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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江企业公开发行2020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面向合格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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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江企业公开发行2020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面向合格投资者)

萍心如水 发表于 2020-3-24 00:00:00 浏览:  647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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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申富路 618号)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 2020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募集说明书
(面向合格投资者)
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 268号)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重要声明
本募集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
准则第23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2015年修订)》及其它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本期债券的核准,并结合发行人的实际情况编制。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封面载明日期,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主承销商已对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主承销商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因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且公司债券未能按时兑付本息的,主承销商承诺负责组织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相应还本付息安排。
受托管理人承诺严格按照相关监管机构及自律组织的规定、募集说明书及受托管理协议等文件的约定,履行相关职责。发行人相关信息披露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债券持有人遭受损失的,或者公司债券出现违约情形或违约风险的,受托管理人承诺及时通过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等方式征集债券持有人的意见,并以自己名义代表债券持有人主张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与发行人、增信机构、承销机构及其他责任主体进行谈判,提起民事诉讼或申请仲裁,参与重组或者破产的法律程序等,有效维护债券持有人合法权益。受托管理人承诺,在受托管理期间因其拒不履行、迟延履行或者其他未按照相关规定、约定及受托管理人声明履行职责的行为,给债券持有人造成损失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并自行承担相关风险。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期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经营风险、偿债风险、诉讼风险以及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或收益等作出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凡认购、受让并持有本期公司债券的投资者,均视同自愿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对本期公司债券各项权利义务的约定。本期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期债券视作同意《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受托管理人报告将置备于债券受托管理人处,债券持有人有权随时查阅。
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体提供未在本募集说明书中列明的信息和对本募集说明书作任何说明。投资者若对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投资者在评价和购买本期债券时,应特别审慎地考虑本募集说明书
第二节所述的各项风险因素。
1重大事项提示
一、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不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
本期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一期末的净资产为488780.16万元(截至2019
年9月末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本期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平均净利润为40381.04万元(2016年、2017年和2018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
的1.5倍。本期债券发行及上市安排请参见发行公告。
二、发行人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披露了2018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和
2019年第三季度未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截至2019年9月末,发行人总资产
1085335.68万元,净资产488780.16万元,2018年实现营业总收入900985.63万元,净利润45322.25万元,2019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704957.01万元,净利润
4232315万元。发行人2018年度和2019年第三季度的详细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请参考已公开披露的2018年度财务报告和2019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
三、报告期内,发行人合并口径下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103558.34万元、106083.76万元、99798.95万元和65206.96万元;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22388.60万元、55480.30万元、43274.23万元和40603.44万元;资产负债率分别为58.43%、55.13%、54.65%和54.97%。
四、报告期内,发行人流动比率分别为 0.78、0.94、1.01和 1.06,速动比率
分别为 0.48、0.59、0.66和 0.73,速动比率低于 1,主要由于短期借款和超短期融资券余额较大使得公司流动负债水平较高。
五、截至 2019年 9月末,发行人对外担保全部为关联担保。发行人对合并
范围外企业担保余额为 2.56 亿元,均为对控股股东紫江集团的担保,占发行人
2019年第三季度末未经审计净资产的 5.24%。若担保对象出现债务违约情况,可能会给发行人带来不利影响。
六、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经济周期和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财政、货币2
政策和国际经济环境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公司债券属于利率敏感性投资品种,其投资价值在其存续期内将随市场利率的波动而变动,从而将给债券投资者的债券投资收益水平带来一定的不确定性。
七、本期债券仅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发行人将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
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办理上市流通事宜,但发行人无法保证本期债券能按照预期上市交易,亦无法保证本期债券能够在债券二级市场有活跃的交易,可能会出现公司债券在二级市场交易不活跃甚至无法持续成交的情况,投资者可能会面临流动性风险。
八、本期债券评级机构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评定本期债券
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评定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虽然发行人目前资信状况良好,但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内,发行人无法保证主体信用评级和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不会发生负面变化。资信评级机构每年将对公司主体信用和本期公司债券进行一次跟踪评级。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若出现任何影响公司信用级别或债券信用级别的事项,评级机构调低公司信用级别或债券信用级别,都将会对债券投资人的利益产生不利影响。
九、遵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本募集
说明书的约定,为维护债券持有人享有的法定权利和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权利,发行人已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为明确约定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及债券受托管理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发行人聘任了兴业证券担任本期公司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并订立了《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凡通过认购、购买或其他方式合法取得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视同自愿接受本募集说明书规定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对本期债券各项权利和义务的规定。
十、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对于所有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的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取得本期债券的持有人)均有同等约束力。
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债券持有人会议在其职权范围内通过的任何有效决议的效力优先于包含债券受托管理人在内的其他任何主体就该有效决议内容做出的决议和主张。
十一、在本期债券评级的信用等级有效期内,资信评级机构将对发行人进行
持续跟踪评级,持续跟踪评级包括持续定期跟踪评级与不定期跟踪评级。跟踪评级期间,资信评级机构将持续关注发行人外部经营环境的变化、影响发行人经营或财务状况的重大事件、发行人履行债务的情况等因素,并出具跟踪评级报告,以动态地反映发行人的信用状况。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的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结果等相关信息将通过其网站(http://www.shxsj.com/)予以公告,并由发行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
1
目 录
重要声明........................................................................................................................ 1
重大事项提示................................................................................................................1
目 录............................................................................................................................ 1
释 义............................................................................................................................ 1
第一节 发行概况........................................................................................................1
一、本期发行的基本情况.........................................................................................................1
二、本期债券发行及上市安排.................................................................................................5
三、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5
四、发行人与本期发行的有关机构、人员的利害关系........................................................ 8
五、认购人承诺......................................................................................................................... 8
第二节 风险因素......................................................................................................10
一、本期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10
二、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 11
第三节 发行人及本期债券的资信状况..................................................................18
一、资信评级机构及信用评级情况.......................................................................................18
二、信用评级报告的主要事项...............................................................................................18
三、公司资信情况...................................................................................................................20
第四节 偿债计划及其他保障措施..........................................................................25
一、偿债计划........................................................................................................................... 25
二、偿债基础........................................................................................................................... 26
三、偿债保障措施...................................................................................................................27
四、本期债券违约情形及处理...............................................................................................32
五、争议解决方式...................................................................................................................32
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33
一、发行人概况....................................................................................................................... 33
二、发行人设立及变更情况...................................................................................................34
三、发行人组织结构图和重要权益投资情况.......................................................................37
四、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62
五、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68
六、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75
七、发行人治理结构.............................................................................................................106
八、发行人违法违规情况.....................................................................................................109
九、发行人的独立经营情况.................................................................................................109
十、发行人关联交易情况..................................................................................................... 111
十一、发行人关联方资金占用及担保情况.........................................................................120
十二、发行人内部控制体系.................................................................................................1222
十三、信息披露工作安排.....................................................................................................125
第六节 财务会计信息............................................................................................127
一、报告期财务报表.............................................................................................................128
二、报告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135
三、报告期主要财务指标.....................................................................................................136
四、管理层分析意见.............................................................................................................139
五、有息负债......................................................................................................................... 162
六、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或有事项、承诺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 163
七、受限资产......................................................................................................................... 170
第七节 募集资金运用............................................................................................172
一、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数额.................................................................................................172
二、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运用计划.....................................................................................172
三、募集资金运用对发行人财务状况的影响.................................................................... 173
四、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安排.........................................................................173
五、前次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174
第八节 债券持有人会议........................................................................................175
一、债券持有人行使权利的形式.........................................................................................175
二、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主要条款.....................................................................................175
第九节 债券受托管理人........................................................................................186
一、债券受托管理人.............................................................................................................186
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主要内容.................................................................................187
三、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0
第十节 发行人及有关中介机构声明....................................................................202
一、发行人声明..................................................................................................................... 202
二、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203
三、主承销商声明.................................................................................................................204
四、受托管理人声明.............................................................................................................205
五、发行人律师声明.............................................................................................................206
六、承担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声明.............................................................................207
七、资信评级机构声明.........................................................................................................208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209
一、本募集说明书的备查文件.............................................................................................209
二、查阅地点......................................................................................................................... 209
三、查阅时间......................................................................................................................... 2101
释 义
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规定,下列词汇具有以下含义:
简称 含义
紫江企业/公司/发行人 指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期债券 指
发行人本期公开发行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亿元的上海紫江
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20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本期发行 指 本期债券公开发行
募集说明书 指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而编写的《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20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募集说明书摘要 指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而制作的《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20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发行公告 指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而制作的《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20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
信用评级报告、评级报告 指《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20年公司债券
(第一期)信用评级报告》
法律意见书 指《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8年公司债券之法律意见书》
簿记建档 指
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确定本期债券的发行利率区间,投资者直接向簿记管理人发出申购要约,簿记管理人负责记录申购要约,最终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申购情况确定本期债券最终发行规模及发行利率的过程
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兴业证券指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承销团 指 由主承销商为承销本期发行而组织的承销机构的总称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
登记结算机构、登记机构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交易所、上证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人律师、律师事务所 指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 指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资信评级机构、评级机构、上海新世纪
指 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 指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董事、公司董事 指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成员债券持有人 指 通过认购或购买或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期公司债券之投资者
公司章程 指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2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指
为保障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的《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8年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指公司与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的《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8年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其变更和补充
《管理办法》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15年 1月 15日颁布实施的《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控股股东/紫江集团 指 上海紫江(集团)有限公司,紫江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指 沈雯
PET 指
“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的简称,是对苯二甲酸(PTA)和
乙二醇酯(EG)经过缩聚生成的
PET切片 指 又称聚酯切片,颗粒状 PET,是制作 PET瓶的主要原料
PET瓶、PET瓶坯 指
原料 PET 经干燥、加热、熔融、注塑、吹塑等加工工艺后制成中空容器,称为 PET 瓶;在 PET瓶的加工工艺中,有一种方法为“两步法”工艺,即先将 PET 原料经干燥、加热、熔融、注塑成体积较小的试管状半成品,再吹塑成为较大的成品中空容器;其中试管状半成品称为 PET瓶坯
皇冠盖 指 用马口铁压制而成的瓶盖产品,主要为啤酒瓶等封口使用塑料防盗盖 指
用注塑等生产工艺加工而成的塑料瓶盖产品,其特殊的瓶盖结构具有表明“瓶装产品是否已经开盖使用过”的功能
马口铁 指 镀锡薄钢板的俗称
OEM 指
一种代工生产方式,指受托厂商按来样厂商的需求与授权,按照厂家特定的条件而生产
无菌冷灌装 指 在常温(≤30℃)无菌条件下对产品灌装
PVC 指 聚氯乙烯,由氯乙烯在引发剂作用下聚合而成的热塑性树脂
PP 指 聚丙烯,由丙烯聚合而制得的一种热塑性树脂
PE 指 聚乙烯,由乙烯经聚合制得的一种热塑性树脂
BOPET薄膜 指 双向拉伸聚酯薄膜
CPP薄膜 指 流延聚丙烯薄膜
两乐 指 可口可乐、百事可乐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华达 指 华达企业投资(香港)有限公司
新上海 指 新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特种瓶业 指 上海紫江特种瓶业有限公司
紫江彩印 指 上海紫江彩印包装有限公司
紫江国贸 指 上海紫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武汉紫海 指 武汉紫海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紫燕合金 指 上海紫燕合金应用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紫日 指 上海紫日包装有限公司
上海紫泉包装 指 上海紫泉包装有限公司
南京紫泉 指 南京紫泉饮料工业有限公司3
宁波紫泉 指 宁波紫泉饮料工业有限公司
上海紫泉饮料 指 上海紫泉饮料工业有限公司
沈阳紫泉包装 指 沈阳紫泉包装有限公司
武汉紫江 指 武汉紫江包装有限公司
虹桥商务 指 上海虹桥商务大厦有限公司
紫江创投 指 上海紫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紫江商贸 指 上海紫江商贸控股有限公司
成都紫江 指 成都紫江包装有限公司
郑州紫江 指 郑州紫江包装有限公司
沈阳紫江 指 沈阳紫江包装有限公司
南昌紫江 指 南昌紫江包装有限公司
上海紫泉标签 指 上海紫泉标签有限公司
紫都佘山 指 上海紫都佘山房产有限公司
武汉工业 指 武汉工业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企业 指 统一企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广州统一 指 广州统一企业有限公司
武汉统一 指 武汉统一企业食品有限公司
杭州合众 指 杭州合众工业集团投资有限公司
香港紫江 指 上海紫江集团(香港)有限公司
郑州太古 指 郑州太古可口可乐饮料有限公司
杭州紫江 指 杭州紫江包装有限公司
迪爱生 指 迪爱生投资有限公司
紫泰酒店 指 上海紫泰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紫竹高新 指 上海紫竹高新区(集团)有限公司
威尔泰股份 指 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珠海中富、*ST中富 指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最近三年及一期/报告期 指 2016-2018年和 2019年 1-9月
最近三年 指 2016-2018年
本募集说明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略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1
第一节 发行概况
一、本期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沈雯
成立日期:1988年11月23日
注册资本:1516736158元
实缴资本:1516736158元
住所:上海市申富路618号
邮编:201108
信息披露负责人:高军
联系方式:021-62377118
传真:021-62377327
网址:www.zijiangqy.com
所属行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6072212052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
经营范围:生产 PET 瓶及瓶坯等容器包装、各种瓶盖、标签、涂装材料和其他新型包装材料,销售自产产品,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包装印刷,仓储服务(除危险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2
(二)核准情况和核准规模
2018年 10月 30日,发行人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发行公司债券的有关事宜,会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 10亿元(含 10亿元),期限不超过 10年(含 10年)的公司债券。
2018年 11月 22日,发行人召开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了董事会提交的《关于符合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和《关于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 10亿元(含 10亿元),期限不超过 10年(含 10年)的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监会2019年4月1日印发的“证监许可[2019]532号”文核准,公司获准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10亿元的公司债券。
(三)本期债券的主要条款1、债券名称: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20年公司债券(第
一期)。
2、发行总额:本期债券基础发行规模为2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3亿元 。
3、债券品种及期限:本期债券为5年期,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4、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5、债券票面利率或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将以公开方式向具备相
应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的合格投资者进行询价后,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利率询价确定利率区间后,通过簿记建档方式确定。
6、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
调整本期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若发行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本期3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7、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
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发行人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公司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8、回售申报: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
公告之日起 3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面值总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申报日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决定。
9、还本付息方式及支付金额: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
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付息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分别与债券对应的票面年利率的乘积之和;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债权登记日收市时各自所持有的本期债券到期最后一期利息及等于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10、起息日:2020年3月26日。
11、利息登记日: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办理。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其所持本期债券获得该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最后一个计息年度的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12、付息日:2021年至2025年每年的3月26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如投资者行使回售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21年至2023年每年的3月26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13、兑付登记日: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办理。在兑付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所持本期债券的本金及最后一期利息。
14、本金兑付日:2025年3月26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
后的第1个工作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23
年3月26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15、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及专项偿债账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闵行支行。
16、担保情况:本期债券无担保。
17、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
18、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9、发行方式: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下面向合格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网
下申购由发行人、主承销商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债券配售。
20、分期发行安排:本期债券拟分期发行,首期发行基础发行规模为2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3亿元。超额配售选择权是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申购情况,决定是否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即在基础发行规模2亿元的基础上,由主承销商追加不超过3亿元的发行额度。
21、发行对象及配售安排: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具体参见发行公告。
22、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本期债券不向公司股东配售。
23、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
24、承销方式:本期发行由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负责组建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25、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银行贷款等有息负债。
