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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科科技: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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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科科技: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wingkuses 发表于 2021-10-22 00:00:00 浏览:  551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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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荣科科技
股票代码:300290.SZ
信息披露义务人:河南信产数创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河南省漯河市西城区太白山路与汉江路交叉口 MAX 世界港 1 号楼
20楼2018室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增加(协议转让)
签署日期:二〇二一年十月
1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
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
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控制的在荣科科技拥有权益的股份。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荣科科技中拥有权益。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次权益变动尚未正式生效。信息披露义务
人在荣科科技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尚需取得深交所合规性确认、国家市场监督
管理总局反垄断局对经营者集中反垄断申报的批准,以及在中登公司办理完成股份登记过户等手续后,方可实施完毕。本次交易尚存在不确定性,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五、本次权益变动系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除本信息披露义务
人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2
目录....................................................3
释义....................................................4
第一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第二节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及审批程序....................................11
第三节权益变动方式............................................13
第四节资金来源..............................................21
第五节后续计划..............................................22
第六节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24
第七节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28
第八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29
第九节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财务资料......................................30
第十节其他重大事项............................................34
第十一节备查文件.............................................35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37
财务顾问声明...............................................38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38
3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荣科科技、上市公司、公司指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河南信产数创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信息披露义务人、信产数创指
伙)国科实业指辽宁国科实业有限公司信产基金指河南信息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河南信产投指河南信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河南投资集团指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河南战兴基金指河南省战略新兴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漯河国投指漯河市国有资本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国科晟源指河南国科晟源科技有限公司何任晖指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当前实际控制人河南省国资委指河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科实业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信产数创合计转让其持本次权益变动、本次交易指有的荣科科技128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0.02%)股份。
本报告书、详式权益变动报
指本次《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告书、报告书《河南信息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辽宁国科实业有《股份转让意向性协议》指限公司关于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意向协议》《河南信息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辽宁国科实业有《股份转让意向协议之补充指限公司关于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意向协协议》议之补充协议》《河南信息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辽宁国科实业有《股份转让意向协议之补充指限公司关于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意向协
协议(二)》议之补充协议(二)》《辽宁国科实业有限公司、何任晖与河南信产数创私《股份转让协议》指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河南信产数创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信产数创基金合伙协议》指伙)合伙协议》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交易所指深圳证券交易所中登公司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收购管理办法》指《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元、万元、亿元指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注:本报告书中所列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而与根据相关单项数据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略有差异。
4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一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为河南信产数创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其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河南信产数创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河南省漯河市西城区太白山路与汉江路交叉口MAX世界港1号楼注册地址
20楼2018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河南信息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胡长根认缴出资额88000万元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期限2021-10-14至2026-10-14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1100MA9KAJJB9W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
河南省漯河市西城区太白山路与汉江路交叉口MAX世界港1号楼通讯地址
20楼2018室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结构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产数创的股权控制关系结构图如下:
5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1、河南信息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产基金为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信产基金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河南信息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胡长根
