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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安控:关于公司前期重大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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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安控:关于公司前期重大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稳稳的 发表于 2021-11-29 00:00:00 浏览:  565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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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370 证券简称:ST 安控 公告编码:2021-178
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前期重大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前期重大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安控科技”)于2019年11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85),公告中披露公司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宁波市东望智能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望智能”)业绩承诺方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广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德皓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向公司履行业绩补偿事宜。
2021年4月14日,公司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公司与宁波梅山保
税港区广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德皓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顾笑也、王瑜、沙晓东、王蓓合同纠纷一案的《民事判决书》(【2019】京01民初647号),判决前述相关主体向公司支付现金补偿款595988697元及违约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前期重大诉讼事项进展及新增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8)。
2021年5月20日,公司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宁波梅山保税港区
广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德皓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顾笑也、王瑜(以下合称“上诉人”)提起的《上诉状》,上诉人不服北
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9)京01民初647号判决书的判决,共同提起上诉,请
求撤销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9)京01民初647号判决书,将本案发回重审或依法改判。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前期重大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5)。
二、判决情况
12021年11月26日,公司收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公司与宁波梅山保税港
区广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德皓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顾笑也、王瑜、沙晓东、王蓓合同纠纷一案的《民事裁定书》(【2021】京民终720号),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1、诉讼各方当事人: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21年5月25日更名为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诉人一(原审被告):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广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诉人二(原审被告):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德皓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诉人三(原审被告):顾笑也
上诉人四(原审被告):王瑜
上诉人五(原审被告):沙晓东
上诉人六(原审被告):王蓓
2、诉讼判决情况
2021年11月24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
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
二十条规定,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出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本案按上诉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广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梅山
保税港区德皓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顾笑也、王瑜、沙晓东、王蓓自动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除本公告披露的诉讼事项进展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公告诉讼事项将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造成一定的影响,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同时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要求,及时对涉及重大诉讼事项及进展的情况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各位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前期诉讼披露情况
2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自2018年11月11日起至今累计诉讼、仲裁事项进行了统计,
分别于2019年11月11日、2019年12月24日、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月3日、2020年1月13日、2020年2月24日、2020年3月23日、2020年4月7日、
2020年4月17日、2020年5月12日、2020年5月20日、2020年6月5日、2020年7月3日、2020年7月10日、2020年7月21日、2020年7月31日、2020年8月8日、2020年9月8日、2020年9月29日、2020年10月14日、2020年11月4日、2020年11月16日、2020年11月26日、2020年12月4日、2020年12月29日、2021年1月6日、2021年2月3日、2021年2月19日、2021年3月4日、2021年4月2日、2021年4月15日、2021年4月19日、2021年5月7日、2021年5月
21日、2021年6月4日、2021年7月2日、2021年7月21日、2021年8月4日、
2021年8月18日、2021年9月3日、2021年10月12日、2021年11月3日在巨潮
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85)、《关于累计诉讼、仲裁事项及已披露诉讼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233)、《关于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19-240)、《关于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补充更正公告》(公告编号:2020-002)、《关于前期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3)、《关于累计诉讼、仲裁事项补充及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23)、《关于公司收到诉讼材料及前期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8)、《关于累计诉讼、仲裁事项及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进展的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73)、《关于公司子公司提起诉讼及前期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0)、《关于累计诉讼、仲裁事项及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进展的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112)、《关于公司前期诉讼进展及新增诉讼、仲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14)、《关于累计诉讼、仲裁事项及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进展的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153)、《关于累计诉讼、仲裁事项及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进展的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164)、《关于公司前期诉讼进展及新增诉讼、仲裁的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69)、《关于公司新增诉讼事项及前期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71)、《关于公司前期诉讼事项进展及新增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74)、《关于累计诉讼、仲裁事项及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进展的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185)、《关于累计诉讼、仲裁事项及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进展的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209)、《关于公司前期诉讼3事项进展及新增仲裁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221)、《关于累计诉讼、仲裁事项及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进展的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224)、《关于累计诉讼、仲裁事项及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进展的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237)、《关于公司前期诉讼事项进展及新增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242)、《关于公司前期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248)、《关于累计诉讼、仲裁事项及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进展的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251)、《关于公司前期诉讼事项进展及新增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263)、《关于累计诉讼、仲裁事项及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进展的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02)、《关于累计诉讼、仲裁事项及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进展的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08)、《关于公司前期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5)、《关于累计诉讼、仲裁事项及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进展的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20)、《关于累计诉讼、仲裁事项及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进展的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25)、《关于公司前期重大诉讼事项进展及新增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8)、《关于公司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9)、《关于累计诉讼、仲裁事项及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进展的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74)、《关于公司前期重大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5)、《关于累计诉讼、仲裁事项及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进展的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102)、《关于累计诉讼、仲裁事项及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进展的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120)、《关于公司前期诉讼事项进展及新增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29)、《关于累计诉讼、仲裁事项及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进展的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132)、《关于公司涉及重大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41)、《关于累计诉讼、仲裁事项及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进展的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154)、《关于累计诉讼、仲裁事项及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进展的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162)、《关于累计诉讼、仲裁事项及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进展的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170)。
六、备查文件
1、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案号:【2021】京民终720号)。
4特此公告。
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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