26、新质押式回购: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公司债券的信用等
级为 AA+,本期债券不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
27、拟上市交易场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28、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二、本期债券发行及上市安排
(一)本期债券发行时间安排
发行公告日:2020年3月24日。
发行首日:2020年3月26日。
发行认购期:2020年3月26日。
(二)本期债券上市安排
本期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就本期债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上市交易的申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三、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上海市申富路 618号
联系地址:上海市虹桥路 2272号虹桥商务大厦 7楼 C座
法定代表人:沈雯
联系人:王艳、甘晶晶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高军
联系电话:021-62377118
传真:021-62377327邮编:200336
(二)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 268号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长柳路 36号丁香国际大厦
法定代表人:杨华辉
项目主办人:高洋洋
项目组成员:张伟、胡宏欣联系电话:021-68982318
传真:021-68583076
邮编:200135
(三)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北京西路 968号嘉地中心 23-25层
联系地址:上海市北京西路 968号嘉地中心 23-25层
负责人:李强
签字律师:徐晨、高菲联系电话:021-52341668
传真:021-52341670
邮编:200041
(四)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 61号 4楼
联系地址:上海市南京东路 61号 4楼负责人:杨志国
签字会计师:刘桢、张斌卿联系电话:021-63213808
传真:021-63392558
邮编:200001
(五)资信评级机构: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杨浦区控江路 1555号 A座 103室 K-22
联系地址:上海市汉口路 398号华盛大厦 14层
法定代表人:朱荣恩
经办人员:蒋卫
电话:021-63501349
传真:021-63500872
邮编:200001
(六)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闵行支行
住所:上海市闵行区莘建路 256号
联系地址:上海市闵行区莘建路 256号
负责人:陈纲
经办人员:范东杰
电话:021-64889988
传真:021-64786371
邮编:201199(七)本期公司债券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总经理:黄红元
住所:上海市浦东南路 528号证券大厦
电话:021-68808888
传真:021-68804868
(八)公司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总经理:高斌
住所:上海市陆家嘴东路 166号中国保险大厦 3楼
电话:021-38874800
传真:021-58754185
四、发行人与本期发行的有关机构、人员的利害关系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与本期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其他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
五、认购人承诺购买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包括购买本期债券的初始购买人和二级市场的购买人及以其他方式合法取得本期债券的人,下同)被视为作出以下承诺:
(一)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对本期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
(二)本期债券持有人认购、购买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期债券,均视作
同意由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本期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且均视作同意公司与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的本期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项下的相关规定;
(三)本期债券持有人认购、购买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期债券均视作同
意并接受公司为本期债券制定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并受之约束;
(四)本期债券的发行人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
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该等变更;
(五)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申请本期债券在上证所上市交易,并
由主承销商代为办理相关手续,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安排。
第二节 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评价和投资本期债券时,除本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其他各项资料外,应特别审慎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本期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
(一)利率风险
受宏观经济运行状况、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以及国际环境变化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由于本期债券期限较长,市场利率的波动可能使本期债券投资者的实际投资收益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二)流动性风险
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由于本期债券申请上市事宜需要在债券发行结束后方能进行,发行人无法保证本期债券能够按照预期上市交易,也无法保证本期债券能够在二级市场有活跃的交易和持续满足上市条件。因此,投资者可能面临流动性风险。
(三)偿付风险
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如发行人所处的宏观经济环境、资本市场状况、国家相关政策等外部环境以及发行人自身生产经营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导致发行人不能如期从预期的还款来源获得用以偿还本期债券利息和本金所需要的资金,可能会对本期债券的按期偿付造成一定影响。
(四)本期债券安排所特有的风险
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尽管在本期债券发行时,发行人已根据现时情况安排了偿债保障措施来保障本期债券按时还本付息,但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可能由于不可控的市场、政策、法律法规变化等因素导致目前拟定的偿债保障措施不完全充分或无法完全履行,进而影响本期债券持有人的利益。
(五)资信风险
发行人目前资信状况良好,报告期内与银行、主要客户发生的重要业务往来中未曾发生任何违约。在未来的业务经营中,公司亦将秉承诚信经营的原则,严格履行所签订的合同、协议或其它承诺。但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如果因客观原因导致公司资信状况发生不利变化,亦将可能使本期债券投资者受到不利影响。
(六)信用评级变化的风险
本期债券评级机构上海新世纪评定本期债券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评定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虽然公司目前资信状况良好,但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内,公司无法保证主体信用评级和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不会发生负面变化。
资信评级机构每年将对公司主体信用和本期公司债券进行一次跟踪评级。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若出现任何影响公司信用级别或债券信用级别的事项,评级机构调低公司信用级别或债券信用级别,都将会对债券投资人的利益产生不利影响。
二、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
(一)财务风险
1、短期负债规模较高的风险
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流动负债分别为 570623.60万元、498444.87万
元、510033.47 万元和 554974.76 万元,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90.15%、90.07%、89.95%和 91.35%,流动比率分别为 0.78、0.94、1.01、1.06,速动比率分别为 0.48、0.59、0.66和 0.73。发行人流动负债主要由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款项和其他流动负债(超短期融资券)构成,其中短期借款和应付账款占比较高,尽管发行人银行授信充足,但仍然表现出短期负债规模较高的风险。
2、存货跌价的风险
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 170931.24万元、178116.48
万元 182313.38万元和 180962.83万元,主要由开发成本、开发产品、原材料和库存商品组成。其中开发成本和开发产品为公司房地产开发业务中“上海晶园”项目尚未完工和尚未完全销售部分,原材料主要为公司生产所需的 PET切片、马口铁、染料及纸等,库存商品为公司生产的瓶及瓶坯、皇冠盖、标签、瓶盖及印刷品,以及公司商贸业务的快速消费品等。虽然目前发行人存货账面价值未出现明显波动,但不排除未来存货出现异常波动导致存货减值的可能性。截至 2019
年 9月末,发行人存货占流动资产比例为 31.21%,发行人可能面临一定的存货跌价风险。
3、有息债务规模较大的风险
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总负债分别为 632951.51万元、553366.71万元
567006.81万元和 596555.52 万元,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58.43%、55.13%、54.65%
和 54.97%。截至 2019 年 9月末,发行人有息负债占总负债的比例为 74.16%,较大的债务规模使发行人经营业绩易受到利率调整因素影响。随着利率市场化的发展,市场资金价格自 2016年底波动加剧。尽管发行人经营规模水平一直保持稳定,资产负债率也基本稳定,但若基准利率不断上升,公司融资利率不断提升,公司偿债成本将不断增加。
4、应收款项和其他应收款的回收风险
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应收账款分别为 135750.63万元、140415.50万
元、148557.43 万元和 171647.28 万元,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 12.53%、13.99%
14.31%和 15.82%,呈现逐年增加的趋势。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10246.65
万元、12698.81 万元、11049.94 万元和 11163.20 万元,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
0.95%、1.27%、1.07%和 1.02%。报告期内,发行人应收账款主要来自达能、可
口可乐、百事可乐等信用度较好的知名企业,质量较高,其他应收款主要是商贸业务子公司为上游品牌厂商代垫货物在超市的陈列费用等,由于商品销售结算方式存在赊销,随着公司商品订单的不断增加和主营业务收入的增长,公司应收账款也随之增加。虽然公司已按比例提取坏账准备,但考虑到全球经济增速放缓的影响及发行人本身的行业属性及客户性质,公司仍面临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不能回收的风险。
5、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占比较大的风险最近三年末,发行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分别为 146581.02 万元、93862.11
万元和 110865.88万元,分别占总资产的比例为 13.53%、9.35%和 10.68%,主要是公司持有的股权比例不超过 20%的对其他公司的股权投资。这部分投资为公司提供可观投资收益的同时,也承担着相应规模扩张的风险。若市场环境有可能发生较大变化,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和收益等有可能达不到预期,存在一定的投资风险。
6、固定资产存在减值的风险
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 378713.63 万元、
330293.66万元、294239.65万元和 267727.89万元,分别占资产总额的比例为
34.96%、32.90%、28.36%和 24.67%,主要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
备、电子设备等,尽管已经按照会计准则计提了折旧和减值准备,但由于固定资产占总资产比重较大,如果未来公司生产经营发生重大变化或者主营业务产品的技术发生革新,固定资产存在一定减值风险。
7、关联交易及对外担保事项风险
发行人内部及其与联营、合营企业存在若干关联交易,并且存在关联担保事项。截至 2019年 9月末,发行人对合并范围外企业担保余额为 2.56亿元,均为对控股股东紫江集团的担保,占发行人 2019 年第三季度末未经审计净资产的
5.24%。若担保对象出现债务违约情况,可能会给发行人带来不利影响。
8、资产受限的风险
截至 2019年 9月末,发行人受限资产共计 28990.55万元,主要为向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所存入的保证金存款和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将部分固定资
产、土地使用权等抵押给银行。如果该部分资产因为融资问题产生纠纷,将对发行人的正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9、汇率变动引起财务费用波动的风险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财务费用分别为 23400.71万元、19819.93万元、
17487.27万元和 11428.04万元。2016年财务费用金额较高主要因 2016年人民
币相对美元汇率出现较大贬值,公司拥有较多的美元借款等外币负债,导致承担了较大的汇兑损失。截至 2019年 9月末,发行人已无外币贷款,但仍然不排除未来继续借入外币贷款受到汇率波动而引起财务费用较大波动的风险。
(二)经营风险
1、经济及产业周期风险
近年来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食品行业的生产与消费增长很快,与此同时受其辐射的上游产业食品包装材料业也获得长足的发展,其受食品行业市场需求及价格波动幅度较大。软饮料产品通常会随气候的季节性变化而呈现淡旺交替的周期性变化。一般来说,随着气温的下降,消费者对软饮料的消费欲望和需求也逐渐下降,尤其是在每年第四季度,软饮料产量处于年内低点。由于发行人相当部分产品专为食品、饮料厂商配套,产品的销售会随季节的变化以及天气的变化受到一定影响。同时,发行人部分业务涉及房地产,随着国家对房地产宏观政策调控的继续落实,可能会对公司部分经营业务产生一定影响。
2、市场竞争风险
发行人核心业务为包装业务。目前,包装业务以PET瓶及瓶坯为主,包括皇冠盖和标签、喷铝纸及纸板、薄膜、塑料防盗盖、彩色纸包装印刷及塑料彩印、
OEM饮料等。尽管目前尚未形成新的成规模的竞争对手,但若未来公司未能与
两乐和统一等重要客户的发展保持协同一致,或者公司未能适应新的重要客户未来的发展战略,公司将面临一定的行业竞争压力。此外,2016年公司标签业务重要客户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自己开设标签工厂,对公司标签业务量造成一定影响,若公司下游其他客户往上游扩张,部分由供应商供货产品改为自行生产,可能会对公司业务造成一定影响。
3、原材料价格波动及构成风险
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 170931.24万元、178116.48
万元、18231338万元和 180962.83万元,存货主要由开发成本、开发产品、原材料和库存商品组成。其中开发成本和开发产品为公司房地产开发业务中“上海晶园”项目尚未完工和尚未完全销售部分,原材料主要为公司生产所需的 PET切片、马口铁、染料及纸等,库存商品为公司生产的瓶及瓶坯、皇冠盖、标签、瓶盖及印刷品,以及公司商贸业务的快速消费品等。其中,瓶级聚酯切片是 PET瓶及瓶坯的主要原材料,其价格波动直接影响到 PET瓶及瓶坯的毛利率。作为石化下游产品,瓶级聚酯切片价格走势受经济景气度、产能情况及原油价格变化等多重因素影响,价格波动较大。因此,除部分主要客户采用来料加工方式合作外,作为公司产品重要原材料的聚酯切片及其它化工原料价格受国际市场原油价格因素及产能变化的影响,其变动可能会对公司产品成本造成较大不确定性,从而影响公司营业务成本进而影响利润水平。
4、房地产经营风险
发行人下属紫都佘山涉足房地产,房地产收入在整体收入占比重不高。紫都佘山开发的紫都晶园项目,开发周期较长,开发模式为滚动开发,目前第三期处于开发过程中,截至2018年12月末,该项目已累计完成投资7.36亿元,累计回笼
资金7.97亿元。2018年,国家对房地产的调控政策依旧严厉,将给房地产业务带
来诸多不确定风险因素。尽管房地产占公司总业务收入比重较低,但如果未来房地产市场的行业环境和公司的外部融资环境发生不利变化,以及高档物业存在的市场风险,可能对公司房产项目销售进度和后续开发造成影响。
5、市场占有率下降风险紫江企业产品市场的占有率情况对发行人有标志性意义。发行人主要产品PET瓶具有的自重轻、体积大、用量大等固有产品特性,致使其运输成本高昂,从而限制了此类产品的运输半径。作为饮料业的上游配套产品,饮料制造企业通常根据既定的产品技术标准选择并指定PET瓶供应商,因此形成较为稳定的采购与供应关系,上述特点容易形成PET瓶产品的地域性市场分割。在区域市场中,先入者具备较大竞争优势,故存在对投资布局和产销网络的事前调研不足,落后于竞争对手进入容量有限的区域市场,致使投资失败的风险。此外,在某些区域市场,公司作为市场先入者并具有规模优势,容易成为主要竞争对手模仿和追赶的目标,故在激烈竞争环境下可能存在占有率下降的风险。
6、产品更新及替代风险
构成发行人主要收入的产品集中在塑料及纸包装材料,虽然公司一直高度重视技术创新及产品创新,持续加大研发投入,新产品也带来了一定的经济效益,但包装材料行业技术更新发展较快,新材料及新产品不断涌现,公司可能面临产品更新及替代风险。
(三)管理风险
1、子公司众多带来的经营风险
截至2018年末,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共计85家,合营、联营企业
8家,公司形成了以包装业务为核心,快速消费品商贸业务、进出口贸易业务、房地产业务为辅的格局。各行业都有其特有的行业特征和管理要求,各家子公司所处的地区也不同,因此对发行人管理水平及具体行业的经营能力都有较高的要求,公司经营管理团队的管理水平将可能影响企业的整体经营业绩。尽管公司已建立较为规范的管理体系,公司主要管理人员也有较为丰富的管理经验,但现阶段公司下属子公司较多,公司的组织结构和管理体系将日趋复杂,使公司经营决策和风险控制的难度大为增加。若不能正确处理公司内部的组织管理问题,公司将面临运营效率下降的风险。
2、涉及业务领域较多的风险
发行人的业务板块涉及包装、快速消费品商贸、进出口贸易、房地产业务等,涉及业务领域众多。较多的业务领域布局对发行人的产业经营、内部管理、重大投资决策、应对宏观经济政策能力提出了更高挑战,且发行人所涉及的行业竞争激烈,若发行人的人员素质、内控制度和决策机制无法适应自身的发展格局,将使发行人可能面临丧失先发优势,成本上升、市场占有率下降、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四)政策风险
1、税收政策风险
发行人多家子公司属高新技术产业,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享受有关税收优惠政策。根据2007年3月16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
八条文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具体如下:
企业主体 获批日期 证书编号 有效期
上海紫丹食品包装印刷有限公司 2018-11-27 GR201831002344 2018-2020年
上海紫江彩印包装有限公司 2017-11-23 GR201731002584 2017-2019年
上海紫江喷铝环保材料有限公司 2017-11-23 GR201731001538 2017-2019年
上海紫丹印务有限公司 2017-11-23 GR201731000968 2017-2019年
上海紫日包装有限公司 2017-11-23 GR201731002256 2017-2019年
上海紫东尼龙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017-11-23 GR201731001657 2017-2019年
上海紫江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11-23 GR201731002207 2017-2019年
上海紫燕合金应用科技有限公司 2018-11-02 GR201831000633 2018-2020年
昆明紫江包装有限公司 2018-11-14 GR201853000186 2018-2020年此外,重庆紫泉包装有限公司、桂林紫泉饮料工业有限公司、成都紫泉饮料工业有限公司、成都紫江包装有限公司享受西部大开发战略税收优惠政策等。
国家对待产业政策的调整或相应减税期到期后,企业是否能继续获得税收支持将会对公司税收减免产生一定影响。
2、食品包装材料卫生安全风险
发行人主营业务涉及食品包装材料,其卫生安全对公司经营有重大影响。
2009年,国家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对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
容器等内容有相关要求。2012年8月4日,为加强废塑料加工利用的污染防治,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联合公告了《废塑料加工利用污染防治管理规定》(2012年第55号)(以下简称《规定》),对相关材料的使用进行界定。发行人在食品包装材料上采用先进工艺及国际化的标准,均符合上述国家有关规定。但随着国家有关产业卫生安全政策要求趋严或提高,若发行人原材料卫生安全无法适应新的安全卫生要求或者不达标,则可能对发行人的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第三节 发行人及本期债券的资信状况
一、资信评级机构及信用评级情况
经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新世纪”)综合评定,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的信用级别为AA+。上海新世纪出具了《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20年公司债券(第一期)信用评级报告》【新世纪债评(2020)010344号】,该评级报告在上海新世纪网站(http://www.shxsj.com/)予以公布。
二、信用评级报告的主要事项
(一)信用评级结论及标识所代表的涵义上海新世纪评定“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20年公司债券
(第一期)”的信用级别为AA+,该级别反映了本期债券的偿付安全性很强,受
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不大,违约风险很低。
上海新世纪授予紫江企业主体信用级别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该级别反映了发行人偿还债务的能力很强,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不大,违约风险很低。
(二)评级报告的内容摘要
1、基本观点
上海新世纪评定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该级别反映了发行人偿还债务的能力很强,本期债券还本付息安全性很高。
2、优势
(1)行业地位显著。紫江企业作为国内饮料包装行业龙头企业,已形成了
较为系统的包装产业链,规模优势明显,行业地位稳固,综合竞争实力较强。
(2)核心业务稳定。紫江企业与百事可乐、可口可乐、统一企业等核心优质客户保持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固定回报占比大,对原材料价格和产销量波动风险有所规避,且货款回笼及时,公司核心业务稳定。
(3)现金回笼良好。紫江企业负债经营程度稳健,现金回笼及时,近年来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持续大规模净流入。
3、关注
(1)受宏观经济影响,行业增速下滑。下游饮料制造业随宏观经济疲软增速下滑,紫江企业所处的PET饮料包装行业也间接受到影响。
(2)经营存在季节性波动,且易受下游核心客户需求影响。紫江企业以饮
料包装为主业,经营具有一定的淡旺交替特征;且公司产销和资金回笼易受主要客户经营及财务状况影响。
(3)债务期限结构偏短期,流动性偏弱。紫江企业债务期限结构偏短期,且短期刚性债务规模较大,面临一定流动性压力。
(三)跟踪评级的有关安排
根据国际惯例与监管部门的要求,上海新世纪将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内,每年对紫江企业本期发行的债券进行一次定期跟踪评级和不定期跟踪评级,持续揭示其信用状况变化。
定期跟踪评级报告每年出具一次,跟踪评级结果和报告于发行人年度报告披
露后2个月内出具,且不晚于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定期跟踪评级报告是评级机构在发行人所提供的跟踪评级资料的基础上做出的评级判断。
在发生可能影响发行人信用质量的重大事项时,评级机构将启动不定期跟踪评级程序,发行人应根据已作出的书面承诺及时告知评级机构相应事项并提供相应资料。
评级机构的跟踪评级报告和评级结果将对发行人、监管部门及监管部门要求的披露对象进行披露。
在持续跟踪评级报告出具5个工作日内,评级机构将把跟踪评级报告发送至发行人,并同时发送至交易所网站公告,且交易所网站公告披露时间将不晚于在其他交易场所、媒体或者其他场合公开披露的时间。
如发行人不能及时提供跟踪评级所需资料,评级机构将根据相关主管部门监管的要求和评级机构的业务操作规范,采取公告延迟披露跟踪评级报告,或暂停评级、终止评级等评级行动。
(四)其他重要事项无。
三、公司资信情况
(一)发行人银行授信情况
截至 2019 年 9 月末,发行人共获得各银行授信及债券额度共计人民币
1214850.00万元,已使用数额为 424599.84 万元,尚未使用 790250.16万元。
发行人与国内多家银行合作关系稳固,间接融资渠道畅通,授信以及使用情况如下表:
截至 2019年 9月末发行人银行及债券授信情况
单位:万元
简称 总授信额度 已使用授信额度 剩余授信额度
澳新银行 24700.00 3000.00 21700.00
北京银行 21500.00 3630.00 17870.00
比利时银行 5000.00 5000.00 -
村镇银行 2600.00 2600.00 -
大华银行 13000.00 22.94 12977.07
东方汇理 19500.00 - 19500.00
法巴银行 18200.00 1418.51 16781.49
工商银行 30000.00 30000.00 -
光大银行 60000.00 24616.08 35383.92
恒生银行 6500.00 - 6500.00
汇丰银行 - - -
江苏银行 15000.00 - 15000.00
交通银行 35000.00 - 35000.00
民生银行 83000.00 8000.00 75000.00宁波银行 12000.00 6000.00 6000.00
农业银行 134700.00 91870.00 42830.00
浦发银行 28000.00 10000.00 18000.00
三井住友 29500.00 20000.00 9500.00
三菱东京 18000.00 18000.00 -
上海农商银行 75500.00 50833.54 24666.46
上海银行 38100.00 - 38100.00
平安银行 33300.00 - 33300.00
星展银行 10000.00 - 10000.00
兴业银行 25000.00 - 25000.00
邮储银行 45000.00 29700.00 15300.00
渣打银行 22750.00 6285.70 16464.30
招商银行 102000.00 51148.41 50851.59
浙商银行 10000.00 - 10000.00
中国银行 154000.00 62282.11 91717.89
中信银行 23000.00 192.56 22807.44
短期融资券 20000.00 - 20000.00
公司债 100000.00 - 100000.00
合计 1214850.00 424599.84 790250.16
(二)发行人与主要客户业务往来情况
截至 2019年 9月末,发行人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未发生任何重大违约情况。
(三)发行人债务违约情况报告期内,发行人无重大债务违约情况。
(四)发行人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及偿还情况
表 3-1:截至 2019年 9月末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及偿还情况
单位:亿元
债务融资工具种类 发行时间 发行规模 期限 尚未偿付余额 是否违约
短期融资券 2006年 2月 5.00 270天 - 否
短期融资券 2006年 10月 2.00 365天 - 否
短期融资券 2006年 12月 3.00 365天 - 否短期融资券 2008年 7月 5.00 365天 - 否
短期融资券 2009年 5月 5.00 365天 - 否
公司债券 2009年 12月 10.00 8年 - 否
短期融资券 2010年 6月 4.00 365天 - 否
短期融资券 2012年 3月 2.00 365天 - 否
短期融资券 2012年 7月 4.00 365天 - 否
短期融资券 2013年 5月 2.00 365天 - 否
短期融资券 2014年 9月 7.00 365天 - 否
超短期融资券 2015年 9月 10.00 180天 - 否
超短期融资券 2016年 1月 6.00 270天 - 否
超短期融资券 2016年 1月 4.00 270天 - 否
超短期融资券 2016年 3月 10.00 240天 - 否
超短期融资券 2016年 9月 6.00 180天 - 否
超短期融资券 2016年 10月 4.00 180天 - 否
超短期融资券 2016年 11月 10.00 270天 - 否
短期融资券 2019年 4月 2.00 180天 - 否
合计 101.00 - -发行人报告期内发行及存续的公司债券及其他债务融资工具主体信用评级
均为 AA+级,评级展望为稳定;公司债券债项评级为 AA+级,短期融资券债项
评级为 A-1。以上评级均未发生变化。
(五)本次发行后累计公司债券余额
发行人本次债券发行总额为10亿元,本次债券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并全部发行完毕后,发行人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为10亿元。截至2019年9月末,发行人未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净资产为48.88亿元,累计公司债券余额占净资产比例为20.46%,
未超过40%。
(六)报告期合并报表主要财务指标
表 3-2:发行人报告期合并报表口径主要财务指标项目
2019年 9月末/
1-9月
2018年末/度 2017年末/度 2016年末/度
流动比率 1.06 1.01 0.94 0.78
速动比率 0.73 0.66 0.59 0.48
资产负债率 54.97% 54.65% 55.13% 58.43%
营业毛利率 20.44% 18.86% 18.64% 19.31%
EBITDA(万元) - 103019.03 103592.87 103057.23EBITDA利息保障倍数 - 7.04 7.41 5.3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8.83% 9.91% 12.96% 5.36%
扣非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6.15% 4.83% 4.86%
存货周转率(次/年) 3.09 4.06 3.97 3.86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4.40 6.24 6.16 6.38
净资产周转率(次/年) 1.97 1.95 1.89 1.89
总资产周转率(次/年) 0.66 0.88 0.82 0.77
到期贷款偿还率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利息偿付率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注:2019年 1-9月数据已年化
上述财务指标计算方法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预付款项-其他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4)营业毛利率=(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100%;
(5)EBITDA,即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固定资产折旧
+投资性房地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6)EBITDA利息保障倍数=EBITDA/利息支出;
(7)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P0/(E0+NP÷2+Ei×Mi÷M0-Ej×Mj÷M0±Ek×Mk÷M0)
其中:P0 对应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NP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E0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初净资产;Ei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
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Ej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M0 为报告期月份数;Mi 为新增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
为减少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Ek为因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增减变动;Mk为发生其他净资产增减变动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8)扣非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P0/(E0+NP÷2+Ei×Mi÷M0-Ej×Mj÷M0±Ek×Mk÷M0)其中:P0 对应于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NP为归
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0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初净资产;Ei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Ej 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M0 为报告期月份数;Mi 为新增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为减少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Ek为因其
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增减变动;Mk为发生其他净资产增减变动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9)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账面价值;
(10)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账面价值;
(11)净资产周转率=营业收入/股东权益合计平均余额;
(12)总资产周转率=营业收入/资产总计平均余额;
(13)到期贷款偿还率=实际贷款偿还额/应偿还贷款额;
(14)利息偿付率=实际支付利息/应付利息。
第四节 偿债计划及其他保障措施
一、偿债计划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不存在已经作出的、可能对本期债券持有人利益形成重大实质不利影响的承诺事项。此外,发行人将以良好的经营业绩、多元化融资渠道以及良好的银企关系为本期债券的到期偿付提供保障。同时,发行人将把兑付本期债券的资金安排纳入公司整体资金计划,以保障本期债券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一)利息的支付
1、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内每年付息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期债券付息日为2021年至2025年每年的3月26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21年至2023年每年的3月26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2、债券利息的支付通过本期债券的登记托管机构办理。利息支付的具体事
项将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公司在监管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付息公告予以说明。
3、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应缴纳的有关税费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二)本金的兑付1、本期债券到期一次还本。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25年3月26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23年3月26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2、本期债券本金的兑付通过登记机构和有关机构办理。本金兑付的具体事项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行人在监管部门指定媒体上发布的兑付公告中加以说明。
二、偿债基础
(一)发行人偿债资金主要来源
发行人偿付本期债券本息的资金的第一来源是公司经营收入,公司良好的经营状况和盈利能力是本期债券偿付的坚实基础。同时,发行人作为上市公司,享受便捷的融资渠道和资本运作基础,可以补充本期债券的偿债资金来源。公司可获得如下偿债资金来源和实施如下措施保障本期债券的按期足额兑付:
1、公司经营收入和净利润发行人偿付本期债券本息的资金主要来源于公司经营收入和净利润。发行人报告期合并口径营业收入分别为835601.07万元、850761.05万元、900985.63万
元和704957.01万元,分别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2388.60万元、
55480.30万元、43274.23万元和40603.44万元。发行人经营收入和净利润可以为本期债券的偿付提供有效支撑。
2、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报告期内,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03558.34万元、106083.76万元、99798.95万元和65206.96万元,发行人经营性现金流量充足,良好的经营状况是本期债券偿付的坚实基础。
3、充足的流动资产报告期末,发行人流动资产分别为445432.88万元、470610.02万元、
516702.41万元和579733.80万元。截至2019年9月末,发行人所有权或使用权受
到限制的资产共计28890.55万元,主要为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银行抵押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发行人合并报表流动资产余额为579733.80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为53.42%。发行人财务政策稳健,注重对流动性的管理,资产流动性良好,必要时可以通过流动资产变现来补充偿债资金。
4、银行授信支持
截至2019年9月末,发行人共获得各银行授信及债券额度共计人民币121.49亿元,已使用数额为42.46亿元,尚未使用79.03亿元。公司与国内多家银行合作关系稳固,间接融资渠道畅通。在必要情况下,公司可以通过银行贷款获取公司短期负债和本期债券的偿付资金。
5、股权融资和资本运作支持
发行人作为上市公司,具有较高的股权估值溢价,同时享受便捷的直接融资渠道。未来公司可通过资本运作和非公开增发等事项,提升公司综合业务水平,扩充资本实力,进而增强本期债券的偿付基础。
(二)偿债应急保障措施
1、通过资产变现偿还债券本息
发行人长期保持稳健的财务政策,注重对资产流动性的管理,必要时可以通过流动资产变现来补充偿债资金。截至2019年9月末,发行人合并报表流动资产
余额为579733.80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为53.42%,不含存货的流动资产余额为
398770.97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为36.74%。发行人报告期末流动比率分别为
0.78、0.94、1.01和1.06,速动比率分别为0.41、0.52、0.66和0.73,保持稳定。在
公司的现金流量不足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资产变现来获得必要的偿债资金。
2、外部融资渠道目前,发行人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在直接融资方面,公司曾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进行融资,通过资本市场直接融资能力较强;同时,公司资信水平良好,与商业银行保持良好合作关系,具有较强的间接融资能力。若未来本期债券兑付遇到突发性资金周转问题,公司可通过外部融资渠道融入资金予以解决。
三、偿债保障措施
为有效维护债券持有人利益,保证本期债券本息按约定偿付,发行人建立了一系列工作机制,包括设立募集资金及偿债保障金专项账户、组建偿付工作小组、建立发行人与债券受托管理人的长效沟通机制、健全风险监管和预警机制及加强信息披露等,形成一套完整的确保本期债券本息按约定偿付的保障体系。
(一)设立募集资金与偿债保障金专项账户
为了保证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合规使用及本息的按期兑付,保障投资者利益,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已设立募集资金与偿债保障金专项账户。
1、开立募集资金账户
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与偿债保障金专项账户用于募集资金款项的接收、存储及划转活动,并将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披露的资金投向,确保专款专用。
公司与债券受托管理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闵行支行签订《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与偿债保障金专项账户监管协议》,规定债券受托管理人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闵行支行共同监督募集资金的使用、资金划转情况。
2、设立偿债保障金账户
(1)资金来源
如本节“二、偿债基础”之“(一)、公司偿债资金主要来源”所述,主要来自发行人的经营活动现金流和净利润。
(2)提取时间、频率及金额
①公司应在本期债券每次付息日前五个交易日将应付的利息资金全额划付至募集资金与偿债保障金专项账户。
②公司应在债券到期日(包括回售日、赎回日和提前兑付日等)十个交易日前,将应偿付或可能偿付的债券本息的百分之二十以上划付至募集资金与偿债保障金专项账户,并在到期日五个交易日前,将应偿付或可能偿付的债券本息全额划付至偿债保障金专项账户。
(3)管理方式①公司指定财务部门负责募集资金与偿债保障金专项账户及其资金的归集、管理工作,负责协调本期债券本息的偿付工作。公司其他相关部门配合财务部门在本期债券兑付日所在年度的财务预算中落实本期债券本息的兑付资金,确保本期债券本息如期偿付。
②公司将做好财务规划,合理安排好筹资和投资计划,同时加强对应收款项的管理,增强资产的流动性,保证公司在兑付日前能够获得充足的资金用于向债券持有人清偿全部到期应付的本息。