经营期限2018-08-21至无固定期限注册地址河南省郑州市市辖区郑东新区龙子湖智慧岛信息产业大厦601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0000MA45M34298经营范围管理或受托管理非证券类股权投资及相关咨询服务。
2、河南信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根据《信产数创基金合伙协议》中关于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安排,投资决策委员会可以决定合伙企业的投资决策、融资决策以及合伙企业向投资标的派出
董事、监事、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的人事任命等与合伙企业内部决策相关重要事项。目前,投资决策委员会的会议表决采取各成员一人一票的方式,至少1/2成员同意通过。其中,投资决策委员会由5名成员组成,河南信产投有权委派2名代表,信产基金、漯河国投以及国科晟源各有权委派1名代表。
同时,信披义务人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信产基金是河南信产投的控股子公司,河南信产投实际上可以控制并购基金3名投资决策委员成员的任命,河南信产投可以通过决定并购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的相关决策从而决定有限合伙企业关
于经营方针、决策和经营管理层任免等重大事项,从而直接控制信息披露义务人信产数创。
因此,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河南信产投为信披义务人的控股股东,其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河南信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注册资本200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李亚东
经营期限2018-02-26至无固定期限
6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注册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龙子湖智慧岛博雅广场1号楼14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0000MA44X1DC1R信息及相关产业投资、运营管理。(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方可经营);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通信设备(不含无线广播电视发射及卫星地面接收设备)的生产、销售和租赁;
经营范围电子产品的生产加工;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数据处理及存储服务;软件开发;集成电路设计;信息系统集成和物联网技术服务;
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字内容服务;企业管理咨询。
3、河南省财政厅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披义务人的控股股东河南信产投系河南投资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河南投资集团系河南省财政厅的全资子公司。因此,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实际控制人为河南省财政厅。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所控制的核心企业、关联企业及主营业务的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控制的主要企业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控制其他企业。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所控制的主要企业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河南信产投所控制的其他主要子公司情况如下:
注册资本序号名称持股比例主营业务(万元)河南云康数据科技
110000100.00%健康医疗大数据平台建设运营
有限公司河南数字中原数据电信业务经营;互联网接入及相
210000100.00%
有限公司关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互联网接入及相关服务;信息系河南云政数据管理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
320000100.00%
有限公司务;数据处理和储存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大数据服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河南汇融科技服务
42000100.00%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智
有限公司能控制系统集成;
河南信产软件有限互联网接入及相关服务;互联网
5500070.00%
公司信息服务河南电子口岸有限电子数据交换;电子商务;信息
6300066.67%
公司系统集成河南信息产业基金管理或受托管理非证券类股权投
7500065.00%
管理有限公司资及相关咨询服务。
7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注册资本序号名称持股比例主营业务(万元)互联网信息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河南中原云大数据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
83000060.00%
集团有限公司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园区产业地产开发与投资;科技河南智慧岛投资有
96000051.00%企业孵化;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投
限公司资;实业投资;大数据产业投资互联网接入及相关服务;信息系鹤壁市信息产业投
10300051.00%统集成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
资有限公司信息技术咨询服务
中原算力科技发展计算机网络技术开发、技术推
11100000100.00%
有限公司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
应急指挥平台(硬件)建设业河南智慧时空信息
12200034.00%务;窄带通信网建设业务;雪亮
技术有限公司工程业务;设备代理业务互联网安全服务;互联网数据服漯河市大数据运营
131000051.00%务;大数据服务;物联网应用服
有限公司务河南云政信安信息计算机软硬件技术开发;网络技
14100034.00%
技术有限公司术开发许昌市信息产业投
15600051.0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资有限公司安阳市信息产业投
161000051.00%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资有限公司河南中平云能新能
17200051.00%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源科技有限公司周口市信息产业投
18300051.00%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资有限公司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业务及财务状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控股股东主要业务
1、信产数创
信产数创成立于2021年10月,主营业务为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
2、河南信产投
河南信产投成立于2018年2月,是按照省委省政府的战略部署,由河南投资集团发起设立的全资子公司。现有注册资本金20亿元,团队人数600余人。
作为河南省信息产业投资和运营主体,河南信产投主要承接省内大数据、云计
8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算、人工智能、物联网、互联网等信息产业重点项目,服务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生态建设。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控股股东近三年财务状况
信产数创成立于2021年10月,尚无可用财务数据。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河南分所对河南信产投2018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CAC 豫审字[2019]0028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河南信产投2019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天职业字[2020]7799号);河南天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河南信产投2020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豫天德会审字[2021]第
3-021号)。
根据河南信产投2018年度、2019年度及2020年度上述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河南信产投最近三年的主要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总资产331296.16149915.97113107.89
总负债93699.3953080.6846283.93
所有者权益237596.7696835.2966823.96
资产负债率28.28%35.41%40.92%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营业收入53561.9234154.5814699.60
利润总额-3270.50-4366.08-4155.38
净利润-3249.01-3982.27-4025.55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内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情况及诚信记录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未作为被告或被申请人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指标的额为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诉
