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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莱应材: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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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莱应材: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粤港游资 发表于 2021-11-20 00:00:00 浏览:  523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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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260证券简称:新莱应材公告编号:2021-044
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陈瑞峰先生离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人数,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陈瑞峰先生的辞职将自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新任职工代表监事后生效。
为保证公司监事会的合规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1年11月19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以现场表决的方式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一致通过了以下决议:选举吴正红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附件)。吴正红先生与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第五届监事会,任期至第五届监事会届满。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监事任职资
格和条件的规定,并将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职权。
特此公告。
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九日附: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吴正红,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83年出生,大专学历,2003年入职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现任职公司品保部总监。
吴正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
司监事的情形,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公司章程的任职规定。
功崇惟志,业广惟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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