(4)监督安排①公司与债券受托管理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闵行支行签订《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与偿债保障金专项账户监管协议》,规定债券受托管理人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闵行支行共同监督偿债资金的存入、使用和支取情况。募集资金与偿债保障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期债券本息的兑付,除此之外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②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对偿债保障金专户资金的归集情况进行检查。
3、发行人承诺根据公司于2018年10月30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于2018年11
月22日召开的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决议,当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本期债券本息或者在本期债券到期时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发行人将至少采取如下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二)制定并严格执行资金管理计划
本期债券发行后,公司将根据债务结构情况进一步加强公司的资产负债管理、流动性管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资金管理等,并将根据债券本息未来到期应付情况制定年度、月度资金运用计划,保证资金按计划调度,及时、足额地准备偿债资金用于每年的利息支付以及到期本金的兑付,以充分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三)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公司和债券受托管理人已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要求制定
了《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约定债券持有人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行使权利的范围、程序和其他重要事项,为保障公司债券本息按时、足额偿付做出了合理的制度安排。
(四)聘请债券受托管理人
公司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要求为债券持有人聘请了债券
受托管理人,并订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在债券存续期限内,由债券受托管理人代表债券持有人对公司的相关情况进行监督,并在债券本息无法按时偿付时,代表债券持有人,采取一切必要及可行的措施,保护债券持有人的正当利益。
公司将严格按照《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规定,配合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定期向债券受托管理人提供公司的相关财务资料,并在公司可能出现债券违约时及时通知债券受托管理人,便于债券受托管理人及时依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采取必要的措施。
有关债券受托管理人的权利和义务,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九节“债券受托管理人”。
(五)设立专门的偿债工作小组
公司将在每年的财务预算中落实安排本期债券本息的兑付资金,保证本息的如期偿付,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在利息和到期本金偿付日之前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公司将组成偿付工作小组,负责利息和本金的偿付及与之相关的工作。偿付工作小组组成人员包括公司领导及财务部等相关部门人员。
(六)严格的信息披露
公司将遵循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原则,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
4个月内和每一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分别披露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和本年度中期报告。
公司将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进行重大事项信息披露,至少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公司经营方针、经营范围或者生产经营外部条件等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公司出售、转让主要资产或发生重大资产重组;公司放弃债权、财产或其他导致公司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的重大损失;公司当年累计新增借款或者对外提供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20%;公司发生未能清偿
到期债务的违约情况;公司涉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受到重大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或自律组织纪律处分;公司减资、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或依法进入破产程序;公司或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犯罪或重大违法失信、无法履行职责或者发生重大变动;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涉嫌犯罪被立案调查或者发生变更;公司发生可能导致不符合债券上市条件的重大变化;公司主
体或债券信用评级发生变化;保证人、担保物或者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其他对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或中国证监会、上证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七)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内能
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将至少采取如下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四、本期债券违约情形及处理
(一)本期债券违约的情形
本期债券的违约情形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九节 债券受托管理人”之“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主要内容”之“(六)违约责任”。(二)违约责任及承担方式公司承诺按照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的还本付息安排向债券持有人支付
本期债券利息及兑付本期债券本金,若公司不能按时支付本期债券利息或本期债券到期不能兑付本金,对于逾期未付的利息或本金,公司将根据逾期天数按债券票面利率向债券持有人支付逾期利息:按照该未付利息对应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
另计利息(单利);偿还本金发生逾期的,逾期未付的本金金额自本金支付日起,按照该未付本金对应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计算利息(单利)。
当公司未按时支付本期债券的本金、利息和/或逾期利息,或发生其他违约情况时,债券持有人有权直接依法向公司进行追索。债券受托管理人将依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在必要时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授权,参与整顿、和解、重组或者破产的法律程序。如果债券受托管理人未按《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履行其职责,债券持有人有权追究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违约责任。
五、争议解决方式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项下所产生的或与《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首先应在争议各方之间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在受托管理人住所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通过诉讼解决。
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中文名称: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沈雯
成立日期:1988年11月23日
注册资本:1516736158元
实缴资本:1516736158元
住所:上海市申富路618号
邮编:201108
信息披露负责人:高军
联系方式:021-62377118
传真:021-62377327
网址:www.zijiangqy.com
所属行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6072212052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
经营范围:生产 PET 瓶及瓶坯等容器包装、各种瓶盖、标签、涂装材料和其他新型包装材料,销售自产产品,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包装印刷,仓储服务(除危险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二、发行人设立及变更情况
(一)发行人的设立
发行人前身系上海紫江企业有限公司,1999年 3 月,经上海市人民政府、上海市外国投资工作委员会等批准,以截至 1998年 12月 31日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按 1:1的比例折成 23840万股,变更为中外合资股份有限公司。紫江企业原股东上海紫江(集团)有限公司、珅氏达投资(香港)有限公司、上海华都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上海紫都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上海伊思丽贸易有限公司按原出资比例认购股份,变更后发行人总股本为 23840万股。
(二)发行人变更情况
1、1999年发行人上市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1999】82号文核准,紫江企业于 1999年 7月 13日向社会公开发行 8500万股,其中网上发行 7650万股,向证券投资基金配售
850万股,发行价为 7.84元/股。社会公众股 7650万股于 1999年 8月 24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配售证券投资基金的 850万股按国家有关规定于上述流通股上市之日起二个月后上市流通,上市后公司总股本为 32340万股。
2、2001年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公司字【2001】73号文核准,发行人以 2000年 12月 31日总股本 32340万股为基数,于 2001年 8月向全体股东实施 10 股配 3股的配股方案,配股价为每股 16.5元,实际配售 2896万股,其中境外法人股股东配售
346万股,社会公众股股东配售 2550万股。配售股份于 2001年 9月 19日上市流通。配股后公司总股本为 35236万股,其中流通股 11396万股。
根据发行人 200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2001年 9月,发行人以配股完成后的股本 35236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 5.50687股(以 2001年 6月 30日总股本 32340万股为基数,为每 10股转增 6股),转增的股本不足 1股的处理方法按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处理,共计转增股本 19404.0071万股。本期转增后,发行人总股本增加至 54640.0071万股。
3、2003年公开增发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2003】141号文核准,发行人于 2003年 12月 11日向社会公众增发 95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并于 2003年 12月 26日上市流通。
增发后,发行人总股本增加至 641400071股。
4、2004年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根据发行人 200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发行人于 2004年 3月实施 200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案,以2003年底股本641400071股为基数,
每 10股转增 6股。本期转增完成后,发行人总股本增加至 1026240113股。
根据发行人 200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发行人于 2004 年 9 月实施
2004年中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案,以 2004年 6月 30日股本 1026240113股为基数,每 10股转增 4股。本期转增完成后,发行人总股本增加至 1436736158股。
5、2005年股权分置改革
2005年 5月,发行人成为第一批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公司之一,以 2005年 4
月 30日总股本 1436736158股为基数,由非流通股股东向方案实施时的股权登
记日的流通股股东按持股比例共支付总数为 178987813股公司股票作为非流通
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获得流通权的对价。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发行人总股本保持不变,为 1436736158股。
6、2015年非公开发行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4】1422号文核准,发行人于 2015年 1月 8日非公开发行 8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本期发行新增股份于 2015年 1月 1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本期发行新增股份的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交易时间为 2018年 1月 16日。增发后,发行人总股本增加至 1516736158股。
(三)重大资产重组情况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认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行为。
(四)发行人股权结构
1、发行人股本结构
截至 2019年 9月末,发行人股本结构如下:
表 5-1:截至 2019年 9月末发行人股本结构情况
单位:股
股本结构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
1、国家持股 - -
2、国有法人持股 - -
3、其他内资持股 - -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
4、外资持股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1516736158.00 100.00%
1、人民币普通股 1516736158.00 100.00%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4、其他 - -
三、股份总数 1516736158.00 100.00%
2、发行人前十大股东
截至 2019年 9月末,发行人前 10名股东情况如下:
表 5-2:截至 2019年 9月末发行人前 10名股东持股情况
单位:股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 持股比例
1 上海紫江(集团)有限公司 395207773 26.06
2 黄允革 24427793 1.61
3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陆股通) 21257926 1.404 张萍英 14859331 0.98
5 柯维榕 10675200 0.70
6 沈雯 6000403 0.40
7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
上证红利低波动 ETF
5786300 0.38
8 黄静 4060600 0.27
9 林玮卿 3978000 0.26
10 鹿梅 3895600 0.26
合计 490148926 32.32
三、发行人组织结构图和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一)组织结构图
1、组织结构图
发行人按照有关法律规范建立了股东大会为最高权力机构,下设董事会、监事会和总经理为经营决策与执行机构,并设有审计部、财务部、人力资源部等多个职能部门,内部管理有序。
截至 2019年 9月末,发行人内部组织结构如下:
图 5-1:发行人公司内部组织结构图
2、部门主要职能
表 5-3:发行人部门主要职能情况
序号 部门 主要职能
1 投资者关系部
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参与资本运作,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路演推介会议的筹备等。
2 总经理办公室
负责协调公司总部内外关系,负责文秘、车辆、办公用品、信息档案、公文、物业、接待等后勤工作,负责经济法律事务,负责重要会议记录,跟踪、落实;负责公司党务、工会及共青团工作等。
3 运营管理部
负责相关行业分析、投资企业管理、公司经营计划和预算管理、经营状况和经营目标管理、公司项目投资论证与实施等。
4 人力资源部 负责公司员工招聘与调配、发展与培训、绩效与薪酬管理等工作。
5 财务部
负责公司财务预决算、会计核算、财务分析、资金管理、财务监控、对控股子公司编制公司各期财务报告和合并会计报表等。
6 审计部
负责财务审计、投资审计、经营审计、任期审计、内控审计、分子公司年度经营目标、业绩考核等。
(二)纳入发行人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和主要参股公司情况
1、纳入合并范围内子公司
截至 2019年 9月末,发行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共计 85家,其中一
级子公司 39家,具体情况如下:
表 5-4:截至 2019年 9月末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情况
单位:万元序号
公司名称 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
注册资本 成立日期 统一信用代码 经营范围 持股比例子公司级别
1上海紫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市闵行区
东川路 555 号
一号楼四号楼
秦正余 45940
2000年 9
月 28日
913101127030356212创业投资,实业投资,投资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紫江企业 74.75%,特种瓶业 10.73%,成都紫江 8.84%,武汉紫海 4.59%,紫江集团 1.09%
1级
2上海紫都佘山房产有限公司上海市松江区佘山镇佘北公
路 389弄 37-47号
沈雯 8800
2001年 1
月 18日
9131011770315716X9
房地产开发经营,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中型饭店,游泳场。【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紫江企业 54%,虹桥商务 46%
1级
3上海紫江商贸控股有限公司上海市闵行区
申富路 618 号
17幢 203室
沈国兴 20000
2008年 5
月 13日
91310112674618325C
预包装食品(不含熟食卤味、冷冻冷藏)销售,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 A),货物运输代理服务,仓储管理,企业营销策划,商务咨询(除经纪),实业投资,授权范围内的工业用房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紫江企业 95%,紫江创投 5%
1级
4上海紫泉饮料工业有限公司上海市闵行区
颛兴路 1188号
毛国敏 12869.02
2002年 7
月 4日
913101127402849775
生产开发果汁饮料、茶饮料、其他饮料,销售自产产品,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紫江企业 100% 1级5上海紫江彩印包装有限公司上海市闵行区
颛兴路 888号
王虹 26762.02
1991年 8
月 17日
91310112607201300A
生产塑料彩印镀铝复合制品、非复合膜制品、无菌包装用包装材料等各类塑料彩印复合制品、真空喷铝膜、纸版、不干胶商标材料、晶晶彩虹片及包装装潢印刷,销售自产产品,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图文设计制作,工业设计,房屋租赁仓储管理(除危险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紫江企业 100% 1级
6上海紫泉包装有限公司上海市闵行区
颛兴路 1288号
第 10幢
邬建敏 19747.88
1992年 4
月 3日
91310112607292812T
铁瓶盖及垫片生产,从事塑料制品、纸制品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塑料制品、纸制品、金属制品的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紫江企业 100% 1级
7上海紫日包装有限公司上海市闵行区
颛兴路 899号
徐斌 16937.87
1995年12
月 28日
9131011260735207XT
食品用塑料容器(塑料防盗瓶盖)、非金属制品模具设计、制造,销售自产产品,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包装装潢印刷,仓储,塑料包装产品的检测和技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紫江企业 100% 1级8上海紫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上海市闵行区
七莘路 1388号
1号楼 218室
汤向明 3000
1995年 9
月 4日
9131011213336756XN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及咨询承办
中外合资、合作,“三来一补”,建材,化工产品及原料、机电产品及相关产品、包装材料、计算机及配件、食用农产品、机械设备及配件、针纺织品、珠宝首饰、工艺品(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电子产品、金属材料、木材、农药、日用百货、汽车、汽车配件、食品添加剂、医疗器械、食品的销售,房地产咨询,危险化学品经营,成品油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紫江企业 100% 1级
9上海紫丹食品包装印刷有限公司上海市闵行区
北松路 888号
陆卫达 6042.64
1999年 2
月 10日
91310112607402700D生产和销售无机非金属材料及制品(高性能复合材料),纸制品,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并提供售后服务,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自有厂房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紫江企业 100% 1级
10上海紫江喷铝环保材料有限公司上海市闵行区
顾戴路 1618号
王高峰 12416.43
1997年12
月 18日
91310112607382957Y
生产各种规格,颜色的真空喷铝包装材料,高档镭射喷铝纸、纸板,销售自产产品,金属材料及制品的销售,图文设计、制作,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紫江企业 100% 1级
11上海紫江特种瓶业有限公司上海市闵行区
颛兴路 998号
李忠芳 9932.73
2002年 7
月 4日
91310112740285013N生产无机非金属材料及制品(高性能复合材料),销售自产产品,仓储服务,生产销售
PET塑料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紫江企业 75%,
华达 25%
1级12武汉紫江企业有限公司武汉市东西湖区吴家山九通
路 14号(8)
邱正纲 12800.08
2002年 6
月 25日
91420112737536918M
生产销售高阻隔、高耐热、高强度工程塑料、塑料合金及相关产品、仓储服务(不含化学危险品)。(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紫江企业 100% 1级
13上海紫东薄膜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闵行区
紫东路 1号
沈娅芳 60731
1996年 4
月 29日
91310000607352053N
生产双向拉伸聚酯膜、光解膜、多功能膜、开发新型农膜技术和产品销售自产产品。
自有厂房租赁、自有设备租赁、仓储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华达 5.70%,紫江
创投 94.30%
1级
14南京紫泉饮料工业有限公司南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
科一路 18号
毛国敏 7938.37
2004年 4
月 30日
913201007594996525
生产开发饮料:茶饮料类、果汁及蔬菜汁类、其他饮料类(国家禁止和限制类的除外);
销售自产产品;机械设备维修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房屋租赁;仓储服务;提供劳务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紫江企业 100% 1级
15上海紫丹印务有限公司上海市闵行区
中青路 99号
陆卫达 9975.12
1996年 4
月 29日
913101126073520613生产无机非金属材料及制品(高性能复合材料)、纸制品,包装装潢印刷,销售自产产品、木制品、橡塑制品、纸制品,提供售后服务,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紫江企业 100% 1级
16沈阳紫江包装有限公司沈阳经济技术
开发区十号路
八甲 1号
代俊君 7500
2001年10
月 31日
912101067310176587
新型包装材料 PET瓶及 PET瓶坯的加工、制造与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紫江企业 96.67%,上海紫日 3.33%
1级17上海紫华企业有限公司上海市闵行区
北松路 999号
沈娅芳 8355.91
1996年 3
月 29日
91310112607352029P
生产流延 PE膜及塑料包装制品、光解膜、多功能膜、开发新型农膜技术和产品,销售自产产品,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从事塑料制品的销售,房屋租赁,自有设备租赁,仓储服务(除危险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紫江企业 100% 1级
18成都紫江包装有限公司成都市新都区新都镇蓉都大
道南三段 204号
易德平 8302.19
1999年10
月 18日
915101147160377303
生产新材料 PET 瓶等容器包装及其它塑料制品,销售本公司产品。
紫江企业 100% 1级
19
四川紫日包装有限公司
四川省广汉市高雄路西段
徐斌 5000
2010年12
月 7日
915106815656721542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凭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经营);生产、销售:食品用塑料容器(凭生产许可证书经营)、模具;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和易制毒化学品);自营商品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塑料包装技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紫江企业 100% 1级
20武汉紫海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武汉市东西湖区吴家山七雄
路 29号(6)
邱正纲 4141
1997年10
月 15日
914201126164355042
生产和销售 PET 瓶及其它塑料制品;仓储服务(不含化学危险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紫江企业 100% 1级
21广州紫江包装有限公司广州市黄埔区
耀南路 36号
唐新才 9500
2001年 1
月 12日
91440112725631416B 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
紫江企业 98.42%,上海紫日 1.58%
1级22宁波紫泉饮料工业有限公司宁波市北仑区
天台山路 729号
毛国敏 9700.23
2004年 2
月 12日
91330206758850412R食品(含食品添加剂)生产:饮料(茶饮料类、果汁及蔬菜汁类、其他饮料)的生产。
紫江企业 100% 1级
23上海紫东尼龙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市闵行区
中春路 1899号黄银飞
1880 万 美元
2001年12
月 25日
913100007294696985
从事尼龙材料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生产双向拉伸聚酰胺薄膜、聚丙烯薄膜、聚乙烯薄膜、多层复合薄膜等新型薄膜材料,销售自产产品,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紫江企业 65%,香港紫江 35%
1级
24成都紫泉饮料工业有限公司
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新都镇
凌波西路 308号
郭峰 200万美元
2004年12
月 2日
915101007653837362
生产开发果蔬饮料、茶饮料、瓶装及桶装饮用水、其他饮料(国家法律法规禁止和限制类项目除外),保健食品,销售本公司产品;
机械设备技术服务、技术咨询;自有房屋租赁;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用品);劳务派遣(有效期至 2020年 9月 28日)。(以上经营范围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紫江企业 90%,华
达 10%
1级
25武汉紫江包装有限公司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车城
南路 56号
邱正纲 4565.65
1995年 4
月 7日
914201006164194405
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批发兼零售;仓储服务(不含危化品)。(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紫江企业 81%,武汉工控 19%
1级
26
天津实发-紫江包装有限公司天津开发区第
七大街 16号、
18号
李凯 5456.94
1996年 3
月 26日
91120116600898950E
生产、加工、销售饮料容器及塑料制品;厂房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紫江企业 35%,紫泉包装 25%,渤海
轻工 40%
1级27郑州紫江包装有限公司郑州高新区科
学大道 68号
王素萍 4636.43
1996年 3
月 22日
9141010061471354XG
生产和销售饮料容器及塑料制品,进出口货物或技术;产品检测技术服务;装卸服务;
劳务服务。
紫江企业 100% 1级
28上海紫江特种包装有限公司上海市闵行区
北松路 1500号
易德平 10112.01
1993年12
月 21日
913101126072500221
生产各类多色网印塑胶包装容器,其他容器制品及其相关的模具产品,销售自产产品,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自有厂房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紫江企业 100% 1级
29上海紫颛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上海市闵行区
颛兴路889号2幢
明辉 614.35美元
2015年 5
月 5日
91310000329612790G
研发、生产流延聚丙烯薄膜、多层复合薄膜、包装膜(农膜除外),销售自产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紫江企业 75%,新
上海 25%
1级
30广东紫泉包装有限公司东莞市东城区科技工业园
苏建英 4068.48
2004年 8
月 19日
9144190076571059XX
生产和销售瓶盖,无机非金属材料及制品(特种密封材料)(涉限产品除外)。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上 海 紫 泉 包 装
25%,紫江企业
75%
1级
31上海紫燕合金应用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市闵行区
颛兴路 999号盛时淙
1273.55 万美元
1995年12
月 26日
91310000607352045U
研制、生产射出成型镁合金新型材料及制品,精密模具的设计、制造,汽车零部件及汽车油箱等塑料制品的制造,销售自产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上海紫旭 15%,华
达 25%,紫江企业
60%
1级32杭州紫江包装有限公司杭州经济技术
开发区 11号大
街 12号
王可昌 2907.48
1995年 9
月 27日
91330101609136055D
生产:PET瓶(在许可证有效期内方可经营)
批发、零售:本公司生产的产品;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紫江企业 51%,杭州合众 49%
1级
33上海紫江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闵行区
颛兴路889号1幢
郭峰 5000.03
1995年12
月 26日
91310000607352002E
研发、生产多层复合材料,包装膜,锂离子电池薄膜等特殊功能性薄膜,销售自产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紫江企业 70% 1级
34合肥紫江包装有限公司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丹霞路南佛掌路东
毛国敏 5000
2001年 9
月 26日
9134010073167253XN
新型包装材料、PET瓶容器包装的生产、销售;厂房、仓库、设备租赁;仓储服务(除危险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紫江企业 97%,上海紫日 3%
1级
35西安紫江企业有限公司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草滩生态产业园工业
区尚苑路 8000号
易德平 3500
2014年 5
月 28日
91610132397116043K
许可经营项:一般经营项目:生产新材料
PET瓶、瓶胚等容器包装及其他塑料制品。
(上经营范围及许可经营项的,许可证文件或批准证在有效期内经营,经许可不经营)紫江企业 100% 1级
36上海紫江食品容器包装有限公司上海市浦东新
区高东路 118号
李忠芳 4058.68
2004年 1
月 15日
913101157579143816
生产 PET瓶及其他非金属材料包装容器和制品,销售公司自产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紫江企业 100% 1级37福州紫江包装有限公司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快安延
伸区 11 号地
(自贸试验区内)
易德平 2500
2001年 9
月 29日
91350105731859169R
生产 PET 瓶及瓶坯等包装容器、瓶盖、标签、涂装材料和其他新兴包装材料。(以上经营范围凡涉及国家专项专营规定的从其
规定)
紫江企业 90%,上海紫日 10%
1级
38南昌紫江包装有限公司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民营科技园民安路
138号
邱正纲 2200
2001年 9
月 26日
913601007319511766PET新材料包装容器生产、销售;仓储(食品、危险化学品除外)。(以上项目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需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紫江企业 97%,上海紫日 3%
1级
39上海紫江伊城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市闵行区
北松路 858号
陆卫达 497.43
2003年 8
月 28日
91310112753151866G
研制、生产光掩膜、液晶膜、电容膜和其它新型包装基材,以及相关的软件产品,并为上述产品提供相关的服务,销售自产产品。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紫江企业 100% 1级
40江苏紫江食品容器包装有限公司镇江市谏壁镇粮山村
李忠芳 1500
2005年 7
月 14日
91321100776430622G
新型包装材料 PET瓶及其容器的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紫江企业 90%,特种瓶业 10%
1级
41上海紫丹包装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市闵行区
北松路888号8号楼
陆卫达 12000
2018年 5
月 28日
91310112MA1GC1992N
研发和生产彩印瓦楞纸板包装产品、彩印卡纸包装产品、纸制品、包装装潢印刷,销售自产产品,并提供售后服务,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紫江企业 100% 1级42湖北紫丹包装科技有限公司钟祥市大柴湖经济开发工业
园区三号路以
北、四号路以东
陆卫达 5000
2019年 2
月 26日
91420881MA497YMU9B
研发和生产彩印瓦楞纸包装产品,彩印卡纸包装产品,纸制品,包装装潢印刷品销售自产产品,并为上述产品提供相关服务,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紫江企业 100% 1级
43眉山紫江包装有限公司
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城南岷
家渡 1号 6栋 1层
翁锦明 2000
2018年 7
月 16日
91511402MA67NKALX
C
生产、销售新材料 PET 瓶容器包装及塑料制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都紫江 90%,西安紫江 10%
2级
44武汉紫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
谷三路777号1
号电子厂房 5
层 517室
石慧 200
2019年 1
月 29日
91420100MA4K2XD659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不含国家限制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及技术);建筑材料、化工产品及原料(不含危险品)、机电设备、包装材料、计算机软硬件及配件、初级农产品、普通机械设备、针纺织品、珠宝首饰、工艺品(不含文物、象牙及其制品)、电子产品、金属材料、木材、农药、日用百货、汽车配件、食品添加剂、食品的批发兼零售;
房地产信息咨询。(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上海紫江国际贸
易 100%
2级
45青岛紫江包装有限公司山东省青岛市
胶州市九龙街道办事处云泰
路 1号
王素萍 600
2018年 5
月 17日
91370281MA3N55PM34
塑料包装容器、塑料制品(以上不含一次性发泡塑料制品及超薄塑袋)的制造与销售
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郑 州 紫 江 包 装
100%
2级46安徽紫江喷铝环保材料有限公司马鞍山市郑蒲港新区成都机械电子创业园
9号厂房
王高峰 5000
2017年 2
月 28日
91340500MA2NDFED94
生产各种规格、颜色的转移膜及复合膜真空喷铝包装材料,高档镭射喷铝纸、纸板;
图文设计、制作;金属材料及制品的加工与销售;销售自产产品及其他各类包装装潢材料,产品相关技术的研发、技术服务于转让;
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上海紫江喷铝环保材料有限公司
100%
2级
47上海虹桥商务大厦有限公司上海市长宁区
虹桥路 2272号
唐继锋 34200
2000年 9
月 11日
9131010563161843XE
房屋出租、物业管理、商务咨询、楼宇清洗。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紫江企业 40%,紫江创投 60%
2级
48上海紫泉标签有限公司上海市闵行区
颛兴路 1288号
邬建敏 14392.07
2002年 8
月 23日
91310112742119748H
生产各类标签、塑料制品,包装装潢印刷其他印刷品印刷,销售自产产品,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自有厂房租赁,仓储服务(除危险品),从事塑料包装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产品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上 海 紫 泉 包 装
76.19%,紫江企业
23.81%
2级
49桂林紫泉饮料工业有限公司桂林市铁山工
业园铁山路 8号黄健修
1906 万 美元
2009年 7
月 24日
91450300690244415H饮料的开发、生产和销售(凭有效许可证经营);食品经营(凭有效许可证经营)。上 海 紫 泉 饮 料
58%,统一企业
25%,广州统一
17%
2级50南京紫乐饮料工业有限公司南京市高新开发区新科一路
18号
郭峰 11700
2014年10
月 20日
91320191302340529E食品包装容器、其他饮料的生产、销售(须取得许可或批准后方可经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南京紫泉 75%,达能(中国)25%
2级宜昌紫泉饮料工业有限公司中国(湖北)自贸区宜昌片
区桔乡路 561
号(生物产业园)
黄健修 1900美元
2013年 7
月 23日
9142050007405073X3
饮料的开发、生产、销售;白糖、果葡糖浆、果汁、茶叶、香精香料、食品添加剂及包装材料批发兼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上 海 紫 泉 饮 料
65%,统一企业
35%
2级陕西紫泉饮料工业有限公司陕西省咸阳市
三原县清河食品工业园食品
一路
毛国敏 5000
2014年 8
月 1日
91610422305335805H饮料(果汁及蔬菜之类)生产、销售;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的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宁波紫泉 100% 2级沈阳紫日包装有限公司沈阳经济技术
开发区十号路
8甲 1号-2号
徐斌 5000
2008年 7
月 28日
912101066753377602
塑料瓶盖、塑料包装制品、非金属制品、模具设计、制造、销售;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上海紫日 92.58%,沈阳紫江 7.42%
2级沈阳紫泉饮料工业有限公司沈阳经济技术
开发区十号路
八甲 1号
毛国敏 3000
2004年 7
月 29日
91210106764357843H
饮料生产;新型 PET瓶及其包装容器制造;
纸制、木制包装材料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上海紫日 3.33%,南京紫泉 96.67%
2级广东紫泉标签有限公司清远市经济开发区银盏林场嘉福工业区嘉
怡路 25号
洪军 4500
2010年 4
月 28日
91441802553677492M
包装装潢印刷品、其他印刷品印刷、销售。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上 海 紫 泉 包 装
100%
2级51沈阳紫泉包装有限公司沈阳经济技术
开发区八号路
8甲 3-1号
陈树成 4132.50
2000年 7
月 12日
91210106720962478F
塑料合金材料、容器及特种容器的密封材料、铁瓶盖生产加工及销售;标签、塑料制品制造及销售;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其他印刷品印刷;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上 海 紫 泉 包 装
100%
2级山东紫江包装有限公司章丘市明水经济开发区矿业工业园内
邱正纲 3000
2011年 8
月 17日
91370181575592246D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制品的生产与销售(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武汉紫海 60%,郑州紫江 40%
2级昆明紫江包装有限公司昆明市呈贡七甸工业园小哨箐片区
易德平 3000
2011年10
月 14日
91530100582394870B