9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讼或仲裁),不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的情形。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关键管理人员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信产基金,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为胡长根;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控股股东为河南信产投,河南信产投的法定代表人为李亚东。信产数创的关键管理人员情况如下:
其他国家或姓名职务身份证号码长期居住地国籍地区居留权执行事务合伙人
胡长根1201041978091*****河南中国无委派代表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上述人员最近五年之内未受到过任何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或刑事处罚,亦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情况。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
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及以上的情况。
八、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金融机构股权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不存在持股5%以上金融机构股权的情况。
10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二节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及审批程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基于对上市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拟通过本次交易取得国科实业持有的荣科科技股份合计128000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20.02%。本次权益变动后,信产数创将成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充分发挥河南
信产投的资本优势和资源优势,优化上市公司的管理经营及资源配置的方式,改善上市公司的经营状况,提升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
二、本次权益变动后十二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增持或处置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无未来12个月内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处置本次权益变动取得股份的具体计划。如果根据后续实际情况需要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处置本次权益变动取得的股份,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义务。
三、本次权益变动决定所履行及尚需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权益变动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及批准情况1、2021年5月26日,信产基金与国科实业签署了《股份转让意向性协议》;
2、2021年7月25日,信产基金与国科实业签署了《股份转让意向协议之补充协议》;
3、2021年8月17日,信产基金召开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本次收购;
4、2021年8月23日,河南信产投召开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本次收购;
5、2021年9月17日,河南投资集团党委会审议通过本次收购;
6、2021年9月22日,河南投资集团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本次收购;
7、2021年9月30日,信产基金与国科实业签署了《股份转让意向协议之补充协议(二)》;
11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8、2021年10月18日,信产数创召开投委会通过本次交易方案;
9、2021年10月19日,信产数创与国科实业、何任晖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
(二)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履行程序
本次权益变动实施应满足的先决条件包括:
1、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本次交易经营者集中审查批准;
2、本次权益变动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无异议。
12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三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数量和比例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前,国科实业持有荣科科技13652904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1.36%,为公司第一大股东。信产数创未直接或间接持有荣科科技的股份。
(二)本次权益变动后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产数创持有上市公司128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02%。根据《股份转让协议》约定,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将变更为信产数创,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河南省财政厅。
二、《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2021年10月19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与国科实业、何任晖签署了关于本次
荣科科技控制权转让的《股份转让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协议当事人甲方(转让方):辽宁国科实业有限公司乙方(受让方):河南信产数创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丙方(转让方实际控制人):何任晖
(二)标的股份
甲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约定将所持上市公司128000000股股份转让给乙方,占上市公司总股本20.02%,乙方同意受让甲方所持标的股份。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乙方将持有上市公司1280000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20.02%,河南省财政厅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13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三)股份转让价款及其支付方式各方同意,本次股份转让的交易价格为852480000元(大写:捌亿伍仟贰佰肆拾捌万元)。
鉴于甲方所持的标的股份目前全部处于转让受限状态,各方同意按照下述安排支付股份转让价款、办理标的股份的解除质押/信用担保措施及过户登记手
续等事宜:
1、第一笔股权转让价款支付:
首先,在本协议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应负责取得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书面确认文件(以下简称“《东北证券确认函》”)并向乙方提供原件,《东北证券确认函》内容包括有效还款账户(以下简称“东北证券还款账户”)和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在收到还款当日解除标的股份信用担保
措施事宜;同时,甲方还应促使杭州丰迎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甲乙双方及其他相关方共同签署书面还款协议(以下简称“《杭州丰迎代偿协议》”),明确乙方代为偿还贷款以及杭州丰迎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同意在收到还款当日解除质押手续事宜的相关安排。
其次,在下列先决条件满足或被乙方书面豁免后5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向东北证券还款账户支付相应还款资金(具体金额以甲乙双方及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实际支付日前作出的书面确认为准;各方同意,还款资金应仅用于甲方向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归还贷款并解除标的股份信用担保措施)且乙方应
同步按照《杭州丰迎代偿协议》的约定代为偿还相应贷款。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乙方向东北证券还款账户支付相应还款资金且同步按照《杭州丰迎代偿协议》代为偿还贷款的行为应当视为乙方已向甲方支付等额股份转让价款(以下简称
“第一笔股份转让价款”):
(1)上市公司已公告标的股份转让事宜;
(2)本次股份转让事宜已取得深交所审核确认无异议意见、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出具不实施进一步审查或不予禁止的决定(以下简称“反垄断审查”)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审批文件。
2、第二笔股权转让价款支付:
