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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莱特: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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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莱特: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shenfu 发表于 2021-10-29 00:00:00 浏览:  390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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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246证券简称:宝莱特公告编号:2021-105
债券代码:123065债券简称:宝莱转债
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1、2020年12月31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公开征集投票权。广东精诚粤衡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珠海市德永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2020年12月31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的议案》、《关于核实的议案》。
3、公司已于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月10日在内部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在公示的时限内,没有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无反馈记录。监事会对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2021年1月14日出具了《监事会关于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1年1月19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5、经公司股东大会授权,2021年2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以2021年2月26日作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130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252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该次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6、2021年6月1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决定将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份数量由252万股调整为248万股,作废4万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由130人调整为129人。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7、2021年10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方法
(一)调整事由2021年4月30日公司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截止2020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46088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4.00元(含税)。鉴于公司202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21年6月
28日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该激
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二)调整方法
派息: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证券代码:300246 证券简称:宝莱特 公告编号:2021-105债券代码:123065债券简称:宝莱转债
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根据以上公式,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后的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价格)P =14.08元/股-0.4元/股=13.68元/股。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公司本次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的价格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并已履行必要、合规的决策程序。据此,监事会同意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事项属于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
六、法律意见书
广东精诚粤衡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调整授予价格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履行了相应的程序;本次调整授予价格均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广东精诚粤衡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部分
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授予价格的法律意见书。证券代码:300246证券简称:宝莱特公告编号:2021-105债券代码:123065债券简称:宝莱转债特此公告。
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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