生产新材料 PET 瓶、瓶坯等容器包装及其它塑料制品;销售本公司产品
成都紫江 100% 2级安徽紫江复合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马鞍山市郑蒲港新区联合路成都机械电子
创业园 2号、4号厂房
王虹 6000
2016年 1
月 25日
91340500MA2MT45NXT
生产塑料彩印镀铝复合制品、非复合膜制品、无菌包装用包装材料等各类塑料彩印复合制品,销售自产产品,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机制板及纸板制造印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紫江彩印 100% 2级安徽紫泉智能标签科技有限公司马鞍山市郑蒲港新区联合路成都机械电子
创业园 6 号厂房
殷华峰 4500
2016年 1
月 25日
91340500MA2MT4616K
生产各类标签、塑料制品,其他印刷品印刷,销售自制产品,从事货物以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机制纸及纸板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上海紫泉 100% 2级52江西紫江包装有限公司江西南昌小蓝经济开发区汇
仁大道 908号
邱正纲 2000
2009年 5
月 19日
91360121688518608J塑料容器包装生产、销售。(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
南昌紫江 100% 2级重庆紫泉包装有限公司重庆市北碚区童家溪镇同兴南路 71号(银钢科技园内)
余海 2000
2006年11
月 2日
91500109793533842J
包装装潢印刷品。(按许可证核定的范围和期限从事经营)生产、销售无机非金属材料及制品;生产、销售金属瓶盖及特种密封材料(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限制的取得许可后方可从事经营)。
上海紫泉 75%,沈阳紫泉 25%
2级上海紫久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
区奥纳路 185
号一幢第七层
701B室
汤向明 200
2010年 1
月 20日
91310115550059349L
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转口贸易、区内企业间的贸易及区内贸易代理;区内商业性简单加工;化工产品及原料(危险化学品详见许可证经营,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除外)、建材、机电产品、包装材料、计算机及配件、动物饲料、塑料及橡胶原料和制品、针纺织品、珠宝首饰、工艺品(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影视器材、金属原料、日用百货的销售;商务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紫江国贸 100% 2级53温州鹏瓯商贸有限公司浙江省乐清市城南街道上米岙村
黄山松 50
2008年 7
月 18日
9133030467840421XY许货运:普通货运(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 2015年 05月 03日止);批发兼零售:预包装食品(食品流通许可证有效期至
2013年 8月 22日止)。销售服装、鞋、帽、首饰、化妆品、卫生用品、烟具、汽车配件、摩托车配件、五金制品、塑料制品、家用电器、工艺品、针织品、箱包、办公用品、建筑材料、机电设备、眼镜(不含隐形眼镜)、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及其他日用品。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紫江商贸 100% 2级泰州富润达食品有限公司泰州市海陵区
东风北路 333
号内 A8101至
A8102
沈国兴 200
2011年 6
月 10日
91321202576687458L
食品经营(按《食品经营许可证》所列项目经营)普通货物道路运输(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所列项目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紫江商贸 100% 2级宁波市鄞州兴顺食品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林牧场
沈国兴 50
2004年 5
月 11日
913302127614589210
预包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母婴用品,消毒用品,化妆品,卫浴用品,五金制品,塑料制品,家用电器,办公用品,机电设备,日用百货的批发、零售。
紫江商贸 100% 2级杭州明君食品有限公司萧山区北干街
道萧杭路 465
号 1幢
沈国兴 50
2005年 9
月 20日
9133010977927037XE批发兼零售:预包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有上述经营范围在许可证有效期内方可经营)批发兼零售:五金制品、塑料制品、家用电器、办公用品、机电设备、日用百货;企业事务代理服务**
紫江商贸 100% 2级54苏州淳润商贸有限公司苏州市吴中区长桥街道新家
社区旺吴路 6号
沈国兴 51
2008年11
月 6日
913205066821600355批发、零售;预包装食品(商品类别限《食品流通许可证》核定范围)、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批发零售;日用百货、日用杂品、办公用品、劳保用品;文化创意服务;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企业营销策划。(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紫江商贸 100% 2级嘉兴市优博贸易有限公司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朝晖路
161 号 10 幢 1楼
沈国兴 50
2001年 2
月 26日
9133040172718711XR批发:预包装食品,酒类,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日用杂货、食品包装袋、百货、建筑五金销售;商品陈列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紫江商贸 100% 2级湖州隆达旺食品有限公司浙江省湖州市
计祥路 58号 3号楼底层
沈国兴 50
2005年 8
月 12日
91330501778299621Y食品经营,五金制品、塑料制品、家用电器、办公用品、机电设备、日用百货的批发兼零售;商品信息咨询服务,会议展览服务普通货物运输,仓储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紫江商贸 100% 2级扬州富润达食品有限公司
邗江中路 428号凯旋国际大
厦 508室
沈国兴 348
2002年11
月 19日
91321003743733758N
食品批发与零售;道路货运经营;建筑材料、装饰装潢材料、日用百货销售;图文设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紫江商贸 100% 2级杭州市农工商有限公司上城区中河大
厦 832室
沈国兴 1500
2000年 9
月 28日
91330102143034283D批发、零售:化肥、薄膜(限代理计划外进口化肥,直供本地区农垦生产),钢材,水泥,木材,家用电器,百货,纺织品,日用杂品,预包装食品;服务:企业营销策划;
含下属分支机构的经营范围。
紫江商贸 100% 2级55无锡真旺食品有限公司无锡市锡山区
友谊北路 321号
沈国兴 50
2010年11
月 3日
91320202564298527X
预包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销售,日用品,五金产品的销售,经济信息咨询(不含投资咨询);电脑加工图片服务;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紫江商贸 100% 2级绍兴市华盛食品有限公司绍兴市越城区城南街道凤凰村鲁迅幼儿园凤和园区后面
沈国兴 100
2000年 1
月 21日
913306027195983144食品经营(具体经营项目以许可证或批准文件核定的为准);批发、零售、网上销售:
母婴用品;商品信息咨询。
紫江商贸 100% 2级盐城市紫城食品商贸有限公司盐城市盐都区新区盐渎西路
663号
沈国兴 50
2011年 5
月 24日
91320903575406554K
预包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批发与零售(食盐限零售),商品展示展览服务,企业营销策划,道路普通货物运输。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紫江商贸 100% 2级杭州荣盛食品有限公司上城区馆驿后
10号 1107室
沈国兴 300
1999年 6
月 4日
91330102716100613U
批发、零售(含网上销售):初级食用农产品(除药品),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服装,宠物用品,家具,电子产品,化工产品(除危险化学药品、易制毒化学品),木材,化妆品,百货;批发、零售:预包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服务:
企业营销策划;含下属分支机构经营范围。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紫江商贸 100% 2级56慈溪宝润贸易有限公司慈溪市浒山街道富丽湾景苑
6号楼 1305楼
黄山松 50
2009年11
月 4日
913302826950895573
预包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批发、零售。百货、针纺织品、金属材料、机械设备、建材、五金交电、化工产品批发、零售;商品信息咨询服务。
紫江商贸 100% 2级宁波华联商旅发展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工业开发园区
沈国兴 300
1992年 6
月 20日
91330212717234525Y
食品经营;普通货物运输;母婴用品、消毒用品、化妆品、卫浴用品、日用百货、针纺织品、金属材料、机电设备、建筑材料、装饰材料、五金交电、饲料、化工产品的批发、零售;生活信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紫江商贸 100% 2级温州理想商务有限公司瓯海区南白象街道东方南路
2号(第一层西首)
沈国兴 100
2003年10
月 24日
91330304754944710U批发:预包装食品(食品流通许可证有效期内经营)。计算机软件开发;网页设计;销
售五金产品、电子产品、家用电器、通信设
备(不含无线广播电视发射设备及地面卫星接收设备)、日用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业务;承办商品展览、展销会;企业形象及演出活动、会议策划。
紫江商贸 100% 2级绍兴市鼎业食品有限公司绍兴市越城区城南街道凤凰村鲁迅幼儿园凤和园区后面
沈国兴 98
1999年11
月 22日
91330602715490621P
食品经营(凭有效许可证经营);批发、零售:日用百货、小五金、小家电、服装、针织品;商品信息咨询。
紫江商贸 100% 2级57连云港市润旺商贸有限公司连云港市海州开发区朐凤路
3号 2号库
沈国兴 750
1999年 6
月 24日
91320706713239986A
食品销售(按许可证所列范围经营);化妆
品、日用品、五金、交电、劳保用品、建筑材料、办公用品批发、零售;太阳能电池、环保新材料研发;计算机软件开发;展览展示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紫江商贸 100% 2级杭州华商贸易有限公司上城区中山中
路 193-3号
沈国兴 200
2002年10
月 14日
91330102743495518T批发、零售:预包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食品添加剂,宠物用品,工艺美术品,百货,针织品,建筑材料,装饰材料,机械设备,五金,交电,化工原料(除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服务:经济信息咨询(除商品中介),成年人的非文化教育培训(涉及前置审批的项目除外)。
紫江商贸 100%, 2级衢州市好利食品有限公司衢州市柯城区新新街道中粮
路 2号 1幢
沈国兴 200
2003年 5
月 6日
91330800749806591M
食品、日用百货、针织品、化妆品、卫生用品销售;会议及展览服务;道路货物运输;
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紫江商贸 100% 2级重庆紫江包装材料有限公司重庆市巴南区界石镇东城大
道 1890号附 1
号、附 2 号、
附 3号
易德平 800
2018年 1
月 9日
91500113MA5YQ92M63
生产、销售:包装材料、塑料制品;从事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须经审批的经营项目取得审批后方可从事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 都 紫 江 包 装
100%
2级58上海紫华薄膜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市闵行区
颛兴路 1288号
第 9幢
沈娅芳 6000
2018年 1
月 30日
91310112MA1GBWHA0
A
生产聚乙烯流延膜、聚乳酸基复合材料膜、透气膜、印刷膜包装装潢印刷销售自产产品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塑料制品
的销售 房屋租赁,自有设备租赁仓储服务(除危险品)。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上 海 紫 华 企 业
100%
2级59
2、发行人主要参股公司的基本情况
截至 2019年 9月末,发行人主要参股公司情况如下:
60
表 5-5:截至 2019年 9月末发行人主要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公司名称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注册资本 成立日期 统一信用代码 经营范围 持股比例
1郑州紫太包装有限公司郑州高新开发区
科学大道 68号
徐永刚 1486.8 2006年 5月 29日 914101007891575738加工、生产和销售 PET塑料容器包装系列产品。(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不得经营;应经审批的未获批准前不得经营)
郑州紫江 50%,郑州太古 50%
2杭州紫太包装有限公司杭州经济技术开
发区 11号大街 12
号 4幢、3幢
郑惠如 1250.83 2008年 1月 18日 913301016706141670生产:PET瓶胚;生产:PET塑料瓶(此项目仅限在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8号大街18号3幢1楼 101室-102室生产);批发、零售:本公司生产的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郑州太古 50%,杭州紫江 50%
3武汉紫江统
一企业有限公司武汉市东西湖区
吴家山九通路 14
号(8)
黄健修 23200 2011年 7月 29日 91420112578278498Y
生产销售高阻隔、高耐热、高强度工程塑料、塑料合金、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及相关产品、销售自产产品,自营或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或禁止的除外)。
武汉紫企 50%,武
汉统一 50%
4
上海 DIC油墨有限公司上海市闵行区沪
闵路 3888号
马祖骅 888美元 1993年 10月 7日 9131000060729202XG
生产和销售各类印刷油墨、建材用涂料;上述产品同类商品及合成胶黏剂的批发、进出口业务,提供售后服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紫江企业 35%,
DIC株式会社
55%,迪爱生 10%
5上海阳光大酒店有限公司上海市长宁区虹
桥路 2266号
沈雯 5500 1985年 6月 17日 913101051327293034
酒店管理;销售金银饰品、工艺美术品、纺织品、字画(除文物)、日用百货、自行车;停车场(库)经营;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紫泰酒店 51%,虹桥商务 49%61
6苏州紫新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张家港市经济开发区南区新泾东
路 8号
何德平 300 2017年 11月 30日
91320582MA1TCW8B
9T塑料制品购销;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紫江企业
49.00%,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
有限公司 51.00%
7
ZiXing
Packaging
Industry PLC
埃塞俄比亚 何德平 3000 -境外投资证第
N3200201800262除塑料袋以外的塑料制品制造;
紫江企业 49%,新
美星 51%62
四、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一)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为沈雯,控股股东为上海紫江(集团)有限公司。
截至 2019年 9月末,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与发行人之间的控制关系如下:
沈雯
上海紫江(集团)有限公司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6.0565%
36.0090%
0.3956%
图5-2:发行人股权结构图
1、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沈雯先生,中国国籍,现任公司董事长、上海紫江(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上海紫竹高新区(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沈雯先生直接持有紫江企业 0.3956%股份,通过紫江集团持有紫江企业
26.0565%股份。报告期内,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沈雯先生除投资控股紫江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外,在中国境内无其他投资控股的企业。
2、控股股东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紫江(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沈雯
成立日期:1991年 02月 27日
注册资本:30018万人民币63
注册地址、办公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七莘路 1388号
统一信用代码:913100001322071774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资产经营、国内贸易(除专项规定外);仓储服务(仅限分支机构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根据紫江集团 2018年审计报告,截至 2018年末,紫江集团资产总额 257.27亿元,负债总额 178.47 亿元,所有者权益 76.24 亿元。2017 年营业收入 113.26亿元,净利润 6.06亿元。
发行人 2018年净利润为 4.53亿元,控股股东净利润为 6.06亿元,高于发行人净利润水平。
截至 2019年 9月末,紫江集团资产总额 270.23亿元,负债总额 186.49亿元,所有者权益 83.74亿元。2019年 1-9月营业收入 91.49亿元,净利润 6.75亿元。
2)控股股东投资的主要企业情况
截至 2019年 9月末,紫江集团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共计 14家,其中
2家为上市子公司,除发行人外,另一家上市子公司为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紫江集团主要全资、控股子公司如下:
表 5-6:截至 2019年 9月末紫江集团主要全资、控股子公司情况
单位:万元、%序号
企业名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注册资本直接持股比例取得方式企业类型
1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注 1)
上海市 包装等 151673.62 26.06投资设立境内非金融子企业
2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
股份有限公司(注 2)
上海市 仪器仪表 14344.38 -投资设立境内非金融子企业
3
上海紫竹高新区(集团)
有限公司(注 3)
上海市 园区开发 250000.00 50.25投资设立境内非金融子企业
4上海紫江产业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 园区开发 5000.00 70.00投资设立境内非金融子企业64序号
企业名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注册资本直接持股比例取得方式企业类型
5上海紫燕注塑成型有限公司
上海市 仪器仪表 6760.403 100.00投资设立境内非金融子企业
6上海紫江橡胶制品有限公司
上海市 制造业 2988.00 75.00投资设立境内非金融子企业
7上海紫都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注 4)
上海市 房地产等 40000.00 80.40投资设立境内非金融子企业
8上海紫贝文化创意港有限公司
上海市 服务业 10000.00 87.80投资设立境内非金融子企业
9上海紫旭聚氨酯有限公司
上海市 制造业 2250.92 100.00投资设立境内非金融子企业
10上海紫江臻玮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上海市 服务业 1000.00 100.00投资设立境内非金融子企业
11上海紫燕机械技术有限公司
上海市 制造业 5000.00 75.00投资设立境内非金融子企业
12 上海协诺实业有限公司 上海市批发和零售业
100000 100.00投资设立境内非金融子企业
13上海紫江优培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市批发和零售业
600.00 100.00投资设立境内非金融子企业
14
上海华二紫竹莱蒙尼亚专修学院有限公司
上海市 教育业 2000.00 35.00投资设立境内非金融子企业
注 1:发行人为紫江集团下属上市子公司,紫江集团为其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 26.06%,集团本部派出 6名董事,超过全体董事人数半数,占多数表决权,对被投资单位形成控制,能决定企业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故将其纳入并表范围。
注 2: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为紫江集团下属上市子公司,紫江集团及发行人
于 2017年 1月 19日向上海紫竹高新区(集团)有限公司协议转让威尔泰股份的股权过户登
记工作完成,紫江集团及紫江企业均不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紫竹高新区直接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3502070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4.41%,为公司控股股东。紫江集团及紫江企业向紫竹高新区协议转让所持威尔泰股份系同一实际控制人下属企业间的股份转让,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集团本部派出 6名董事,超过全体董事人数半数,占多数表决权,对被投资单位形成控制,能决定企业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故将其纳入并表范围。
注 3:上海紫竹高新区(集团)有限公司为紫江集团下属子公司,紫江集团持股比例 50.25%,通过发行人持股 4.75%,合并持股 55%,为其第一大股东,故将其纳入合并范围。
65
注 4:上海紫都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为紫江集团下属子公司,2017 年末紫江集团持股比例
65.00%,通过发行人持股 35%。出于经营发展的需要,紫都置业于 2018年 3月向股东提出
申请增加注册资本,并于 2018年 4 月 10日完成注册资本变更,注册资本增加至 40000万元人民币。2018年 3月 20日,发行人通过董事会决议,放弃参与本期增资,持股比例由 35.00%降低为 19.60%,紫江集团持股比例上升至 80.4%,故将其纳入合并范围。
3)控股股东的主要业务和主要资产情况
发行人控股股东上海紫江(集团)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实业投资、资产经营、国内贸易(除专项规定外);仓储服务(仅限分支机构经营)。除自身从事少量仓库租赁业务,其主要业务为对外投资,主要资产亦为持有的各被投资单位股权。
截至 2019年 9月末,控股股东上海紫江(集团)有限公司未经审计的合并
报表总资产为 270.22亿元,主要由各子公司的资产构成,其中发行人和上海紫竹高新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竹高新区”)的资产总额分别为 108.53
亿元和 142.57亿元,占控股股东合并报表总资产比例合计达 92.93%。
发行人的详细情况见募集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中介绍。
紫竹高新区成立于 2002年 3 月,注册资本 25.00亿元人民币,股东包括上海紫江(集团)有限公司、发行人、上海市闵行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上海交大产业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和上海联和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国资委独资公司),其中控股股东上海紫江(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50.25%,发行人持
股 4.75%。
紫竹高新区主要从事上海紫竹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园区开发运营,旗下子公司从事园区相关教育投资、酒店管理运营、人力资源服务及股权投资和创业投资等业务,具体如下:
表 5-7:截至 2019年 9月末紫竹高新区控股子公司情况
单位:万元
子公司名称 股权构成 成立日期 注册资本 经营范围上海紫竹城区管理有限公司紫竹高新区
90%、上海紫
2004年 4月
28日 500.00物业管理,水电管道安装,室内装潢及设计,房屋水箱蓄水池清洗服务,建筑物外墙清洗,66江产业园区股份有限公
司 10%花卉种植,园林绿化咨询,绿化养护,水环境保护养护,疏浚河道,企业形象设计咨询,展览展示服务,霓虹灯,路牌设计,图文制作,商务咨询服务,建筑材料,装潢五金,日用百货,文体用品,办公用品,通讯设备及相关产品,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各类广告,生活垃圾清扫(陆域范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上海紫竹健康产业港有限公司紫竹高新区
100%
2013年 5月
9日 1000.00
从事健康产业医疗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物业管理,餐饮企业管理(不含食品生产经营),停车服务,投资管理,商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咨询类项目除经纪),保洁服务。【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上海紫竹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紫竹高新区
100%
2010年 10
月 22日 200.00人才推荐,人才招聘,人才供求信息的收集、整理、储存、发布和咨询服务,国内劳务派遣,企业管理咨询,经济信息咨询(咨询类项目除经纪),企业形象策划,会议会务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上海紫竹国际教育园区有限公司紫竹高新区
51%、上海闵行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
限公司 49%
2012年 5月
23日 80000.00实业投资,教育产业投资,资产管理,教育培训、管理、咨询,教育后勤管理,创业投资,产业孵化以及投资服务,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停车服务,园林绿化,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国内贸易(除专控),展览展示(含主办、承办)、组织文化交流活动(演出除外),会议服务,信息咨询(教育、企业管理、投资等),技术研发、技术转移转让、技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上海紫竹教育投资有限公司上海紫竹半岛地产有限
公司 95%,紫
竹高新区 5%
2016年 6月
28日 5000.00教育投资,企业管理咨询、商务咨询(咨询类项目除经纪),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礼仪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上海紫竹酒店有限公司紫竹高新区
100%
2010年 5月
6日 10000.00酒店管理,展览展示服务,会务服务,健身服务,保洁服务,物业服务,商务信息咨询,房屋租赁,洗衣服务,食用农产品、鲜花、工艺礼品(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床上用品、日用百货、服装服饰的销售。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旅馆,餐饮服务,食品销售,酒类商品零售,经营演出及经纪业务,烟草专卖零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上海紫竹小镇发展有限公司紫竹高新区
100%
2010年 4月
27日 20000.00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房地产开发和经营,项目投资,资产管理,投资咨询,商务咨询(咨询类项目除经纪),授权范围内的房屋67租赁,园林绿化工程,室内外装潢及设计,物业管理,酒店管理,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建筑装潢材料、日用百货的销售。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上海紫竹信息数码港有限公司紫竹高新区
100%
2004年 4月
28日 51500.00
自有房屋租赁,物业服务,信息技术和数码科技成果的孵化和产业化,餐饮管理,停车服务,投资管理服务,商务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咨询类项目除经纪),楼宇清洁,从事信息技术及相关领域内的“四技”服务,[销售:预包装食品(不含熟食卤味、含冷冻(冷藏)食品)日用百货,图书报刊、电子出版物零售,健身房](限分支机构经营)。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上海紫竹数字创意港有限公司紫竹高新区
57.14%,上海紫竹信息数码港有限公
司 42.86%
2010年 4月
15日 88000.00
从事数字科技、动漫设计、多媒体技术、网络科技、计算机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创意服务,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计算机服务(除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性场所),物业管理,餐饮企业管理(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停车服务,保洁服务,企业形象策划,展览展示服务,商务咨询,投资咨询(咨询类项目除经纪),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各类广告,房地产开发经营,自有办公用房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上海紫竹小苗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紫竹高新区
100%
2015年 7月
21日 15000.00股权投资,创业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除经纪)。【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上海紫竹创业孵化器有限公司紫竹高新区
100%
2015年 8月
18日 2000.00
创业孵化器经营管理,企业管理咨询、投资咨询、商务咨询、财务咨询(不得从事代理记账)(咨询类项目除经纪),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办公设备租赁,授权范围内的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上海紫竹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紫竹高新区
57.14%、上海市闵行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42.86%
2003年 9月
17日 7000.00
高新技术领域实业投资,创业投资,投资管理,创业管理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商务咨询,财务咨询,授权范围内的房屋租赁,物业管理,办公设备的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上海紫竹半岛地产有限公司紫竹高新区
99.75%、上海紫竹酒店有
限公司 0.25%
2002年 10
月 8日 80000.00
房地产开发经营、销售和代理销售,园林绿化服务,室内装潢、设计,餐饮管理,建筑装潢材料的销售,附设分支机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上海紫竹高新文体产业控股有限紫竹高新区
100%
2018年 5月
24日 10000.00
文化体育投资、会展会务服务、企业形象策划,文化艺术交流与策划,文化体育活动的68
公司 策划,公关活动组织策划,展览展示服务,商务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上海小苗朗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紫竹高新区
80%、上海朗程投资管理
有 限 公 司
20%
2017年 3月
8日 10000.00
投资管理、股权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此外,截至 2019年 9月末,紫竹高新区持有上市公司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4.41%股份。
(二)股权质押及其他争议情况说明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有将发行人股权进行质押的情况,也不存在任何股权争议情况。
五、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根据发行人公司章程,发行人董事会由 9人组成,设董事长 1人,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每届任期 3年,可以连选连任。发行人监事会由 3人组成,监事会设监事长 1人,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 1/3。监事会每届任期 3年,可以连任。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如下:
表 5-8:发行人董监高成员情况
类别 姓名 职务性别
年龄 任期起始日期 任期终止日期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董事
沈雯 董事长 男 61 2017年 6月 26日 2020年 6月 25日 否郭峰副董事长兼总经理
男 61 2017年 6月 26日 2020年 6月 25日 否
沈臻 副董事长 男 37 2017年 6月 26日 2020年 6月 25日 否
胡兵 董事 女 51 2017年 6月 26日 2020年 6月 25日 否
唐继锋 董事 男 46 2017年 6月 26日 2020年 6月 25日 否
陆卫达 董事 男 57 2017年 6月 26日 2020年 6月 25日 否
黄亚钧 独立董事 男 66 2017年 6月 26日 2020年 6月 25日 否69
类别 姓名 职务性别
年龄 任期起始日期 任期终止日期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刘熀松 独立董事 男 51 2017年 6月 26日 2020年 6月 25日 否
薛爽 独立董事 女 48 2017年 6月 26日 2020年 6月 25日 否监事
孙宜周 监事长 男 50 2017年 6月 26日 2020年 6月 25日 否
陈虎 监事 男 45 2017年 6月 26日 2020年 6月 25日 否
邬碧海 监事 男 48 2017年 6月 26日 2020年 6月 25日 否高级管理人员秦正余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
男 54 2017年 6月 26日 2020年 6月 25日 否高军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男 49 2017年 6月 26日 2020年 6月 25日 否
注:上一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为 2014年 5月 10日-2017年 5月 9日,职工监
事于 2017年 6月 22日职工代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于 2017
年 6月 26日召开股东大会进行换届选举,除监事赵毅琦变更为陈虎外,其他人员没有变化。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设置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的要求。
(二)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董事基本情况沈雯:男,中共党员,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现任公司董事长、上海紫江(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上海紫竹高新区(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上海上市公司协会副会长。曾任第十届、第十一届、第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
郭峰:男,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现任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紫江集团副董事长。曾任上海广播器材厂厂长助理、紫江集团总工程师、公司董事长。
沈臻:男,美国加利福尼亚大学河滨分校本科毕业,获学士学位,美国南加利福尼亚大学公共管理硕士,现任公司副董事长、紫江集团常务董事、上海紫泰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紫竹高新区董事。
胡兵:女,中共党员,硕士,高级经济师。现任公司董事、紫江集团常务董70
事、行政副总裁、党委书记;紫竹高新区董事;曾任上海建国宾馆总经理办公室秘书、紫江集团总裁秘书、上海国际农展中心有限公司行政总监、紫江集团法律部部长、总裁助理、副总裁。
唐继锋:男,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现任公司董事、紫江集团董事、副总裁,上海紫竹国际教育发展有限公司董事,上海紫燕模具工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曾任上海广电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秘书,上海紫江(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室经理、研究部经理、证券部副总经理、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投资部总经理、总裁助理,公司监事长。
陆卫达:男,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工程师。现任公司董事、上海紫丹印务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紫丹食品包装印刷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国包装技术协会柔性版分会副理事长、上海市印刷行业协会常务理事。曾任上海第二印刷机械厂厂长助理、上海紫丹印务有限公司主任工程师、副总经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黄亚钧:男,复旦大学经济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复旦大学世界经济系主任、证券研究所所长。历任复旦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院长,澳门大学副校长等,先后兼任教育部经济学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中国国际贸易学会常务理事、中国美国经济学会副会长、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指数委员会委员、深圳证券交易所专家委员会委员等。1996年开始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
1997年入选教育部首批跨世纪优秀人才(人文社会科学)。
刘熀松:男,复旦大学理学硕士、经济学博士。现任公司独立董事,亨得利控股有限公司首席经济学家兼复旦大学证券研究所副所长。曾任上海市统计局副主任科员、科长、统计产业发展中心理事,中国华源集团投资规划部总经理、发展研究部总经理、集团监事、所属上市公司副总经理、集团总裁助理、上海社科院经济景气研究中心主任、研究员(教授)、博士生导师,亨得利控股有限公司、上海集优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经纬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长安信托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获上海“曙光学者”称号、“张仲礼学术奖”、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奖。刘先生长期从事经济学领域研究工作,在经济运行、企业管理等方面拥有丰富的经验。现任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1991)独立董事。
71薛爽:女,哈尔滨工业大学工学学士,东北财经大学经济学硕士、清华大学管理学博士,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上海市曙光学者。现任公司独立董事,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院讲席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敦煌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奈瑞儿塑身美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中茵股份有限公司和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0469)、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0276)独立董事。
2、监事基本情况
孙宜周:男,中共党员,法学学士、经济学硕士、高级经济师,现任公司监事长,上海紫江(集团)有限公司监事长、法律事务部总经理,上海紫竹高新区(集团)有限公司监事长,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长,上海上市公司协会监事长委员会副主任。曾任上海市闵行区第五届政协委员。
陈虎:男,硕士研究生学历,特许金融分析师,现任公司监事,上海紫江(集团)有限公司总裁特别助理。曾任上海市机械设备成套局副部长、美中商务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投资总监、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上海紫江(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室高级经理、上海市青联委员。
邬碧海:男,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经济师,现任公司职工监事,公司人力资源总监。曾任上海大桥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综合课课长、大华集团人力资源部副经理、紫江集团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等职。
3、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秦正余:男,中共党员,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教授级高级会计师,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中国会计学会第七届理事会企业会计准则专业委员会委员。历任安徽建筑工业学院讲师、金华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高级经理。
高军:男,中共党员,复旦大学理学学士,中欧国际工商学院MBA,高级经济师,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上海市运筹学会理事。历任东方集团财务公司证券部经理、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管理办公室副主任、东方集团董事局秘书处副处长、紫江集团证券部总经理。
