵价格继续上涨,将不利于公司的成本控制,挤压利润空间,从而对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三)宏观经济周期风险
民爆行业作为基础性产业,肩负着为国民经济建设服务的重要任务,民爆产品的需求主要来源于采矿业、基础设施建设行业,而这些行业的景气程度与宏观经济状况关联性较高:当宏观经济处于上升阶段,固定资产投资和基础建设规模通常较大,对矿产品的需求较大,从而对民爆产品的需求旺盛;当宏观经济低迷时,固定资产投资增速可能放缓,采矿业一般开工不足,从而导致对民爆产品需求降低。
尽管我国目前处于经济快速发展、大规模进行固定资产投资的阶段,经济建设对民爆行业未来一定时期内的发展形成了较稳固的保障,但若未来国家经济增5
速回落、基本建设投资放缓,对民爆产品的整体需求也将降低,这将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四)行业风险
1、行业管理模式风险
民爆行业在生产、销售、购买、运输和使用各个环节均实行许可证制度。
国家对民爆行业的严格监管,有利于保障本质安全、维护行业秩序,但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企业根据市场情况自主扩大生产的能力。
2、行业市场格局风险
1984 年颁布并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严禁生产企业自销,须由专业的销售机构进行销售。2006 年 9 月 1 日起施行的《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确立了民爆产品生产企业具有销售其自身产品的资格。
在原条例的管理下,由民爆生产企业销售给民爆流通企业、再由流通企业销售给终端用户的市场格局平稳运行多年并较为稳固。《管理条例》实施后,由于民爆流通企业具有良好的销售渠道、仓储能力及细分到每个市、县的销售网络覆盖,民爆生产企业通过流通企业销售给终端用户仍是行业的主流销售模式,流通企业是民爆行业市场重要的有机组成部分。未来一段时间内该经销模式仍将延续,但若未来终端客户主要选择向民爆生产企业进行直接采购,生产企业将面临销售模式转变及市场格局变化的风险。
同时,由于民爆产品远距离运输风险较大,具有特殊的销售半径,多年来
形成了一定的区域性供需关系格局,生产企业跨区域拓展市场存在一定难度。
为进一步推动混装炸药车作业系统的应用,公安部于 2013 年底下发了公治
明发[2013]618 号文,规定“依法取得公安机关核发的《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的单位可以使用混装炸药车作业系统开展爆破作业”。未来可使用现场混装炸药车的主体在民爆产品生产企业的基础上增加了持有《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的单位,爆破作业的实施未来将可能实现炸药与爆破服务一站式提供的模式,这
对单一从事民爆产品生产的企业将形成一定冲击。公司子公司同德爆破目前拥
有公安部门颁发的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资质,已积极顺应现场混装作业的行业发展趋势,在未来民爆行业“科研、生产、销售、爆破服务一体化”中有望继续6保持优势地位。尽管如此,公司如未能把握上述机遇,将对公司业务拓展造成不利影响。
3、把握行业发展机遇风险
《民爆行业“十三五”规划》提出,要进一步提高产业集中度,培育 3 至 5
家具有一定行业带动力与国际竞争力的民爆行业龙头企业,扶持 8 至 10 家科技
引领作用突出、一体化服务能力强的优势骨干企业。排名前 15 家生产企业生产总值在全行业占比突破 60%。
根据《中国爆破器材行业工作简报》,2018 年公司产量处于全国第 18 位,较前十名在规模上仍存在一定差距。若公司无法在稳固现有市场地位的基础上,继续增加产业规模,提升行业地位、提高综合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则可能在行业深入整合的过程中失去优势。
4、产品销售市场较为集中的风险
公司地处山西、陕西、内蒙三省交界地区,周边矿产资源丰富、基础设施建设尚需高速发展,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自于山西省,山西省是公司业务发展重点区域。随着中西部地区持续大规模的资源开发和大量的基础设施建
设,一带一路对中西部地区发展的大力支持,未来几年公司产品的主要销售市
场仍将在中西部地区,以确保公司产品保持稳定增长的态势,从而进一步扩大公司的优势地位。但如果中西部地区经济发展速度放缓,则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从而使得公司存在一定的区域市场风险。
(五)经营业绩下滑风险
民爆行业与宏观经济的景气程度密切相关,行业内企业利润水平受市场竞争程度、行业政策、上下游需求及价格变动、管理水平、生产线产能转换及技术升级等多种因素影响,2019 年上半年,公司业绩较 2018 年有所下滑,但根据公司公告的 2019 年度业绩快报,公司 2019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96784.48 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4980.81 万元,分别较 2018 年增加 7.95%和
4.27%。民爆产品业务在 2019 年下半年得到回升。且生产线产能转换及技术升
级已基本完成,已正常投入生产经营,但仍有部分产线尚需相关监管部门验收,未来是否均能够通过相关监管部门的顺利验收仍可能出现不确定性,不排除公司7未来存在一定的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
(六)募投项目风险
1、募投项目实施风险
本次发行可转债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4428.00 万元(含发行费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1)“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年产 12000吨胶状乳化炸药生产线及年产 11000 吨粉状乳化炸药生产线建设项目”、(2)“信息化、智能化平台建设项目”以及(3)“调整债务结构”。项目建成投产后,将对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和业绩水平的提高产生重大影响。虽然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工艺技术方案、设备选型、市场需求前景等各个方面都进行了缜密的分析,然而,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是基于当前市场环境、技术发展趋势和现有基础等因素做出的,由于投资项目从实施到达产需要一定的时间,在此过程中,公司面临着建设计划能否按时完成、技术进步、产业政策变化、市场变化、关键设备采购等诸多不确定因素,建设计划能否按时完成、项目的实施过程是否顺利、实施效果是否良好,均存在着一定的不确定性。
2、市场拓展风险本次募投项目中包括工业炸药生产项目。尽管公司本着谨慎的原则对募投项目进行了反复研究与充分论证,但项目实施投产后的效益情况将受到宏观经济环境、市场需求等多方面的因素影响,从而影响到原有市场的增长及新市场份额的开拓。若公司销售和服务能力无法匹配新增业务,或市场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下游市场需求发生重大改变或行业竞争加剧,可能导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产后不能及时消化的风险。
3、新增固定资产折旧对利润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需要新增大额的固定资产,短期内,由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效益需要一段时间,如果市场环境、技术发展等方面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导致公司营业收入没有保持相应增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期效益不能实现,则公司存在因固定资产折旧大量增加而导致利润下滑的风险。
4、达不到预期收益水平的风险
8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效益预测基于谨慎性原则,综合考虑了公司的未来经营状况、市场前景及宏观环境。尽管如此,宏观经济、市场环境、行业需求及公司的销售经营能力都有可能影响到预期的利润水平,同时项目建成并达产后,民爆产品价格的变动、市场容量的变化、政策环境的变动等因素也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回报带来一定的不确定性,存在着达不到预期收益水平的风险。
5、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环境保护风险
公司属于化工行业,在生产过程中存在造成环境污染的可能性以及污染治理问题。目前公司已建立了完善的安全环保管理制度,报告期内未出现因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而受到处罚的情况。但随着我国政府环境保护力度的不断加大,有可能在未来出台更为严格的环保标准,对化工生产企业提出更高的环保要求,进而增加公司在环保方面的支出,可能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带来一定的影响。
(七)可转债本身的风险
1、本息兑付风险
在可转债的存续期内,公司需根据约定的可转债发行条款就可转债未转股部分偿付利息及兑付到期本金、并在触发回售条件时兑现投资者提出的回售要求。
受国家政策、法规、行业和市场等不可控因素的影响,公司的经营活动有可能无法达到预期的收益,从而无法获得足够的资金,进而影响公司对可转债本息的按时足额兑付能力以及对投资者回售要求的承兑能力。
2、利率风险
本次可转债采用固定利率。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以及国际环境变化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在债券存续期内,当市场利率上升时,可转债的价值可能会相应降低,从而使投资者遭受损失。公司提醒投资者充分考虑市场利率波动可能引起的风险,以避免和减少损失。
3、可转债到期不能转股的风险
股票价格不仅受公司盈利水平和经营发展的影响,宏观经济政策、社会形势、汇率、投资者的偏好和心理预期都会对其走势产生影响。如果因上述因素导致可9
转债未能在转股期内转股,公司则需对未转股的可转债偿付本息,从而增加公司财务费用和生产经营压力。
尽管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二十个交易日中
至少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9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但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均价之
间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和股票面值。如果公司股票在可转债发行后价格持续下跌,则存在公司未能及时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或即使公司持续向下修正转股价格,但公司股票价格仍低于转股价格,导致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价值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并进而可能导致可转债回售或在持有到期不能转股的风险。
4、可转债价格波动的风险
可转债是一种具有债券特性且附有股票期权的混合型证券,为复合型衍生金融产品,具有股票和债券的双重特性。其在二级市场价格受市场利率、债券剩余期限、转股价格、公司股票价格、赎回条款、回售条款和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投资者的预期等诸多因素的影响,需要可转债的投资者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可转债在上市交易、转股等过程中,价格可能会出现异常波动或与其投资价值严重偏离的现象,从而可能使投资者不能获得预期的投资收益。
为此,公司提醒投资者充分认识到今后债券市场和股票市场中可能遇到的风险,以便作出正确的投资决策。同时,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所作出的承诺,规范运作,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并按照国家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及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进行信息披露,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四、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及最近三年利润分配情况
(一)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
1、利润分配的原则
(1)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
10
(2)公司的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中小投资者的意见。
2、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股利。在公司具备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3、现金分红的条件
(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以下情形之一:
(1)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
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且超过 5000 万元;
(2)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
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
4、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及比例
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原则上每年
进行一次现金分红,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
的 10%,且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
分配利润的 30%。
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的实际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可以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公司董事会每年在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11
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以下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5、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
公司可以根据累计可供分配利润、公积金及现金流状况,在现金分红及公司股本规模合理的前提下,必要时公司可以采用发放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具体分红比例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6、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1)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需履行的程序和要求: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具体经营数据、盈利规模、现金流状况、发展规划及下阶段资金需求,并结合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的意见,在符合公司章程既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的前提下,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提出年度或中期利润分配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利润分配预案经董事会过半数以上董事表决通过,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应当就利润分配预案的合理性发表独立意见,并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发表明确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12
(2)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需履行的程序和要求:股东大会对现金分
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3)监事会应当对以上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7、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机制
(1)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需要,或者外部经营环
境发生变化,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公司董事会在充分研究论证后提出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由
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意见,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可以安排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等网络投票方式为社会公众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大会审议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8、有关利润分配的信息披露
(1)公司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利润分配方案、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2)公司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或发行新股方案的执行情况。
(3)公司上一会计年度实现盈利,董事会未制订现金利润分配预案或者按
低于本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比例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详细说明不分配或者按低于本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比例进行分配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未分配利润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二)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本次发行后,公司股利分配政策不变,公司将继续保持股利分配政策的持续性与稳定性。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公司 A 股股票享有与原 A 股股票同等的
13权益,在股利发放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含因可转债转股形成的股东)均参与当期股利分配,享有同等权益。
(三)最近三年利润分配情况
2016年度至2018年度,公司现金股利分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合计实现的可分配利润
14367.74 9612.92 8273.91 32254.58
现金股利 13485.91 5872.69 3915.13 23273.73
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 10751.53
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占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比例
216.47%
注:2018 年度现金股利 13485.91 万元包括现金分红 3738.05 万元和因回购视同上市公司现
金分红的 9747.86 万元。
五、2019 年度业绩情况根据公司 2020 年 1 月 23 日于巨潮资讯网公告的《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
司 2019 年度业绩快报》(公告编号:2020-003),公司 2019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96784.48 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4980.81 万元,分别较 2018年度增加 7.95%和 4.27%主要原因是民爆产品业务持续稳定发展产品销量和工程爆破服务等增多所致。
14
目 录
声 明............................................................................................................................ 2
重大事项提示 ............................................................................................................... 3
一、关于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 3
二、关于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的担保事项......................................................... 3
三、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关注“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 ................................. 3
四、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及最近三年利润分配情况......................................... 9
目 录 ......................................................................................................................... 14
第一节 释义 ............................................................................................................. 18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 21
一、公司概况....................................................................................................... 21
二、本次发行概况............................................................................................... 21
三、本次发行可转债的评级与担保情况........................................................... 36
四、发行费用....................................................................................................... 37
五、与本次发行有关的时间安排....................................................................... 37
六、本次发行证券的上市流通........................................................................... 38
七、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 38
第三节 风险因素 ..................................................................................................... 41
一、安全风险....................................................................................................... 41
二、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41
三、宏观经济周期风险....................................................................................... 41
四、行业风险....................................................................................................... 42
五、财务风险....................................................................................................... 43
六、经营业绩下滑风险....................................................................................... 44
七、募投项目风险............................................................................................... 44
八、技术风险....................................................................................................... 46
九、管理风险....................................................................................................... 46
十、核心技术人员稳定的风险........................................................................... 47
十一、政策风险................................................................................................... 47
十二、可转债本身的风险................................................................................... 48
15
十三、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49
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51
一、公司发行前股本总额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51
二、公司组织结构图及对其他企业的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51
三、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56
四、发行人主营业务和主要产品情况............................................................... 63
五、发行人行业管理情况................................................................................... 64
六、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 70
七、发行人面临的主要竞争情况....................................................................... 82
八、发行人业务经营情况................................................................................... 88
九、发行人主要资产情况................................................................................... 98
十、公司拥有的经营资质及特许经营权的情况............................................. 106
十一、核心技术和研发情况............................................................................. 110
十二、公司境外经营情况................................................................................. 115
十三、公司自上市以来历次筹资、派现及净资产额变化情况..................... 116
十四、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所做出的重要承诺及承
诺的履行情况..................................................................................................... 116
十五、公司股利分配政策................................................................................. 117
十六、报告期内,公司发行的债券情况及资信评级情况............................. 122
十七、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122
十八、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及相
应整改措施......................................................................................................... 127
十九、发行人报告期内受到的除证券监管部门以外的行政处罚及整改情况............................................................................................................................. 131
二十、最近一期末公司股份回购的情况及对本次可转债发行造成的影响. 134
第五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 138
一、同业竞争情况............................................................................................. 138
二、关联交易情况............................................................................................. 139
第六节 财务会计信息 ........................................................................................... 148
一、最近三年及一期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 148
16
二、最近三年及一期财务报表......................................................................... 148
三、关于报告期内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变化的说明................................. 174
四、报告期内财务指标及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175
第七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78
一、财务状况分析............................................................................................. 178
二、盈利能力分析............................................................................................. 204
三、现金流量分析............................................................................................. 246
四、资本性支出分析......................................................................................... 247
五、发行人报告期内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情况. 248
六、重大事项说明............................................................................................. 252
七、公司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未来趋势分析............................................. 252
第八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 254
一、本次募集资金运用概况............................................................................. 254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背景及目的......................................................... 254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和必要性......................................................... 256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简介............................................................................. 261
五、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287
第九节 历次募集资金运用 ................................................................................... 292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92
二、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292
三、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293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293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293
六、注册会计师的鉴证意见............................................................................. 293
第十节 董事及有关中介机构声明 ......................................................................... 294
一、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一)............................. 295
一、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二)............................. 296
一、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三)............................. 297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一)......................................................... 298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二)......................................................... 299
17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三)......................................................... 300
三、律师事务所声明......................................................................................... 301
四、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302
五、信用评级机构声明..................................................................................... 303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 ............................................................................................... 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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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释义
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普通术语
本募集说明书、募集说明书 指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本公司、公司、同德化工、发行人、股份公司指 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同德爆破 指 山西同德爆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同力爆破 指 忻州同力爆破工程有限公司
同力运输 指 忻州市同力运输有限公司
同德民爆 指 忻州同德民爆器材经营有限公司
同声民爆 指 山西同声民用爆破器材经营有限公司
同蒙化工 指 清水河县同蒙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大宁同德 指 大宁县同德化工有限公司
同德环境 指 山西同德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广灵同德 指 广灵县同德精华化工有限公司
同联民爆 指 大同市同联民用爆破器材专营有限公司
金色世纪 指 北京金色世纪商旅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启迪同金 指 启迪同金(天津)智能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同力民爆器材 指 忻州同力民爆器材经营有限公司
同德资产 指 山西同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同德通 指 深圳市同德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同德香港 指 同德控股(香港)有限公司
同德安环 指 山西同德安环专用材料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改委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科技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技部
财政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国防科工委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
公安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工信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商务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住建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股东大会 指 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交易所、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指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发行人律师 指 山西恒一律师事务所
发行人会计师、致同会计师 指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评级机构、东方金诚 指 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19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A 股 指
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的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
本次发行、本期债券 指 同德化工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可转债 指 可转换公司债券
报告期 指 2016 年、2017 年、2018 年、2019 年 1-9 月
最近三年 指 2016 年、2017 年、2018 年
报告期末 指 2019 年 9 月末
报告期各期末 指
2016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 9 月 30 日
《公司章程》 指 《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专业术语
民爆器材 指
民用爆破器材,是用于非军事目的的各种炸药及其制品和火工品的总称
民爆行业 指 民用爆炸物品行业
民爆物品 指 民用爆炸物品,包括民用爆破器材及其原材料和其他本质安全 指
固有的或内在于工艺过程中的安全性,是作为生产过程中不可分割的因素存在的,本质安全主要取决于工艺、设备以及物料的化学性、物理性、使用数量、使用条件等
《管理条例》 指 2006 年施行的《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民爆行业“十二五”规划》 指 《民用爆炸物品行业“十二五”发展规划》
《民爆行业“十三五”规划》 指 《民用爆炸物品行业“十三五”发展规划》
《结构调整指导意见》 指《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推进民爆行业结构调整的指导意见》(工信部安[2010]581 号)
6.16 会议 指
2017 年 6 月 16 日,工信部于四川绵阳召开的全国民爆行业科技工作座谈会暨智能制造推进会
《意见》 指 《关于推进民爆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流通公司/流通企业/销售企业 指 专业从事民用爆破器材销售活动的企业
工业炸药 指 包括乳化炸药、膨化硝铵炸药、改性铵油炸药等乳化炸药 指
通过乳化剂的作用,使氧化剂的水溶液的微滴均匀地分散在含有空气泡或空心徽球等多孔性物质的油相
连续介质中,形成的一种油包水型的含水炸药铵油炸药 指 由硝酸铵和燃料油等组成的混合炸药
爆破技术 指
利用炸药爆炸的能量,对介质作功,破坏某种物体的结构,以达到预定爆破工程目标所采用的一种技术
民爆一体化 指
民爆一体化指的是民爆产品生产企业向客户提供包
括产品研发、生产、配送、爆破作业在内的全部服务爆破服务一体化 指由具备资质的专业爆破作业单位为民爆物品使用单
位提供购买、运输、储存、爆破、清退等“一体化”有偿爆破作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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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炭黑 指
是一种无机精细化工产品,由液体硅酸钠与优质透明
无机酸反应,经过滤、水洗、干燥后制成。又称沉淀
水合二氧化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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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一、公司概况
公司名称: 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SHANXI TOND CHEMICAL CO.,LTD.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40000112220278L
股票上市地: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同德化工
股票代码: 002360
法定代表人: 张云升
董事会秘书: 邬庆文
成立时间: 2001 年 6 月 10 日
住所/办公地址: 山西省河曲县文笔镇焦尾城大茂口
邮政编码: 036599
电话/传真: 0350-7264191
互联网网址: www.tondchem.com
电子信箱: td2@tondchem.com
二、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审批及核准情况
发行人于 2019 年 3 月 30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的议案》、《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为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并提议于 2019
年 4 月 23 日召开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议案。
发行人于 2019 年 4 月 23 日召开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的议案》、《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持22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为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议案。
发行人于 2019 年 5 月 18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等议案。
发行人于 2019 年 7 月 1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等议案。
本次发行已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2319 号”文核准。
证券类型 可转换公司债券
发行数量 14428.00 万元(共计 144.28 万张)
债券面值 每张 100 元
发行价格 按面值发行
债券期限 6年发行方式与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原股东享有优先配售权。原股东优先认购后的余额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若有发售余额则由主承销商包销。
(二)本次可转债基本发行条款
1、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 A 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可转债及未来转换的 A 股股票将在深交所上市。
2、发行规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23
次发行可转债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4428 亿元(含 1.4428 亿元)。具体发行数额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发行。
4、可转债存续期限
本次发行可转债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 6 年,即 2020 年 3 月 26 日至 2026
年 3 月 25 日。
5、票面利率
第一年为 0.5%,第二年为 0.6%,第三年为 1.2%,第四年为 2.0%,第五年
为 2.5%,第六年为 3.0%。
6、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年利息指可转债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自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
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额;
i:指可转债的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1)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债发行首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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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
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转股年度有关利息和股利的归属等事项,由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确定。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债,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4)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可转债持有人承担。
7、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发行结束之日(2020 年 4 月 1 日)起满六个月
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0 年 10 月 9 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26 年 3 月 25 日)止。
8、转股股数确定方式以及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方法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 Q 的计算方式为:Q=V/P,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
其中:V 为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P 为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
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一股的整数倍。转股时不足转换为一股的可转债余额,公司将按照深交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当日
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债的票面余额及其所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9、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1)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依据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 5.33 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25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收盘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
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交易日公
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2)转股价格的调整方法及计算公式
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因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不包括因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1 为调整后转股价,P0 为调整前转股价,n 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k 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D 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董事会决议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时期(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
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26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10、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条件及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二十个交易日中至少
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9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
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等。
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11、赎回条款
(1)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以本次可转债票面面值的
115%(含最后一期年度利息)的价格向投资者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
(2)有条件赎回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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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1)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公司 A 股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
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 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12、回售条款
(1)有条件回售条款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70%时,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
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债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28
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债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应再行使回售权,可转债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2)附加回售条款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实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
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被视作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债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本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应再行使附加回售权。
上述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回售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13、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公司 A 股股票享有与原 A 股股票同等的权益,在股利发放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含因可转债转股形成的股东)均参与当期股利分配,享有同等权益。
14、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可转债的具体发行方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可转债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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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同德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20 年 3 月 25 日,
T-1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同德化工的股份数按每股配售 0.3859 元可转债的
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金额,再按 100 元/张的比例转换成张数,每 1 张为一个申购单位。
发行人现有总股本 391512600 股,剔除公司回购专户库存股 17707308 股后,可参与本次发行优先配售的 A 股股本为 373805292 股,按本次发行优先配售比例计算,原股东最多可优先认购约 1442514 张,约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总额的 99.9802%。由于不足 1 张部分按照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配股业务指引执行,最终优先配售总数可能略有差异。
16、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1)债券持有人的权利与义务
1)可转债债券持有人的权利:
①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参与或委托代理人参与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② 按约定的期限和方式要求发行人偿付可转债本息;
③ 根据约定条件将所持有的可转债转为发行人股份;
④ 根据约定的条件行使回售权;
⑤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发行人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可转债;
⑥ 依照法律、发行人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⑦ 法律、行政法规及发行人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作为发行人债权人的其他权利。
2)可转债债券持有人的义务
① 遵守发行人发行可转债条款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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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依其所认购的可转债数额缴纳认购资金;
③ 除法律、法规规定及本募集说明书约定之外,不得要求发行人提前偿付可转债的本金和利息;
④ 法律、行政法规及发行人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可转债持有人承担的其他义务。
(2)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限范围
1)当发行人提出变更本期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方案时,对是否同意发
行人的建议作出决议,但债券持有人会议不得作出决议同意发行人不支付本期债券本息、变更本期债券利率和期限、取消募集说明书中的赎回或回售条款;
2)当发行人未能按期支付可转债本息时,对是否同意相关解决方案作出决议,对是否通过诉讼等程序强制发行人和(或)担保人偿还债券本息作出决议,对是否参与发行人的整顿、和解、重组或者破产的法律程序作出决议;
3)当发行人减资(因股权激励回购股份导致的减资除外)、合并、分立、解散或者申请破产时,对是否接受发行人提出的建议,以及行使债券持有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方案作出决议。
4)当担保人或担保物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时,对行使债券持有人依法享有权利的方案作出决议;
5)当发生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时,对行使债券持有人依法享有权利的方案作出决议;
6)在法律规定许可的范围内对本次可转债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修改作出决议;
7)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决议的其他情形。
(3)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
1)债券持有人会议由发行人董事会负责召集。
2)公司董事会应在提出或收到提议之日起三十日内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31公司董事会应于会议召开前十五日在至少一种指定报刊和网站上公告通知。会议通知应包括以下内容:
① 会议的日期、具体时间、地点和会议召开方式;
② 提交会议审议的议案;
③ 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④ 授权委托书内容要求以及送达时间和地点;
⑤ 确定有权出席该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券持有人之债权登记日;
⑥ 召集人名称、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及电话号码;
⑦ 召集人需要通知的其他事项。
3)存在下列事项之一的,应当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① 拟变更本次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② 公司不能按期支付本次可转债本息;
③ 公司发生减资、合并、分立、解散或者申请破产;
④ 本期可转债保证人或者担保物发生重大变化;
⑤ 修订《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⑥ 其他对本次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⑦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本次可转债上市交易的证券交易所及本次可转债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并决定的其他事项。
(4)债券持有人会议出席人员
1)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权登记日为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日期之前第 5 个交易日。债权登记日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机构托管名册上登记的本次债券持有人为有权出席该次债券持有
32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
2)债券持有人可以亲自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表决,也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并表决。债券持有人及其代理人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差旅费用、食宿费用等,均由债券持有人自行承担。
3)债券持有人本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明文件和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债券持有人法定代表人或
负责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明文件、被代理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被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被代理人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
4)下列机构或人员可以列席债券持有人会议,也可以在会议上提出议案供
会议讨论决定,但没有表决权:
① 债券发行人(即公司);
② 其他重要关联方。
5)召集人应当聘请律师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对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是
否符合法律、法规、本次可转债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是否合法有效,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
(5)债券持有人会议的程序
1)债券持有人会议采取现场方式召开。首先由会议主持人按照规定程序宣
布会议议事程序及注意事项,确定和公布监票人,然后由会议主持人宣读提案,经讨论后进行表决,经律师见证后形成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
2)债券持有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主持。在公司董事长未能主持会议的情况下,由董事长授权董事主持;如果公司董事长和董事长授权董事均未能主持会议,则由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以所代表的债券面值总额 50%以上多数(不含 50%)选举产生一名债券持有人作为该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主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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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召集人应当制作出席会议人员的签名册。签名册应载明参加会议人员姓名(或单位名称)、身份证号码、住所地址、持有或者代表有表决权的债券面额、被代理人姓名(或单位名称)等事项。
4)下列机构和人员可以列席债券持有人会议: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6)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表决与决议
1)债券持有人会议进行表决时,以每张债券为一票表决权;
2)债券持有人会议采取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对
拟审议事项表决时,只能投票表示:同意或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所持有表决权对应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废票,不计入投票结果。未投的表决票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不计入投票结果。
3)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各项提案或同一项提案内并列的各项议题应当分开审议、逐项表决。除因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导致会议中止或不能作出决议外,会议不得对会议通知载明的拟审议事项进行搁置或不予表决。会议对同一事项有不同提案的,应以提案提出的时间顺序进行表决,并作出决议。
债券持有人会议不得就未经公告的事项进行表决。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拟审议事项时,不得对拟审议事项进行变更,任何对拟审议事项的变更应被视为一个新的拟审议事项,不得在本次会议上进行表决。
4)会议设计票人、监票人各一名,负责会议计票和监票。计票人、监票人
由会议主持人推荐并由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担任。与公司有关联关系的债券持有人及其代理人不得担任计票人、监票人。
每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投票时,应当由至少两名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同一名公司授权代表参加清点,并由清点人当场公布表决结果。律师负责见证表决过程。
5)会议主席根据表决结果确认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是否获得通过,并应当在会上宣布表决结果。决议的表决结果应载入会议记录。
6)债券持有人会议须经出席会议的代表三分之二以上债券面值总额的债券
34持有人同意方能形成有效决议。
7)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经表决通过后生效,但其中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或其他有权机构批准的,自批准之日或相关批准另行确定的日期起生效。
8)除非另有明确约定对反对者或未参加会议者进行特别补偿外,决议对全体债券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
9)债券持有人会议做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以公告形式通知债券持有人,并负责执行会议决议。
10)债券持有人会议应有会议记录。会议记录记载以下内容:
①召开会议的时间、地点、议程和召集人名称或姓名;
②会议主持人以及出席或列席会议的人员姓名,以及会议见证律师、计票人、监票人和清点人的姓名;
③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和代理人人数、所代表表决权的本期可转债张数及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和代理人所代表表决权的本期可转债张数占公司本期可转债总张数的比例;
④对每一拟审议事项的发言要点;
⑤每一表决事项的表决结果;
⑥债券持有人的质询意见、建议及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答复或说明等内容;
⑦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认为应当载入会议记录的其他内容。
11)会议召集人和主持人应当保证债券持有人会议记录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债券持有人会议记录由出席会议的会议主持人、召集人(或其委托的代表)、见证律师、记录员和监票人签名。债券持有人会议记录、表决票、出席会议人员的签名册、授权委托书、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等会议文件资料由公司董事会保管,保管期限为十年。
12)召集人应保证债券持有人会议连续进行,直至形成最终决议。因不可抗
35
力、突发事件等特殊原因导致会议中止、不能正常召开或不能作出决议的,应采取必要的措施尽快恢复召开会议或直接终止本次会议,并将上述情况及时公告。
同时,召集人应向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及深交所报告。对于干扰会议、寻衅滋事和侵犯债券持有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应采取措施加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17、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可转债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4428.00 万元(含发行费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1)“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年产 12000吨胶状乳化炸药生产线及年产 11000 吨粉状乳化炸药生产线建设项目”、(2)“信息化、智能化平台建设项目”以及(3)“调整债务结构”。上述项目总投资 17366.36万元,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14428.00 万元。
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使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在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
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将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存储的专项账户。
18、担保事项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土地、固定资产等抵押方式提供担保。公司及子公司以自有的部分土地、固定资产等作为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抵押担保的抵押物。
上述抵押担保范围为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本金及
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的合理费用,担保的受益人为全体债券持有人,以保障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本息按照约定如期足额兑付。
19、募集资金管理及存放账户
公司已经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相关制度,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募集资金必须存放于公司董事会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具体开户事宜将在发行前由公司董事会确定,并在发行公告中披露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相关信息。
20、本次决议的有效期
36
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方案的有效期为十二个月,自发行方案通过股东大会审议之日起计算。
(三)承销方式及承销期
本次可转债发行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承销期为2020年3月24日
至2020年4月1日。
三、本次发行可转债的评级与担保情况
1、本次发行可转债的评级情况
公司聘请东方金诚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进行信用评级,2019年5月29日,东方金诚出具了《信用评级报告》,评定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信用等级为A+。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后,在债券存续期内,东方金诚将对本期债券的信用状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跟踪评级,并出具跟踪评级报告。定期跟踪评级在债券存续期内每年至少进行一次。
2、本次发行可转债的担保情况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应当提供担保,但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十五亿元的公司除外”。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为10.25亿元,低于15亿元,因此公司需对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提供担保,具体担保情况如下:
本次可转债采用土地、固定资产等抵押方式提供担保。公司及子公司以自有的部分土地、固定资产等作为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抵押担保的抵押物。担保范围为本公司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的可转债本金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的费用,担保的受益人为全体债券持有人,以保障本次可转债的本息按照约定如期足额兑付。
(1)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子公司以自有的部分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为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37公司债券提供抵押担保。本次抵押担保的主债权为公司发行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3亿元(含2.3亿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根据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中水致远评报字[2019]第040018号《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因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提供抵押担保涉及的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拥有的部分建筑物资产及占用的土地使用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评估基准日为2019年3月31日,评估抵押物总价为人民币28257.62万元。
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公司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的可转换债券本金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处分抵押物所需费用、有关税费及其它应支付的诉讼费、执行费、律师费等全部费用、因乙方违约而给抵押权代理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2)抵押物评估情况
根据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中水致远评报字[2019]第040018号《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因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提供抵押担保涉及的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拥有的部分建筑物资产及占用的土地使用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评估基准日为2019年3月31日,本次抵押物的评估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减率%
A C D=C-A E=D/A×100%
建筑物资产 10861.60 14668.81 3807.21 35.05
土地使用权 11625.19 13588.81 1963.62 16.89
建筑物资产及土地使用权合计 22486.79 28257.62 5770.83 25.66
四、发行费用
项目 预计金额(万元)
保荐及承销费用 679.25
律师费用 35.85
审计及验资费用 66.04
资信评级费用 25.00
发行手续费用 3.08
信息披露及路演推介费用 52.83
合计 862.04
五、与本次发行有关的时间安排
本次发行期间的主要日程与停、复牌安排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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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日 日期 事项 停牌安排
T-2 日
2020 年 3 月 24 日
星期二
刊登《募集说明书》、《发行公告》、《网上路演公告》正常交易
T-1 日
2020 年 3 月 25 日
星期三
网上路演、原股东优先配售股权登记日 正常交易T 日
2020 年 3 月 26 日
星期四
刊登《发行提示性公告》、原股东优先配售并缴款、网上申购正常交易
T+1 日
2020 年 3 月 27 日
星期五
刊登《网上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网上申购摇号抽签正常交易
T+2 日
2020 年 3 月 30 日
星期一
刊登可转债网上中签结果公告,网上申购中签缴款正常交易
T+3 日
2020 年 3 月 31 日
星期二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正常交易
T+4 日
2020 年 4 月 1 日
星期三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 正常交易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事项影响本次可转债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修改发行日程并及时公告。
六、本次发行证券的上市流通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流通,所有投资者均无持有期限制。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申请可转换公司债券在深交所挂牌上市交易。
七、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
公司名称: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云升
住所:山西省河曲县文笔镇焦尾城大茂口
联系人:邬庆文、张宁联系电话:0350-7264191
传真:0350-7264191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公司名称: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侯巍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81 号华贸中心 1 号写字楼 22 层
保荐代表人:胡涛、牛岗39
联系电话:010-5902 6600
传真:010-5902 6670
(三)发行人律师
名称:山西恒一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原建民
住所:山西省太原市平阳路 2 号赛格商务楼五层 A 座
经办律师:翟颖、尉海滨联系电话:0351-7555621
传真:0351-7555621
(四)发行人会计师
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徐华
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 5 层
签字注册会计师:陈广清、刘淑云、韩瑞红、彭素红联系电话:010-85665352
传真:010-85665040
(五)资信评级机构
名称: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
机构负责人:罗光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西街 3 号兆泰国际中心 C 座 12 层
签字评级人员:张晨曦、康敏、郭哲彪联系电话:010-62299778
传真:010-62299803
(六)主承销商收款银行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华贸中心支行
账户名称: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0200234529027300258
(七)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名称:深圳证券交易所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12 号
40
联系电话:0755-88668888
传真:0755-82083104
(八)股份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12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 22-28 楼
联系电话:0755-21899999
传真:0755-21899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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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风险因素
一、安全风险
安全是民爆行业的立身之本,是民爆行业发展的前提和基础。民爆产品本身固有的特点决定了民爆行业内企业都必然面对一定的安全风险,确保安全生产和保障社会公共安全十分重要。
公司高度重视安全生产,严格贯彻落实国家及行业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程,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强化现场安全管理,加大安全投入,加强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强化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坚持技术创新,采用和引进先进工艺技术和生产设备,确保安全措施的落实,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尽管公司采取了以上安全措施,但由于民爆产品及原材料固有的燃烧、爆炸等危险属性,不能完全排除因偶发因素引起的意外安全事故,从而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构成影响。
二、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为硝酸铵,是价格波动比较大的重要化工原料。硝酸铵价格的波动对下游民爆行业利润水平产生了较大影响。2015 年末,我国硝酸铵平均价格跌至 1597 元/吨,2016 年该价格继续同比下降 4.95%,为 1518 元/吨。受化工行业供给侧改革影响,加之民爆市场需求逐渐回暖,2017 年,硝酸铵价格逐渐回升,由 2016 年的年平均 1518 元/吨上涨至 1662 元/吨,同比增长
9.52%。2018 年,硝酸铵价格总体呈上升趋势,全年均价为 1953 元/吨,比 2017年均价增长 17.51%。2019 年 1-9 月,硝酸铵价格整体呈波动趋势,均价为 1993元/吨。硝酸铵的价格波动对民爆行业的利润水平产生了重大影响。
民爆生产企业的产品售价存在一定刚性,向下游客户转嫁成本波动的能力较弱。未来若硝酸铵价格继续上涨,将不利于公司的成本控制,挤压利润空间,从而对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三、宏观经济周期风险
民爆行业作为基础性产业,肩负着为国民经济建设服务的重要任务,民爆产品的需求主要来源于采矿业、基础设施建设行业,而这些行业的景气程度与宏观42
经济状况关联性较高:当宏观经济处于上升阶段,固定资产投资和基础建设规模通常较大,对矿产品的需求较大,从而对民爆产品的需求旺盛;当宏观经济低迷时,固定资产投资增速可能放缓,采矿业一般开工不足,从而导致对民爆产品需求降低。
尽管我国目前处于经济快速发展、大规模进行固定资产投资的阶段,经济建设对民爆行业未来一定时期内的发展形成了较稳固的保障,但若未来国家经济增速回落、基本建设投资放缓,对民爆产品的整体需求也将降低,这将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四、行业风险
(一)行业管理模式风险
民爆行业在生产、销售、购买、运输和使用各个环节均实行许可证制度。
国家对民爆行业的严格监管,有利于保障本质安全、维护行业秩序,但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企业根据市场情况自主扩大生产的能力。
(二)行业市场格局风险
1984 年颁布并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严禁生产企业自销,须由专业的销售机构进行销售。2006 年 9 月 1 日起施行的《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确立了民爆产品生产企业具有销售其自身产品的资格。
