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客服:1290940359
+发表新主题
查看: 476|回复: 0

惠程科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1年10月修订)

[复制链接]

惠程科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1年10月修订)

雪儿白 发表于 2021-10-30 00:00:00 浏览:  476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成为注册用户,每天转文章赚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1年10月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强化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人员组成
第三条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至少二名,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
第四条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主任委员应当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六条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
间如有委员因辞职或其他原因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其委员资格自不再担任公司董事时自动丧失,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审计委员会可以下设审计办公室为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日常工作联络和会议组织等工作。第三章职责权限
第八条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工作,提议聘请或者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二)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协调;
(三)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四)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
(五)负责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审计委员会应配合监事会的监事审计活动。
第四章决策程序
第十条审计办公室负责做好审计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提供公司有
关方面的书面资料:
(一)公司相关财务报告;
(二)内外部审计机构的工作报告;
(三)外部审计合同及相关工作报告;
(四)公司对外披露信息情况;
(五)公司重大关联交易审计报告;
(六)其他相关事宜。
第十一条审计委员会会议,对审计办公室提供的报告进行评议,并将相关
书面决议材料呈报董事会讨论:
(一)外部审计机构工作评价,外部审计机构的聘请及更换;
(二)公司内部审计制度是否已得到有效实施,公司财务报告是否全面真实;
(三)公司的对外披露的财务报告等信息是否客观真实,公司重大的关联交易是否合乎相关法律法规;
(四)公司财务部门、内审计部门包括其负责人的工作评价;
(五)其他相关事宜。第五章议事规则
第十二条审计委员会会议分为例会和临时会议,例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每季度召开一次,临时会议由审计委员会委员提议召开。会议应于召开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经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可以豁免前述通知时间。如遇有紧急事由时,可按委员留存于公司的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随时通知召开临时会议。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主任委员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一名委员(独立董事)主持。
第十三条审计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一名
委员有一票的表决权;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
第十四条审计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会议可以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第十五条审计办公室成员可列席审计委员会会议,必要时亦可邀请公司董
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第十六条如有必要,审计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为其决策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支付。
第十七条审计委员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会议通过的议案必须遵
循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工作细则的规定。
第十八条审计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由公司董事会秘书保存。
第十九条审计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
第二十条出席会议的委员均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工作细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执行;本工作细则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
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立即修订,报董事会审议通过。第二十二条本工作细则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
第二十三条本工作细则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
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
5e天资,互联天下资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手机版|手机版|小黑屋|5E天资 ( 粤ICP备2022122233号 )

GMT+8, 2024-5-24 20:25 , Processed in 0.138573 second(s), 27 queries , Redis On.

Powered by 5etz

© 2016-现在   五E天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