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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明信息: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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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明信息: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小燕 发表于 2021-10-26 00:00:00 浏览:  525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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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32证券简称:启明信息公告编号:2021-040
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通知情况及公告
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站上刊登了《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1),并于2021年10月1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站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37)。
二、会议召开及出席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于2021年10月25日15:00在长春市净月区百合街启
明软件园A座二楼会议室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门欣先生亲自出席并主持会议。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9人,代表股份20026161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0178%,其中:
1、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人,代表股份
19992071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9344%;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340900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834%;
3、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合计持有本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且非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共
8人,代表股份140727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45%。
本公司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吉林功承律师事务所郝志新、于跃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作现场见证。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议案一、《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表决结
果为:赞成19995071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48%;
反对310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52%;弃权0股;
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不包括持股
5%以下的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股东代表表决结果为:
赞成10963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9076%;反对31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0924%;弃权0股。
详细内容见于2021年10月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六届董事会2021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9)。议案二、《关于董事辞职暨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该议案表
决结果为:赞成19995071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48%;反对140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04%;
弃权17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49%;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不包括持股
5%以下的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股东代表表决结果为:
赞成10963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9076%;反对14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123%;弃权17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0801%。
马馨女士简历详见公司2021年10月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第六届董事会2021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9)。
议案三、《关于监事辞职暨提名监事候选人的议案》,该议案表
决结果为:赞成19995071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48%;反对140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04%;
弃权17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49%;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不包括持股
5%以下的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股东代表表决结果为:
赞成10963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9076%;反对14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123%;弃权17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0801%。
徐晶凯先生简历详见公司2021年10月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第六届监事会2021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0)。
议案四、《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表决结果为:赞
成19888434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123%;反对
120727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028%;弃权17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49%。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不包括持股
5%以下的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股东代表表决结果为:
赞成3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318%;反对12072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7881%;弃权17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0801%。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表决结果为通过。详细内容见于2021年10月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1年10月)》。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吉林功承律师事务所就本次会议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吉林功承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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