在原条例的管理下,由民爆生产企业销售给民爆流通企业、再由流通企业销售给终端用户的市场格局平稳运行多年并较为稳固。《管理条例》实施后,由于民爆流通企业具有良好的销售渠道、仓储能力及细分到每个市、县的销售网络覆盖,民爆生产企业通过流通企业销售给终端用户仍是行业的主流销售模式,流通企业是民爆行业市场重要的有机组成部分。未来一段时间内该经销模式仍将延续,但若未来终端客户主要选择向民爆生产企业进行直接采购,生产企业将面临销售模式转变及市场格局变化的风险。
同时,由于民爆产品远距离运输风险较大,具有特殊的销售半径,多年来
形成了一定的区域性供需关系格局,生产企业跨区域拓展市场存在一定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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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动混装炸药车作业系统的应用,公安部于 2013 年底下发了公治
明发[2013]618 号文,规定“依法取得公安机关核发的《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的单位可以使用混装炸药车作业系统开展爆破作业”。未来可使用现场混装炸药车的主体在民爆产品生产企业的基础上增加了持有《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的单位,爆破作业的实施未来将可能实现炸药与爆破服务一站式提供的模式,这
对单一从事民爆产品生产的企业将形成一定冲击。公司子公司同德爆破目前拥
有公安部门颁发的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资质,已积极顺应现场混装作业的行业发展趋势,在未来民爆行业“科研、生产、销售、爆破服务一体化”中有望继续保持优势地位。尽管如此,公司如未能把握上述机遇,将对公司业务拓展造成不利影响。
(三)把握行业发展机遇风险
《民爆行业“十三五”规划》提出,要进一步提高产业集中度,培育 3 至 5
家具有一定行业带动力与国际竞争力的民爆行业龙头企业,扶持 8 至 10 家科技
引领作用突出、一体化服务能力强的优势骨干企业。排名前 15 家生产企业生产总值在全行业占比突破 60%。
根据《中国爆破器材行业工作简报》,2018 年公司产量处于全国第 18 位,较前十名在规模上仍存在一定差距。若公司无法在稳固现有市场地位的基础上,继续增加产业规模,提升行业地位、提高综合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则可能在行业深入整合的过程中失去优势。
(四)产品销售市场较为集中的风险
公司地处山西、陕西、内蒙三省交界地区,周边矿产资源丰富、基础设施建设尚需高速发展,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自于山西省,山西省是公司业务发展重点区域。随着中西部地区持续大规模的资源开发和大量的基础设施建
设,一带一路对中西部地区发展的大力支持,未来几年公司产品的主要销售市
场仍将在中西部地区,以确保公司产品保持稳定增长的态势,从而进一步扩大公司的优势地位。但如果中西部地区经济发展速度放缓,则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从而使得公司存在一定的区域市场风险。
五、财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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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应收账款增加可能导致产生坏账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 7540.59 万元、8114.64 万元、
9022.10 万元和 14505.17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1.66%、11.43%、
10.06%和 24.54%,总体维持在相对较低的水平。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应收账款
账龄在 1 年以内占比为 90.10%,表明公司应收账款回款速度较好,应收账款质量较高,且公司主要客户为行业内民爆流通企业和大型矿山企业,与公司保持长期稳定合作关系,客户信誉度较高,实际发生坏账的可能性较小。但是,若民爆行业的下游行业发生重大变化或客户财务状况恶化,将可能导致公司应收账款发生坏账并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二)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假设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为不超过 14428.00 万元,发行并转股后公司净资产将大幅增加。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效益需要一定时间,预计短期内难以实现收益,如公司净利润不能同步增长,公司存在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六、经营业绩下滑风险
民爆行业与宏观经济的景气程度密切相关,行业内企业利润水平受市场竞争程度、行业政策、上下游需求及价格变动、管理水平、生产线产能转换及技术升级等多种因素影响,2019 年上半年,公司业绩较 2018 年有所下滑,但根据公司公告的 2019 年度业绩快报,公司 2019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96784.48 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4980.81 万元,分别较 2018 年增加 7.95%和
4.27%。民爆产品业务在 2019 年下半年得到回升。且生产线产能转换及技术升
级已基本完成,已正常投入生产经营,但仍有部分产线尚需相关监管部门验收,未来是否均能够通过相关监管部门的顺利验收仍可能出现不确定性,不排除公司未来存在一定的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
七、募投项目风险
(一)募投项目实施风险
本次发行可转债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4428.00 万元(含发行费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1)“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年产 12000吨胶状乳化炸药生产线及年产 11000 吨粉状乳化炸药生产线建设项目”、(2)45
“信息化、智能化平台建设项目”以及(3)“调整债务结构”。项目建成投产后,将对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和业绩水平的提高产生重大影响。虽然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工艺技术方案、设备选型、市场需求前景等各个方面都进行了缜密的分析,然而,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是基于当前市场环境、技术发展趋势和现有基础等因素做出的,由于投资项目从实施到达产需要一定的时间,在此过程中,公司面临着建设计划能否按时完成、技术进步、产业政策变化、市场变化、关键设备采购等诸多不确定因素,建设计划能否按时完成、项目的实施过程是否顺利、实施效果是否良好,均存在着一定的不确定性。
(二)市场拓展风险本次募投项目中包括工业炸药生产项目。尽管公司本着谨慎的原则对募投项目进行了反复研究与充分论证,但项目实施投产后的效益情况将受到宏观经济环境、市场需求等多方面的因素影响,从而影响到原有市场的增长及新市场份额的开拓。若公司销售和服务能力无法匹配新增业务,或市场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下游市场需求发生重大改变或行业竞争加剧,可能导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产后不能及时消化的风险。
(三)新增固定资产折旧对利润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需要新增大额的固定资产,短期内,由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效益需要一段时间,如果市场环境、技术发展等方面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导致公司营业收入没有保持相应增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期效益不能实现,则公司存在因固定资产折旧大量增加而导致利润下滑的风险。
(四)达不到预期收益水平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效益预测基于谨慎性原则,综合考虑了公司的未来经营状况、市场前景及宏观环境。尽管如此,宏观经济、市场环境、行业需求及公司的销售经营能力都有可能影响到预期的利润水平,但是项目建成并达产后,民爆产品价格的变动、市场容量的变化、政策环境的变动等因素也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回报带来一定的不确定性,存在着达不到预期收益水平的风险。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环境保护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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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属于化工行业,在生产过程中存在造成环境污染的可能性以及污染治理问题。目前公司已建立了完善的安全环保管理制度,报告期内未出现因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而受到处罚的情况。但随着我国政府环境保护力度的不断加大,有可能在未来出台更为严格的环保标准,对化工生产企业提出更高的环保要求,进而增加公司在环保方面的支出,可能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带来一定的影响。
八、技术风险
公司现有的工业炸药的生产技术为国内成熟而稳定的技术,但随着市场需求的不断变化和客户要求的不断提高,未来民爆行业新产品开发、新技术应用的更新换代速度将越来越快,如不能加大新产品开发力度和增强技术创新能力,适时推出适销对路的新产品和新技术,届时将可能存在产品或技术落后的风险。
九、管理风险
(一)实际控制人控制风险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张云升持有发行人 21.22%的股份。虽然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和公司治理结构,包括制订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内部控制及决策制度》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章制度,力求在制度安排上防范实际控制人操控公司现象的发生。但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可以通过行使表决权、管理权等方式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和重大决策,从而可能影响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的利益。
(二)优秀人才储备不足的风险
近年来公司业务发展情况良好,保持了较快的增长速度,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拓展、产品结构的优化,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产,公司的规模和管理工作的复杂程度都将显著增大,公司存在相关人才储备不足的风险。随着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的完成,将增加对相应的管理、营销、技术等各方面的人才需求。若公司在下一步发展过程中,不能进一步充实管理、营销、技术人才,将可能影响公司的持续发展。
(三)公司内部管理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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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已建立了完整的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系统,且运行良好。但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如果内部管理体系不能正常运作或者效率降低,或者公司自身管理水平不能持续提高,可能对公司各项业务的开展和提高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进而损害公司的利益。
(四)控制权变动风险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云升直接持有公司
8309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1.22%。其中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共计
46790000 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56.31%,占公司总股本的 11.95%。若
未来公司股价受宏观经济、经营业绩及市场环境等因素影响出现重大不利变化,而控股股东又无法及时作出相应调整安排,控股股东所质押公司股份可能被强制平仓。
如果以下极端情况同时发生:(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质押股票全部被强制平仓;(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认配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或认配的可转债最终未转股,同时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全部转股,可能对控制权的稳定性造成一定影响。
十、核心技术人员稳定的风险
随着行业间和地区间人才竞争的日趋激烈,如果核心技术人员流失,将给公司生产经营和新产品、新工艺的研发带来较大的负面影响。同时,随着新技术和新工艺在生产过程中的不断应用,对公司现有的专业技术提出了更新的要求。技术人员尤其是核心技术人员是公司生存和发展的根本,是公司核心竞争力之所在。未来如果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流失,则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一定的影响。
十一、政策风险
(一)国家产业政策变化带来的风险
根据国家发改委颁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2013 年修正),民爆产品中有炸药现场混装作业方式和低感度散装炸药、高性能安全型工业炸药等十项产品列入了鼓励类。但是,如果未来国家对民爆产业的政策指导发生变化,可能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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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企业税收优惠发生变化的风险
2017 年 11 月 9 日,公司收到山西省科学技术厅、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山西省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714000297)。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 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高新技术企业减按 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若未来国家税收政策发生变化,或公司未能被再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三)国家环保标准变化带来的风险
民爆行业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排放的污染物主要有废水、废气、废渣和噪声等,对生态环境会造成一定的影响。公司一直以来非常重视污染防治和清洁生产,对资源进行综合利用,在环境保护方面符合环保部门的要求。未来国家环保标准的提高将导致公司环保成本的增加,从而影响公司未来盈利水平。
十二、可转债本身的风险
(一)本息兑付风险
在可转债的存续期内,公司需根据约定的可转债发行条款就可转债未转股部分偿付利息及兑付到期本金、并在触发回售条件时兑现投资者提出的回售要求。
受国家政策、法规、行业和市场等不可控因素的影响,公司的经营活动有可能无法达到预期的收益,从而无法获得足够的资金,进而影响公司对可转债本息的按时足额兑付能力以及对投资者回售要求的承兑能力。
(二)利率风险
本次可转债采用固定利率。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以及国际环境变化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在债券存续期内,当市场利率上升时,可转债的价值可能会相应降低,从而使投资者遭受损失。公司提醒投资者充分考虑市场利率波动可能引起的风险,以避免和减少损失。
(三)可转债到期不能转股的风险
股票价格不仅受公司盈利水平和经营发展的影响,宏观经济政策、社会形势、49
汇率、投资者的偏好和心理预期都会对其走势产生影响。如果因上述因素导致可转债未能在转股期内转股,公司则需对未转股的可转债偿付本息,从而增加公司财务费用和生产经营压力。
尽管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二十个交易日中
至少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9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但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均价之
间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和股票面值。如果公司股票在可转债发行后价格持续下跌,则存在公司未能及时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或即使公司持续向下修正转股价格,但公司股票价格仍低于转股价格,导致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价值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并进而可能导致可转债回售或在持有到期不能转股的风险。
(四)可转债价格波动的风险
可转债是一种具有债券特性且附有股票期权的混合型证券,为复合型衍生金融产品,具有股票和债券的双重特性。其在二级市场价格受市场利率、债券剩余期限、转股价格、公司股票价格、赎回条款、回售条款和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投资者的预期等诸多因素的影响,需要可转债的投资者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可转债在上市交易、转股等过程中,价格可能会出现异常波动或与其投资价值严重偏离的现象,从而可能使投资者不能获得预期的投资收益。
为此,公司提醒投资者充分认识到今后债券市场和股票市场中可能遇到的风险,以便作出正确的投资决策。同时,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所作出的承诺,规范运作,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并按照国家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及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进行信息披露,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十三、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有助于公司扩大生产能力、增强盈利能力、提高抗风险能力。随着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的到位及顺利转股,公司的股本规模和净资产规模将相应增加,随着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建成、投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经济效益将在可转债存续期间逐步释放。因此,本次发行完成后,50
若投资者在转股期内转股,将会在一定程度上摊薄公司的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因此公司在转股期内将可能面临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被摊薄的风险。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此已经作出相关承诺,并积极采取相应的措施,对可能产生摊薄的即期回报进行填补。
51
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发行前股本总额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总股本为 391512600 股,股本结构如下表所示:
股权性质 股份数量(股) 股份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94933133 24.25%
其中:高管锁定股 94933133 24.25%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296579467 75.75%
其中:人民币普通股 296579467 75.75%
合计 391512600 100.00%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前十大股东及其持股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数量
(股)持股比例持有有限售条件
的股份数量(股)持有无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股)张云升
注 境内自然人 83090000 21.22% 62317500 20772500
2 张乃蛇 境内自然人 11684166 2.98% 8763124 2921042
3 郑俊卿 境内自然人 10127060 2.59% 7595295 2531765
4 任安增 境内自然人 9992000 2.55% 0 9992000
5 邬庆文 境内自然人 9839018 2.51% 7379263 2459755
6 邬卓 境内自然人 8970748 2.29% 0 8970748
7 赵贵存 境内自然人 7109528 1.82% 0 7109528
8 白利军 境内自然人 6097670 1.56% 4573252 1524418
9 南俊 境内自然人 4997940 1.28% 0 4997940
10 秦挨贵 境内自然人 4035350 1.03% 0 4035350
合计 155943480 39.83% 90628434 65315046注: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控股股东张云升先生持有公司股份共计 8309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1.22%),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共计 46790000 股(占其所持股份的 56.31%,占公司总股本的 11.95%)。
二、公司组织结构图及对其他企业的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一)公司组织结构图
1、内部组织结构图
52
53
2、股权结构图
54
(二)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1、控股子公司
(1)基本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同德化工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序号
公司 成立时间 注册资本 实收资本 持股比例 业务性质主要生产经营地
1同德爆破
2010.11.24 2000 2000同德化工
持股 100%
工程服务 山西忻州大宁同德
2010.11.3 6900 6900同德化工
持股 100%
制造业 山西大宁同蒙化工
2005.5.20 1000 1000同德化工
持股 100%制造业内蒙古清水河同声民爆
2010.8.23 500 500同德化工
持股 100%
贸易业 山西河曲同德民爆
2013.3.26 3000 3000同德化工
持股 100%
贸易业 山西忻州同德环境
2018.10.22 1000 -同德化工
持股 100%公共设施管理业山西太原同德资产
2019.4.17 2000 2000同德化工
持股 100%
商务服务 山西忻州同德香港
2019.6.12
1 万元港币
-同德化工
持股 100%
国际贸易、投资、资产管理、供应链管理香港同德安环
2019.7.22 300 -同德化工
持股 100%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山西河曲启迪同金
2017.12.29 4226 4183.00同德化工持股
81.64%
咨询服务 天津广灵同德
2012.5.7 5000 5000同德化工
持股 80%
制造业 山西广灵同力爆破
2015.1.20 300 300同德民爆
持股 100%
工程服务 山西忻州同力运输
2015.6.3 300 300同德民爆
持股 100%
运输 山西忻州深圳同德
2019.5.14 1000 510同德资产
持股 51%
批发业 广东深圳
55通
(2)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或 2018 年度,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直接和间接控
制的子公司简要财务数据如下表(经致同会计师审计):
单位:万元
序号 公司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1 同德爆破 14231.35 11915.11 26850.23 6343.68
2 同德民爆 13827.45 11379.76 42129.19 5825.66
3 广灵同德 27516.58 25414.92 11598.99 -1074.35
4 大宁同德 5692.96 4285.30 1607.50 -667.78
5 同蒙化工 5635.99 4586.48 4082.81 231.22
6 同声民爆 643.93 563.50 - -7.96
7 同德环境 0.00 -0.10 - -0.10
8 同力爆破 6307.53 5583.76 21571.92 2062.96
9 同力运输 815.24 652.20 1171.54 171.38
10 启迪同金 4069.88 4067.21 - -115.79
11 山西方德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4015.82 4011.24 - 11.24
截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或 2019 年 1-9 月,公司直接控制的子公司简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如下表:
单位:万元序号
公司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1 同德爆破 18648.43 15736.79 16501.74 4005.28
2 同德民爆 24177.95 21283.71 30067.39 4266.34
3 广灵同德 25981.21 24958.79 7392.21 -468.90
4 大宁同德 5195.91 3568.08 603.85 -720.41
5 同蒙化工 5791.55 4812.33 3053.13 253.96
6 同声民爆 643.92 563.48 - -0.02
7 同德环境 493.65 492.46 - -7.43
8 同力爆破 6757.70 7034.62 12512.33 1447.20
9 同力运输 908.09 803.57 650.50 151.05
10 启迪同金 3936.54 3936.54 - -128.13
11 同德资产 2155.65 1991.88 542.74 -8.12
12 同德香港 - - - -
13 深圳同德通 2154.20 500.47 542.74 -9.53
14 同德安环 - - - -
56
2、参股公司
(1)基本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同德化工参股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公司 成立时间 注册资本 实收资本 持股比例 业务性质主要生产经营地
1临汾骏铠民爆器材有限责任公司
2012.5.23 300 万元 300 万元同德化工持股
35.00%
销售 山西临汾
2
蒙古国伊里奇?突勒希有限公司
2014.1.25
761.2 万美元
761.2 万美元同德化工持股
33.00%生产及销售蒙古国乌兰巴托
3 金色世纪 2011.9.23 2360 万元 2360 万元同德化工持股
11.02%技术推广及服务北京市
4哈尔滨市盛源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2007.2.28
1089.7448万元
1089.7448万元同德化工持股
5.42%出版业及广播电视制作黑龙江哈尔滨
5呼和浩特市汇通爆破有限责任公司
2011.4.25 500 万元 500 万元同蒙化工持股
15.00%爆破设计施工内蒙古呼和浩特
6北京紫玉伟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006.11.3 640 万元
203.4006万元启迪同金
持股 15%技术推广及服务北京
7南京吉凯微波技术有限公司
2017.11.13
2352.9412万元
2352.9412万元启迪同金
持股 15%
微波系统、组件等相关软件开
发、生产、销售江苏省南京市
8 同联民爆 2008.3.24
408.08 万元
408.08 万元广灵同德
持股 11%
销售、信息咨询、运输山西省大同市
三、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一)控制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均为张云升,最近三年不存在实际控制人变化的情况。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57实际控制人张云升
21.22%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截至 2019 年 7 月 31 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张云升先生,持有
公司 8309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21.22%。张云升先生除持有公司股票外,不存在持有其他公司股权的情况。
张云升简历如下:
张云升,董事长,男,1952 年 07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高级工程师,山西省第十届人大代表。曾荣获“轻工部全国劳动模范”、“山西省劳动竞赛委员会特等功”、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称号。历任河曲县化工厂副厂长、厂长,公司董事长。现任公司、同德爆破、广灵同德和同蒙化工董事长,同时兼任大宁同德、同声民爆执行董事和北京紫玉伟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南京吉凯微波技术有限公司董事及启迪同金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
(三)持有的发行人股票质押情况
截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云升持有公司
8309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21.22%,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共
计 46790000 股(占其所持股份的 56.31%,占公司总股本的 11.95%)。
除上述质押情况之外,其他主要股东持有的股权不存在质押情形。
1、控股股东股权质押的原因、资金具体用途
截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云升持有公司股份
8309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1.22%;其中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共计
46790000 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56.31%,占公司总股本的 11.95%。具
体情况如下:
58序号质押股数(万股)融资金额(万元)
质权人 质押日期融资原因及资金具体用途
1 500.00 1550.00山西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山西证券”)
2017/11/9-2020/11/6 用于投资
2 1450.00 4450.00 2017/11/9-2020/11/6 用于投资
3 78.00 - 2018/6/21-2020/11/6 补充质押
4 222.00 - 2018/6/21-2020/11/6 补充质押
5 93.00 - 2018/9/27-2020/11/6 补充质押
6 326.00 - 2018/9/27-2020/11/6 补充质押
7 1455.00 3000.00 2019/3/27-2021/2/24 用于投资
8 555.00 1200.00 2019/3/29-2021/2/24 用于投资
合计 4679.00 10200.00 - - -
注 1:张云升于 2018 年 6 月 21 日和 2018 年 9 月 27 日分别补充了 78 万股和 93 万股,均
为对 2017 年 11 月 9 日 500 万股股票质押的补充质押。
注 2:张云升于 2018 年 6 月 21 日和 2018 年 9 月 27 日分别补充了 222 万股和 326 万股,均为对 2017 年 11 月 9 日 1450 万股股票质押的补充质押。
2、约定的质权实现情形根据张云升与山西证券签订的《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书》,对山西证券质权实现情形的相关约定主要有:
序号
质权人 质押期限 质押率 警戒线 平仓线
1山西证券
2017/11/9-2020/11/6 38% 160% 140%
2 2017/11/9-2020/11/6 38% 160% 140%
3 2018/6/21-2020/11/6 38% 160% 140%
4 2018/6/21-2020/11/6 38% 160% 140%
5 2018/9/27-2020/11/6 38% 160% 140%
6 2018/9/27-2020/11/6 38% 160% 140%
7 2019/3/27-2021/2/24 38% 160% 140%
8 2019/3/29-2021/2/24 40% 160% 140%根据上述协议约定,当交易履约保障比例(即质押股权对应的市值及分红等孳息占融入资金及应收利息的比例)低于预警线(160%)时,山西证券向张云升发出通知,张云升可采取提前购回、补充质押标的证券、补充其他经山西证券认可的依法可以担保的其他财产或财产权利及山西证券认可的其他方式等
履约保障措施,提高履约保障比例至预警线(160%)之上。当履约保障比例低于平仓线(140%)时,山西证券通知张云升,张云升应当于下一交易日采取以下履约保障措施,并使履约保障比例提高至预警线(160%)之上:
59
(1)提前购回;
(2)补充质押标的证券;
(3)补充其他经山西证券认可的依法可以担保的其他财产或财产权利;
(4)山西证券认可的其他方式。
3、实际财务状况和清偿能力
张云升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实际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债务清偿能力。具体如下:
(1)截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张云升持有发行人 3630.00 万股未被质押股票,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43.69%,占发行人总股本的 9.27%;按截至 2019年 9 月 30 日 5.12 元/股的收盘价计算,上述未被质押股份的市值达 1.86 亿元,未被质押的股份和未被质押股份市值能够有效提升张云升债务清偿能力。张云升可根据实际需求通过补充质押来满足质押比例要求,或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获得充足的股权转让款用以清偿债务。
(2)张云升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每年获得稳定的现金分红,且预期未来现金分红仍将为其带来持续的收益。2016 年至 2018 年,张云升共获得公司现金分红 2908.15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分红年度每股现金分红金额(含税)(元)分红时张云升持有公
司股份(股)张云升各年度取得的
现金分红(万元)
2018 年度 0.10 83090000.00 830.90
2017 年度 0.15 83090000.00 1246.35
2016 年度 0.10 83090000.00 830.90
合计 0.35 - 2908.15
稳定的分红保障了张云升的偿债能力,能够覆盖当期股权质押利息的偿付需求。
(3)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的张云升的个人信用报告,截至该信
用报告出具日,该信用报告未显示张云升存在贷款逾期的情况。
经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张云升未发生过不良或60
违约类贷款,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仲裁,也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状况良好。
综上,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张云升财务状况、信用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债务清偿能力。
4、股权质押符合最近监管规定2018 年 3 月 12 日,《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2018 年修订)》(以下简称“新《办法》”)实施执行。同时,根据深交所《关于发布的通知》(深证会﹝2018﹞
27 号)第一条“新《办法》自 2018 年 3 月 12 日起实施”、第二条“新《办法》实
施前已存续的合约可以按照原《办法》规定继续执行和办理延期,无需提前购回”。
张云升于 2017 年 11 月 9 日实施的两笔质押事项系发生于新《办法》实施前,不适用新《办法》的相关规定,各项条款设置需符合原《办法》的相关要求。其余股份质押发生于新《办法》实施后,各项条款设置需符合新《办法》的相关要求。通过对比新、老《办法》各条款与内容,张云升上述股票质押回购交易均符合最近监管规定,具体如下:
序号
指标 老《办法》 新《办法》是否符合要求
1资质审查标准
第十三条 融入方是指具有股票质押融资需求且符合证券公司所制定资质审查标准的客户。
第十四条 融入方是指具有股票质押融资需求且符合证券公司所制定资质审查标准的客户。

2初始交易金额
-
第二十四条 融入方、融出方应
当在签订《业务协议》时或根据
《业务协议》的约定在申报交易委托前,协商确定标的证券及数量、初始交易日及交易金额、购回交易日及交易金额等要素。
证券公司应当根据业务实质、市场情况和公司资本实力,合理确定股票质押回购每笔最低初始交易金额。融入方首笔初始交易金额不得低于500万元(人民币,是
61下同),此后每笔初始交易金额不得低于 50 万元,深交所另有规定的情形除外。
3股票质押回购期限
第二十四条 股票质押回购
的回购期限不超过 3 年,回购到期日遇非交易日顺延等情形除外。
第二十六条 股票质押回购的回
购期限不超过 3 年,回购到期日遇非交易日顺延等情形除外。

4证券公司接受单支股票质押比例
第六十三条 证券公司应当
建立标的证券管理制度,在本办法规定的标的证券范围内确定和调整标的证券范围,合理确定用于质押的
单一标的证券数量占其发行在外证券数量的最大比例,确保选择的标的证券合法合规、风险可控。以有限售条件股份作为标的证券的,解除限售日应早于回购到期日。
第六十六条 证券公司作为融出方的,单一证券公司接受单只 A股股票质押的数量不得超过该
股票 A 股股本的 30%。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或定向资产管理客
户作为融出方的,单一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或定向资产管理客户
接受单只 A 股股票质押的数量
不得超过该股票 A 股股本的
15%。因履约保障比例达到或低
于约定数值,补充质押导致超过上述比例或超过上述比例后继续补充质押的情况除外。

5标的证券的股票质押率
第六十四条 证券公司应当
依据标的证券资质、融入方资信、回购期限、第三方担保等因素确定和调整标的证券的质押率上限
第六十八条 证券公司应当依据
标的证券资质、融入方资信、回购期限、第三方担保等因素确定和调整标的证券的质押率上限,其中股票质押率上限不得超过
60%。质押率是指初始交易金额与质押标的证券市值的比率。
以有限售条件股份作为标的证券的,质押率的确定应根据该上市公司的各项风险因素全面认定并原则上低于同等条件下无限售条件股份的质押率。深交所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对质押率上限进行调整,并向市场公布。

6禁止的情形
-
第七十二条 交易各方不得通过
补充质押标的证券,规避本办法
第二十九条第二款关于标的证
券范围、第六十六条关于单只 A股股票质押数量及市场整体质押比例相关要求。

7
5%以上股东股票质押满足信息披露要
第七十条 持有上市公司
股份 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该上市公司股票进
行股票质押回购的,不得违
第七十八条 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该上市公司股票进行股票质押回购的,不得违反有关信息披露的是
62
求 反有关信息披露的规定。 规定。
5、在压力测试情景下尤其是极端市场环境下,因质押平仓导致的股权变动风险
截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张云升持有公司股份 83090000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21.22%。其中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共计 46790000 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
总数的 56.31%,占公司总股本的 11.95%。
截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为 5.12 元/股,并且公司自上市以
来历史最低股价为 4.65 元/股,均高于所质押股份的平仓线,发生平仓的可能性较小。若发生极端情况,实际控制人张云升所质押股票全部被平仓,张云升仍持有发行人 36300000 股股份,占发行人总股本的 9.27%,仍远高于持股 2.98%
的第二大股东张乃蛇及其他股东。
6、已制定维持控制权稳定的相关措施且相关措施有效
(1)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相对较高,质押数量合理,控制权稳定
截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云升持有公司股份
8309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占公司总股本的 21.22%;其中处于质押状态的
股份共计 46790000 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56.31%,占公司总股本的
11.95%。如前所述,张云升股票被平仓的可能性较小,且其持股比例远高于持
股 2.98%的第二大股东张乃蛇及其他股东,公司控制权稳定。
(2)实际控制人可通过多种手段妥善处理股票质押平仓风险
股票价格涨跌受多种因素影响,即使出现公司股价大幅下跌的极端情形,导致张云升所质押股票出现平仓风险,张云升仍可以采取追加保证金、追加质权人认可的质押物、及时偿还借款本息解除股份质押等方式避免违约处置风险。
(3)实际控制人已出具承诺
为降低被质押股份平仓风险,进一步提高公司控制权的稳定,张云升已出具《承诺函》,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人将股票质押给质权人系出于合法的融资需求,未将股份质押融63入资金用于非法用途;
二、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以所控制的股票提供质押进行的融资不
存在逾期偿还或者其他违约情形、风险事件;
三、本人保证不会因逾期偿还或其他违约情形、风险事件导致本人质押的
股票被质权人行使质押权,从而避免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四、如因股票质押融资风险事件导致本人实际控制人地位受到影响,则本人将积极与资金融出方协商,采取多种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提前回购、追加保证金或补充担保物等措施)以防止所持有的股票被处置,维护实际控制人地位的稳定性;
五、本人拥有足够且来源合法的资金及合理的还款安排。”综上,实际控制人已有效制定了维持控制权稳定的具体措施,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前述措施能够切实、有效地控制、降低公司控股股东股票质押融资业务风险。因此,上述股票质押不会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权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四、发行人主营业务和主要产品情况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
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是民用炸药及白炭黑的研发、生产、销售(流通),以及为客户提供爆破工程的整体解决方案等相关服务。
(二)发行人主要产品介绍
公司民用炸药的主导产品有:改性铵油炸药、乳化炸药、现场混装炸药、工程爆破服务等,其产品主要应用于煤矿及非煤矿山的开采、基础设施建设、公路、铁路等,民用炸药为公司的盈利核心支柱产业;其次,白炭黑产品作为公司主营业务的有益补充,主要应用于制鞋、轮胎、农业、饲料、涂料等领域。
发行人自设立以来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未发生重大变化。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情况如下:
64
单位:万元项目
2019 年 1-9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金额比例
(%)金额比例
(%)金额比例
(%)金额比例
(%)
工程爆破 28902.64 49.11 48266.14 54.00 35177.99 49.76 34203.10 53.19
工业炸药 22691.98 38.56 32899.86 36.81 27371.45 38.72 23041.23 35.83
白炭黑 3475.58 5.91 4733.90 5.30 4970.04 7.03 4071.11 6.33其他民爆器材
2878.77 4.89 3202.91 3.58 2887.11 4.08 2704.42 4.21
其他 906.10 1.54 285.28 0.32 283.59 0.40 283.91 0.44
合计 58855.07 100.00 89388.09 100.00 70690.18 100.00 64303.78 100.00
五、发行人行业管理情况
(一)发行人所处行业
根据中国证监会2012年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民爆业务所处行业为“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分类代码为C26。
(二)行业主管部门与管理体制
1、行业主管部门
我国民爆行业的主管部门为工信部、公安部。工信部负责民爆器材生产、销售的安全监督管理;公安部负责民爆器材公共安全管理和民爆器材购买、运输的安全监督管理,监控民爆器材流向,同时还负责爆破作业单位的资质申请、爆破项目全过程的管理、爆破作业的安全管理等。安全生产监督、铁路、交通、民用航空主管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负责做好民用爆炸物品的有关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2、行业监管体制
工信部和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对民爆行业生产、销售实行两级行政管理,前者主要负责行业政策的制定以及生产、销售事项的审查、管理,后者主要负责组织制定具体政策和实施办法、省内民爆企业的各项计划、项目的汇总、报批,负责许可证初审、经营企业销售许可审批以及督促省内军工及民爆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等。
65
在安全监管方面建立了以省、设区市、县人民政府指定的民爆行业安全监管部门组成的三级安全监管体制。地方(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对当地民爆产品的购买、运输、使用环节实行安全监督管理以及公共安全管理。
(三)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我国民爆行业现行主要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主要包括:
法规政策 颁布部门 相关内容
2006 年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
1) 国家对民用爆炸物品的生产、销售、购买、运输和爆破作业实行许可证制度2) 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凭《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可以销售本企业生产的民用爆炸物品
3) 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销售本企业生产的民用爆炸物品,不得超出核定的品种、产量
4) 民用爆炸物品使用单位申请购买民用爆炸物品的,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出购买申请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5日内对提交的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核发《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证》5) 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凭《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购买属于民用爆炸物品的原料,民用爆炸物品销售企业凭《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向民用爆炸物
品生产企业购买民用爆炸物品,民用爆炸物品使用单位凭《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证》购买民用爆炸物品
6) 运输民用爆炸物品,收货单位应当向运达地县级人民
政府公安机关提出申请,受理申请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3 日内对提交的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核发《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许可证》。
民用爆炸物品运达目的地,收货单位应当进行验收后在《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许可证》上签注,并在 3 日内将《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许可证》交回发证机关核销
7) 申请从事爆破作业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公安部门的规定,向有关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能够证明其符合本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条件的有关材料。受理申请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20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核发《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
8) 爆破作业单位应当按照其资质等级承接爆破作业项目,爆破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其资格等级从事爆破作业。爆破作业单位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从事爆破作业的,应当事先将爆破作业项目的有关情况向爆破作业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报告
2006 年《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实施办法》国防科工委
1) 设立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应当依照本办法申请取
得《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
2) 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为调整生产能力及品种进行
改建、扩建、异地建设,或者采用现场混装作业方式进行生产的,应当依照本办法重新申请办理《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3) 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应当严格按照《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核定的品种和产量进行生产
2006 年《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实施办法》国防科工委
1) 从事《民用爆炸物品品名表》所列产品销售活动的企业,必须申请取得《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2) 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凭《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66
法规政策 颁布部门 相关内容证》,可以销售本企业生产的民用爆炸物品,不得超出《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核定的品种、产量
3) 销售民用爆炸物品的企业,应当自民用爆炸物品买卖
成交之日起 3 日内,将销售的品种、数量和购买单位向企业所在地省级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和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
2010 年《关于进一步推进民爆行业结构调整的指导意见》工信部
1) 具体目标为:产能布局更趋合理、产品结构改善升级、产业集中度明显提高
2) 主要政策措施:继续推进企业兼并重组,提高产业集
中度和竞争力;严格控制新增产能,坚决淘汰落后产能,动态调节产能结构;优化产品结构,加快产品升级换代;坚持科技进步,加强质量监控,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加强产品出口,开拓海外市场;转交政府职能,打破区域垄断,推进民爆行业市场化进程
2010 年《关于民用爆炸物品行业技术进步的指导意见》工信部
1) 鼓励开发应用安全环保、节能低耗、性能优良的新产
品、新材料、新工艺、新装备:发展安全环保型工业炸药及其制品,无雷管感度、散装或大直径包装工业炸药产品,胶状乳化炸药、多孔粒状铵油炸药及重铵油炸药。采用液体硝酸铵代替固体硝酸铵制备工业炸药,利用再生材料等制作工业炸药包装物,小直径包装炸药采用复合塑料膜或再生塑料筒包装。工业雷管向安全可靠、高精度、智能型、环保型方向发展,电雷管向导爆管雷管方向发展。研制电子雷管及智能起爆系统
2) 鼓励企业采用自动化、信息化技术改造传统的生产方
式和管理模式,引进和消化吸收国外先进技术,加快现有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的升级换代
3) 加强原材料、半成品质量控制,提高工艺、装备可靠性,完善生产在线检测手段,采用先进的成品检验方式,提高产品技术指标的精确性和可靠性
4) 对符合技术发展方向、达到技术发展目标的单位给予支持。对生产线新建、改造项目,提出了三期技术发展目标
2013 年《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1 年本)》(修正)国家发改委
1) 鼓励类
四十、民爆产品
1、炸药现场混装作业方式和低感度散装炸药
2、电子延期雷管
3、刚性药头雷管
4、高穿深石油射孔弹
5、具有高分辨率的震源药柱
6、复合型导爆管
7、适用于不同使用需要的系列导爆索
8、高性能安全型工业炸药
9、连续化、自动化工业炸药雷管生产线、自动化装
药、包装技术与设备
10、先进的人工影响天气用燃爆器材
2) 限制类
十六、民爆产品
1、非人机隔离的非连续化、自动化雷管装配生产线
2、非连续化、自动化炸药生产线
3、高污染的起爆药生产线
4、高能耗、高污染、低性能工业粉状炸药生产线
3) 淘汰类
十五、民爆产品
1、密闭式包装型乳化炸药基质冷却机
2、密闭式包装型乳化炸药低温敏化机
3、……
67
法规政策 颁布部门 相关内容
23、雷管卡口、检查工序间需人工传送产品的生产工
艺(2015 年)
2012 年《关于提升工业炸药生产线本质安全生产水平的指导意见》工信部
1) 充分认识提升工业炸药生产线本质安全生产水平的重要意义
2) 提升工业炸药生产线本质安全水平的总体目标
3) 提高工业炸药生产线关键设备的安全可靠性
4) 增强工业炸药生产线整体安全保障能力
5) 进一步提升工业炸药的安全性能
2012 年《爆破作业单位资质条件和管理要求》、《爆破作业项目管理要求》及《关于贯彻执“两个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公安部1) 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依法取得的《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没有地域限制,其作业适用范围在全国范围内有效2) 爆破作业单位实施爆破作业所需的民用爆炸物品(现场混装炸药除外),由爆破作业单位按照《条例》的规定,从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或者销售企业自主选择购买,不得指定或者限制购买
3) 严禁采取任何形式限制其他地区的爆破作业单位进
入本地从事爆破作业,严禁指定或者限制爆破作业单位购买民用爆炸物品
4) 凡与《条例》及两个标准相抵触的,要依法及时予以
废止或者修改,并向社会公布5) 从事爆破作业的单位应取得公安机关核发的《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
6) 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金、专业技
术人员、技术装备和业绩等条件,分为一级、二级、
三级、四级资质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应建立爆破作业
业绩档案管理制度,在爆破作业活动结束后15日内,如实将本单位从事爆破作业活动的有关情况录入民用爆炸物品信息管理系统
7) 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接受委托实施爆破作业,应事先
与委托单位签订爆破作业合同,并在签订爆破作业合
同后 3 日内,将爆破作业合同向爆破作业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备案
8) 爆破作业单位实施爆破作业所需的民用爆炸物品,由爆破作业单位依法从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或销售企业自主选择购买
2012 年
《民用爆炸物品进出口管理办法》
2013 年《民用爆炸物品进出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工信部、公安部、海关总署
1) 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民用爆炸物品进出口的审批;公安机关负责民用爆炸物品境内运输的安全监督管理;
海关负责民用爆炸物品进出口环节的管理
2) 取得《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可以申请进口用于本企业生产的民用爆炸物品原材料(含半成品),出口本企业生产的民用爆炸物品(含半成品)
3) 取得《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的企业可以申请进
出口其《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核定品种范围内的民用爆炸物品
4) 《民用爆炸物品进出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对民爆物品的进出口管理进行了进一步规定
2013 年《关于提升工业炸药生产线本质安全生产水平的指导意见》工信部1) 对 2012 年颁布的《关于提升工业炸药生产线本质安全生产水平的指导意见》内容进行了进一步阐释
2014 年《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关于做好民爆安全生产许可下放有关衔接工作的通知》
国务院、工信部
1) 将“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的审批权限从工信部下放至省级人民政府民用爆炸物品行业主管部门
2014 年《关于加强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工信部
1) 提高认识,深刻理解民爆物品生产销售全过程安全管控工作的现实意义
68
法规政策 颁布部门 相关内容售全过程安全管控的通知》 2) 规范程序,进一步加强对民爆物品生产原料和产品的销售管控
3) 强化措施,提高民爆物品生产储存运输环节的安全水平
4) 加强监管,确保生产、配送、爆破服务一体化安全运行
5) 加强配合,努力提升综合管控水平
2014 年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原法条进行修订,强调“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的安全生产精神
2014 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关于放开民爆器材出厂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家发改
委、工信部、公安部
1) 放开民爆器材出厂价格近年来,民用爆炸物品生产经营企业积极应对市场变化,整体运行平稳,具备进一步推进市场化改革的条件。经研究,决定放开民爆器材出厂价格,具体价格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2) 取消对民爆器材流通费率管理
3) 切实加强行业和市场监管
2015 年《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实施办法》工信部
1) 明确安全生产许可下放到省级民爆行业主管部门
2) 依法设定安全生产许可受理、初审的委托制度
3) 规范安全生产许可程序4) 明确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形式,《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载明安全生产的品种和能力等事项作出相应的规定
5) 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指导、监督全国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的审批和管理工作;省级民爆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设区的市和县级民爆行业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对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作业场所安全生产应当接受生产作业场所所在地民爆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各级民爆行业主管部门应当建
立健全监督制度,加强日常监督检查,督促企业依法进行生产
6) 完善相关法律责任,企业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应
当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经停产停业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吊销《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等
2016 年《民用爆炸物品行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工信部
1) 科技创新能力进一步增强
2) 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现场混装炸药占工业炸药比重
突破 30%,导爆管雷管占工业雷管比重超过 70%,高
强度型塑料导爆管产品占比超过 50%,安全环保型震源药柱产品占比超过 50%
3) 产业集中度进一步提高,培育 3 至 5 家具有一定行业
带动力与国际竞争力的民爆行业龙头企业,扶持 8 至
10 家科技引领作用突出、一体化服务能力强的优势骨干企业,排名前 15 家生产企业生产总值在全行业占比突破 60%
4) 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杜绝发生特别重大安
全生产事故,力争实现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零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死亡人数较“十二五”下降 30%以上;智能制造和生产线本质安全水平迈上新台阶
2017 年《关于建立民爆企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工信部安全
[2017]18 号)工信部为贯彻落实《中国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提高民爆行业安全生产水平,就建立民爆企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提出:
1) 要把安全风险管控挺在隐患前面,每年应至少开展一
69
法规政策 颁布部门 相关内容
次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工作,全过程辨识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人员行为和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从组织、制度、技术、应急等方面对安全风险进行有效管控,达到监测、降低、规避风险的目的
2) 企业每年应至少开展一次全面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通过日常安全检查不断排查事故隐患,对隐患进行分析评估,确定隐患等级,登记建档;对排查出的隐患,要制定并实施严格的隐患治理方案,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实现隐患排查治理的闭环管理。企业应建立隐患排查报告奖励制度,鼓励员工发现安全隐患并提出整改隐患的合理化建议
3) 企业应组织制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每年至少组
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专题应急预案演练。通过
开展演练发现应急预案的问题,及时修订完善应急预案,调整改进应急措施,提高组织协调和现场应急处置能力
4) 应加快机器人及智能成套装备在民爆生产线的推广应用,工业炸药制药、装药等危险岗位实现少(无)人操作,工业雷管装压药等主要危险岗位实现人机隔离操作,研究开发火工药剂、工业雷管装配、震源药柱、石油射孔器材等危险作业工序人机隔离装备,研究开发民爆物品装卸机器人等自动化物流装备,进一步减少危险作业场所人员,提高生产线本质安全水平
2018 年《民用爆炸物品行业技术发展方向及目标(2018 年版)》
工信厅安全〔2018〕94 号工信部
为更好地实现民用爆炸物品行业安全发展、高质量发展,引导基础研究为民爆生产提供理论基础,促进民爆产品适应爆破作业多样性及系列化要求,推进生产工艺及装备向安全可靠、绿色环保、智能制造方向发展
2018 年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推进民爆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工信部安全〔2018〕237 号工信部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安全发展为主题,引导企业重组整合,做优做强,化解低端过剩产能,增加优质供给,鼓励技术创新,推进智能制造,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实现民爆行业安全发展、高质量发展
1) 安全生产水平进一步提升。通过推进两化融合和智能制造,压减危险岗位人员,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建立健全行业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持续推进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力争实现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零发生”,“十三五”期间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较“十二五”同期下降 30%以上
2) 产业集中度进一步提高。培育 3 至 5 家具有一定行业
带动力与国际竞争力的龙头企业,形成 8 至 10 家科技引领作用突出、一体化服务能力强的骨干企业,排
名前 15 家生产企业生产总值在全行业占比超过 60%
3) 供给结构进一步优化。包装炸药产能利用率达到
80%,现场混装炸药占工业炸药比重突破 30%,一体化服务水平显著提升;实现雷管逐步全面升级换代为数码电子雷管
4) 技术创新能力进一步增强。不断加强基础科研和关键
核心共性技术研究,积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实用技术推广应用,持续提升智能制造技术水平。省级及以上企业创新中心增加 10%,专利数增加 10%。龙头骨干企业专业技术人员比重达到 25%,研发投入占企业总收入比重达到 3%以上
5) 质量保障能力进一步改善。健全行业产品质量监督管理体系,提升行业产品质量标准,完善检测手段,缩70
法规政策 颁布部门 相关内容小与国际先进水平的差距。企业原材料入厂和产品出厂检测设备 100%达标配置,行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检实现品种、企业 100%覆盖
六、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所处行业发展现状
1、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目前,全球经济正处于深度调整阶段,资源在全球重新配置、产业结构调整、新科技革命和再工业化将成为经济复苏的重要特征和主导力量。与此同时,我国经济在结构体制、发展方式等方面正在发生积极、深刻的变化,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政府为适应这一发展趋势而制定的一系列宏观调控政策也在逐步形成,为国民经济实现转型升级、提质增效保驾护航,涉及国民经济各领域的改革措施也在不断推进,深化改革、技术进步、“一带一路”、新型国际化等将成为经济新常态下的重要引擎。
2015 年以来,我国经济进入中高速增长时期,发展面临一些新特点、新问题,包括结构性转型、实体经济盈利水平弱化、改革加速与流动性宽松等情况,保经济、稳增长成为今后宏观政策的主线。新常态下,经济将会围绕新主题展
开:一是结构调整,与经济转型相关的重要行业,如高端制造业等将会持续发
展;二是深化改革,近年来将是各项改革措施落实并加以推行的时期,如金融
市场改革、新能源建设、卫生医疗改革、新型城镇化建设等将成为重点关注领域;三是区域经济及新型国际化建设,如京津冀一体化、“一带一路”战略等,将会对我国铁路港口等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建设带来积极影响。总体来看,目前国民经济状况良好,经济增速保持在合理区间,一些主要指标出现积极变化,稳中有进的态势没有改变。
2、民爆行业发展状况
根据《民爆行业“十二五”规划》,2010 年生产企业实现销售总值 278.3亿元,从 2006 年至 2010 年,销售总值实现了 14.8%的复合增长率;其中,受到国家 4 万亿投资计划拉动需求,2009 年较 2008 年增长 24.1%、2010 年较 2009年增长 23.7%。“十二五”以来生产企业销售总值增速放缓,根据《中国爆破71器材行业工作简报》,尽管 2011 年下游需求市场延续了旺盛的局面,生产企业销售总值 322.1 亿元,较 2010 年增长 16.8%,而 2012 年以来,随着 4 万亿投资计划的基本执行完成,国民经济发展放缓,民爆行业的发展也从高速增长期进入了稳定发展期,2014 年受总体经济环境影响,民爆生产企业生产总值和销售总值自“十一五”以来均首次出现负增长,生产总值较 2013 年下降 2.69%,销售总值较 2013 年下降 3.47%,2014 年民爆销售企业民爆产品销售总额较 2013年下降 9.89%。2015 年,受宏观经济环境影响,民爆行业主要指标呈现持续负增长状态,民爆生产企业生产总值同比下降 17.35%,销售总值同比下降 16.86%。
2016 年,全国民爆行业虽继续呈现整体负增长状态,但主要经济指标降幅逐渐
收窄,2016 年全国民爆生产企业生产总值同比下降 7.56%,销售总值同比下降
7.32%,利润总额同比下降 17.25%。根据《中国爆破器材行业工作简报》总第
320 期,2017 年,民爆行业总体运行情况呈现上升态势,全国民爆生产企业累
计完成生产总值 281.63 亿元,同比增长 11.61%,累计完成销售总值 278.02 亿元,同比增长 9.43%,产、销总值增速较 2016 年分别扩大 19.2 个百分点和 16.8个百分点。2018 年,民爆行业总体运行情况继续呈现上升趋势,全年主要经济指标、主要产品产值产量均有所增长,但增幅与去年相比有所缩小。2018 年,民爆行业累计实现利润总额 62.84 亿元,同比增长 17.04%;累计实现利税总额
95.34 亿元,同比增长 7.10%;民爆行业爆破技术服务实现收入 179.20 亿元,同
比增长 42.94%。
0
100
200
300
400
2005 2006 2007 2008 2009 2010 2011 2012 2013 2014 2015 2016 2017 2018
(亿元

生产企业累计生产总值 生产企业累计销售总值
数据来源:《民爆行业“十二五”规划》,《中国爆破器材行业工作简报》总第 237、262、
273、284、297、308、320、333 期。
从产品结构来看,“十一五”期间彻底淘汰了铵梯类炸药、火雷管和导火索等污染大、能耗高、安全性低的产品;产品结构明显优化,乳化炸药和导爆72
管雷管比重得到较大提升,根据《民爆行业“十二五”规划》、《中国爆破器材行业工作简报》,乳化炸药占工业炸药的比重由 2005 年的 36.8%(含粉状乳化炸药)增长到 2010 年的 42.9%(不含粉状乳化炸药),并进一步提高至 2015 年
的 59.9%。
2005 年工业炸药品种构成 2010 年工业炸药品种构成 2015 年工业炸药品种构成乳化炸药(含粉状乳化)
36.8%铵梯炸药
36.3%铵油炸药
25.3%其他炸药
1.6%乳化炸药(胶状)
42.9%粉状炸药
38.7%现场混装炸药
14.9%其他炸药
3.5%胶状乳化炸药
59.9%多孔粒状铵油炸药
14.7%膨化硝铵炸药
9.2%粉状乳化炸药
6.3%改性铵油炸药
7.6%其他炸药
2.3%
数据来源:《民爆行业“十二五”规划》,《中国爆破器材行业工作简报》总第 237、262、
297 期。
截至 2018 年,乳化炸药的比例进一步提高,产品结构进一步优化:
2018 年工业炸药品种构成胶状乳化炸药
61.78%多孔乳化炸药
16.76%膨化硝铵炸药
8.61%粉状乳化炸药
6.89%改性铵油炸药
4.21%其他炸药
1.07%水胶炸药
0.68%
数据来源:《中国爆破器材行业工作简报》总第 333 期。
从地区行业发展来看,随着国内产业结构的调整,我国东部沿海地区产业向中西部地区转移步伐加快。中西部地区发挥资源丰富、要素成本低、市场潜力大的优势,积极承接国内外产业转移,承担着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和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的重大任务。民爆行业呈现出东部沿海、东北部分地区以及长
三角经济发达地区产能过剩,中西部地区需求旺盛的两种局面。区域需求的不均衡造成了全国各地区民爆产品产量增长情况各异:根据《中国爆破器材行业工作简报》总第 333 期,2018 年,全国有 23 个省份工业炸药年产量实现同比正增长,增长较大的省份主要集中在华北、西北地区,其中:西藏、宁夏、陕西和新疆 4 个地区年产量增幅超过 30%;有 6 个省份工业炸药年产量同比均有
不同程度下降,其中吉林、河南和江苏 3 个地区跌幅超过 5%。
73
2018 年,在《民爆行业“十三五”规划》等行业产业政策的引导下,民爆
企业通过推进从“传统的产品销售为主导”向“以爆破业务和一体化服务为主导”的业务模式转型,为民爆企业提供了新的发展空间。2018 年,民爆行业总体运行情况呈现上升态势,全国民爆生产企业累计完成生产总值 310.30 亿元,同比增长 10.02%;累计完成销售总值 307.72 亿元,同比增长 10.54%。随着我国《民爆行业“十三五”规划》的提出、倡导开展“一带一路”建设、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智能制造,将会有效改善目前民爆行业形势,对行业的稳步发展形成有力支撑。
(二)影响行业发展的有利和不利因素
1、影响行业发展的有利因素
(1)市场需求稳定
民爆行业是能源工业的能源、基础工业的基础,在采矿、基建等领域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尽管相较于前两个五年规划,目前的宏观经济增速放缓,但我国经济仍处于高速发展阶段,“十三五”期间,国民经济发展对矿产资源等原材料的刚性需求,对铁路、公路、水电、水利等基础性行业的投资拉动,将推动国内民爆市场需求持续保持增长。
(2)产业政策支持
1)产能总体保持稳定
根据《中国爆破器材行业工作简报》总第 333 期,2018 年底,我国工业炸药安全许可能力约为 522 万吨,产能平均利用率在 77%,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了 6 个百分点。工信部在《结构调整指导意见》中明确指出:今后一段时期,严格控制新增产能,以实际产销量为依据,对产能实施动态调节。
2)鼓励收购兼并的政策因素
根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关于进一步推进民爆行业结构调整的指导意见》和《民用爆炸物品行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的规定和指引,近年来,民爆行业一直在推进企业兼并重组,随着落后企业的退出或参与整合,74
行业集中度大幅提升,同时培育了一批骨干企业。
《民用爆炸物品行业发展规划(2016-2020 年)》进一步提出鼓励龙头、骨干企业开展兼并重组,引导停产半停产、连年亏损、资不抵债等生存状态恶化的企业参与整合或退出市场,推进规模化发展;发挥重组企业协同效应,在统
一标准、综合管理、技术创新、规模生产、集中采购与销售等方面资源优势互补,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企业集团,提升民爆行业的国际竞争力;目标
在“十三五”期间培育 3 至 5 家具有一定行业带动力与国际竞争力的民爆行业龙头企业,扶持 8 至 10 家科技引领作用突出、一体化服务能力强的优势骨干企业,排名前 15 家生产企业生产总值在全行业占比突破 60%。因此,民爆行业的兼并重组仍将继续,产业集中度将得到进一步的提高。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推进民爆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要求,到 2022 年我国民爆行业“产业集中度进一步提高。培育 3 至 5 家具有一定行业带动力与国际竞争力的龙头企业,
形成 8 至 10 家科技引领作用突出、一体化服务能力强的骨干企业,排名前 15家生产企业生产总值在全行业占比超过 60%。”
3)一体化经营的趋势
随着《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赋予生产企业自主销售产品的权利和
《民爆行业“十一五”规划》、《民爆行业“十二五”规划》、《关于进一步推进民爆行业结构调整的指导意见》等鼓励产业链整合和一体化经营模式的政策的提出,原有的“生产企业→经营企业→使用单位”的产品流通格局开始发生变化。部分生产、经营企业积极开展并扩大爆破服务业务,民爆行业正在由单纯提供产品向提供一体化服务转变,生产、经营企业爆破服务收入规模由 2010 年的不足 20 亿元增加到 2017 年的 125.37 亿元,爆破服务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
《民用爆炸物品行业发展规划(2016-2020 年)》再次强调一体化的发展,指出将推动民爆生产、爆破服务与矿产资源开采、基础设施建设等有机衔接,推进生产、销售、爆破作业一体化服务,鼓励民爆企业延伸产业链,完善一体化运行机制,提升一体化运作水平。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推进民爆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要求,到 2022 年我国民爆行业“供给结构进一步优化。包装炸药产能利用率达到 80%,现场混装炸药占工业炸药比重突破 30%,一体化服务75水平显著提升;实现雷管逐步全面升级换代为数码电子雷管。”民爆企业生产、销售、爆破服务一体化经营方式的实施,既有利于促进产品生产、使用环节的
统一结合,提高产品质量、服务水平及行业本质安全,也有利于提升企业的盈利能力及核心竞争力。
4)推进民爆行业市场化进程
民爆行业属于高危行业,出于行业安全的考虑,一直以来政府行政监管较多,市场化程度有限。近年来,行业主管部门提出了逐步实现市场化的行业发展方向。
《民爆行业“十二五”规划》和《关于进一步推进民爆行业结构调整的指导意见》均将推进民爆行业市场化进程作为一项重要目标,提出应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坚持市场调节为主,政府引导为辅的原则,促进民爆行业尽快向市场化方向转变。2014 年 12 月 25 日,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及公安部联合发布《关于放开民爆器材出厂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
[2014]2936 号文),放开原有的由国家发改委制定民爆产品国拨基准价及在其基
础上的上下浮动范围的规定,同时取消对流通环节费率的规定,流通环节价格由市场竞争形成,以进一步推动民爆行业的市场化进程,以竞争的方式推动行业兼并重组和转型升级。《民用爆炸物品行业发展规划(2016-2020 年)》也提出把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与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有机结合,强化事中事后监管,通过加强对企业安全投入的监管防止低价倾销等恶性竞争行为,维护市场秩序,打破市场分割,消除地区性行业壁垒,在确保安全稳定的前提下,建立公平竞争、统一开放的民爆物品市场体系。
随着市场化进程的不断推进,行业转型升级、结构调整将进一步加快,技术落后、生产成本高、规模小的企业将在优胜劣汰的竞争中不断退出,短期内行业内企业的销售价格和利润水平可能会有所下滑,但长期来看行业内优势企业的规模、研发、生产、服务和安全管理等综合竞争能力将获得长足进步,产业集中度将进一步提高,有利于民爆行业的长远、健康发展。
2、影响行业发展的不利因素
76
(1)技术水平亟待提高
民爆行业“小、散、低”以及地方分割、地方保护是我国民爆行业长期以来存在的问题。近年来,随着民爆行业的改革发展,企业数量不断压缩,“小、散、低”状况得到了较好的改善,行业安全生产水平不断提升,市场化程度逐渐提高。但是,与国外发达国家相比,总体上我国民爆行业企业自主创新能力较弱,信息化、智能制造还处于起步阶段,中小规模企业仍占相当比例。
(2)全国性竞争局面尚未形成
就目前我国民爆行业的状况而言,全国民爆物品许可生产能力大于实际市场需求水平,出于安全和行业调控的考虑,行业主管部门将严格控制新增产能,因此,各民爆行业生产企业可获得的新增产能将受到严格限制。尽管 2014 年底国家取消了民爆器材出厂指导价,并要求各省市取消对民爆器材流通费率的管理,标志着民爆行业迈出市场化进程的新一步,但由于民爆产品的特性,民爆器材大范围、远距离经营能力受到较大限制,短期内全国范围内的充分竞争格局尚无法完全形成,区域性市场格局预计将在未来一段时间内持续存在,不利于民爆企业在充分竞争环境下提高核心竞争力。
(三)进入行业的障碍和壁垒目前我国进入民爆行业的主要壁垒为行政审批壁垒。民爆行业实行严格的许可证审批制,生产企业需取得工信部颁发的《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方可进行生产、销售。工信部在《结构调整指导意见》中明确指出:今后一段时期,严格控制新增产能,以实际产销量为依据,对产能实施动态调节。在目前行业整合产能、倡导兼并的阶段,原则上不受理增加新产能的项目。因此现阶段进入民爆行业的主要门槛为资质及产能的行政审批壁垒,较高的行业进入壁垒对行业内企业形成保护。
(四)行业技术水平及技术特点
随着经济建设不断发展、科学技术不断进步,对工业炸药的品种、性能、生产和使用等各方面都会提出不同要求。民用爆破器材行业的技术和产品发展趋势如下:
77
1、连续化、自动化生产是炸药生产发展的方向。我国炸药生产长期以来比较落后,多为间断生产方式,体力劳动强度大、生产效率不高、产品质量难稳定。近几年来,国内炸药生产企业已对这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例如,膨化硝铵炸药、胶状乳化炸药、粉状乳化炸药等自动化全连续生产线已大量投入生产;
2、现场混装车是国际、国内普遍推广采用的一种方式,也是大孔径露天
大爆破的捷径,它将炸药混合和炮孔装填相结合,大大简化了生产和使用过程,而且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安全性能好;
3、不同特殊场合需要不同的特殊品种炸药,各种专用炸药及其制品的系
列化开发也是不可代替的。例如:高爆速炸药、低爆速炸药、耐热炸药、塑性炸药等。
(五)行业的周期性、区域性或季节性特征
1、具有季节性特征
民爆行业的季节性主要体现在终端用户的开工季节性上。一般而言,每年
的第一季度为淡季,一是由于春节假期的影响,部分工厂矿山停产、大型基建
项目停工;二是由于春季的雨水较多,工地施工节奏较缓。而每年的第二季度
至第四季度由于下游用户正常开工,需求一般较为均衡。
故受下游市场的季节性影响,民爆器材生产行业也呈现每年第一季度为生产淡季,第二季度至第三季度产量较为均衡的季节性特征。
2、具有区域性特征
民爆行业在产业政策的调整下,各地区的发展呈多样性,以能源开采为主的地区工业炸药产量增长趋势较强劲,根据《中国爆破器材行业工作简报》总
第 333 期,2018 年,全国有 23 个省份工业炸药年产量实现同比正增长,其中:
西藏、宁夏、陕西和新疆 4 个地区年产量增幅超过 30%;有 6 个省份工业炸药年产量同比均有不同程度下降,其中吉林、河南和江苏 3 个地区跌幅超过 5%,其中从 2017 年 10 月起,民爆生产企业退出北京市场。
同时,由于民爆产品远距离运输风险较大,具有特殊的销售半径,多年来78
形成了一定的区域性供需关系格局;同时,区域内生产企业、各级流通公司以
及终端用户由于长期的合作形成了较为稳定、完善的销售网络。
3、具有周期性特征
民爆行业的需求主要来源于下游采矿业与基建行业,故民爆行业的周期性与宏观经济周期基本保持一致。进入“十二五”后,宏观经济增速放缓,民爆行业增长也随之趋稳。2014 年国家提出“一带一路”战略,预期国家将在铁路公路、港口机场、水利水电等基础建设方面加大投资力度,将对民爆行业新一轮的稳步发展形成有力的支撑。“十三五”提出,“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扩大有效供给,满足有效需求”,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将对民爆产品品种、质量和服务提出更高需求,社会对民爆行业安全生产、提升效率提出更新要求,民爆行业需要提高技术创新能力,转变生产方式和管理方式,化解过剩产能,加强有效供给。
(六)行业与上下游行业之间的关联性及上下游行业发展状况
本行业的上、下游产业链关系如下图所示:
原材料:硝酸铵等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
能源开采 公路、铁路 水利工程矿山作业 拆除爆破79
1、上游行业对本行业的影响
民爆行业的上游为生产所需的基础化工原料行业,硝酸铵是工业炸药最主要的原材料。
硝酸铵属于危险化学品中的氧化剂类,国家在 2002 年之后将硝酸铵纳入民用爆炸物品管理体系,相关的主要法规包括:(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2]52 号)将硝酸铵列入《民用爆炸物品品名表》,其销售、购买和使用纳入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同时暂停进口硝酸铵。不再批准设立新的硝酸铵化肥生产厂(点)。(2)《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硝酸铵纳入民爆物品安全管理范围,其销售、购买适用该条例。
硝酸铵是价格波动比较大的重要化工原料。价格的波动对下游民爆行业利润水平产生了重大影响。硝酸铵价格从 2008 年 2800 元/吨的高点回落至 2009年的平均价格 1600 元/吨,之后持续上涨到 2011 年末的 2100 元/吨左右,进入
2013 年后,硝酸铵价格持续走低。2015 年末,我国硝酸铵平均价格跌至 1597元/吨。2016 年,该价格同比下降 4.95%,为 1518 元/吨。受化工行业供给侧改革印象,加之民爆市场需求逐渐回暖。2017 年,硝酸铵价格逐渐回升,由 2016年的年平均 1518 元/吨上涨至 1662 元/吨,同比增长 9.52%。2018 年硝酸铵价格总体呈上升趋势,全年均价为 1953 元/吨,比 2017 年均价增长 17.51%。硝酸铵的价格波动对民爆行业的利润水平产生了重大影响。
目前,我国硝酸铵行业的行业集中度较高,主要生产企业包括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云南解化集团有限公司、福建邵化化工有限公司、中国石化集团南京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四川金象化工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
除硝酸铵之外,其他生产所需原材料种类较多但占比较小,主要包括乳化剂、膨化剂、包装用品等,由于用量较小,附近地区厂商均可保证供应。
2、下游行业对本行业的影响
民爆行业的下游行业主要为采矿业和基础建设业,民爆行业与国家宏观经济及固定资产投资息息相关。“十二五”期间,国家继续推行城镇化建设、西80
部大开发、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和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等重大发展战略,基础设施建设尤其是铁路、高速公路、重要支线机场等交通设施建设仍是重点投资领域。这些因素都将有利于保证民爆行业的总体需求。
随着国内产业分工的调整,我国东部沿海地区产业向中西部地区转移步伐加快。中西部地区将发挥资源丰富、要素成本低、市场潜力大的优势,积极承接国内外产业转移,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和中部地区崛起的重大战略将带动相应的矿产品需求及基础建设投资,进而拉动对民爆器材的需求。2014 年国家提
出“一带一路”战略,预期国家将在铁路公路、港口机场、水利水电等基础建
设方面加大投资力度,将对民爆行业新一轮的稳步发展形成有力的支撑。
“十三五”提出,“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扩大有效供给,满足有效需求”,我国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将使下游行业对民爆产品品种、质量和服务提出更高需求,社会对民爆行业安全生产、提升效率也提出了更新要求,民爆行业需要提高自身技术创新能力,转变传统生产方式和管理方式,从而有效化解过剩产能,加强对下游行业的有效供给。