14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在下列先决条件满足或被乙方书面豁免后3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指定账户支付剩余全部股份转让价款(以下简称“第二笔股份转让价款”):
(1)全部标的股份在中登公司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手续;
(2)第一笔股份转让价款支付先决条件已全部达成或被乙方书面豁免。
(四)标的股份的交割
1、本协议签署后,甲方与丙方应积极协调标的股份过户登记事宜,在取得
深交所认可本次股份转让相关安排的确认意见且反垄断审查程序完结后向中登
公司申请办理标的股份的过户登记手续。甲方承诺,标的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办理应最迟不晚于债权方向中登公司递交关于解除标的股份质押/信用担保措施申
请文件的次日完成过户登记手续,乙方同意延长的除外。
2、本协议生效后至标的股份全部办理完毕过户登记手续期间,乙方有权按
照本次交易转让比例享有上市公司该期间的损益。
3、因签订和履行本协议而发生的法定税费,各方应按照有关法律各自承担,
相互之间不存在任何代付、代扣以及代缴义务。各方另有书面约定的除外。
(五)上市公司治理
1、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全部股份转让价款后20日内,甲方与丙方应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上市公司章程,配合乙方促使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并按以下约定以提前换届或改选的方式更换董事、监事:
(1)上市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乙方向上市公司提名4名非独立董
事候选人和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长由乙方提名的董事候选人担任。甲方与丙方应促使乙方提名的董事候选人全部当选。甲方与丙方保证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上对乙方提名的董事人选投赞成票。
(2)上市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乙方有权向上市公司提名不少于2
名监事候选人,监事会主席由乙方提名的监事候选人担任。甲方与丙方应促使乙方提名的2名监事全部当选。甲方与丙方保证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上对乙方提名的监事人选投赞成票。
15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乙方有权向上市公司委派1名财务副总裁,统管上市公司财务工作。根
据业务赋能、进一步加强团队力量等方面需要,乙方可以向上市公司及核心子公司委派高级管理人员或核心骨干人员,以提升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和业务开拓能力。其余高级管理人员在不影响上市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稳步过渡,具体人员及安排由各方另行协商。
3、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各方应促使和推动上市公司就上述事项修改公司章程。
(六)各方的陈述、保证和承诺
1、甲方及丙方共同且连带地陈述、保证和承诺:
(1)甲方与丙方拥有签署与交付本协议和其他各份交易文件,以及履行其
在该等协议及交易文件下各项义务的完全的、合法的权利、权力和授权;
(2)甲方与丙方签署、交付和履行本协议和其他各份交易文件均不会:·
与上市公司现行章程之任何规定相抵触,或构成对章程的违反、不履行或不能履行,或按其规定需要取得任何同意;·导致在任何协议、许可或其他文件项下对甲方、丙方及上市公司有约束力的任何权益负担;·与甲方、丙方及上市
公司有约束力的任何协议、许可、承诺或其他文件的任何约定相抵触,或构成该等协议、许可、承诺或其他文件的约定的违反、不履行或不能履行;或·与
对甲方、丙方及上市公司有约束力的任何法律、法规、判决或命令相抵触,或构成该等法律、法规、判决或命令的违反、不履行或不能履行;
(3)甲方与丙方承诺甲方合法持有本协议项下转让的标的股份,不存在股
份代持或股份权属纠纷;除本协议附件一已披露的信息外,甲方、丙方确保本协议项下转让的股份在过户前不存在未了结或可预见的诉讼、仲裁或其他争议
或被质押、司法冻结、转让等权利受限情形;甲方与上市公司其他股东均不存
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亦不存在任何与上市公司其他股东签署及达成一致行动协议的情形;
(4)甲方与丙方承诺其(包括其雇员或聘请的专业人士)向乙方提供的全
部文件和材料及披露的信息均为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并无隐瞒、虚假和重大遗漏之处。甲方与丙方特别承诺,不存在隐瞒对本协议的履行存在影响
16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而未披露的任何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上市公司负债、已有的或能预见的行政处罚、诉讼、仲裁等),甲方亦未利用其控制地位,导致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存在隐瞒、虚假、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如存在该等未披露情形,由甲方与丙方负责处理,并由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5)甲方与丙方承诺,上市公司不存在影响上市公司后续并购重组、再融
资等资本运作的违规、规范承诺事项的情形,甲方与丙方不存在侵占上市公司资产以及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6)甲方与丙方已就本次股份转让取得了所需的全部债权人的书面同意;
(7)甲方与丙方保证,在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享受高新技术企业及其他
税收优惠政策的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继续享有优惠税率;
(8)本协议签署后,甲方应按照善良管理人的标准行使上市公司股东的权利,不会亦不得进行任何损害乙方、上市公司、上市公司其他股东、上市公司债权人重大利益的行为;否则,因此给上市公司或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与丙方应负责赔偿全部损失并消除影响;
(9)本协议签署后,甲方与丙方有义务配合开展和完成与本次股份转让相
关的各项工作,促使与本协议相关的事项顺利推进,并尽快签署必要的法律文件;
(10)本协议签署后,甲方与丙方不得与本协议之外的任何第三人就标的
股份的处置进行协商、不得与本协议之外的任何第三人就该等事项签署任何协
议、合同或其他任何关于处置标的股份的文件。
2、乙方陈述、保证与承诺
(1)乙方保证用于受让标的股份的资金来源合法;
(2)除本次股份转让应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审查外,乙方拥
有签署与交付本协议和其他各份交易文件,以及履行其在该等协议及文件项下的各项义务的完全的、合法的权利、权力和授权;
(3)乙方已采取所有必要的行动,包括如其内部规定要求,已获得相关合
伙人会议等的批准以授权签署和履行本协议和其他各份交易文件,而且上述行
17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动保持完全有效。在本协议和其他各份交易文件上签字的乙方的代表均拥有签署本协议和其他各份交易文件的充分权力或授权;
(4)乙方保证具备《合伙企业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和证券行业规则所要求的受让标的股份的主体资格。
(七)协议的生效、变更与解除
1、本协议自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乙方执行事务合伙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且丙方签字并捺印之日起成立,经乙方就本次股份转让交易相关国家部门审核同意之日起生效。
2、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经各方书面一致同意解除本协议时,本协议方可解除。本协议因任何原因解除的,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甲方应当于本协议解除后5日内退还乙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
3、本协议的任何变更、修改或补充,须经各方签署书面协议,该等书面协
议应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违约责任
1、本协议签署后,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任一方如未能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
之义务或承诺或所作出的陈述或保证失实或严重有误导致严重影响本次股份转让交易,则该方应被视作违约方,违约方应当按照股份转让价款的万分之五按日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且守约方有权要求继续履行义务、采取补救措施或解除本协议。前述约定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因违约行为遭受的损失的,守约方有权就其遭受的损失继续向违约方进行追偿。
2、乙方未按照条款约定支付股份转让价款的,每延期支付一日,应当按当
期应付而未付股份转让价款金额的万分之五按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明确
拒绝支付股份转让价款超过30日的,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方终止本协议,本协议自该终止通知送达其他方之日起即行终止。甲方应当于本协议终止后5日内扣除乙方届时应付未付的违约金(如有)后向乙方退还已支付的全部款项;乙方应当于收到甲方前述退还款项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股份转让价款
18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总额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前述约定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因违约行为遭受全部损失的,甲方有权就其遭受的全部损失向乙方进行追偿。
3、因甲方的原因未按本协议约定的时限完成条款约定所涉及的相关过户登