72
(三)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兼职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兼职情况如下:
表 5-9: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兼职情况
姓名 职务 兼职单位 兼职职务
沈雯 董事长
上海紫江(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长
上海紫竹高新区(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长兼总经理
上海紫竹半岛地产有限公司 董事长兼总经理
上海紫都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董事长兼总经理
上海紫贝文化创意港有限公司 董事长兼总经理
上海阳光大酒店有限公司 董事长兼总经理
上海紫竹健康产业港有限公司 董事长
上海紫竹数字创意港有限公司 董事长
上海紫竹酒店有限公司 董事长
上海紫竹城区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长
上海紫江产业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上海紫江房地产有限公司 董事长
上海紫都佘山房产有限公司 董事长
上海紫竹国际教育园区有限公司 董事长
上海紫竹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董事长
上海紫竹小镇发展有限公司 董事长
上海紫泰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长
上海紫竹教育投资有限公司 董事长
上海紫竹高新文体产业控股有限公司 董事长
上海华二紫竹莱蒙尼亚专修学院有限公司 董事长
上海紫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兼总经理
上海上市公司协会 副会长郭峰副董事长兼总经理
上海紫江(集团)有限公司 副董事长
上海紫江商贸控股有限公司 董事长
宁波紫泉饮料工业有限公司 董事长
上海紫泉包装有限公司 董事长
上海紫日包装有限公司 董事长
成都紫泉饮料工业有限公司 董事长
上海紫丹印务有限公司 董事长
沈阳紫泉饮料工业有限公司 董事长
上海紫华包装有限公司 董事长
上海紫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董事长
上海紫华企业有限公司 董事长
上海紫丹食品包装印刷有限公司 董事长
上海紫泉标签有限公司 董事长73
上海紫泉饮料工业有限公司 董事长
上海紫燕合金应用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长
上海紫东薄膜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南京紫泉饮料工业有限公司 董事长
南京紫乐饮料工业有限公司 董事长
安徽紫泉智能标签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长
上海紫东尼龙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长
上海紫江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上海紫华薄膜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长
上海紫丹包装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长
武汉紫江统一企业有限公司 副董事长
桂林紫泉饮料工业有限公司 副董事长
上海 DIC油墨有限公司 副董事长
上海紫江喷铝环保材料有限公司 董事
上海紫江彩印包装有限公司 董事
宜昌紫泉饮料工业有限公司 董事
安徽紫江复合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
安徽紫江喷铝环保材料有限公司 董事
沈臻 副董事长
上海紫江(集团)有限公司 常务董事
上海紫竹高新区(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
上海紫泰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副董事长
胡兵 董事
上海紫江(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
上海紫竹高新区(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
上海紫江产业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
上海紫江房地产有限公司 董事
上海杰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长
上海紫竹小镇发展有限公司 总经理
上海紫泰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
上海紫竹教育投资有限公司 董事兼总经理
上海紫竹高新文体产业控股有限公司 董事
唐继锋 董事
上海紫江(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
上海虹桥商务大厦有限公司 董事长
上海紫燕模具工业有限公司 董事长
上海紫燕机械技术有限公司 董事长
浙江紫燕模具工业有限公司 董事长花王(上海)贸易有限公司 副董事长
上海花王化学有限公司 副董事长
上海紫都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副董事长
上海华二紫竹莱蒙尼亚专修学院有限公司 副董事长
上海紫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董事
上海虹彩塑料有限公司 董事
武汉紫江包装有限公司 董事74
上海紫江产业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上海紫江房地产有限公司 董事
上海紫都佘山房产有限公司 董事
上海杰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
上海紫燕合金应用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
上海紫东薄膜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上海紫贝文化创意港有限公司 董事
上海紫竹国际教育园区有限公司 董事
上海紫燕注塑成型有限公司 董事
上海紫泰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
上海紫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
上海紫东尼龙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
上海紫旭聚氨酯有限公司 监事
陆卫达 董事
上海紫江(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
上海紫丹印务有限公司 董事兼总经理
上海紫丹食品包装印刷有限公司 董事兼总经理
上海紫丹包装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兼总经理
上海紫江伊城科技有限公司 总经理
上海市印刷行业协会 理事长
中国包装技术协会柔性版分会 副理事长
上海市闵行区印刷协会 会长秦正余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
上海紫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董事长兼总经理
上海虹桥商务大厦有限公司 董事兼总经理
济南紫江包装有限公司 副董事长
南昌紫江包装有限公司 董事
成都紫江包装有限公司 董事
上海紫丹印务有限公司 董事
广州紫江包装有限公司 董事
上海紫东尼龙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
福州紫江包装有限公司 董事
上海紫都佘山房产有限公司 董事
上海紫东薄膜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广东紫泉包装有限公司 董事
上海阳光大酒店有限公司 董事
上海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思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安徽正中生态林业有限公司 监事
中航民用航空电子有限公司 监事高军副总经理兼董事会
上海紫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董事
上海数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董事75
秘书 上海凌脉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上海紫江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孙宜周 监事长
上海紫晨投资有限公司 董事
上海紫竹高新区(集团)有限公司 监事
上海紫都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监事
上海紫东薄膜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
上海紫燕注塑成型有限公司 监事
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主席
上海紫江(集团)有限公司 其他人员
邬碧海 监事
上海紫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监事
上海紫江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
陈虎 监事
上海国和现代服务业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监事
上海昭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监事
上海紫江(集团)有限公司 其他人员
黄亚钧 独立董事 复旦大学经济学院世界经济系、证券研究所 主任、所长刘熀松 独立董事
亨得利控股有限公司 首席经济学家
复旦大学证券研究所 副所长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薛爽 独立董事
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教授、博士生导师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四)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权及债券情况
截至 2019 年 9 月末,公司董事沈雯持有公司股份 6000403 股,郭峰持有
600000股,唐继锋持有 20000股,秦正余持有 30000股,高军持有 30000股,陈虎持有 30001股。除此外,发行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持有公司股权的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持有公司债券的情况。
六、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一)主营业务概况
经过多年发展,目前发行人形成了以包装业务为核心,快速消费品商贸业务、76
进出口贸易业务、房地产业务为辅的产业布局。包装业务作为发行人的核心业务,主要产品为 PET瓶及瓶坯、皇冠盖、标签、喷铝纸及纸板、薄膜、塑料防盗盖、彩色纸包装印刷等包装材料以及 OEM饮料等产品。
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具有包括但不限于食品生产许可、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食品安全体系认证(食品安全体系认证 ISO9001:2015、食品安全体系认
证 FSSC22000)、印刷经营许可、房地产开发企业暂定资质证书、道路运输经营
许可、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等相关有业务资质。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和主营业务成本分为包装业务、房地产开发、快速消费品商贸、进出口贸易和其他五类,“其他”类中主要为紫燕合金生产合金外壳、配件和模具以及虹桥商务租赁业务的收入和成本。发行人及子公司的其他业务收入和成本主要为原材料和备件等销售收入和成本。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构成如下:
表 5-10: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营业务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产品名称
2019年 1-9月 2018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包装业:
PET瓶及瓶坯 121496.25 88354.43 27.28% 151860.83 115281.82 24.09%
皇冠盖及标签 90266.32 77598.50 14.03% 102391.91 92780.75 9.39%
喷铝纸及纸板 21428.39 16711.44 22.01% 37645.36 29297.89 22.17%
薄膜 30940.83 23109.10 25.31% 39372.85 29290.98 25.61%
塑料防盗盖 43666.50 30899.58 29.24% 49503.92 38072.14 23.09%
彩色纸包装印刷 106849.68 81962.69 23.29% 138044.52 105817.05 23.35%
OEM饮料 52587.61 36924.59 29.78% 69983.70 53016.28 24.24%
包装业小计 467235.58 355560.33 23.90% 588803.09 463556.91 21.27%
房地产开发 6878.67 4407.61 35.92% 11562.06 7396.12 36.02%
快速消费品商贸 132043.89 122040.68 7.58% 175491.83 162835.67 7.21%
进出口贸易 61644.76 55971.22 9.20% 75201.64 67488.10 10.26%
其他 10392.56 6311.92 39.27% 16464.85 10405.15 36.80%
合计 678195.46 544291.76 19.74% 867523.49 711681.97 17.96%产品名称
2017年度 2016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包装业:
PET瓶及瓶坯 133513.38 94705.53 29.07% 124484.21 82781.51 33.50%77
皇冠盖及标签 81734.75 72217.26 11.64% 92499.82 78020.46 15.65%
喷铝纸及纸板 34261.77 26579.00 22.42% 34631.61 25438.97 26.54%
薄膜 48394.77 37939.74 21.60% 40187.97 35897.88 10.68%
塑料防盗盖 50074.57 39596.04 20.93% 51992.66 39479.70 24.07%
彩色纸包装印刷 124519.73 97932.76 21.35% 117921.88 92394.69 21.65%
OEM饮料 79603.44 59100.12 25.76% 95400.28 71669.16 24.88%
包装业小计 552102.43 428070.45 22.47% 557118.44 425682.38 23.59%
房地产开发 - - - - - -
快速消费品商贸 159701.69 150345.18 5.86% 157020.35 147801.58 5.87%
进出口贸易 86000.58 77993.40 9.31% 70152.28 64362.04 8.25%
其他 15761.44 11047.27 29.91% 16069.04 12296.12 23.48%
合计 813566.14 667456.31 17.96% 800360.11 650142.11 18.77%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800360.11万元、813566.14万元、
867523.49万元和 678195.46万元,主营业务成本分别为650142.11万元、
667456.31万元、711681.97万元和544291.76万元,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18.77%、17.96%、17.96%和19.74%。
报告期内,发行人传统包装业务经营水平稳中有升。饮料 OEM业务作为公司优化整合包装供应链并加以延伸的产业,在经过多年的培育后,由于其良好的经营管理效率和较强的成本控制能力,使得公司业务不断做大与做强,已处于同行业中的领先者,并分别于上海、南京、宁波、成都、桂林、合肥、沈阳等地开设了子公司,并与国内外知名品牌饮料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2017年销量达
12亿标瓶。彩色纸包装印刷应用面较广,市场空间较大,但竞争对手众多,可
能出现低价格竞争。公司以持续改造为目标,凭借良好的服务意识和敬业精神以及多年与国际知名公司的合作经验,积极维护好与知名品牌客户的关系,并继续
一如既往地开发新的品牌客户,改善业务结构,拓展新包装业务,减少低毛利率产品,严格控制成本,提升利润率,增强持续竞争力。同时,发行人近年推出的精细瓦楞纸产品由于其环保、轻便、缓冲能力强等特点,受到市场的青睐,销量稳步上升。2018 年,在饮料包装方面,由于饮料市场受产能过剩及消费观念等综合影响,呈现水、功能性饮料增长,果汁、茶饮料下降,饮料呈多品种、多规格、多样化发展。发行人报告期内积极开拓新客户以及海外市场,目前已完成埃塞俄比亚项目的人员招聘、培训,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并已初步达到量产阶段。同时完成了二维码生产设备的安装,调试,及时满足市场需要,使得二维码78瓶盖销量大幅增加。
包装业务、快速消费品商贸业务、进出口贸易业务的成本合计占比约 98%,是主营业务成本的主要构成。报告期内,包装业务成本占比略有增加,快速消费品商贸总体下降,进出口贸易业务成本及占比在2016年降低而2017年有所回升,与公司各项业务开展情况一致。
报告期内,发行人毛利率保持基本稳定,主营业务盈利趋势较好,毛利增长主要来自包装业务中 PET瓶及瓶坯、OEM饮料、彩色纸包装印刷业务的贡献。
其中 2019 年 1-9 月毛利增长贡献较大的薄膜业务主要得益于公司控股子公司紫
江新材料的锂电池铝塑膜业务继续保持快速增长。紫江新材料在 3C数码市场保持稳定放量的优势,同时大力开拓动力铝塑膜市场,增加了电动自行车用铝塑膜的销售。同时,发行人于 2018年、2019年确认部分房地产业务收入,一定程度提升了经营水平。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基本稳定,传统包装业务是发行人收入和利润的主要来源,快速消费品商贸和进出口贸易业务是重要补充,整体收入结构和利润结构未发生重大变化,生产经营方面未发生影响投资决策的重大不利变化。
(二)所在行业状况
1、包装行业
(1)行业概况
互联网的兴起带动了全球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在改变人们消费模式的同时,也为快递业和包装行业革命性的发展带来黄金机遇。根据公开资料显示,2019
年 1-6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195210亿元,同比增长 8.4%。其中,社会城
镇消费品零售额 266924亿元,同比增长 8.3%;乡村消费品零售额 28286亿元,
增长 9.1%。2018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380987亿元,比上年增长 9.0%。按经营地统计,城镇消费品零售额 325637亿元,增长 8.8%;乡村消费品零售额 55350亿元,增长 10.10%。按消费类型统计,商品零售额 338271亿元,增长 8.90%;
餐饮收入额 42716亿元,增长 9.5%。另外电商的快速发展也给包装行业带来了新的机遇,2019 年 1-6月份,全国网上零售额 48161 亿元,同比增长 17.8%。
79其中,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 38165亿元,增长 21.6%,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为 19.6%;在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中,吃、穿和用类商品分别增长 29.3%、
21.4%和 20.9%。
包装行业下游主要是终端消费行业,需求受到居民收入和消费情况影响较
大。2019 年上半年国内生产总值 450933 亿元,按可比价格核算,同比增长超
6.3%。上半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15294元,同比名义增长 8.8%,扣除
价格因素实际增长 6.5%。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21343元,同比名义增长 8.0%,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 5.7%;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7778元,同比名义增长 8.9%,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 6.6%。包装行业的主要下游行业商品零售额中,粮油、食品类同比增长 10.4%,饮料类增长 9.9%,烟酒类增长 4.6%,化妆品类增长 13.2%,金银珠宝类增长 3.5%,日用品类增长 14.1%,家用电器和音响器材类增加 6.7%,中西药类品增 10.9%,文化办公用品类增加 4.2%。2018年国内生产总值 900309亿元,比上年增长 6.60%;2018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28228元,比上年名义增长 8.70%,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 6.50%。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39251元,增长 7.80%,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
5.60%;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14617元,增长 8.80%,扣除价格因素,实际
增长 6.60%。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380987亿元,扣除价格因素,同比增长 6.90%。
包装行业的主要下游行业商品零售额中,粮油、食品类比上年增长 10.20%,饮料类增长 9.00%,烟酒类增长 7.40%,化妆品类增长 9.60%,金银珠宝类增长
7.40%,日用品类增长 13.70%,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增长 8.90%,中西药品类
增长 9.40%,文化办公用品类增长 3.00%。
我国是世界包装制造和消费大国,包装工业经过三十多年的发展,已经形成
一个以纸、塑料、金属、玻璃、包装印刷和包装机械设备为主要产业的独立、完
整、门类齐全的工业体系和以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环渤海湾为重点区域的包装产业格局。
从材质来看,在全球包装市场中,塑料包装市场规模超过 30%,为最大的门类。塑料包装不仅具有质量轻、价格低的特点,而且在高阻隔性、多功能保鲜性、无菌抗菌性、加工可塑性等方面具有广泛优越的使用性能,正在逐渐替代金属包80
装和玻璃包装,成为各种包装材质中增速最快的种类。
随着饮料市场地迅猛发展,饮料包装行业也越来越火红,精美时尚又高质的外包装,俨然已成为影响饮料销量的重要因素之一。饮料包装形式也随着饮料产品的细化与细分出现了多元化的格局,包装载体不再局限于 70年代的玻璃容器,金属、塑料、纸,以及各类新型环保材质等被相继应用在饮料包装上,除了外包的基本载体外,各类瓶盖及标签印刷等,也是当下饮料包装的重要组成部分。
饮料包装行业的发展与下游软饮料行业的发展密切相关,饮料行业的持续发展决定了饮料包装产品的巨大市场空间和可期未来增长。十二五期间,我国软饮料产量累计增长 150.15%,年复合增长达 8.47%。食品饮料行业是“十三五”规划发展的重点行业之一,国家相关政策的支持将为食品饮料行业的发展带来较大的机遇。中国饮料工业协会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出,我国已成为世界第二大饮料生产国和消费国。我国软饮料行业发展情况如下图:
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
图 5-3:2009-2018年我国软饮料行业发展情况
(2)行业发展前景81
经历了过去改革开放、国际化、城市化的高速发展,中国经济实现了年均近
10%的持续扩张,经济规模跃升世界第二,人均 GDP超过 5000美元,成为世界
制造贸易大国和准现代化国度。虽然近年来经济形势出现调整,但对未来而言,前景是乐观而积极的。
据 SmithersPira 公司报告显示,PET 包装的全球消费量在 2021 年将增长到
近 2080万吨,主要是通过在新兴市场和转型经济体的持续增长需求所带动。该
市场将每年增长 5%左右,亚太、南美、中欧和东欧的发展中国家将呈现更高增长的 PET包装,这将导致日益增长的实际收入和传统包装形式由 PET瓶替代。
此外,尽管软饮料产量增长迅速,但从人均消费水平来看,我国与发达国家相比存在较大差距。据统计,我国人均年消费软饮料约为世界平均水平的 1/5,西欧发达国家的 1/24,我国饮料行业仍然具备巨大的发展空间和良好的市场前景。
对于我国 14亿人口中的大部分来说,瓶装饮料还未成为日常必须消费品。
随着居民收入水平普遍提高导致的消费升级,未来瓶装饮料需求将继续呈现高速增长的态势,塑料包装制品需求量将同步上升,预计未来国内软饮料包装制品总量增长速度在 15%左右。另外,虽然短期内国内啤酒厂商对 PET啤酒瓶并没有需求,但 PET啤酒瓶市场一旦启动,饮料包装制品企业将面临高速增长的机会。
(3)行业发展规划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 2016-2020年包装行业
应重点发展绿色包装、安全包装、智能包装,大力倡导适度包装,深入推进军民通用包装,全力构建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循环利用、持续发展的新型产业格局,有效夯实产业发展基础。“十三五”期间,包装工业的具体目标包括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深度对接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不断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显著提高两化融合水平,着力加强包装品牌培育,大力促进新型业态成长。通过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增强全产业链在市场需求结构变化中的供给能力,提升在“中国制造”体系中的支撑力和在国民经济建设中的贡献力,促进产业保持中高速增长,迈向中高端水平,逐步实现我国由“包装大国”向“包装强国”的转变。
82
(4)行业政策2016年 3月,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进一步明确要求包装行业
面向建设包装强国的战略任务,坚持自主创新,突破关键技术,全面推进绿色包装、安全包装、智能包装一体化发展,有效提升包装制品、包装装备、包装印刷等关键领域的综合竞争力。
2016年 5月,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发布《塑料加工业“十三五”发展规划指导意见》,指出“十三五”塑料加工业应紧紧围绕“功能化、轻量化、生态化、微成型”的技术方向,重点突破原料、先进成型技术与工艺、装备三大发展瓶颈;要认真贯彻《中国制造 2025》,紧紧围绕国家重点实施新兴战略产业,发挥塑料加工业作为国民经济基础性产业的重要作用;要紧紧围绕“高端化”战略,加强以产学研为主的协同创新和联合攻关,突破制约行业发展的关键共性和核心技术。
2016年 8月,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布了《轻工业“十三五”发展规划》,以
进一步推动轻工机械向数字化、信息化、智能化方向发展。食品机械重点发展大
型高速成套化、无菌化、智能化食品生产及 PET瓶、易拉罐等包装生产线。塑料机械重点开展驱动传动系统数控化与效能提升,成型过程复杂参数传感与智能控制,嵌入式机器人协同应用、综合决策与信息化管理等技术研发及应用。电池机械重点开发铅蓄电池连续化极板制造,动力电池宽幅高速极片制造,自动化成分容系统和电池系统测试,废旧电池分选、拆解及再生等设备。加快推进高效高精度扣式电池等自动生产线的国产化。
2016年 10月,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布了《食品工业“十三五”发展规划》,提出将大型吹灌旋一体化无菌冷灌装技术与装备和超洁净灌装生产线(开发
72000瓶/时以上旋转式 PET瓶饮料吹灌旋一体化装备、36000瓶/时饮料无菌吹
灌旋一体机、12L以上大瓶水吹灌旋一体机等),全自动数控高速自立袋灌装封口设备,饮料品质在线检测与自动剔除装备,高速玻璃瓶、塑料瓶、易拉罐含气饮料灌装封盖设备,单腔 2400瓶/时以上高速旋转式 PET瓶吹瓶机等纳入行业专用装备自主化发展重点。
832016年 12月,中国包装联合会发布了《中国包装工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绿色包装、智能包装、安全包装被确定为包装工业的“三大方向”。规划明晰了“十三五”方向,包装工业规模持续增长,质量素质增强,区域协调发展,结构调整优化,动力逐步转换,这是“十三五”时期中国包装工业的主要目标;提升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支撑能力和贡献能力,提升品牌影响力和国际竞争力,这是“十三五”时期包装业的核心目标。
2016年 12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发布了《关于加快我国包装产业转型发展的指导意见》,构建创新体系。围绕国家战略,重点实施包装产业创新能力提升计划,引导企业建立研发资金投入机制,加强技术中心、创新团队和众创空间建设,着力落实“双创”行动,鼓励包装企业构建创新创业融合孵化的平台与机制,切实提高企业的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优化科技资源配置,积极培育包装行业的国家级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建设一批面向产业前沿共性技术的技术创新联盟、协同创新中心、科技成果孵化基地以及成果推广与应用、公共技术服务、技术和知识产权交易等平台,形成系列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较强国际竞争力的核心技术群。
2、商贸
(1)行业现状
随着国内食品零售行业,标准超市、大卖场、便利店等多种业态并存,各种大型商贸集团通过控制网点数量和布局实施扩张竞争战略。中国加入WTO后,外资企业几乎控制了我国一线城市零售业,随即又开始不约而同地转战于国内二
三线城市,内资零售企业也加速抢滩布点。
根据《2018 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市场销售平稳较快增长。
2018年国内生产总值 900309亿元,比上年增长 6.60%;2018年,全国居民人均
可支配收入 28228元,比上年名义增长 8.70%,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 6.50%。
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39251元,增长 7.80%,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
长 5.60%;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14617元,增长 8.80%,扣除价格因素,实
际增长 6.60%。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380987 亿元,扣除价格因素,同比增长
6.90%。包装行业的主要下游行业商品零售额中,粮油、食品类比上年增长84
10.20%,饮料类增长 9.00%,烟酒类增长 7.40%,化妆品类增长 9.60%,金银珠
宝类增长 7.40%,日用品类增长 13.70%,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增长 8.90%,中西药品类增长 9.40%,文化办公用品类增长 3.00%。
2013年-2017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如下:
数据来源:《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图 5-4:2014-2018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2)行业前景与行业政策
中国的零售业有着巨大的发展空间。中国经济持续快速增长,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以及生活质量迅速提高,有效支撑了消费总量的持续稳定增长,与此同时消费结构不断升级,零售市场业态不断细分,从而为零售业的整体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市场环境和增长空间。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内贸易发展“十三五”规划》,《规划》总体目标是力争在“十三五”期间,进一步优化外贸结构,进一步提升外贸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巩固贸易大国地位,贸易强国建设取得重要进展。《规划》旨在扩大消费需求,到 2020 年,中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接近 48 万亿元,年均增长
10%左右。这意味着消费品零售总额将以每年超过 3万亿的增幅递增,消费市场85空间将大幅扩张。
根据上海市的规划,至“十三五”末期,上海将实现零售品总额年均复合增长率达到 13%。受国民经济持续增长,居民收入提高以及人民币加速升值等宏观因素影响,消费升级趋势明显。未来国内的消费从数量型转向质量型,并呈现出多样化和个性化。消费结构的变化和消费热点的出现,都给品牌代理行业带来广阔的发展空间。
3、进出口业务
(1)行业概况
“十二五”期间,我国累计进出口总额 19.9万亿美元,是“十一五”期间
的 1.7倍,年均增长 5.9%,年度进出口规模从不到 3万亿美元增长到 4万亿美元的水平。2013年,我国进出口总额达到 4.16万亿美元,超过美国成为世界第一货物贸易大国,这是我国开放型经济发展的重要里程碑,是我国坚持改革开放和参与经济全球化的重大成果。2013-2015年,我国连续三年保持世界第一货物贸易大国地位。2015-2018年进出口总额分别为 3.95万亿美元、3.69亿美元、4.10万亿美元及 4.62万亿美元。2019年 1-6月进出口总额为 2.07万亿美元。
“十二五”期间,我国出口年均增速达 6.5%,远高于世界贸易平均增速。
据世界贸易组织统计,2013、2014年我国国际市场份额分别提高了 0.6个百分点,
2015年我国出口增速远好于全球和主要经济体,国际市场份额升至约 13.8%,提
高了 1.5个百分点,是 5年来我国际市场份额上升最快的一年,比“十一五”末
提高 3.5个百分点。
据有关部门最新的调查结果显示,2017年,我国与沿线国家贸易额 1.3万亿元美元,同比增长 16.30%。其中,出口 7047.3 亿元人民币,增长 10.90%,进
口 5630.7亿元人民币,增长 23.90%。有关部门的这些数据,都进一步表明我国
对外出口贸易活动目前已经实现了进口与出口的平衡化,数量上实现了平衡。
目前,以“一带一路”等为代表的新兴市场受到出口企业的青睐,海外客户订单的来源正发生变化,成交量明显上升。目前,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贸易结合度仍有提升空间,外贸企业应增强自身的贸易“造血”能力,在发挥中国传统优势的同时,通过双方合作,共同创造和培育新的优势,实现沿线国家和地区间的贸易畅通。
(2)行业前景和行业政策
根据我国海关部门以及相关部门的统计数据,2018年,我国货物贸易进出口总值 30.51万亿元人民币,比 2017年增长 9.70%。其中,出口 16.42万亿元,
增长 7.10%;进口 14.09万亿元,增长 12.90%;贸易顺差 2.33万亿元,收窄 18.30%。
我国综合国力和国际地位持续上升,在世界经济中的重要性和影响力显著上升,参与国际事务的能力明显增强,比以往更有条件为外贸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我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推进,产业创新升级步伐明显加快,为外贸发展和结构调整增添新动能;我国与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产业结构具有较强的互补性,基础设施完善、产业配套完备、人力素质较高,具有较强的综合竞争优势;
具有一大批有国际竞争力的行业、企业和有国际视野的企业家队伍,积累了开拓
市场和国际化经营的宝贵经验,拥有技术、标准、品牌、质量、服务等核心竞争力的企业蓬勃发展;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向纵深推进,贸易便利化水平显著提高,投资准入门槛大幅降低,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日益完善。特别是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作出的一系列重大决定,实施“一带一路”战略,推进国际产能合作,促进我国与相关国家全方位合作,为外贸发展注入了新动力,外贸发展空间依然广阔。因此,我国外贸发展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改变,与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的产业互补优势没有改变,外贸结构调整和动力转换加快的趋势没有改变。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内贸易发展“十三五”规划》,《规划》总体目标是力争在“十三五”期间,进一步优化外贸结构,进一步提升外贸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巩固贸易大国地位,贸易强国建设取得重要进展。《规划》指出进
一步培育若干个国际知名度高、影响力大的会展平台,深入推进内外贸结合商品
市场、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培育一批带动功能强、服务优质的进口促进平台,发挥其带动促进作用。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完善符合开放型经济发展需要、有利于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基础性作用的外贸管理体制。完善外贸政策协调机制,加强财税、金融、产业、贸易等政策之间的衔接和配合。完善外贸促进政策。
2018年 7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商务部等部门关于扩大进口促进对外贸易
平衡发展意见的通知:积极发展服务贸易,调整《鼓励进口服务目录》,加快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大力发展新兴服务贸易,促进建筑设计、商贸物流、咨询服务、研发设计、节能环保、环境服务等生产性服务进口。
4、房地产业务
(1)行业概况及行业前景
当前中国的房地产迅速发展,促成房地产经济不断发展。在城镇化背景下,当前农村人口不断向城市转移,国民对房子的购买需求越来越大,很大程度上促进了房地产投资的积极性,大量的其他行业也加入到房地产行业中,大量的资金汇聚在房地产业上,产生了一个完整的房地产产业链。但是在当前的中国,房价在快速增长,很多地区的房价甚至发生了暴涨。这也促进了我国房地产商进行大量开发。自改革开放以来,房地产业迅猛发展,显然房地产经济已经成为了国民
经济一个新的增长点。
房地产行业在国民经济中具有重要地位,其发展态势关系整个国民经济的稳定发展和金融安全。继一系列房地产调控政策出台带来房地产业景气度呈现持续震荡趋势,2018年 12月份,房地产开发景气指数(简称“国房景气指数”)为
101.85,较上年同期上升 0.08 点。2019 年 6 月份国房景气指数为 100.89,比 5月份提高 0.04点。
从房地产投资情况看,2019年 1-6月份,住宅投资 45167亿元,增长 15.8%,住宅投资占房地产开发投资的比重为 73.3%;办公楼投资 2815 亿元,增长为
-0.70%;商业营业用房投资 6183亿元,增长-9.80%。土地市场方面,2019年 1-6月份全国土地购置面积 8035万平方米,同比下降 27.5%;全国土地成交价款 3811亿元,下降 27.6%。2018年,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 120264亿元,比上年增长 9.5%。
其中,住宅投资 85192亿元,增长 13.4%;办公楼投资 5996.33亿元,下降 11.31%;
商业营业用房投资 14177.09亿元,下降 9.35%。土地市场方面,2018年全国土地购置面积 29142万平方米,比上年增长 14.2%;全国土地成交价款 16102亿元,增长 18.0%。
总体来看,2013年以来受银行信贷收紧以及其他调控政策的影响,全国商品房销售面积和销售金额均出现下滑。2015年以来出台的一系列支持政策,有利于房地产的复苏,但 2016年、2017年政府出台一系列抑制房地产的措施,以及房地产行业受市场需求、宏观经济等因素影响较大,未来发展仍面临一定不确定性。
(2)行业政策2010年 4月 17日,国务院发布“国发[2010]10号”《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其中第八条规定“对存在土地闲置及炒地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商业银行不得发放新开发项目贷款,证监部门暂停批准其上市、再融资和重大资产重组”;第九条规定“对取得预售许可或者办理现房销售备案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要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并严格按照申报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2011年 1月 26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国办发[2011]1号”《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其中第五条规定“对已供房地产用地,超过两年没有取得施工许可证进行开工建设的,必须及时收回土地使用权,并处以闲置一年以上罚款。要依法查处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对房地产开发建设投资达不到 25%以上的(不含土地价款),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土地及合同约定的土地开发项目。”2013 年 3 月 1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国办发[2013]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其中第五条规定“对存在闲置土地和炒地、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有关部门要建立联动机制,加大查处力度。国土资源部门要禁止其参加土地竞买,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发放新开发项目贷款,证券监管部门暂停批准其上市、再融资或重大资产重组,银行业监管部门要禁止其通过信托计划融资。”
2016年 3月 25日,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和上海市金融服务办公室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市住房市场体系和保障体系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
见》,一方面提高了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买房门槛,将个税或社保年限由原来的
3 年满 2 年提高到连续缴满 5 年及以上,后来 4月份补充解释为购房之日前 63
个月累计缴满 60个月,补缴不算。同时提高沪籍家庭二套房首付比例,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贷款的,购买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 50%,购买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 70%,首付款需要承诺为自有资金,审查从严。
2016年 10月 8日上海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规划国土资源局联合下发
《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房地产市场监管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又在以上“沪九条”基础上提出“沪六条”,强调市场监管,对土拍实行“开源
节流”一方面进一步加大商品住房用地供应力度,另一方面进一步加强商品住房
用地交易资金来源监管。这两条从土地角度入手,一是加大住宅用地供应,二是加大对土拍资金的监管。可以说在源头上,对住宅用地供应“开源”、对土拍资金“节流”,目标是遏制此前地王频出。同时指出,惜售等违规销售将被严查。
根据上海以往规定,凡是“3万平方米以下楼盘必须一次性上市预售”,但是开发商往往并不严格执行,通过少量多次推盘人为造成“紧俏”现象。此次再度明确“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公开上网销售”,如果执行能够到位,将进一步规范市场销售。另外全面实行存量住房交易资金监管,全面实行存量住房交易资金监管制度等。
(三)主要竞争情况及经营战略
1、发行人在行业中的地位
发行人主要产品包括 PET瓶及瓶坯、瓶盖、标签、饮料 OEM、喷铝纸及纸
板、BOPET薄膜、CPP薄膜、多色网印塑胶容器及其它新型材料。公司设有容
器包装事业部、瓶盖标签事业部、饮料 OEM 事业部,生产基地遍及全国 20多个区域。公司自 1990年拿到百事可乐的第一张认可证书以来,一直紧跟世界饮料工业的发展脚步,实行“与巨人同行”的发展战略,在包装业务方面积极探索可持续发展经营模式,采用连线灌装生产、饮料 OEM合作、设立合资公司等方式,与可口可乐、百事可乐、统一、雀巢、联合利华等众多知名企业形成了长期稳定的紧密合作关系,并获得可口可乐全球质量审核优秀奖、可口可乐最佳工厂、北京奥运会可口可乐 PET瓶主供应商、百威最佳材料供应商、百胜集团最佳供应商等荣誉。公司作为细分行业的龙头公司,主要产品一直具有较高的市场占有率。
2、行业竞争情况
包装印刷行业作为重要的中游行业,其产业规模扩大的十分迅速。据中国包装联合会发布的数据显示,我国包装工业成为仅次于美国的世界第二包装大国。
包装行业社会需求量大、科技含量日益提高,已经成为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影响力的重要产业,与此同时,行业竞争也呈现加剧分化,发展特征较为明显。
