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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科生物: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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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科生物: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万家灯火 发表于 2021-11-27 00:00:00 浏览:  535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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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009证券简称:安科生物公告编号:2021-073
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赵辉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收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赵辉女士出具的《关于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的告知函》,公司于2021年5月1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安科生物: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36),截至2021年11月26日,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期限届满。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及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在减持时间区间届满后应予以公告,现将相关情况告知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赵辉女士在本次减持期间内未减持公司股份。
二、本次减持计划前后持股情况减持前减持后计划内实股东名持股数量占公司总股持股数量占公司总股际减持数称
(股)本比例(%)(股)本比例(%)量(股)
赵辉100365000.61100365000.610
三、其他相关说明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定的要求。
2、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的情形。
3、上述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减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
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1、股东出具的《关于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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