(七)行业利润水平的变动趋势及变化原因
根据《中国爆破器材行业工作简报》,2018 年在国内经济回暖的带动下,民爆行业主要经济指标呈增长态势,其中行业利润总额同比增长约 11.47%;生产总值同比增长 10.02%。
2018 年民爆行业总体运行情况呈现上升态势,全年主要经济指标、产品产
销量均有所增长,增幅同比有所减少。2018 年,民爆行业累计实现利润总额 45.44亿元,同比增长 11.47%;累计实现利税总额 69.84 亿元,同比增长 2.20%。2018年,民爆行业爆破技术服务实现收入 163.78 亿元,同比增长 15.34%。
民爆行业的主要原材料为硝酸铵,是价格波动比较大的重要化工原料。硝酸铵价格的波动对下游民爆行业利润水平产生了较大影响。2015 年末,我国硝酸铵平均价格为 1597 元/吨,2016 年该价格同比下降 4.95%,为 1518 元/吨。
受化工行业供给侧改革印象,加之民爆市场需求逐渐回暖,2017 年,硝酸铵价格逐渐回升,由2016年的年平均1518元/吨上涨至1662元/吨,同比增长9.52%。
81
2018 年,硝酸铵价格总体呈上升趋势,全年均价为 1953 元/吨,比 2017 年均
价增长 17.51%。硝酸铵的价格波动对民爆行业的利润水平产生了重大影响,价格上涨原因有两个方面,一是生产成本上涨,主要原料天然气和煤炭价格连续上涨;二是民爆行业需求拉动,每年民爆行业对硝酸铵的需求在 370 万吨左右,
近三年来民爆行业的市场回暖,促使硝酸铵供需关系平衡。
(八)行业特有的经营模式
1、价格指导
为了保障社会公共安全对民爆行业进行严格的监管,不同于大多数完全市场定价的化工产品,2014 年 12 月之前民爆行业的产品出厂定价接受政府的指导,在允许的基准价浮动范围内由生产企业与客户协商确定。自 1996 年确定价格指导以来,民爆行业的价格指导共进行了 3 次主要调整,使生产企业具有更大的自主定价空间:
序号 生效时间 制定部门 文号 主要条款
1 1996 年 3 月 国家计委 国家计委计价管[1996]288 号 上下浮动 5%
2 2005 年 6 月国家发改委
发改价格[2005]841 号 下浮 5%、上浮 10%
3 2008 年 8 月 发改价格[2008]2079 号 基准价上下浮动 15%
2014 年 12 月之前,民爆生产企业的产品出厂价执行发改委 2008 年颁布的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民用爆破器材出厂价格的通知》,生产企业的定价幅度扩大为基准价上下浮动 15%,企业的自主定价空间较之前执行的价格政策
进一步放大、定价能力进一步提升。
2014 年 12 月 25 日,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公安部联合发布了《关于放开民爆器材出厂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2936 号),决定放开民爆器材出厂价格,具体价格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2、民爆流通企业作为民爆器材销售中间环节的存在
尽管《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的颁布实施赋予了生产企业直销的权利,但就行业目前的情况而言,传统的行业格局尚未发生根本性改变,当前较多的民爆产品仍通过经营企业销售,主要是因为一方面民爆市场的终端用户比较分散、单一用户需求量偏低,民爆器材生产企业仍需借助民爆器材流通企业的销售网络、仓储能力、客户群体实现产品的最终销售,另一方面,由于国家82
对民爆器材的仓储条件有规范、严格的要求,而爆破作业单位的仓储能力不及经营企业完善,同时民爆器材长途交叉运输存在安全隐患。但由于直接向生产企业购买具有较大的价格优势,对爆破作业单位直供的模式正在逐渐增多。
3、生产、销售、购买、运输和爆破作业实行许可证制度
国家对民用爆炸物品的生产、销售、购买、运输和爆破作业实行许可证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生产、销售、购买、运输民用爆炸物品,不得从事爆破作业。
4、一体化经营模式
“十一五”期间,我国民爆行业普遍在研发、生产、销售、爆破服务上未
形成一体化经营格局。生产企业一般只从事民爆物品的生产,产品除小部分直
供给终端用户外,绝大部分是销售给流通公司,流通公司再把产品销售给爆破服务企业等民爆产品使用单位。《民爆行业“十二五”规划》提出,进一步深化生产经营企业向爆破服务延伸的一体化经营模式,民爆生产企业近年来积极向爆破服务领域拓展。《结构调整指导意见》提出:“鼓励以产业链为纽带的上、下游企业整合,向科研、生产、销售、进出口和爆破服务一体化方向发展,着力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民爆行业“十三五”规划》提出,推动民爆生产、爆破服务与矿产资源开采、基础设施建设等有机衔接,推进生产、销售、爆破作业一体化服务,鼓励民爆企业延伸产业链,完善一体化运行机制,提升
一体化运作水平。民爆一体化经营方式的实施,既有利于促进民爆产品从科研、生产、使用环节的统一结合,提高技术水平和经济效益,又满足客户经济效益最大化,同时减少了对资源的消耗和对环境的污染,达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并举的效果。
中长期来看,以爆破需求带动民爆器材产品的升级变革是国内外民爆一体化服务发展的主流趋势。
七、发行人面临的主要竞争情况
(一)行业竞争格局
1、行业竞争格局
83
民爆行业由于长期存在“小、散、低”的问题,产业集中度仍有较大提升空间,根据《中国爆破器材行业工作简报》,2010 年至 2012 年,前 20 家生产企业的生产总值占全行业总产值比例基本保持在 43%的水平。2015 年,民爆行业排名前 20 家企业集团合计生产总值占全行业总产值的比例提升至 58.33%,行业集中度有了较明显的提高。2018 年该比例已达到 64%,保持了较高的行业集中度。
尽管如此,我国民爆行业的产业集中度仍有提升空间,“小、散、低”的现象依然存在。面对市场对民爆产品在产量、安全性、多样化等方面的更高要
求,进一步的行业整合不可避免。
《民爆行业“十三五”规划》提出“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扩大有效供给,满足有效需求”,将国民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对民爆产品品种、质量和服务提出的更高需求作为民爆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点,针对行业产业集中度不高、产能利用率较低、产品同质化严重等产品结构问题,明确了国家鼓励发展的产品比重目标,通过创新驱动推进产品结构调整优化,提供供给结构对需求变化的适应性和灵活性。
根据《民爆行业“十三五”规划》要求,未来我国民爆产品中,“现场混装炸药占工业炸药比重突破 30%;进一步推广导爆管雷管应用,使其占工业雷管比重超过 70%;高强度型塑料导爆管产品占比超过 50%;安全环保型震源药柱产品占比超过 50%”。同时,进一步提高产业集中度,“培育 3 至 5 家具有一定行业带动力与国际竞争力的民爆行业龙头企业,扶持 8 至 10 家科技引领作用突出、
一体化服务能力强的优势骨干企业。排名前 15 家生产企业生产总值在全行业占比突破 60%。”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推进民爆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要求,到 2022 年我国民爆行业“产业集中度进一步提高。培育 3 至 5 家具有一定行业带动力与国际竞争力的龙头企业,形成 8 至 10 家科技引领作用突出、一体化服务能力强的骨干企业,排名前 15 家生产企业生产总值在全行业占比超过
60%。”
2、市场化程度
为保障民爆行业的市场秩序,2014 年底前,国家发改委对民爆器材生产企84
业进行价格指导,民爆器材的出厂价在基准价格允许浮动的范围内确定。发改委的调价存在一定时滞性,生产企业根据市场变化情况进行及时调价的能力有限。
民爆行业存在较多的行政管制,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及爆破服务公司等行业内企业的数量和分布较为稳定。长期以来,各省企业在省内市场形成了较稳定的销售格局,省内价格通常高于省外销售价格,地方保护和地区封锁较为严重。同时也为防止无序竞争扰乱民爆市场秩序、同时考虑到长途运输导致的安全隐患,民爆器材的购销一般采用“就近就地”的原则,多年来形成了一定的区域性供需关系格局,生产企业跨区域拓展市场存在一定难度。
2014 年底国家发改委对民爆器材出厂价格指导的取消,使我国民爆市场供
需双方协商定价的自由度增加,推动了我国民爆行业转型升级,促进了民爆行业健康发展。民爆行业价格放开后,我国民爆产品跨地区流动加大。根据《中国爆破器材行业工作简报》总第 321 期,民爆产品跨地区流动连续三年递增,工业炸药跨地区销售量约为 47 万吨,约占总销售量 11.8%,其销量占比与 2016年相比增加约 1.1%;工业雷管跨地区销售量约 3.3 亿发,约占总销量 28%,其销量占比与 2016 年相比增加约 3%。
(二)行业内主要竞争对手及市场份额
1、行业主要企业情况
(1)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始建于 1960 年,位于山西省长治市壶关县城北,是国家民用爆破器材定点生产企业,主要生产工业雷管、炸药系列产品,广泛应用于矿山开采、水利水电、交通建设、地质勘探等领域。山西壶化集团爆破有限公司具有国家一级爆破资质、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和隧道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业务范围包括抛掷爆破、预裂爆破、松动爆破、硐室爆破、定向拆除爆破、隧道光面爆破,可提供穿、爆、铲、装、运一体化施工服务和各类爆破工程的安全监理、安全评估。
(2)山西江阳工程爆破有限公司
85
山西江阳工程爆破有限公司正式成立于 1998 年,现隶属于中国兵器北方特种能源集团,为北方爆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 2000万元,业务主要以混制炸药、穿孔、爆破服务为主,以山西市场为中心,业务范围逐渐向其他省份扩展,目前业务已经辐射至河北、河南、贵州、新疆、西藏、青海、内蒙等地。
(3)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大爆破”)宏大爆破的主营业务主要包括矿山工程服务和民爆器材生产销售两大板块。矿山工程服务按照开采方式的不同,主要分为露天矿山服务及地下矿山服务两大业务。经过多年的专业经营,宏大爆破已在露天矿山开采领域发展成为我国整体爆破方案设计能力最强、爆破技术最先进、服务内容最齐全的矿山民
爆一体化服务商之一。近年来宏大爆破把握住国家政策鼓励民爆行业纵向整合的趋势,将产业链延伸到矿山开采的上游——民爆器材生产行业,形成了民爆
一体化服务为主,民爆板块与矿山工程服务板块双轮驱动的战略布局。
(上述行业内主要企业资料来源于其官方网站)
2、公司的市场份额情况
(1)2018 年度,我国生产企业集团工业炸药年产量及市场占有率情况如
下:
序号 单位名称 产量(万吨) 市场占有率(%)
1 保利久联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34.14 7.98
2 云南民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7.66 6.47
3 葛洲坝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 25.07 5.86
4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7 4.74
5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8.13 4.24
6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18.00 4.21
7 内蒙古生力民爆股份有限公司 15.69 3.67
8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13.55 3.17
9 福建海峡科化股份有限公司 11.88 2.78
10 平朔多种经营开发公司炸药厂 11.85 2.77
11 抚顺隆烨化工有限公司 11.63 2.72
12 北方特种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11.09 2.59
13 湖北凯龙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10.49 2.45
14 神华准格尔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炸药厂 8.72 2.04
86
15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8.07 1.89
16 内蒙古吉安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7.86 1.84
17 陕西红旗民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7.80 1.82
18 同德化工 7.68 1.80
19 山西焦煤集团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7.32 1.71
20 江西国泰民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6.95 1.62
合计 283.87 66.37
行业工业炸药总产量合计 427.74 100.00
数据来源:《2019 年中国爆破器材行业协会工作简报》第二期(总第 333 期)
(2)2018 年度,我国生产企业集团生产总值情况如下:
序号 单位名称 生产总值(亿元) 市场占有率(%)
1 云南民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1.26 6.85
2 保利久联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09 6.47
3 葛洲坝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 15.93 5.13
4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3.51 4.35
5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12.63 4.07
6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11.81 3.81
7 北方特种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11.47 3.70
8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11.27 3.63
9 内蒙古生力民爆股份有限公司 10.56 3.40
10 抚顺隆烨化工有限公司 9.89 3.19
11 福建海峡科化股份有限公司 8.17 2.63
12 湖北凯龙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7.54 2.43
13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6.25 2.01
14 前进民爆股份有限公司 6.16 1.99
15 重庆顺安爆破器材有限公司 6.11 1.97
16 山西焦煤集团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6.01 1.94
17 江西国泰民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98 1.93
18 内蒙古吉安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4.99 1.61
19 同德化工 4.77 1.54
20 平朔多种经营开发公司炸药厂 4.74 1.53
合计 199.12 64.17
行业生产总值合计 310.30 100.00
数据来源:《2019 年中国爆破器材行业协会工作简报》第二期(总第 333 期)
(3)2018 年度,我国生产企业集团爆破服务收入情况如下:
序号 单位名称 爆破服务收入(亿元)
1 保利久联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38.52
2 葛洲坝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 28.97
3 前进民爆股份有限公司 12.19
87
4 内蒙古盛安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9.76
5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9.74
6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6.95
7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73
8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4.72
9 安徽雷鸣科化股份有限公司 4.09
10 内蒙古吉安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4.05
11 内蒙古生力民爆股份有限公司 3.73
12 山西焦煤集团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3.62
13 湖北凯龙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3.32
14 抚顺隆烨化工有限公司 3.12
15 同德化工 2.69
16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2.49
17 四川通达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1.42
18 云南民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39
19 广西金建华民用爆破有限公司 1.39
20 广西柳州威奇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1.38
前 20 名爆破服务收入合计 149.27
数据来源:《2019 年中国爆破器材行业协会工作简报》第二期(总第 333 期)
(三)公司的竞争优势和劣势近年来,同德化工经过不断发展壮大,逐渐成长为具有科研、生产、销售、配送、爆破、贸易为一体的优势骨干民爆企业。公司非常重视主业的发展,采用先进的经营管理理念,先进的工艺和技术,先进的高端爆破设备、民爆行业
一体化等优势,不断调整产品结构,拓展产品销售市场,成为市场认可的民爆
一体化企业。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区位优势
同德化工地处晋、陕、蒙三省交界处,有着得天独厚的地理位置,该区域是国内矿产资源较为丰富的地区,未来对民爆产品及工程爆破服务市场的需求潜力巨大。
2、安全优势
同德化工夯实基础管理,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科学发展”的理念,实现多年生产、经营无事故。并多次受到山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及山西省国防科工局的表彰,连年被评为“山西省安全生产先进单位”。
88
3、创新的民爆一体化盈利模式优势
同德化工的产业链贯穿研发、生产、销售、配送、爆破、贸易等,可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同时,全资子公司同德爆破拥有山西省公安厅核发的一级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等资质和一整套高端爆破设备,从初步勘测到完成最后起爆,先进的硬件爆破设备,完全可以保证爆破业务每一个环节的安全顺利运行。
4、管理优势同德化工在长期的生产经营中培养了一批在公司工作多年并拥有丰富行
业管理经验的管理团队,其对公司的技术、生产、经营管理熟悉、经验丰富,具有很好的沟通协作效应。
八、发行人业务经营情况
(一)主营业务情况
发行人从事的主要业务是民用炸药及白炭黑的研发、生产、销售(流通),以及为客户提供爆破工程的整体解决方案等相关服务。公司民用炸药的主导产品有:改性铵油炸药、乳化炸药、现场混装炸药、工程爆破服务等。其产品主要应用于水泥矿山、工程爆破、铁矿煤矿、基础设施建设、公路、铁路等,民用炸药为公司的盈利核心支柱产业;其次,白炭黑产品作为公司主营业务的有益补充,主要应用于制鞋、轮胎、农业、饲料、涂料等领域。
目前,公司是国内民爆行业中优势骨干企业,也是国内民爆行业一体化产业链较全的企业之一,其经营业绩位居国内民爆行业前列。
1、按产品类别分类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类别划分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
2019 年 1-9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金额比例
(%)金额比例
(%)金额比例
(%)金额比例
(%)
工程爆破 28902.64 49.11 48266.14 54.00 35177.99 49.76 34203.10 53.19
工业炸药 22691.98 38.56 32899.86 36.81 27371.45 38.72 23041.23 35.83
89
白炭黑 3475.58 5.91 4733.90 5.30 4970.04 7.03 4071.11 6.33其他民爆器材
2878.77 4.89 3202.91 3.58 2887.11 4.08 2704.42 4.21
其他 906.10 1.54 285.28 0.32 283.59 0.40 283.91 0.44
合计 58855.07 100.00 89388.09 100.00 70690.18 100.00 64303.78 100.00
2、按销售区域分类的情况
按销售区域划分,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
2019 年 1-9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金额 比例(%) 金额比例
(%)金额比例
(%)金额比例
(%)
省内 47372.64 80.49 73879.67 82.65 55694.51 78.79 50251.15 78.15
省外 8006.85 13.60 10774.53 12.05 10025.63 14.18 9981.52 15.52
民爆小计 55379.49 94.09 84654.20 94.70 65720.14 92.97 60232.66 93.67
国内 2663.39 4.53 4065.42 4.55 3689.08 5.22 2812.69 4.37
国外 812.19 1.38 668.47 0.75 1280.96 1.81 1258.42 1.96
白炭黑小计 3475.58 5.91 4733.90 5.30 4970.04 7.03 4071.11 6.33
合计 58855.07 100.00 89388.09 100.00 70690.18 100.00 64303.78 100.00
从销售区域看,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省内市场,基于安全性角度考虑,民爆产品具有一定的销售半径,因此工程爆破及工业炸药销售收入主要来源于山西省内。报告期内,公司白炭黑产品有少量出口国外。
(二)公司主要产品的工艺流程
1、胶状乳化炸药生产工艺流程图
90
注: ▲为质量控制点 ★为特殊过程 ●为关键工序
2、粉状乳化炸药生产工艺流程图
91
注: ▲为质量控制点 ★为特殊过程 ●为关键工序
3、其他铵油类炸药生产工艺流程图
注: ▲为质量控制点
4、沉淀法白炭黑生产流程
(三)公司的主要经营模式
1、生产模式
公司将销售计划送达生产部门,生产部门依据生产能力、资源保障、市场需求编制企业生产计划并实施生产。公司产品全部由公司自有设备自行组织生产。
2、销售模式民用炸药产品采用通过民爆经营公司销售和直接向终端用户直销并重的模式,其中省内实施生产、销售、爆破一体化经营模式。公司宁武县地面站已全面启用,多孔铵油炸药可直接通过混装车到达爆破现场为客户提供了方便、快捷、安全的良好条件。公司与客户(包括民爆经营公司和终端用户)签订销售合同后根据订单合理组织生产,在客户办理《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证》和《民用爆炸92物品运输许可证》后按其需求发货并完成相关备案工作。
此外,公司执行严格的工业炸药产品价格管控,努力发现和发掘所有的资源优势,紧跟行业标准积极进行技术改造,特别强调生产和出售优于标准化的产品,向客户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在行业内独具特色,这种特色在特定的客户或
某一特定区域内具有独特优势。
3、采购模式
公司设立供应部门,负责所需的各种原材料、外协加工、设备及备件、模具、办公用品等采购。
供应部门应根据相关部门提出的用料需求,结合材料使用状况、用量、采购频率、市场供需状况、交易情况及价格稳定性等因素,参考采购前对厂方材料质量、性能、供应商报价水平、交货期限、售后服务等评价,选择最有利的采购计划,严格执行公司规定标准进行采购。
(四)公司主要产品的生产销售情况
1、按产品类别及销售区域划分
(1)按产品类别分类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类别划分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
2019 年 1-9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金额比例
(%)金额比例
(%)金额比例
(%)金额比例
(%)
工程爆破 28902.64 49.11 48266.14 54.00 35177.99 49.76 34203.10 53.19
工业炸药 22691.98 38.56 32899.86 36.81 27371.45 38.72 23041.23 35.83
白炭黑 3475.58 5.91 4733.90 5.30 4970.04 7.03 4071.11 6.33其他民爆器材
2878.77 4.89 3202.91 3.58 2887.11 4.08 2704.42 4.21
其他 906.10 1.54 285.28 0.32 283.59 0.40 283.91 0.44
合计 58855.07 100.00 89388.09 100.00 70690.18 100.00 64303.78 100.00
从产品类别看,民爆业务为公司的盈利核心支柱产业。报告期内,工程爆破及工业炸药合计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超过 85%,是公司主要的收93入来源。白炭黑产品销售收入则是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有益补充。
(2)按销售区域分类的情况
按销售区域划分,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
2019 年 1-9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金额比例
(%)金额比例
(%)金额比例
(%)金额比例
(%)
省内 47372.64 80.49 73879.67 82.65 55694.51 78.79 50251.15 78.15
省外 8006.85 13.60 10774.53 12.05 10025.63 14.18 9981.52 15.52
民爆小计 55379.49 94.09 84654.20 94.70 65720.14 92.97 60232.66 93.67
国内 2663.39 4.53 4065.42 4.55 3689.08 5.22 2812.69 4.37
国外 812.19 1.38 668.47 0.75 1280.96 1.81 1258.42 1.96
白炭黑小计 3475.58 5.91 4733.90 5.30 4970.04 7.03 4071.11 6.33
合计 58855.07 100.00 89388.09 100.00 70690.18 100.00 64303.78 100.00
从销售区域看,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省内市场,基于安全性角度考虑,民爆产品具有一定的销售半径,因此工程爆破及工业炸药销售收入主要来源于山西省内。报告期内,公司白炭黑产品有少量出口国外。
2、公司报告期内产能、产量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工业炸药的产能、产量如下表所示。其中,安全许可生产能力是指生产线建设完成后,经行业主管部门验收合格,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上标注的安全生产许可的能力,该许可能力为民爆生产企业生产能力的上限。
年度 生产许可能力(吨) 安全生产许可能力(吨) 产量(吨)
2019 年 1-9 月 73500.00 68250.00 55815.82
2018 年度 98000.00 91000.00 88336.33
2017 年度 98000.00 91000.00 70198.02
2016 年度 98000.00 91000.00 62567.78
注:1、公司已于 2019 年 4 月换领新的《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及《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具体情况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四节、十、(一)公司经营资质情况”部
分。2、2019 年 1-9 月产能为按《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及《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能力折算而来报告期内,公司白炭黑产品的产能、产量情况如下:
94年度 产能(吨) 产量(吨)
2019 年 1-9 月 7500.00 6940.67
2018 年度 10000.00 9369.12
2017 年度 10000.00 10639.13
2016 年度 10000.00 8963.74
注:2019 年 1-9 月公司白炭黑产能为按年度产能折算而来
3、公司报告期内各产品产量、销量、主营业务收入和价格情况
年度 产品类别
产 量
(吨)
销 量
(吨)主营业务收入(万元)平均销售价格(元/吨)
2019 年 1-9 月
工业炸药 55815.82 56476.98 22691.98 4017.92
白炭黑 6940.67 6913.83 3475.58 5027.00
2018年度
工业炸药 88336.33 86894.75 32899.86 3786.17
白炭黑 9369.12 8995.18 4733.90 5262.71
2017年度
工业炸药 70198.02 72343.79 27371.45 3783.52
白炭黑 10639.13 10741.24 4970.04 4627.07
2016年度
工业炸药 62567.78 63271.37 23041.23 3641.65
白炭黑 8963.74 9803.79 4071.11 4152.59
4、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客户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前 5 名客户销售额及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的具体情况如下,其中没有单一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发行人营业收入总额 50%的情况。
报告期各期,公司前 5 名客户情况如下:
年份序号客户名称销售金额(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2019 年 1-9月
1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河曲旧县露天煤业有限公司
5542.36 9.38%
2 山西忻州神达梁家碛煤业有限公司 4647.27 7.86%
3 山西煤建机械施工有限公司 3821.80 6.47%
4 山西安达爆破工程有限公司 1916.86 3.24%
5 大同市同联民用爆破器材专营有限公司 1709.12 2.89%
合计 17637.42 29.84%
2018 年度
1 山西中地地质工程有限公司 10677.31 11.91%
2 山西汾西正晖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昌元煤矿 7463.35 8.32%
3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河曲旧县露天煤业有限公司
5146.82 5.74%
4 大同市同联民用爆破器材专营有限公司 4958.81 5.53%
5 山西煤建机械施工有限公司 4200.74 4.69%
合计 32447.04 36.19%
95
2017 年度
1 山西中地地质工程有限公司 7965.70 11.22%
2 山西汾西正晖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昌元煤矿 6725.75 9.48%
3 大同煤矿集团忻州同华煤业有限公司 4876.28 6.87%
4 大同市同联民用爆破器材专营有限公司 3373.20 4.75%
5 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天和煤业有限公司 2014.33 2.84%
合计 24955.26 35.16%
2016 年度
1 山西汾西正晖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昌元煤矿 6656.41 10.30%
2 山西煤炭运销集团猫儿沟煤业有限公司 3746.22 5.79%
3 大同煤矿集团忻州同华煤业有限公司 3054.86 4.73%
4 山西忻州神达梁家碛煤业有限公司 2959.29 4.58%
5 大同市同联民用爆破器材专营有限公司 2644.70 4.09%
合计 19061.48 29.49%
(五)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的原材料和能源及其供应情况
1、主要原材料和能源采购数量报告期内,公司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为硝酸铵、乳化油相、乳化剂、铵油油相、石蜡及硝酸钠,主要能源为蒸汽、电和水,采购数量如下:
主要原材料及能源 2019 年 1-9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硝酸铵(吨) 31534.00 55562.00 47565.00 39074.00
乳化剂(吨) 262.03 524.75 447.49 526.76柴油(吨) 1619.41 1616.72 1620.17 1344.73
硝酸钠(吨) 597.40 1768.00 1272.00 1317.00石蜡(吨) 342.50 638.95 535.00 511.50煤(吨) 15036.81 22826.17 23869.06 20330.46电(千瓦时) 7761922.00 11834552.00 11932698.00 10876679.00水(吨) 244901.00 389122.28 436678.00 372227.00
2、报告期公司主要原材料和能源价格变动趋势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原材料和能源的均价情况如下:
原材料和能源 2019 年 1-9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主要原材料
硝酸铵(元/吨) 2099.22 1766.27 1859.37 1556.01
乳化剂(元/吨) 15985.42 17657.21 16760.40 16464.14柴油(元/吨) 6708.56 6060.55 6503.84 4081.53
硝酸钠(元/吨) 2329.89 2490.55 2438.44 2100.15石蜡(元/吨) 5750.40 6430.70 6432.56 5945.02主要能源
96
原材料和能源 2019 年 1-9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主要原材料
煤 411.84 420.92 421.02 301.59电(元/千瓦时) 0.62 0.58 0.59 0.62水(元/吨) 2.87 2.80 2.57 2.59
3、主要原材料和能源占成本的比重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及能源的采购金额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重如下:
成本项目
2019 年 1-9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金额(万元)比重金额(万元)比重金额(万元)比重金额
(万元)比重
硝酸铵 6619.67 19.11% 9813.73 20.04% 8844.08 22.43% 6079.97 18.01%
乳化剂 418.87 1.21% 926.56 1.89% 750.01 1.90% 867.27 2.57%
柴油 1086.39 3.14% 979.82 2.00% 1053.73 2.67% 548.86 1.63%
硝酸钠 139.19 0.40% 440.29 0.90% 310.17 0.79% 276.59 0.82%
石蜡 196.95 0.57% 410.89 0.84% 344.14 0.87% 304.09 0.90%
煤 619.28 1.79% 960.81 1.96% 1004.94 2.55% 613.15 1.82%
电 477.72 1.38% 683.06 1.39% 709.71 1.80% 678.95 2.01%
水 70.23 0.20% 108.76 0.22% 112.03 0.28% 96.52 0.29%
合计 9628.30 27.79% 14323.92 29.25% 13128.83 33.30% 9465.38 28.03%
4、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公司报告期内前 5 名供应商采购额及占当期采购总额比例的具体情况如下,其中没有单一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发行人采购总额 50%的情况。
年份序号供应商名称采购金额(万元)占公司采购总额比例
2019 年
1-9 月
1 陕西恺欣化工有限公司 5128.48 20.65%
2 天脊煤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802.63 11.28%
3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506.79 10.09%
4 山西江阳兴安民爆器材有限公司 1267.57 5.10%
5 涉县若贝克建材有限公司 1017.10 4.10%
合计 12722.57 51.22%
2018 年度
1 陕西恺欣化工有限公司 7765.15 17.45%
2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055.97 6.87%
3 天脊煤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747.13 6.17%
97
4内蒙古伊东集团九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2130.13 4.79%
5 山西江阳兴安民爆器材有限公司 2089.28 4.70%
合计 17787.65 39.98%
2017 年度
1 陕西恺欣化工有限公司 6279.39 24.73%
2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874.93 11.32%
3 天脊煤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291.42 9.02%
4 石家庄双联瑞尔化工有限公司 1260.30 4.96%
5 山西江阳兴安民爆器材有限公司 992.90 3.91%
合计 13698.94 53.94%
2016 年度
1 陕西恺欣化工有限公司 5752.07 15.46%
2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609.50 7.01%
3 天脊煤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438.33 3.87%
4 北京众缘泽科贸有限公司 1049.19 2.82%
5 河北瑞联化工有限公司 749.48 2.01%
合计 11598.57 31.17%
(六)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以及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在公司主要客户及供应商所占的权益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主要关联方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均未在发行人上述客户及供应商中拥有权益。
(七)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情况
1、环境保护情况
公司生产过程中排放的污染物主要有废水、废气、废渣和噪声等。废气污染物主要为锅炉、泡花碱熔炉、煤气发生炉所排放的烟尘和二氧化硫,废水污染物主要有化学需氧量、硫酸盐等,废渣主要是锅炉炉渣等,公司取得了河曲县环境保护局出具的许可证号为 14093026710016-0900 号排放污染物许可证,根据忻州市环境监测站出具的同德化工污染源监测报告、山西英锐泽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的监测报告等文件,报告期内,公司的各项污染排放达到规定的指标。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子公司没有因违反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而受到重大处罚之情形。
98
2、安全生产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民用爆炸物品生产、爆破工程服务、民爆物品销售均取得了主管部门颁发《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且均在有效期内。公司及子公司制订了安全生产制度、建立了安生生产应急管理机制、安装了安生生产设备,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报告期内,子公司同德民爆、同力爆破、大宁同德虽曾因安全生产被主管机关处罚,但均不属于情节严重的重大行政处罚,相关处罚对本次发行不构成实质性障碍。并且,公司及其他子公司不存在因违反有关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而受到重大处罚的情形。
九、发行人主要资产情况
(一)公司主要固定资产概况
公司固定资产为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和办公设备。其中主要为生产设备和房屋建筑物。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固定资产状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类别 账面原值 累计折旧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房屋及建筑物 43001.23 12963.69 60.89 29976.64
机器设备 19695.28 13628.74 136.13 5930.41
运输工具 5700.41 3996.41 1.29 1702.71
电子设备及其他 2094.40 1617.58 - 476.82
合计 70491.33 32206.42 198.32 38086.59
1、主要机器设备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的主要设备如下:
序号 名称 数量 原值(万元) 成新率
1 全自动精确定量分份线(河曲点) 3 1243.17 14.17%
2 现场混装车(河曲点) 5 490.62 9.38%
3 消防设备工程(河曲点) 1 472.81 84.17%
4 现场混装粒状铵油炸药车(河曲点) 3 426.96 31.25%
5 监控设备系统(河曲点) 1 416.78 38.33%
99
6 保利卡装药机(广灵点) 1 277.66 70.00%
7 乳化炸药包装制筒机(大宁点) 5 260.36 31.29%
8 粒状铵油现场混装炸药车(同德爆破) 2 258.23 60.42%
9 乳化炸药装药机(大宁点) 2 250.15 31.29%
10 高压用电设备(河曲点) 1 229.98 84.17%
11 自动控制系统(河曲点) 1 215.78 27.50%
2、房屋及建筑物
(1)自有房产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取得产权证书的主要房屋建筑物具体情况见下:
序号 所有权人 权证编号 坐落用途面积(㎡)
1同德化工
晋(2019)河曲县不动产权
第 0000005 号河曲县文笔镇科村沙流家坡
仓储 2163.28
2
晋(2019)河曲县不动产权
第 0000006 号河曲县文笔镇黄河大街北侧商业服务
7287.29
3
晋(2019)河曲县不动产权
第 0000007 号河曲县文笔镇焦尾城村商业服务
10067.58
4
晋(2019)河曲县不动产权
第 0000008 号河曲县文笔镇焦尾城村大茂口
工业 10950.28
5
晋(2019)河曲县不动产权
第 0000009 号河曲县文笔镇科村沙流家坡
仓储 93.27
6
晋(2019)河曲县不动产权
第 0000010 号河曲县文笔镇科村沙流家坡
仓储 1147.30
7
晋(2019)河曲县不动产权
第 0000011 号河曲县文笔镇焦尾城村大峁沟
工业 4434.53
8
晋(2019)河曲县不动产权
第 0000012 号河曲县文笔镇焦尾城村大峁沟
工业 4485.94
9
晋(2019)河曲县不动产权
第 0000013 号河曲县文笔镇焦尾城村大峁沟
工业 8182.67
10广灵同德广房权证城镇字第
05000278 号广灵县蕉山乡洗马庄村西
工业 480
11广房权证城镇字第
05000279 号
工业 312
12广房权证城镇字第
05000280 号
工业 624
13广房权证城镇字第
05000281 号
工业 699
14广房权证城镇字第
05000282 号
工业 841.36
100广房权证城镇字第
05000283 号
工业 614.4广房权证城镇字第
05000284 号
工业 519广房权证城镇字第
05000285 号
工业 775广房权证城镇字第
05000286 号
工业 536.11广房权证城镇字第
05000287 号
工业 383.86广房权证城镇字第
05000288 号
工业 807
21 广 房 权 证 城 镇 字 第
05000289 号
工业 1366.90
22广房权证城镇字第
05000290 号
工业 1178.75
23广房权证城镇字第
05000291 号
工业 2557.23
24广房权证城镇字第
05000292 号
工业 841.5
25广房权证城镇字第
05000293 号
工业 2023.2
26广房权证城镇字第
05000294 号
工业 1353.56
27广房权证城镇字第
05000295 号
工业 1343.87
28广房权证城镇字第
05000296 号
工业 781.65
29广房权证城镇字第
05000297 号
工业 675.62
30广房权证城镇字第
05000298 号
工业 427.8
31广房权证城镇字第
05000299 号 广灵县蕉山乡殷家庄村西北
工业 1397.55
32广房权证城镇字第
05000300 号
工业 91.02
33广房权证城镇字第
05000388 号广灵县蕉山乡杜庄村
工业 148.5
34广房权证城镇字第
05000389 号
工业 148.5
35广房权证城镇字第
05000390 号
工业 223.8
36 广房权证城镇字第 工业 267.6
101
05000391 号
37广房权证城镇字第
05000392 号
工业 749.78
38广房权证城镇字第
05000393 号
工业 604.19
39大宁同德
房权证大房字第 2012007 号
大宁县三多乡楼底村
仓库 1807.60
40 房权证大房字第 2012027 号 葛口坪 厂房 7246.39
41 房权证大房字第 2012028 号 大宁县城西办
公、厂房
9660.69
42 房权证大房字第 2012029 号 葛口村后湾 仓库 433.03
43 同蒙化工 房权证字第 8008417 号清水河宏河镇高茂泉村办
公、仓库等
3373.39
注:产权证书号为晋(2019)河曲县不动产权第 0000005 号、晋(2019)河曲县不动产权
第 0000006 号、晋(2019)河曲县不动产权第 0000007 号、晋(2019)河曲县不动产权第
0000008 号、晋(2019)河曲县不动产权第 0000009 号、晋(2019)河曲县不动产权第 0000010
号、晋(2019)河曲县不动产权第 0000011 号、晋(2019)河曲县不动产权第 0000012 号、
晋(2019)河曲县不动产权第 0000013 号所涉及的房产,已抵押至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曲支行。
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取得产权证书的主要房产正在办理之中,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所有权人 地址 用途 土地使用权忻州专家公寓
楼、忻州技术中心、忻州服务中心同德化工山西省忻州市
居住、办公、住宿晋新开国用( 2014 )第
142215161号(出让)
万达办公楼 山西省太原市 办公购买的商品房占用土地使用权新炸药总库山西省河曲县文笔镇科村仓储
河国用(2009)第(y)09-020号(出让)宁武地面站山西省宁武县余庄乡正沟村
厂房、原材料仓库、值班室等
晋(2018)宁武县不动产权
第0000032号(出让)
(2)租赁房产、土地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承租的主要房产、土地情况如下:
序号承租方
出租方 地点、面积 租赁期限租赁费
(万元/年)用途
102
1 同德爆破旧县乡河畔村委会河曲旧县乡河畔村15亩场地
2013.3.20起20年 3混装炸药地面
站 2忻州同华煤业
五台白家庄乡土地 2011.11.1起10年
24000
元/亩/十年
3同德民爆项炳峰宁武县滨河北路房屋
四套
2016.6.1-2021.5.31 10 经营
4 孙彦明保德县郭家滩房屋
900㎡
2018.7.1-2021.6.30 22.5 办公
5 同力民爆器材代县分公司代县峪口乡西田村库区经营场地
2019.7.1-2022.6.30
5运输车辆停放
6代县峪口乡西田村雷管炸药库
5 经营
7 山西省忻州市民用爆破器材专营中心忻口村山沟地13172

2013.7.1-2023.6.30 1.5 经营场所
8同力民爆器材忻州市忻府区高城乡忻口村库区场地
2019.7.1-2022.6.30
5运输车辆停放
9忻州市忻府区高城乡忻口村雷管炸药库
5经营业务
10 同力民爆器材原平分公司原平市界河铺村库区场地
2019.7.1-2022.6.30
5运输车辆停放
11原平市界河铺村炸药库
5经营业务
12 同力民爆器材繁峙分公司繁峙县下茹越乡下寨村库区经营场地
2019.7.1-2022.6.30
5运输车辆停放
13繁峙县下茹越乡下寨村雷管炸药库
5经营业务
14范翠平繁峙县平型关办公楼及经营场地
2019.7.1-2022.6.30
12.5经营性办公
15 7.5经营性办公
16 同力民爆器材河曲分公司河曲文笔镇蚰蜒峁村库区
经营场地 2019.7.1-2022.6.30
5运输车辆停放
17河曲文笔镇蚰蜒峁村雷管炸药库
5经营业务
18文笔镇蚰蜒峁村委会河曲文笔镇蚰蜒峁村
18亩
2014.11.1-2034.11.1 0.45民爆业务经营
19 同力民爆器材保德分公司保德县腰庄乡郭家峁村雷管炸药库
2019.7.1-2020.6.30
5经营业务
20保德县腰庄乡郭家峁村库区经营场地
5运输车辆停放
(二)主要无形资产
1、商标
103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拥有 3 个国内注册商标,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商标标识 注册证号 核定使用商品 有效期限注册人他项权利
1
1174027硅酸盐,工业用炭黑
2028.05.13同德化工无
2
1203705炸药,烟火,爆竹
2028.08.27同德化工无
3
5396322硅酸盐;工业化学品;硫酸钠;
硅胶;硅酸钾;
硅酸钙;硅酸铝;工业用盐;
工业用炭黑;硝酸盐
2029.08.27同德化工无
2、专利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拥有专利 12 项,其中发明专利 8 项,实用新型专利
4 项,具体如下:
序号专利名称专利权人专利类型专利权期限
(年)
申请日 专利号取得方式他项权利
1沉淀法生产白炭黑过程中精确控制产品灼烧减量的方法同德化工发明
20 2006.12.31
ZL2006101023
69.9原始取得无
2硝酸铵用防爆剂同德化工发明
20 2008.01.14
ZL2008100006
54.9原始取得无
3
一种高密度岩石粉状乳化炸药及其制备方法中北大
学、同德化工发明
20 2011.04.29
ZL2011101132
66.3原始取得无
4生产膨化剂的自动加料设备及其加同德化工发明
20 2011.12.29
ZL2011104507
70.2原始取得无
104料工艺
5控制高流动性固体物料的电磁阀同德化工发明
20 2012.09.26
ZL2012103652
41.7原始取得无
6
一种乳化炸药用乳化剂的乳化效果评价方法及装置同德化工发明
20 2014.07.22
ZL2014103500
19.9原始取得无
7
一种高密度钝感岩石重铵油炸药同德化工发明
20 2014.09.15
ZL2014104677
37.4原始取得无
8粉状乳化炸药用防结块剂及其制备方法同德化工发明
20 2014.11.09
ZL2014106229
74.3原始取得无
9气压调节系统同德化工实用新型
10 2012.09.25
ZL2012204919
50.5原始取得无
10连续取样装置同德化工实用新型
10 2012.09.25
ZL2012204921
44.X原始取得无
11防止锅炉换热器烟管焊缝风蚀结构同德化工实用新型
10 2012.09.29
ZL2012205054
06.1原始取得无
12生产防爆剂的自动加料粉碎混合设备同德化工实用新型
10 2013.11.22
ZL2013207419
83.5原始取得无
3、土地使用权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通过出让方式拥有的主要土地使用权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土地使用权人土地面积
(m2)
土地使用权证号 坐落 用途 终止日期类型
1 同德化工 25591.76
晋(2019)河曲县不动
产权第 0000005 号(炸药库)沙流家坡仓储用地
2055.12.27出让
2 同德化工 843.61
晋(2019)河曲县不动
产权第 0000009 号科村沙流家坡仓储用地
2055.12.28出让
105序号土地使用权人土地面积
(m
2

土地使用权证号 坐落 用途 终止日期类型
3 同德化工 34136.24
晋(2019)河曲县不动
产权第 0000007 号文笔镇焦尾城村综合用地
2054.9.27出让
4 同德化工 48228.89
晋(2019)河曲县不动
产权第 0000013 号河曲县文笔镇焦尾城村大峁沟
工业 2055.12.27出让
5 同德化工 48138.77
晋(2019)河曲县不动
产权第 0000011 号焦尾城村大峁沟工业用地
2055.12.27出让
6 同德化工 33138.78
晋(2019)河曲县不动
产权第 0000008 号河曲县文笔镇焦尾城村大茂口
工业 2046.10.21出让
7 同德化工 6289.70
晋(2019)河曲县不动
产权第 0000006 号河曲县文笔镇黄河大街北侧综合用地
2055.12.27出让
8 同德化工 6719.71
晋(2019)河曲县不动
产权第 0000010 号河曲县文笔镇科村沙流家坡仓储用地
2058.9.22出让
9 同德化工 40000.00
河国用(2009)第(y)
09-020 号河曲县文笔镇科村
工业 2059.8.24出让
10 同德化工 59718.84
晋(2019)河曲县不动
产权第 0000012 号河曲县文笔镇焦尾城村大峁沟工业用地
2055.12.28出让
11 同德化工 20241.40
晋忻开国用(2014)第
142215161 号忻州经济开发
区紫檀街北、兴业路西其他商服用地
2054.06.22出让
12 同德化工 16027.84
晋(2018)宁武县不动
产权第 0000032 号
宁武余庄 工业 2068.2.2出让
13 广灵同德 85775.25
广国用(2013)第
230407039 号
蕉山乡东蕉、山西堡村、洗马庄村
工业 2063.05.07出让
14 广灵同德 53249.33
广国用(2013)第
230409040 号
广灵县杜庄村 工业 2056.03.31出让
15 广灵同德 195489.30
广国用(2013)第
230412027 号广灵县洗马庄村
工业 2056.03.31出让
16 广灵同德 19702.32
广国用(2013)第
230412028 号蕉山乡殷家庄村
仓储 2059.12.23出让
17 大宁同德 92338.00
大国用(2012)第
14263301009 号
大宁县城西 工业 2061.02.17出让
18 大宁同德 21800.00
大国用(2012)第
14263301013 号
大宁县三多乡楼底村
工业 2062.02.17出让
19 大宁同德 6572.00
大国用(2012)第
14263301012 号大宁县葛口村后湾
工业 2062.02.17出让
20 同蒙化工 197540.00
清国用(2007)第 320号清水河县宏河镇交茂泉村委
工业 2057.06.06出让
106序号土地使用权人土地面积
(m
2

土地使用权证号 坐落 用途 终止日期类型沙墕村
21 同蒙化工 17091.00
清国用(2010)第 480号清水河县宏河镇交茂泉村委沙墕村
工业 2060.05.31出让
22 同德爆破 151204.00
晋(2017)宁武县不动
产权第 0000042 号宁武县阳方口镇郭家窑村
工业 2067.1.19出让
23 同德爆破 7233.7
晋(2017)宁武县不动
产权第 0000043 号宁武县阳方口镇郭家窑村
工业 2067.1.19出让
注:产权证书号为晋(2019)河曲县不动产权第 0000005 号、晋(2019)河曲县不动产权
第 0000006 号、晋(2019)河曲县不动产权第 0000007 号、晋(2019)河曲县不动产权第
0000008 号、晋(2019)河曲县不动产权第 0000009 号、晋(2019)河曲县不动产权第 0000010
号、晋(2019)河曲县不动产权第 0000011 号、晋(2019)河曲县不动产权第 0000012 号、
晋(2019)河曲县不动产权第 0000013 号、河国用(2009)第(y)09-020 号所涉及的土地,已抵押至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曲支行。
十、公司拥有的经营资质及特许经营权的情况
(一)公司经营资质情况
根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相关规定,公司需取得《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证》。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同德化工持有工信部颁发的 MB 生许证字[049]号《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 2019 年 4 月 8 日至 2022 年 4 月 8 日;
同德化工持有山西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局颁发的晋 MB 安许证字[001 号]的《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 2019 年 4 月 8 日至 2022 年 4 月 8 日;
同蒙化工持有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颁发的蒙 MB 安许证字[049-01]号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 2018 年 12 月 25 日至 2021 年 12
月 24 日。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同德化工年生产许可能力如下:
名称 许可品种年生产许可能力(吨)
生产地址 备注栏同德化工乳化炸药(胶状)
4000 山西省河曲县文笔镇大茂口
2019 年 10 月 20 日前拆除生产线
12000 山西省河曲县文笔镇大茂口 -
107粉状乳化炸药
12000 山西省河曲县文笔镇大茂口 -其他铵油类炸药
7000 山西省河曲县文笔镇大茂口企业承诺,2019 年底前达到产业政策规定的当期目标乳化炸药(胶状)
10000 山西省大宁县城西 2 公里企业承诺,2020 年年底前减点减线
10500 山西省广灵县西马庄村 -粉状乳化炸药
10500 山西省广灵县西马庄村 -多孔粒状铵油炸药(混装)
3000 山西省广灵县西马庄村 现场混装车 1 台乳化铵油炸药
11000内蒙古自治区清水河县宏河镇高茂泉窑
-多孔粒状铵油炸药(混装)
6000内蒙古自治区清水河县宏河镇高茂泉窑
现场混装车 2 台;
仅限本矿区使用,2019
年10月31日前拆除生产线
5000 山西省五台县白家庄乡 现场混装车 2 台
13000 山西省河曲县旧县乡 现场混装车 5 台
12000 山西省宁武县余庄乡
现场混装车 5 台;
其中6000吨仅限本矿区使用,不得转移乳化铵油炸药
15000 山西省河曲县文笔镇大茂口多孔粒状铵油炸药(混装)
2000 山西省原平市长梁沟镇 现场混装车 1 台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同德化工年安全生产许可能力如下:
名称许可品种年安全生产许可能力(吨)
生产地址 备注栏同德化工乳化炸
药(胶状)
4000 山西省河曲县文笔镇大茂口工信部颁发的《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要求 2019 年 10 月 20 日前拆除该生产线
12000 山西省河曲县文笔镇大茂口工信部颁发的《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将该生产线年生产能力调
整为 11000 吨,待项目建设完成后重新申领安全生产许可
108粉状乳化炸药
10000 山西省河曲县文笔镇大茂口工信部颁发的《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将该生产线年生产能力调
整为 11000 吨,待项目建设完成后重新申领安全生产许可其他铵油类炸药
6000 山西省河曲县文笔镇大茂口工信部颁发的《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将该生产线年生产能力调整为 7000 吨,并注明“企业承诺,
2019 年底前达到产业政策规定的当期目标”,待项目建设完成后重新申领安全生产许可乳化炸
药(胶状)
7000 山西省大宁县城西 2 公里工信部颁发的《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将该生产线年生产能力调
整为 10000 吨,待项目建设完成后重新申领安全生产许可
9000 山西省广灵县西马庄村工信部颁发的《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将该生产线年生产能力调
整为 10500 吨,待项目建设完成后重新申领安全生产许可粉状乳化炸药
12000 山西省广灵县西马庄村工信部颁发的《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将该生产线年生产能力调
整为 10500 吨,待项目建设完成后重新申领安全生产许可多孔粒状铵油
炸药(混装)
3000 山西省广灵县西马庄村 现场混装车 1 台多孔粒状铵油
炸药(混装)
5000 山西省五台县白家庄乡 现场混装车 2 台
11000 山西省河曲县旧县乡 现场混装车 5 台
12000 山西省宁武县余庄乡
现场混装车 5 台;
其中 6000 吨仅限本矿区使用,不得转移同蒙化工多孔粒状铵油炸药现场混装
车 2 台
6000内蒙古自治区清水河县宏河镇高茂泉窑
-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拥有的其他经营资质情况如下:
序号
名称 许可内容 许可证件 有效期至发证(核准)机关
1同德化工
进出口贸易、制造、销售民用爆破器材,工程、矿山爆破作业,企业境外投资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109炸药现场混装车作业
2同德化工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长期中华人民共和国太原海关
3同德化工
-排放污染物许可证
2020.02.20忻州市环境保护厅
4同德化工
饲料添加剂(二氧化硅)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证
2020.03.19 山西省农业厅
5同德化工
二级煤矿许用乳化炸药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
2023.01.30安标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
6同德化工
二级煤矿许用粉状乳化炸药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
2023.01.30安标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
7同德化工
三级煤矿许用乳化炸药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
2023.01.30安标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
8广灵同德
一级煤矿许用粉状乳化炸药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
2021.03.14安标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
9广灵同德
二级煤矿许用乳化炸药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
2022.12.19安标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
10广灵同德
二级煤矿许用乳化炸药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
2022.12.19安标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
11广灵同德
二级煤矿许用粉状乳化炸药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
2021.03.14安标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
12广灵同德
三级煤矿许用粉状乳化炸药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
2021.03.14安标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
13广灵同德
三级煤矿许用乳化炸药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
2022.12.19安标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
14广灵同德
三级煤矿许用乳化炸药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
2022.12.19安标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
15同力运输
危险货物运输(1 类 1 项)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023.05.21忻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16同蒙化工
危险货物运输(1 类 1 项、3 类)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023.01.26呼和浩特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110清水河分局
17同德爆破
设计施工、安全评估、安全监理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
2022.10.27 山西省公安厅
18同力爆破
设计施工、安全监理爆破作业单位
许可证(三级)
2022.04.26 山西省公安厅
19同声民爆
工业炸药、工业雷管、工业索类火工品、特种爆破器材、其他爆破器材、原材料(只限进出口、硝酸铵只限出口)《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晋)MB销许证字
-[008]
2022.05.12山西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
20同德民爆
销售工业炸药、工业雷管、工业索类火工品《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晋)MB销许证字
-[001]
2022.02.27山西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同德爆破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D314068958
2024.08.06 住建部
(二)公司无特许经营权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无特许经营权。
十一、核心技术和研发情况
(一)研发体系和机制
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成立于 2001 年 6 月,2006 年 10 月经山西省经济委员会、山西省财政厅、太原海关、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山西省地方税务局五部门批准成立(晋经技术字【2006】578 号《关于认定山西省第十批省级企业、行业技术中心的通知》。
1、机构设置情况
公司技术中心由一委、六室、一部组成,即技术中心成立技术委员会,中心下设办公室、技术开发一室、二室;物理化学分析分析一室、二室;市场分析室、财务部。其中技术开发一室负责炸药系列产品的研发;二室负责白炭黑系列产品的研发,物理、化学分析一室、二室与之相配套。企业日常的新品开发、新工艺、新技术的研究等以中心专职人员为主与兼职人员组合共同完成。
重大创新课题采取与太原理工大学、南京理工大学、马鞍山矿山研究院、山西111
省化学研究所等联合开发的方式,依托他们在信息资源、技术协作、技术创新等方面的优势,以我为核心,以各种形式合作完成。
2、人员配置情况
技术中心科研人员 70 人,其中,高级工程师 3 人,工程师 10 人。
(二)核心技术情况
1、乳化炸药公司乳化炸药产品的生产技术成熟。
乳化炸药是一种含水炸药,也是民爆器材行业的重点发展产品,该产品的生产技术的主要特点包括:整个反应过程全部采用自动化控制,在乳化构成中,氧化剂水溶液的微细液滴为分散相,被由油性物质构成的连续相所包围,形成一种油包水型的特殊乳化基质,保证了氧化剂与还原剂的紧密接触和均匀分散,后经气泡敏化是乳化炸药具有理想的爆轰感度。主要生产技术采用乳化技术和先进的敏化技术。
2、粉状乳化炸药公司粉状乳化炸药产品的生产技术成熟。
粉状乳化炸药既保持了胶状乳化炸药的抗水特性,又克服了胶状乳化炸药做功能力小的特点,该产品的生产技术的主要特点包括:整个反应过程全部采用自动化控制,在乳化及冷风干燥过程中使得氧化剂与还原剂密切接触和均匀分散,保证了粉状乳化炸药有合适的爆炸感度。主要生产技术采用乳化技术和喷雾干燥法。
3、白炭黑产品公司白炭黑产品的生产能力是在多次进行技术改造的基础上形成的。目前公司拥有的两条白炭黑生产线均采用沉淀法生产技术,工艺路线采用硫酸法工艺,属于国内各白炭黑生产企业广泛采用的生产技术水平。目前公司的生产技术可以生产用作补强剂、载体、磨擦剂的各种白炭黑产品。
(三)主要的研发项目和所处的阶段
112
1、公司主要产品生产技术所处研发阶段
公司多年来专注于民爆器材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各产品均采用成熟生产技术,现有产品均已进入大批量生产阶段。
2、发行人目前正在从事的技术研发项目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正在从事的研究开发项目主要有:
序号
项目名称 2019 年度目标 进展情况
1 粉状乳化炸药用防结块剂的研发
研发一种防止粉状乳化炸药结块的防结块剂工业化试验阶段
2 乳化炸药用一体化油相的研发
研发一种新型乳化炸药用一体化油相技术工业化试验阶段
3 低比表面积二氧化硅的研发 研发一种低比表面积二氧化硅 工业化试验阶段
4 乳化铵油炸药的研发
研发一种可以提高露天采场爆破质量,降
低铲装、运输和破碎工序作业成本的乳化铵油炸药技术工业化试验阶段
5 二氧化硅高效洗涤工艺的研发
研发一种二氧化硅高效洗涤工艺技术提
高生产效率,降低成本实验室研发阶段
6
锅炉烟气炉膛脱硫、脱硝工艺的研发
采用烟气再循环技术,由引风机后抽取定量的烟气返回鼓风机后部烟道与原冷风混合,以此降低炉膛内氧量,达到低氮燃烧减少氮氧化物产量实验室研发阶段
7粉状乳化炸药原料制备工序自动化的研发针对粉状乳化炸药的原料制备工序自动化开展技术研发实验室研发阶段
8乳化炸药生产装药包装自动化的研发针对乳化炸药生产装药包装工序开展自
动化技术研发,从而有效的提升企业的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实验室研发阶段
公司充分结合《技术进步指导意见》、《民爆行业“十三五”规划》引导的技术发展方向,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开展的重点研发项目及成果如下:
(1)正在开展项目介绍
1)粉状乳化炸药用防结块剂的研发项目
粉状乳化炸药用防结块剂的研发项目属于乳化炸药技术领域,目标是研发
一种防止粉状乳化炸药结块的防结块剂,及该防结块剂的制备方法;以解决粉
状乳化炸药装成大包药后,在库存堆垛期间,由于受到重压,堆放在底层的大包药不到一周就发生硬化,整垛大包药不到 15 天也全部硬化,给使用者带来诸113
多不便和许多不安全隐患。因此,公司以技术中心为平台开展了该课题的研发,
研发一种粉状乳化炸药用防结块剂的工艺配方。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已
完成实验室研发阶段,现在正处于工业化试验阶段。
2)乳化炸药用一体化油相的研发项目
乳化炸药用一体化油相的研发项目属于乳化炸药技术领域,目标是研发一种新型乳化炸药用一体化油相技术,以解决现有乳化炸药性能不高、爆轰能力衰减过快、储存期短的问题。因此,公司以技术中心为平台开展了该课题的研发,研发一种新型乳化炸药用一体化油相的生产工艺,该一体化油相生产工艺为:将机油、凡士林、石蜡、复合乳化剂按一定比例混合,加热至一定温度并搅拌均匀,即制得乳化炸药专用一体化油相。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已完成实验室研发阶段,现在正处于工业化试验阶段。
3)低比表面积二氧化硅的研发项目
二氧化硅比表面积通常指氮吸附比表面积值,它反映了白炭黑附聚体内外
表面积的总和;也反映了其原生粒子的大小,是影响其应用性能的主要指标。
一般来说,它的比表面积越大,在橡胶中的补强作用越好;但比表面积过大时,粒子间内聚力增强,在胶料中不易分散,使胶料在加工过程中黏度大,生热高,容易焦烧。因此,公司以技术中心为平台开展了该课题的研发,研发一种低比
表面积二氧化硅,扩大其应用领域。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已完成实验室研发阶段,现在正处于工业化试验阶段。
4)乳化铵油炸药的研发项目
乳化铵油炸药的研发项目属于炸药技术领域,目标是开发一种可以提高露天采场爆破质量,降低铲装、运输和破碎工序作业成本的乳化铵油炸药产品来满足市场需求。因此,公司以技术中心为平台开展了该课题的研发,主要内容是通过乳化与铵油炸药按一定比例复配,大幅度降低了产品成本同时保证了该类型炸药的防水性和爆轰性能。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已完成实验室研发阶段,现在正处于工业化试验阶段。
5)二氧化硅高效洗涤工艺的研发项目
114
由于二氧化硅粒径小、容易悬浮在溶液中,与离子性杂质相混,传统的板
框压滤法和离心分离法在固液分离以及对颗粒的充分洗涤方面存在周期长、反复次数多、劳动次数大、效率低、效果差的现象。因此,公司以技术中心为平台与相关厂商展开技术合作,研发一种二氧化硅高效洗涤工艺技术,实现提高生产效率、提高产品质量。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已完成市场分析、技术调研、试验方案选择等工作,现在正处于实验室研发阶段。
6)锅炉烟气炉膛脱硫、脱硝工艺的研发项目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的煤炭能源的使用也在不断增多。但是与此同时,煤炭燃烧的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污染物,随着我国空气污染情况被更多的重视,减少煤炭燃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是非常必要的。因此,公司以技术中心为平台开展了该课题的研发,主要内容是采用烟气再循环技术,由引风机后抽取定量的烟气返回鼓风机后部烟道与原冷风混合,以此降低炉膛内氧量,达到低氮燃烧减少氮氧化物产量。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已完成市场分析、技术调研、试验方案选择等工作,现在正处于实验室研发阶段。
7)粉状乳化炸药原料制备工序自动化的研发项目
粉状乳化炸药原料制备工序自动化的研发项目属于炸药技术领域,目标是积极响应《民爆行业技术进步指导意见》要求,提高工业生产中的智能化水平和炸药生产本质安全性。因此,公司以技术中心为平台开展了该课题的研发,针对粉状乳化炸药的原料制备工序开展自动化技术研发。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已完成市场分析、技术调研、试验方案选择等工作,现在正处于实验室研发阶段。
8)乳化炸药生产装药包装自动化的研发项目
乳化炸药生产装药包装自动化的研发项目属于炸药技术领域,公司技术中心提出对乳化炸药生产装药包装自动化的研发,该项目主要研究开发内容是针对乳化炸药生产装药包装工序开展自动化技术研发,从而有效的提升企业的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已完成市场分析、技术调研、试验方案选择等工作,现在正处于实验室研发阶段。
115
(四)研发支出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投入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项目 2019 年 1-9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研发费用 5420929.98 8611067.44 7980951.66 7083510.05
占营业收入比例 0.92% 0.96% 1.12% 1.10%
注:研发费用为合并利润表中的研发费用。
1、研发费用增长原因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分别为 708.35 万元、798.10 万元、861.11 万元和
542.09 万元。研发费用 2017 年比 2016 年增长 12.67%,2018 年比 2017 年增长
7.90%。
公司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推进民爆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工信部安全〔2018〕237 号)和《民用爆炸物品行业技术发展方向及目标(2018 年版)》(工信厅安全〔2018〕94 号)的要求,不断加大研发投入力度,积极开展科技创新,加强科技成果转化,不断提升企业自主核心技术研发及产业化开发能力。
2、研发投入项目、金额及会计处理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断提升企业自主核心技术研发及产业化开发能力,科研项目开发进展加快,知识产权及科研成果稳步增长。
本公司于 2005 年 12 月经山西省科技厅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2008 年 12月山西省科技厅会同山西财政厅、山西省国税局、山西省地税局认定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2011、2014、2017 分别通过复审、再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公司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
十二、公司境外经营情况
公司为扩大公司民爆炸药产品在国外的市场份额和竞争实力,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力,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充分保证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公司决议与蒙古国伊里奇?突勒希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投资合作。公司2013年7月对蒙古国伊里奇?突勒希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增资完成后蒙古国伊里奇?突勒希有限公司116
的注册资本变为761.2万美元,占其注册资本的33%。
蒙古国有着丰富的矿产资源,对未来民爆产品市场的需求潜力巨大,蒙古国伊里奇?突勒希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为制造、销售民用爆破器材、工程、矿山爆破作业、炸药现场混装车作业及进出口贸易。
十三、公司自上市以来历次筹资、派现及净资产额变化情况首发前最近一年末(2009 年 12 月31 日)净资产额(万元)
18612.39历次筹资情况
发行时间 发行类别筹资净额(万元)
2010 年 2 月 8 日 首次公开发行 33036.95
2014 年 3 月 3 日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11250.00
合计 44286.95
首发后累计派现金额(万元) 37261.54本次发行前最近一期末(2019 年 6月 30 日)净资产额(万元)
100005.49
十四、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所做出的重要承诺及承诺的履行情况
(一)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张云升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张云升承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
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
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 50%。
上述承诺正在履行中。
(二)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作出的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张云升于 2008 年 1 月 18 日出具了避免同业竞
争的承诺函,承诺在持有同德化工股权或担任同德化工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核心技术人员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经营或投资于任何与同德化工主营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企业,与同德化工永不发生同业竞争。
117上述承诺正在履行中。
(三)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作出的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为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张云升出具了《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函》,承诺:
“① 自承诺函出具日始,本企业/本人将采取合法及有效的措施,促使本企业/本人及本企业/本人拥有控制权的其他公司、企业及其他经济组织(今后若有)尽量减少与规范同股份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
② 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企业/本人将采取合法及有效的措施,促使本企业/本人及本企业/本人拥有控制权的其他公司、企业及其他经济组织(今后若有)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股份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③ 本企业/本人确认承诺函旨在保障股份公司及股份公司全体股东之合法权益而作出。
④ 本企业/本人确认承诺函所载的每一项承诺均为可独立执行之承诺。任
何一项承诺若被视为无效或终止将不影响其他各项承诺的有效性。
⑤ 本企业/本人愿意承担由于违反上述承诺给股份公司造成的直接、间接的经济损失、索赔责任及额外的费用支出。”
十五、公司股利分配政策
(一)公司现有利润分配政策
公司在《公司章程》中对利润分配政策规定如下:
第一百九十五条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做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
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 2 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第一百九十六条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为:
118
1、利润分配的原则
(1)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
(2)公司的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中小投资者的意见。
2、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股利。在公司具备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3、现金分红的条件
(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以下情形之一:
(1)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
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且超过 5000 万元;
(2)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
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
4、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及比例
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原则上每119
年进行一次现金分红,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
利润的 10%,且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
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的实际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可以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公司董事会每年在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以下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5、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
公司可以根据累计可供分配利润、公积金及现金流状况,在现金分红及公司股本规模合理的前提下,必要时公司可以采用发放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具体分红比例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6、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1)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需履行的程序和要求: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具体
经营数据、盈利规模、现金流状况、发展规划及下阶段资金需求,并结合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的意见,在符合公司章程既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的前提下,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120
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提出年度或中期利润分配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利润分配预案经董事会过半数以上董事表决通过,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应当就利润分配预案的合理性发表独立意见,并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发表明确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2)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需履行的程序和要求:股东大会对现金分
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3)监事会应当对以上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7、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机制
(1)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需要,或者外部经营环
境发生变化,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公司董事会在充分研究论证后提出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由
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意见,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可以安排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等网络投票方式为社会公众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大会审议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8、有关利润分配的信息披露
(1)公司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利润分配方案、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2)公司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或发行新股方案的执行情况。
(3)公司上一会计年度实现盈利,董事会未制订现金利润分配预案或者按
低于本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比例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详细说明121
不分配或者按低于本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比例进行分配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未分配利润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二)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本次发行后,公司股利分配政策不变,公司将继续保持股利分配政策的持续性与稳定性。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公司A股股票享有与原A股股票同等的权益,在股利发放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含因可转债转股形成的股东)均参与当期股利分配,享有同等权益。
(三)公司最近三年现金分红
1、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2019 年 4 月 23 日,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公司以 37380529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
利 3738.05 万元。2019 年 5 月 14 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
2、2017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2018 年 4 月 24 日,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公司以总股本
3915126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5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共
计分配现金红利 5872.69 万元。2018 年 5 月 15 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