塑料包装作为包装产业中的主力军,在包装产业总产值中的比重已超过30%。塑料包装在食品、饮料、日用品及工农业生产等各个领域都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其发展前景广阔,发展趋势多样化。塑料包装领域一般分为包装薄膜和容器及制品生产企业。近年来,随着包装材料、包装产品平稳增长,以及包装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产品的不断涌现,从行业发展空间来看,依然具有一定的发展空间,但从产业竞争特别是行业内公司竞争的变化来看,将形成激烈竞争的格局。
此外,受全球经济低迷、市场需求不足、互联网经济对实体经济冲击等影响商贸行业和进出口行业的行业竞争越来越激烈。
在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下,公司依然保持了稳定的市场份额,得益于客户资源、产业链条、专业人才、管理等诸多方面具有综合竞争优势。
3、发行人竞争优势
(1)明显的市场份额优势
发行人现已形成门类齐全,市场份额领先的饮料包装产业集群。PET瓶坯、塑料防盗盖、标签等占可口可乐、百事可乐、乐百氏、统一国内对外采购量比例较高。
发行人在啤酒皇冠盖市场也处于绝对领先。公司是国内最大的皇冠盖供应商,连续 18年位列国内同行业产、销量第一,主要顾客包括华润集团、百威英博、青岛啤酒、燕京啤酒、嘉士伯啤酒以及沙洲优黄等大量知名企业,分别拥有华润集团、百威英博、青岛啤酒国内近三分之一的市场份额。
(2)客户资源优势
发行人不仅在包装市场销售上占据龙头地位,其市场结构也具有明显特征,公司拥有可口可乐、百事可乐、统一、乐百氏、联合利华等国内外知名品牌客户,其包装销售额在公司总销售额中占较大比重。公司向世界知名企业学习先进的管理理念,在质量、成本、服务、社会责任等各个环节满足客户的需求,赢得客户的信赖。在容器包装业务中,公司能够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审时度势,积极参与客户的供应链整合,创造了连线生产、openbook、JV-Like、合资办厂等多种创新管理模式,不仅为客户提供优质、低成本的服务,还为公司赢得了与客户长期共同发展的机会。公司与主要核心客户的主要业务模式如下:
表 5-11:发行人与主要核心客户的主要业务模式
主要客户 业务模式可口可乐
①实现来料加工;②在天津、杭州、武汉、镇江等地区采取“准合资”(JVlike)模式经营;③采取固定回报合作模式。
百事可乐 ①实现连线灌装生产;②实现饮料 OEM生产;③在合作期内固定加工费。
统一企业 ①实现连线灌装生产;②实现饮料 OEM生产;③合资设厂;④采取固定回报合作模式。
达能 1 实现瓶坯配套生产合作项目;②采取固定回报合作模式。
发行人商贸业务是建立在传统物流资源配备的条件下,依托为可口可乐、百事可乐等大客户物流运输的基础上,借用“两乐”公司的品牌效应,逐步达成和诸如惠氏(Wyeth)、多美滋(Dumex)、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的合作,形成特有的供货、运输及布货模式。
发行人进出口服务采取了差异化竞争方式,聚焦于精细化工、金属加工、医疗器械、化妆品原料等特定行业,为该行业内的客户提供规范、高效、专业、高性价比的进出口相关服务,经过十多年高质量的服务得到了欧莱雅、花王等主要客户的认可,获得了欧莱雅 2012年度“亚太地区年度最佳供应商”称号,与主要客户都建立了良好的伙伴关系。
(3)产业链优势
随着饮料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饮料产品的升级换代越来越快,品牌公司大规模的固定资产投资风险变得极大,故其 OEM的服务需求就变得越来越迫切。
为顺应饮料市场的供应链整合,公司于 2003年投资设立饮料 OEM 企业,现在已形成为可口可乐、统一、乐百氏、百事等多家企业均衡代工的格局。饮料 OEM带动了 PET瓶及瓶坯、瓶盖、标签等产业链整合,巩固了公司在包装产业的领导地位。
(4)人才和技术优势
公司注重产品和技术的研发,不断加强技术改造,提升专业技术和产品升级。
例如公司把对复合材料的研究方向拓展到包装以外的领域,并在锂电池、太阳能背板及其他工程类材料方面应用获得成功,其中锂电子铝塑膜部分性能超过进口产品水平,产品已经通过 ATL认证,未来铝塑膜进口替代空间很大,有望成为公司新的盈利增长点;容器包装事业部、饮料 OEM事业部、紫日包装、紫丹印务等企业凭借其在包装行业多年的技术和生产经验,通过设备改造将原设备产能提升至超过设计标准的 20%以上。
(5)管理优势
公司在多年的发展过程中,不断调整和完善组织模式和各项管理制度,建立了有效的内部控制机制。公司严格执行目标管理与预算管控,增强预算的执行力度,提高资金的运转效率。公司利用近几年取得的集中管理经验,灵活调配本外币的借贷比例,最大限度降低资本使用成本。
4、发行人战略定位和发展规划
(1)发展战略
发行人实施“与巨人同行”战略,维持大客户的同时,努力发展中小客户,挖掘有发展潜力客户,实施“高端化”、“差异化”战略,寻找新兴、高端业务板块,坚持“价值创造”原则,加大创新力度,通过新技术、新品种、新模式创新,发展成为具有综合实力和竞争优势的包装及新材料企业集团。
(2)发展计划
1)维持原有的大品牌客户,根据客户需求,通过内部管理构架和生产方式的改变大力发展中小客户,挖掘有潜力客户。
2)进行原材料采购、物流方面的整合,加强管理、减少库存、降低成本、提高效率,逐渐转向“以销定产”、“零库存”管理模式。
3)进入高端业务板块和新兴业务板块,例如纯乳饮料、调味品、功能性饮料。
4)实施业务板块结构性调整,大力发展高毛利业务,例如从快消品包装向工业包装调整。
5)加大创新,走差异化路线,创新新技术、新品种、新模式。
6)紧跟市场发展方向,把互联网应用融合到产品中,例如瓶盖标签二维码,根据不同的消费群体设计不同的标签二维码,满足不同的客户需求,增强客户黏性。
7)进行生产模式创新,从之前分步生产模式逐步转向一条流水线生产模式,减少非生产时间的耗用,提高生产效率。
(四)主营业务运营情况
1、包装材料业务
包装材料业务板块 2016-2018年及 2019年 1-9月实现营业收入 55.71亿元、
55.21亿元、58.88亿元和 46.72亿元,占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 69.61%、67.86%、
67.87% 和 85.84%,毛利率分别为 23.59%、22.47%、21.27 %和 23.90%。
经过多年的发展,目前发行人形成了以包装业务为核心,快速消费品商贸业务、进出口贸易业务、房地产业务为辅的产业布局。包装业务作为公司的核心业务,主要产品为PET瓶及瓶坯、皇冠盖、标签、喷铝纸及纸板、薄膜、塑料防盗盖、彩色纸包装印刷等包装材料以及OEM饮料等产品。
①PET瓶及瓶坯业务
塑料包装制品的用途之一为食品饮料包装材料,主要市场是食品饮料行业。
作为一种新型的包装材料,PET从 1975年开始进入饮料包装市场,与传统包装相比,PET塑料瓶具有重量轻、强度大、韧性好、不易破碎、携带方便、易于制作成各种形状和规格等优点,又由于该材料可以 100%回收再生,已被世界环境保护组织推荐为优选包装材料,主要用于碳酸及非碳酸类饮料的包装容器。经过多年的推广,PET瓶作为碳酸饮料、矿泉水的包装已被广大的消费者所接受。目前国际上 PET作为软饮料包装材料的应用已跃居各种材料首位。除饮料市场不断增长的需求外,随着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具有的容量大、成本低、可回收利用、美观、轻便、安全等诸多特性使 PET瓶更广泛地使用在酒类、医药、农药、日用品等产品的包装领域。
②皇冠盖及标签业务
发行人生产的皇冠盖主要使用于玻璃瓶装的酒业与饮料业,其中以啤酒业为主,是国内最大的皇冠盖供应商之一。发行人皇冠盖产品占国内市场份额的三分
之一左右,是青岛啤酒、英博啤酒、华润啤酒、燕京啤酒、重庆啤酒等国内主要
啤酒集团的重要供应商。近年来,发行人逐渐成为喜力、三得利等国际啤酒品牌的主要供应商。
同时,发行人是国内规模较大的标签生产企业之一,发行人标签业务的主要产品为聚氯乙稀热收缩薄膜标签、绕贴标签、模内标签、不干胶标签、高透明聚乙烯热收缩印刷膜、卫生用品包装等。
发行人在皇冠盖及标签业务领域为国内龙头企业,拥有多项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作为标签业务领域的高新技术企业,发行人每年都有一定的技术支持和研发投入。
③薄膜业务
发行人着力研发、生产多层复合材料、包装膜、锂离子电池薄膜等特殊功能性薄膜。发行人子公司紫江新材料被列入 2017年度上海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成功自主研发了 E91黑色铝塑膜,成为继日本 DNP之后全球少数铝塑膜供
应商之一。随着手机、移动电源、智能装置及新能源汽车市场的持续增长,发行人铝塑膜业务销售持续放量。
发行人同时生产中高端流延 PE膜,用于妇女卫生用品和婴幼儿护理产品,客户包括尤妮佳、金佰利、强生、湖北丝宝等品牌。2017 年发行人子公司上海紫华企业有限公司拥有该类 5条进口流延生产线及 1条国产流延生产线,年产能达到 12000吨/年,目前基本满产。
④塑料防盗盖、纸包装印刷及塑料彩印、喷铝纸及纸板业务发行人生产的塑料防盗盖主要用于 PET碳酸及非碳酸类饮料瓶的一次性密封盖。其主要原材料为聚丙烯(PP)和聚乙烯(PE),PP料主要为国内采购。
客户主要为可口可乐公司、百事可乐公司、统一企业等,发行人目前在同行处于龙头地位,销售遍布全国。发行人拥有独立的技术研发团队及同业中最先进的试验室,每年按销售总额的一定比率投入研发费用。
在发行人纸包装印刷业务方面,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和人民消费水平的提高,人们越来越重视产品包装,纸包装的产品将在食品、医药、饮料、服装、玩具、日用百货等众多领域中明显增长,前景十分看好。
在塑料彩印业务方面,发行人拥有从日本、德国等国引进的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设备。主要生产各种高档包装材料,有食品类、日化类、药品类等。从吹膜、印刷、复合、分切、制袋形成配套流水线。产品所用的主要原材料为塑料薄膜、塑料粒子、油墨、脱水等,其中塑料薄膜、油墨、脱水大部份在国内采购。目前,发行人的年销售额和产品质量在全国同行业中名列前茅,产品销往全国二十多个省市。曾被评为中国包装龙头企业、上海市先进技术企业、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企业。企业率先在同行业中通过了 ISO-9002(质量)认证、GMP(卫生)认证、
HACCP(食品)认证。依托公司强大的技术研发团队和与下游客户的良好合作关系,公司施行产品差异化战略,定位于软包装的中高端市场及其相关新材料。
喷铝纸及纸板业务方面,发行人是国内全息真空喷铝系列材料生产的龙头企业,是国内最早从事真空喷铝材料制造的厂家。发行人生产经营管理业内率先采
用 ERP管理系统,确保公司整体运作高效有序;每单件产品实行计算机条码管理,保证了准确无误的产品追溯和快捷的售后服务。发行人产品喷铝纸包材主要适用于烟草、啤酒、食品、药品和礼品等行业的包装,耗用资源明显小于铝箔复合纸,而且容易回收、燃烧,废弃后容易氧化降解,属于"绿色包装材料"的环保型产品,近年来,国家倡导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因此,未来环保型包装材料将有进一步增长。
⑤OEM饮料业务
发行人 OEM饮料主要是非碳酸饮料代工业务。两乐公司、统一企业、达能是公司该业务的主要客户。目前,发行人正向专业 OEM方向发展,随着与可口可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的进一步发展,公司同时拓展了达能、百事可乐、统一、娃哈哈等一批国际国内知名品牌作为客户群,并将继续加快在西安等全国各地的布点。
(1)采购模式
发行人包装业务产品的原材料采购,由各事业部或相关子公司负责制定了严格的采购管理制度,公司对采购活动进行监督和管理,对主要原材料一般采用集中采购的模式,并严格选择供应商,具体采购模式如下:
1 原材料采购流程
发行人依据每月的生产需求、原材料价格波动情况来制定和执行采购计划,每次采购都会对合格供应商的价格和付款条件进行比较,具体采购流程图如下:
图 5-6:发行人包装原材料采购流程
2 供应商选择
在供应商选择方面,各事业部或相关子公司制定供应商选择名录或清单并定期更新,严格控制供应商质量以保证公司产品品质。对于发行人与部分客户来料加工、准合资等特殊合作模式的采购,相关供应商选择及指定规格、价格的原材料购进严格依据双方事前约定进行。对于发行人有自主决策权的采购活动,各子公司定期对供应商进行评估,采用打分制度,为不同类供应商设定不同的合格分数线,不合格供应商采取暂停合作或淘汰制度。
供应商评审的各部门分工如下:
A、采购部门对供应商的产品价格、供货保证能力和合作态度进行评分;
B、质量控制部门对供应商的检验合格情况、投诉情况、问题处理反馈等进行评分;
C、生产部门对供应商的产品使用情况进行评分。
经过多年的合作,发行人和部分供应商已形成较为稳定的合作关系,这些优质供应商无论是产品价格、质量还是服务和交货的能力,都经过长期的筛选淘汰。
另一方面,公司也注重培养、持续考察新晋供应商作为备选,同时也为以后可能的生产工序变化进行优质供应商储备。
引进新供应商前必须明确引进的理由(降低成本、提高质量、开发新产品、平衡份额等),进行充分的供应商调查和现场评审,以及必要的新材料试样和小批量试用。经过一定时期的合作,供应商考评合格后,备选者才能成为新的合格供应商。
(2)生产流程
发行人包装业务产品由各事业部下属子公司生产制造,公司及各事业部对子公司的生产活动进行管理。发行人采取“以销定产”方式,按订单组织生产,具体生产流程如下:
1 PET瓶生产流程图 5-7:发行人 PET瓶生产流程
2 瓶坯生产流程
图 5-8:发行人瓶坯生产流程
3 皇冠盖生产流程
图 5-9:发行人皇冠盖生产流程
4 标签生产流程图 5-10:发行人标签生产流程
5 塑料防盗盖的生产流程
图 5-11:发行人塑料防盗盖生产流程
6 公司产销量情况
表 5-12: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包装业务产销量情况主要产品
2019年 1-9月 2018年度 2017年度 2016年度
生产量 销售量 生产量 销售量 生产量 销售量 产量 销量
PET瓶(亿只) 30.78 30.81 38.94 38.94 33.49 33.49 38.11 33.57
PET瓶坯(亿只) 74.26 73.76 92.13 92.00 94.01 94.31 109.25 103.72
皇冠盖(亿只) 151.84 152.64 191.27 188.89 183.22 183.24 185.11 185.29
塑料标签(亿米) 4.20 4.05 4.70 4.09 3.80 3.60 4.45 4.90
喷 铝 纸 及 纸 板(万 m2)
7228.00 7664.00 12151.00 12582.00 12891.65 12003.88 11737.14 12433.12薄膜(万吨) 1.40 1.34 1.59 1.60 1.84 1.80 1.93 2.05塑料防盗盖(亿只)
105.17 103.75 116.45 113.96 115.02 117.34 123.42 123.49主要产品
2019年 1-9月 2018年度 2017年度 2016年度
生产量 销售量 生产量 销售量 生产量 销售量 产量 销量彩色纸包装印刷(亿印)
5.39 5.41 6.69 6.62 5.86 5.80 4.88 4.83
OEM饮料(亿瓶)
8.76 8.74 10.98 10.97 12.09 12.08 16.10 16.10
(3)销售模式
①销售方式
发行人包装业务产品的销售,由各事业部及相关子公司负责销售管理,发行人对销售情况进行考核与监督。公司包装业务销售均为直销,现已建立较为完善的销售网络。发行人基本销售流程如下:
图 5-12:发行人销售流程
②定价及结算
在定价机制上,与核心客户在长期稳定的合作及严格的质量体系标准为前提下协商定价或招标定价,基本形成了原料-产品价格的联运机制,重要影响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价格、汇率的变动。销售合同定期(一年或一年以上)签订,合同规定产品单价或主要加工费,销售数量由实际月度订单确认。对合同或订单发生的价格变动,发行人有严格的价格审批程序。
发行人与主要客户的结算方式为客户验收产品后在 1-2月内付清货款。发行人对应收账款管理较严,通过 ERP控制和人工控制相结合的方式保证资金回笼。
③主要客户销售模式
发行人与可口可乐、百事可乐、统一、乐百氏等核心客户建立了包括来料加工、准合资(JV-Like)及合资办厂等多种战略合作方式,主要涉及 PET瓶及瓶坯销售和 OEM饮料业务,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除此以外,发行人其他销售主要采取协商或招标定价、公司自主购料并按销售订单生产的一般销售模式。
2、商贸业务
商贸业务板块 2016-2018年及 2019年 1-9月分别实现营业收入 15.70亿元、
15.97亿元、17.55亿元和 13.20亿元,占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 19.62%、19.63%、
20.23%和 19.47%,毛利率分别为 5.87%、5.86%、7.21%和 7.58%。
发行人商贸业务主要集中在江苏和浙江,发行人通过收购等方式在江浙一带的城市、小城镇进行市场开拓,目前拥有 20多家商贸业务控股子公司,拥有 6.5万平方米的仓储面积、初具规模的配送车队和物流配送人员队伍。发行人销售终端涵盖城区、乡镇网点和婴童店等传统渠道,以及便利连锁店、大型连锁超级市场等渠道,合作品牌包括华润万家、玛氏、雀巢、伊利、亿滋等众多国内外知名品牌。未来随着商贸业务稳定发展,可为发行人带来较稳定的收入和利润。
(1)盈利模式
发行人商贸业务盈利模式主要是通过渠道商直接从厂家进货,之后布货给下游的零售终端(商场等),从厂商及零售终端两端获取渠道费及差价、获得品牌产品的区域销售代理等方式盈利。同时,发行人在进军各大商场过程中,以一线品牌(低毛利率)带动二三线品牌(高毛利率),一线进场二线跟进等组合营销的模式,推动该板块业务结构的调整,实现收益提升。
(2)采购及销售情况
发行人该板块在向生产商进货时主要采用赊购方式,在下家完成销售后,再与上家结算(部分无法销售产品可以回退),故该板块对公司现金占用度较低,毛利较高,发行人的主要竞争对手为各个食品销售领域的渠道商,往往该类渠道商规模小,无法形成有效的规模经济,缺乏有效的整合资源的措施,而紫江企业拥有该种资源,可以有效的充分利用手头资源实现资源的最优配置。发行人将上述企业布局于江浙沪一带,主要对接辖区内的零售终端。发行人该板块的上游客户主要系各生产厂家,如惠氏(Wyeth)、多美滋(Dumex)、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下游客户多为辖内的零售终端及贸易公司,如地方上的超市、连锁店、大卖场及盖茨易安毕贸易(上海)有限公司等。
发行人在国内主要港口具备第一时间报关通关优势,与海关、外管、银行等进出口相关部门之间有着良好的口碑,并较早加盟了海关通关申报系统和网上关税支付系统。公司目前是上海检验检疫协会、上海国际商会、美中国际合作交流促进会特邀会员以及联合国指定采购商。其盈利模式主要系为经营和代理各类产品的进出口业务及咨询,承办中外合资、合作和“三来一补”获得的相关价差及收费。
作为发行人新业务拓展的战略部署,上海紫江商贸控股有限公司通过收购等方式在江浙一带的城市、小城镇的市场布点中取得良好的成果。发行人看好商贸业务的发展前景,今后公司将继续推动商贸业务,做好渠道建设,加强内部管理,确保该业务的稳健成长,同时,关注上海自由贸易区相关政策对公司外贸业务带来的机遇。
3、进出口业务
进出口业务板块 2016-2018年及 2019年 1-9月分别实现营业收入 7.02亿元、
8.60亿元、7.52亿元和 6.16亿元,占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 8.77%、10.57%、8.67%
和 9.02%,毛利率分别为 8.25%、9.31%、10.26%和 9.20%。
发行人进出口业务主要通过控股子公司上海紫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进行。紫江国贸现已拥有一批固定的国内外供应商和客户,国外客户主要分布于欧洲、美洲、非洲、韩国、日本及东南亚等多个国家,所涉及的进出口产品主要有医疗产品、化工产品等。
上海紫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主要业务包括进口业务、出口业务及内贸业务三大块,营业收入占比分别在 60%、30%及 10%左右,其中进口业务主要为代理业务,出口业务主要为向非洲和南美国家出口农药。
紫江国贸以进口业务为主,进口业务可分为进口代理、进口自营和供应链服务,其中供应链服务占进口业务收入的比重约 80%。紫江国贸供应链服务主要是为实行零库存管理的公司提供配套服务,客户分布于精细化工、金属加工、医疗器械等行业。出口业务占总收入比例在 30%左右,主要为向巴西、巴拉圭、加纳、印尼等亚非拉国家出口农药等。
4、房地产开发业务报告期内,紫江企业房地产业务收入、利润及占比情况如下:
表 5-13: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房地产开发业务经营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年 1-9月 2018年 2017年 2016年
紫江企业营业收入 678195.46 900985.63 850761.05 835601.07
房地产业务收入 6878.67 11562.06 - -
房地产收入占比 1.01% 1.28% - -
紫江企业毛利 133903.70 169931.00 158598.80 161342.15
房地产业务毛利 2471.06 4165.93 - -
房地产业务毛利占比 1.58% 2.45% - -报告期内,发行人房地产业务收入、毛利、利润总额均占比很小。2016-2018年,受上海房地产“限购”政策影响,发行人房地产项目未实现销售收入。房地产业务不是紫江企业的主要收入和利润来源。
(1)紫都佘山开发情况经核查,紫都佘山唯一的房地产项目——“上海晶园”项目是经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局批准“一次规划、分期实施”的房地产项目,共分四期建设,紫都佘山各期用地和建设规模情况表如下:
表 5-14:发行人“上海晶园”项目用地和建设规模情况
单位:平方米
项目 土地出让面积 建设内容 建筑面积
一期 162781 63幢花园住宅、1幢会所 约 4.7万平方米(含地下)二期 103396 62幢花园住宅 约 3.3万平方米(含地下)
三期 196112 112幢花园住宅 约 6.3万平方米(含地下)
四期 221797 暂无 暂无
目前一期、二期已全部竣工并销售完毕,合计套数为 125套,累计回笼资金
18.83亿元。三期于 2009年 3月开工,目前仍处于在建,部分竣工并在售。四期尚未开工建设。
紫都佘山获得上海晶园各期项目用地后,均作自行开发使用,未转让或部分转让予其他主体,不存在炒地行为。紫都佘山 2003年 4月起陆续获得全部一期工程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2008 年 4月起陆续获得全部二期工程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2010年 5月获得部分三期工程(对应三期全部已竣工建筑工程)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并全部投入销售,相关房源、销售情况等已在上海市房地产交易中心“网上房地产”网站上公示。
(2)紫都佘山销售情况
目前一期、二期已全部竣工并销售完毕,合计套数为 125套,总面积为 48298平方米,累计回笼资金 18.83亿元。三期于 2009年 3月开工,目前仍处于在建,部分竣工并在售,根据“网上房地产-上海”一手房销售数据显示,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在售别墅套数为 44套,总面积为 15523.5平方米,已售套数
29套,在售 15套,截至 2019年 9月末,累计回笼资金 9.60亿元,其中 2015-2017年未实现销售,2019年 1-9月开始逐渐确认收入。尽管上海目前的严厉的限购政策对紫都佘山的销售有影响,但对发行人整体的收入和利润影响甚微。
5、安全生产及环保情况
为加强发行人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根据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安全生产制度。各下属子公司在“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指导下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制度。2015年至 2019年 9月末,发行人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及环保检查,没有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及重大环保事故,安全生产管理及环保检查有序进行。
七、发行人治理结构
(一)发行人治理架构
发行人遵照有关法律法规,建立了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在董事会领导下的经营团队,并制定了完善的相关公司治理文件,严格规定了法人治理结构每个层级的权限、义务和运作流程。
1、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4)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
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8)
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10)修改章程;(11)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
议;(12)审议批准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担保事项;(13)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事项;(14)审议批准变更
募集资金用途事项;(15)审议股权激励计划;(16)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2、董事会
公司设立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由 9人组成,设董事长 1人。董事每届任期为 3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董事会会议原则上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代表 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1)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2)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4)
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7)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8)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9)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10)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11)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12)制订章程的修改方案;
(13)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14)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15)听取公司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经理的工作;(16)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3、监事会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 3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 1人,可以设副主席。
监事会主席和副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低于 1/3。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董事、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监事的任期每届为 3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监事行使以下职权:(1)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2)检查公司财务;(3)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4)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5)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6)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7)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8)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二)发行人法人治理结构报告期运行情况报告期内,发行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完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和公司治理制度,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有关要求规范运作,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资本运作工作的良好开展,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权益。公司治理结构如下:
1、股东及股东大会:公司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制定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召集、召开股东大会,确保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平等地对待所有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享有平等地位,确保所有股东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公司制定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对公司的关联交易的决策和程序有明确的规定,确保关联交易的公平合理。
2、控股股东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行为规范,没有超越股东大会直接或间
接干预公司决策和经营活动;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内部机构能够独立运作,与控股股东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和业务方面保持独立,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交易公平合理;公司通过制定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财务、会计管理制度,独立核算,控股股东不干预公司的财务、会计活动。
3、董事和董事会: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选
聘程序公开、公平、公正、独立地选聘董事,董事会均按法定程序召集和召开,并有完整、真实的会议记录。公司董事会的人数和人员结构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成立了董事会战略、提名、审计、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严格按照《董事会议事规则》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开展工作,各位董事认真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以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忠实、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
4、监事及监事会:公司监事会严格执行《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人数和人员结构符合法律、法规要求,能够依据《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监事会会议严格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会议符合相关规定要求,有完整、真实的会议记录。公司监事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本着对股东负责的态度,依法、独立地对公司财务以及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等进行监督,并独立发表意见。
5、信息披露及透明度:公司牢固树立诚信意识,制定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始终把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放在信息披露工作的首位。公司制定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指定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工作、接待股东来访和咨询;公司能够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披露有关信息;公司能够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披露股东或公司实际控制人的详细资料和股份的变化情况。公司将一如既往地按有关议事规则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要求规范运作,寻求企业价值最大化,切实维护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管人员的职责及制衡机制有效运作,建立的决策程序和议事规则民主、透明,内部监督和反馈系统健全、有效。
八、发行人违法违规情况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及受处罚的情况,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九、发行人的独立经营情况
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相互分开独立,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
(一)业务独立
发行人在业务经营上拥有独立的采购、生产、销售系统和研发系统,业务流程完整。
1、原材料采购方面:公司已建立独立的、健全的原材料供应渠道,不存在依赖控股股东采购原材料或接受劳务的情况。
2、生产方面: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生产组织和内部协作体系。
3、销售方面:公司拥有独立的销售体系,不存在依赖控股股东销售产品或承揽业务的情况。
4、研发方面:公司建立了独立的技术开发体系,不存在依赖控股股东的情况。
发行人生产经营活动均由公司自主决策,独立开展业务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和风险,控股股东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经营运作的情形。
(二)人员独立
发行人在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等方面完全独立。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均在发行人领取报酬,均未在控股股东单位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职务。
1、公司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对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的相关规定建
立了一整套相应的管理制度、管理体系,具有完备的人事管理资料,与员工签订
了规范的劳动合同,行政管理人员配备齐全。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专职在公司任职并领取薪酬,不存在在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或领薪的情形。
3、公司主要股东推荐董事和经理人选均按照《公司章程》有关规定通过合
法程序进行,不存在干预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已经作出的人事任免决定的情况。
(三)资产独立
发行人与控股股东的资产严格划分,不存在控股股东占用公司资产的行为,公司的资产独立。
1、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产权关系明确;
2、公司拥有开展主营业务所需的完整的生产设备和生产资料;除部分专利
系公司与其他单位共同取得外,其余工业产权、商标、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均由发行人拥有。公司对所有资产有完全的控制和支配权,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的情况。
3、公司及子公司拥有生产所需设备、土地及房屋,不存在产权归属纠纷或潜在的相关纠纷。
(四)机构独立
发行人建立了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与控股股东部门职责完全分开,公司机构独立。
1、公司具有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均独立、有效运作。
2、公司机构完整,机构的设置根据公司情况设立,控股股东职能部门与公
司职能部门之间没有直接的上下级关系,不存在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以任何形式干预发行人生产经营活动的情形。
3、公司现有的办公机构和生产经营场所与控股股东完全分开,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合署办公的情况。
(五)财务独立
发行人能够独立进行财务决策,不存在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干预公司财务运作的情况,发行人财务独立。
1、发行人设有独立的财务部门,拥有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
2、发行人财务体系与控股股东的财务体系完全分开;财务部工作人员均专职在公司工作。发行人能够独立进行财务决策,未发现控股股东干预发行人资金使用的情况。
3、发行人独立开设银行账户,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况,不存在将资金存入控股股东的财务公司或结算中心账户的情况;发行人依法独立纳税,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合并纳税的情况。
十、发行人关联交易情况
(一)关联方
1、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行人控股股东为紫江集团,实际控制人为沈雯,具体情况详见“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四、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之“(一)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2、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发行人控股股东为紫江集团,实际控制人为沈雯,具体情况详见“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四、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之“(一)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3、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
除控股股东外,公司不存在其他持股 5%以上的股东。
4、发行人子公司、合营和联营企业
发行人子公司、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见详见“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三、发行人组织结构图和重要的权益投资情况”之“(二)纳入发行人合并范围子公司和主要参股公司情况”。
5、发行人关键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关键管理人员包括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发行人的关键管理人员情况参见“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五、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之“(三)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兼职情况”。
(二)关联方交易情况
截至 2019年 9月末,发行人的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1、存在控制关系且已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其相互间交易及母子公司交易已作抵销。
2、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表 5-15:发行人报告期与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19年 1-9月 2018年 2017年 2016年
武汉紫江统一企业有限公司 采购原材料 5792.92 6031.77 9638.22 10408.34
上海 DIC油墨有限公司 采购原材料 383.32 502.99 1275.98 1346.29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原材料、设备 113.14 69.28 387.72 271.50郑州紫太包装有限公司 采购备件 - - - 3.67
上海紫燕注塑成型有限公司 采购原材料 - 109.96 800.30 1599.66
上海紫华包装有限公司 采购原材料 84.06 130.95 1284.61 -
3、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表 5-16:发行人报告期与关联方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19年 1-9月 2018年 2017年 2016年
武汉紫江统一企业有限公司 销售原材料、产成品 934.25 4130.17 1155.79 1197.47杭州紫太包装有限公司 加工费、销售材料产品 415.61 225.43 639.28 967.84
上海 DIC油墨有限公司 销售产成品、出口代理费 - 4.58 27.17 28.55
上海紫华包装有限公司 销售原材料、产成品 966.32 640.29 1609.51 787.96郑州紫太包装有限公司 销售备件 10.68 - 16.52 5.09
上海紫燕注塑成型有限公司 出口代理费 - 3.92 - 0.81
苏州紫新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销售原材料 3066.28 - - -
ZiXing Packaging Industry
PLC
销售包装物 29.71 - - -
4、关联租赁
表 5-17:发行人报告期关联租赁情况
单位:万元
承租方 出租方 租赁资产 2019年 1-9月 2018年 2017年 2016年
上海紫竹高新区(集团)有限公司
发行人 房屋租赁 120.94 80.63 80.63 161.26发行人上海紫华包装有限公司
设备租赁 - - - 16.20
5、关联资金拆借
表 5-18:发行人报告期关联资金拆借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方 拆借金额 起始日 到期日 说明
杭州紫太包装有限公司(注 1) 950.00 2016-11-29 2019-11-29 以委托贷款形式拆借
杭州紫太包装有限公司(注 2) 2500.00 2015-12-5 2016-12-5 以委托贷款形式拆借
注 1:根据三方签订的《委托贷款总协议》,委托贷款金额:9500000.00元;委托人:杭
州紫江包装有限公司;贷款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借款人:杭州紫太包装有限公司。采用固定利率 4.75%,结算方式为按季结息,到期还本付息。
注 2:2015年 12月 1日,公司子公司杭州紫江包装有限公司与杭州紫太包装有限公司、交
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签订了编号为WD2015001的委托贷款展期合同,根据三方签订的编号 12123001《委托贷款总协议》,委托贷款金额:25000000.00元,委托人:杭州紫江包装有限公司,贷款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借款人:杭州紫太包装有限公司,原贷款到期日为 2015年 12月 5日,展期后到期日为 2016年 12月 5日,展期期限内采用固定利率 4.35%,结算方式为按季结息,到期还本付息。此委托贷款已于 2016年
11月 28日到期归还。
6、关联方资产转让
表 5-19:发行人报告期关联方资产转让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19年 1-9月 2018年 2017年 2016年上海紫华包装有限公司
固定资产转让 - - 90.30 -
7、其他关联交易
(1)2019年 1-9月其他关联交易
A、根据公司 2019 年 4 月 8 日,召开 2019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续签互保协议的议案》公司与上海紫江(集团)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江集团”)约定公司为紫江集团提供担保总额度为人民
币 4 亿元,紫江集团为本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为 10亿元。截止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公司子公司上海紫泉饮料工业有限公司、上海紫泉标签有限公司及上海紫
江彩印包装有限公司为紫江集团借款 25580.00万元提供抵押担保,抵押物账面原值为 500108855.39 元。
B、截止 2019 年 9月 30 日,由母公司上海紫江(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
子公司 32800.00万元人民币的借款提供担保。
C、公司与子公司上海紫都佘山房产有限公司 2019 年三季度共支付上海紫
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物业管理费 2108885.79元。