记手续的,每延期一日,应当按乙方已支付股份转让价款金额的万分之五按日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果因甲方原因未按本协议约定完成条款约定所涉及的相关过户登记手续超过3日的,乙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方终止本协议,本协议自该终止通知送达其他方之日起即行终止。甲方应当于本协议终止后5日内退还乙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并按照股份转让价款总额的1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前述约定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因违约行为遭受全部损失的,乙方有权就其遭受的全部损失向甲方进行追偿。
4、本协议签署后,除本协议另有约定或因不可抗力因素外,任何一方单方
放弃本次股份转让交易或者因可以归责于一方的原因而导致本次股份转让交易
未能实施的,则视为该方违约,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协议,违约方应当按照股份转让价款总额的10%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前述约定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因违约行为遭受的损失的,守约方有权就其遭受的损失继续向违约方进行追偿。
5、标的股份全部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前,若因甲方或丙方的债务等原因造成
标的股份被司法冻结或其他权利限制,无法全部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则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甲方应当于本协议解除后5日内退还乙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同时甲方应当按照股份转让价款总额的1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前述约定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因此遭受全部损失的,乙方有权就其遭受全部损失继续向甲方进行追偿。
6、甲方、丙方同意就另一方于本协议项下的全部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九)保密义务
1、除非各方事先书面同意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各方对本协议的相关信息
(包括但不限于关于本次股份转让进程的信息以及各方为促成本次股份转让而以书面或口头方式向其他方提供、披露、制作的各种文件、信息和材料)负有
19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保密义务,各方应约束其雇员及其为本次股份转让所聘请的中介机构及其项目成员保守秘密。
2、本协议任何一方因违反本保密义务条款而给其他方造成损失的,应向受
损方承担相应赔偿及相关责任,前述赔偿以实际损失为限,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本条款不因本协议履行完毕、解除或终止而失效。
(十)适用的法律和争议解决
1、本协议的签署、效力、履行、解释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国法律。
2、凡因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各方应争取以友好协
商方式迅速解决。如果在争议产生后30日内,各方仍不能以协商方式解决的,任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如下:
质押/信用担保股份数股东名称债权方名称
(股)
杭州丰迎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90000000国科实业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46529042合计136529042
20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四节资金来源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资金来源及声明
本次权益变动中,信产数创股权受让价款拟使用其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不存在通过与上市公司的资产置换或者其他交易取得认购资金的情形,不存在代持、结构化安排、通过资管产品等形式获取资金的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中,由信产基金、河南信产投、河南战兴基金、漯河国投及国科晟源等5方共同设立的信产数创受让国科实业持有的上市公司128000000股股份。其中,信产基金认缴出资880万元,河南信产投认缴出资26000万元,河南战兴基金认缴出资3120万元,漯河国投认缴出资25000万元,国科晟源认缴出资33000万元,国科晟源系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国科实业全资子公司。
除此以外,本次交易不存在直接、间接使用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资金的情况,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二、本次权益变动资金的支付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采用现金支付方式,详见本报告书“第三节权益变动的方式”之“二、《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21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五节后续计划
一、未来12个月内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作出重大调整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未来12个月内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作出重大调整的具体计划。未来,若为了增强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能力和盈利能力,改善上市公司资产质量,需对资产、业务进行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义务。
二、未来12个月对上市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
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或上市公
司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根据本次交易双方约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可择机利用自身及其股东的资源优势,以为上市公司积极寻求新的利润增长点为目的,适时推动上市公司资产及业务的优化与调整。如果根据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需要筹划相关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上市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调整计划
本次交易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本着有利于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的原则,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对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适当调整,详见本报告书“第三节权益变动的方式”之“二、《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本着有利于维护上市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的原则,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提名相关符合任职资格以及具备专业能力的人士,并将根据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则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2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四、对上市公司章程条款修改的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范围内,对荣科科技的公司章程中关于董事、监事、高管等提名、任命等相关事项进行一定修订,除此之外,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产数创没有对上市公司章程条款进行修改的计划。如果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相应调整,信产数创承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之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义务。
五、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作重大变动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情况作重大变动的具体计划。如果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相应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六、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的重大调整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对上市公司现有分红政策进行重大调整的具体计划。如果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相应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七、本次交易完成交割后拟对上市公司管理层实施股权激励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完成交割后对上市公司管理层实施股权激励的计划。如果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相应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八、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除已披露内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具体计划。如果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相应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23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六节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一、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人员独立、资产完整、财务独立、机构独立、