3、2016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2017 年 5 月 9 日,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公司以总股本
3915126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共
计分配现金红利 3915.13 万元。2017 年 5 月 19 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
根据审计报告及已披露的财务报告,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
占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比例为 216.47%,超过最近三年实现的年
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详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合计
122实现的可分配利润
14367.74 9612.92 8273.91 32254.58
现金股利 13485.91 5872.69 3915.13 23273.73
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 10751.53
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占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比例
216.47%
注:2018 年度现金股利 13485.91 万元包括现金分红 3738.05 万元和因回购视同上市公司
现金分红的 9747.86 万元。
十六、报告期内,公司发行的债券情况及资信评级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未发行债券。
报告期内,公司偿付能力指标如下:
财务指标
2019 年 9 月 30
日/2019 年 1-9 月
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度
2017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度
2016 年 12 月 31
日/2016 年度资产负债率
(%)
22.07 17.99 26.81 21.60利息保障倍数
(倍)
183.19 67.65 42.32 36.70贷款偿还率
(%)
100.00 100.00 100.00 100.00利息偿付率
(%)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注:1、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2、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利息支出;
3、贷款偿付率=实际贷款偿还额/应偿还贷款额;
4、利息偿付率=实际利息支出/应付利息支出。
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聘请东方金诚担任信用评级机构。根据东方金诚出具的《信用评级报告》,公司主体信用级别为 A+,本次可转债信用级别为 A+。
十七、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任职状态性别年龄
2018 年度从公司获得的
报酬金额(万元)
持股数量(股)
张云升 董事长 现任 男 68 15.29 83090000
邬庆文 董事、总经理、董事 现任 男 53 17.3 9839018123会秘书
张烘 副董事长,副总经理 现任 男 41 13.56 1512227张乃蛇 董事 现任 男 55 15.71 11684166
樊尚斌 董事 现任 男 50 17.53 50000
郑俊卿 董事 现任 男 55 34.09 10127060
王军 独立董事 现任 男 54 - 0
肖勇 独立董事 现任 男 51 - 0
杨瑞平 独立董事 现任 女 56 - 0
李玉敏 独立董事 离任 男 62 6 0
张建华 独立董事 离任 女 66 6 0
张晓东 独立董事 离任 男 65 6 0
白利军 监事会主席 现任 男 55 13.2 6097670
许新田 监事 现任 男 50 13.11 0
邬宇峰 职工监事 现任 男 46 14.31 51500
邬敦伟 副总经理 现任 男 57 13.2 3989723
白建明 副总经理 现任 男 48 17.09 36150
金富春 财务总监 现任 男 47 14.01 100000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简介
1、董事会成员张云升,董事长,男,1952 年 07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高级工程师,山西省第十届人大代表。曾荣获“轻工部全国劳动模范”、“山西省劳动竞赛委员会特等功”、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称号。历任河曲县化工厂副厂长、厂长,公司董事长。现任公司、同德爆破、广灵同德和同蒙化工董事长,同时兼任大宁同德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同声民爆执行董事和北京紫玉伟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南京吉凯微波技术有限公司董事及启迪同金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
邬庆文,男,1967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高级商务职业经理人。历任河曲县经济委员会计财科科长、河曲县化工厂副厂长、山西同德化工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同时兼任同德爆破、广灵同德董事以及同德环境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张烘,男,1979 年 0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助理会计师。现任公司副董事长兼副总经理,同德资产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深圳124
同德通董事长,河曲县华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山西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山西神池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河曲县天隆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监事,中控国联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监事。
张乃蛇,男,1965 年 0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经济师。曾获“山西省优秀企业经营者”、“山西省安委会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历任河曲县化工厂副厂长、山西同德化工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公司董事、总经理。现任公司、广灵同德和同德爆破董事兼总经理。
郑俊卿,男,1965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经济师,高级爆破工程师。历任同力民爆董事、副总经理。现任公司、同德爆破董事,同德民爆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同力民爆器材董事长。
樊尚斌,男,1970 年 0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
历任山西同德化工有限公司供销部副部长、部长、经营管理部部长;现任公司董事和广灵同德副董事长兼副总经理。
王军,男,1966 年 12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京大学法律系经济法专业,高级律师。现为太原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和山西抱阳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现任太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和精英数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肖勇,男,1969 年 7 月生,民革党员,大专学历,注册会计师。曾任三九集团同达药业财务部总经理,山西天泽永华会计师事务所所长;现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山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杨瑞平,女,1964 年 2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学硕、审计专硕、会计专硕、MBA 硕士生导师、工商管理硕士。现为山西财经大学会计学教授,并担任精英数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李玉敏,男,1958 年 0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经济学硕士。现为山西财经大学会计学教授。社会兼职有:山西省高级会计师评审委员会专家评委、山西省会计准则实施工作组专家;现任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125
公司、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山西兰花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山西财经大学会计学教授。
报告期内,曾任公司独立董事,任期至 2019 年 4 月 23 日。
张建华,女,1954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级律师、法学硕士、首届山西省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现任北京席珂律师事务所律师。报告期内,曾任公司独立董事,任期至 2019 年 4 月 23 日。
张晓东,男,1955 年 0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统计师;曾荣获太原市劳动模范和太原市小店区人大代表;历任太原双塔刚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董事长、常务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横店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资本管理副总。报告期内,曾任公司独立董事,任期至 2019 年 4 月 23 日。
2、监事会成员白利军,男,1965 年 0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工程师。历任山西同德化工有限公司车间技术员、技术开发部部长,公司监事会副主席;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同蒙化工监事、同声民爆监事以及广灵同德董事兼总经理。
许新田,男,1970 年 0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
曾任山西同德化工有限公司企管部长、公司监事;现任公司、广灵同德、同蒙化工及同德资产监事。
邬宇峰,男,1974 年 0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
曾荣获忻州市第八届青工“五小”科技创新成果一等奖;忻州市第五届“杰出青年创新能手”等称号;曾任公司白炭黑车间主任。现任公司职工监事。
3、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邬敦伟,男,1963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程硕士,爆破工程师。曾荣获“山西省科技奉献奖”,忻州市委、市政府“十佳科技工作者”称号。历任山西同德化工有限公司技术开发部部长、技术中心主任,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126白建明,男,1971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学士学位,高级工程师。历任广灵精华化工有限公司经理兼总工程师。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及广灵同德董事。
金富春,男,1972 年 0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统计师、会计师。历任公司财务负责人兼财务部部长;现任公司财务总监。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兼职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兼职情况如下:
任职人员姓名 兼职单位名称 担任的职务张云升
同蒙化工 董事长
同声民爆 执行董事
同德爆破 董事长
大宁同德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北京紫玉伟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
南京吉凯微波技术有限公司 董事
启迪同金 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
广灵同德 董事长邬庆文
同德爆破 董事
同德环境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广灵同德 董事张乃蛇
广灵同德 董事
同德爆破 董事兼总经理郑俊卿
同德爆破 董事
同德民爆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同力民爆器材 董事长
樊尚斌 广灵同德 副董事长、副总经理张烘
河曲县华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中控国联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监事
山西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兼总经理
河曲县天隆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监事
山西神池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同德资产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深圳同德通 董事长王军
太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精英数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山西抱阳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太原仲裁委员会 仲裁员肖勇
山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合伙人
127杨瑞平
山西财经大学 会计学教授
精英数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李玉敏(离任)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山西兰花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山西财经大学 会计学教授
张建华(离任) 北京席珂律师事务所律师 专职律师白利军
广灵同德 董事兼总经理
同蒙化工 监事
同声民爆 监事许新田
同蒙化工 监事
广灵同德 监事
同德资产 监事
白建明 广灵同德 董事
(四)本次发行前公司实施的管理层激励方案
本次发行前,公司未实施管理层激励方案。
十八、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及相应整改措施
(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对公司出具监管函
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4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7]21 号)《关于对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主要内容为:
1、关联方期间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未披露
2016 年 1 月 5 日-6 日,母公司通过山西省宏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直属十一
分公司(以下简称“宏图建设”)向实际控制人关联方河曲县华城房地产开发有
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之子控制的公司)转账 1500 万元,2016 年 6 月-12 月期间,河曲县华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通过宏图建设累计向母公司还款 876 万元其余
款项作为忻州技术中心工程款,由河曲县华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支付给宏图建设。公司未在 2016 年季报、半年报、年报及 2016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中披露。
128
2、关联交易未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并披露
同联民爆为上市公司关联法人,2016 年,公司对同联民爆销售额为 2644.70万元,占公司 2015 年净资产 2.03%,根据公司《公司章程》第一百三十八条相关规定,该交易需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公司未履行相关的审议程序并披露,2016年年报中也未将同联民爆作为关联方披露。
3、前五大客户和供应商披露不准确
2016 年度,公司实际的前五大供应商分别为:陕西恺欣化工有限公司采购
金额为 5752.07 万元(年报披露金额为 5488.65 万元,简称“陕西恺欣”)、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购金额为 2609.50 万元、天脊煤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购金额为 1438.33 万元、北京众缘泽科贸有限公司采购金额为 1049.19万元、河北瑞联化工有限公司采购金额为 749.48 万元。2016 年年报中公司前
五大供应商仅披露了陕西恺欣。
2016 年度,公司实际的前五大客户包括:山西汾西正晖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昌元煤矿销售金额为 6656.41 万元、山西煤炭运销集团猫儿沟煤业有限公司销售金额为 3746.22 万元。2016 年年报中,公司未将上述客户纳入前五大客户披露。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第四十八条的相关规定。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之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出具责令改正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二)深交所对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
2018 年 8 月 17 日深交所对公司、河曲县华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张烘、张云升、邬庆文、金富春就控股股东资金占用、未审议和及时披露关联交易以及供应商客户披露错误提出了通报批评。
同德化工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第 1.4
条、第 2.1 条、第 10.2.4 条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2.1.6 条的规定。
129
同德化工董事、副总经理、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张烘及其控制的河曲县华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违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第
1.4 条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第 4.2.3 条的规定,对同德化工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同德化工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张云升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 1.4 条、第 2.2 条、第 3.1.5 条、第 3.1.6 条的规定及其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作出的承诺,对同德化工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董事、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邬庆文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第 1.4 条、第 2.2 条、第 3.1.5 条、第 3.1.6 条、第 3.2.2 条的规定及其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作出的承诺,对同德化工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同德化工财务总监金富春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第 1.4 条、第 2.2 条、第 3.1.5 条的规定及其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作出的承诺,对同德化工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依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
第 17.2 条、第 17.3 条、第 17.4 条和《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第 17.2
条、第 17.3 条、第 17.4 条的规定,经深交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深交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
“1、对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2、对河曲县华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3、对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张云升,董事、副总
经理、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张烘,董事、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邬庆文和财务总监金富春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对于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上述违规行为及本所给予的处分,本所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并向社会公开。”
(三)深交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出具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管函
1302018 年 8 月 22 日,深交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向公司出具《关于对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管函》(中小板监管函【2018】
第 162 号),指出张乃蛇、樊尚斌、郑俊卿、张建华、李玉敏、张晓东、白利军、许新田、邬宇峰、白建民、邬敦伟就未审议和及时披露关联交易、供应商客户披露错误存在违规行为。监管函指出:“你们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第 1.4 条、第 2.2 条和第 3.1.5 条的规定及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作出的承诺,对上市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请你们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同时,提醒你们:上市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四)整改措施
上述深交所通报批评、中小板公司管理部监管函出具原因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出具监管函原因一致,针对上述问题,公司做出了以下整改:
1、2017 年 12 月 25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对山西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整改报告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7-032)
2、针对关联方期间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违规事项,公司将进一步加强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学习上市公司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强化内控制度建设,提高规范运作能力,杜绝类似错误再次发生,保证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完整。
3、针对未履行关联交易相应审批程序,公司在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
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补充审议通过并披露。同时公司将加强相关责任人员
对证监会及深交所相关法律、法规、规则的学习,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控制,提升信息披露水平,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131
4、针对公司供应商和客户披露不准确问题公司已重新统计,更新了 2016年年报并发布了《关于全文的更正公告》(公告编号 2018-019),同时公司将加强对财务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不断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专业胜任能力,进一步提高财务会计信息质量,提升信息披露水平,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公司将以此为戒,积极组织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和相关责任人员加强对《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学习和理解,勤勉尽责,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意识,完善公司治理,不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切实提高上市公司透明度,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促进公司健康、稳定、持续发展。
十九、发行人报告期内受到的除证券监管部门以外的行政处罚及整改情况发行人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在报告期内受到的行政处罚情况和整改
情况如下:
132序号被处罚人处罚单位时间
处罚事由、处罚结果 整改情况 处罚依据是否构成情节严重的违法行为
1 发行人忻州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于
2016年 11
月 14日作出
发行人 2014 年将已抵扣进项税的防火
安全门 14 套用于车间厂房,应作进项税额转出 4608.62 元。2015 年 10 月将已抵扣进项税额的钢板、焊管、方管、角钢用于门卫室做护窗,应作进项税额转
出 263.32 元。两项合计进项税额应转出
4871.94 元,罚款 2435.97 元。
1、已补缴税款
2、缴纳了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
十三条:“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或者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
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
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否。处罚部门出具了该违法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的专项说明;处罚金额较小且按法规下限处罚,不构成情节严重的重大违法行为
2 发行人河曲县地方税务局稽查局于
2017年 10
月 23日作出
发行人在 2015 年实际提取的安全费为
2818556.19 元,本年实际支出安全费
2372747.13 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445809.06 元,少缴企业所得税
66871.36 元。罚款 33435.68 元。
1、已补缴税款
2、缴纳了罚款否。处罚部门出具了该违法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的专项说明;处罚金额按法规下限处罚,因此该违法行为不构成情节严重的重大违法行为
3同力爆破
五台县公安局于
2017 年 8
月 16日作出
因同力爆破于 2017 年 8 月 9 日在五台县
五级白云岩矿进行爆破工程作业时,未
合理设置警戒线,爆破时有石块落在运输车辆旁,且爆破未结束时警戒线解除。
罚款十万元。
1、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纪律处分
2、对施工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3、工程师常驻作业地
4、重新配置安全设施
5、缴纳了罚款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八
条:违反本条例规定,从事爆破作业的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或者限期改正,处 10 万元以上 50 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四)违反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实施爆破作业的
否。五台县公安局出具了该违法行为不构成重大违法行为的专项说明;罚款金额按法规下限处罚,且未吊销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因此该等违法行为不构成情节严重的重大违法行为
4同德民爆忻府区公安消防大
队于 2017
年 9 月 21
同德民爆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配置、设置不符合安全标准,罚款 1万元。
1、将相关材料改用阻燃材料
2、清理库区环境
3、缴纳了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单
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一)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否。罚款为较低金额,该违法行为不构成情节严重的违法行为
133日作出 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5同德民爆代县分公司代县公安
局于 2017
年10月19日作出同德民爆代县分公司民爆仓库防护网未按规定设置防入侵报警装置的技术防范设施,存在治安隐患。罚款 5 万元。
1、在进入库区两道门加装了防冲撞设施
2、配置了低空飞行器干扰枪
3、更换监控设备
4、加装入侵报警
装置 5、缴纳了罚款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九
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民用爆炸物品行业主管部门、公安机关按照职责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并处 5 万元以上 20 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一)未按照规定在专用仓库设置技术防范设施的。
否。代县公安局出具了该违法行为系一般违法行为的说明;罚款金额
按法规下限处罚,且未吊销许可证,该等违法行为不构成情节严重的重大违法行为
6大宁同德临汾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于 2018年
3 月 19 日作出未向安生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产生职
业病危害的项目。责令限期整改、给予警告、罚款 9 万元。
1、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项目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并获受理
2、缴纳了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
一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
为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五万元以
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及时、如实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产生职业病危害的项目的。
否。该条未规定一般违法行为和情节严重的违法行为,结合该法其他条款规定的违法行为情
节严重的处罚结果为:
责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者责令关闭。结合违法行为、处罚结果分析,该违法行为不构成情节严重的重大违法行为
134
二十、最近一期末公司股份回购的情况及对本次可转债发行造成的影响
(一)最近一期末股份回购情况
2018 年 6 月,由于公司股票受外部市场环境的影响,股票市场价格无法合
理体现公司的市场价值。为了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并且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了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
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23 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18 年 7月 10 日召开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于 2018 年 8 月 1 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自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6 个月内,使用 1-3 亿元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8 元/股,回购股份用途为“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根据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修改的决定》、证监会等三部委《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及深交所回购股份相关配套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15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19 年 1 月 4 日召开的 2019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公司股份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意
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自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6个月内,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8 元/股,回购股份资金调整为:1-2 亿元,回购股份用途调整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或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等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 36 个月内实施上述用途中的一项或多项,未使用部分予以注销。”公司此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截止于 2019 年 1 月 10 日。截至 2019 年 1 月
7 日,公司已累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
17707308 股,占公司总股本 4.52%,最高成交价为 5.91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5.03 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 100056870.00 元(不含交易费用)。此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12 日披露《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实施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3)。
深圳证券交易所于 2019 年 1 月 11 日发布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135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回购细则》”),并规定《回购细则》施行前,上市公司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包含多种用途但未明确各用途具体情况的,应当在《回购细则》发布之日起 3 个月内,按照《回购细则》规定明确各种用途具体拟回购股份数量或者资金总额的上下限,且上限不得超出下限的一倍,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后及时披露。公司结合实际情况,明确将已回购的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债,如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 36 个月内实施上述用途,未使用部分予以注销。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 日披露《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定回购公司股份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4)。
综上所述,自 2019 年 1 月 7 日回购股份实施完毕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期间,公司未实施新的股份回购方案。
(二)对本次可转债发行的影响
1、股份回购事项影响净资产后,是否符合“本次发行后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不超过最近一期末净资产额的百分之四十”的要求
(1)股份回购事项对净资产金额的影响
公司在实施股份回购时,将已用于回购股份的金额计入库存股,作为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抵减项,即回购股份时已经减少了净资产。若未来公司将回购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债,按该工具对应的金融负债或其他权益工具的账面价值,借记“应付债券”、“其他权益工具”等科目,按转换为普通股的股数对应的库存股金额,贷记“库存股”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科目(如转股时金融工具的账面价值不足转换为 1 股普通股而以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支付的,还需按支付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若未来公司将回购股份用于注销,按照注销的股份数量减少相应股本,库存股成本高于对应股本的部分,依次冲减资本公积金、盈余公积金、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低于对应股本的部分,增加资本公积金。
公司股份回购事项已于 2019 年 1 月 7 日完成,回购金额及交易费用合计
100120105.68 元(17707308 股)计入库存股,作为净资产的递减项已经减少了净资产。
(2)股份回购事项对年度利润分配事项的影响
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 2019 年 4 月 23 日召开的 2018 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后 373805292 股为基数,向全136
体股东每 10 股派现金人民币 1 元(含税),总计派息 37380529.20 元(含税),
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 2019 年 5 月 14 日实施完毕。利润分配实施完
毕后减少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37380529.20 元。
公司最近一期末净资产金额的计算过程如下: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余额
1025216219.09

2019 年 1 月回购股份对净资产的影响金额
-2579044.89
③ 2018 年度利润分配对净资产的影响金额 -37380529.20
④ 其他事项对净资产的影响金额 -56590339.78

2019 年 1-6 月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71388566.01
⑥=①+②+③+④+⑤ 计算最近一期末净资产金额 1000054871.23
⑦=⑥*40% 计算最近一期末净资产额的百分之四十 400021948.49
⑧本次发行完成后,累计债券余额(按拟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上限计算)
144280000.00
本次拟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44280000.00 元(含)。按照合并口径计算,发行后公司累计债券余额占 2019 年 6 月 30 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例为14.43%,符合“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四十”的相关规定。
2、股份回购事项影响净资产后,是否符合“最近三个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百分之六。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与扣除前的净利润相比,以低者作为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计算依据”的要求根据最近三年已披露的审计报告数据,计算得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为 9.98%,不低于 6%,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与扣除前的净利润相比,以低者作为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计算依据,详细情况如下:
项目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最近三年平均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3.46% 9.42% 8.37% 10.42%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3.53% 8.99% 7.50% 10.01%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或扣除前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较低者
13.46% 8.99% 7.50% 9.98%
注:公司于 2018 年度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 97478607.00 元对于净资产的影响已计算在内。
137综上所述,2018 年股份回购事项不会对本次可转债发行造成影响。
138
第五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一、同业竞争情况
(一)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张云升。张云升除持有公司股份外,未投资或控制其他企业,因此,公司目前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从事相同、相似业务的情形,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况。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出的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为避免今后可能发生的同业竞争,最大限度维护公司的利益,保证公司的正常经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云升于 2008 年 1 月 18 日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承诺:
“本人承诺在持有同德化工股权或担任同德化工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核心技术人员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经营或投资于任何与同德化工主营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企业,与同德化工永不发生同业竞争。”
(三)独立董事对同业竞争发表的意见
2019 年 4 月 23 日,公司独立董事针对同业竞争情况发表意见如下:“同德化工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张云升,一直严格履行不与同德化工同业竞争的承诺,目前并未从事、亦或促使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从事与同德化工相同或相似的业务,其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亦未投资、收购从事与同德化工相同或相似业务的企业或在该等企业中担任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营销负责人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或核心技术人员。
同德化工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同德化工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亦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产生同业竞争。
同德化工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与同德化工之间产生同业竞争,其所出具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书》能够有效地避免将来与同德化139工之间产生同业竞争。”
二、关联交易情况
(一)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根据《公司法》、《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相关规定,公司的关联方及关联关系如下:
1、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均为张云升。
上述股东具体情况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三、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2、持有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
截至报告期末,不存在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
3、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除本公司之外,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控股或参股其他企业,也未以任何方式控制其他企业。
4、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
各公司具体情况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二、公司组织结构图及对其他企业的重要权益投资情况”之“(二)重要权益投资情况”。5、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股东
股东名称 持股数额(股) 持股比例 关联关系
张烘 1512227 0.39% 实际控制人之子
6、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情况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十五、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7、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系密切且与公司发生交易的家庭成员
140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系密切且与公司发生交易的家庭成员。
8、其他关联方
公司其他关联方情况如下:
(1)关联方的重要股东、全资子公司
关联方 关联关系说明山西广灵精华化工集团有限公司重要控股子公司广灵县同德精华化工有限公司的少数股东临汾市威恩爆破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联营企业临汾骏铠民爆器材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企业关联自然人与本公司关系
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说明
郑俊卿 董事 同力民爆器材 关联自然人控制的企业白建明副总经理同联民爆关联自然人曾在报告期内担任该企业的董事张烘副董事
长、副总经理
河曲县华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关联自然人控制的企业
山西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自然人控制的企业山西神池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自然人担任该企业的董事王军独立董事太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联自然人担任该企业的独立董事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自然人报告期内曾担任该企业的独立董事精英数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自然人担任该企业的独立董事肖勇独立董事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联自然人担任该所合伙人山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关联自然人担任该企业的独立董事杨瑞平独立董事
山西财经大学 关联人担任该校会计学教授精英数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自然人担任该企业的独立董事
141关联自然人与本公司关系
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说明李玉敏离任独立董事山西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联自然人担任该企业的独立董事山西南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联自然人担任该企业的独立董事
山西财经大学 关联人担任该校会计学教授张建华离任独立董事
北京席珂律师事务所 关联人担任该所专职律师
(二)关联交易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包括经常性关联交易和偶发性关联交易。
1、经常性关联交易
(1)向关联方的采购
单位:万元关联方
2019 年 1-9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交易内容
同联民爆 109.76 151.89 17.89 -民用爆破品临汾骏铠民爆器材有限责任公司
- - 0.69 -民用爆破品
合计 109.76 151.89 18.57 - -报告期内,关联方采购发生在 2017 年、2018 年和 2019 年 1-9 月,均采购民用爆破品,主要为铵油、乳化炸药、雷管和导爆索。2017 年、2018 年和 2019
年 1-9 月营业成本为 16879.35 万元、18427.70 万元和 34689.40 万元,关联方采
购占营业成本比例分别为 0.11%、0.82%和 0.32%,比例较小。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采购的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作为定价依据。公司定价原则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由于关联交易金额较小,公司采购业务不会对其形成依赖,也不存在对公司独立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向关联方的销售
单位:万元
关联方 2019 年 1-9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交易内容
142
同联民爆 1709.12 4958.81 3373.20 2644.70 炸药临汾骏铠民爆器材有限责任公司
181.80 1272.33 1945.93 2400.56 炸药临汾市威恩爆破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176.37 81.17 - - 炸药
山西广灵精华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 19.55 - -
水费、取暖费
合计 2067.29 6331.85 5319.13 5045.26 -
注: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广灵同德持有同联民爆 11%的股权;公司副总经理白建明曾担任
同联民爆董事,并于 2018 年 3 月辞去同联民爆董事。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64649.34 万元、70971.64 万元、89658.61万元和 59099.51 万元,关联方销售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7.80%、7.49%、7.06%
和 3.50%。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炸药、设备配件及水费取暖费的关
联交易是以市场价格作为定价原则,是基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价格均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也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3)关联方租赁
单位:万元
关联方租赁 2019 年 1-9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租赁资产
同力民爆器材 55.71 77.33 73.65 115.00 房屋
山西广灵精华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 20 20.29 20.64 运输设备报告期内,公司全资子公司同德民爆向同力民爆器材及其各分公司租赁库区,报告期内合同签署两次,租赁期限分别为自 2013 年 7 月 1 日起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止,自 2016 年 7 月 1 日起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止。公司控股子公司广灵
同德向山西广灵精华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租赁通勤车,租赁的班车费用按月结算。
2、偶发性关联交易
(1)关联方资金拆借情况
单位:万元
借款人 借款时间 金额 还款时间 金额
143
蒙古国伊里奇·突勒西有限公司
2016 年 3 月 7 日 150.00 2016 年 12 月 26 日 150.002016 年 2 月 5 日,公司与蒙古国伊里奇·突勒西有限公司签订《中蒙合资公司流动资金借款协议》,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7 日借出资金 150 万元,上述款项
已于 2016 年 12 月 26 日由蒙古国伊里奇·突勒西有限公司归还,计付利息
59631.72 元。
公司向参股子公司蒙古国伊里奇?突勒希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借款,帮助其正常生产并大力开拓产品市场,且均到期归还,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生产经营不会构成重大影响。
(2)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2016 年 1 月 5 日-6 日,公司通过山西省宏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直属十一分公司(以下简称“宏图建设”)向关联方河曲县华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转账 1500
万元,2016 年 6 月-12 月期间,河曲县华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通过宏图建设累
计向公司还款 876 万元,其余款项作为忻州技术中心工程款。此项关联交易未及时披露,收到中国证监会山西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7]21 号)《关于对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公司经过整改后已补充披露。
(3)收购关联方股权
2017 年 4 月 8 日,公司与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及郑俊卿等 12 名自
然人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公司以自有资金 9100.00 万元收购上述股东合计持有的同德民爆 40%的股权。收购完成后,公司将合计持有同德民爆 100%的股权,同德民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3、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单位:万元关联方
2019 年 9 月 30 日 2018年 12月 31日 2017年 12月 31日 2016年 12月 31日项目名称
账面余额 账面余额 账面余额 账面余额同力民爆器材
97.26 98.96 97.26 97.26 应收账款
- 33.33 78.53 120.00 其他应付款临汾骏铠民爆器材有限责任公司
270.41 217.61 210.35 146.06 应收账款
144
同联民爆 177.80 391.29 341.02 59.62 应收账款
蒙古国伊里奇?突勒希有限公司
0.43 0.43 0.43 0.43 预收账款
1.54 1.54 1.54 1.54 其他应付款山西广灵精华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 - 14.15 302.65 其他应付款
331.22 331.22 - - 其他应收款临汾市威恩爆破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0.00 3.63 - - 应收账款
14.27 预收账款
(三)关联交易的制度安排
1、《公司章程》中关于关联交易的规定《公司章程》第八十条规定:“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应当参与投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应当充分披露非关联股东的表决情况。”
2、《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中关于关联交易的规定《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第三十二条规定:“股东与股东大会拟审议事项有关联关系时,应当回避表决,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公司持有自己的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3、《董事会议事规则》中关于关联交易的规定《董事会议事规则》第十四条规定:“涉及重大关联交易、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提案应由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后,方可提交董事会会议讨论。”《董事会议事规则》第十八条(一)规定:“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非关联董事不得委托关联董事代为出席;关联董事也不得接受非关联董事的委托。”《董事会议事规则》第四十二条(五)规定:“涉及关联交易的,说明应当回避表决的董事姓名、理由和回避情况。”
4、《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关联交易的规定《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第十七条(一)规定:“重大关联交易(指本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的总额高于 300 万元或高于本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 5%的关联交易)应由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讨论。”145《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第十八条规定:“独立董事除履行本制度第十七条之职责外,还应当对以下事项向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发表独立意见:重大关联交易(指本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的总额高于 300 万元或高于本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
的 5%的关联交易,该事项须经全体独立董事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方能提交股东大会讨论)。”
5、《关联交易内部控制及决策制度》相关规定
公司还制订了《关联交易内部控制及决策制度》,该制度分八章,共三十九条,分别为总则、关联人和关联关系、管理交易事项、关联交易的回避措施、关联交易的审议和决策、关联交易的披露、关联交易的价格和附则等,对公司关联交易行为作出了规定。
(四)减少和进一步规范关联交易的措施公司将尽量避免或减少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公司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以及等价有偿的基本商业原则;切实履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不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将采取如下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措施:
1、公司依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建立了规范、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将严格执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联交易内部控制及决策制度》等相关制度制定的有关关联交易决策和执行程序、回避措施以及信息披露制度。
2、公司建立健全了规范的独立董事制度,董事会成员中有 3 位独立董事,有利于公司董事会的独立性和公司治理机制的完善,公司的独立董事将在避免同业竞争、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方面发挥重要作用,积极保护公司和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3、为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张云升出具了《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函》,承诺:
“① 自承诺函出具日始,本企业/本人将采取合法及有效的措施,促使本企业/本人及本企业/本人拥有控制权的其他公司、企业及其他经济组织(今后若有)146尽量减少与规范同股份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
② 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企业/本人将采取合法及有效的措施,促使本企业/本人及本企业/本人拥有控制权的其他公司、企业及其他经济组织(今后若有)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股份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③ 本企业/本人确认承诺书旨在保障股份公司及股份公司全体股东之合法权益而作出。
④ 本企业/本人确认承诺书所载的每一项承诺均为可独立执行之承诺。任何
一项承诺若被视为无效或终止将不影响其他各项承诺的有效性。
⑤ 本企业/本人愿意承担由于违反上述承诺给股份公司造成的直接、间接的经济损失、索赔责任及额外的费用支出。”
(五)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发表的意见
2019 年 4 月 23 日,公司独立董事针对关联交易情况发表意见如下:“对于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我们认真阅读了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和专项情况说明并进行了审慎核查后认为:
①2016 年度至 2018 年度期间,公司能够认真贯彻执行证监发[2003]56 号、证监发[2005]120 号文件等规定,报告期内没有发生文件规定的违规对外担保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 2019 年 3 月 31 日的违规对外担保情况;公司与关联方的累计和当期资金往来属正常的经营性资金往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②2016 年度至 2018 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是基于
生产经营的必要性,在公平、公正、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对于预计的关联交易,价格均参照市场价格确定,不会损害本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制度的有关规定。
③公司偶发性关联交易均属于公司正常商业活动,关联交易价格具有公允147性,也履行了法定批准程序,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经营需要和业务发展目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或影响公司独立性的情形。
④公司制订了关联交易相关制度,包括关联交易决策和执行程序、回避措施以及信息披露制度等条款。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也作出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能够有效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148
第六节 财务会计信息
本节财务会计数据反映了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引用的财务会计数据,非经特别说明,均引自公司 2016 年度、2017 年度、
2018 年度以及 2019 年 1-9 月的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
一、最近三年及一期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
致同会计师对公司 2016 年度、2017 年度和 2018 年度财务报告分别出具了致同审字(2017)第 110ZA3834 号、致同审字(2018)第 110ZA4362 号和致同
审字(2019)第 110ZA3831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19 年 1-9 月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二、最近三年及一期财务报表
(一)合并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项目
2019 年
9 月 30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437394315.52 286986808.12 508588617.34 491878210.59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5600000.00 - - -
应收票据 48380081.58 37372809.50 23605740.19 5805160.00
应收账款 134610860.08 81249373.33 72301231.95 67239217.88
预付款项 29531837.38 5721988.71 10391520.67 9061260.81
其他应收款 17360695.67 10633848.88 5519378.65 2839102.92
存货 52005164.52 56202087.09 50854166.12 54550556.62
其他流动资产 12551465.72 57486175.52 13300632.42 5378756.46
流动资产合计 737434420.47 535653091.15 684561287.34 636752265.28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60959622.02 72219246.26 77104365.94
长期股权投资 43193996.91 52976502.52 38014317.00 35971866.33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6425379.90 - - -
投资性房地产 3116869.90 3419384.71 3825489.91 4160459.68
固定资产 380865914.60 400503282.01 385705134.43 255203898.29
在建工程 41176104.02 37075376.09 53774750.10 96700275.68
149
无形资产 137889380.58 140805133.52 142453239.80 143466487.98
商誉 39079890.89 51079890.89 78539890.89 103139890.89
长期待摊费用 13728067.39 15368258.50 17494289.60 24207986.64
递延所得税资产 12718554.78 12643685.35 13110356.29 13637906.28
其他非流动资产 1614496.80 1587915.29 1597415.29 40537012.73
非流动资产合计 679808655.77 776419050.90 806734129.57 794130150.44
资产总计 1417243076.24 1312072142.05 1491295416.91 1430882415.72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10000000.00 - 110000000.00 110000000.00
应付票据 2000000.00 28517454.00 26600000.00 19200000.00
应付账款 57440073.44 76482194.48 69595426.04 46138389.17
预收款项 16758194.52 14135849.32 29063476.72 15355175.84
应付职工薪酬 15986419.15 11724631.19 13424223.81 13360899.97
应交税费 32027708.49 26257993.35 21669310.68 19308469.76
其他应付款 10461855.74 7403244.32 60718420.65 11915388.35
其他流动负债 6205.00 12410.00 - -
流动负债合计 244680456.34 164533776.66 331070857.90 235278323.09
非流动负债:
长期应付款 3950000.00 3950000.00 3950000.00 3950000.00
递延收益 57254192.23 60402423.00 64735704.54 69835742.74
其他非流动负债 6856735.17 7117418.92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68060927.40 71469841.92 68685704.54 73785742.74
负债合计 312741383.74 236003618.58 399756562.44 309064065.83
所有者权益:
股本 391512600.00 391512600.00 391512600.00 391512600.00
资本公积 30450404.45 31888636.03 31157125.89 63206697.86
减:库存股 100120105.68 97541060.79 - -
其他综合收益 -54534242.12 - - -
专项储备 17540095.05 19268722.59 20678096.53 22791345.84
盈余公积 84511405.32 84511405.32 74321636.21 63420348.22
未分配利润 685152706.71 595575915.94 520815176.73 474738484.46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1054512863.73 1025216219.09 1038484635.36 1015669476.38
少数股东权益 49988828.77 50852304.38 53054219.11 106148873.51
所有者权益合计 1104501692.50 1076068523.47 1091538854.47 1121818349.89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417243076.24 1312072142.05 1491295416.91 1430882415.72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19 年 1-9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一、营业收入 590995092.43 896586127.99 709716418.06 646493376.15
150
减:营业成本 346894003.20 491385708.04 395649978.99 341114326.06
税金及附加 6495314.60 11747695.47 11517899.54 7942237.96
销售费用 31086263.70 51891474.08 51986199.19 53647139.27
管理费用 70380158.46 105703798.59 89142280.29 80714675.99
研发费用 5420929.98 8611067.44 7980951.66 7083510.05
财务费用 326566.56 -307527.80 114685.57 -654004.55
其中:利息费用 2000033.33 2913916.07 3336208.34 3746406.25
利息收入 2122082.12 3088706.13 4051509.51 3539217.18
加:其他收益 1086687.30 1263928.56 1369336.14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46199436.12 4839906.57 6273046.40 5236031.48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286959.66 4580675.38 6073046.40 1236031.48信用减值损
失(损失以“-”号填列)
-2216447.78 - - -资产减值损
失(损失以“-”号填列)
-12025344.33 -36790009.69 -25868066.48 -33394651.33资产处置收益
(损失以“-”号填列)
19092.98 85200.47 -330114.05 12619.61二、营业利润(损失以“-”号填列)
163455280.22 196952938.08 134768624.83 128499491.13
加:营业外收入 2980718.36 3987760.61 4588190.88 5463265.88
减:营业外支出 937791.06 6727197.64 1511566.65 201674.90三、利润总额(损失以“-”号填列)
165498207.52 194213501.05 137845249.06 133761082.11
减:所得税费用 39429900.35 52662338.95 36959122.81 41023259.56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26068307.17 141551162.10 100886126.25 92737822.55
(一)按经营持
续性分类:
其中:持续经营净利
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26068307.17 141551162.10 100886126.25 92737822.55终止经营净利
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 -
(二)按所有权
归属分类:
其中:少数股东损益
(净亏损以“-”号
-889012.80 -2126236.22 4756885.99 9998678.54
151
填列)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26957319.97 143677398.32 96129240.26 82739144.01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126068307.17 141551162.10 100886126.25 92737822.55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126957319.97 143677398.32 96129240.26 82739144.01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889012.80 -2126236.22 4756885.99 9998678.54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33 0.37 0.25 0.21
(二)稀释每股收益 0.33 0.37 0.25 0.21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2019 年 1-9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602797067.91 865596729.29 706767835.70 632837773.55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8282271.98 8730338.75 7466396.10 31643719.83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31079339.89 874327068.04 714234231.80 664481493.38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314853138.69 329773770.12 263465774.48 239758906.64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58010577.60 120128250.51 100002327.35 98864419.34
支付的各项税费 64257373.95 115998691.29 95757933.69 100625343.20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00491012.67 104764737.53 99933092.30 75413398.20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37612102.91 670665449.45 559159127.82 514662067.38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3467236.98 203661618.59 155075103.98 149819426.00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
152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112563000.00 54800000.00 480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5588849.45 600647.79 200000.00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1105000.00 1028193.00 393250.49 87200.00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400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19256849.45 56428840.79 5393250.49 4087200.00
购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31357397.27 46523286.41 68670516.62 33896336.94
投资支付的现金 89510000.00 104053000.00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3000000.00 50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20867397.27 150576286.41 71670516.62 34396336.94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610547.82 -94147445.62 -66277266.13 -30309136.94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10000000.00 - 110000000.00 110000000.00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7330001.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10000000.00 7330001.00 110000000.00 1100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10000000.00 110000000.00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39936395.87 61640806.07 42487468.34 42897666.25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54599900.00 36400000.00 80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9936395.87 326240706.07 188887468.34 43697666.25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0063604.13 -318910705.07 -78887468.34 66302333.75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7214.11 674722.88 -599962.76 911400.90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61927507.40 -208721809.22 9310406.75 186724023.71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73266808.12 481988617.34 472678210.59 285954186.88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435194315.52 273266808.12 481988617.34 472678210.59
153
4、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2019 年 1-9 月股东权益变动表
单位:元项目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少数股东权益股东权益
合计 股本 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小计
一、上年年末余额
39151260
0.00
3188863
6.03
97541060
.79
-
1926872
2.59
8451140
5.32
59557591
5.94
10252162
19.09
5085230
4.38
10760685
23.47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 - - -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 - - - -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 - - - - - - -
其他 - - - - - - - - - -
二、本年年初余额
39151260
0.00
3188863
6.03
97541060
.79
-
1926872
2.59
8451140
5.32
59557591
5.94
10252162
19.09
5085230
4.38
10760685
23.47三、本年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43823
1.58
2579044.
89
-5453424
2.12
-172862
7.54
-
89576790
.77
29296644.
64
-863475.
61
28433169.
03
(一)综合收益总额 - - -
-5453424
2.12
- -
12695731
9.97
72423077.
85
-889012.
80
71534065.
05
(二)股东投入和减少资本 -
-143823
1.58
2579044.
89
- - - -
-4017276.4
7
-
-4017276.4
7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154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 - - - - - - -
3.股份支付计入股东权益的金额
- - - - - - - - - -
4.其他 -
-143823
1.58
2579044.
89
- - - -
-4017276.4
7
-
-4017276.4
7
(三)利润分配 - - - - - -
-3738052
9.20
-37380529.
20
-
-37380529.
20
1.提取盈余公积 - - - - - - - -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 - - - - - - -
3.对股东的分配 - - - - - -
-3738052
9.20
-37380529.
20
-
-37380529.
20
4.其他 - - - - - - - - - -
(四)股东权益内部结转 - - - - - - - - - -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 - - - - - - - -
2.盈余公积转增股本 - - - - - - - -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 - - - -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 - - - - -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 - - - - - - -
6.其他 - - - - - - - - - -
(五)专项储备 - - - -
-172862
7.54
- -
-1728627.5
4
25537.19
-1703090.3
5
1.本期提取 - - - - 8181690. - - 8181690.6 371111.8 8552802.4
155
63 3 4 7
2.本期使用 - - - -
-991031
8.17
- -
-9910318.1
7
-345574.
65
-10255892.