(2)2018年其他关联交易A、根据公司 2016 年 4 月 8 日,召开 2016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上海紫江(集团)有限公司续签相互担保协议并提供相应担保的议案》公司与上海紫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江
集团)约定公司为紫江集团提供担保总额度为人民币 6 亿元,紫江集团为本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为 15 亿元。截止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子公司上海紫泉饮料工业有限公司、上海紫燕合金应用科技有限公司、上海紫泉标签有限公司及上海紫江彩印包装有限公司为紫江集团借款 44180.00 万元元提供抵押担保,抵押物账面原值为 559965011.94 元。同时公司为紫江集团提供担保 13000.00 万元。
B、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由母公司上海紫江(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
子公司 36450.00万元人民币的借款提供担保。
C、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上海虹桥商务大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虹桥商务大厦”)放弃对上海紫都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都置业”)的增资扩股优先认购权,导致虹桥商务大厦对紫都置业的持股比例由 35%下降至 19.6%。
鉴于公司对紫都置业参股比例的下降,公司对其核算方式由长期股权投资变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导致公司于报告期内确认了 164921402.52 元投资收益。
D、公司 2018 年支付上海紫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物业管理费 2500535.05元。
E、公司子公司上海紫日包装有限公司 2018 年确认上海紫燕模具工业有限
公司仓储收入 1400000.00 元。
(3)2017年其他关联交易
A、根据公司 2016年 11月 1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 2016年 12月 27日召开的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协议转让公司所持有的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12.11%股份的议案》。公司拟将所持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12.11%股份(共计 17375806股)转让给上海紫竹高新区(集团)有限公司。本期拟转让股份的每股转让价格以公司与紫竹高新区签署协议之日的前一交易日(2016年 11 月 17日)威尔泰
二级市场收盘价(28.10元/股)为参考依据,经双方协商确定为人民币 25.29元/股,本期拟转让股份的转让价款共计为人民币 439434133.74元。截至 2017年 1
月 20日上述交易已完成。公司已收妥全部股份转让款并办理完成流通股协议转让过户手续。公司已收到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不再持有威尔泰公司股份。
B、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908号文,经核准可向
社会公众发行面值不超过 100000 万元公司债券。公司于 2010年 1月 4日发行
10亿元公司债券完毕,发行利率 6.1%,期限 8年,附第 5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本期公司债券由同受实际控制人控制关联方上海紫竹高新区(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截至 2017年 12月 31日,上述公司债券已全部兑付,应付债券账面余额为 0元。
C、公司子公司上海紫都佘山房产有限公司 2017年支付上海紫泰物业管理
有限公司物业管理费 1092964.25元。
D、根据公司 2016年 4月 8日召开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上海紫江(集团)有限公司续签相互担保协议并提供相应担保的议案》公司与上海紫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江集团)
约定公司为紫江集团提供担保总额度为人民币 6亿元,紫江集团为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为 15亿元。截至 2017年末,公司子公司上海紫泉饮料工业有限公司、上海紫燕合金应用科技有限公司、上海紫江彩印包装有限公司及上海紫泉标签有限公司为紫江集团借款 29380.00万元提供抵押担保,抵押物账面原值为 56118.68万元,同时发行人为紫江集团 8000.00万元银行借款提供了保证担保。
E、公司子公司上海紫日包装有限公司 2017 年确认上海紫燕模具工业有限
公司仓储收入 130.00万元。
(3)2016年度其他关联交易
A、根据公司 2016年 4月 8日召开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上海紫江(集团)有限公司续签相互担保协议并提供相应担保的议案》公司与上海紫江(集团)有限公司约定公司为紫江集团提
供担保总额度为人民币 6亿元,紫江集团为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为 15亿元。截
至至 2016年 12月 31日公司子公司上海紫泉饮料工业有限公司、上海紫燕合金
应用科技有限公司、上海紫泉标签有限公司及上海紫江彩印包装有限公司为紫江集团借款 269800000.00元提供抵押担保,抵押物账面原值为 356184816.62元。
同时公司为紫江集团提供担保 90000000.00元。
B、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908号文,经核准可向
社会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 100000 万元公司债券。公司于 2010年 1月 4日发行
10亿元公司债券完毕,发行利率 6.1%,期限 8年,附第 5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本期公司债券由同受实际控制人控制关联方上海紫竹高新区(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截至 2016年 12月 31日,应付债券账面余额为 855360000.00元。
C、公司子公司上海紫都佘山房产有限公司 2016年支付上海紫泰物业管理
有限公司物业管理费 1516924.56元。
D、公司子公司上海紫日包装有限公司 2016年收到上海紫燕模具工业有限
公司仓储收入 1132075.00元。
8、关联方应收应付余额
表 5-20:发行人报告期末关联方应收应付余额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 2019年 9月末 2018年末 2017年末 2016年末
应收账款 武汉紫江统一企业有限公司 252.94 130.93 416.44 303.49
应收账款 上海紫华包装有限公司 1219.29 1055.76 430.82 660.54
应收账款 杭州紫太包装有限公司 341.79 83.08 77.65 317.96
应收账款 郑州紫太包装有限公司 15.29 - -
应收账款 苏州紫新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1279.67 717.18 - -
应收账款 上海紫竹高新区(集团)有限公司 14.34 - - -
应收账款 ZiXing Packaging Industry PLC - - -
预付款项 上海紫华包装有限公司 46.62 97.52 320.55- -
预付款项 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 4.01 - -
预付款项 上海 DIC油墨有限公司 - 11.07 - -
一年内到期的非 杭州紫太包装有限公司 950.00 950.00 - -流动资产
应付账款 武汉紫江统一企业有限公司 562.80 1849.37 2071.41 2530.12
应付账款 上海 DIC油墨有限公司 480.02 411.50 431.58 227.00
应付账款 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33.36 59.94 88.74 28.45
应付账款 上海紫燕注塑成型有限公司 0.00 0.00 117.99 271.47
应付账款 上海紫华包装有限公司 25.62 1.44 0.02 66.10
应付票据 上海 DIC油墨有限公司 4.50 30.50 - 484.00
(三)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决策程序及定价机制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关联交易规章制度,公司制订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制度对关联关系及关联方的认定、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回避制度、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等事项进行了规定。另外,《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定期报告编制和披露制度》、《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董事会议事细则》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均对公司关联交易有关事项做出了规定。公司各项关联交易均严格按照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的要求进行。
(1)《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对关联交易的规定
为规范关联交易,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公司制定了相关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关联交易应当定价公允、决策程序合规、信息披露规范。公司进行关联交易应当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关联交易执行过程中,协议中交易价格等主要条款发生重大变化的,公司应当按变更后的交易金额重新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
(2)《公司章程》对关联交易的规定
第七十九条 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应当参与投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应当充分披露非关联股东的表决情况。
关联股东在股东大会表决时,应当自动回避并放弃表决权。主持会议的董事长应当要求关联股东回避。任何股东均有权要求关联股东回避。
被提出回避的股东或其他股东如对关联交易事项的定性及由此带来的在会
议上披露利益并回避、放弃表决权等事项有异议的,可申请由无须回避董事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作出决定。该决定为终局决定。如异议者仍不服,可在股东大会后向证管部门投诉或以其他方式申请处理。
第一百零七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
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第一百一十条 董事会应当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确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
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经公司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讨论通过,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董事会有权决定关联交易金额在 3000万元以内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绝对值 5%以内的关联交易事项。
(3)《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关联交易的规定
第二十三条 新募投项目涉及关联交易、购买资产、对外投资的,还应当参照相关规则的规定进行披露。
第二十四条 公司变更募投项目用于收购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资产(包括权益)的,应当确保在收购后能够有效避免同业竞争及减少关联交易。
(4)《定期报告编制和披露制度》对关联交易的规定
第十四条 公司会计部内审人员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指导下,制定年度内
部控制检查监督计划,将收购和出售资产、关联交易、从事衍生品交易、提供财务资助、为他人提供担保、募集资金使用、委托理财等重大事项作为内部控制检查监督计划的必备事项。
(5)《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对关联交易的规定
第五条 公司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及其持续变更进程,各重大事
项报告义务人发生或即将发生以下情形时,应及时、准确、真实、完整地向董事长、上市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报告。主要包括:(五)应当报告的关联交易包括下列事项:1、本条第(四)款规定的交易事项;2、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3、销售产品、商品;4、提供或者接受劳务;5、委托或者受托销售;6、与
关联人共同投资;7、其他通过约定可能引致资源或者义务转移的事项。
(6)《董事会议事细则》对关联交易的规定
第九条 董事会应当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确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经公司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讨论通过,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董事会有权决定关联交易金额在 3000万元以内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绝对值 5%以内的关联交易事项。
(7)《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对关联交易的规定
第五条 公司应当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独立董事除应当具有公司其他董事的职权外,还行使下列特别职权:重大关联交易(指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的总额高于证券监管部门规定标准或证券监管部门特别要求的关联交易)应由独立董事书面认可后,提交董事会讨论。
十一、发行人关联方资金占用及担保情况
(一)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截至 2019年 9月末,不存在发行人的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对关联方的应收款项和应付款项均系因正常业务开展产生。
(二)关联方担保情况
截至 2019年 9月末,公司对外担保全部为对子公司或控股股东向银行借款
提供的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1、为控股股东上海紫江(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
表 5-21:发行人为控股股东提供的担保情况
单位:万元担保主体 担保债务金额 担保债务到期日 担保方式发行人子公司上海紫泉标签有限公司
5400.00 2020-3-13抵押担保
6000.00 2020-3-10发行人子公司上海紫泉饮料工业有限公司
9380.00 2019-10-28发行人子公司上海紫江彩印包装有限公司
4800.00 2019-11-14
合计 25580.00 -
2、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表 5-22:发行人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情况
单位:万元
被担保主体 担保债务金额 担保债务到期日 担保方式上海紫泉包装有限公司
500.00 2019/11/30信用
2000.00 2020/9/26
2951.76 2020/1/1
337.13 2020/1/1
293.82 2020/1/1
237.29 2020/1/1
169.00 2020/1/1
153.00 2020/1/1
262.00 2020/1/1
96.00 2020/1/1上海紫泉标签有限公司
2000.00 2020/9/26
500.00 2019/12/2
1500.00 2020/1/1上海紫日包装有限公司
3000.00 2020/9/26
4000.00 2020/9/26
3700.00 2020/9/29
1000.00 2020/3/6
上海紫江特种瓶业有限公司 1000.00 2020/9/28上海紫江彩印包装有限公司
3000.00 2020/1/11
2000.00 2020/1/17
3000.00 2020/9/26
3000.00 2020/9/26上海紫华企业有限公司
500.00 2019/10/11
630.00 2020/1/16
480.29 2019/10/18
29.20 2019/10/18
664.64 2019/11/19
178.57 2019/11/19上海紫江喷铝环保材料有限公司 1000.00 2020/9/28
上海紫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2200.00 2019/10/23
上海紫东尼龙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000.00 2020/9/28
上海紫丹印务有限公司 3000.00 2019/10/25上海紫丹食品包装印刷有限公司
2000.00 2019/10/25
2000.00 2019/12/20上海紫江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00.00 2019/10/17
700.00 2020/4/10
300.00 2020/3/19
1000.00 2020/5/31
284.16 2020/8/12
200.00 2020/8/22
664.24 2020/9/5
上海紫燕合金应用科技有限公司 500.00 2020/9/28
合计 52531.10
十二、发行人内部控制体系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等为主要架构的规章制度,明确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了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股东大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决策机构,董事会向股东大会负责,对公司经营活动中的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并做出决定,或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负责对董事、经理的行为及公司财务进行监督。公司经理层由董事会聘任,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活动,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董事会内部按照功能分别设立了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并制定了相关的工作细则,以规范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的工作流程,并在各专业委员会的工作中得以遵照执行,以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董事会科学、高效决策。公司董事会秘书作为董事会下设事务工作职位,负责协调相关事务并从事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工作。
在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方面,公司已制定并严格遵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专项存款制度、使用及审批程序、用途调整与变更、管理监督和责任追究等方面进行明确规定,以保证募集资金专款专用。
公司制定和完善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制度》及相关规定,对关联方和关联交易、关联交易的审批权限、决策程序等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和严格的限制,通过规范与关联方的交易行为,遵循诚实信用、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确保关联交易公平、合理,保护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在对外担保方面,公司已制定并完善了《担保管理规定》,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的原则,严格控制担保风险,不存在以公司资产为股东及其关联人或者任何个人债务提供担保的情形。
为保证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对公司的战略制定和经营活动中存在的风险进行管理,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在业务控制、信息系统控制、会计管理控制、内部控制的监督等方面建立了完整的内部控制制度。
(一)内部控制制度
1、财务管理控制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会计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其补充规定的要求,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制度。对所有经济业务和操作过程都按照财务制度规定流程操作。财务部设立专人保管会计记录与重要业务记录;确定存货与固定资产的专人管理与责任制度,实行每年一次定期盘点和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加以控制。另外,对预算、担保等工作也作了具体规定,确保了公司资产安全。
2、对控股子公司的监管
上市公司管理总部通过向控股子公司委派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人员和
建立统一的资金管理、预算体系、审计等途径行使管理;子公司按规定对有关投资等事项进行上报审批与备案。上市公司管理总部的各部门根据业务对口原则对控股子公司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3、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
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关联交易披露的规定及《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规范了公司关联交易的内容、定价原则、决策程序和审批权限,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4、对外担保的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制定了《关于借款、担保和资金拆借审批流程的规定》等制度,规定了担保工作职责、内容、审批程序等,加强了担保管理,全面规范了公司担保行为,防范了经营风险。
5、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控制
为加强对募集资金的使用管理,使募集资金产生预期收益,保护投资者利益,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坚持集中管理、精打细算、规范运作、公开透明的原则,并严格按照股东大会通过并公告的投资项目进行投资,变更募集资金用途通过股东大会依法作出决议,任何人无权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用途。
6、重大投资的内部控制
公司制定了《投资管理制度》,明确了项目投资的审批权限及审批程序、投资事项研究评估、投资计划的进展跟踪、投资的风险与控制及相关责任等事项;
制定了《有关新股申购工作的管理规定》,加强了对证券投资的管理,防范和降低了投资风险。公司在报告期内未有违反投资管理制度的情形发生。
7、信息系统控制
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
公司通过建立信息系统管理体系,确保生产经营数据的真实完整;公司建立健全了信息沟通渠道及沟通方式,确保了公司与客户、合作伙伴、投资者和员工关系等各方面有着比较透明的沟通渠道。
8、业务控制
公司针对经营业务活动各环节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制度:采购及付款环节涉及采购计划及预算、供应商管理、采购执行、验收退货、付款管理等。生产环节涉及生产计划管理、生产过程管理、来料加工管理等。销售及收款环节涉及市场开发、客户信用管理、销售计划管理、销售定价管理、销售合同与订单管理、发货管理、收入确认与收款管理、售后与退货管理等。公司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事故,保障全体员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企业发展,制定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化学危险品管理的规定》、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二)内部控制制度运行情况
发行人在组织架构上根据发展战略需要,形成了适合企业特点的资源配置机制、程序机制、治理与监督机制以及授权与决策机制。公司董事会与经营者、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建立了明确的“责、权、利”关系,形成了决策权、监督权和经营权的分离及相互制衡。整个集团的运作严格遵循公司的内部管理制度,成功地构建了一个反应快速、运作有效、市场应变能力较强的组织模式,内控制度运行良好。
十三、信息披露工作安排
为确保公司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充分、完整,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加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维护本期债券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发行人建立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在日常经营管理过程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认真对待投资者的来电和咨询,确保所有投资者有平等的机会获得信息;积极与投资者沟通,处理好投资者关系,听取广大投资者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战略发展的意见和建议,形成服务投资者、尊重投资者的企业文化,建立了良好的企业投资者关系。
发行人董事会负责公司信息披露和承担相应的责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全面负责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加强与证券监管部门及证券交易所的联系,解答投资者的有关问题;公司证券与投资者关系管理部配合公司董事会秘书接受投资者咨询,向外提供公司有关信息披露文件。
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 4个月内或每一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 2个月内,发行人将分别向上证所提交并披露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和本年度中期报告。因故无法按时披露的,发行人将提前披露定期报告延期披露公告,说明延期披露的原因,以及是否存在影响债券偿付本息能力的情形和风险。
第六节 财务会计信息
本募集说明书所载 2016年、2017年、2018年和 2019年三季度财务报告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编制。除特别说明外,本节分析披露的财务会计信息以报告期财务报表为基础。
发行人 2016年度、2017年度和 2018年度合并财务数据和母公司财务数据分别引自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6】第 113338
号、信会师报字【2017】第 ZA13546号和信会师报字【2018】第 ZA10619号审计报告。
为进一步规范增值税会计处理,财政部于 2016年 12月 3日发布了《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该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对于 2016
年 5月 1日至规定施行之间发生的交易由于规定而影响资产、负债和损益等财务
报表列报项目金额的,应按规定调整;对于 2016年 1月 1日至 4月 30日期间发生的交易,不予追溯调整;对于 2016年财务报表中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也不予追溯调整。根据上述规定,公司 2016年 5月 1日之后发生的与增值税相关交易,影响资产、负债等金额的,按规定进行调整。利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调整为“税金及附加”项目,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原计入管理费用的相关税费,自 2016年 5月 1日起调整计入“税金及附加”科目。
本期会计政策变更对发行人 2016年财务报表累计影响为:“税金及附加”
科目本年金额增加 26277778.34元,“管理费用”科目本年金额减少 26277778.34元,合计调整净利润 0元。此会计政策调整为会计核算科目之间的调整,对发行人无其他重大影响,对当期及前期列报净损益亦无影响。
财政部于 2017年度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自 2017年 5月 28日起施行,对于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财政部于
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6号——政府补助》,修订后的准则自 2017
年 6月 12日起施行,对于 2017年 1月 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要求采用未来适用
法处理;对于 2017年 1月 1日至施行日新增的政府补助,也要求按照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财政部于 2017年度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 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发行人执行上述三项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审批程序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1)在利润表中分别列示“持续经营净利润”和
“终止经营净利润”,比较数据相应调整。
董事会决议列示持续经营净利润本年金额
570478105.51元,列示终止经营净
利润本年金额-217651.76元。
(2)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不再计入营业外收入。比较数据不调整。
董事会决议 其他收益:25497277.87元。
(3)在利润表中新增“资产处置收益”项目,将
部分原列示为“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的资产处置损益重分类至“资产处置收益”项目。比较数据相应调整。
董事会决议
本年营业外支出减少 92561094.84元,重分类至资产处置收益。
投资者如需了解发行人详细财务状况,请参阅发行人 2016年、2017年、2018年审计报告和 2019年三季度报告,以上报告已刊登于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
一、报告期财务报表
(一)合并财务报表
表 6-1: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年 9月 30日 2018年 12月 31日 2017年 12月 31日 2016年 12月 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62080.52 132765.47 100399.69 77248.89
交易性金融资产 612.12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483.37 - 2.94
应收票据 10212.60 6087.23 7406.53 9734.41
应收账款 171647.28 148557.43 140415.50 135750.63
预付款项 31412.31 22586.80 22355.11 33321.98
其他应收款 11163.20 11049.94 12698.81 10246.65
存货 180962.83 182313.38 178116.48 170931.24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950.00 950.00 - -
其他流动资产 10692.95 11908.79 9217.89 8196.14
流动资产合计 579733.80 516702.41 470610.02 445432.88项目 2019年 9月 30日 2018年 12月 31日 2017年 12月 31日 2016年 12月 31日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110865.88 93862.11 146581.02
长期股权投资 33389.12 29130.06 31679.39 34049.55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09215.03 - - -
投资性房地产 17471.01 18109.17 17560.78 18363.56
固定资产 267727.89 294239.65 330293.66 378713.63
在建工程 30567.44 21183.88 10844.59 10158.16
无形资产 21189.62 22330.38 22847.62 23387.79
商誉 14466.08 14466.08 14986.48 14986.48
长期待摊费用 7465.21 6379.41 5999.65 5546.55
递延所得税资产 2745.18 2667.81 1863.08 1893.77
其他非流动资产 1365.32 1356.76 3252.72 4168.01
非流动资产合计 505601.88 520729.08 533190.08 637848.51
资产总计 1085335.68 1037431.49 1003800.09 1083281.40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342131.10 331693.85 333762.85 126485.85
应付票据 28113.19 27178.41 27839.55 26155.52
应付账款 97886.57 88248.48 84242.16 83058.07
预收款项 30966.22 26696.78 13367.29 14448.67
应付职工薪酬 9674.67 8522.47 7849.65 7342.81
应交税费 9070.52 8109.80 10307.25 8735.03
应付利息 785.79 629.01 708.71 1563.39
应付股利 8.70 8.70 8.70 38.26
其他应付款 21338.00 19583.69 20358.72 17259.99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5000.00 - - 85536.00
其他流动负债 - - - 200000.00
流动负债合计 544974.76 510033.47 498444.87 570623.60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44170.00 49300.00 50200.00 45700.00
应付债券 - - - -
递延收益 3592.23 4105.11 4021.46 3511.08
递延所得税负债 3818.53 3568.22 700.38 13116.82
非流动负债合计 51580.76 56973.33 54921.84 62327.91
负债合计 596555.52 567006.81 553366.71 632951.51
股本 151673.62 151673.62 151673.62 151673.62
资本公积 36169.53 36169.53 36174.82 37740.78
其他综合收益 -19.77 -19.77 - 38155.92
盈余公积 56545.60 56545.60 52431.50 48158.02
未分配利润 220395.98 202543.58 186134.49 150095.04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464764.95 446912.55 426414.44 425823.37项目 2019年 9月 30日 2018年 12月 31日 2017年 12月 31日 2016年 12月 31日
少数股东权益 24015.21 23512.13 24018.95 24506.52
所有者权益合计 488780.16 470424.68 450433.39 450329.8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085335.68 1037431.49 1003800.09 1083281.40
表 6-2: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年 1-9月 2018年度 2017年度 2016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704957.01 900985.63 850761.05 835601.07
其中:营业收入 704957.01 900985.63 850761.05 835601.07
二、营业总成本 665978.38 868891.96 821136.74 807688.57
其中:营业成本 560839.18 731054.62 692162.25 674258.92
税金及附加 5247.20 8135.55 7248.81 6299.45
销售费用 30412.57 37026.50 31761.18 31355.57
管理费用 46800.33 56198.42 69271.22 69166.60
财务费用 11428.04 15920.57 19819.93 23400.71
资产减值损失 - 3069.03 873.34 3207.31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28.75 -59.80 - 0.56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4268.99 20935.04 44161.48 2719.06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3616.33 2433.35 808.39 1820.62
资产处置收益 5128.12 -888.66 -9256.11 -452.32
其他收益 2336.94 3368.88 2549.73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50654.42 55449.13 67079.41 30179.81
加:营业外收入 405.94 699.81 2054.31 2824.15
减:营业外支出 357.80 940.51 2308.99 932.17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50702.56 55208.42 66824.73 32071.79
减:所得税费用 8379.41 9886.17 9798.69 8527.52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42323.15 45322.25 57026.05 23544.2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40603.44 43274.23 55480.30 22388.60
少数股东损益 1719.71 2048.02 1545.74 1155.68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9.77 -38155.92 3205.84
七、综合收益总额 42323.15 45302.48 18870.13 26750.1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1719.71 43254.45 17324.39 25594.43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40603.44 2048.02 1545.74 1155.68
表 6-3: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年 1-9月 2018年度 2017年度 2016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800158.79 1034179.97 951001.48 943040.50收到的税费返还 1192.13 2561.88 2285.64 2709.78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2838.51 36794.51 39383.94 32644.63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814189.44 1073536.36 992671.06 978394.91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601135.07 745151.44 660755.53 663055.64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67474.26 93891.04 87626.83 86530.04
支付的各项税费 32390.73 56976.62 51685.81 50227.56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47982.42 77718.31 86519.12 75023.32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748982.48 973737.41 886587.30 874836.5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5206.96 99798.95 106083.76 103558.34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36742.63 234274.91 275773.78 23591.4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2785.05 7894.01 5266.66 1326.3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14202.36
6588.41 8067.32 3255.15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3730.04 248757.32 289107.76 28172.86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26138.92
31289.85 29521.63 32627.93
投资支付的现金 37866.88 238492.76 231035.85 26452.04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4005.81 269782.61 260557.48 59079.9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275.77 -21025.29 28550.28 -30907.11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1500.00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358617.45 - 1500.00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358617.45 489226.22 434671.73 344694.47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0000.00 - 932.50 400233.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78617.45 489226.22 437104.23 744927.47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348310.20 492208.20 222885.56 476004.31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36962.82 42139.82 36377.81 28187.70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1216.63 1185.85 1096.98 958.44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0000.00 1375.00 288720.93 30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05273.02 535723.03 547984.31 804192.0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6655.56 -46496.80 -110880.08 -59264.54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82.24 72.14 -695.38 355.14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8193.40 32349.00 23058.58 13741.83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28772.56 96423.56 73364.98 59623.15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56965.96 128772.56 96423.56 73364.98
