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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国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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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国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93入市 发表于 2021-10-29 00:00:00 浏览:  508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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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
鉴证报告关于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5680号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编制的截至2021年10月27日止的《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进行鉴证。
一、管理层的责任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
《深交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深证上〔2020〕125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等规定编制《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贵公司编制的上述专项说明独立地发表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及《深交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深证上〔2020〕125号)及相关格式指引
的规定编制,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鉴证报告第1页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
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我们认为,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深交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深证上〔2020〕125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贵公司截至2021年10月27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使用情况。
五、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本鉴证报告仅供贵公司为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
自筹资金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附件:《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上海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七日鉴证报告第2页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交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文件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将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具体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81号)核准,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江苏国泰)获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共计
45574186张。
公司于2021年7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共计45574186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按面值发行,共募集配套资金人民币4557418600.00元,扣除主承销商中
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销及保荐费人民币13672255.80元,同时扣除公司为非公开发行股票所需支付的验资等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23662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人民币4541380144.20元,其中发行费用可抵扣进项税人民币907837.12元;考虑可抵扣进项税额之后,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542287981.32元。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 ZA15127 号),公司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扣除承销费等费用后)已于2021年7月13日划至公司指定的资金账户。
二、债券发行申请文件中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55741.86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拟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拟投资总额拟使用募集资序号项目名称项目实施主体(万元)金(万元)江苏国泰海外技术服务有限公江苏国泰海外技术
1司投资建设国泰缅甸纺织产业153798.51152800.56
服务有限公司基地项目江苏国泰智造纺织科技有限公江苏国泰智造纺织
2司年生产粗纺纱线3000吨和148481.64147500.65
科技有限公司精纺纱线15000吨项目专项说明第1页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拟投资总额拟使用募集资序号项目名称项目实施主体(万元)金(万元)江苏国泰海外技术服务有限公江苏国泰海外技术
3司在越南新建越南万泰国际有61100.0260100.65
服务有限公司限公司纱线染整项目江苏国泰国际集团
4集团数据中心建设项目20340.0020340.00
股份有限公司
5补充流动资金35000.0035000.00
6偿还银行贷款40000.0040000.00
合计458720.17455741.86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已由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利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截至2021年10月27日止,本公司已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及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合计金额为
148346494.60元。公司拟将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的148346494.60元置换公司自筹
资金预先投入金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序号项目名称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拟置换金额江苏国泰海外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在越南新
1144373011.63144373011.63
建越南万泰国际有限公司纱线染整项目
2集团数据中心建设项目2295641.592295641.59
3发行可转换债券中介服务费1677841.381677841.38
合计148346494.60148346494.60
四、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实施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交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本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尚需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及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方可实施。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七日专项说明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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