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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凌股份: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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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凌股份: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陌路 发表于 2021-11-8 00:00:00 浏览:  428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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缔造世界一流焊接专家
证券代码:300154证券简称:瑞凌股份公告编号:2021-075
深圳市瑞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瑞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
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4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其摘要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5号—股权激励》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
内部进行了公示。根据《管理办法》和《深圳市瑞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
1、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
公司于2021年10月26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了《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并于2021年10月26日起在公司内部发布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示》,将公司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位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10月26日至2021年11月4日,在公示期限内,公司员工若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公司监事会反映。
截至2021年11月4日,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
1缔造世界一流焊接专家任何异议。
2、关于公司监事会对拟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签
订的劳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等。
二、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对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的公示情况,并结合监事会的核查结果,监事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除1名激励对象在公示期间因离职原因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外,其他列入
本次《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
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2、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3、激励对象均不存在下述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4、激励对象中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
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及外籍人员。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除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原因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外,列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深圳市瑞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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