82
(六)其他 - - - - - - - - - -
四、本年年末余额
39151260
0.00
3045040
4.45
10012010
5.68
-5453424
2.12
1754009
5.05
8451140
5.32
68515270
6.71
10545128
63.73
4998882
8.77
11045016
92.50
156
2018 年股东权益变动表
单位:元项目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少数股东权益股东权益
合计 股本 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一、上年年末余额 391512600.00 31157125.89 - - 20678096.53 74321636.21 520815176.73 53054219.11 1091538854.47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 -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 - - -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 - - - - - -
其他 - - - - - - - - -
二、本年年初余额 391512600.00 31157125.89 - - 20678096.53 74321636.21 520815176.73 53054219.11 1091538854.47
三、本年增减变动
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731510.14 97541060.79 - -1409373.94 10189769.11 74760739.21 -2201914.73 -15470331.00
(一)综合收益总额
- - - - - - 143677398.32 -2126236.22 141551162.10
(二)股东投入和减少资本
- 731510.14 97541060.79 - - - - - -96809550.65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 - - - - - - - -
2.股份支付计入 - - - - - - - - -
157股东权益的金额
3.其他 - 731510.14 97541060.79 - - - - - -96809550.65
(三)利润分配 - - - - - 10189769.11 -68916659.11 - -58726890.00
1.提取盈余公积 - - - - - 10189769.11 -10189769.11 - -
2.对股东的分配 - - - - - - -58726890.00 - -58726890.00
3.其他 - - - - - - - - -
(四)股东权益内部结转
- - - - - - - - -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 - - - - - - -
2.盈余公积转增股本
- - - - - - -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 - - - - -
4.其他 - - - - - - - - -
(五)专项储备 - - - - -1409373.94 - - -75678.51 -1485052.45
1.本期提取 - - - - 11594683.55 - - 304897.99 11899581.54
2.本期使用 - - - - -13004057.49 - - -380576.50 -13384633.99
(六)其他 - - - - - - - - -
四、本年年末余额 391512600.00 31888636.03 97541060.79 - 19268722.59 84511405.32 595575915.94 50852304.38 1076068523.47
158
2017 年股东权益变动表
单位:元项目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少数股东权益股东(或所有者)
权益合计 股本 资本公积
减:
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一、上年年末余额 391512600.00 63206697.86 - - 22791345.84 63420348.22 474738484.46 106148873.51 1121818349.89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 -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 - - -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 - - - - - -
其他 - - - - - - - - -
二、本年年初余额 391512600.00 63206697.86 - - 22791345.84 63420348.22 474738484.46 106148873.51 1121818349.89
三、本年增减变动
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32049571.97 - - -2113249.31 10901287.99 46076692.27 -53094654.40 -30279495.42
(一)综合收益总额
- - - - - - 96129240.26 4756885.99 100886126.25
(二)股东投入和减少资本
- -32049571.97 - - - - - -58243706.59 -90293278.56
1.股东投入资本 - - - - - - - - -
2.股份支付计入 - - - - - - - - -
159股东权益的金额
3.其他 - -32049571.97 - - - - - -58243706.59 -90293278.56
(三)利润分配 - - - - - 10901287.99 -50052547.99 - -39151260.00
1.提取盈余公积 - - - - - 10901287.99 -10901287.99 - -2.对股东(或所有者)的分配
- - - - - - -39151260.00 - -39151260.00
3.其他 - - - - - - - - -
(四)股东权益内部结转
- - - - - - - - -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 - - - - - - -
2.盈余公积转增股本
- - - - - - -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 - - - - -
4.其他 - - - - - - - - -
(五)专项储备 - - - - -2113249.31 - - 392166.20 -1721083.11
1.本期提取 - - - - 15265915.71 - - 392166.20 15658081.91
2.本期使用 - - - - -17379165.02 - - - -17379165.02
(六)其他 - - - - - - - - -
四、本年年末余额 391512600.00 31157125.89 - - 20678096.53 74321636.21 520815176.73 53054219.11 1091538854.47
160
2016 年股东权益变动表
单位:元项目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少数股东权益股东权益
合计 股本 资本公积
减:
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一、上年年末余额 391512600.00 63206697.86 - - 24732952.98 59307351.19 435263597.48 95133751.50 1069156951.01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 - -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 - - -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 - - - - - -
其他 - - - - - - - - -
二、本年年初余额 391512600.00 63206697.86 - - 24732952.98 59307351.19 435263597.48 95133751.50 1069156951.01三、本年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 - - -1941607.14 4112997.03 39474886.98 11015122.01 52661398.88
(一)综合收益总额 - - - - - - 82739144.01 9998678.54 92737822.55
(二)股东投入和减少资本 - - - - - - - - -
1.股东投入资本 - - - - - - - - -
2.股份支付计入股东权益的金额
- - - - - - - - -
3.其他 - - - - - - - - -
(三)利润分配 - - - - - 4112997.03 -43264257.03 - -39151260.00
1.提取盈余公积 - - - - - 4112997.03 -4112997.03 - -
2.对股东的分配 - - - - - - -39151260.00 - -39151260.00
3.其他 - - - - - - - - -
161
(四)股东权益内部结转 - - - - - - - - -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 - - - - - - -
2.盈余公积转增股本 - - - - - - -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 - - - - -
4.其他 - - - - - - - - -
(五)专项储备 - - - - -1941607.14 - - 1016443.47 -925163.67
1.本期提取 - - - - 13342534.06 - - 13342534.06
2.本期使用 - - - - -15284141.20 - - 1016443.47 -14267697.73
(六)其他 - - - - - - - - -
四、本年年末余额 391512600.00 63206697.86 - - 22791345.84 63420348.22 474738484.46 106148873.51 1121818349.89
162
(二)母公司财务报表
1、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2019 年 9 月 30 日
2018 年 12 月 31日
2017 年 12 月 31日
2016 年 12 月 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200987530.54 78009162.57 301182643.86 319418630.12
应收票据 26940800.68 13309209.50 11480593.59 1490000.00
应收账款 42234198.63 35774618.69 37513715.86 33956723.83
预付款项 14264574.45 3489452.35 7080505.05 5290058.27
其他应收款 21925005.38 13810679.32 10674302.89 7615995.39
存货 25056847.49 25712069.48 21731550.33 24547710.52
其他流动资产 1042714.53 6655549.76 4348499.33 585271.79
流动资产合计 332451671.70 176760741.67 394011810.91 392904389.92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60940375.76 72200000.00 77000000.00
长期股权投资 649374946.54 685754577.89 609800202.38 516757751.7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6406133.64 - - -
投资性房地产 3116869.90 3419384.71 3825489.91 4160459.68
固定资产 267581731.13 283096274.91 253018857.18 120791435.94
在建工程 16138917.11 8401614.01 46203840.03 88554413.86
无形资产 47740548.13 49001114.40 48337693.54 50017484.98
递延所得税资产 10076082.82 10356225.16 10936070.93 11698833.41
其他非流动资产 1376296.80 1246296.80 1255796.80 39032486.80
非流动资产合计 1001811526.07 1102215863.64 1045577950.77 908012866.38
资产总计 1334263197.77 1278976605.31 1439589761.68 1300917256.30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10000000.00 - 110000000.00 110000000.00
应付票据 2000000.00 28517454.00 26600000.00 19200000.00
应付账款 24719232.68 40734393.81 52955067.79 28270170.73
预收款项 380732.37 1071236.21 1150858.05 2894286.59
应付职工薪酬 7267389.89 3225664.00 4466794.62 4716170.78
应交税费 9466717.39 2833796.99 3007638.81 443693.15
其他应付款 159498332.00 136783901.99 118055651.76 77085086.98
其他流动负债 6205.00 12410.00 - -
流动负债合计 313338609.33 213178857.00 316236011.03 242609408.23
非流动负债:
长期应付款 3950000.00 3950000.00 3950000.00 3950000.00
递延收益 56125192.23 59097923.00 63177204.54 68023242.74
非流动负债合计 60075192.23 63047923.00 67127204.54 -
负债合计 373413801.56 276226780.00 383363215.57 71973242.74
163
所有者权益:
股本 391512600.00 391512600.00 391512600.00 391512600.00
资本公积 127265718.27 128703949.85 127972439.71 127265718.27
减:库存股 100120105.68 97541060.79 - -
其他综合收益 -54534242.12 - - -
专项储备 437689.25 222945.36 60916.56 737317.16
盈余公积 84340381.01 84340381.01 74150611.90 63249323.91
未分配利润 511947355.48 495511009.88 462529977.94 403569645.99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960849396.21 1002749825.31 1056226546.11 986334605.33
少数股东权益 - -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960849396.21 1002749825.31 1056226546.11 986334605.33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334263197.77 1278976605.31 1439589761.68 1300917256.30
2、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19 年 1-9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一、营业收入 167151749.25 295415634.64 270758681.94 220137350.99
减:营业成本 103338564.22 184276976.49 168793547.68 130382933.92
税金及附加 2888514.17 5615061.93 6266015.43 1375071.38
销售费用 15882305.80 28106888.76 29628024.68 26025896.15
管理费用 23701991.98 31262617.44 21723184.42 17304450.37
研发费用 5420929.98 8611067.44 7980951.66 7083510.05
财务费用 1937750.25 666406.33 590428.52 -326294.37
其中:利息费用 2000033.33 2913916.07 3336208.34 3746406.25
利息收入 613301.80 2240119.18 3487240.59 3131862.47
加:其他收益 281495.77 650555.54 666002.20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46733958.82 75272865.37 75033046.40 5236031.48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286959.66 5072865.37 6073046.40 1236031.48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129080.90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7239.33 -7204348.90 -332533.02 -299499.20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0.02 188332.06 - 11120.13二、营业利润(损失以“-”号填列)
60860827.19 105784020.32 111143045.13 43239435.90
加:营业外收入 2877166.66 3906589.10 4330690.04 4743069.31
164
减:营业外支出 52227.51 3030353.19 869304.71 115054.43三、利润总额(损失以“-”号填列)
63685766.34 106660256.23 114604430.46 47867450.78
减:所得税费用 9868891.54 4762565.18 5591550.52 6737480.48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53816874.80 101897691.05 109012879.94 41129970.30
(一)按经营持续性
分类:
其中: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53816874.80 101897691.05 109012879.94 41129970.30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 -
(二)按所有权归属
分类:
- - - -其中: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53816874.80 101897691.05 109012879.94 41129970.30
3、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2019 年 1-9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54280948.54 262975037.96 239071467.36 182023180.39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4155568.67 65424911.54 41494258.99 78263130.26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88436517.21 328399949.50 280565726.35 260286310.65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79164828.60 81357399.74 100586984.90 104858925.68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3488505.13 31298339.48 27945217.06 25947493.56
支付的各项税费 9326245.98 32153620.83 25553781.69 33087312.44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2539157.78 48882066.92 53663617.64 4042157.03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24518737.49 193691426.97 207749601.29 167935888.7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3917779.72 134708522.53 72816125.06 92350421.94
165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40000000.00 4800000.00 480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5675358.59 70541416.60 200000.00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1015000.00 1590000.00 - 13200.00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400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6690358.59 76931416.60 5000000.00 4013200.00
购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23680588.58 31867437.23 57964680.22 29833914.04
投资支付的现金 25000000.00 129100000.00 36400000.0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8680588.58 160967437.23 94364680.22 29833914.04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990229.99 -84036020.63 -89364680.22 -25820714.04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10000000.00 - 110000000.00 110000000.00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500000.00 10000000.00 34000000.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12500000.00 10000000.00 144000000.00 1100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10000000.00 110000000.00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39936395.87 61640806.07 42487468.34 42897666.25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99999900.00 - 80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9936395.87 271640706.07 152487468.34 43697666.25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2563604.13 -261640706.07 -8487468.34 66302333.75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7214.11 674722.88 -599962.76 911400.90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34498367.97 -210293481.29 -25635986.26 133743442.55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64289162.57 274582643.86 300218630.12 166475187.57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98787530.54 64289162.57 274582643.86 300218630.12
166
4、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2019 年 1-9 月股东权益变动表
单位:元
项目 股本 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股东权益合计
一、上年年末余额
391512600.0
0
128703949.8
5
97541060.79 222945.36
84340381.0
1
495511009.8
8
1002749825.3
1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 -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 - - - -
其他 - - - - - - - -
二、本年年初余额
391512600.0
0
128703949.8
5
97541060.79 - 222945.36
84340381.0
1
495511009.8
8
1002749825.3
1三、本年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438231.58 2579044.89
-54534242.1
2
214743.89 - 16436345.60 -41900429.10
(一)综合收益总额 - - -
-54534242.1
2
- - 53816874.80 -717367.32
(二)股东投入和减少资本 - -1438231.58 2579044.89 - - - - -4017276.47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 - - - - -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 - - - - -
3.股份支付计入股东权益的金额 - - - - - - - -
4.其他 -1438231.58 2579044.89 - - - - -4017276.47
(三)利润分配 - - - - - -
-37380529.2
0
-37380529.20
167
1.提取盈余公积 - - - - - - - -
2.对股东的分配
-37380529.2
0
-37380529.20
3.其他 - - - - - - - -
(四)股东权益内部结转 - - - - - - - -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 - - - - - -
2.盈余公积转增股本 - - - - - -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 - -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 - - -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 - - - - -
6.其他 - - - - - - - -
(五)专项储备 - - - - 214743.89 - - 214743.89
1.本期提取 - - - -
2125789.3
6
- - 2125789.36
2.本期使用 - - - -
-1911045.4
7
- - -1911045.47
(六)其他 - - - - - - - -
四、本年年末余额
391512600.0
0
127265718.2
7
100120105.6
8
-54534242.1
2
437689.25
84340381.0
1
511947355.4
8
960849396.21
168
2018 年股东权益变动表
单位:元
项目 股本 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股东权益合计
一、上年年末余额 391512600.00 127972439.71 - - 60916.56 74150611.90 462529977.94 1056226546.11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 - - - -
其他 - - - - - - - -
二、本年年初余额 391512600.00 127972439.71 - - 60916.56 74150611.90 462529977.94 1056226546.11
三、本年增减变动金
额(减少以“-”号填列)
- 731510.14 97541060.79 - 162028.80 10189769.11 32981031.94 -53476720.80
(一)综合收益总额 - - - - - - 101897691.05 101897691.05
(二)股东投入和减少资本
- 731510.14 97541060.79 - - - - -96809550.65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 - - - - - - -
2.股份支付计入股东权益的金额
- - - - - - - -
3.其他 - 731510.14 97541060.79 - - - - -96809550.65
(三)利润分配 - - - - - 10189769.11 -68916659.11 -58726890.00
1.提取盈余公积 - - - - - 10189769.11 -10189769.11 -
2.对股东的分配 - - - - - - -58726890.00 -58726890.00
169
3.其他 - - - - - - - -
(四)股东权益内部结转
- - - - - - - -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 - - - - - -
2.盈余公积转增股本
- - - - - -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 - - - -
4.其他 - - - - - - - -
(五)专项储备 - - - - 162028.80 - - 162028.80
1.本期提取 - - - - 2792142.48 - - 2792142.48
2.本期使用 - - - - -2630113.68 - - -2630113.68
(六)其他 - - - - - - - -
四、本年年末余额 391512600.00 128703949.85 97541060.79 - 222945.36 84340381.01 495511009.88 1002749825.31
170
2017 年股东权益变动表
单位:元
项目 股本 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股东权益合计
一、上年年末余额 391512600.00 127265718.27 - - 737317.16 63249323.91 403569645.99 986334605.33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 -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 - - - -
其他 - - - - - - - -
二、本年年初余额 391512600.00 127265718.27 - - 737317.16 63249323.91 403569645.99 986334605.33三、本年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706721.44 - - -676400.60 10901287.99 58960331.95 69891940.78
(一)综合收益总额 - - - - - - 109012879.94 109012879.94
(二)股东投入和减少资本 - 706721.44 - - - - - 706721.44
1.股东投入资本 - - - - - - - -
2.股份支付计入股东权益的金额 - - - - - - - -
3.其他 - 706721.44 - - - - - 706721.44
(三)利润分配 - - - - - 10901287.99 -50052547.99 -39151260.00
1.提取盈余公积 - - - - - 10901287.99 -10901287.99 -
2.对股东的分配 - - - - - - -39151260.00 -39151260.00
3.其他 - - - - - - - -
(四)股东权益内部结转 - - - - - - - -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 - - - - - -
2.盈余公积转增股本 - - - - - -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 - - - -
171
4.其他 - - - - - - - -
(五)专项储备 - - - - -676400.60 - - -676400.60
1.本期提取 - - - - 2635099.30 - - 2635099.30
2.本期使用 - - - - -3311499.90 - - -3311499.90
(六)其他 - - - - - - - -
四、本年年末余额 391512600.00 127972439.71 - - 60916.56 74150611.90 462529977.94 1056226546.11
172
2016 年股东权益变动表
单位:元
项目 股本 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股东权益合计
一、上年年末余额 391512600.00 127265718.27 - - 2429831.32 59136326.88 405703932.72 986048409.19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 -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 - - - -
其他 - - - - - - - -
二、本年年初余额 391512600.00 127265718.27 - - 2429831.32 59136326.88 405703932.72 986048409.19三、本年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 - - -1692514.16 4112997.03 -2134286.73 286196.14
(一)综合收益总额 - - - - - - 41129970.30 41129970.30
(二)股东投入和减少资本 - - - - - - - -
1.股东投入资本 - - - - - - - -
2.股份支付计入股东权益的金额 - - - - - - - -
3.其他 - - - - - - - -
(三)利润分配 - - - - - 4112997.03 -43264257.03 -39151260.00
1.提取盈余公积 - - - - - 4112997.03 -4112997.03 -
2.对股东的分配 - - - - - - -39151260.00 -39151260.00
3.其他 - - - - - - - -
(四)股东权益内部结转 - - - - - - - -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 - - - - - -
2.盈余公积转增股本 - - - - - -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 - - - -
173
4.其他 - - - - - - - -
(五)专项储备 - - - - -1692514.16 - - -1692514.16
1.本期提取 - - - - 2389993.59 - - 2389993.59
2.本期使用 - - - - -4082507.75 - - -4082507.75
(六)其他 - - - - - - - -
四、本年年末余额 391512600.00 127265718.27 - - 737317.16 63249323.91 403569645.99 986334605.33
174
三、关于报告期内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变化的说明
2016 年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包括:同蒙化工、大宁同德、同声民爆、同德爆
破、广灵同德、同德民爆这 6 个直接控制的子公司,以及通过同德民爆间接控制的同力爆破、同力运输。
2017 年财务报表合并范围新增:启迪同金。根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
会议决议通过的《关于公司拟投资设立股权投资基金的议案》,公司与北京启迪数字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金隅启迪科技孵化器有限公司及普通合伙人广西启迪数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启迪同金。启迪同金于 2017 年 12 月 29日成立,公司认缴出资 3450.00 万元,占总认缴资本的 81.64%,为启迪同金的有限合伙人。根据合伙协议判断公司对启迪同金构成控制,2017 年度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2018 年财务报表合并范围新增:(1)山西方德股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根
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通过的《关于设立股权投资公司的议案》,公司与上海万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同设立山西方德股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同德化工认缴出资人民币 4000.00 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 80.00%;上海万方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认缴出资人民币 1000.00 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 20.00%。山西方德股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29 日成立,公司对山西方德股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构成控制,2018 年度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2)同德环境。同德化工认缴出资人民币 1000 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 100%。同德环境于 2018 年 10
月 22 日成立,2018 年度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2019 年 1-9 月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变化:(1)新增同德资产。根据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通过的《关于公司拟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公司认缴出资人民币 2000 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 100%。同德资产于 2019 年 4 月 17日成立,2019 年 1-9 月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2)新增深圳同德通。同德资产与深圳市前海高通石油化工贸易有限公司合资成立深圳同德通,同德资产认缴出资人民币 510 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 51%;深圳市前海高通石油化工贸易有限公司认缴出资 490 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 49%。深圳同德通于 2019 年 5 月 14 日成
立,2019 年 1-9 月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3)新增同德香港。根据公司第七届
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通过的《关于公司拟在香港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175
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 1 万元港币在香港设立全资子公司。同德香港于 2019 年 6
月 12 日成立,2019 年 1-9 月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4)新增同德安环。同德
化工认缴出资人民币 300 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 100%。同德安环于 2019 年 7
月 22 日成立,2019 年 1-9 月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四、报告期内财务指标及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一)报告期内每股收益及净资产收益率
公司报告期内的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如下表所示:
2019 年 1-9 月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每股收益(元/股)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1.94% 0.33 0.33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7.97% 0.22 0.22
2018 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每股收益(元/股)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3.46% 0.37 0.37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3.53% 0.37 0.37
2017 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每股收益(元/股)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9.42% 0.25 0.25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8.99% 0.23 0.23
2016 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每股收益(元/股)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8.37% 0.21 0.21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7.50% 0.19 0.19
(二)其他主要财务指标财务指标
2019 年 9 月 30
日或2019年 1-9月
2018年 12月 31
日或 2018 年度
2017年 12月 31
日或 2017 年度
2016年 12月 31
日或 2016 年度
流动比率(倍) 3.01 3.26 2.07 2.71
速动比率(倍) 2.80 2.91 1.91 2.47
176
资产负债率(合并) 22.07% 17.99% 26.81% 21.60%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27.99% 21.60% 26.63% 24.18%
利息保障倍数(倍) 183.19 67.65 42.32 36.70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19915.38 24545.98 18763.72 17898.30应收账款周转率
(次)
5.48 11.68 10.17 9.35
存货周转率(次) 6.41 9.18 7.51 5.76
总资产周转率(次) 0.43 0.64 0.49 0.47每股经营活动产生
的现金流量(元)
0.25 0.54 0.40 0.38每股净现金流量
(元)
0.43 -0.56 0.02 0.48研发费用占营业收
入的比例(%)
0.92 0.96 1.12 1.10
计算公式: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利息支出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润总额+利息支出+折旧+摊销
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总资产周转率=营业收入/平均资产总额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普通股股份总数,其中,期末普通股股份数量的计算已扣减截至报告期末已回购的股份数量
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普通股股份总数,其中,期末普通股股份数量的计算已扣减截至报告期末已回购的股份数量
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研发费用/营业收入
(三)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公司报告期内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其金额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年 1-9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4619.35 8.52 -33.01 1.26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108.67 126.39 136.93 540.13
177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20.00 20.00 0.00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5.94 21.60 0.00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204.29 -273.94 307.66 -13.97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16.36 5.92 0.00 405.96
非经常性损益总额 4948.67 -107.17 453.18 933.38
减:非经常性损益的所得税影响数
720.71 -29.21 15.27 69.09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4227.96 -77.96 437.92 864.30
减:归属于少数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影响数
9.29 2.15 0.91 4.99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
4218.67 -80.11 437.01 859.31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8477.06 14447.85 9175.92 7414.61
占比 49.77% -0.55% 4.76% 11.59%
178
第七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本公司管理层结合报告期内相关财务会计信息,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进行了讨论和分析。如无特别指明,本节分析的财务数据均以公
司最近三年及一期的财务报告为基础进行。
一、财务状况分析
(一)资产分析
1、资产结构分析
(1)总体结构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资产结构相对稳定。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资产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
2019 年 9 月 30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金额比例
(%)金额比例
(%)金额比例
(%)金额比例
(%)
流动资产 73743.44 52.03 53565.31 40.82 68456.13 45.90 63675.23 44.50
非流动资产 67980.87 47.97 77641.91 59.18 80673.41 54.10 79413.02 55.50
资产总计 141724.31 100.00 131207.21 100.00 149129.54 100.00 143088.24 100.00报告期内,公司资产规模呈波动趋势。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
143088.24 万元、149129.54 万元、131207.21 万元和 141724.31 万元。2017 年末,公司总资产较 2016 年末增加了 6041.30 万元,增长 4.22%,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经营积累导致应收票据、货币资金等流动资产不断增加所致;2018 年末,公司总资产较 2017 年末减少 17922.33 万元,下降 12.02%,主要是由于偿还短期借款、回购公司股票及利润分配等因素导致。2019 年 9 月末,公司总资产较
2018 年末增加 10517.09 万元,增长 8.02%,主要由于新增短期借款导致货币资金增加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结构未发生重大变化。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总额分别为 63675.23 万元、68456.13 万元、53565.31 万元和 73743.44 万元,占同期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44.50%、45.90%、40.82%和 52.03%。报告期各期末,179
公司非流动资产分别为 79413.02 万元、80673.41 万元、77641.91 万元和
67980.87 万元,占同期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55.50%、54.10%、59.18%和
47.97%。
(2)流动资产结构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结构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项目
2019 年 9 月 30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金额比例
(%)金额比例
(%)金额比例
(%)金额比例
(%)
货币资金 43739.43 59.31 28698.68 53.58 50858.86 74.29 49187.82 77.25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560.00 0.76 - - - - - -
应收票据 4838.01 6.56 3737.28 6.98 2360.57 3.45 580.52 0.91
应收账款 13461.09 18.25 8124.94 15.17 7230.12 10.56 6723.92 10.56
预付款项 2953.18 4.00 572.20 1.07 1039.15 1.52 906.13 1.42
其他应收款 1736.07 2.35 1063.38 1.99 551.94 0.81 283.91 0.45
存货 5200.52 7.05 5620.21 10.49 5085.42 7.43 5455.06 8.57
其他流动资产 1255.15 1.70 5748.62 10.73 1330.06 1.94 537.88 0.84
流动资产合计 73743.44 100.00 53565.31 100.00 68456.13 100.00 63675.23 100.00
公司流动资产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和存货,报告期各期末以上三项合计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96.37%、92.28%、79.24%和 84.62%。
(3)非流动资产结构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结构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项目
2019 年 9 月 30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比例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6095.96 7.85 7221.92 8.95 7710.44 9.71
长期股权投资 4319.40 6.35 5297.65 6.82 3801.43 4.71 3597.19 4.53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642.54 0.95 - - - - - -
投资性房地产 311.69 0.46 341.94 0.44 382.55 0.47 416.05 0.52
固定资产 38086.59 56.03 40050.33 51.58 38570.51 47.81 25520.39 32.14
在建工程 4117.61 6.06 3707.54 4.78 5377.48 6.67 9670.03 12.18
无形资产 13788.94 20.28 14080.51 18.14 14245.32 17.66 14346.65 18.07
180
商誉 3907.99 5.75 5107.99 6.58 7853.99 9.74 10313.99 12.99
长期待摊费用 1372.81 2.02 1536.83 1.98 1749.43 2.17 2420.80 3.05
递延所得税资产 1271.86 1.87 1264.37 1.63 1311.04 1.63 1363.79 1.72
其他非流动资产 161.45 0.24 158.79 0.20 159.74 0.20 4053.70 5.10
非流动资产合计 67980.87 100.00 77641.91 100.00 80673.41 100.00 79413.02 100.00
最近三年,公司非流动资产主要包括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
程、无形资产和商誉,最近三年各年末以上五项合计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85.08%、90.82%、88.92%。
2、主要资产分析
(1)货币资金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
2019 年 9 月 30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现金 13.66 0.03 21.10 0.07 19.75 0.04 66.73 0.14
银行存款 43505.77 99.47 27305.58 95.15 48179.11 94.73 47201.09 95.96
其他货币资金 220.00 0.50 1372.00 4.78 2660.00 5.23 1920.00 3.90
合计 43739.43 100.00 28698.68 100.00 50858.86 100.00 49187.82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 49187.82 万元、50858.86 万元、
28698.68 万元和 43739.43 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77.25%、74.29%、
53.58%和 59.31%。
公司货币资金主要为银行存款。其中,2018 年末银行存款金额较 2017 年末
下降 43.32%,主要由于偿还短期借款、回购公司股票、支付收购控股子公司少
数股东的股权欠款(同德民爆 40%股权)等所致。2019 年 9 月末银行存款金额
较 2018 年末增加 59.33%,主要由于新增 1.1 亿元银行借款所致;公司其他货币
资金金额分别为 1920.00 万元、2660.00 万元、1372.00 万元和 220.00 万元,主要为票据保证金。
(2)应收票据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票据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181项目
2019 年 9 月 30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银行承兑汇票 4838.01 100.00 3737.28 100.00 2283.51 96.74 580.52 100.00
商业承兑汇票 - - - - 77.06 3.26 -- -
合计 4838.01 100.00 3737.28 100.00 2360.57 100.00 580.52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票据金额分别为 580.52 万元、2360.57 万元、
3737.28 万元和 4838.01 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0.91%、3.45%、6.98%
和 6.56%。应收票据逐年增长主要系业务规模增长及行业惯用结算方式逐步的变化所致。2019 年 9 月末,应收票据金额较 2018 年末增加 29.45%,主要由于货款票据结算增加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票据主要为应收银行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可背书转让、流动性好,应收票据坏账风险较小。公司应收商业承兑汇票在 2017 年末因白炭黑产品销售获得的商业承兑汇票金额 77.06 万元,已于 2018 年完成兑付。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应收票据无法收回的情形。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但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为 5148.25 万元。
(3)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变动分析
单位:万元项目
2019 年 9 月 30 日
/2019 年 1-9 月
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
2017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2016 年 12 月
31 日/2016 年
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14505.17 9022.10 8114.64 7540.59
营业收入 59099.51 89658.61 70971.64 64649.34
应收账款余额/营业收入 24.54% 10.06% 11.43% 11.66%
营业收入增长率 - 26.33% 9.78% -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增长率
60.77% 11.18% 7.61% -
最近三年各年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分别为 7540.59 万元、8114.64 万
元和 9022.10 万元,占同期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11.66%、11.43%和 10.06%。总体上,公司应收账款规模与营业收入相匹配,并呈增长趋势,应收账款账面余额逐年增长主要由于同期营业收入的增加所致。2019 年 9 月末,应收账款账面余
额较 2018 年末增长 60.77%,主要是由于公司一般在年度末前会集中催收客户欠
款,2019 年 9 月末非年度末,尚未回款的客户应收账款较年末增加。
182
2)应收账款结构分析
单位:万元种类
2019 年 9 月 30 日账面余额比例
(%)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账面价值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14439.78 99.55 978.69 6.78 13461.09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65.39 0.45 65.39 100.00 -
合计 14505.17 100.00 1044.08 7.20 13461.09种类
2018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比例(%)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账面价值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 - - -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8956.71 99.28 831.77 9.29 8124.94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65.39 0.72 65.39 100.00 -
合计 9022.10 100.00 897.16 9.94 8124.94种类
2017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比例(%)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账面价值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 - - -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8114.64 100.00 884.52 10.90 7230.12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 - - -
合计 8114.64 100.00 884.52 10.90 7230.12种类
2016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比例(%)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账面价值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 - - -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7540.59 100.00 816.67 10.83 6723.92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 - - -
合计 7540.59 100.00 816.67 10.83 6723.92公司报告期内的应收账款主要为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报告期末,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65.39 万元系对公司客户大同市民用爆破器材专营公司的应收货款,款项预计收回可能性低,故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
183
3)账龄分析法计提的坏账准备
①同行业上市公司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情况
最近三年,公司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提取比例对比情况如
下:
同行业上市公司 1 年以内 1至2年 2 至 3 年 3 至 4 年 4至5年 5 年以上
南岭民爆 5% 10% 20% 50% 70% 100%
雪峰科技 5% 10% 30% 50% 80% 100%
高争民爆 5% 10% 20% 30% 50% 100%
江南化工 5% 10% 15% 20% 80% 100%
凯龙股份 5% 10% 20% 50% 70% 100%
宏大爆破 5% 10% 30% 50% 80% 100%
雅化集团 5% 10% 20% 50% 70% 100%
同德化工 5% 10% 20% 30% 50% 100%
数据来源:上市公司年报
公司账龄区间计提比例与高争民爆一致,虽与其他同行业可比公司略有差异,但差异不大。公司坏账计提政策符合实际情况,具体计提比例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不存在重大差异。
2019 年 1 月 1 日开始,公司执行财政部 2017 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修订)》,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账款科目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②应收账款账龄及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最近三年各年末,公司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账龄分析具体如
下:
单位:万元账龄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1 年以内 7888.44 394.42 6679.11 333.96 6078.61 303.93
1-2 年 451.92 45.19 617.96 61.80 776.43 77.64
2-3 年 185.28 37.06 304.07 60.81 112.80 22.56
3-4 年 103.95 31.18 10.37 3.11 189.13 56.74
4-5 年 6.42 3.21 156.59 78.30 55.64 27.82
5 年以上 320.71 320.71 346.54 346.54 327.98 327.98
合计 8956.71 831.77 8114.64 884.52 7540.59 816.67
184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应收账款按账龄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账龄
2019 年 9 月 30 日账面余额
1 年以内 13068.58
1-2 年 554.77
2-3 年 426.42
3-4 年 24.52
4-5 年 6.30
5 年以上 424.58
合计 14505.17
从账龄上看,公司绝大部分应收账款的账龄较短。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账龄
1 年以内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占应收账款账面余额的比例分别为 80.61%、
82.31%、88.07%和 90.10%。应收账款总体质量较好,风险较小。
4)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前五名客户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前五名客户的情况如下:
序号单位名称款项性质与公司关系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万元)账龄占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
1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河曲旧县露天煤业有限公司爆破服务费
非关联方 4487.05 一年以内 30.93%
2深圳市商贸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货款 非关联方 1505.33 一年以内 10.38%
3临汾骏铠民爆器材有限责任公司
货款 关联方 340.84 1-2 年 2.35%
4内蒙古红旗爆破有限责任公司
货款 非关联方 289.72 一年以内 2.00%
5呼和浩特汇宇民用爆破器材专营有限公司
货款 非关联方 205.84 一年以内 1.42%
合计 - - 6828.77 - 47.08%
截至报告期末,前五名欠款客户应收账款余额合计为6828.77万元,占应收账款余额的47.08%,账龄主要为一年以内,且大多数为公司多年合作的客户,信誉较好,无法收回的风险较小。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中不存在持有公司 5%(含 5%)以上表决权185股份的股东单位的欠款。
(4)预付款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款项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账龄
2019 年 9 月 30 日
2018 年 12 月 31日
2017 年 12 月 31日
2016 年 12 月 31日金额比例
(%)金额比例
(%)金额比例
(%)金额比例
(%)
1 年以内 2352.53 79.66 513.69 89.78 959.71 92.36 679.04 74.94
1-2 年 558.41 18.91 44.18 7.72 21.49 2.07 155.58 17.17
2-3 年 13.55 0.46 14.22 2.48 0.67 0.06 64.19 7.08
3 年以上 28.70 0.97 0.11 0.02 57.29 5.51 7.32 0.81
合计 2953.18 100.00 572.20 100.00 1039.15 100.00 906.13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款项分别为 906.13 万元、1039.15 万元、572.20万元和 2953.18 万元,占各期末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1.42%、1.52%、1.07%和
4.00%。公司预付款项主要为支付供应商货款、设备款等。
2017 年预付账款较 2016 年增长 14.68%,主要系 2017 年预付材料和设备款
较 2016 年增加。2018 年预付账款较 2017 年减少 44.94%,主要系 2017 年预付的
材料和设备款 2018 年收到材料和设备账务结清导致。2019 年 9 月末,公司预付账款较 2018 年末增长 416.11%,主要由于预付工程款、货款和材料款增加所致。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款项账龄主要集中于 1年以内,占比分别为 74.94%、
92.36%、89.78%和 95.75%,总体回收风险较低。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款项中不存在预付持有公司 5%(含 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款项。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预付款项前五名供应商明细如下:
序号 单位名称 款项性质 与公司关系 金额(万元) 账龄占预付账款余额的比例
1 陕西恺欣化工有限公司 货款 非关联方 971.16 一年以内 32.89%
2天脊煤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货款 非关联方 475.12 两年以内 16.09%
3 四川九洲创新科技有限 货款 非关联方 420.54 一年以内 14.24%
186公司
4内蒙古伊东集团九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货款 非关联方
102.13 一年以内 3.46%
137.78 三年以内 4.67%
5华唯金属矿产资源高效循环利用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设备款 非关联方 198.30 一年以内 6.71%
合计 - - 2305.03 - 78.05%
(5)其他应收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283.91 万元、551.94 万元、
1063.38 万元和 1736.07 万元,占各期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 0.45%、0.81%、1.99%
和 2.35%,占比较低。
1)其他应收款结构分析
最近三年,公司其他应收款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种类
2018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比例(%)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账面价值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 - - -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1336.85 95.39 273.47 20.46 1063.38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64.56 4.61 64.56 100.00 -
合计 1401.41 100.00 338.03 24.12 1063.38种类
2017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比例(%)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账面价值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 - - -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748.60 91.53 196.66 26.27 551.94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69.32 8.47 69.32 100.00 -
合计 817.91 100.00 265.98 32.52 551.94种类
2016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比例(%)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账面价值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 - - - - -
187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452.45 83.56 168.54 37.25 283.91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89.02 16.44 89.02 100.00 -
合计 541.47 100.00 257.56 47.57 283.91公司最近三年的其他应收款主要为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2019 年 1 月 1 日开始,公司执行财政部 2017 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修订)》,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其他应收款科目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
2147.15 万元,坏账准备账面余额为 411.08 万元,公司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
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坏账准备
第一阶段 第二阶段 第三阶段
合计 未来 12 个月预期信用损失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2019 年 1 月 1 日余额 228.46 - 109.57 338.03
2019 年 1 月 1 日余额在本期
- - - -
本期计提 -13.17 - 86.21 73.05
2019年 9月 30日余额 215.30 - 195.78 411.08
2)账龄分析法计提的坏账准备
最近三年各年末,公司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账龄分析具体
如下:
单位:万元账龄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1 年以内 698.42 34.92 395.63 19.78 82.97 4.15
1-2 年 309.42 30.94 29.56 2.96 68.75 6.87
2-3 年 8.85 1.77 68.05 13.61 175.15 35.03
3-4 年 67.55 20.26 135.08 40.52 3.00 0.90
4-5 年 134.08 67.04 0.99 0.49 2.00 1.00
5 年以上 118.53 118.53 119.30 119.30 120.59 120.59
合计 1336.85 273.47 748.60 196.66 452.45 168.54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按账龄列示如下:
188
单位:万元
账龄 期末余额
1 年以内(含 1 年) 1218.27
1 至 2 年 307.82
2 至 3 年 9.10
3 至 4 年 111.85
4 至 5 年 325.14
5 年以上 174.96
合计 2147.15
截至 2016 年末,公司其他应收款余额的账龄主要在 2-3 年。2017 年末、2018
年末、2019 年 9 月末,公司其他应收款余额的账龄主要在 1 年以内。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应收款主要为向客户支付的保证金、往来款、借支备用金以及股权转让款。2017 年末,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较 2016 年增长 94.41%,主要由于公司为忻州技术中心项目建设而缴纳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所致。2018年末,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较 2017 年末增长 92.66%,主要系 2018 年公司实施回购股份事项,将部分回购股份款项暂存证券户所致。2019 年 9 月末,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较 2018 年末增长 63.26%,主要由于公司转让内蒙古生力资源集团同力民爆有限公司 40%的股权尾款所致。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中不存在持有公司 5%(含 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的欠款。
(6)存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
2019 年 9 月 30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价值 比例(%)账面价值比例(%)账面价值比例(%)账面价值比例
(%)
原材料 3108.51 59.77 4116.41 73.24 3928.32 77.25 4048.45 74.21
自制半成品 - - - - - - - -
库存商品 2092.01 40.23 1503.80 26.76 1157.09 22.75 1406.61 25.79
合计 5200.52 100.00 5620.21 100.00 5085.42 100.00 5455.06 100.00存货账面价值占营
业成本的比例(%)
14.99 11.44 12.85 15.99存货账面价值占总
资产比例(%)
3.67 4.28 3.41 3.81
189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 5455.06 万元、5085.42 万元、
5620.21 万元和 5200.52 万元,占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 8.57%、7.43%、10.49%
和 7.05%。
公司存货由原材料、自制半成品和库存商品构成,其中,原材料为最主要的组成部分,占比在 60%以上。报告期内,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占营业成本比例分别
为 15.99%、12.85%、11.44%和 14.99%,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 3.81%、3.41%、
4.28%和 3.67%。
报告期各期末,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项目
2019 年 9 月 30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原材料 3331.72 223.21 4343.34 226.93 4025.12 96.80 4122.97 74.52
自制半成品 13.47 13.47 13.47 13.47 43.12 43.12 43.12 43.12
库存商品 2093.93 1.92 1524.59 20.79 1174.58 17.48 1465.82 59.21
合计 5439.12 238.60 5881.40 261.19 5242.82 157.40 5631.92 176.86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余额分别为 5631.92 万元、5242.82 万元、
5881.40 万元和 5439.12 万元,变动较小。公司存货账面余额变动,主要受原材
料和库存商品账面余额的变动的影响。其中,原材料账面余额变动主要受原材料价格和库存数量变动导致,库存商品账面余额的变化主要是由于受发货周期、生产周期、客户需求等多种因素影响导致截至资产负债表日库存商品的数量变化所致。
公司通常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存货可变现净值是按存货的预计售价减