业务独立不产生影响。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上市公司将仍然具备独立经营能力,拥有独立的采购、生产、销售体系,拥有独立的知识产权,拥有独立法人地位,继续保持管理机构、资产、人员、生产经营、财务等独立或完整。
为进一步确保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上市公司的独立运作,信产数创、信产基金及河南信产投出具了《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函》,具体内容如下:
“(一)确保荣科科技资产独立完整
1、保证荣科科技具有独立完整的资产,荣科科技的资产全部处于荣科科技
的控制之下,并为荣科科技独立拥有和运营。保证本企业/公司及本企业/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以任何方式违法违规占用荣科科技的资金、资产。
2、保证不以荣科科技的资产为本企业/公司及本企业/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的债务违规提供担保。
(二)确保荣科科技人员独立
1、保证荣科科技的高级管理人员不在本企业/公司及其除上市公司以外的
全资或控股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
2、保证荣科科技的财务人员独立,不在本企业/公司及本企业/公司控制的
其他企业中兼职或领取报酬。
3、保证荣科科技拥有完整独立的劳动、人事及薪酬管理体系,该等体系和
本企业/公司及本企业/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完全独立。
(三)确保荣科科技的财务独立
1、保证荣科科技建立独立的财务部门和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
24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保证荣科科技具有规范、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
3、保证荣科科技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本企业/公司及本企业/公司控制的
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
4、保证荣科科技能够作出独立的财务决策,本企业/公司及本企业/公司控
制的其他企业不通过违法违规的方式干预荣科科技的资金使用、调度。
5、保证荣科科技依法独立纳税。
(四)确保荣科科技机构独立
1、保证荣科科技依法建立健全股份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
2、保证荣科科技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
等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行使职权。
3、保证荣科科技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与本企业/公司及本企业/公
司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机构混同的情形。
(五)确保荣科科技业务独立
1、保证荣科科技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具有
面向市场独立自主持续经营的能力。
2、保证规范管理与荣科科技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
及正常经营所需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则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法进行。
本次交易完成后,本企业/公司不会损害荣科科技的独立性,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上与荣科科技保持分开原则,并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保持并维护荣科科技的独立性。若本企业/公司违反上述承诺给荣科科技及其他股东造成损失,本企业/公司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二、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影响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产数创作为本次收购上市公司控股权而专门成
25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立的主体,成立于2021年10月,目前尚未开展实际经营业务。信产数创控股股东河南信产投是河南省信息产业投资和运营主体,主要承接省内信息产业重点项目,服务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生态建设。信产基金为河南信产投控股子公司,主要负责并参与投资河南省内与信息产业相关的企业。上市公司荣科科技从事的主要业务分为医疗信息化板块和智慧城市板块。
信产数创、信产基金及河南信产投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公司不存在直接
竞争关系,但河南信产投控制的企业存在与上市公司业务重叠的情形。为最大限度保障上市公司的利益、避免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可能产生的同业竞争,信产数创、信产基金及河南信产投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其承诺:
“1、本公司/本企业将采取积极措施避免发生与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主营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并促使本公司/本企业控制企业避免发生与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主营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2、如本公司/本企业及本公司/本企业控制企业获得从事新业务的机会,而
该等业务与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时,本公司/本企业将在条件许可的前提下,以有利于上市公司的利益为原则,将尽最大努力促使该业务机会按合理和公平的条款和条件首先提供给上市公司或其附属企业。
3、就目前可能存在业务重叠的资产(或者业务),本公司/本企业承诺将在
信产数创成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之日起5年内,在符合境内上市公司监管要求及有利于上市公司及其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下,将相关资产(或者业务)按照届时合法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现金或发行股份收购的方式)注入上市公司,或采取其他合法的方式解决同业竞争问题。
4、本承诺自信产数创成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之日起至信产数创不再是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之日期间有效。”三、关联交易情况及规范关联交易的措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子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交易的情况。
26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为规范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与上市公司之间可能产生的关联交易,信产数创、信产基金及河南信产投出具了《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其承诺:
“在信产数创作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期间,本企业/公司及控制的企业将尽可能避免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如本企业/公司及控制的企业将来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发生关联交易事项,本企业/公司及控制的企业将遵循市场交易的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公允、合理的市场价格进行交易,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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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一、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的交易情况
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24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进行资产交易的合计金额超过3000万元或者
高于上市公司最近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净资产5%以上交易之情形。
二、与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进行的交易
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24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未发生重大交易。
三、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补偿或类似安排
