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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公用: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南京中北交通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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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公用: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南京中北交通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的公告

换个角度看世界 发表于 2021-11-23 00:00:00 浏览:  377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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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421股票简称:南京公用公告编号:2021-53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南京中北交通咨询服务有
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理顺股权关系,减少管理层级,降低运营成本,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南京中北交通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咨询公司”)。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交通咨询公司的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人民币2900万元
公司形式: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周伟经营范围:公共交通咨询服务:企业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状况:截止2020年12月31日,交通咨询公司资产总额22666.58万元,净资产5575.40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280.10万元,净利润
199.40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股权关系:交通咨询公司系公司100%持股的全资子公司。
二、吸收合并方式及相关安排
1、公司通过整体吸收合并的方式合并交通咨询公司全部资产、负债和业务,
合并完成后公司存续经营,交通咨询公司独立法人资格注销。
2、吸收合并完成后,交通咨询公司的所有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固定资产、流动资产等财产合并入公司;交通咨询公司的负债及应当承担的其它义务由公司承担。
三、本次吸收合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1、交通咨询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吸收合并,有利于理顺股权关系,降低管理成本。
2、交通咨询公司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财务报表已按100%比例纳入公司
合并报表范围内,因此本次吸收合并不会对本公司当期损益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吸收合并事宜的审议和进展情况本次吸收合并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法》规定,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通过后,吸收合并事项进入实施阶段。公司将及时披露本次吸收合并的进展情况。
五、有关办理本次吸收合并相关事宜的授权
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与本次吸收合并相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吸收合并协议、办理相关的资产转移和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授权有效期至本次吸收合并的相关事项全部办理完毕止。
六、备查文件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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