去进一步加工成本和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分别为 176.86 万元、157.40
万元、261.19 万元和 238.60 万元。
(7)其他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190项目
2019 年 9 月 30日
2018 年 12 月 31日
2017 年 12 月 31日
2016 年 12 月 31日
待抵扣进项税 798.67 964.07 766.82 269.70
预缴所得税 5.48 366.50 132.09 10.13
预交增值税 360.71 359.56 362.04 258.05
待摊费用 50.32 53.18 69.11 -
理财产品 - 4005.30 - -
预付房屋租赁费 39.97 - - -
合计 1255.15 5748.62 1330.06 537.88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 537.88 万元、1330.06
万元、5748.62 万元和 1255.15 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0.84%、1.94%、
10.73%和 1.70%。2017 年末,其他流动资产较 2016 年末增长 147.28%,主要原
因是待抵扣进项税增加以及预交所得税增加等导致。2018 年末,其他流动资产
较 2017 年末增长 332.21%,主要原因是当时公司控股子公司山西方德股权投资
股份有限公司购买了质押式报价回购产品所致。2019 年 9 月末,其他流动资产
较 2018 年末下降 78.17%,主要原因是山西方德股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短期理财到期赎回所致。
(8)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报告期内,公司可供出售权益工具均按成本计量。报告期各期末,按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
2019 年
9 月 30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哈尔滨市盛源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 500.00 500.00 500.00
呼和浩特市汇通爆破有限责任公司 - 75.00 75.00 75.00
金色世纪 - 6240.00 6720.00 7200.0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余额合计 - 6815.00 7295.00 7775.00
减: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 719.04 73.08 64.56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账面价值 - 6095.96 7221.92 7710.44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 7710.44 万元、
7221.92 万元、6095.96 万元和 0 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9.71%、8.95%、
7.85%和 0%。
2017 年末、2018 年末,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账面余额分别较上一年末减少 480
191万元,主要由于公司分别于当年内各减持金色世纪 20 万股所致。
2018 年末,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较 2017 年末增长 883.91%,主
要由于公司投资的哈尔滨市盛源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和金色世纪业绩不佳,发生减值,故对其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2019 年 9 月末,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为 0 万元,主要由于公司
于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2019 年 1-9 月,公司调减可供出售
金融资产 6095.96 万元,增加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金额 642.54 万元,将二者的差
额 5453.42 万元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9)长期股权投资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分别为 3597.19 万元、3801.43
万元、5297.65 万元和 4319.40 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4.53%、4.71%、
6.82%和 6.35%。
2018 年末,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较 2017 年末增加 1496.22 万元,主要原因为
2018 年启迪同金以 600 万元投资北京紫玉伟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 800 万元
投资南京吉凯微波技术有限公司。2019 年 9 月末,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较 2018 年末下降 18.47%,主要因为公司将持有的内蒙古生力资源集团同力民爆有限公司
40%的股权转让,同时完成对北京紫玉伟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剩余 600 万元出资,完成对南京吉凯微波技术有限公司的剩余 610 万元出资所致。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长期股权投资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被投资单位 在被投资单位持有权益(%) 账面价值
临汾骏铠民爆器材有限责任公司 35 48.43
蒙古国伊里奇突勒希有限公司 33 1760.47
北京紫玉伟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15 1137.78
南京吉凯微波技术有限公司 15 1372.71
合计 - 4319.40
(10)固定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192项目
2019 年 9 月
30 日
2018年12月31日
2017年12月31日
2016年12月31日
一、原值合计 70491.33 69670.21 67134.02 50364.00
其中:房屋及建筑物 43001.23 42893.64 37358.59 23729.74
机器设备 19695.28 18574.80 21328.02 19399.45
运输设备 5700.41 5759.65 5804.48 5547.41
电子设备及其他 2094.40 2442.12 2642.93 1687.40
二、累计折旧合计 32206.42 29421.57 28393.38 24684.98
其中:房屋及建筑物 12963.69 11523.47 9724.56 8251.41
机器设备 13628.74 12659.49 13768.79 12442.92
运输设备 3996.41 3680.39 3290.26 2748.27
电子设备及其他 1617.58 1558.21 1609.78 1242.38
三、减值准备 198.32 198.32 170.13 158.63
其中:房屋及建筑物 60.89 100.25 73.51 73.51
机器设备 136.13 96.78 94.40 85.12
运输设备 1.29 1.29 2.22 -
电子设备及其他 - - - -
四、账面价值 38086.59 40050.33 38570.51 25520.39
其中:房屋及建筑物 29976.64 31269.92 27560.53 15404.83
机器设备 5930.41 5818.53 7464.82 6871.41
运输设备 1702.71 2077.96 2512.01 2799.14
电子设备及其他 476.82 883.91 1033.15 445.01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 25520.39 万元、38570.51 万
元、40050.33 万元和 38086.59 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32.14%、
47.81%、51.58%和 56.03%。公司的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
输工具和电子设备及其他,其中,房屋及建筑物与机器设备为固定资产的主要组成部分。该类固定资产结构符合本行业特征。
2017 年末,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较 2016 年末增长 51.14%,主要系 2017年忻州技术中心项目部分完工、煤棚工程、管网改造工程完工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转入固定资产导致。2018 年末,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较 2017 年末略有增
长。2019 年 9 月末,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较 2018 年末下降 4.90%,变动较小。
公司固定资产的具体情况参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四节、九、(一)公司主要固定资产概况”。
(11)在建工程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建工程账面价值情况如下:
193
单位:万元工程名称
2019 年 9 月 30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忻州技术中心项目 - - 3610.07 8840.64
宁武地面站项目 - - 967.47 169.66
煤棚工程 - - - 191.27
管网改造工程 - - - 101.83
五台库房 997.08 997.08 587.80 19.00
乳化铵油-年产 11000吨乳化铵油炸药生产线建设项目
417.16 922.57 - -广灵胶状生产线技改工程
556.78 506.26 - -广灵粉状生产线技改工程
417.87 311.73 - -
太原万达广场办公室 158.84 140.66 - -
河曲新生产线项目 1295.90 699.28 - -
零星工程 273.98 129.96 212.15 347.61
合计 4117.61 3707.54 5377.48 9670.03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建工程分别为 9670.03 万元、5377.48 万元、3707.54万元和 4117.61 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12.18%、6.67%、4.78%和
6.06%。
2017 年末,公司在建工程较 2016 年末减少 4292.55 万元,下降 44.39%,主
要系 2017 年忻州技术中心项目部分完工、煤棚工程、管网改造工程完工转固导致。
2018 年末,公司在建工程较 2017 年末减少 1669.94 万元,下降 31.05%,主
要系 2018 年忻州技术中心项目和宁武地面站项目完工转固导致。
2019 年 9 月末,公司在建工程较 2018 年末增长 410.07 万元,上升 11.06%,主要由于河曲新生产线等项目尚未完工,持续投入所致。
报告期各期末,在建工程未出现减值情况,故未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12)无形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194项目
2019 年 9 月 30日
2018 年 12 月 31日
2017 年 12 月 31日
2016 年 12 月 31日
土地使用权 13764.60 14025.09 14142.17 14195.58
专利权 20.52 44.69 76.92 109.14
软件 3.82 10.73 26.23 41.93
合计 13788.94 14080.51 14245.32 14346.65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分别为 14346.65 万元、14245.32 万元、
14080.51 万元和 13788.94 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18.07%、17.66%、
18.14%和 20.28%。公司无形资产主要为土地使用权,且在报告期内增减变化较小。
公司土地使用权权证情况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四节、九、(二)主要无形资产”。
(13)商誉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商誉账面价值分别为 10313.99 万元、7853.99 万元、
5107.99 万元和 3907.99 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12.99%、9.74%、6.58%
和 5.75%。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商誉构成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项目
2019 年
9 月 30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一、被投资单位名称
企业合并(同蒙化工) 684.79 684.79 684.79 684.79
业务合并(广灵同德) 20191.60 20191.60 20191.60 20191.60
商誉原值合计 20876.39 20876.39 20876.39 20876.39
二、商誉减值准备
企业合并(同蒙化工) 684.79 684.79 684.79 684.79
业务合并(广灵同德) 16283.61 15083.61 12337.61 9877.61
商誉减值准备合计 16968.40 15768.40 13022.40 10562.40
三、商誉净值 3907.99 5107.99 7853.99 10313.99公司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首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195
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1)企业合并(同蒙化工)公司于 2007 年收购同蒙化工时,将合并成本大于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
差额 684.79 万元确认为商誉。2016 年,由于同蒙化工持续亏损的原因,结合其
未来的经营预测情况,公司将原确认的商誉计提全额减值。
2)业务合并(广灵同德)公司子公司广灵同德于 2012 年收购山西广灵精华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炸药经营性资产,将购买价款大于收购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 20191.60 万元确认为商誉。
截至报告期末,由于广灵同德持续亏损,结合其未来的经营预测情况,公司累计
计提 16968.40 万元商誉减值准备。
(二)负债分析
1、负债结构分析
(1)负债总体结构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负债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
2019 年 9 月 30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金额比例
(%)金额比例
(%)金额比例
(%)金额比例
(%)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1000.00 35.17 - - 11000.00 27.52 11000.00 35.59
应付票据 200.00 0.64 2851.75 12.08 2660.00 6.65 1920.00 6.21
应付账款 5744.01 18.37 7648.22 32.41 6959.54 17.41 4613.84 14.93
预收款项 1675.82 5.36 1413.58 5.99 2906.35 7.27 1535.52 4.97
应付职工薪酬 1598.64 5.11 1172.46 4.97 1342.42 3.36 1336.09 4.32
应交税费 3202.77 10.24 2625.80 11.13 2166.93 5.42 1930.85 6.25
其他应付款 1046.19 3.35 740.32 3.14 6071.84 15.19 1191.54 3.86
其他流动负债 0.62 0.00 1.24 0.01 - - - -
流动负债合计 24468.05 78.24 16453.38 69.72 33107.09 82.82 23527.83 76.13
非流动负债:
长期应付款 395.00 1.26 395.00 1.67 395.00 0.99 395.00 1.28
196
递延收益 5725.42 18.31 6040.24 25.59 6473.57 16.19 6983.57 22.60
其他非流动负债 685.67 2.19 711.74 3.02 -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6806.09 21.76 7146.98 30.28 6868.57 17.18 7378.57 23.87
负债合计 31274.14 100.00 23600.36 100.00 39975.66 100.00 30906.41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 30906.41 万元、39975.66 万元、
23600.36 万元和 31274.14 万元,呈波动趋势。2017 年末公司负债总额较 2016年末增加,主要原因是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其他应付款等流动负债的增加;2018 年公司偿还了 1.10 亿元短期借款,且支付了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的股权欠款(同德民爆 40%股权)使流动负债中的其他应付款下降,导致公
司 2018 年末负债总额较 2017 年末大幅下降。2019 年 9 月末,公司负债总额较
2018 年末上升,主要是新增短期借款 1.10 亿元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负债结构未发生重大变化,主要为流动负债。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负债总额分别为 23527.83 万元、33107.09 万元、16453.38 万元和
24468.05 万元,占同期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76.13%、82.82%、69.72%和
78.24%。
(2)流动负债结构分析
公司流动负债主要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款项、应交税费和其他应付款,报告期各期末以上六项合计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94.32%、
95.95%、92.87%和 93.46%。
(3)非流动负债结构分析
公司非流动负债主要为递延收益。报告期各期末,递延收益分别为 6983.57
万元、6473.57 万元、6040.24 万元和 5725.42 万元,占非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
为 94.65%、94.25%、84.51%和 84.12%。
2、主要负债分析
(1)短期借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短期借款余额分别为 11000 万元、11000 万元、0 万元
和 11000 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46.75%、33.23%、0%和 44.96%。公司短期借款来自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曲支行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197司河曲支行。
(2)应付票据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票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
2019 年 9 月 30日
2018年 12月 31日
2017年 12月 31日
2016年 12月 31日
银行承兑汇票 200.00 2851.75 2660.00 1920.00
合计 200.00 2851.75 2660.00 192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票据均为银行承兑汇票。报告期各期末应付票据余额的变动主要系各期末公司根据实际采购情况开具的,用于支付供应商的银行承兑汇票金额变化以及到期解付时间不同所致。
(3)应付账款
公司应付账款由工程和设备款、材料款、运费及其他构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分别 4613.84 万元、6959.54 万元、7648.22万元和 5744.01 万元,占流动负债比例分别为 19.61%、21.02%、46.48%和 23.48%。
2017 年末,公司应付账款较 2016 年末增加 2345.70 万元,增幅为 50.84%,主要
系工程款较 2016 年增长所致。2018 年末,公司应付账款较 2017 年末增加 688.68万元,主要系随着公司生产经营规模的扩大,采购增加,应付账款相应增长所致。
2019 年 9 月末,公司应付账款较 2018 年末减少 1904.21 万元,主要是工程款的结算所致。
截至报告期末,应付账款前五名情况如下:
序号
单位名称 与公司关系应付账款期末余额(万元)账龄占应付账款余额的比例
1 河曲县荣德商贸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250.28 一年以内 4.36%
2 宁武县宁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240.20 一年以内 4.18%
3 榆社县安顺运输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212.01 一年以内 3.69%
4 山西力通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174.16 一年以内 3.03%
5中饰正力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
非关联方 160.00 一年以内 2.79%
合计 - 1036.65 - 18.05%
198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中不存在持公司 5%(含 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的款项。
(4)预收款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收款项余额分别为 1535.52 万元、2906.35 万元、
1413.58 万元和 1675.82 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6.53%、8.78%、8.59%
和 6.85%。公司预收账款主要是公司根据市场情况预收民爆产品的货款,报告期
各期末波动主要受民爆产品市场行情、与不同客户约定的结算方式、客户的需求紧急程度及资金状况、产品库存情况以及发货时间等多种因素影响。2017 年末,公司预收款项较 2016 年末增长 89.27%,主要系子公司同德民爆、同德爆破采用预收款方式销售炸药及民爆器材、提供爆破服务收款增多导致。2018 年末,公司预收款项较 2017 年末减少 1492.76 万,下降 51.36%,主要由于 2018 年末同德民爆预收火工品和爆破服务款减少所致。2019 年 9 月末,公司预收款项较 2018年末增加 262.23 万元,增长 18.55%,主要是预收货款增加。
(5)应付职工薪酬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9 月 30 日 2018 年 12 月 31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一、短期薪酬 1469.62 1172.46 1206.47 1330.72
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547.31 514.44 658.18 703.23职工福利费 4.53 14.72 12.28 6.09
社会保险费 144.12 - - 0.71
住房公积金 44.69 0.64 17.11 15.99
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728.96 642.66 518.91 604.70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129.03 - 135.95 5.37
合计 1598.64 1172.46 1342.42 1336.09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金额分别为 1336.09 万元、1342.42 万元、
1172.46 万元和 1598.64 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5.68%、4.05%、7.13%
和 6.53%。
(6)应交税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交税费明细具体情况如下:
199
单位:万元税种
2019 年
9 月 30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企业所得税 2560.47 1857.92 1032.88 1453.49
增值税 519.97 449.06 823.26 335.67
个人所得税 25.25 61.90 78.16 53.12
印花税 10.18 21.84 16.52 31.93
房产税 12.77 140.45 95.73 0.50
其他 74.13 94.63 120.38 56.14
合计 3202.77 2625.80 2166.93 1930.85
应交税费余额分别为 1930.85 万元、2166.93 万元、2625.80 万元和 3202.77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8.21%、6.55%、15.96%和 13.09%。
(7)其他应付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
2019 年 9 月 30日
2018 年 12 月 31日
2017 年 12 月 31日
2016 年 12 月 31日
资产收购款 - - 5462.65 302.65
民爆管理费 12.62 12.62 12.62 107.57
往来款 348.81 387.83 218.59 425.66
土地款 - - - 27.14
押金 49.00 91.00 89.00 68.00
其他 635.75 248.87 288.98 260.52
合计 1046.19 740.32 6071.84 1191.54
报告期各期末,其他应付款余额分别为 1191.54 万元、6071.84 万元、740.32万元和 1046.19 万元,占流动负债比例分别为 5.06%、18.34%、4.50%和 4.28%。
报告期内,公司 2017 年末其他应付款余额较 2016 年末大幅增长,主要原因
系 2017 年未支付的收购同德民爆 40%股权款欠款所致。随着相关股权收购款的支付,截至 2018 年末,其他应付款余额较 2017 年末大幅下降。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期末余额较 2018 年增长 41.31%,主要由于代扣职工社保款等增加所致。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付账款中不存在应付持公司 5%(含 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的款项。
200
(8)长期应付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应付款分别为 395.00 万元、395.00 万元、395.00万元和 395.00 万元。该笔长期应付款为应付河曲县财政局 395.00 万元,根据山西省财政厅晋财预字[1999]106 号文《关于下达财源建设项目计划的通知》,公司收到的河曲县财政局拨付的财源建设项目资金。
(9)递延收益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收益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9 月 30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搬迁补偿 5557.50 5850.00 6240.00 6630.00
政府补助 167.92 190.24 233.57 353.57
合计 5725.42 6040.24 6473.57 6983.57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收益分别为 6983.57 万元、6473.57 万元、6040.24万元和 5725.42 万元,占非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94.65%、94.25%、84.51%和
84.12%。公司递延收益是由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搬迁补偿构成。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政府补助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绿色高透明牙膏用二氧化硅 54.57
炸药自动包装装箱生产技术与设备项目研究与开发资金 20.75
氨氮、氮氧化物自动监控设施项目补助资金 0.45胶状乳化炸药生产信息化项目 92.15
合计 167.92
截至报告期末,计入递延收益的搬迁补偿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签订》,公司与山西鲁能河曲能源有限公司于 2013 年 11 月 26 日签订了《山西鲁能河曲电厂搬迁同德股份炸药总仓库补偿协议》,公司收到补偿款 7800.00万元,按新建仓库使用年限 20 年进行摊销,截至报告期末,尚未摊销 5557.50万元。
(三)偿债能力分析
201报告期内,公司反映偿债能力主要财务指标情况如下表所示:
财务指标
2019年 9月 30日
或 2019 年 1-9 月
2018 年 12 月 31
日或 2018 年度
2017年 12月 31
日或 2017 年度
2016 年 12 月
31日或2016年度
流动比率(倍) 3.01 3.26 2.07 2.71
速动比率(倍) 2.80 2.91 1.91 2.47资产负债率(合并)
22.07% 17.99% 26.81% 21.60%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27.99% 21.60% 26.63% 24.18%
利 息 保 障 倍 数
(倍)
183.19 67.65 42.32 36.70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19915.38 24545.98 18763.72 17898.30
贷款偿还率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利息偿还率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注: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利息支出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润总额+利息支出+折旧+摊销
贷款偿付率=实际贷款偿还额/应偿还贷款额
利息偿付率=实际利息支出/应付利息支出
1、短期偿债能力分析
最近三年末,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处于合理水平,且高于同行业上市公
司平均水平,公司的短期偿债能力较强。公司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比较情况如下:
项目
流动比率(倍) 速动比率(倍)
2018 年末 2017 年末 2016 年末 2018 年末 2017 年末 2016 年末
南岭民爆 1.23 1.20 1.16 1.10 1.06 1.06
雪峰科技 1.27 1.60 1.60 1.13 1.48 1.52
高争民爆 3.34 7.62 3.37 3.24 7.33 3.28
江南化工 2.13 2.35 2.43 2.05 2.22 2.29
凯龙股份 1.97 1.99 3.25 1.76 1.76 2.98
宏大爆破 1.41 1.50 1.93 1.11 1.26 1.39
雅化集团 1.32 1.02 1.64 0.82 0.70 1.27
可比公司平均 1.81 2.47 2.20 1.60 2.26 1.97
同德化工 3.26 2.07 2.71 2.91 1.91 2.47
数据来源:WIND 资讯、同行业上市公司年报
2、长期偿债能力分析
202
最近三年末,公司资产负债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比较情况如下:
项目
资产负债率(%)
2018 年末 2017 年末 2016 年末
南岭民爆 45.45 47.25 53.02
雪峰科技 50.19 47.00 50.65
高争民爆 16.44 7.70 17.67
江南化工 48.23 20.65 18.72
凯龙股份 49.10 30.71 17.84
宏大爆破 47.81 48.28 44.93
雅化集团 36.92 34.83 20.09
可比公司平均 42.02 33.77 31.85
同德化工 17.99 26.81 21.60
数据来源:WIND 资讯、同行业上市公司年报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21.60%、26.81%、17.99%和 22.07%。
公司资产负债率较低,长期偿债能力强,仍有较大的负债融资空间。为充分利用财务杠杆,公司本次可转债融资有利于获得低息的长期资金。
报告期内,公司利息支出分别为 374.64 万元、333.62 万元、291.39 万元和
200.00 万元,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分别为 17898.30 万元、18763.72 万元、
24545.98 万元和 19915.38 万元,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 36.70 倍、42.32 倍、67.65
倍和 183.19 倍,公司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高于同期支付的借款利息,公司的利
息支付能力较强,可以足额偿还借款利息。此外,报告期内,公司贷款偿还率、利息偿还率均为 100%,建立了良好的银企合作关系。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对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有重大影响的或有负债。
(四)营运能力分析
1、营运能力指标报告期内,公司营运能力指标如下:
财务指标 2019 年 1-9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5.48 11.68 10.17 9.35
存货周转率(次) 6.41 9.18 7.51 5.76
总资产周转率(次) 0.43 0.64 0.49 0.47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 9.35 次、10.17 次、11.68 次和 5.48次,最近三年处于较高水平并保持增长趋势,公司应收账款质量良好,回收较快。
203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 5.76 次、7.51 次、9.18 次和 6.41 次,主要受到营业成本与存货余额的变化所影响。关于存货分析,详见本节“一、(一)、
2、之 6、存货”;关于营业成本分析,详见本节“二、(二)营业成本分析”。报告期内,公司总资产周转率分别为 0.47 次、0.49 次、0.64 次和 0.43 次。
2、可比上市公司情况分析
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对比,最近三年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及总资产周转率均无明显异常,公司资产周转状况良好。具体如下:
企业名称
2018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存货周转率(次) 总资产周转率(次)
南岭民爆 3.65 7.41 0.57
雪峰科技 7.17 12.66 0.72
高争民爆 7.92 10.49 0.38
江南化工 3.65 13.42 0.34
凯龙股份 8.97 8.26 0.60
宏大爆破 3.03 5.01 0.71
雅化集团 6.06 3.79 0.68
可比公司平均 5.78 8.72 0.57
同德化工 11.68 9.18 0.64企业名称
2017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存货周转率(次) 总资产周转率(次)
南岭民爆 5.25 8.83 0.63
雪峰科技 5.82 11.11 0.47
高争民爆 13.50 13.35 0.49
江南化工 3.84 8.69 0.32
凯龙股份 8.17 8.50 0.63
宏大爆破 2.85 4.03 0.67
雅化集团 6.12 4.67 0.62
可比公司平均 6.51 8.45 0.55
同德化工 10.17 7.51 0.49企业名称
2016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存货周转率(次) 总资产周转率(次)
南岭民爆 7.58 10.02 0.65
雪峰科技 4.63 8.91 0.33
高争民爆 17.52 16.08 0.61
江南化工 3.30 6.89 0.28
凯龙股份 7.39 7.04 0.52
宏大爆破 2.73 2.98 0.65
雅化集团 5.81 5.92 0.52
204
可比公司平均 6.99 8.26 0.51
同德化工 9.35 5.76 0.47
数据来源:WIND 资讯、同行业上市公司年报
二、盈利能力分析
(一)营业收入分析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几乎全部来源于主营业务收入,公司主营业务突出。
公司营业收入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
2019 年 1-9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金额比例
(%)金额比例
(%)金额比例
(%)金额比例
(%)
主营业务收入 58855.07 99.59 89388.09 99.70 70690.18 99.60 64303.78 99.47
其他业务收入 244.44 0.41 270.52 0.30 281.46 0.40 345.56 0.53
营业收入合计 59099.51 100.00 89658.61 100.00 70971.64 100.00 64649.34 100.00
1、主营业务收入构成分析
(1)按产品类别分类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类别划分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
2019 年 1-9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金额比例
(%)金额比例
(%)金额比例
(%)金额比例
(%)
工程爆破 28902.64 49.11 48266.14 54.00 35177.99 49.76 34203.10 53.19
工业炸药 22691.98 38.56 32899.86 36.81 27371.45 38.72 23041.23 35.83
白炭黑 3475.58 5.91 4733.90 5.30 4970.04 7.03 4071.11 6.33
其他民爆器材 2878.77 4.89 3202.91 3.58 2887.11 4.08 2704.42 4.21
其他 906.10 1.54 285.28 0.32 283.59 0.40 283.91 0.44
合计 58855.07 100.00 89388.09 100.00 70690.18 100.00 64303.78 100.00
从产品类别看,民爆业务为公司的盈利核心支柱产业。报告期内,工程爆破及工业炸药合计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超过 85%,是公司主要的收入来源。白炭黑产品销售收入则是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有益补充。
(2)按销售区域分类的情况
按销售区域划分,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结构如下:
205
单位:万元项目
2019 年 1-9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金额比例
(%)金额比例
(%)金额比例
(%)金额比例
(%)
省内 47372.64 80.49 73879.67 82.65 55694.51 78.79 50251.15 78.15
省外 8006.85 13.60 10774.53 12.05 10025.63 14.18 9981.52 15.52
民爆小计 55379.49 94.09 84654.20 94.70 65720.14 92.97 60232.66 93.67
国内 2663.39 4.53 4065.42 4.55 3689.08 5.22 2812.69 4.37
国外 812.19 1.38 668.47 0.75 1280.96 1.81 1258.42 1.96
白炭黑小计 3475.58 5.91 4733.90 5.30 4970.04 7.03 4071.11 6.33
合计 58855.07 100.00 89388.09 100.00 70690.18 100.00 64303.78 100.00
从销售区域看,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山西省内市场,基于安全性角度考虑,民爆产品具有一定的销售半径,因此工程爆破及工业炸药销售收入主要来源于山西省内。报告期内,公司白炭黑产品有少量出口国外。
报告期内,国内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 98.00%以上。其中,工程爆破及工业炸药的省内销售收入逐年增长,分别为 50251.15 万元、55694.51 万元、
73879.67 万元和 47372.64 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78.15%、78.79%、
82.65%和 80.49%。工程爆破及工业炸药的省外销售收入主要集中在陕西省、内蒙古自治区。由于公司地处晋、陕、蒙三省交界处,该区域是国内矿产资源较为丰富的地区,因此民爆产品及工程爆破服务市场的需求潜力较大。
报告期内,公司白炭黑产品以国内销售为主,出口实现销售收入基本稳定,分别为 1258.42 万元、1280.96 万元、668.47 万元和 812.19 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96%、1.81%、0.75%和 1.38%。白炭黑目前主要应用于制鞋、轮胎、农业、饲料、涂料等领域,主要出口到德国、巴基斯坦、新加坡等国。
(3)主营业务收入的季节性结构分析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季节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金额比例
(%)金额比例
(%)金额比例
(%)金额比例
(%)
第一季度 11399.98 19.37 14443.75 16.16 12718.21 17.99 4974.74 7.74
第二季度 19252.65 32.71 30391.86 34.00 13523.30 19.13 17466.22 27.16
第三季度 28202.44 47.92 27271.84 30.51 30050.64 42.51 17089.77 26.58
206
第四季度 - - 17280.64 19.33 14398.02 20.37 24773.05 38.53
合计 58855.07 100.00 89388.09 100.00 70690.18 100.00 64303.78 100.00
从主营业务收入的季节性分布来看,第一季度的收入占比较小,其他各季度收入占比比较稳定。
民爆行业没有明显的季节性,但春节期间出于安全管理的考虑,矿山、基建等下游终端客户会较长时间的停产停工,同时民爆主管部门也会要求加强春节期间的安全管理,因此民爆企业在一季度开工时间较短,产销量相对较少。
2、主营业务收入变动分析
单位:万元项目
2019 年 1-9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金额 金额 增幅(%) 金额 增幅(%) 金额
主营业务收入 58855.07 89388.09 26.45 70690.18 9.93 64303.78
其中:工程爆破 28902.64 48266.14 37.21 35177.99 2.85 34203.10
工业炸药 22691.98 32899.86 20.20 27371.45 18.79 23041.23
白炭黑 3475.58 4733.90 -4.75 4970.04 22.08 4071.11
其他民爆器材 2878.77 3202.91 10.94 2887.11 6.76 2704.42
其他 906.10 285.28 0.60 283.59 -0.11 283.91
(1)2017 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较 2016 年增长 9.93%
2016 年,受煤炭、钢铁等行业“去产能”影响,民爆产品市场需求逐年下降,市场竞争更加激烈,产品价格较低。
2017 年,在国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实施、能源结构持续调整的大背景下,民爆行业运行情况总体上保持稳中向好的发展态势。2017 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增长主要得益于工业炸药、工程爆破和白炭黑产品销售收入的增长。2017年工业炸药产品业务收入较 2016 年增长 4330.22 万元,同比增长 18.79%,主要由于公司改性铵油炸药、粉状乳化炸药及胶状乳化炸药 2017 年度销量较 2016年度销量分别增长 35.91%、31.58%及 22.06%。
2017 年工程爆破收入较 2016 年增长幅度较小,基本保持稳定。
2017 年白炭黑产品销售收入较 2016 年增长 898.93 万元,同比增长 22.08%,主要得益于公司白炭黑产品的销量增长 9.56%以及 2017 年的白炭黑市场销售均
价较 2016 年增长 11.43%。
207
(2)2018 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较 2017 年增长 26.45%
2018 年,民爆行业总体运行情况继续呈现上升趋势,全年主要经济指标、主要产品产值、产量均有所增长。2018 年,民爆行业累计实现利润总额 62.84亿元,同比增长 17.04%;累计实现利税总额 95.34 亿元,同比增长 7.10%;民爆行业爆破技术服务实现收入 179.20 亿元,同比增长 42.94%。
2018 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增长主要来源于工程爆破和工业炸药销售收入的增长。近年来,公司经过不断发展壮大,已成长为民爆全产业链优势骨干企业,公司可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民爆一体化服务。2018 年公司工程爆破服务收入较
2017 年增长 1.31 亿元,增幅 37.21%,主要由于受下游矿山客户需求增长所致。
公司工业炸药产品类型主要包括乳化炸药(粉状乳化炸药、胶状乳化炸药)、铵油炸药和现场混装炸药。2018年公司工业炸药销售收入较 2017年增长 5528.41万元,增幅 20.20%,主要由于受下游客户需求增长所致。
(3)2019 年 1-9 月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情况
2019 年 1-9 月,民爆行业总体运行形势趋稳。公司 2019 年 1-9 月主营业务
收入较 2018 年同期下降,主要由于工程爆破收入较 2018 年同期下降。2019 年1-9 月工程爆破收入下降主要由于下游采矿业受环保政策、安全生产整顿等影响,部分客户停工限产,导致工程爆破业务量和工业炸药销量的下降。
(二)营业成本分析
1、营业成本构成及其变化情况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
2019 年 1-9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金额比例
(%)金额比例
(%)金额比例
(%)金额比例
(%)
主营业务成本 34642.37 99.86 48971.79 99.66 39430.69 99.66 33767.96 98.99
其他业务成本 47.03 0.14 166.78 0.34 134.31 0.34 343.48 1.01
营业成本合计 34689.40 100.00 49138.57 100.00 39565.00 100.00 34111.43 100.00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主要由主营业务成本构成,主营业务成本占营业成本的比例始终保持在 98%以上。营业成本呈逐年上升趋势,与公司的收入结构、208收入增长趋势基本相符。
2、主营业务成本构成及其变化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按产品类别分类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
2019 年 1-9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金额 比例(%) 金额比例
(%)金额比例
(%)金额比例
(%)
工程爆破 15201.93 43.88 22962.60 46.89 16041.07 40.68 14750.90 43.68
工业炸药 14913.97 43.05 19542.92 39.91 16217.44 41.13 13346.08 39.52
白炭黑 2802.71 8.09 3856.26 7.87 4687.34 11.89 3509.77 10.39
其他民爆器材 754.61 2.18 2371.08 4.84 2217.61 5.62 1884.07 5.58
其他 969.15 2.80 238.93 0.49 267.24 0.68 277.14 0.82
合计 34642.37 100.00 48971.79 100.00 39430.69 100.00 33767.96 100.00报告期内,工业炸药、工程爆破和白炭黑的成本是公司主营业务成本的主要组成部分,与主营业务收入保持了一致性。
(三)毛利率分析
1、毛利及毛利率构成报告期内,公司毛利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
2019 年 1-9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金额比例
(%)金额比例
(%)金额比例
(%)金额比例
(%)
主营业务毛利 24212.70 99.19 40416.30 99.74 31259.49 99.53 30535.82 99.99
其他业务毛利 197.40 0.81 103.74 0.26 147.16 0.47 2.09 0.01
合计 24410.11 100.00 40520.04 100.00 31406.64 100.00 30537.91 100.00报告期内,公司毛利率情况如下:
项目 2019 年 1-9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主营业务毛利率 41.14% 45.21% 44.22% 47.49%
其他业务毛利率 80.76% 38.35% 52.28% 0.60%
综合毛利率 41.30% 45.19% 44.25% 47.24%报告期内,公司的营业毛利主要来自于主营业务,主营业务毛利占比均在
99%以上。
209
2、主要产品的毛利率分析
单位:%项目
2019 年 1-9 月 2018 年度
毛利率 收入占比毛利率贡献毛利率收入占比毛利率贡献
工程爆破 47.40 49.11 23.28 52.43 54.00 28.31
工业炸药 34.28 38.56 13.22 40.60 36.81 14.94
白炭黑 19.36 5.91 1.14 18.54 5.30 0.98
其他民爆器材 73.79 4.89 3.61 25.97 3.58 0.93
其他 -6.96 1.54 -0.11 16.25 0.32 0.05
合计 41.14 100.00 41.14 45.21 100.00 45.21项目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毛利率 收入占比毛利率贡献毛利率收入占比毛利率贡献
工程爆破 54.40 49.76 27.07 56.87 53.19 30.25
工业炸药 40.75 38.72 15.78 42.08 35.83 15.08
白炭黑 5.69 7.03 0.40 13.79 6.33 0.87
其他民爆器材 23.19 4.08 0.95 30.33 4.21 1.28
其他 5.77 0.40 0.02 2.39 0.44 0.01
合计 44.22 100.00 44.22 47.49 100.00 47.49
由上表可知,报告期内,对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的贡献较大的是工程爆破和工业炸药。
(1)工程爆破毛利率分析
公司爆破服务区域主要为山西忻州地区,少量陕西及内蒙地区,以矿山开采爆破、公路交通、水利水电工程、基础设施建设等为主要业务领域,为客户提供
一体化爆破工程解决方案和技术服务。公司以相关国家、行业或地区标准定额为参考,并综合考虑爆破工程服务项目的种类、技术含量、施工难易程度、开采规模、参与竞争企业的数量、竞争激烈程度、业主的具体要求、原材料价格等多项因素后确定报价。如果项目技术含量较高、施工难度较大,则报价相对较高;如果项目技术含量较低、施工难度较小、参与投标企业的数量较多、竞争较为激烈,则报价相对较低。不同项目的定价体现了一定的个性化特征。
爆破服务的主要成本为工业炸药、起爆器具、爆破人员人工、安全费用等内容。受爆破服务工程类型、爆破项目施工难易程度、施工距离、设备损耗、所需人工情况等因素影响,不同项目的毛利率差异较大。
210
1)工程爆破毛利率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工程爆破毛利率分别为 56.87%、54.40%、52.43%和 47.40%,工程爆破毛利率整体处于较高的水平,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2019 年 1-9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营业收入(万元) 28902.64 48266.14 35177.99 34203.10
营业成本(万元) 15201.93 22962.60 16041.07 14750.90
毛利率 47.40% 52.43% 54.40% 56.87%
按土方量结算收入(万元) 5542.36 5146.82 445.43 416.65
按土方量结算量(立方米) 14211300.00 12254333.33 1150981.91 1057487.31
结算均价(元/立方米) 3.90 4.20 3.87 3.94
按炸药使用量结算收入(万元) 23360.28 43119.32 34732.56 33786.45
按炸药量结算量(吨) 19609.86 38926.67 31759.71 29408.11
结算均价(万元/吨) 1.1913 1.1077 1.0936 1.1489
爆破业务单位成本(万元/吨) 0.5756 0.5313 0.4979 0.4950其中:单位原材料成本(万元/吨)
0.4259 0.3790 0.3372 0.3282
单位人工成本(万元/吨) 0.0541 0.0519 0.0499 0.0545
单位制造费用(万元/吨) 0.0956 0.1004 0.1108 0.1123
注:2019 年 1-9 月数据未经审计。
2016 年度、2017 年度、2018 年度,公司工程爆破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56.87%、
54.40%、52.43%,毛利率基本保持稳定。2019 年 1-9 月毛利率为 47.40%,较 2018年度下降 5.02%,主要原因如下:
① 单位平均价格上涨(以土方量结算的换算为吨位进行统计)。2019 年 1-9月单位平均售价 11913 元/吨,较 2018 年度同比增加 836 元/吨。主要形成原因:
1)对相关客户增收管理费;2)以土方量结算的爆破业务产生的利润点比较高,
2019 年相关客户爆量较多,导致同等爆量单位售价有所增长。
② 单位平均成本上涨。2019 年 1-9 月单位平均成本 5756.00 元/吨,较 2018年度同比增长 443 元/吨,主要形成原因:1)2019 年 1-9 月同德民爆公司外购破裂剂等材料增多,导致炸药采购成本高,造成单位材料成本增加;2)由于 2019年 1-9 月部分采矿业客户由于环保政策、安全生产整顿等影响,暂时停工限产,但公司的员工稳岗工资照常发放,并且爆破业务员工工资较 2018 年整体上涨,导致单位平均成本增加;3)爆破公司 2019 年 1-9 月钻孔费用增加导致单位制造费用增加。
211
2)毛利率比同行业较高的原因
公司与同行业公司爆破业务毛利率比较如下:
单位:万元名称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度
收入 成本 毛利率 收入 成本 毛利率
南岭民爆 8205.94 6744.94 17.80% 26039.75 22602.77 13.20%
雪峰科技 44083.53 38673.27 12.27% 96890.24 87342.35 9.85%
高争民爆 6346.21 3965.92 37.51% 8594.29 4604.98 46.42%
雅化集团 50231.22 31546.32 37.20% 90411.49 60866.51 32.68%
国泰集团 14064.82 - - 11344.95 8599.34 24.20%
可比公司平均 27216.73 20232.61 26.20% 46656.14 36803.19 25.27%
同德化工 13322.03 7441.24 44.14% 48266.14 22962.60 52.43%名称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收入 成本 毛利率 收入 成本 毛利率
南岭民爆 34390.77 28633.02 10.91% 23635.73 18727.54 20.77%
雪峰科技 56045.81 46665.96 16.74% 40106.62 32537.54 18.87%
高争民爆 5780.88 2840.61 50.86% 3157.97 1553.42 50.81%
雅化集团 50408.91 35367.93 29.84% 31401.66 23228.50 26.03%
国泰集团 5501.99 4903.39 10.88% 5034.94 4101.59 18.54%
可比公司平均 30425.67 23682.18 23.85% 20667.38 16029.72 27.00%
同德化工 35177.99 16041.07 54.40% 34203.10 14750.90 56.87%
注:2019 年 1-6 月数据均未经审计,国泰集团 2019 年中报未披露爆破业务成本,因此计算
行业平均值时剔除国泰集团。同行业可比公司 2019 年三季报里未详细披露爆破的收入、成本。
从上表可见,公司爆破服务毛利率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与高争民爆基本相当,主要是由于公司与高争民爆的一体化经营模式较为相似。并且,从《江西国泰民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国泰集团于
2018 年收购的混装炸药模式的爆破企业——江铜民爆 2016 年、2017 年及 2018
年 1-3 月的毛利率分别为 52.98%、41.49%和 39.76%,也与公司的爆破服务毛利
率一样处于较高水平,高于同行业爆破服务毛利率平均水平。综上,公司爆破服务毛利率较高符合行业特点及实际情况。
公司爆破服务毛利率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的原因如下:
① 一体化模式涵盖了生产到爆破服务多重环节的毛利贡献
公司的爆破服务为生产、配送、销售、爆破作业一体化的经营模式,涵盖了生产到爆破服务多重环节的毛利贡献。可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服务。产销爆一体212化作业,提高了公司安全管理水平,也提升了爆破服务效率。
公司一体化水平高于行业水平,现场混装炸药比例高于行业水平,充分利用现场混装炸药地面站降低爆破成本。公司爆破服务中使用的现场混装炸药比例较高,本轮产能转换及技术升级之前,公司混装炸药产能占公司总产能的比例为
27.55%,高于同行业水平,并已接近《意见》中要求的“到 2022 年……供给结
构进一步优化。现场混装炸药占工业炸药比重突破 30%,一体化服务水平显著提升”行业目标。相对于传统工艺生产的炸药,现场混装炸药生产线投资小、作业人数少、工序简单、装药效率高,爆破效果好,安全投入低等,大大降低了工程爆破成本。公司在爆破业务客户的集中地,即忻州地区的河曲县、五台县、宁武县等均设有现场混装炸药地面站,按需生产,也是公司爆破毛利率较高的主要原
因之一。
② 专业的服务能力
公司爆破工程管理团队,有着丰富的行业经验,规范的管理制度,高素质的服务队伍,在技术、安全、服务质量和效率等方面的优势明显,另外,公司拥有
一级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等资质和一整套先进高端的爆破设备,在多个领域拥有
领先的技术和施工作业方式,议价能力较强。
③ 市场及区位优势
公司的工程爆破服务市场均集中在忻州市内,忻州是一个能源及矿产资源大市,拥有煤、铁、铝、钛、金等多种有开采价值的矿产,依托上述资源,公司的爆破业务量较多,客户较稳定,市场维护和安全管理成本较低,此外,公司具备较好的成本费用管控体制,一般不外设销售公司及部门,采取统一化管理,成本费用管控较好。
综上原因导致公司爆破业务毛利率较高。
3)公司一体化经营模式的具体情况、优劣势及同行业公司采用一体化经营
模式需要的条件、存在的困难或障碍
①一体化经营模式为民爆行业整体发展的主流趋势
“十一五”期间,我国民爆行业普遍在“研发、生产、销售、爆破服务”上
213
未形成一体化经营格局。生产企业一般只从事民爆物品的生产,产品除小部分直
供给终端用户外,绝大部分是销售给流通公司(销售公司),流通公司(销售公司)再把产品销售给爆破服务企业等民爆产品使用单位。《民爆行业“十一五”规划》提出,鼓励生产经营企业向爆破服务的延伸,实行一体化经营模式。
《民爆行业“十二五”规划》提出,进一步深化生产经营企业向爆破服务延伸的一体化经营模式,民爆生产企业近年来积极向爆破服务领域拓展。《结构调整指导意见》提出:“鼓励以产业链为纽带的上、下游企业整合,向科研、生产、销售、进出口和爆破服务一体化方向发展,着力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民爆行业“十三五”规划》提出,推动民爆生产、爆破服务与矿产资源开采、基础设施建设等有机衔接,推进生产、销售、爆破作业一体化服务,鼓励民爆企业延伸产业链,完善一体化运行机制,提升一体化运作水平。
因此,从中长期的产业及行业政策导向来看,以爆破需求带动民爆器材产品的升级变革是国内外民爆一体化服务发展的主流趋势。
②公司一体化经营模式的发展过程
2010 年之前,公司主要经营工业炸药和白炭黑的生产与销售,2010 年 11月,公司在行业内较早向一体化经营模式延伸,成立控股子公司同德爆破,开始涉足爆破服务领域。后随着《民爆行业“十二五”规划》(2011 年)的出台,公司再次积极响应和落实行业政策及规划,于 2013 年通过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收购同德爆破剩余 45%的股权,使同德爆破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开始重点发展爆破服务业务。
此外,2013 年 3 月,公司成立控股子公司同德民爆,并于 2017 年收购其剩
余 40%的股权,使同德民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进一步深化了一体化经营模式
中的“销售”业务。随着近年业务的持续拓展,同德民爆的“销售”业务已成为公司除爆破业务之外的最重要的利润来源之一。
经过多年的探索与积累,公司已将产业链贯穿至研发、生产、销售、配送、爆破等各个环节,实现高效的民爆一体化经营模式。同时,由于公司地处晋、陕、
蒙三省交界处、矿产资源丰富、民爆业务需求潜力巨大的忻州地区,公司爆破服务业务迅速发展。
214
③公司一体化经营模式的优劣势总体而言,民爆一体化经营模式的实施,既有利于促进民爆产品从科研、生产、使用环节的统一结合,提高技术水平和经济效益,又满足客户经济效益最大化,同时减少了对资源的消耗和对环境的污染,达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并举的效果。
公司一体化经营模式的优势如下:
公司业务链条在同一地区导致公司爆破服务能涵盖多重环节的毛利贡献。公司深耕忻州地区,研发、生产、销售、配送、爆破等各个环节主要在忻州地区完成,业务联动性较好,不仅提升了爆破服务效率,有效降低了成本,还提高了公司安全管理水平。公司爆破服务的毛利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也是因为公司爆破服务涵盖了从生产、销售、配送到爆破服务多重环节的毛利贡献。
公司一体化水平高于行业水平,现场混装炸药比例高于行业水平,充分利用现场混装炸药地面站降低爆破成本。公司爆破服务中使用的现场混装炸药比例较高,本轮产能转换及技术升级之前,公司混装炸药产能占公司总产能的比例为
27.55%,高于同行业水平,并已接近《意见》中要求的“到 2022 年……供给结
构进一步优化。现场混装炸药占工业炸药比重突破 30%,一体化服务水平显著提升”行业目标。相对于传统工艺生产的炸药,现场混装炸药生产线投资小、作业人数少、工序简单、装药效率高,爆破效果好,安全投入低等,大大降低了工程爆破成本。公司在爆破业务客户的集中地,即忻州地区的河曲县、五台县、宁武县等均设有现场混装炸药地面站,按需生产,也是公司爆破毛利率较高的主要原
因之一。
公司一体化经营模式的劣势:由于公司一体化经营模式涉及的产业链各环节较长,对公司的管理水平、安全生产水平提出更高的要求,公司需要持续加强管理,确保安全生产。
④同行业公司一体化经营模式情况
部分同行业公司的一体化经营模式虽拥有研发、生产、销售、爆破等各个环节的业务,但业务分散在同一省内不同地区或者不同省内,业务联动性与同德化工相比有一定差距。部分同行业公司毛利率较低,主要由于爆破服务未涵盖从生215
产、销售、配送到爆破服务多重环节的毛利贡献。具体来说,比如部分同行业公司虽然同时拥有爆破公司和民爆生产企业,但是由于民爆产品的销售半径及流通限制,其爆破公司采购炸药等民爆物品仍需要从当地的具备安全库存的民爆经营公司(销售公司)购买,采购成本相对较高,导致其爆破服务的毛利率较低。
其次,同行业公司现场混装炸药模式占工业炸药总产能的比例相对较低,低于公司 27.55%的水平,一体化水平低于公司。
4)公司高水平毛利率的合理性
①市场竞争情况
同德化工较早涉足爆破业务,公司爆破工程管理团队,有着丰富的行业经验,规范的管理制度,高素质的服务队伍,在技术、安全、服务质量和效率等方面的优势明显,拥有一级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等资质和一整套先进高端的爆破设备,在爆破作业上具备强大的技术优势。结合其一体化经营模式的优势、专业的服务团队以及企业的品牌效应,同时由于民爆产品具备一定的销售半径,在忻州爆破业务市场稳居主导地位。
忻州地区可与公司全面竞争的竞争对手较少,仅山西安达爆破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达爆破”)具备一定的爆破服务实力,安达爆破注册资本 1000万元,经营范围:设计施工;安全评估;安全监理。安达爆破规模较小,市场占有率不高。
②进入门槛
A、爆破资质、专业化设备及服务能力门槛全资子公司同德爆破拥有山西省公安厅核发的一级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等
资质和一整套高端爆破设备,从初步勘测到实施爆破,保证爆破业务每一个环节
的安全顺利运行,在爆破作业上具备强大的技术优势,为矿山、建设项目提供综合爆破解决方案。齐全的产品和服务可满足客户“一站式”采购的需求,并通过统筹安排为客户提供最优化的配送方案。公司拥有一支专业、经验丰富的管理和技术团队,多人持有高、中级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安全作业证,技术人员均持有公司发展需要的各类专业资质证书,在多个领域拥有领先的技术和施工作业方式。
216
B、市场门槛
公司深耕忻州地区爆破业务,经过多年规范化经营已逐步占领该地区的绝大部分市场份额,在宁武县、河曲县、五台县等大型露天煤矿集中的区域建立工业炸药地面混装站,享有完善成熟的一体化经营优势,降低爆破业务成本的同时起到优先占领市场的作用,随着技术和服务的不断提升,实现多年安全生产无事故,已取得客户信任,成为忻州地区矿山客户首选合作对象。
C、销售半径门槛
由于民爆产品具备一定的销售半径,最终导致市场竞争者较少,价格较为稳定,成本相对较低,经营业绩较为稳定,毛利率保持较高水平。
综上所述,公司爆破业务毛利率较高具有合理性。
5)公司高水平毛利率的可持续性
同德化工爆破业务现大多集中在公司所在地忻州市范围内,客户需求相对稳定。按照民爆行业规划和产业政策的要求,现场混装炸药的使用量仍会逐年加大,现场混装炸药相对于包装炸药的成本更低、爆破作业效率更高。而如前所述,同德化工具备一体化模式优势、拥有专业的服务能力及稳定的市场需求,因此,未来公司爆破服务的毛利率仍将保持在较高水平。
6)2019 年上半年毛利率明显下降的合理性及其持续性,经营模式、服务能
力、市场及区位优势等因素是否发生变化的情况
2019 年上半年,公司一体化经营模式、服务能力、市场及区位优势等因素均未发生改变。2019 年上半年,毛利率同比下降主要为:①受公司原有生产线产能调整及技术升级影响,产能受到限制。②下游采矿业受环保政策、安全生产整顿等影响,部分客户停工限产,直接导致工业炸药销量及爆破业务量的下降。
2019 年上半年爆破毛利率明显下降具备合理性。
随着季节变化,煤炭市场逐步回暖,在产客户的爆破业务量逐月增加,加之部分停工客户下半年已复工,且 2019 年 1-9 月毛利率为 47.40%,较 2019 年 1-6月回升 3.26%,根据公司公告的 2019 年度业绩快报,公司业绩有所回升。预计
2019 年下半年度毛利率较 2019 年上半年毛利率会有所提升。
217
(2)工业炸药毛利率变动分析
项目 2019 年 1-9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工业炸药营业收入(万元) 22691.98 32899.86 27371.45 23041.23
工业炸药营业成本(万元) 14913.97 19542.92 16217.44 13346.08
工业炸药毛利率 34.28% 40.60% 40.75% 42.08%
工业炸药销量(吨) 56476.98 86894.75 72343.79 63271.37
工业炸药销售均价(元/吨) 4017.92 3786.17 3783.52 3641.65
工业炸药单位成本(元/吨) 2640.72 2249.03 2241.72 2109.34
其中:单位原材料成本(元/吨) 2051.54 1747.24 1630.41 1422.74
单位人工成本(元/吨) 177.83 151.45 147.97 161.00
单位制造费用(元/吨) 411.37 350.35 463.34 525.60报告期内,工业炸药的毛利率分别为 42.08%、40.75%、40.60%和 34.28%。
2017 年、2018 年工业炸药毛利率基本稳定,较 2016 年略有下降。2019 年 1-9月毛利率下降至 34.28%。
2017 年,工业炸药毛利率较 2016 年下降 1.33 个百分点,主要影响因素为:
1)工业炸药销售均价从 2016 年的 3641.65 元/吨上涨到 2017 年的 3783.52元/吨,使得毛利率上涨 2.31 个百分点,主要由于膨化炸药和铵油炸药售价小幅上涨;
2)工业炸药单位成本从 2016 年的 2109.34 元/吨上涨到 2017 年的 2241.72元/吨,使得毛利率下降 3.64 个百分点。2017 年单位成本上涨主要由于受各地环保要求趋严的影响,硝酸铵、多孔硝铵、泡花碱等原材料成本上升所致。
2018 年,工业炸药毛利率较 2017 年相比变化不大。
2019 年 1-9 月,工业炸药毛利率较 2018 年毛利率下降 6.32%,主要影响因
素为:
1)工业炸药销售均价从 2018 年的 3786.17 元/吨上涨到 2019 年 1-9 月的
4017.92 元/吨,使得毛利率上涨 4.03 个百分点,主要由于随着环保整治力度的加大,下游中小型矿山企业客户生产受限,工业炸药市场需求量减少,产销量减少,公司在炸药的品种结构等方面进行了调整,销售大多集中在高端优质的客户群体,炸药的品质和价格都有了提升;
2)工业炸药单位成本从 2018 年的 2249.03 元/吨上涨到 2019 年 1-9 月的
218
2640.72 元/吨,使得毛利率下降 10.35 个百分点。2019 年 1-9 月单位成本上涨主
要由于工业炸药的产量减少,每吨分摊的固定成本增大,如单位人工成本由 2018
年的 151.45 元/吨提高至 177.83 元/吨,单位制造费用由 2018 年的 350.35 元/吨提
高至 411.37 元/吨,另外,主要原材料硝酸铵采购价格较去年同期上涨,使得工业炸药单位成本上升。
3、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毛利率水平比较
企业名称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南岭民爆 27.94% 25.71% 24.78%
雪峰科技 17.63% 23.62% 26.05%
高争民爆 49.31% 52.33% 52.51%
江南化工 41.58% 41.20% 46.90%
凯龙股份 33.79% 37.06% 41.73%
宏大爆破 21.47% 21.06% 19.09%
雅化集团 31.98% 36.63% 41.81%
可比公司平均 31.96% 33.94% 36.12%
同德化工 45.19% 44.25% 47.24%
数据来源:WIND 资讯、同行业上市公司年报最近三年,公司的综合毛利率相对稳定,总体高于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与江南化工、高争民爆相当。
(四)税金及附加分析报告期内,公司税金及附加的金额分别为 794.22 万元、1151.79 万元、
1174.77 万元和 649.53 万元。2017 年度公司税金及附加的金额较 2016 年增长
45.02%,主要系公司经营规模扩大以及营改增后公司 2017 年度在税金及附加中
列示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增长较多所致。2018 年度公司税金及附加的金
额较 2017 年度变化很小。
(五)期间费用分析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
2019 年 1-9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金额比例
(%)金额比例
(%)金额比例
(%)金额比例
(%)
销售费用 3108.63 5.26 5189.15 5.79 5198.62 7.32 5364.71 8.30
219
管理费用 7038.02 11.91 10570.38 11.79 8914.23 12.56 8071.47 12.48
研发费用 542.09 0.92 861.11 0.96 798.10 1.12 708.35 1.10
财务费用 32.66 0.06 -30.75 -0.03 11.47 0.02 -65.40 -0.10
合计 10721.39 18.14 16589.88 18.50 14922.41 21.03 14079.13 21.78
注:比例为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1、销售费用分析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
2019 年 1-9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金额比例
(%)金额比例
(%)金额比例
(%)金额比例
(%)
运费 2008.50 64.61 3396.00 65.44 3142.08 60.44 3139.94 58.53
职工薪酬 369.27 11.88 606.37 11.69 622.97 11.98 538.62 10.04
仓储租赁费 137.05 4.41 255.26 4.92 348.04 6.69 438.36 8.17
装卸费 96.45 3.10 163.75 3.16 127.45 2.45 145.82 2.72
广告宣传费 49.76 1.60 49.70 0.96 158.59 3.05 132.69 2.47
差旅费 105.31 3.39 157.94 3.04 154.75 2.98 231.97 4.32
爆破服务费 15.15 0.49 85.32 1.64 134.88 2.59 209.20 3.90
业务招待费 46.47 1.49 77.39 1.49 88.84 1.71 102.12 1.90
出口代理费用 59.30 1.91 45.60 0.88 97.79 1.88 115.46 2.15
其他 221.36 7.12 351.82 6.78 323.23 6.22 310.54 5.79
合计 3108.63 100.00 5189.15 100.00 5198.62 100.00 5364.71 100.00
销售费用率 5.26% - 5.79% - 7.32% - 8.30% -
注:销售费用率=销售费用/营业收入*100%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分别为 5364.71 万元、5198.62 万元、5189.15 万
元和 3108.63 万元,销售费用率分别为 8.30%、7.32%、5.79%和 5.26%,整体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较小。
销售费用主要包括运费和职工薪酬,合计分别占当期销售费用 68.57%、
72.42%、77.13%和 76.49%。报告期内,受公司业务规模扩大的影响,运费呈小幅上升趋势。
最近三年,同行业可比公司销售费用率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名称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南岭民爆 7.19% 7.27% 6.38%
雪峰科技 1.37% 2.14% 2.77%
高争民爆 10.57% 8.27% 5.85%
220
江南化工 4.33% 7.60% 8.63%
凯龙股份 9.51% 11.66% 14.45%
宏大爆破 1.72% 1.56% 1.24%
雅化集团 4.46% 3.94% 4.60%
可比公司平均 5.59% 6.06% 6.27%
同德化工 5.79% 7.32% 8.30%
数据来源:WIND 资讯
2、管理费用分析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
2019 年 1-9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职工薪酬 2874.40 40.84 5259.55 49.76 4506.16 50.55 4231.72 52.43
折旧及摊销费用 1787.91 25.40 2081.75 19.69 1371.19 15.38 1089.56 13.50
业务招待费 473.37 6.73 745.31 7.05 677.94 7.61 603.97 7.48
汽车费用 255.49 3.63 476.84 4.51 387.27 4.34 412.20 5.11
办公费 255.78 3.63 342.69 3.24 388.28 4.36 256.05 3.17
差旅费 179.82 2.56 316.84 3.00 273.23 3.07 267.34 3.31
维修费 265.62 3.77 277.55 2.63 250.53 2.81 187.82 2.33
税费 54.61 0.78 - - - - 214.80 2.66
其他 891.01 12.66 1069.86 10.12 1059.62 11.89 808.03 10.01
合计 7038.02 100.00 10570.38 100.00 8914.23 100.00 8071.47 100.00
管理费用率 11.91% - 11.79% - 12.56% - 12.48% -
注:管理费用率(%)=管理费用/营业收入*100%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分别为 8071.47 万元、8914.23 万元、10570.38万元和 7038.02 万元,管理费用率分别为 12.48%、12.56%、11.79%和 11.91%。
公司的管理费用主要由职工薪酬、折旧及摊销费用及业务招待费构成。管理费用逐年增长主要原因为:①管理费用中职工薪酬增加;②忻州技术中心等投入使用导致折旧及摊销费用以及办公费增加。
最近三年,同行业可比公司管理费用率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名称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南岭民爆 14.10% 13.49% 12.59%
雪峰科技 6.97% 11.44% 16.14%
高争民爆 19.60% 17.29% 14.72%
江南化工 12.57% 20.59% 25.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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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龙股份 8.00% 12.55% 11.20%
宏大爆破 6.25% 9.98% 12.24%
雅化集团 8.77% 15.70% 18.04%
可比公司平均 10.89% 14.43% 15.82%
同德化工 11.79% 13.68% 13.58%
数据来源:WIND 资讯
注:2016 年度、2017 年度的管理费用率计算时,由于同行业上市公司未公告研发费用明细,因此未扣除研发费用。2018 年度管理费用率计算时已扣除研发费用。
3、研发费用分析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1-9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材料费 421.89 683.03 618.53 549.27
折旧费 53.63 96.00 77.34 49.88
人工费 66.57 82.08 102.23 109.20
合计 542.09 861.11 798.10 708.35
研发费用率 0.92% 0.96% 1.12% 1.10%
注:研发费用率(%)=研发费用/营业收入*100%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分别为 708.35 万元、798.10 万元、861.11 万元和
542.09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1.10%、1.12%、0.96%和 0.92%。