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24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补偿或者其它任何类似安排。
四、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者谈判的合同、默契和安排
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24个月内,除本次权益变动所披露的相关信息及上市公司已公开披露的相关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谈判的合同、默契或者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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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系统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
29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九节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财务资料
信产数创成立于2021年10月14日,为本次收购上市公司控股权而专门成立的主体,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产数创尚未开展实际经营业务,且成立未满一年,暂无财务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河南信产投最近三年财务报表如下: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63846.3739667.7426385.55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13965.326027.992284.96
其中:应收票据75.00--
应收账款13890.326027.992284.96
预付款项23196.022633.852577.01
其他应收款172.349765.8820285.63
存货32160.457769.042.69
其他流动资产3826.793145.403617.37
流动资产合计137167.2969009.8955153.21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1020.0018.00-
长期股权投资117152.5412121.821017.84
投资性房地产34823.2036702.5341040.16
固定资产11039.359721.666098.08
在建工程15325.659714.61-
无形资产9575.787359.235979.67
开发支出676.89640.23-
商誉2343.522311.191957.08
长期待摊费用1743.041987.631861.84
递延所得税资产428.90329.18-
非流动资产合计194128.8680906.0857954.68
资产总计331296.16149915.97113107.89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4990.003000.003000.00
应付票据2018.772000.000.00
应付账款31634.1813946.049192.70
预收款项2493.001513.501018.04
应付职工薪酬5336.134502.502257.81
应交税费255.83134.1567.42
其他应付款9345.577443.204855.65
其他流动负债9.069.0612.63
流动负债合计56082.5332548.44204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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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27785.8114671.9119870.00
长期应付款2891.314210.635851.39
递延所得税负债81.09116.93158.29
递延收益6858.651532.76-
非流动负债合计37616.8620532.2425879.68
负债合计93699.3953080.6846283.93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
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169400.0050000.0020000.00
资本公积金39175.3930800.0030600.00
未分配利润-10023.90-7521.60-4022.48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198551.5973278.4046577.52
权益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39045.1723556.8920246.44
所有者权益合计237596.7696835.2966823.96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
331296.16149915.97113107.89

二、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53561.9234154.5814699.60
其中:营业收入53561.9234154.5814699.60
二、营业总成本63022.0040462.2518694.71
营业成本44009.2128580.5214355.28
税金及附加532.31961.25181.15
销售费用620.90849.54408.11
管理费用13190.819368.393958.04
研发费用4244.42839.12-
财务费用424.35-136.58-207.87
其中:利息费用1260.531146.42573.13
利息收入844.691301.53782.07
加:其他收益6572.211757.53210.02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361.02-382.94-370.86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361.02-382.94-462.62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3248.89-4933.08-4155.94
加:营业外收入-21.56567.010.56
减:营业外支出0.050.01-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3270.50-4366.08-4155.38
减:所得税-21.49-383.81-129.83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3249.01-3982.27-4025.55
少数股东损益-397.92-298.05-564.9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851.09-3684.22-3460.59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3249.01-3982.27-4025.55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397.92-298.05-564.96
31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东综合收益总额-2851.09-3684.22-3460.59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46969.0624087.5018668.54
收到的税费返还0.75-835.00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38001.6115472.2135726.01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84971.4239559.7155229.55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59387.6017739.5841483.11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
8063.095680.321074.80

支付的各项税费597.58436.65155.02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9466.0114405.7341312.07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87514.2738262.2884024.9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542.861297.43-28795.44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2399.50-5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92.16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292.60-30.76
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203.86-0.68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4895.96-623.6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12789.968509.803770.04
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117412.309033.007120.00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
--2622.28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07.23-3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30309.4917542.8013812.3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25413.53-17542.80-13188.73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154698.0032625.005075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2490.593000.002476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520.0012469.04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57191.1135625.0087979.04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4466.158198.09489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
