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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鼎股份:永鼎股份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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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鼎股份:永鼎股份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的公告

从新开始 发表于 2021-11-27 00:00:00 浏览:  382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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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105证券简称:永鼎股份公告编号:临2021-113
债券代码:110058债券简称:永鼎转债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
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26日召开第九
届董事会2021年第十一次临时会议、第九届监事会2021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年11月02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1年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了《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第九届监事会2021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核实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0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2021年 11月 03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03 日至 2021 年 11 月 12 日通过公司网站和公司内部办公系统(OA系统)将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职务予以公示,对公示的激励对象或其信息有异议者,可在公示期间内,通过书面及通讯方式向公司监事会反馈意见。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无反馈记录。2021年11月13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临2021-107)。
3、2021年11月19日,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根据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核查情况,披露了《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临2021-109)。
4、2021年11月26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1年第十一次临时会议、第九届监事会2021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二、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调整情况
1、调整原因
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中10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根据《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和公
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拟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2、调整内容调整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143人调整为133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3197.23万股调整为3014.38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数量不变,仍为300万股,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由3497.23万股调整为3314.38万股,减少182.85万股。
调整后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情况如下:
占授予限占本激励计获授的限制序制性股票划公告日公姓名职务性股票数量号总量的比司股本总额
(万股)例的比例
1谭强董事兼副总经理60.001.81%0.04%
董事兼副总经理、董事
2张国栋60.001.81%0.04%
会秘书
董事兼副总经理、财务
3张功军60.001.81%0.04%
总监
4邵珠峰副总经理60.001.81%0.04%
5刘延辉副总经理60.001.81%0.04%
核心技术人员、骨干业务人员和公司事
2714.3881.90%1.97%业部(子公司)高管人员合计128人
预留部分300.009.05%0.22%
合计(133人)3314.38100.00%2.40%
注:1、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2、因公司处于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期,上述股本总额以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公告日股
本总额1380889445股为准。
三、本次激励计划调整对公司的影响公司本次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的意见公司本次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
的调整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激励计划调整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2021年
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损
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调整后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存在禁止获授的情况,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五、监事会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调整后的授予激励对象基本情况属实,均符合《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激励对象的条件,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
六、律师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已就本次调整及本次授予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和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授予确定的授予日和授予对象符合《管理办法》和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授予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公司实施本次授予符合《管理办法》和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授予尚需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办理股票授予登记等事项。
特此公告。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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