4、财务费用分析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1-9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利息支出 232.06 291.39 333.62 374.64
减:利息收入 210.02 308.87 405.15 353.92
汇兑损益 -0.82 -50.62 56.10 -106.17
手续费及其他 11.44 37.35 26.90 20.05
合计 32.66 -30.75 11.47 -65.40
财务费用率 0.06% -0.03% 0.02% -0.10%
注:财务费用率(%)=财务费用/营业收入*100%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分别为-65.40 万元、11.47 万元、-30.75 万元和 32.66万元,财务费用率分别为-0.10%、0.02%、-0.03%和 0.06%。
2017 年,公司财务费用发生额为 11.47 万元,主要系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2017 年修订)将以前年度收到尚未摊销的政府
222
贴息一次性冲减 2017 年财务费用和 2017 年度的汇兑损失增加导致。2018 年,财务费用合计-30.75 万元,主要由于本期汇兑收益增加。2019 年 1-9 月,公司财务费用合计 32.66 万元。
最近三年,同行业可比公司财务费用率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名称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南岭民爆 2.04% 1.59% 1.01%
雪峰科技 1.08% 1.31% 2.65%
高争民爆 0.12% -0.17% 0.29%
江南化工 7.83% 1.02% 1.49%
凯龙股份 1.44% 0.77% 0.25%
宏大爆破 1.83% 1.84% 1.74%
雅化集团 2.35% 1.69% 0.66%
可比公司平均 2.38% 1.15% 1.16%
同德化工 -0.03% 0.02% -0.10%
数据来源:WIND 资讯
(六)资产减值损失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减值损失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1-9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坏账损失 - 92.45 78.50 -46.58
存货跌价损失 2.53 156.19 28.30 115.82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损失 - 645.96 8.51 20.44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38.40 11.50 -
商誉减值损失 1200.00 2746.00 2460.00 3249.79
合计 1202.53 3679.00 2586.81 3339.47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减值损失分别为 3339.47 万元、2586.81 万元、3679.00万元和 1202.53 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5.17%、3.64%、4.10%和 2.03%。
公司资产减值损失主要包括商誉减值损失、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损失和存货跌价损失。报告期内,公司商誉减值损失分别为 3249.79 万元、2460.00 万元、
2746.00 万元和 1200.00 万元,主要为广灵同德和同蒙化工产生的商誉减值。
(七)信用减值损失报告期内,公司信用减值损失情况如下:
223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1-9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74.69 - -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146.96 - - -
合计 221.64 - - -
2019 年 1-9 月,公司信用减值损失金额为 221.64 万元。公司信用减值损失包括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和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八)投资收益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收益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1-9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17.99 458.07 607.30 123.60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4617.44 -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等取得的投资收益 - 20.00 20.00 400.00
理财收益 20.49 5.92 - -
合计 4619.94 483.99 627.30 523.60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收益分别为 523.60 万元、627.30 万元、483.99 万元和
4619.94 万元。2016 年,公司收到金色世纪股东支付的 400 万元承诺补偿金以及取得部分联营企业(内蒙古生力资源集团同力民爆有限公司、临汾骏铠民爆器材有限责任公司和蒙古国伊里奇?突勒希有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123.60 万
元。2017 年,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607.30 万元主要由于取得内蒙古生力资源集团
同力民爆有限公司 510.98 万元的投资收益,此外,出售金色世纪 20 万股股份取得投资收益 20 万元。2018 年,公司主要从联营企业内蒙古生力资源集团同力民爆有限公司获得长期股权投资收益,并出售金色世纪 20 万股股份取得投资收益
20 万元。2019 年 1-9 月,公司实现转让内蒙生力同力民爆公司 40%股权收益
4617.44 万元。
(九)其他收益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 号)修订的规定,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起,与企业日常活动有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
2017 年度、2018 年度及 2019 年 1-9 月,公司其他收益具体情况如下:
224
单位:万元补助项目
2019 年
1-9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与资产相关
/与收益相关
2018 上半年工业振兴贡献突出企业和单位
兑现奖励(工业产值增量奖励)
52.00 24.00 - 与收益相关
稳岗补贴 16.73 20.31 28.78 与收益相关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 10.00 20.00 - 与收益相关
胶状乳化炸药生产信息化项目 14.55 19.40 19.40 与资产相关
抗水型钝感岩石重铵油炸药项目研发补助 - 19.00 11.00 与收益相关
产业技术成果转化与研发项目资金 - 6.92 6.92 与资产相关
省级环保治理项目专项资金 - 5.20 5.20 与资产相关炸药自动包装装箱生产技术与设备项目研究与开发资金
- 4.50 4.50 与资产相关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 - 2.42 2.42 与资产相关
民爆行业专用智能化门禁系统 - 1.50 1.50 与资产相关
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补助款 0.62 1.24 1.24 与资产相关
安全生产奖励金 - 1.00 2.50 与收益相关
金蝶 ERP 软件补助资金 - 0.70 0.70 与资产相关
氨氮、氮氧化物自动监控设施项目补助资金 0.10 0.20 0.20 与资产相关
高分散二氧化硅消光剂的研发研发项目 4.67 - 21.67 与资产相关
生产沉淀法二氧化硅的制动控制装置,实用新型专利
- - 0.000002 与资产相关
大气污染防治专项专项资金 - - 30.90 与收益相关
党建工作经费款 1.00 - - 与收益相关广灵县人民政府奖励工业振兴贡献突出企业
8.00 - - 与收益相关
广灵安生生产目标责任制奖励资金 1.00 - - 与收益相关
合计 108.67 126.39 136.93 -
(十)营业外收支
1、营业外收入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入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1-9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拆迁补偿 292.50 390.00 390.00 390.00
政府补助 0.20 - - 150.13
其他 5.37 8.78 68.82 6.20
合计 298.07 398.78 458.82 546.33
2016 年公司营业外收入主要由拆迁补偿和政府补助构成。2017 年、2018 年、225
2019 年 1-9 月营业外收入主要来源于总仓库搬迁补偿收入。拆迁补偿具体情况请
参见本节之“一、(二)2、主要负债分析”之“(9)、递延收益”。
2016 年计入政府补助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补助项目 2016 年度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说明
高分散二氧化硅消光剂的研发项目补助资金
21.67 与资产相关根据(忻财企[2012]57 号文) 《忻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 2012 年度外经贸区域协调发展促进资金的通知》,2012
年 12 月 28 日,公司收到忻州市财政局拨付的“高分散二氧化硅消光剂的研发项目”补助资金 650000.00 元。
从 2015 年 1 月份起按 3 年进行分摊
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 20.00 与收益相关
根据大同市财政局发同财建[2016]90号文《关于下达 2016 年中央及省级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预算(一)的通知》,大同市财政局拨付广灵县同德精华化工有限公司 200000.00 元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胶状乳化炸药生产信息化项目
19.40 与资产相关
根据临财建[2013]541 号文件,山西省临汾市大宁县财政局拨付公司技术改
造资金 1940000.00 元,用于胶状乳化炸药生产信息化项目。从 2014 年 7月份起按 10 年进行分摊收到失业保险中心稳岗补贴
16.27 与收益相关根据晋人社厅发[2015]20 号文《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走岗位有关问题的通知》,河曲县劳动就业局拨付公司
162694.00 元作为失业保险稳岗就业补助
项目贴息资金 15.00 与资产相关
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晋财建一[2010]181 号文) 《关于下达 2010 年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贴息资金的通知》,公司收到财政拨付贴息资金 1500000.00 元。从2010 年 10 月份起按 10 年进行分摊,本期根据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2017 年修订)将以前年度收到尚未摊销部分的
政府贴息 562500.00 元全部一次性冲减本期财务费用
收到大同市经济和信息 10.00 与收益相关 根据大同市财政局发同财建[2016]15
226
化委员会 -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奖励资金号文《关于市经信委申请 2015 年新认定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奖励资金的核实意见》,大同市财政局拨付广灵县同德精华化工有限公司 100000.00 元技术奖励资金两化融合示范企业建设资金
10.00 与收益相关根据忻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两化融合示范企业建设费的请示》,忻州市财政局拨付公司 100000.00 元用于两化融合示范企业建设产业技术成果转化与研发项目资金
6.92 与资产相关根据忻州市财政局(忻财建[2007]181号文)《关于下达 2007 年产业技术成果转化与研发项目资金的通知》,忻州市财政局拨付公司 1200000.00 元用
于 1500 吨/年绿色高透明牙膏二氧化硅的项目收到失业保险中心稳岗补贴
5.36 与收益相关
2016 年 7 月 1 日,忻州市失业保险中心拨付山西同德爆破工程有限责任公
司 53626.00 元作为失业保险稳岗就业补助省级环保治理项目专项资金
5.20 与资产相关
根据忻州财政局、忻州市环境保护局(忻财建[2006]78 号文)《关于下达
2006 年第一批省级环保治理项目专项资金的通知》,河曲县财政局拨付补
助 520000.00 元用于公司的白炭黑生产中高浓度硫酸盐废水治理项目。从
2009 年 1 月份起按 10 年进行分摊炸药自动包装装箱生产技术与设备项目研究与开发资金
4.50 与资产相关
2010 年 9 月,根据呼科计字[2010]4号文件关于“呼和浩特市 2010 年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项目安排的报告”,公司收到呼和浩特市科学技术局拨付的炸药自动包装装箱生产技术与
设备项目补助资金 150000.00 元。从
2012 年 3 月份起按 10 年进行分摊
2010 年 10 月,根据内财教[2010]780号文件“关于下达 2010 年第一批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专项通知”,公司收到内蒙古财政厅拨付的炸药自动包装装箱生产技术与设备项目补助资金
300000.00 元。从 2012 年 3 月份起按
10 年进行分摊
科技创新资金 3.33 与资产相关根据忻州财政局、忻州经济委员会(忻财建[2006]183 号文)《关于下达 2006年山西省技术创新项目补助资金的通知》,河曲县财政局、经济委员会拨付227
资金 300000.00 元用于公司的技术创新。从 2008 年 1 月份起按 10 年进行分摊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
2.42 与资产相关
根据公司 2005 年 1 月 18 日与科技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及山西省
科技厅三方签订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技
术创新基金无偿资助项目合同,为支持公司“绿色高透明牙膏级二氧化硅项目”,管理中心计划无偿资助公司
600000.00 元,山西省科技厅负责落
实配套资金 300000.00 元,公司新增
投资 2920000.00 万元用于该项目的
投资,2004 年 12 月收到管理中心用
于该项目的拨款 420000.00 元。从
2005 年 4 月份起按 20 年进行分摊收到失业保险中心稳岗补贴
2.41 与收益相关
2016 年 7 月 1 日,忻州市失业保险中心拨付忻州同德民爆器材经营有限公
司 24082.00 元作为失业保险稳岗就业补助
收到安全生产奖励金 2.00 与收益相关
2016 年 6 月 13 日,广灵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拨付广灵县同德精华化工
有限公司 20000.00 元安全生产奖励金收安监局奖励先进单位奖金
2.00 与收益相关
2016 年 8 月 8 日,忻州市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中心拨付忻州同德民爆器材经
营有限公司 20000.00 元作为奖励先进单位的奖金民爆行业专用智能化门禁系统
1.50 与资产相关
根据工信安函[2013]53 号文件,呼和浩特市科学技术局拨付公司研发资金
150000.00 元,用于民爆行业专用智
能化门禁系统研发项目。从 2015 年 5月份起按 10 年进行分摊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补助款
1.24 与资产相关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晋政办发[2007]62 号文)《转发省环保局关于
2007 年在全省重点污染企业推广建设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实施意见的通知》,公司收到省环保局在线监控设备补助款 124100.00 元。从 2009 年 12月份起按 10 年进行分摊
金蝶 ERP 软件补助资金 0.70 与资产相关根据忻州市科技局、财政局(忻市科发[2007]32 号文)《关于下达 2007 年度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的通知》,忻州市财政局拨付 70000.00 元用于公司高
228
新技术企业应用金蝶 ERP 软件工程。
从 2009 年起按 10 年进行分摊。
氨氮、氮氧化物自动监控设施项目补助资金
0.20 与资产相关根据忻环信息函[2012]6 号“关于新增氨氮、氮氧化物自动监控设施省控以下企业拨付补助款的通知”文件,2012
年 7 月 26 日,公司收到忻州市环境保护局信息中心拨付的“氨氮、氮氧化物自动监控设施项目”补助资金
20000.00 元。从 2012 年 1 月份起按
10 年进行分摊
合计 150.13 - -
2017 年、2018 年、2019 年 1-9 月政府补助情况请参见本节之“二、盈利能力分析”之“(八)其他收益”。公司营业外收入金额较小,占净利润比重较低。公司经营业绩对营业外收入不存在重大依赖。
2、营业外支出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支出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1-9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 26.25 615.53 - -
捐赠支出 3.80 36.72 24.28 3.02
税收滞纳金及处罚支出 9.52 9.71 108.85 9.12
其他 54.21 10.76 18.03 8.03
合计 93.78 672.72 151.16 20.17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支出分别为 20.17 万元、151.16 万元、672.72 万元和
93.78 万元。2017 年营业外支出较 2016 年增长较大,主要是公益捐赠支出和税
收滞纳金缴纳及处罚支出所致。2018 年营业外支出较 2017 年增长较大,主要是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由于同蒙化工拆除生产线和同德化工母公司拆除膨化炸药生产线)615.53 万元。
(十一)所得税费用报告期内,公司所得税费用分别为 4102.33 万元、3695.91 万元、5266.23万元和 3942.99 万元。
229
(十二)非经常性损益分析
公司报告期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其金额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年 1-9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4619.35 8.52 -33.01 1.26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
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108.67 126.39 136.93 540.13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20.00 20.00 0.00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5.94 21.60 0.00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204.29 -273.94 307.66 -13.97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16.36 5.92 0.00 405.96
非经常性损益总额 4948.67 -107.17 453.18 933.38
减:非经常性损益的所得税影响数
720.71 -29.21 15.27 69.09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4227.96 -77.96 437.92 864.30
减:归属于少数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影响数
9.29 2.15 0.91 4.99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
4218.67 -80.11 437.01 859.31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8477.06 14447.85 9175.92 7414.61
占比 49.77% -0.55% 4.76% 11.59%报告期内,同德化工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分别为
859.31 万元、437.01 万元、-80.11 万元和 4227.96 万元,占当年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 11.59%、4.76%、-0.55%和
49.77%,对当期净利润的影响较小。2019 年 1-9 月,公司非经常性损益金额较大,主要受公司转让内蒙生力同力民爆公司 40%股权实现的收益影响。
(十三)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分析
230
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的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如下表所示:
2019 年 1-9 月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每股收益(元/股)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1.94% 0.33 0.33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7.97% 0.22 0.22
2018 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每股收益(元/股)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3.46% 0.37 0.37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3.53% 0.37 0.37
2017 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每股收益(元/股)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9.42% 0.25 0.25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8.99% 0.23 0.23
2016 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每股收益(元/股)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8.37% 0.21 0.21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7.50% 0.19 0.19
最近三年,可比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如下表所示:
公司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南岭民爆 1.13 1.32 1.49
雪峰科技 4.28 1.63 -1.69
高争民爆 7.49 14.42 30.84
江南化工 3.95 2.26 1.93
凯龙股份 5.79 8.44 8.33
宏大爆破 6.68 5.56 2.49
雅化集团 6.98 9.59 5.95
可比公司平均 5.19 6.17 7.05
同德化工 13.46 9.42 8.37
数据来源:WIND 资讯
(十四)关于 2019 年上半年业绩下滑的说明
1、2019 年上半年经营业绩和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同比出现大幅下滑的原因
231及合理性,公司经营环境是否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对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是否存在重大不利影响的相关说明
(1)2019 年上半年经营业绩同比出现大幅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
单位:万元项目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1-6 月金额变动比例金额变动比例金额变动比例金额
营业收入 30758.61 -31.66% 45006.12 67.65% 26844.72 18.25% 22702.54
其中:工业炸药收入 13231.53 -27.75% 18313.96 27.61% 14352.00 15.24% 12453.82
工程爆破收入 13322.03 -40.99% 22574.65 181.43% 8021.45 18.39% 6775.25
营业毛利 11578.99 -40.21% 19364.80 72.55% 11222.78 11.07% 10104.58
其中:工业炸药毛利 4688.86 -44.49% 8446.21 5.16% 8031.64 29.16% 6218.18
工程爆破毛利 5880.79 -38.34% 9537.85 231.53% 2876.88 -11.76% 3260.16
净利润 7216.14 -18.58% 8862.49 149.65% 3549.91 2.37% 3467.65
扣非后归母净利润 3021.12 -64.03% 8395.98 167.72% 3136.13 8.92% 2879.38
毛利率 37.64% -5.38% 43.03% 1.22% 41.81% -2.70% 44.51%
其中:工业炸药毛利率 35.44% -10.68% 46.12% -9.84% 55.96% 6.03% 49.93%
工程爆破毛利率 44.14% 1.89% 42.25% 6.39% 35.86% -12.25% 48.12%
注:2019 年 1-6 月、2018 年 1-6 月、2017 年 1-6 月、2016 年 1-6 月数据均未经审计
2019 年上半年,公司营业收入、营业毛利、净利润、扣非后归母净利润和
毛利率同比分别下滑了 31.66%、40.21%、18.58%、64.03%和 5.38%,各项经营业绩较 2018 年同期存在不同程度的下滑。但是,2019 年 1-9 月,公司营业收入、营业毛利、净利润、扣非后归母净利润和毛利率较 2018 年同期增长率分别为
-18.59%、-35.10%、93.37%、-27.00%、-10.51%,部分指标较 2019 年上半年有
一定回升。且根据公司公告的 2019 年度业绩快报,公司预计实现营业收入
96784.48 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4980.81 万元,分别较 2018年增加 7.95%和 4.27%,民爆业务经营业绩在 2019 年下半年得到回升。
2016 年 1-6 月、2017 年 1-6 月、2018 年 1-6 月和 2019 年 1-6 月,公司营业
收入、营业毛利、净利润、扣非后归母净利润及毛利率变化图如下:
单位:万元
232
从上图可以看出,公司 2019 年经营业绩较 2018 年同期存在下滑,但是仍然
高于 2016 年及 2017 年同期水平。
从各主要业务角度看,2019 年上半年业绩下滑,主要由于 2019 年上半年工业炸药和爆破服务业务下降所致,详细情况如下表:
2019 年上半年工业炸药经营业绩与历年同期对比
单位:万元
2019 年上半年工业炸药营业收入、营业毛利和毛利率同比分别下滑了
27.75%、44.49%和 10.68%。
233
2019 年上半年工程爆破经营业绩与历年同期对比
单位:万元
6775.25
8021.45
22574.65
13322.03
3260.16 2876.88
9537.85
5880.79
48.12%
35.86%
42.25% 44.14%
0%
10%
20%
30%
40%
50%
60%
0
5000
10000
15000
20000
25000
2016年1-6月 2017年1-6月 2018年1-6月 2019年1-6月
营业收入 营业毛利 毛利率
2019 年上半年工程爆破业务营业收入和营业毛利同比分别下滑了 40.99%和
38.34%,毛利率同比上升了 1.89%。
公司 2019 年上半年经营业绩较 2018 年下滑的主要原因为:
(1)2018 年为民爆行业近年来的高点,2019 年上半年民爆行业整体有所下降,但仍然高于 2016 年及 2017 年同期根据《中国爆破器材行业工作简报》,受国家宏观经济影响,报告期内民爆行业整体保持增长态势,2018 年为民爆行业自 2015 年以来实现收入及利润最高
的一年。2018 年,民爆行业累计实现利润总额 62.84 亿元,同比增长 17.04%;
2019 年上半年,民爆行业总体形势平稳、可控,行业主要统计指标有升有降,生产总值和工业炸药产销量同比有不同程度增长,但企业获利能力有所降低。
2019 年 1-6 月,民爆行业累计实现利润总额 21.72 亿元,同比下降 11.20%,但
仍高于 2016 年及 2017 年同期。
公司 2019 年上半年经营业绩较 2018 年同期呈下降趋势,与行业整体趋势保
持一致。虽然 2019 年上半年主要经营业绩指标较 2018 年上半年下降,但各项经
营指标仍高于 2016 年及 2017 年同期。
234
(2)受部分客户停工限产的影响
受下游采矿业环保政策、安全生产整顿等影响,公司部分客户停工限产,导致工业炸药销量和爆破业务量的下降。公司停工限产的客户主要为中地地质和昌元煤矿,上述客户出现停工限产的情况属于偶发性、暂时性的现象,中地地质
2019 年 8 月已有部分销售额,其他客户预计未来生产将恢复。
(3)2019 年上半年公司产能调整及技术升级影响
为贯彻“6.16 会议”精神和《意见》要求,按照《民爆行业“十三五”发展规划》要求,依据《民爆安全生产少(无)人化专项工程实施方案》为引导,公司陆续对原有生产线进行了产能转换及自动化、智能化技术升级,对不符合行业技术进步要求的生产线进行拆除。本轮生产线产能转换及技术升级预计将于
2019 年底基本完成,该部分影响将消除。
由于受 2019 年一季度拆除 5000 吨膨化炸药生产线,膨化炸药产品从此退出原有市场;对部分乳化炸药生产线进行拆除并新建生产线;下属公司同蒙化工
1.1 万吨乳化铵油炸药新生产线 2019 年 5 月进入试生产运行等因素影响,公司相
应工业炸药产量受到限制,成本费用相应增加。
综上,公司 2019 年上半年经营业绩下滑,受到了民爆行业整体有所下滑的影响,但是仍然高于 2016 年及 2017 年同期水平,行业整体情况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因部分客户停工限产、原有生产线产能转换及技术升级的影响,均为偶发性、暂时性的,公司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对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不存在重大不利影响。且公司公告的 2019 年度业绩快报,2019 年下半年经营业绩已得到回升。
(2)2019 年上半年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同比出现大幅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
单位:万元项目
2019 年 1-6 月金额
2018 年 1-6 月金额变动金额变动比例(%)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30688.85 40609.82 -9920.97 -24.43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224.80 1304.58 -79.78 -6.12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1913.66 41914.40 -10000.74 -23.86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4384.63 16600.76 -2216.13 -13.35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3250.91 3942.55 -691.64 -17.54
支付的各项税费 4103.99 5933.87 -1829.88 -30.84
235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4852.64 4069.14 783.50 19.25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6592.16 30546.32 -3954.15 -12.94
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 5321.50 11368.09 -6046.59 -53.19
注:2019 年 1-6 月和 2018 年 1-6 月数据均未经审计
2019 年上半年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与上年同期下降 53.19%,主要明细项目
变动原因如下:
(1)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减少 9920.97 万元,同比下降 24.43%,主要是由于公司炸药生产线的产能转换及技术升级引起的炸药产、销量下降以及爆破主要客户的停产引起的爆破量减少所致。
(2)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减少 2216.13 万元,同比下降 13.35%,主要由于炸药生产量和爆破服务量减少,原材料购进等减少所致。
(3)支付的各项税费减少 1829.88 万元,同比下降 30.84%,主要由于炸药销售量及爆破服务量减少引起的销售降低相应的各项税费减少所致。
2019 年上半年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相比上年同期存在下滑情况,与公司
2019 年上半年市场情况及公司经营业绩下滑情况相匹配,具有合理性。
综上所述,公司经营业绩及经营活动现金流下滑,受到了民爆行业整体有所下滑的影响,但是整体业绩仍然高于 2016 年及 2017 年同期水平,行业整体情况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因部分客户停工限产、原有生产线产能转换及技术升级的影响,均为偶发性、暂时性的,公司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对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不存在重大不利影响。
2、结合行业发展态势,公司 2019 年上半年经营业绩大幅下滑,是否与同行
业公司情况一致,是否符合行业状况的相关说明,及存在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
(1)2019 年上半年同行业上市公司经营业绩增长情况差异较大,呈现分化的态势
2019 年 1-6 月,公司营业收入、营业毛利、净利润、毛利率与同行业可比公
司对比如下:
单位:亿元项目
2019 年 1-6 月 2019年 1-6月较 2018年同期增长率(%)
营业收 营业 净利 毛利率 营业收 营业毛 净利润 毛利率
236
入 毛利 润 (%) 入 利
南岭民爆 11.37 2.88 0.15 25.35 16.92 8.04 7.19 -2.08
雪峰科技 8.90 1.35 0.12 15.17 5.20 -3.52 -44.80 -1.37
高争民爆 1.43 0.61 0.08 42.98 -6.01 -17.69 -70.81 -6.10
江南化工 14.81 6.28 2.44 42.41 20.24 20.84 95.41 0.21
凯龙股份 8.77 3.04 1.06 34.62 7.17 15.54 16.55 2.51
宏大爆破 24.39 4.72 1.63 19.33 30.96 19.24 41.69 -1.90
雅化集团 15.72 4.33 1.31 27.57 15.19 -2.03 -26.59 -4.84
可比公司平均 12.20 3.32 0.97 29.63 17.82 10.45 18.78 -1.94
同德化工 3.08 1.16 0.72 37.64 -31.66 -40.21 -18.58 -5.38
注:2019 年 1-6 月上述数据均未经审计
由上表可见,同行业上市公司 2019 年上半年经营业绩较 2018 年同期增长差异较大,部分上市公司如南岭民爆、江南化工、凯龙股份、宏大爆破保持增长的态势,而雪峰科技、高争民爆、雅化集团 2019 年上半年的经营业绩指标较 2018年同期均有一定程度的下滑。根据同行业上市公司披露的 2019 年中报,其中,雪峰科技营业收入增长主要由于爆破业务及土石方业务量增加,净利润下降主要由于期间费用较 2018 年同期增长;高争民爆 2019 年上半年营业收入下降主要由
于火工品销量下降及工业炸药销售价格下调所致,营业成本增加主要由于自产炸药的单位生产成本增加和外购炸药采购成本上涨,受部分小型矿山开采、小型工程施工单位未开工的影响,民爆器材采购量、运输量等较 2018 年同期减少,经营业绩有所下滑;雅化集团虽然整体经营业绩指标有所下滑,主要由于其另一行业板块锂产品营业成本较 2018 年同期增长 50%,毛利率下滑 19.85%所致,但其民爆业务经营业绩较好,民爆产品销售同比增长 10.94%,爆破业务同比增长
26.77%。公司与高争民爆 2019 年上半年较 2018 年同期下滑较多。
(2)2019 年上半年民爆行业发展整体有所下滑,公司符合行业状况
根据《中国爆破器材行业工作简报》,受国家宏观经济影响,报告期内民爆行业整体保持增长态势,2018 年为民爆行业自 2015 年以来实现收入及利润最高
的一年。2018 年,民爆行业累计实现利润总额 62.84 亿元,同比增长 17.04%;
2019 年上半年,民爆行业总体形势平稳、可控,行业主要统计指标有升有降,生产总值和工业炸药产销量同比有不同程度增长,但企业获利能力有所降低。
2019 年 1-6 月,民爆行业累计实现利润总额 21.72 亿元,同比下降 11.20%,但
仍高于 2016 年及 2017 年同期。
237
从地域上讲,根据《中国爆破器材行业工作简报》,2019 年上半年,全国
有 21 个地区工业炸药年产量实现同比正增长,有 8 个地区工业炸药年产量同比
均有不同程度下降,各区域产销量存在明显差异。其中,公司所处的山西省 2019年上半年产量、销量同比下降 5.46%、4.69%。
公司 2019 年上半年的经营业绩较 2018 年同期呈下降趋势,与行业整体趋势
保持一致,符合行业状况。
(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及行业状况存在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
1)民爆行业地域性差异
民爆行业在产业政策的调整下,各地区的发展呈多样性。同时,由于民爆产品远距离运输风险较大,具有特殊的销售半径,多年来形成了一定的区域性供需关系格局;此外,由于自然资源和经济发展水平差异的原因,矿产资源较丰富的地区以及经济欠发达、基础设施建设不足的地区,对民爆产品需求较旺盛。因此,各区域下游客户在同一时期的市场需求也存在较大差异。
根据《中国爆破器材行业工作简报》总第 338 期,2019 年上半年,全国有
21 个地区工业炸药年产量实现同比正增长,有 8 个地区工业炸药年产量同比均
有不同程度下降,各区域产销量存在明显差异。其中,公司所处的山西省 2019年上半年产量、销量同比下降 5.46%、4.69%。同行业可比公司中,2019 年上半年经营业绩呈增长趋势的南岭民爆、江南化工、凯龙股份主要经营的湖南、安徽、湖北地区的产量、销量也均呈增长趋势,具有合理性。
因此,民爆行业区域性差异是公司经营业绩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之一。
2)公司部分炸药生产线的产能转换及技术升级
2018 年 11 月,工信部印发了《意见》,提出了推进民爆行业高质量发展的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明确指出年产 10000 吨及以下的低水平工业炸药生产线应进行合并升级改造,或将其产能转换为现场混装炸药生产能力。
2018 年 12 月,工信部制定出台了《民用爆炸物品行业技术发展方向及目标(2018年版)》,明确民用爆炸物品行业技术发展方向,制定了详细的第一阶段目标(到2382020 年底)和第二阶段目标(到 2025 年底)。明确要求确保到 2020 年年底前,新建或实施技术改造的工业炸药生产线,所有危险等级为 1.1 级的危险工房现场操作人员总人数不应大于 5 人;未实施改造的工业炸药生产线,单个 1.1 级危险工房现场操作人员人数不应大于 6 人(包括固定操作岗位人员及在工房内巡视时间大于 3 小时的巡视人员)。
为贯彻落实工信部下发的《意见》及《民用爆炸物品行业技术发展方向及目
标(2018 年版)》等行业新规划、新要求,公司高度重视,对原有生产线进行产
能转换及技术升级,淘汰落后技术,重新调整产能布局,减少危险源点,提升生产线本质安全条件,向安全环保节能型工业炸药产品积极进行转变。
公司为民爆行业内最早贯彻落实最新政策,推进生产工艺及装备向安全可靠、绿色环保、智能制造方向发展的企业之一,早于行业内大多数民爆生产企业。
因此,2019 年上半年受生产线升级改造的影响,公司部分品种炸药的产量受到限制是造成经营业绩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在差异的重要原因。
3、公司 2019 年一季度拆除 5000 吨膨化炸药生产线,膨化炸药产品从此退
出原有市场;对部分乳化炸药生产线进行拆除并新建新生产线,相应品种炸药的产量受到限制;下属公司同蒙化工 1.1 万吨乳化铵油炸药新生产线进入试生产运行,尚未正式验收,前述生产线拆除、关停、新增的情况及对公司 2019 年上半年业绩的影响情况,目前最新的进展与计划、相应产能及产能利用率变化情况、安全生产管制情况及风险,是否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构成持续不利影响,风险提示是否充分、到位的相关说明
(1)本次原有生产线产能转换及技术升级的具体情况
为贯彻“6.16 会议”精神、《意见》和《民用爆炸物品行业技术发展方向及目标(2018 年版)》要求,按照《民爆行业“十三五”发展规划》要求,依据《民爆安全生产少(无)人化专项工程实施方案》为引导,公司陆续对原有生产线进行了产能转换及自动化、智能化技术升级,对不符合行业技术进步要求的生产线进行拆除。本轮生产线产能转换及技术升级预计已于 2019 年底前基本完成。上述生产线产能转换及技术升级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 原生产线名称 原核定 拆除/技改 拆除/技改 技改/新建后生 新核定 进展情况 是否存在
239号 产能(吨/年)
/新建前
2018 年上半年的产量(吨)
/新建前
2018 年上半年的产能利用率产线名称 产能(吨/年)安全生产管制情况及风险
1膨化硝铵炸药生
产线(河曲生产点)
5000 4996.50 99.93% - -
2018 年 11 月完成拆除并验收通过否
2粉状乳化炸药生
产线(内蒙古清水河生产点)
6000 560.22 9.34%
全线 5 人乳化铵油炸药生产
线(内蒙古清水河生产点)
11000
原生产线于 2018 年 5月完成拆除并验收;
2019年 5 月通过行业主管部门试生产安全条件考核,投入正常生产,预计 2020 年 3月验收通过否
3部分乳化炸药生产线进行拆除并新建新生产线胶状乳化炸药生产线
(河曲生产点)
12000 4308.20 35.90%
全线 5 人胶状乳化炸药生产
线(河曲生产点)
12000
2018 年 12 月开始实施,新生产线处于设备安装阶段,2019 年
11 月通过行业主管部门试生产安全条件考核,投入正常生产,
预计2020年6月验收通过否
4粉状乳化炸药生产线
(河曲生产点)
10000 3848.77 38.49%
全线 5 人粉状乳化炸药生产
线(河曲生产点)
12000
2019 年 1 月开始实
施,2019 年 11 月通过行业主管部门试生
产安全条件考核,投入正常生产,预计
2020年 3 月验收通过否
5胶状乳化炸药生产线
(广灵生产点)
9000 2465.71 27.40%
全线 5 人胶状乳化炸药生产
线(广灵生产点)
10500
2018 年 5 月开始实施,新生产线处于设备安装阶段,计划预
计 2019 年 10 月通过行业主管部门试生产
安全条件考核,投入正常生产,预计 2020
年 6 月验收通过否
6粉状乳化炸药生产线
(广灵生产点)
12000 7989.26 66.58%
全线 5 人粉状乳化炸药生产
线(广灵生产点)
10500 否
(2)前述生产线产能转换及技术升级对发行人 2019 年上半年业绩及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
1)前述生产线升级改造对公司 2019 年上半年业绩的影响2019 年上半年,因河曲生产点和广灵生产点的 2 条胶状乳化炸药生产线(即240原年产 12000 吨胶状乳化炸药生产线、原年产 9000 吨胶状乳化炸药生产线)、2条粉状乳化炸药生产线(即原年产 10000 吨粉状乳化炸药生产线、原年产 12000吨粉状乳化炸药生产线)均处于产能转换及技术升级当中,上述 4 条乳化生产线
2019 年 1-6 月的炸药产量较 2018 年同期合计下降 3039.51 吨,下降 16.33%。2019年上半年,因公司拆除了河曲生产点的 1 条原年产 5000 吨膨化硝铵炸药生产线,膨化硝铵炸药产量较 2018 年同期下降 4996.49 吨,下降 100%。
此外,内蒙古清水河生产点原年产 6000 吨粉状乳化炸药生产线已于 2018
年 5 月完成拆除并验收,2019 年 1-6 月较 2018 年同期下降 560.22 吨,下降 100%。
内蒙古清水河该生产点新建全线 5 人 11000 吨乳化铵油炸药生产线于 2019 年 5月试生产,因此,受产能转换及技术升级的影响,内蒙古清水河生产点 2019 年上半年新增乳化铵油炸药试生产产量仅为 33.18 吨。
综上,前述生产线 2019 年上半年产量较 2018 年同期合计减少 8563.04 吨炸药,下降约 35%。
2)前述生产线的产能转换及技术升级对未来业绩的影响
①本次原有生产线的产能转换及技术升级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是暂时性的如前所述,本次原有生产线的产能转换及技术升级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是暂时性的,已于 2019 年底前基本完成。
②通过本次原有生产线的产能转换及技术升级,公司许可生产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由于民爆行业的特殊性及民爆产品的危险性,2006 年国务院颁布的《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国家对民用爆炸物品的生产实行严格的许可证制度,国家及省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颁发《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和《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对各生产企业的最高年生产能力实行严格的许可。
出于行业有序发展及安全管理的考虑,近十多年来,国家行业主管部门不轻易批准新增生产企业许可能力,工信部在《结构调整指导意见》中明确指出:今后一段时期,严格控制新增产能。在此背景下,各生产企业的许可生产能力是决定一个企业业绩增长、综合实力的重要因素。
241公司严格按照工信部相关政策及规定稳步推进本次原有生产线的产能转换
及技术升级,通过本轮产能转换及技术升级,经工信部批复,公司整体许可产能
从 9.80 万吨/年调增到 10.60 万吨/年,且全部为国家鼓励及支持的炸药品种,为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增长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综上,本次原有生产线的产能转换及技术升级不会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构成持续不利影响。
4、受下游采矿业环保政策、安全生产整顿等影响,公司部分客户停工限产,导致工业炸药销量和爆破业务量的下降,该等情形是否持续,会否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相关说明
公司停工限产的客户主要为中地地质和昌元煤矿,2018 年的收入分别为
10677.31 万元、7463.35 万元,占公司当年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1.91%和
8.32%。
2018 年 11 月,由于环保政策、安全生产整顿、生态环境恢复整改、地质状况等原因,中地地质总承包的山西煤炭运销集团三百子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三百子煤业”)、昌元煤矿先后停工停产,2019 年 8 月,公司已为中地地质实
施爆破量 34.30 吨,预计 11 月份整改后通过各部门验收,即可恢复生产。2019
年 9 月,昌元煤矿根据相关部门要求进行危源排险治理,预计 11 月份后陆续开工,爆破量也会回升。
另外 3 家爆破量较小的客户山西忻州神达花沟煤业有限公司、大同煤矿集团
同舟煤业有限公司、山西宁武德盛煤业有限公司均由于地质状况、环保问题等于
2018 年 11 月停工至今,但 3 家客户爆破量占公司总爆破量的 4%,对公司整体年收入影响较小。
主要客户 2019 年 1-6 月较 2018 年同期爆破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客户名称
2019 年 1-6月爆破量
(吨)
2019 年 1-6 月收入金额
2018 年
1-6 月爆破量(吨)
2018 年 1-6 月收入金额爆破量变动比例(%)收入变动比例
(%)
中地地质 - - 7295.14 7132.01 -100.00 -100.00
昌元煤矿 - - 5128.30 5368.21 -100.00 -100.00
242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河曲旧县露天煤业有限公司
3365.55 2090.63 2029.00 1504.88 65.87 38.92山西忻州神达梁家碛煤业有限公司
1700.88 1702.01 112.93 109.12 1406.11 1459.69山西煤建机械施工有限公司
1138.08 1119.63 308.28 303.69 269.17 268.67大同煤矿集团忻州同华煤业有限公司
1088.09 1063.67 1673.81 1626.27 -34.99 -34.59代县泰丰矿业有限公司
673.80 684.96 639.00 619.52 5.45 10.56
注:2019 年 1-6 月和 2018 年 1-6 月数据均未经审计
下游部分客户停工限产的情形属于偶发性的、暂时性的,由于中地地质于
2019 年 8 月已有部分销售额,且公司其他合作的重要客户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
旧县露天煤业有限公司、山西煤建机械施工有限公司、山西忻州神达梁家碛煤业有限公司 2019 年 1-8 月爆破量较 2018 年同期分别增加 1501.72 吨、1142.12 吨、
3174.38 吨,增幅分别为 63.91%、68.61%和 1392.22%,因此,综合部分客户的停工限产预计不会对公司整个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5、公司 2019 年 1-3 月营业收入 8927.50 万元,净利润仅为 795.26 万元,分
季度分析说明公司 2019 年业绩指标变化情况、影响因素及未来的变化趋势,对公司未来业绩的影响情况
2019 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和 2019 年 7-8 月,公司主要经营业绩指标情况
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
2019 年 7-8 月 2019 年第二季度 2019 年第一季度
金额 变动比例 金额 变动比例 金额
营业收入 16420.73 12.83% 21831.11 144.54% 8927.50
营业毛利 7393.75 38.20% 8025.12 125.81% 3553.87
净利润 3461.48 -19.14% 6420.88 707.39% 795.26
毛利率 45.03% 8.27% 36.76% -3.05% 39.81%
净利率 21.08% -8.33% 29.41% 20.50% 8.91%
净资产收益率 3.34% -1.39% 6.40% 5.50% 0.90%
存货周转率(次) 1.6727 -6.19% 2.6746 160.07% 1.0284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1.6312 3.29% 2.3689 122.52% 1.0646
流动资产周转率(次) 0.2376 1.61% 0.3507 119.31% 0.1599
固定资产周转率(次) 0.4300 14.18% 0.5649 150.49% 0.2255
243
总资产周转率(次) 0.1161 6.16% 0.1640 140.09% 0.0683
注:①2019 年 7-8 月变动比例系将 7-8 月指标折算成三个月指标后与第二季度对比计算得出;②2019 年 1-8 月数据均未经审计。
盈利能力方面,公司 2019 年第二季度营业收入、营业毛利、净利润、净利率和净资产收益率分别比 2019 年第一季度增长 144.54%、125.81%、707.39%、
20.50%和 5.50%,2019 年第二季度毛利率比 2019 年第一季度下降 3.05%,公司
2019 年 7-8 月营业收入、营业毛利和毛利率均比 2019 年第二季度有进一步提升,具体原因如下:
(1)第一季度属于民爆行业生产经营淡季。随着进入二季度,下游矿山企
业生产回暖,炸药产销量逐渐增加;
(2)公司部分产能转换及技术升级后的生产线已通过行业主管部门试生产
安全条件考核,投入正常生产,已建成 3 个多孔粒状铵油炸药混装地面站,至
2019 年年底基本全部能达到行业主管部门的试生产条件。同时,公司对各生产
线项目与生产经营进行合理调配,最大限度地满足用户需求,原各生产线产能转换及技术升级对销售市场的不利影响逐渐降低。本轮生产线产能转换及技术升级完成后,将为公司未来持续盈利奠定坚实的基础。
营运能力方面,公司 2019 年第二季度存货周转率、应收账款周转率、流动资产周转率、固定资产周转率和总资产周转率分别比 2019 年第一季度增长
160.07%、122.52%、119.31%、150.49%和 140.09%,公司 2019 年 7-8 月各项周
转率较 2019 年第二季度均有进一步提升,主要原因是随着公司销售业绩的回升,在存货、应收账款、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和总资产保持相对稳定的情况下,各项周转率基本呈现明显上升趋势。
综上所述,公司 2019 年二季度以来主要业绩指标基本呈现逐步上升趋势,对公司未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6、公司针对业绩下滑拟采取的应对措施及其有效性,目前相关不利因素是
否已经消除,未来经营业绩是否存在持续下滑风险,相关信息披露是否充分的相关说明
(1)发行人针对业绩下滑拟采取的应对措施及其有效性
244
公司针对业绩下滑已经或计划采取的措施如下:
1)工业炸药方面
①加快部分炸药生产线升级改造的实施进度,确保升级后的生产线尽快在
2019 年底前通过行业主管部门试生产安全条件考核,投入正常生产,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持续推广现场混装炸药生产方式,将部分包装炸药产能转换为现场混装炸药产能,充分利用现场混装炸药地面站降低爆破成本,提升爆破效率,目前已有
一定成效。
2)爆破服务方面
①下游部分客户停工限产的情形属于偶发性的、暂时性的,由于中地地质于
2019 年 8 月已有部分销售额,其他停工限产客户预计未来也将恢复生产,且公
司其他合作的重要客户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旧县露天煤业有限公司、山西煤建机械施工有限公司、山西忻州神达梁家碛煤业有限公司 2019年 1-8月爆破量较 2018年同期均大幅增长,公司将继续为上述客户提供优质的爆破服务;
②公司子公司同德爆破于 2019 年 8 月 6 日取得忻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
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资质类别及等级为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未来公司将积极推进相关业务的承揽,进一步完善一体化经营模式,延伸产业链;
③2019 年上半年忻州地区爆破业务整体行业低迷,公司积极对周边晋陕蒙
一带进行市场调研,组织相关员工参观学习优秀企业爆破现场流程,为未来业绩增长储备软实力。
3)其他方面
加强精细化管理,降低期间费用率。随着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并置换募集资金前期投入,可偿还部分借款,降低公司财务费用。
(2)相关不利因素是否已经消除,未来经营业绩是否存在持续下滑风险的说明
1)本轮生产线产能转换及技术升级不会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245为公司持续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如前所述,在工信部严格限制民爆行业产能,原则上不予新增产能的背景下,各生产企业的许可生产能力是决定一个企业业绩增长、综合实力的重要因素。经过本轮生产线产能转换及技术升级,公司整体许可产能从9.80万吨/年调增到
10.60万吨/年,为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增长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此外,从长远来讲,本次升级改造将有利于提升公司智能化、信息化管理水平,有助于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提升生产效率,巩固公司市场竞争地位。
2)本轮生产线产能转换及技术升级对公司业绩的影响是暂时性的,且将于
2019 年第四季度基本完成,达到试生产条件,投入正常生产此外,公司部分生产线的产能转换及技术升级已完成并进入试生产阶段,已
建成3个多孔粒状铵油炸药混装地面站,部分已于2019年10月进行试生产,升级
改造进度按计划稳步推进,至2019年年底已基本全部能通过行业主管部门试生产安全条件考核,投入正常生产。目前,各主要生产线均能在许可范围内生产相应的工业炸药产品。
3)个别客户停工限产不会对公司未来业绩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受环保政策、安全生产整顿、生态环境恢复整改、地质状况等影响,公司重要客户中地地质和昌元煤矿暂时停工限产,上述客户出现停工限产的情况属于偶发性、暂时性的现象,2019年8月中地地质已有部分销售额,其他停产重要客户预计未来生产也将恢复,爆破业务需求有一定回升;同时,公司在新取得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后将积极开拓新业务,预计对
2019年经营业绩起到一定支撑作用。
4)公司自 2019 年第二季度以来经营业绩已有明显回升同时,公司 2019 年第二季度营业收入、营业毛利、净利润、净利率和净资产收益率分别比 2019 年第一季度增长 144.54%、125.81%、707.39%、20.50%和
5.50%,2019 年第二季度毛利率比 2019 年第一季度下降 3.05%,公司 2019 年 7-8月营业收入、营业毛利和毛利率均比 2019 年第二季度有进一步提升,根据公司公告的 2019 年度业绩快报,预计公司 2019 年经营业绩较 2018 年有增长,未来持续下滑的风险较小,公司未来持续盈利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246
三、现金流量分析
公司现金流量总体状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1-9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346.72 20366.16 15507.51 14981.9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61.05 -9414.74 -6627.73 -3030.9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006.36 -31891.07 -7888.75 6630.23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6192.75 -20872.18 931.03 18672.40
(一)经营活动现金流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1-9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60279.71 86559.67 70676.78 63283.78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828.23 873.03 746.64 3164.37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3107.93 87432.71 71423.42 66448.15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31485.31 32977.38 26346.58 23975.89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5801.06 12012.83 10000.23 9886.44
支付的各项税费 6425.74 11599.87 9575.79 10062.53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0049.10 10476.47 9993.31 7541.34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3761.21 67066.54 55915.91 51466.2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346.72 20366.16 15507.51 14981.94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14981.94 万元、15507.51 万
元、20366.16 万元和 9346.72 万元。
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入主要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报告期内,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分别为 63283.78 万元、70676.78 万元、
86559.67 万元和 60279.71 万元,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97.89%、99.58%、
96.54%和 102.00%,公司有较强的现金流产生能力。最近三年,受民爆行业行情
回暖、公司业务规模扩大、主要客户对炸药及爆破服务需求的增加等影响,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逐年增长。
(二)投资活动现金流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1-9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47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1925.68 5642.88 539.33 408.72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2086.74 15057.63 7167.05 3439.6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61.05 -9414.74 -6627.73 -3030.91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3030.91 万元、
-6627.73 万元、-9414.74 万元和-161.05 万元,近三年金额均为负数且绝对值增加,主要是由于公司为增加生产能力,满足市场需求,不断加大投资所致。2019
年 1-9 月,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61.05 万元,主要因为收回到期的短期理财产品所致。
(三)筹资活动现金流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1-9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1000.00 733.00 11000.00 11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993.64 32624.07 18888.75 4369.77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006.36 -31891.07 -7888.75 6630.23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6630.23万元、-7888.75万元、-31891.07 万元和 7006.36 万元。2017 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7888.75 万元,主要由于 2017 年归还 1.1 亿元借款、支付收购同德民爆 40%股权款所致。2018 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1891.07 万元,主要系 2018年归还 1.1 亿元借款和回购股份所致。2019 年 1-9 月,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7006.36 万元,主要是公司取得 1.1 亿元的银行借款导致筹资活动现金流入较多。
四、资本性支出分析
(一)报告期内已经发生的重大资本性支出报告期内,公司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金额分
别为 3389.63 万元、6867.05 万元、4652.33 万元和 3135.74 万元。
(二)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计划及资金需求
在未来可预见的时期内,公司重大资本性支出主要为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八节 本次募集资248金运用”之“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简介”。五、发行人报告期内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情况
(一)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会计政策变更报告期内,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如下:
(1)2016 年度
公司根据财政部《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 号)文件的规定,公司将利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调整为“税金及附加”项目。同时,
将自 2016 年 5 月 1 日起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从“管理费用”科目重分类至“税金及附加”科目。此次公司会计政策是根据财会〔2016〕22 号财政部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规定
进行损益科目间的调整,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
(2)2017 年度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对于 2017 年 5 月 28 日之后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分类、计量和列报,以及终止经营的列报等进行了规定,并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处理;公司修改了财务报表的列报,在合并利润表和个别利润表中分别列示持续经营损益和终止经营损益等。同时,对比较报表的列报进行了相应调整:对于当期列报的终止经营,原来作为持续经营损益列报的信息重新在比较报表中作为终止经营损益列报。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2017),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方法从总额法改为允许采用净额法,将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相关递延收益的摊销方式从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改为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配,并修改了政府补助的列报项目。2017年 1 月 1 日尚未摊销完毕的政府补助和 2017年取得的政府补助适用修订后的准则。对于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企业的,应当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的借款费用。公司对新的披露要求不需提供比较信息,不对比较报表中其他收益的列报进行相应调整。
249
公司根据《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在利润表中新增“资产处置收益”行项目,反映企业出售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金融工具、长期股权投资和投资性房地产除外)或处置组时确认的处置利得或损失,处置未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生产性生物资产及无形资产而产生的处置利得或损失,以及债务重组中因处置非流动资产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相应的删除“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项下的“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和“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项目,修订后的营业外收支反映企业发生的营业利润以外的收益,主要包括债务重组利得或损失、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公益性捐赠支出、非常损失、盘盈利得或损失、捐赠利得、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等。公司对比较报表的列报进行了相应调整。
(3)2018 年度1)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
会[2018]15 号),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决议通过,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
了以下修订:
①资产负债表
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整合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将原“应收利息”及“应收股利”行项目归并至“其他应收款”;
将原“固定资产清理”行项目归并至“固定资产”;
将原“工程物资”行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
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整合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
将原“应付利息”及“应付股利”行项目归并至“其他应付款”;
将原“专项应付款”行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
②利润表
从原“管理费用”中分拆出“研发费用”;
250
在“财务费用”行项目下分别列示“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公司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按照财会[2018]15 号文进行调整。
③股东权益变动表
在“股东权益内部结转”行项目下,将原“结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改为“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公司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按照财会[2018]15 号文进行调整。
财务报表格式的修订对公司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利润、其他综合收益等无影响。
2)根据财政部《关于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有关问题的解读》,公司作为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收到的扣缴税款手续费在“其他收益”中填列。此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无影响。
此外,公司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均作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列报。此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无影响。
(4)2019 年 1-9 月1)财政部于 2017 年 3 月 31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 年修订)》(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2017 年修订)》(财会〔2017〕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一一套期会计(2017 年修订)》(财会〔2017)9 号),于 2017 年 5 月 2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 年修订)》(财会〔2017〕14 号),并要求境内上市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准则规定,在准则实施日,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和计量,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本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需调整。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在本准则实施日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需要调整 2019 年初留存收益、其他综合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项目金额。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中衔接规定相关要求,于 2019 年 1 月 1 日之前的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与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不一致的,对金融工具的分类和计量(含251减值)进行追溯调整,将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在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即
2019 年 1 月 1 日)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 2019 年 1 月 1 日的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同时,公司未对比较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调整。此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2)财政部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发布《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通知要求编制 2019 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公司根据财会[2019]6 号规定的财务报表格式编制 2019 年中期财务报表,并采用追溯调整法变更了相关财务报表列报。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对公司相关财务指标不产生影响。
3)财政部于 2019 年 5 月 16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
(以下简称“新债务重组准则”),修改了债务重组的定义,明确了债务重组中涉及金融工具的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准则,明确了债权人受让金融资产以外的资产初始按成本计量,明确债务人以资产清偿债务时不再区分资产处置损益与债务重组损益。
根据财会[2019]6 号文件的规定,“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项目不再包含债务重组中因处置非流动资产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公司对 2019 年 1 月 1 日新发生的债务重组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 2019 年 1 月 1 日以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进行追溯调整。
4)财政部于 2019 年 5 月 16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下简称“新非货币性交换准则”),明确了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的概念和准则的适用范围,明确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时点,明确了不同条件下非货币交换的价值计量基础和核算方法及同时完善了相关信息披露要求。公司对 2019 年 1 月 1 日以后新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交易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 2019 年 1 月 1 日以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交易不进行追溯调整。
2、会计估计变更
252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二)会计差错更正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六、重大事项说明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应披露的对外担保、重大诉讼、期后事项、其他或有事项等重大事项。
七、公司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未来趋势分析
(一)财务状况发展趋势
1、资产状况发展趋势报告期内,公司资产规模呈波动趋势。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部分将投资于新建生产线项目。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总资产规模将有所提升。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逐步实施,在建工程、固定资产等非流动资产规模
将进一步上升。
2、负债状况发展趋势报告期内,公司负债总额呈波动趋势。目前公司负债主要为流动负债,需增加中长期资金用于改善公司的债务结构,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随着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公司债务规模将会显著提升,债务结构进一步合理。公司将进
一步通过各种途径和融资渠道满足资本支出需求,降低财务成本。本次可转换公
司债券转股后,公司净资产规模将进一步增加,财务结构将更趋合理,有利于增强公司资产结构的稳定性和抗风险能力。
(二)盈利能力发展趋势
发行人专业从事民用炸药的研发、生产、销售,以及为客户提供爆破工程的整体解决方案等相关服务。2016 年,受宏观经济环境的影响,全国民爆行业主要指标呈现持续负增长状态;2017 年,民爆行业总体运行情况呈现上升态势;
2018 年,在《民爆行业“十三五”规划》等行业产业政策的引导下,民爆企业
通过推进从“传统的产品销售为主导”向“以爆破业务和一体化服务为主导”
253
的业务模式转型,为民爆企业提供了新的发展空间。在这样的市场大环境下,公司依托已建立起的创新的民爆一体化盈利模式优势、区位优势、安全生产优势等,使利润水平报告期内依然稳定增长,随着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的新建炸药生产线项目的建成投产,未来有望成为发行人新的利润增长点;未来发行人将继续夯实民爆主业,进一步优化产品结构,扩大对外爆破业务和一体化业务,增加市场占有率,进一步提升盈利能力。
254
第八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次募集资金运用概况