1010.101154.87543.77
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0.01-16986.27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5476.269352.9622420.0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51714.8526272.0465559.0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
---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23758.4610026.6723574.84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38500.7028474.032810.71
32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62259.1638500.7026385.55
33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十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应当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和为避免对《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
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深交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能够按照《收购管理办法》第五十条提供相关文件。
34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十一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名单及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本次权益变动的内部决议;
4、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协议;
5、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本次认购资金来源的说明;
6、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之间在报告日前24个月内重大
交易情况的说明;
7、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两年变化情况的说明;
8、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员及其直系亲属的名单及其在事实发生之日
起前6个月内买卖荣科科技股票的自查报告;
9、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及其控股股东关于保
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函;
10、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及其控股股东关于
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11、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及其控股股东关于
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12、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情形及
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五十条规定的说明;
13、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审计报告;
14、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二、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办公地,以供投资者查。
35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投资者也可以在深交所网站(www.szse.cn)查阅本报告书全文。
36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企业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河南信产数创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河南信息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胡长根
2021年10月22日
37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财务顾问声明
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已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权益变动报告书的内容已进行核查和验证,未发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此承担相应的责任。
财务顾问主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钱路泽田彬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李峰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22日
38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页无正文,为《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河南信产数创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河南信息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胡长根
2021年10月22日
39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基本情况上市公司所辽宁省沈阳市沈阳经济技术上市公司名称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地开发区股票简称荣科科技股票代码300290河南省漯河市西城区太白山信息披露义务河南信产数创私募股权投资信息披露义
路与汉江路交叉口 MAX 世界
人名称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务人注册地港1号楼20楼2018室
增加√
拥有权益的股有无一致行有□无√
减少□份数量变化动人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是□否√
信息披露义务是□否√信息披露义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人是否为上市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务人是否为义务人实际控制人河南省财
公司第一大股义务人将成为上市公司第一上市公司实政厅将成为上市公司实际控东大股东际控制人制人信息披露义信息披露义务务人是否拥人是否对境
是□否√有境内、外是□否√
内、境外其他
回答“是”,请注明公司家数两个以上上回答“是”,请注明公司家数上市公司持股市公司的控
5%以上
制权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权益变动方式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可多选)
继承□赠与□
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
持股种类:A股普通股股票权益的股份数
持股数量:0量及占上市公
持股比例:0.00%司已发行股份比例本次发生拥有
变动种类:A股普通股股票权益的股份变
变动数量:128000000股动的数量及变
变动比例:20.02%动比例与上市公司之
间是否存在持是□否√续关联交易与上市公司之
间是否存在同是√否□业竞争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
是□否√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40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个月是
否在二级市场是□否√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否存在《收购管理办法》
是□否√
第六条规定的情形是否已提供《收购管理办是√否□
法》第五十条要求的文件是否已充分披
是√否□露资金来源是否披露后续
是√否□计划是否聘请财务
是√否□顾问本次权益变动
是√否□是否需取得批本次转让股份事项尚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本次交易的经营者集中准及批准进展审查批准和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
情况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声明放
是□否√弃行使相关股份的表决权
41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页无正文,为《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河南信产数创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河南信息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胡长根
2021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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