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客服:1290940359
+发表新主题
查看: 413|回复: 0

南山铝业:北京市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复制链接]

南山铝业:北京市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莫忘初心 发表于 2021-12-2 00:00:00 浏览:  413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成为注册用户,每天转文章赚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北京市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
HYLANDSLAWFIRM
100020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5号财富金融中心12层
12F,FortuneFinancialCenter,No.5,DongsanhuanRoad,ChaoyangDistrict,Beijing100020,China
Tel:+86106502.8888Fax:+86106502.88666502.8877
http://www.hylandslaw.com
北京市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
关于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致: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人会规则(2016年修订》(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定,北京市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接受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凌浩律师、段君僖律师出席并见证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提供的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文件和材料。公司已向本所保证和承诺:公司提供的文件和所作的陈述和说明是完整的、真实的和有效的,且已向本所提供一切足以影响本法律意见书的事实和文件,无任何隐瞒、疏漏之处。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一起予以公告,并依法对本法律意见书承担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我国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的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并于2021年11月16日公告了股东
大会召开通知,决定于2021年12月1日召开本次股东大会,并由董事会负责召
集。
公司于2021年11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c.com.cn)上公告了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
会议通知载明了本次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股东大会召集
入、投票方式、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
和投票时间、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等)、会议审议事项、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会议出
席对象、会议登记方法、其他事项等。
2、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权登记日为2021
年11月24日。
现场会议于2021年12月1日14:30在山东省烟台龙口市南山国际会议中心
三楼白玉厅召开,由董事长吕正风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审议
事项等与股东大会通知所披露的内容一致。
网络投票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
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
经核查,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三、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1、经核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合
计49人,持有或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共5,467.223.85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45.7489%。
2、公司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中介机
构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
四、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就会议通知中列明的提案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
了表决,并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计票、监票。
(二)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结束后,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
本次网络投票的投票统计数,并由该公司对其真实性负责。
(三)本次股东大会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
(四)经本所律师查验,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经合法表决通过。本
次股东大会没有对会议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进行表决,会议记录及决议均由出席
会议的公司董事签名。具体的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对以下非独立董事投票表决,具体如下:
1.01关于选举隋来智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466,001,44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76%。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持有公司5%以下(不包括5%)股份的股东(“中小投
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143801,78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3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32%。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表决
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
五、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
会议人员、召集人的资格,相关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
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以下无正文)
寸(木页为北京市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
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的签署页,无正文)
北京市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
负责
(公章)
刘鸿
经办律师:
凌浩
段君僖
202年2月日
5e天资,互联天下资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手机版|手机版|小黑屋|5E天资 ( 粤ICP备2022122233号 )

GMT+8, 2024-5-15 15:10 , Processed in 0.304970 second(s), 30 queries , Redis On.

Powered by 5etz

© 2016-现在   五E天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