本次发行可转债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4428.00 万元(含发行费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1)“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年产 12000吨胶状乳化炸药生产线及年产 11000 吨粉状乳化炸药生产线建设项目”、(2)“信息化、智能化平台建设项目”以及(3)“调整债务结构”。上述项目总投资 17366.36 万元,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14428.00 万元。
具体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年产 12000 吨胶状乳化
炸药生产线及年产 11000 吨粉状乳化炸药生产线建设项目
6743.34 5000.00
2 信息化、智能化平台建设项目
河曲点 899.30 819.00
忻州点 3597.20 3278.00
大宁点 558.60 -
广灵点 689.40 502.00
清水河点 550.52 501.00
小计 6295.02 5100.00
3 调整债务结构 4328.00 4328.00
合计 17366.36 14428.00
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使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在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的相关规定,将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存储的专项账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背景及目的
(一)项目背景
2017 年以来,我国经济发展质量稳步提升,民爆行业主要经济指标呈增长态势,根据《中国爆破器材行业协会工作简报》数据统计,2017 年民爆行业累255
计实现利润总额 53.69 亿元,同比增长约 28.69%;生产总值 281.63 亿元,同比
增长 11.61%。从工业炸药产品结构变化上来看,2017 年胶状乳化炸药产量占比有所下降,多孔粒状铵油炸药产量占比持续增加;粉状炸药产量占比小幅增长。
2017 年胶状乳化炸药产量为 242.03 万吨,同比增长 10.17%;多孔粒状铵油炸
药产量 63.18万吨,同比增长 26.44%;粉状炸药产量 81.64万吨,同比增长 4.25%。
2017 年现场混装炸药产量达到 95.22 吨,同比增长 22.52%,约占 2017 年炸药
总产量的 24%。
从地区行业发展状况来看,2017 年中西部地区需求依然旺盛,宁夏、新疆和内蒙 3 个地区工业炸药年产量增幅超过 30%;5 个省份工业炸药年产量超 20万吨,分别是内蒙、山西、四川、辽宁和贵州,其中内蒙炸药年产量超过 49 万吨,约占行业总产量的 12.5%,继续保持行业第一。
2018 年,在《民爆行业“十三五”规划》等行业产业政策的引导下,民爆
企业通过推进从“传统的产品销售为主导”向“以爆破业务和一体化服务为主导”的业务模式转型,为民爆企业提供了新的发展空间。2018 年,民爆行业总体运行情况呈现上升态势,全国民爆生产企业累计完成生产总值 310.30 亿元,同比增长 10.02%;累计完成销售总值 307.72 亿元,同比增长 10.54%。随着我国《民爆行业“十三五”规划》的提出、倡导开展“一带一路”建设、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智能制造,将会有效改善目前民爆行业形势,对行业的稳步发展形成有力支撑。
随着国家对各行业“智能制造”的不断推进,近年来民爆行业信息化智能化建设初见成效,《民爆行业安全生产少(无)人化专项工程实施方案》颁布实施,鼓励企业采用自动化、信息化技术改造传统的生产方式和管理模式,加快现有生产工艺技术和设备的升级换代,逐步实现危险工序无人操作,以减少人身伤亡事故的发生。行业安全生产水平不断提高,连续化自动化生产工艺逐渐取代传统间断式生产工艺,近年来,全行业年累计完成超过三百多条生产线的升级改造,民爆行业安全生产事故较上一个五年大幅下降。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目的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目的是为了优化公司产品结构,在现有产品256
生产线上进行改造,改进生产工艺技术,提升公司信息化,智能化生产管理水平,扩大市场份额,进一步巩固公司市场竞争地位。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和必要性
(一)必要性分析
1、项目实施符合国家行业政策规划方向2016 年 10 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的《民用爆炸物品行业发展规划(2016-2020 年)》中指出,“十三五”期间民爆行业产品结构要进一步优化,行业中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需进一步提升,杜绝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力争实现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零发生;加强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的研发,开展安全机理、检验检测标准等基础科研工作。研发工业机器人和智能成套设备在生产线上的应用技术,研发工业雷管全线人机隔离的连续化、自动化生产工艺。
2018 年 11 月,工信部印发《关于推进民爆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主要目标为:1、到 2022 年,淘汰一批落后技术,关闭一批高危生产线,培育一批知名品牌,建成一批示范企业,推进形成规划科学、政策合理、标准完善的民爆行业高质量发展保障体系。2、技术创新能力进一步增强。不断加强基础科研和关键核心共性技术研究,积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实用技术推广应用,持续提升智能制造技术水平。省级及以上企业创新中心增加 10%,专利数增加 10%。龙头骨干企业专业技术人员比重达到
25%,研发投入占企业总收入比重达到 3%以上。3、质量保障能力进一步改善。
健全行业产品质量监督管理体系,提升行业产品质量标准,完善检测手段,缩小与国际先进水平的差距。企业原材料入厂和产品出厂检测设备 100%达标配置,行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检实现品种、企业 100%覆盖。
2018 年 12 月,工信部办公厅印发的《民用爆炸物品行业技术发展方向及目标》(以下简称“《发展方向及目标》”),为更好地实现民用爆炸物品行业安全发展、高质量发展,引导基础研究为民爆生产提供理论基础,促进民爆产品适应爆破作业多样性及系列化要求,推进生产工艺及装备向安全可靠、绿色257环保、智能制造方向发展,明确了民用爆炸物品行业技术发展方向及目标。《发展方向及目标》在工业炸药产品与服务方面,鼓励发展安全环保节能型工业炸药及无雷管感度的散装工业炸药,鼓励民爆企业由传统的生产经营模式向民爆科研、生产、爆破服务“一体化”模式方向发展等。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主要为对主要产品生产能力的增扩及技术改造,同时在公司多个生产点建设信息化、智能化平台,能够建设高质量的民爆生产体系,技术创新能力得到加强,质量保障能力得到改善,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规划方向。
2、项目的实施有助于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近年来,国家行业主管部门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指导意见,如:工信部安
[2010]227 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民用爆炸物品行业技术进步的指导意见》、工信部安[2012]301 号《关于提升工业炸药生产线本质安全生产水平的指导意见》等,不断要求工业炸药生产企业提高本质安全生产水平。
2018 年 11 月,《意见》提出:安全生产水平进一步提升。通过推进两化融
合和智能制造,压减危险岗位人员,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建立健全行业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持续推进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力争实现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零发生”,“十三五”期间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
较“十二五”同期下降 30%以上。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炸药生产线均能实现连续化、自动化生产,尽可能的减少生产人员,拥有较高的智能化水平,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生产线的本质安全。
3、年产 12000 吨胶状乳化炸药生产线及年产 11000 吨粉状乳化炸药生产
线建设项目的必要性、合理性分析
(1)原有乳化炸药生产线的使用年限
公司河曲生产点原年产 12000吨胶状乳化炸药生产线建成投产于 2010年 9月,原产线生产设备预计使用期限 10 年,截至目前已使用 9 年;公司河曲生产点原年产 10000 吨粉状乳化炸药生产线建成投产于 2005 年 6 月,原产线生产258
设备预计使用期限 10 年,截至目前已超过预计使用年限。
(2)产能利用率的情况以及在建生产线导致的产能变化情况
2018 年度及 2019 年 1-6 月原有乳化炸药生产线产能利用率情况具体如下:
河曲点乳化炸药生产线(粉状及胶状)年度安全许可产能
(吨)当期实际产量
(吨)产能利用率
(%)
2018 年度 22000 15186.57 69.03
2019 年 1-6 月 11000 7884.39 71.68
注:上表中 2019 年 1-6 月产能利用率为全年安全生产许可产能折算半年计算所得
如上表所示,2018 年、2019 年 1-6 月公司河曲生产点原有粉状及胶状乳化炸药生产线产能利用率分别为 69.03%和 71.68%,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对原有生产线进行升级,产能由 22000 吨/年增加到 24000 吨/年,预计本次募投项目达产后公司该生产线产能利用率将保持稳定。
(3)满足民爆行业主管部门对技术水平的要求,避免未来不能取得生产许可证的风险如前所述,若截至 2020 年底,各民爆生产企业未能达到行业主管部门对于规模、产品品种及技术水平的要求,将存在不能取得《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及《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风险。公司作为行业内首批积极响应监管部门发展指导意见,落实生产线调整的
企业之一,自 2018 年 3 月开始对公司各生产线进行调整。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包括其他生产线的产能调整即是在此背景下推动落实的。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的河曲生产点胶状、粉状乳化炸药生产线是按照行业主管部门对工业炸药生产线规模、技术水平、安全生产和智能制造的要求而实施的。如公司不实施该项目,原有生产线未来存在不能取得《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风险,如不能取得生产许可证,公司将不能从事工业炸药的生产,因此,该项目的实施是必要且合理的。
3、项目的实施能有效提高企业智能化、信息化管理水平
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在《民用爆炸物品行业发展规划(2016-2020 年)》中提出“推动机器人等智能化生产装备的研究与应用,实施典型产品智能化生产线示范工程”的目标。2018 年 12 月,《发展方向及目标》提出,鼓励民爆企业259
开展工业炸药智能化生产工艺技术及装备的研发与应用,推动工业炸药生产线向无人化车间方向发展,开发应用生产线在线监测、故障自诊断技术,建立智能网络监管平台,实现生产、销售(包括仓储)的信息化、可视化监管等。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的信息化、智能化平台建设项目,能够有效提升公司生产智能化、管理信息化水平,进一步推进互联网与民爆产品制造技术的融合,有效防止生产事故的发生。
(二)可行性分析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主要是对公司原有业务的技术升级,公司通过多年的发展和积累,在原材料采购、生产技术、客户资源、环境保护等方面已形成
一定的竞争优势,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了必要条件。
1、公司具备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的技术和研发实力
公司作为高新技术企业,自设立以来一直非常重视科学技术的研究和发展,通过不断的积累与创新,公司培养和组建了一批核心技术人才队伍,为公司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奠定了基础。目前公司现有工业炸药生产许可能力和生产规模在山西省内前列,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山西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重点扶持的民爆企业集团。公司具有多年的炸药生产和科研经验,公司技术中心为山西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与天津化工研究设计院、太原理工大学、中北大学、煤炭科学研究总院爆破技术研究所建立了长期的技术合作,在多年的技术改造和产品研发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技术改造经验,提高了公司研发人员的技术开发和新产品研制能力和水平,培养了一支勇于创新、实践经验丰富的研究开发队伍,公司现拥有一支多学科、高素质、高水平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多名技术骨干进入山西省民爆行业专家库。
此外,全资子公司同德爆破拥有山西省公安厅核发的一级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等资质和一整套高端爆破设备,从初步勘测到实施爆破,保证爆破业务每
一个环节的安全顺利运行,在爆破作业上具备强大的技术优势,为矿山、建设
项目提供综合爆破解决方案。齐全的产品和服务可满足客户“一站式”采购的需求,并通过统筹安排为客户提供最优化的配送方案。公司拥有一支专业、经260
验丰富的管理和技术团队,多人持有高、中级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安全作业证,技术人员均持有公司发展需要的各类专业资质证书,在多个领域拥有领先的技术和施工作业方式。
综上,公司自身的技术和研发实力,能够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提供有力保障。
2、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支持政策,有较大的市场需求空间
工业炸药是我国石油勘探、采矿、巷道建设、水利电力工程、公路、铁路工程建设项目的必备物资,是能源行业,基建行业的基础,工业炸药的市场需求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稳步发展以及“一带一路”建设的推动,预计民爆行业未来市场前景良好。根据《民用爆炸品行业“十二五”规划》,2010 年生产企业实现销售总值 278.3 亿元,从 2006 年至 2010 年,销售总值实现了 14.8%的复合增长率。2017 年,民爆行业总体运行情况呈现上升态势,全国民爆生产企业累计完成生产总值 281.63 亿元,同比增长 11.61%,累计完成销售总值 278.02亿元,同比增长 9.43%,产、销总值增速较 2016 年分别扩大 19.20 个百分点和
16.8 个百分点。2018 年,民爆行业总体运行情况继续呈现上升态势,全国民爆
生产企业累计完成生产总值 310.30 亿元,同比增长 10.02%,累计完成销售总值307.72 亿元,同比增长 10.54%,累计产销量分别为 427.74 万吨和 428.69 万吨,同比分别增加 8.38%和 8.41%。
从产品结构来看,根据《民爆行业“十二五”规划》、《中国爆破器材行业工作简报》,乳化炸药占工业炸药的比重由 2005 年的 36.8%(含粉状乳化炸药)增长到 2010年的 42.9%(不含粉状乳化炸药),并进一步提高至 2016年的 62.0%。
2017 年,我国胶状乳化炸药产量占工业炸药总产量的比例为 61.46%,粉状乳化
炸药产量占工业炸药总产量的比例为 7.47%。
此外,根据《中国爆破器材行业工作简报》,2018 年全国共有 23 个省份工业炸药产量同比呈增长趋势,增长较大的省份主要集中在华北、西北地区,公司地处晋陕蒙三省区交界处,销售区域主要集中在晋陕蒙三省,具备区位优势,有较大的市场需求空间。
261
3、公司具备投资、实施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的核心竞争力近年来,公司经过不断发展壮大,逐渐成长为具有科研、生产、销售、配送、爆破、贸易为一体的民爆企业。公司重视主业的发展,采用先进的经营管理理念,先进的工艺和技术,先进的高端爆破设备、民爆行业一体化等优势,不断调整产品结构,拓展产品销售市场,力争成为市场认可的民爆一体化企业。
公司具备投资、实施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的核心竞争力,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区位优势
根据《中国爆破器材行业工作简报》,2018 年全国共有 23 个省份工业炸药产量同比呈增长趋势,增长较大的省份主要集中在华北、西北地区。公司地处晋、陕、蒙三省交界处,有着得天独厚的地理位置,该区域是国内矿产资源较为丰富的地区,预计各类工矿项目、基础建设工程对民爆产品及工程爆破服务的需求仍将保持较高水平。
(2)安全生产优势公司多年来注重对生产环节的管理,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科学发展”的理念,实现 30 多年生产、经营无重大事故。并多次受到当地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的表彰。
(3)创新的民爆一体化盈利模式优势
公司的产业链贯穿研发、生产、销售、配送、爆破、贸易等,可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同时,全资子公司同德爆破拥有山西省公安厅核发的一级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等资质和整套爆破设备,从初步勘测到实施爆破,保证爆破
业务每一个环节的安全顺利运行。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简介
(一)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年产 12000 吨胶状乳化炸药生产线及年
产 11000 吨粉状乳化炸药生产线建设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262
本项目拟在公司河曲生产点厂区内,建设一条生产能力达 12000 吨的胶状乳化炸药生产线和一条生产能力达 11000 吨的粉状乳化炸药生产线,设计包括:
建设 1 座水油相制备工房;建设 1 座胶状乳化炸药制药工房;建设 1 座胶状乳
化炸药装药包装工房;建设 1 座成品中转库(胶状)及成品运输走廊;建设 1
座粉状乳化炸药制药工房;建设 1 座粉状乳化炸药装药包装工房;建设 1 座成
品中转库(粉状)及成品运输走廊。
2、项目总投资概算
本项目总投资金额为 6743.34 万元,其中土建投资 2339.22 万元,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 3934.45 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为 469.67 万元。具体投资估算情况如下:
单位:元序号项目或费用名称单位
工程量 单价估算价值建筑工程设备购置及安装其他费用
合 计
一 土石方工程
1 挖土方(机械施工) m3 8500 65 552500 - - 552500
2 填土方(机械施工) m3 7800 55 429000 - - 429000
二 建筑工程费用
1胶状乳化炸药制药工房
m
2
600 2300 1380000 - - 1380000
2胶状乳化炸药装药包装工房
m
2
810 2300 1863000 - - 1863000
3粉状乳化炸药制药工房
m
2
735 2300 1690500 - - 1690500
4粉状乳化炸药装药包装工房
m
2
540 2300 1242000 - - 1242000
5 水油相制备工房 m2 360 2300 828000 - - 828000
6 炸药成品中转库 m2 108 1800 194400 - - 194400
7 控制室 m2 108 3500 378000 - - 378000
8 运输暗道 m2 960 3500 3360000 - - 3360000
9 半成品运输走廊 m2 900 1800 1620000 - - 1620000
三 室外土建工程
1 加固场地 m2 12500 650 8125000 - - 8125000
2厂内沥青道路(4.5m宽)
m 425 830 352750 - - 352750
3 挡土墙 m 1560 750 1170000 - - 1170000
263
4 排水沟(0.3m 宽) m 360 450 162000 - - 162000
四设备购置及安装工程费用
1生产设备购置及安装费用
- - - - - -
2 粉乳生产线 - - - 17500000 - 17500000
3 胶状生产线 套 - - - 18500000 - 18500000
4供水管(DN150 给水球墨铸铁管)
m 550 350 - 192500 - 192500
5排水管(DN300 混凝土排水管)
m 60 450 - 27000 - 27000
6 污水处理设施 - - - 800000 - 800000
7排水井及给水阀门井
个 5 9000 45000 - - 45000
8供热系统设备购置及安装
- - - - - -
9 防雷设施 套 1 1000000 - 1000000 - 1000000
10供电系统设备购置及安装
- - - - - -
11 铠装电力电缆 m 1500 250 375000 375000
12电子监控及红外线防盗系统
套 1 - - 450000 - 450000
13 各工房供电及配电 - - - 500000 - 500000
五 其他费用
1 绿化费 - - - - 300000 300000
2 编制环境影响评价 - - - - 100000 100000
3 地勘 - - - - 100000 100000
4 勘察设计费 - - - - 500000 500000
5工程监理费(项目费
用×0.3%)
63736650 0.003 - - 191210 191210
6施工管理费(项目费
用×0.15%)
63736650 0.0015 - - 95605 95605
7招标代理费(项目费
用×0.35%)
63736650 0.0035 - - 223078 223078
六项目预备费(项目费
用×5%)
63736650 0.05 - - 3186833 3186833
项目投入总资金 - - 23392150 39344500 4696726 67433376
投资比重 - - 34.69% 58.35% 6.96% 100.00%
3、产品生产规模及产品方案
本项目建设规模为年产 12000 吨胶状乳化炸药及 11000 吨粉状乳化炸药。
具体产品品种及规格如下:
264
4、经济效益分析本次“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年产 12000 吨胶状乳化炸药生产线及年
产 11000 吨粉状乳化炸药生产线建设项目”经济效益测算依据具体如下:
(1)项目总体效益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T1 T2 T3 T4 T5 T6 T7 T8 T9 T10营业收入
6808.00 8510.00 8510.00 8510.00 8510.00 8510.00 8510.00 8510.00 8510.00 8510.00营业成本
4262.26 5099.34 5099.34 5099.34 5099.34 5099.34 5099.34 5099.34 5099.34 5099.34
毛利 2545.74 3410.66 3410.66 3410.66 3410.66 3410.66 3410.66 3410.66 3410.66 3410.66
毛利率 37.39% 40.08% 40.08% 40.08% 40.08% 40.08% 40.08% 40.08% 40.08% 40.08%
减:税金及附加
49.91 54.15 54.15 54.15 54.15 54.15 54.15 54.15 54.15 54.15
减:销售费用
486.09 607.61 607.61 607.61 607.61 607.61 607.61 607.61 607.61 607.61
减:管理费用
836.02 1045.03 1045.03 1045.03 1045.03 1045.03 1045.03 1045.03 1045.03 1045.03
减:财务费用
- - - - - - - - - -利润总额
1173.72 1703.87 1703.87 1703.87 1703.87 1703.87 1703.87 1703.87 1703.87 1703.87
减:所得税
176.06 255.58 255.58 255.58 255.58 255.58 255.58 255.58 255.58 255.58
净利润 997.66 1448.29 1448.29 1448.29 1448.29 1448.29 1448.29 1448.29 1448.29 1448.29
净利率 14.65% 17.02% 17.02% 17.02% 17.02% 17.02% 17.02% 17.02% 17.02% 17.02%
(2)本项目收益情况及测算依据
1)营业收入测算
本项目主要产品为 12000 吨胶状乳化炸药及 11000 吨粉状乳化炸药,由于本项目是将原有技术淘汰,新建乳化炸药生产线,因此项目预计完工投产后第序号
生产线名称 产品品种 产品规格年产量(t/a)
1 胶状乳化炸药生产线 胶状乳化炸药 Φ35mm~φ150mm 12000
2 粉状乳化炸药生产线 粉状乳化炸药
药卷外径 φ32mm,药卷质量 150±7g;部分为散装药
11000
265
一年产能达到设计产能的 80%,第二年起产能达到设计产能的 100%,投产后
各年度收入测算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T1 T2-T10
营业收入(不含税) 6808.00 8510.00
达产率 80% 100%数量(吨) 18400 23000
平均售价(元/吨) 3700 3700
销售税金及附加 49.91 54.15
本项目产品销售单价主要在参考 2016 年至 2018 年工业炸药平均销售价格
3737.11 元/吨,向下取整为 3700 元/吨,取值谨慎合理。
2)总成本费用测算
本项目总成本费用主要包括直接材料费、折旧费、其他制造费用等,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T1 T2-T10
达产 80% 达产 100%
1 生产成本 4262.26 5099.34
1.1 直接材料费 2939.83 3674.79
1.2 人工成本 352.99 352.99
1.3 制造费用 969.44 1071.56
1.3.1 折旧费 462.48 462.48
1.3.2 修理费(日常修理费) 98.47 98.47
1.3.3 其他制造费用 408.48 510.60
2 管理费用 836.02 1045.03
2.1 无形资产摊销费用 - -
2.2 其他资产摊销费 - -
2.3 其他管理费用 836.02 1045.03
3 财务费用 - -
4 销售费用 486.09 607.61
5 总成本费用(1+2+3+4) 5584.37 6751.98
5.1 其中:可变成本 3292.82 4027.78
5.2 固定成本 2291.55 2724.20
6 经营成本(5-1.4.1-2.1-2.2) 5121.89 6289.50
①材料费
266
本项目生产所需的原材料主要为硝酸铵、乳化剂等生产材料。原材料的年耗用数量根据本项目产品生产实际耗用量确定,原材料价格根据 2018 年相关原材料的市场供应价格进行测算。项目达产后第一年,预计产能达到设计产能的
80%,当年直接材料采购成本为 2939.83 万元;项目达产后第二年,预计产能
达到设计产能的 100%,当年直接材料采购成本为 3674.79 万元。其中主要的直接材料单价如下:
项目 单位 不含税单价
硝酸铵 元/吨 1766.27
乳化剂 元/吨 17657.21
②人工成本
本项目相关人员的工资以 2016 年至 2018 年公司工业炸药平均单位人工成
本进行合理测算。本项目产能达到设计产能 100%后,年工资及福利支出为
352.99 万元。
③修理费
本项目设备维护修理费每年按照设备购置投资的 2.5%计提,即 98.47 万元。
④折旧费
本项目固定资产折旧按照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折旧年限按固定资产相应类别计算,分别为通用设备类折旧年限为 10 年,预计残值率 3%;房屋建筑物折旧年限为 40 年,预计残值率为 3%,室外土建工程折旧年限为 20 年,预计残值率为 3%。本项目达产后每年折旧费 462.48 万元。
⑤其他制造费用本项目其他制造费用根据公司最近几年工业炸药其他制造费用占公司营业收入比率计算。
3)费用测算经测算,本项目建成达产后,预计正常年销售收入 8510.00 万元,本项目完全达产后的预计管理费用与销售费用情况如下表所示:
267
序号 项目 指标
1 营业收入(万元) 8510.00
2 管理费用(万元) 1045.03
3 销售费用(万元) 607.61
4 管理费用率 12.28%
5 销售费用率 7.14%
公司 2016 年至 2018 年平均管理费用率、销售费用率分别为 12.28%和
7.14%,本次募投项目预测销售费用率、管理费用率按上述费率确定。
4)主要经济效益指标测算经测算,本项目建成后,年均销售收入为 8339.80 万元,预计内部收益率(税后)为 24.09%,项目投资回收期为 3.76 年(不含建设期),因而本项目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本项目相关经济效益指标具体如下:
序号 项目 指标
1 年均销售收入(万元) 8339.80
2 年均利润总额(万元) 1650.85
4 平均销售毛利率 39.86%
4 平均销售净利率 16.78%
5 内部收益率(税后) 24.09%
6 项目投资回收期(税后) 3.76 年
(3)本项目效益测算的合理性
1)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情况
2016 年至 2019 年 1-6 月,公司不同产品主营业务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
项目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工程爆破 44.14 52.43 54.40 56.87
工业炸药 35.44 40.60 40.75 42.08
白炭黑 20.56 18.54 5.69 13.79
其他民爆器材 25.08 25.97 23.19 30.33
其他 25.02 16.25 5.77 2.39
合计 37.51 45.21 44.22 47.49
本项目预计平均毛利率为 39.86%,略低于最近三年公司工业炸药产品平均268毛利率水平。项目毛利率测算具有谨慎性。
2)公司预计内部收益率
根据上述测算过程及依据,本项目的内部收益率测算如下表所示:
269
单位:万元序号
项目 建设期 T1 T2 T3 T4 T5 T6 T7 T8 T9 T10
1 现金流入 6808.00 8510.00 8510.00 8510.00 8510.00 8510.00 8510.00 8510.00 8510.00 8510.00
1.1 营业收入 6808.00 8510.00 8510.00 8510.00 8510.00 8510.00 8510.00 8510.00 8510.00 8510.00
2 现金流出(税前) 6273.67 5641.47 6343.65 6343.65 6343.65 6343.65 6343.65 6343.65 6343.65 6343.65 6343.65
2.1 建设投资 6273.67
2.2 流动资金 469.67
2.3 经营成本 5121.89 6289.50 6289.50 6289.50 6289.50 6289.50 6289.50 6289.50 6289.50 6289.50
2.4 税金及附加 49.91 54.15 54.15 54.15 54.15 54.15 54.15 54.15 54.15 54.15
3所得税税前现金流量
-6273.67 1166.53 2166.35 2166.35 2166.35 2166.35 2166.35 2166.35 2166.35 2166.35 2166.35
4累计所得税税前现金流量
-6273.67 -5107.14 -2940.79 -774.44 1391.91 3558.26 5724.61 7890.96 10057.31 12223.65 14390.00
5 调整所得税 176.06 255.58 255.58 255.58 255.58 255.58 255.58 255.58 255.58 255.58
6所得税税后净现金流量
-6273.67 990.47 1910.77 1910.77 1910.77 1910.77 1910.77 1910.77 1910.77 1910.77 1910.77
7累计所得税税后净现金流量
-6273.67 -5283.20 -3372.43 -1461.66 449.11 2359.88 4270.65 6181.42 8092.19 10002.96 11913.73
270
公司效益指标单位投资效益如下:
序号 项目 指标
1 年均现金流入(不含建设期) 8339.80 万元
2 平均净现金流量(税后含建设期) 1083.07 万元
3 财务净现值(税后) 2634.23 万元
4 内部收益率(税后) 24.09%
5 静态回收期(不含建设期) 3.76 年综上所述,公司对本项目进行了较为充分的论证,并采取审慎的方法合理测算了本募投项目的收入、总成本、费用等财务数据,本募投项目预计内部收益率具有合理性。
(4)结合原有产线的效益情况,说明并披露项目新增效益的测算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按照行业主管部门对工业炸药生产线规模、技术水平、安全生产和智能制造的要求而实施的。若公司不实施该项目,原有生产线未来存在不能取得《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及《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风险,如不能取得生产许可证,公司将不能从事工业炸药的生产。因此,如不建设本次募投项目,原有生产线未来将不能生产,可以理解为本次募投项目产生的效益即为本次募投项目的新增效益。
报告期内公司河曲生产点原有乳化炸药生产线与本次募投项目测算效益对
比情况如下:
项目 2018 年度公司河曲生产点原有乳化炸药产线效益情况
营业收入(万元) 8667.61
营业成本(万元) 5042.35
净利润(万元) 1141.48
毛利率 41.83%募投项目达产后预测效益情况
年营业收入(万元) 8510.00年生产成本(万元) 5099.34
净利润(万元) 1448.29
毛利率 40.08%
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对公司积极落实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的安全生产、提升智能化生产水平的发展目标,对满足未来行业发展技术要求、提升公司竞争优势以及持续经营能力都具有重大意义,为公司未来持续健康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271
5、生产工艺流程及主要设备
(1)胶状乳化炸药
本项目胶状乳化炸药生产线引进 JK 型乳化炸药生产工艺技术;装药部分采
用 2 台 CRDZY 型(盘式)装药机。包装部分采用 MGEPL-R 型机器人包装机。
成品药箱自动输送系统采用成品药箱自动输送系统,用于将成品药箱从胶状乳化炸药制造工房输送至胶状乳化炸药装药包装工房。具体工艺流程如下:
水相原材料 氯化钾水相溶化配制
过 滤
泵 送
计 量 预乳搅拌复合油相油相熔化配置
过 滤
泵 送
计 量基质泵送
促进剂 静态乳化钢带冷却敏化轨道悬挂装药自动包装成品入库酸泵送
计 量发泡剂发泡剂泵送
计 量煤矿许用型
JK 型乳化炸药生产线主要由硝酸铵破碎、水油相制备和输送、乳化制药、钢带冷却、敏化、装药、包装等工序。
272
1)水相配制
水相材料计量后加入水相溶化罐溶化、溶化到工艺温度后保温备用。使用液态硝铵配置水相时,按工艺指导加入配料并保温备用。
2)油相配制
油相材料经称量后加入油相溶罐,熔化到工艺温度后保温备用。
3)连续乳化
配制好的水相溶液经水相管路及阀、水相过滤器,在计算机指令下由水相输送系统输送,经水相流量计计量,送入预乳罐。
配制好的油相熔液经油相管路、阀门及油相过滤器,在计算机指令下由油相输送系统输送,经油相流量计计量,送入预乳罐。
水相和油相溶液按工艺配比由微机自动测控连续进入预乳罐进行初乳,然后泵送入无转动静态乳化器进行精乳。
4)钢带冷却
基质从静态乳化器后进入钢带。按照钢带操作说明操作,使基质冷却到工艺要求温度。
5)敏化
冷却后的乳化基质流入敏化机,加入适量发泡剂及促进剂进行搅拌混合,混合均匀后连续排出,通过皮带机运至悬挂输送系统料斗,并由悬挂输送系统运至装药间。
6)装药和包装
敏化好的乳化炸药,由半成品轨道悬挂输送系统输送到装药包装工房内的装药平台,自动开启轨道悬挂小车的放料阀,将炸药装入装药机药斗,根据产品设计规格要求,将其装填成不同规格的药卷。装成药卷的炸药,经皮带输送机送入包装间,在包装间由全自动包装机完成包中包、装箱、捆扎等工序。
7)转运、装车
成品药箱通过皮带自动输送系统送至成品中转库(分建),进行装车、入库。
(2)粉状乳化炸药
粉状乳化炸药生产线引进粉状乳化炸药工艺技术。装药部分采用 3 台 FZ16型装药机,1 台 CML 型大包机。包装部分采用 MGEPL-R 型机器人包装机。成273
品药箱自动输送系统采用成品药箱自动输送系统,用于将成品药箱从胶状乳化炸药制造工房输送至胶状乳化炸药装药包装工房。具体工艺流程如下:
硝酸铵破碎 油相配料
水相原材料 油相原材料
水相制备 油相制备
水相计量 油相计量连续乳化
雾化制粉 雾化制粉压缩空气空气鼓风
流化处理 旋风分离除 湿鼓风
出 药 雨淋除尘
装 药引风纸筒
包 装
入 库
粉状乳化炸药生产的主要工序有:水相原材料破碎、水相和油相制备、水相和油相储存、计量、连续乳化、雾化制粉、流化处理、出药、装药和包装工序。
1)水相原材料破碎将硝酸铵等水相原料从硝酸铵库房运至粉状乳化炸药制药工房的硝酸铵破碎间剥去包装袋后送入破碎机破碎。
2)水相溶液制备
在水相制备罐里先加入经过计量水罐计量的热水,启动搅拌装置通入蒸汽加热使水温达到工艺要求的温度,然后通过螺旋输送机将破碎后的硝酸铵等水相原材料输送至水相制备罐继续加热和搅拌使之完全溶解,达到生产工艺要求的温度。制备好的水相溶液经过滤器过滤后,自流到水相储存罐保温待用。
274
3)油相熔液制备
将油相物料按工艺配方的要求,经秤量后分别加入到油相制备罐中 启动搅拌装置蒸汽加热至工艺要求的温度,待物料熔化完毕后。打开放料阀门,经过滤器过滤后自流至油相储存罐保温待用。
4)连续乳化
将制备好的水相、油相溶液经再次过滤后由水相、油相计量泵经各自系统的流量计,按工艺要求的比例输送至连续乳化器内进行连续制备乳胶。
5)粉状乳化炸药的制备
制备好的乳胶通过乳胶螺杆泵送入三流式雾化器,在制粉塔内雾化成粉,粉体物料经塔底和旋风收集器下面的集料器进入振动流化床进行流化处理,在流化床出料口排出,通过轨道悬挂输送系统运至装药包装工房进行装药包装。
6)装药与包装
通过轨道悬挂输送系统将散状的粉状乳化炸药送至装药间内装药平台,卸入装药机的料斗中,根据需要可装填成各种不同规格的药卷。装好的药卷通过带式输送机送至包装间,由自动包装机进行包装。
7)转运、装车
成品药箱通过皮带自动输送系统送至成品中转库(粉乳),进行装车、入库。
6、主要原材料、辅助材料及燃料等的供应情况
公司厂区原有外部供电电源为 10kV,本次设计生产线电源由配电室-3 提供,配电室-3 有一台变压器,总容量为 500kVA。经核算,变电所容量能够满足新、老工程用电负荷要求。生产所需其他原材料、辅料均可通过同德化工现有供应渠道采购,能够满足项目需要。
7、项目竣工时间、产量、产品销售方式及营销措施
本项目的建设工期主要由施工准备阶段、土建施工阶段、设备采购与安装阶段、调试运转试生产阶段的工期构成,工程建设工期为 12 个月,各阶段建设进度情况具体如下:
项目建设工期
序号 工程阶段 建设工期(月) 备注
275
1 施工准备 2
2 土建施工 6
3 设备采购与安装 2
4 调试运转试生产 2
整体建设 12 各阶段工程有交叉项目实施计划安排序号项目时间(月)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 可行性研究
2 初步设计
3 施工图设计
4 施工准备
5 土建施工
6 设备采购与安装
7 调试运转试生产
8 工程验收
本项目达产后可年产 12000吨胶状乳化炸药及 11000吨粉状乳化炸药产品,该产品销售方式为通过民爆经营公司销售和直接向终端用户直销并重的方式,由于民爆行业市场地域性特点,公司工业炸药类产品销售情况良好,客户稳定,公司所处地区周边大型煤田、矿产资源较为丰富,市场前景较为广阔。
8、项目选址情况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同德化工。本项目实施地点位于公司河曲生产厂区内,该生产点土地使用权基本情况如下:
所有权人 证号 用途 权利性质 终止日期 面积(m2) 座落同德化工
晋(2019)河曲县不动产权第
工业用地 出让 2055 年 48138.77焦尾城村大峁沟
276
0000011 号同德化工
晋(2019)河曲县不动产权第
0000013 号
工业用地 出让 2055 年 48228.89焦尾城村大峁沟
9、环境保护情况
(1)本项目污染物的生产与排放
1)地表水环境
①生活污水
厂区生活污水主要为厂区办公室、更衣淋浴室、工房等排放的污水,预测生活污水产生量为 12m3/d,生活污水原水水质 SS≤150mg/L,COD≤200mg/L,
BOD≤120mg/L。
②生产废水
生产污水主要来自于炸药工房内冲洗设备和地面排放的废水,生产污水所含主要污染物质为硝酸铵,估算总排水量为 2.0m3/d。
③锅炉废水
锅炉废水主要来自于锅炉房内的软化处理废水、锅炉排污水,为热污染型废水,较洁净,含有少量盐分,估算排水量为 12.0m3/d。
2)大气环境
主要的大气污染物为硝酸铵在储运、上料过程中会产生硝酸铵粉尘,粉尘的排放量约为 0.36kg/h,150g/a。
3)固体废物
①生活垃圾
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 0.5kg/人.d 计算,垃圾产生量为 50kg/d,12.5t/a,均
属于一般固体废弃物,统一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不随意倾倒。
②生产固废
277
本项目的生产固废为硝酸铵等原料的包装袋,估算原料包装袋年生产量约为
10t。
4)噪声
本工程噪声源主要是破碎机、乳化器、运输皮带、装药机、包装机等设备,声压等级 dB(A)为 85dB(A),为稳定噪声源。
(2)本项目主要环保措施
1)环境空气污染防治硝酸铵粉尘通过阻隔及自然扩散对环境影响小,能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表 2 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
度限值:厂界外浓度最高点≤1.0mg/m3。
2)污废水处理
①生活污水
厂区现有一处污废水处理站,内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一套,处理工艺为 MBR活性污泥处理工艺,处理规模为 20m3/d。出水可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的一级标准,处理完的污水再经过滤消毒处理后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GB/T18920),复用于绿化,复用对象事故情况下可直接外排。
②生产废水
生产废水先在污废水收集站进行吹脱预处理,处理完的生产废水再与生产区内的生活污水一起排至生活污水处理系统,进一步处理。
③锅炉废水
锅炉废水为洁净下水,流至室外降温池,将池内水温度降低至 40℃以下排入室外锅炉废水排水管。
3)固体废物
①生活垃圾处理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集中收集、统一运至垃圾填埋场处置。
278
②生产固废处理
本工程产生的废弃原料包装袋应分别进行收集,由供货商或其他相关企业负责回收综合利用。
4)噪声
本项目生产线采用低噪音设备,对噪音设备底座增加防震垫,并通过墙阻隔以及利用植被减噪防噪等措施,项目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 类标准。
10、项目的批准情况2018 年 3 月 15 日,河曲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出具《河曲县经济和信息化局技术改造备案通知书》(河经信备案:[2018] 1 号),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年产 12000 吨胶状乳化炸药生产线及年产 11000吨粉状乳化炸药生产线建设项目”予以备案。
2018 年 10 月 9 日,忻州市环境保护局出具《关于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年产 12000吨胶状乳化炸药及年产 11000吨粉状乳化炸药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忻环评函[2018] 19 号),批准“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年产 12000 吨胶状乳化炸药生产线及年产 11000 吨粉状乳化炸药生产线建设项目”建设。
11、项目的组织方式及实施进展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同德化工,截至 2019 年 3 月 31 日,该项目已投入金额为
1099.11 万元,尚需投入 5644.23 万元。
12、本次募投项目更换原有乳化炸药生产线的过程
(1)本次募投项目更换原有乳化炸药生产线的过程,项目实施中是否会出现产能超出限额的情况
1)公司本次募投建设的背景
2017 年 6 月 16 日,工信部于四川绵阳召开 6.16 会议,会议要求牢固树立安
全生产红线意识,坚持科学引领,努力提升安全发展质量。推进智能制造,实现各生产线危险作业岗位少(无)人化。工业炸药制药、装药等危险岗位实现少(无)279人操作,主要危险岗位实现人机隔离操作,进一步减少危险作业场所人员。
2018 年 11 月,工信部印发的《意见》对截至 2020 年底全国工业炸药生产线应达到的规模、产品品种及技术水平作出了明确要求,如:“压减危险岗位人
员。2020 年底前,将危险等级为 1.1 级的工业炸药生产工房现场操作人员压减至
6 人(含)以下、工业炸药制品生产工房现场操作人员压减至 9 人(含)以下”;
“引导生产企业开展重组整合。通过重组整合,减少危险厂点和危险源,提高产业集中度和企业市场竞争力。年产 10000 吨及以下的低水平工业炸药生产线应进行合并升级改造,或将其产能转换为现场混装炸药生产能力。对实施重组整合并拆除生产线、撤销生产厂点的企业,结合市场需求给予一定的现场混装炸药产能支持。”若截至 2020 年底,各民爆生产企业未能达到行业主管部门对于规模、产品品种及技术水平的要求,将存在不能取得《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及《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风险。
2)报告期内公司各生产线产能变化总体情况
公司自 2018 年开始,认真贯彻“6.16 会议”精神和《意见》要求,按照《民爆行业“十三五”发展规划》要求,依据《民爆安全生产少(无)人化专项工程实施方案》为引导,陆续对公司原有生产线进行了产能转换及自动化、智能化技术升级,对不符合行业技术进步要求的生产线进行拆除。
①截至 2018 年初公司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批准许可生产能力如下:
生产品种年生产许可能力
(吨)生产地址
膨化硝铵炸药 5000山西省河曲县文笔镇大茂口
其他铵油类炸药 6000
乳化炸药(胶状) 4000
乳化炸药(胶状)(注
①)
12000
粉状乳化炸药(注②) 10000
多孔粒状铵油炸药 3000 山西省五台县白家庄乡(现场混装车 2 台)
粉状乳化炸药 6000 内蒙古清水河县宏河镇高茂泉窑
乳化炸药(胶状) 9000山西省广灵县洗马庄村
粉状乳化炸药 12000
乳化炸药(胶状) 7000 山西省大宁县城西 2 公里
多孔粒状铵油炸药 3000 山西省广灵县洗马庄村(现场混装车 1 台)
多孔粒状铵油炸药 11000 山西省河曲县旧县乡(混装车 5 台)
280
多孔粒状铵油炸药 4000 山西省宁武县余庄乡(混装车 2 台)
多孔粒状铵油炸药 6000内蒙古自治区清水河县宏河镇高茂泉窑(现场混装车 2 台)(仅限本生产点使用,不得转移)
合计 98000
注:①该生产线为本次募投“年产 12000 吨胶状乳化炸药生产线”项目拟更换的生产线;②
该生产线为本次募投“年产 11000 吨粉状乳化炸药生产线”项目拟更换的生产线
②公司调整后的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批准许可生产能力如下:
公司按照“6.16 会议”精神和《意见》要求,进行了产能转换及自动化、智能化技术升级后,公司调整后的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批准许可生产能力如下:
生产品种年生产许可能力(吨)
生产地址 备注乳化炸药(胶状)(注①)
12000山西省河曲县文笔镇大茂口
-粉状乳化炸药(注②)
12000 -
乳化铵油炸药 15000 -乳化炸药(胶状)
10500山西省广灵县洗马庄村
-
粉状乳化炸药 10500 -多孔粒状铵油炸药(混装)
3000 现场混装车 1 台
乳化铵油炸药 11000内蒙古自治区清水河县宏河镇高茂泉窑
-多孔粒状铵油炸药(混装)
5000 山西省五台县白家庄乡 现场混装车 2 台多孔粒状铵油炸药(混装)
13000 山西省河曲县旧县乡 现场混装车 5 台多孔粒状铵油炸药(混装)
12000
山西省宁武县余庄乡,现场混
装车 5 台
其中 6000 吨仅限本矿区使用,不得转移多孔粒状铵油炸药(混装)
2000 山西省原平市长梁沟镇 现场混装车 1 台
合计 106000 -
注:①该生产线为本次募投“年产 12000 吨胶状乳化炸药生产线”项目;②该生产线为本次
募投“年产 11000 吨粉状乳化炸药生产线”项目
3)报告期内本次募投项目更换原有乳化炸药生产线的过程,实施中是否会出现产能超出限额的情况公司按照《意见》中关于“压减危险岗位人员,2020 年底前,将危险等级
为 1.1 级的工业炸药生产工房现场操作人员压减至 6 人(含)以下;推进智能制
281造,建立并完善民爆行业智能制造标准体系,推动智能制造技术的推广应用,不断提高行业智能制造水平和生产线本质安全水平。在工业炸药制药、装药、包装、装卸等危险岗位实现少(无)人化操作”的要求,于 2018 年 12 月,对原有河曲生产点胶状乳化炸药及粉状乳化炸药生产线进行更换。
民爆行业生产严格受到行业主管部门监督管理,生产、运输、存放、爆破各个环节均严格控制产品数量。在本次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对生产线进行更新、试生产、验收,并申请《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依法对原生产线进行销爆处理。公司严格按照《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及《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列示的产能进行生产,在实际生产过程中不存在超出产能限额的情况。
2018 年、2019 年 1-6 月公司河曲点乳化炸药产量与许可能力对比情况如下:
河曲点乳化炸药生产线(粉状及胶状)安全生产许可产能
(吨)当期实际产量
(吨)
2018 年度 22000 15186.57
2019 年 1-6 月 11000 7884.39
注:上表中 2019 年 1-6 月产能利用率为全年安全生产许可产能折算半年计算所得根据山西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局于 2019 年 4 月 15 日出具的《证明》,“2016年成立至今,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在业务经营范围内应办理的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已经办理,相关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关于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因违反国家关于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安全许可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受到我局行政处罚的情形。”②本次募投项目更换原有乳化炸药生产线的过程是否涉及资产减值,对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原年产 12000 吨胶状乳化炸药生产线固定资产构
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 账面价值
房屋及建筑物 511.12
机器设备 413.74
电子设备及其他 0.73
合计 925.59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原年产 10000 吨粉状乳化炸药生产线固定资产构
282
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 账面价值
房屋及建筑物 138.12
机器设备 370.13
电子设备及其他 2.50
合计 510.75
公司河曲生产点原年产 12000 吨胶状乳化炸药生产线建成投产于 2010 年 9月,原生产线生产设备预计使用期限 10 年,截至目前已使用 9 年;公司河曲生产点原年产 10000 吨粉状乳化炸药生产线建成投产于 2005 年 6 月,原生产线生产设备预计使用期限 10 年,截至目前已超过预计使用年限。上述生产线生产设备大部分已基本计提完折旧,计提折旧后上述设备的净值较小。其中,账面价值较高的设备更换后可继续用于其他生产线,因此未计提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较低的设备预计报废后可回收价值不低于账面价值,因此未提减值准备。对公司当期业绩不存在重大不利影响。
(二)信息化、智能化平台建设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拟在公司总部及各个生产场点建设由生产系统、后勤系统、办公系统
三大板块组成,集视频监控智能分析系统、办公自动化系统、视频会议系统、生
产信息采集系统、运输信息监控系统、后勤管理系统等为一体的综合化平台。具体投资实施主体及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额 实施主体
信息化、智能化平台建设项目
河曲点 899.30 819.00 同德化工
忻州点 3597.20 3278.00 同德民爆
大宁点 558.60 - 大宁同德
广灵点 689.40 502.00 广灵同德
清水河点 550.52 501.00 同蒙化工
合计 6295.02 5100.00
通过本项目的建设,在集团公司总部以及各生产场点,拟达到的总体建设目标:
(1)实时监控民用爆炸物品的生产情况,危险场点环境音视频信息实时传
283
送、实时监控、智能分析、远程报警、记录读取、数据上传等实时控制应用目的;
(2)对各危险作业区机器人操作手作业实现远程控制操作、识别、报警与记录;对各控制区域内的危险品存量可实现远程读取管理;
(3)对有关危险品生产工房温、湿度、敏感点的压力、电流、液位、流量、噪声、静电等信息,可以实现智能分析和自动调节;
(4)实现生产区、危险作业区、仓储区等控制区域内的机器人日常巡视及安全信息报警;
(5)对原材料(危险品材料、辅助材料)存储、领用、消耗等信息的动态管理;
(6)对运输、使用环节,可实时监控,包括:车辆位置、车速、路线、车
况、是否安全抵达、爆破作业是否安全等信息反馈管理;
(7)实现远程会议,无纸化协同办公,后勤保障管理。
2、项目总投资概算
本项目总投资估算 6295.02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大类项目名称 包含内容数量单位单价
(万元)合计
(万元)备注
1智能综合指挥中心及各个生产点单控平台监控中心液晶拼接大屏
10 项 70
1900
55 寸 5*6 拼接大屏中心及各个生产点数据接口改造及新增网络控制设备
10 项 30监控中心数据及平台
软件开发(网络版和
单机版)亚控
2 项 150
在 KINGFUSION 平台基础上开发满足用户各种需求功能各个生产点接口软件改造增加
10 项 60
2新增生产线减人智能化控制设备及软件开发
2400 估算
3 门禁系统新增及升级包括门禁定员监控系统视频会议系统新增及升级
30 项 9 270
284
4新增设备综合管理信息系统
1 项 150 150此项包含于平台软件
5
新增及升级 ERP 系统
及 OA 办公系统
10 项 30 300
6 小计 5020工程总价
7设备费软件开发费合计
1 项+2 项+3 项+4 项+5 项 5020
8 安装及系统集成费 7 项*15% 753
9 工程建设其它费用 (7 项+8 项)*3.85% 222.26
10 预备费 (7 项+8 项+9 项)*5% 299.76
11 总计 7+8+9+10 6295.02 含税
3、项目建设方案
本项目建设规划内容为:生产系统、后勤系统、办公管理三大块组成。通过
建设一体化的信息平台、互通互联的网络来真正意义上解决目前数据孤岛、应用
分散问题;通过统一的云计算、云存储平台、统一的管理,解决硬件孤岛问题;
通过智能的计算、存储、网络资源动态分配,解决快速部署、按需分配的问题;
通过充分利用云平台资源利用率高、绿色环保的优势,带来节能、高效等价值。
项目建成后,在上级分管单位以及各生产场点的信息处理站,可以实时监控民用爆炸物品的实时、全面的生产情况,并能实现以下目标:
(1)危险场点生产画面信息可实时监控、智能分析、报警、记录、上传;
(2)各控制区域内的危险品存量与操作人员,可实现识别、报警与记录;
(3)有关危险品生产工房温、湿度、敏感点的压力、电流、液位、流量、噪声、静电等信息,可以实现智能分析和自动调节;
(4)对原材料(危险品材料、辅助材料)存储、领用、消耗等信息的动态管理;
(5)对运输、使用环节,可实时采集车辆位置、车速、路线、车况、是否
安全抵达、爆破作业是否安全进行等信息;
(6)无纸化协同办公、财务全面预算管理、智能化人力资源管理;
民爆企业对各生产单元高时效性的精细化、科学化管理。
285
4、经济效益分析
(1)降低生产成本
通过智能化、自动化线体及设备改造,极大简化工序,减少操作程序和在线危险品数量,降低劳动强度,有效提高生产过程中的生产效率。项目完成后公司基本实现无纸化办公,实现远程会议等办公需求。
(2)降低人工成本
智能化自动化生产线建成后,公司危险岗位作业人数大幅降低。一方面减少了潜在事故的危害程度,降低了员工劳动强度;另一方面裁减员工分流到非危险岗位,减少了相应的危险津贴。
(3)降低能耗和减少材料浪费。
通过对原材料、能源投入产出对比,优化生产工艺和定额管理,降低能耗并减少材料浪费。
本项目的建成除可有效降低公司生产成本,提高公司管理效率外,还有利于提供公司各炸药生产线及爆破公司的智能化、信息化、本质安全水平及自动化生产水平,满足行业主管部门对行业发展的指导方向。
本项目不涉及生产,不产生直接经济效益。
5、项目实施进度
本项目建设期预计为 24 个月,具体进度情况如下:
286日期阶段
第一年度 第二年度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可研编报批复初设编报施工图设计监理招投标项目建设招投标建安工程施工安装工艺设备安装调试单项验收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287
6、项目的批准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的信息化、智能化平台建设项目已获得相关部门的备案批复,并针对各个实施主体填报了建设项目影响登记表,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实施主体 项目备案 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号
1 同德化工 河发改备案[2018]5 号 201814093000000004
2 同德民爆 忻开经备案[2018]7 号 20181409000100000005
3 广灵同德 广发改备案函[2018]18 号 201814022300000008
4 大宁同德 大发信审批发[2018]21 号 201814103000000013
5 同蒙化工 2018-150124-74-03-008873 201815012400000008
(三)调整债务结构
1、项目基本情况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计划用于偿还银行借款 4328.00 万元,可以优化公司资本结构,增强公司资本实力,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高公司盈利能力。
根据公司自身的经营状况及银行借款情况,公司初步拟定了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用于偿还银行贷款计划,具体为:
序号
借款主体 借款银行 借款日期 到期时间借款金额(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偿
还金额(万元)
1 同德化工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曲支行
2019.1.30 2020.1.30 6000.00 4328.00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按上述债务到期日时间顺序进行偿还,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投向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实际情况对上述债务的募集资金偿还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债务的实际情况以银行贷款等自筹资金先行偿还,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
2、调整债务结构的必要性
(1)公司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
288
公司最近三年现金分红金额及比例分别为 3915.13 万元(47.32%)、5872.69万元(61.09%)和 13485.91 万元(93.86%),2018 年现金分红金额及比例较高,主要是因为:根据中国证监会、财政部、国资委 2018 年 11 月 9 日联合发布的《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8]35 号),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视同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纳入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 2018 年以现金为对价,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共计 9747.86 万元,纳入现金分红比例计算。
剔除回购金额的影响后,最近三年分红金额分别为 3915.13 万元、5872.69万元和 3738.05 万元,现金分红占当年可分配利润的比例分别为 47.32%、61.09%
和 26.02%。最近三年以实际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占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
分配利润的比例为 41.93%,详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合计实现的可分配利润
14367.74 9612.92 8273.91 32254.58
现金股利 3738.05 5872.69 3915.13 13525.87
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 10751.53
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占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比例
41.93%
(2)公司现金储备及使用情况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公司合并报表货币资金账面余额为 40653.11 万元,其他流动资产中不存在理财产品,该等货币资金的用途与未来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日常运营资金 16346.75
安全管理投入 2141.79
固定资产建设(除募集资金外,本轮产能转移及技术升级尚需投入) 13072.22其他固定资产投入 2007.90
其他 800.00
偿还银行借款(除募集资金归还外) 6672.00
合 计 41040.66
综合考虑上市公司未来经营计划及实施相关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较高,且大289
部分产能转换及技术升级项目、银行借款均由自有资金来进行投入或偿还,而本次募集资金额为 1.4428 亿元用于两条生产线和信息化、智能化平台项目建设以及偿还部分银行借款,融资金额较小,发行后公司债券余额占 2019 年 6 月 30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例仅为 14.43%,相对公司净资产规模比例较低。
公司自有资金无法满足募投项目实施所涉资金安排的情况,因此本次募集资金具有合理性及必要性。
(3)部分募集资金用于调整债务结构的必要性及合理性
1)本次可转债符合国家政策方向根据中国证监会、财政部、国资委 2018 年 11 月 9 日联合发布的《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2018]35 号),
“五、……支持实施股份回购的上市公司依法以简便快捷方式进行再融资。……上市公司实施股份回购后申请再融资,融资规模不超过最近十二个月股份回购总
金额 10 倍的,本次再融资发行股票的董事会决议日距前次募集资金到位日不受融资间隔期的限制,审核中对此类再融资申请给予优先支持。”为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优化投资者回报机制,建立健全长效激励机制,
公司 2019 年 1 月完成 1.00 亿元回购后,于 2019 年 3 月召开了关于本次可转债的董事会,本次可转债符合《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中列示的予以支持的再融资类型,符合国家政策方向。
2)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额测算谨慎,大部分产能转换及技术升级项目、银行
借款均由自有资金来进行投入或偿还,融资规模相对公司净资产规模比例较低公司根据自身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及计划,并出于谨慎性原则,决定大部分产能转换及技术升级项目、银行借款均由自有资金来进行投入或偿还,而本次募集资金额为 1.4428 亿元用于两条生产线和信息化、智能化平台项目建设以及偿还部分银行借款,融资金额较小,发行后公司债券余额占 2019 年 6 月 30 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例仅为 14.43%,相对公司净资产规模比例较低。
3)降低短期负债水平,优化债务结构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母公司负债为 35586.28 万元,其中流动负债为
290
29481.26 万元,占比 82.84%,公司负债整体上呈现出以流动负债为主、非流动
负债占比较低的债务结构,短期负债占比较高,增加了公司财务成本和财务风险。
公司尚有 1.1 亿元短期借款,公司拟将本次募集资金中的 4328.00 万元用于偿还公司短期借款。偿还母公司部分短期银行借款后,可以减轻公司的集中偿债压力,降低短期偿债风险,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4)降低财务费用,提高公司盈利能力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上市的可转债中,累进制票面利
率最高为 2.50%,可转债的票面利率明显低于银行借款,以可转债募集资金偿还银行借款有利于降低财务费用,提高公司盈利能力。
5)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
民爆行业作为基础性产业,市场需求主要来源于采矿业,基础设施建设行业,面临较高的宏观经济波动风险及市场环境变化风险,通过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于偿还银行贷款,有利于减轻公司资金压力,提高公司的抗风险能力、财务安全水平和财务灵活性,推动公司持续稳定的经营。
五、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对经营管理的影响
本次发行可转债前后,公司的主营业务未发生改变。
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项目均是在公司现有生产技术上进行改进及扩产,积极响应国家民爆行业“十三五”规划号召。项目建成投产后,将有效扩大公司混装炸药的生产和销售规模,提高市场占有率和市场竞争地位,持续盈利能力将得到不断增强。同时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后,公司产品及生产布局将进一步得到完善。
(二)对财务状况的影响
1、对资产负债率和资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资产负债率水平将降低,财务结构将进一步优化,财务风险得以降低。
291
2、对总资产和净资产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将相应增加,公司规模和实力得以增强,公司后续持续融资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将得以提升。
3、对盈利水平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较好的经济效益,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减少利息费用支出,提高公司的盈利水平。
4、对现金流量的影响
本次可转债发行完成后,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量将相应增加;在部分募集资金用于偿还银行借款时,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量将相应增加;流动资金投入促使业务良性发展,公司未来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将逐步提升。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的募集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公司发展的需要,募集资金的使用将会为公司带来良好的经济效益,并将进一步壮大公司的规模和实力,增强公司的竞争力,符合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292
第九节 历次募集资金运用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和修改后章程的规定,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1632 号《关于核准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郑俊卿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的批准,公司获准向郑俊卿、南俊、张成、王林虎、张振斌、王建军、赵文军、孙彦明、李晓东、赵秋
菊 10 名自然人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5756300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
发行价格为 7.14 元,申请新增股本人民币 15756300 元,由郑俊卿等 10 名自然人以其持有的同德爆破 45%股权认缴出资。
截至 2014 年 1 月 27 日,公司已分别向郑俊卿发行 5077030 股、向南俊发
行 3676470 股、向张成发行 875350 股、向王林虎发行 875350 股、向张振斌发
行 875350 股、向王建军发行 875350 股、向赵文军发行 875350 股、向孙彦明
发行 875350 股、向李晓东发行 875350 股、向赵秋菊发行 875350 股。郑俊卿
等 10 名自然人用于出资的同德爆破 45%股权已于 2014 年 1 月 26 日在忻州市工
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完毕股东变更手续。同德爆破 45% 股权交易价格
1125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人民币 4433962.26 元后,记入股本 15756300.00元,记入资本公积 92309737.74 元。该事项业经致同会计师验证并出具“致同
验字(2014)第 110ZC0034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11250.00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11250.0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0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2014 年 11250.00 万元
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或截止日项目完工程度)承诺投资项目实际投资项目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实际投资金额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实际投资金额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
293购买同德爆破
45%股权购买同德爆破
45%股权
11250.00 11250.00 11250.00 11250.00 11250.00 11250.00 - 2014 年 1 月
三、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公司 2014 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公司无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实际投资项目承诺效益
承诺期三年实际效益累计实现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2013 年 2014 年 2015 年购买同德爆破
45%股权
2013 年度、2014 年度、2015 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中联评估出具的中联报字【2013】第 534 号《资产评估报告》中预测的 3033.22 万元、3184.48 万
元、3234.73 万元。
5521.91 7726.17 7158.13 20406.21 是
六、注册会计师的鉴证意见
致同会计师对同德化工《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致同专字
(2019)第 110ZA3413 号)。报告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 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同德化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94
第十节 董事及有关中介机构声明
295
一、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一)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全体董事签字:
张云升 邬庆文 张 烘
张乃蛇 郑俊卿 樊尚斌
王 军 肖 勇 杨瑞平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3 月 24 日
296
一、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二)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全体监事签字:
白利军 许新田 邬宇峰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3 月 24 日
297
一、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三)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除董事外的全体高级管理人员签字:
金富春 邬敦伟 白建明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3 月 24 日
298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一)
本公司已对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侯 巍
总经理:
段 涛
保荐代表人:
胡 涛 牛 岗
项目协办人:
邵冬冬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0 年 3 月 24 日
299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二)
保荐机构董事长声明:本人已认真阅读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的全部内容,确认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保荐机构董事长(签名):
侯 巍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0 年 3 月 24 日
300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三)
保荐机构总经理声明:本人已认真阅读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的全部内容,确认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保荐机构总经理(签名):
段 涛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0 年 3 月 24 日
301
三、律师事务所声明
本所及签字的律师已阅读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确认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的律师对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致因所引用内容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原建民
经办律师:
翟 颖 尉海滨
山西恒一律师事务所
2020 年 3 月 24 日
302
四、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确认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与本所出具的报告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财务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致因所引用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徐 华
签字注册会计师:
韩瑞红 彭素红
陈广清 刘淑云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0 年 3 月 24 日
303
五、信用评级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的评级人员已阅读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确认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与本机构出具的资信评级报告不存在矛盾。本机构及签字的评级人员对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引用的资信评级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致因所引用内容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信用评级机构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金永授
签字评级人员:
张晨曦 康 敏 郭哲彪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
2020 年 3 月 24 日
304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
除本募集说明书所披露的资料外,本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将下列备查文件备置于发行人处,供投资者查阅:
1、公司章程和营业执照;
2、公司 2016 年度、2017 年度、2018 年度审计报告以及 2019 年三季度报告;
3、保荐机构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和保荐工作报告;
4、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5、注册会计师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6、资信评级机构出具的信用评级报告;
7、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
8、关于本次抵押资产的抵押合同;
9、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10、公司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和股东大会决议;
11、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投资者可在发行期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九点至十一点,下午三点至五点,于下列地点查阅上述文件:
(1)发行人: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山西省忻州市河曲县文笔镇焦尾城大茂口
联系电话:0350-7264191 传真:0350-7264191 联系人:邬庆文
(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1号华贸中心1号写字楼22层
联系电话:010-59026600 传真:010-59026670 联系人:胡涛、牛岗投资者亦可在本公司的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查阅本募集说明书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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