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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钢股份: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分拆子公司上市董事会决议日前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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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钢股份: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分拆子公司上市董事会决议日前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

ー萌小妞 发表于 2021-11-16 00:00:00 浏览:  479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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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分拆子公司上市董事会决议日前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
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号)第五条规定:“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上市公司股价在股价敏感重大信息公布前20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超20%的,上市公司在向中国证监会提起行政许可申请时,应充分举证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及直系亲属等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2021年11月15日,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钢股份”、“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分拆子公司上市事项。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的区间段为2021年10月18日至2021年11月12日,涨跌幅计算基准日为董事会决议日前第21个交易日(2021年10月15日),该区间段内南钢股份股票(600282.SH)、上证指数(000001.SH)、申万钢铁
指数(801040.SI)的累计涨跌幅情况如下:
上市公司收盘价(元/股)上证指数申万钢铁指数日期
(600282.SH) (000001.SH) (801040.SI)
2021年10月15日3.723572.373094.71
2021年11月12日3.383539.102790.81
期间涨跌幅-9.14%-0.93%-9.82%
期间涨跌幅(剔除大盘)-8.21个百分点
期间涨跌幅(剔除行业)0.68个百分点
注 1:数据来源于 Wind资讯;
注2:上市公司股票收盘价以董事会决议日为基准经前复权计算。
如上表所示,按照《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号)第五条的规定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公司股价在股价敏感重大信息公布前20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未超过20%。南钢股份股票在可能影响股价的敏感信息公布前20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无异常波动情况。
特此说明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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