(二)母公司财务报表
表 6-4: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单位:万元
项目 2019年 9月 30日 2018年 12月 31日 2017年 12月 31日 2016年 12月 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26476.31 103641.13 90082.17 63322.5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 2.94
应收票据 2139.88 1975.57 795.77 3513.21
应收账款 47401.07 30803.31 37603.74 24028.85
预付款项 7425.34 2156.03 1471.47 2937.00
应收股利 - - 0.28 89.61
其他应收款 198890.89 216318.05 205100.02 267139.49
存货 8845.97 7670.09 7111.16 3812.59
其他流动资产 1224.88 1602.63 1192.81 29.97
流动资产合计 392404.34 364166.82 343357.42 364876.18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16292.11 16292.11 68211.02
长期股权投资 415924.41 408343.68 388809.39 424482.32
固定资产 22635.27 25048.47 30079.82 30740.65
在建工程 - 149.00 22.72 2579.28
无形资产 358.81 383.30 394.47 424.64
长期待摊费用 308.57 349.60 268.96 248.43
递延所得税资产 834.86 834.86 773.51 673.25
其他非流动资产 55000.00 55000.00 60093.11 50081.37
非流动资产合计 511354.02 506401.03 496734.09 577440.96
资产总计 903758.35 870567.85 840091.51 942317.14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287000.00 285750.00 284442.00 103381.82
应付票据 15963.21 12216.76 11288.23 10315.20
应付账款 32953.45 18586.36 31389.19 20541.92
预收款项 1239.57 1392.62 206.61 777.27
应付职工薪酬 4432.75 2782.83 2287.08 1915.82
应交税费 2185.11 1512.26 2224.44 1088.03
应付利息 622.54 584.87 668.59 1529.45
应付股利 - - - -
其他应付款 81484.44 74585.15 51713.80 42605.2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5000.00 - - 85536.00
其他流动负债 - - - 200000.00
流动负债合计 430258.52 396825.97 384219.95 467690.71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44170.00 49300.00 50200.00 45700.00
应付债券 - - - -
递延收益 177.39 323.12 216.51 389.72递延所得税负债 1026.79 913.24 611.82 13100.78
非流动负债合计 45374.18 50536.36 51028.33 59190.50
负债合计 475632.70 447362.33 435248.28 526881.21
所有者权益:
股本 151673.62 151673.62 151673.62 151673.62
资本公积 74107.55 74107.55 74115.45 74119.72
其他综合收益 -19.77 -19.77 - 38155.92
盈余公积 55668.80 55668.80 51554.70 47281.21
未分配利润 146695.46 141775.32 127499.47 104205.46
所有者权益合计 428125.66 423205.51 404843.23 415435.93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903758.35 870567.85 840091.51 942317.14
表 6-5: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年 1-9月 2018年度 2017年度 2016年度
一、营业收入 155547.83 208670.56 178577.26 155358.16
减:营业成本 134213.91 184551.61 155223.02 130403.80
税金及附加 640.01 1229.45 961.65 939.75
销售费用 1171.57 1167.12 1131.91 1209.54
管理费用 8462.04 8513.74 8557.67 7128.30
财务费用 9635.10 14706.77 17062.69 20344.30
资产减值损失 - -259.49 173.87 127.48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0.56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26469.16 42301.87 47186.45 28907.54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2711.77 5946.01 -1194.65 596.88
资产处置收益 180.59 920.42 13.00 18.91
其他收益 1143.05 973.05 731.00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填列) 28663.22 42105.82 43396.90 24132.00
加:营业外收入 5.31 4.35 419.51 423.98
减:营业外支出 7.14 173.15 416.90 10.80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28661.40 41937.02 43399.51 24545.19
减:所得税费用 990.21 796.02 664.65 -192.05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27671.18 41141.00 42734.85 24737.24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9.77 -38155.92 3205.84
六、综合收益总额 27671.18 41121.23 4578.93 27943.07
表 6-6: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年 1-9月 2018年度 2017年度 2016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61958.40 245438.96 196043.78 203105.03收到的税费返还 - 412.81 0.03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8088.86 1479667.24 1548391.90 1379599.12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90047.25 1725519.01 1744435.71 1582704.15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37057.00 212896.83 153727.40 134328.53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7618.90 9802.42 8626.02 8052.52
支付的各项税费 4125.12 10552.80 6358.57 5102.99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4485.82 1467053.34 1487375.97 1515557.17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53286.85 1700305.39 1656087.97 1663041.2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6760.41 25213.61 88347.74 -80337.06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36791.77 233439.91 314839.25 20091.4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24971.54 37035.77 30327.39 31031.51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2530.11
5256.50 2019.18 1597.84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9000.00 50000.00 80486.37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4293.42 294732.17 397185.83 133207.12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3329.70
4747.44 5006.89 3092.40
投资支付的现金 42866.88 249949.58 260135.85 26395.12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4000.00 60000.00 19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6196.58 268697.02 325142.74 48487.5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8096.84 26035.15 72043.09 84719.60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314850.00 428291.13 364232.00 247358.17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0000.00 - - 40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34850.00 428291.13 364232.00 647358.17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313730.00 427883.13 178660.86 310614.49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33666.60 38199.71 33435.57 25218.42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0000.00 - 285536.00 30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67396.60 466082.84 497632.43 635832.9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2546.60 -37791.71 -133400.43 11525.27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0.00 -71.91 -0.33 -23.50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2310.65 13385.15 26990.08 15884.31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01861.83 88476.69 61486.61 45602.30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24172.48 101861.83 88476.69 61486.61二、报告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一)发行人财务报表合并范围
截至2019年9月30日,发行人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表见“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三、发行人组织结构图和重要的权益投资情况”之“(二)纳入发行人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和主要参股公司情况”之“1、纳入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
(二)发行人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变化情况
1、2019年 1-9月
2019年1-9月,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内新增武汉紫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湖
北紫丹包装科技有限公司。其中,武汉紫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于2019年1月29日设立,注册资本200万元人民币,由发行人子公司上海紫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100%持股;湖北紫丹包装科技有限公司于2019年2月26日设立,注册资本5000
万元人民币,由发行人100%持股。子公司济南紫江包装有限公司于2019年2月21日已工商注销。子公司台州市联合食品有限公司于2019年06月06日已工商注销。
2、2018年度
2018年,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内新增眉山紫江包装有限公司、重庆紫江包装
材料有限公司、青岛紫江包装有限公司、上海紫华薄膜科技有限公司、上海紫丹包装科技有限公司。其中,眉山紫江包装有限公司于2018年1月9日设立,注册资
本2000万元人民币,由发行人子公司成都紫江包装有限公司100%持股;重庆紫
江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于2018年7月16日设立,注册资本800万,由发行人子公司成都紫江包装有限公司100%持股;青岛紫江包装有限公司于2018年5月17日设立,注册资本600万元人民币,由发行人子公司郑州紫江包装有限公司100%持股;上海紫华薄膜科技有限公司于2018年1月30日设立,注册资本6000万元,由发行人子公司上海紫华企业有限公司100%持股;上海紫丹包装科技有限公司于2018年5
月28日设立,注册资本12000万元,由发行人子公司上海紫丹食品包装印刷有限
公司100%持股。子公司武汉紫泉饮料工业有限公司于2018年12月已工商注销;
子公司哈尔滨欣旺包装有限公司于2018年5月已工商注册。
3、2017年度
2017年,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内新增安徽紫江喷铝环保材料有限公司,于
2017年 2月设立,注册资本 5000万元,由发行人子公司上海紫江喷铝环保材料
有限公司 100%持股。子公司济南紫江企业有限公司和天津紫江食品容器包装有限公司于 2017年 8月已工商注销。
4、2016年度
2016年,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内新增安徽紫江复合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和安
徽紫泉智能标签科技有限公司。其中安徽紫江复合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于 2016年
1月设立,注册资本6000万元,由发行人子公司上海紫江彩印包装有限公司100%持股;安徽紫泉智能标签科技有限公司于 2016年 1月设立,注册资本 4500万元,由发行人子公司上海紫泉标签有限公司 100%持股。
三、报告期主要财务指标
(一)财务指标
表 6-7:发行人报告期合并报表口径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 2019年 9月末/1-9月 2018年末/度 2017年末/度 2016年末/度
流动比率 1.06 1.01 0.94 0.78
速动比率 0.73 0.66 0.59 0.48
资产负债率 54.97% 54.65% 55.13% 58.43%
营业毛利率 20.44% 18.86% 18.64% 19.31%
EBITDA(万元) - 120429.93 136716.30 102836.48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 - 7.04 7.41 5.5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8.83% 9.91% 12.96% 5.36%
扣非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6.15% 4.83% 4.86%
存货周转率(次/年) 3.09 4.06 3.97 3.86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4.40 6.24 6.16 6.38
净资产周转率(次/年) 1.97 1.95 1.90 1.89
总资产周转率(次/年) 0.66 0.88 0.82 0.77
到期贷款偿还率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利息偿付率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注:2019年 1-9月数据已年化。
上述财务指标计算方法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预付款项-其他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4)营业毛利率=(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100%;
(5)EBITDA即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固定资产折旧+
投资性房地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6)EBITDA利息保障倍数=EBITDA/利息支出;
(7)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P0/(E0+NP÷2+Ei×Mi÷M0-Ej×Mj÷M0±Ek×Mk÷M0)
其中:P0 对应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NP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E0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初净资产;Ei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
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Ej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M0 为报告期月份数;Mi 为新增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
为减少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Ek为因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增减变动;Mk为发生其他净资产增减变动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8)扣非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P0/(E0+NP÷2+Ei×Mi÷M0-Ej×Mj÷M0±Ek×Mk÷M0)其中:P0 对应于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NP为归
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0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初净资产;Ei为报告期发
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Ej 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M0 为报告期月份数;Mi 为新增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为减少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Ek为因其
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增减变动;Mk为发生其他净资产增减变动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9)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账面价值;
(10)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账面价值;
(11)净资产周转率=营业收入/股东权益合计平均余额;
(12)总资产周转率=营业收入/资产总计平均余额;
(13)到期贷款偿还率=实际贷款偿还额/应偿还贷款额;
(14)利息偿付率=实际支付利息/应付利息。
(二)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发行人非经常性损益主要由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政府补助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处置收益构成。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
告第 1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中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43号”),报告期内,发行人非经常性损益明细如下:
表 6-8:发行人最近三年及 2019年 1-9月非经常性损益列表
单位:万元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2019年 1-9月 2018年 2017年 2016年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4882.65 -1725.16 -10620.03 -886.71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2543.15 3457.97 3425.59 2359.54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231.81 888.05 41400.90 803.71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收益 32.40 43.10 43.17 94.73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87.40 506.70 233.37 -33.15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16492.14 9.67 -
减:所得税影响额 474.58 3096.07 857.29 172.94
非经常性损益总额 7302.83 16566.73 33635.39 2165.17
减: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23.76 127.40 -1157.12 69.74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合计 7279.07 16439.33 34792.51 2095.43报告期内,发行人非经常性损益总额分别为 2165.17万元、33635.39万元
16439.33万元和 7279.07万元,主要来自于政府补助、投资收益和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四、管理层分析意见
发行人管理层结合报告期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对公司资产负债结构、现金流量、偿债能力、盈利能力、未来业务目标以及盈利能力的可持续性进行分析,具体如下:
(一)资产结构分析
1、资产情况报告期末,发行人资产结构如下:
表 6-9: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末资产结构表
单位:万元项目
2019年 9月 30日 2018年 12月 31日 2017年 12月 31日 2016年 12月 31日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资产 579733.80 53.42% 516702.41 49.81% 470610.01 46.88% 445432.88 41.12%
非流动资产 505601.88 46.58% 520729.08 50.19% 533190.08 53.12% 637848.52 58.88%
合计 1085335.68 100.00% 1037431.49 100.00% 1003800.09 100.00% 1083281.40 100.00%报告期末,发行人资产总额分别为 1083281.40 万元、1003800.09万元、
1037431.49万元和 1085335.68万元,规模不断增长。2017年末,发行人流动
资产占比有所上升,非流动资产占比下降,主要由于发行人转让所持有的上市公司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尔泰”)12.11%的股份,使得流动资产中货币资金增加而非流动资产中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少。2019年 9月末,发行人流动资产占比上升主要是货币资金和应收账款增加所致。
(1)流动资产分析报告期末,发行人流动资产结构如下:
表 6-10: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末流动资产结构表
单位:万元项目
2019年 9月 30日 2018年 12月 31日 2017年 12月 31日 2016年 12月 31日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货币资金 162080.52 27.96% 132765.47 25.69% 100399.69 21.33% 77248.89 17.34%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612.12 0.11% 483.37 0.09% - - 2.94 0.00%
应收票据 10212.60 1.76% 6087.23 1.18% 7406.53 1.57% 9734.41 2.19%
应收账款 171647.28 29.61% 148557.43 28.75% 140415.50 29.84% 135750.63 30.48%
预付款项 31412.31 5.42% 22586.80 4.37% 22355.11 4.75% 33321.98 7.48%
其他应收款 11163.20 1.93% 11049.94 2.14% 12698.81 2.70% 10246.65 2.30%
存货 180962.83 31.21% 182313.38 35.28% 178116.48 37.85% 170931.24 38.37%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950 0.16% 950 0.18% - - - -
其他流动资产 10692.95 1.84% 11908.79 2.30% 9217.89 1.96% 8196.14 1.84%
合计 579733.80 100.00% 516702.41 100.00% 470610.01 100.00% 445432.88 100.00%报告期末,发行人流动资产总额分别为 445432.88万元、470610.01万元、
516702.41万元和 579733.80万元,其中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和存货是流动资产的主要构成部分。
1)货币资金
发行人货币资金主要为银行存款。报告期末,发行人货币资金分别为
77248.89 万元、100399.69 万元、132765.47 万元和 162080.52 万元。2017 年末,发行人货币资金余额较 2016 年末增加 23150.80万元,增幅为 29.97%,主要是由于发行人 2017年转让所持有的威尔泰股份取得了较多货币资金。2018年12月末,发行人货币资金余额较 2017年末增加 32365.78万元,增幅为 32.24%,主要是由于发行人考虑到资金面紧张,适当增加了资金储备。
表 6-11:发行人 2019年 9月末和 2018年末货币资金明细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年 9月末 2018年末
库存现金 173.26 191.07
银行存款 156737.63 128570.95
其他货币资金 5169.63 4003.46
合计 162080.52 132765.47
截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其他货币资金中人民币 3864.88 万元为本公司向
银行申请开具无条件、不可撤销的担保函所存入的保证金存款。
截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其他货币资金中人民币 1249.68万元为诉讼冻结款项,该笔款项系佛山市伯尔斯建材有限公司与本公司之子公司上海紫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的买卖合同纠纷中,原告申请财产保全形成。
2)应收账款
发行人应收账款主要为应收货款。报告期末,发行人应收账款分别为
135750.63 万元、140415.50 万元、148557.43 万元和 171647.28 万元,规模有所提升。截至 2019年 9月末和 2018年末,发行人应收账款前五名如下:
表 6-12:截至 2019年 9月末发行人应收账款前五名情况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期末余额 占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达能(中国)食品饮料有限公司 6031.80 3.45
武汉百事可乐饮料有限公司 3896.69 2.23
苏州尚美国际化妆品有限公司 3596.02 2.06
浙江物美众联超市有限公司 3539.47 2.03
华润怡宝饮料(中国)有限公司 2913.83 1.67
合计 19977.81 11.43
表 6-13:截至 2018年末发行人应收账款前五名情况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期末余额 占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
杭州联华华商集团有限公司 3485.85 2.30
浙江物美联众超市有限公司 3416.69 2.25
武汉百事可乐饮料有限公司 2811.92 1.85
杭州三润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2448.50 1.61达能(中国)食品饮料有限公司 2482.38 1.64
合计 14645.35 9.66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政策如下:
①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 占应收款项余额 2%以上且金额在 2000万元以上。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将其归入相应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②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组合名称 确定组合的依据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组合 1 账龄情况 账龄分析法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账龄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应收账款 其他应收款
1年以内(含 1年) - -
其中:信用期(2个月内) 0% 0%
逾期 6个月内 0.3% 0.3%
逾期 6个月至 1年内 1% 1%
1-2年 5% 5%
2-3年 10% 10%
3-4年 40% 40%
4-5年 80% 80%
5年以上 100% 100%
③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 如有客观证据表明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应收款项发生减值。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截至 2019年 9月末和 2018年末,发行人应收账款的坏账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表 6-14:截至 2019年 9月末发行人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万元种类
2019年 9月末金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172381.54 98.77% 734.26 0.43% 171647.28
组合 1:账龄组合 172381.54 98.77% 734.26 0.43% 171647.28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2149.11 1.23% 2149.11 100% 0.00
合计 174530.65 100% 2883.37 - 171647.28
表 6-15:截至 2018年末公司应收账款的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万元种类
2018年末金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149160.58 98.36% 603.15 0.40% 148557.43
组合 1:账龄组合 149160.58 98.36% 603.15 0.40% 148557.43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2493.08 1.64% 2493.08 100% -
合计 151653.65 100% 3096.23 148557.43报告期末,发行人账龄在一年之内的应收款占账龄组合应收账款总额的比例
约 99%,且主要客户为达能、可口可乐、百事可乐、统一、乐百氏等信用度较好
的知名企业,应收账款质量较高。
截至 2019年 9月末和 2018年末,发行人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情况
如下:
表 6-16:截至 2019年 9月末发行人应收账款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情况
单位:万元单位
2019年 9月末金额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计提理由
上海赞阳进出口有限 公司 370.53 370.53
100.00%预计无法收回
HILLO AMERICA INC 274.00 274.00
哈尔滨德成包装印务有限公司 220.95 220.95
ST.MARTIN AMERICA 205.04 205.04
华润雪花啤酒(辽宁)有限公司 189.41 189.41
陕西松茂食品餐饮有限公司 112.07 112.07
南京茂宏饮料有限公司 105.48 105.48
杭州祐康电子商务网络有限公司 84.36 84.36
河南恒瑞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72.12 72.12
华润雪花啤酒(黑龙江)有限公司 55.75 55.75
50 万元以下的客户 26 家 459.41 459.41
合计 2149.11 2149.11表 6-17:截至 2018年末发行人应收账款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情况
单位:万元单位
2018年 12月末金额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计提理由
上海赞阳进出口有限公司 370.53 370.53
100.00%预计无法收回
HILLO AMERICA INC 274.00 274.00
哈尔滨德成包装印务有限公司 229.95 229.95
ST.MARTIN AMERICA 205.04 205.04
华润雪花啤酒(辽宁)有限公司 189.41 189.41
青岛道格拉斯洋酒有限公司 167.84 167.84
陕西松茂食品餐饮有限公司 112.07 112.07
南京茂宏饮料有限公司 105.48 105.48
郑州全星饮料有限公司 92.95 92.95
杭州祐康电子商务网络有限公司 84.36 84.36
淮安合祥饮料有限公司 83.18 83.18
河南恒瑞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72.12 72.12
华润雪花啤酒(黑龙江)有限公司 55.75 55.75
50万以下客户(26家) 459.41 459.41
合计 2493.08 2493.08
3)预付款项
发行人预付款项主要为预付采购款。报告期末,发行人预付货款分别为
33321.98 万元、22355.11 万元、22586.80 万元和 31412.31 万元,规模随发行
人经营情况有所波动。截至 2019年 9月末和 2018年末,发行人预付款项前五名如下:
表 6-18:截至 2019年 9月末发行人预付款项前五名情况
单位:万元单位名称与公司关系期末余额占预付款项余额的比例
账龄 款项性质华润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非关联方
3031.20 8.14%
1年以内预付采购款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993.28 8.04%
箭牌糖果(中国)有限公司 2628.09 7.06%
江苏苏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517.15 6.76%
菲仕兰食品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1142.00 3.07%
合计 8671.21 27.60%表 6-19:截至 2018年末发行人预付款项前五名情况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与公司关系期末余额占预付款项余额的比例
账龄 款项性质
玛氏食品(中国)有限公司非关联方
1836.04 8.13%
1年以内预付采购款惠氏(上海)贸易有限公司 1819.18 8.05%
亿滋食品企业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1262.69 5.59%
雅士利乳业(马鞍山)销售有限公司 1068.75 4.73%
箭牌糖果(中国)有限公司 882.13 3.91%
合计 6868.79 30.41%报告期末,发行人预付款项主要为一年以内,具体账龄分布情况如下:
表 6-20:发行人最近三年末预付款项账龄分布情况
单位:万元账龄
2018年末 2017年末 2016年末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年以内 22356.02 98.98% 21615.11 96.69% 32646.82 97.97%
1-2年 106.69 0.47% 420.47 1.88% 450.77 1.35%
2-3年 26.51 0.12% 190.60 0.85% 202.24 0.61%
3年以上 97.58 0.43% 128.93 0.58% 22.15 0.07%
合计 22586.80 100% 22355.11 100.00% 33321.98 100.00%
4)其他应收款
发行人其他应收款主要是各项保证金、押金、备用金及商贸业务子公司为上游品牌厂商代垫货物在超市的陈列费用等,均为经营性资金往来。报告期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分别为10246.65万元、12698.81万元、11049.94万元和11163.20万元,规模整体保持稳定。截至2019年9月末和2018年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前
五名如下:
表 6-21:截至 2019年 9月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前五名情况
单位:万元
交易对手名称 期末余额占其他应收款余额的比例款项性质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071.19 9.20%代垫市场费用
亿滋食品企业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1002.50 8.61%
浙江物美众联超市有限公司 950.29 8.16%
雅培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574.32 4.93%玛氏食品(中国)有限公司 561.75 4.82%
合计 4160.05 35.71% -
表 6-22:截至 2018年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前五名情况
单位:万元
交易对手名称 期末余额占其他应收款余额的比例款项性质
玛氏食品(中国)有限公司 907.29 7.90%代垫市场费用
雅培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779.85 6.79%
费列罗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548.98 4.78%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79.70 4.18%
杭州天天物美商业有限公司 459.02 4.00%
合计 3174.83 27.65% -
截至 2019年 9月末和 2018年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表 6-23:截至 2019年 9月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万元种类
2019年 9月末金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11572.89 99.34% 409.69 3.54% 11163.20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76.64 0.66% 76.64 - 0.00
合计 11649.53 100.00% 486.34 11163.20
表 6-24:截至 2018年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万元种类
2018年末金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11403.74 99.33% 353.79 3.10% 11049.94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76.64 0.67% 76.64 100.00% -合计 11480.38 100.00% 430.44 - 11049.94
5)存货
发行人存货主要由开发成本、开发产品、原材料和库存商品组成。其中开发成本和开发产品为公司房地产开发业务中“上海晶园”项目尚未完工和尚未完全销售部分,原材料主要为公司生产所需的 PET切片、马口铁、染料及纸等,库存商品为公司生产的瓶及瓶坯、皇冠盖、标签、瓶盖及印刷品,以及公司商贸业务的快速消费品等。报告期末,发行人存货分别为 170931.24万元、178116.48
万元、182313.38万元和 180962.83万元,整体规模保持稳定。
表 6-25:发行人 2019年 9月末和 2018年末存货明细表
单位:万元项目
2019年 9月末 2018年末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原材料 31797.25 11.35 31785.89 27807.15 266.83 27540.32
在产品 6001.59 - 6001.59 6344.06 - 6344.06
库存商品 53580.07 39.54 53540.53 43603.21 39.54 43563.67
周转材料 3722.34 - 3722.34 4015.64 - 4015.64
在途物资 1223.74 - 1223.74 4738.89 - 4738.89
委托加工物资 16.01 - 16.01 94.16 - 94.16
发出商品 11412.27 - 11412.27 26829.39 - 26829.39
开发成本 56522.38 - 56522.38 55180.89 - 55180.89
开发产品 16738.09 - 16738.09 18271.34 - 18271.34
合计 181013.72 50.89 180962.83 182619.75 306.37 182313.38
(2)非流动资产分析报告期末,发行人非流动资产结构如下:
表 6-26: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末非流动资产结构表
单位:万元项目
2019年 9月 30日 2018年 12月 31日 2017年 12月 31日 2016年 12月 31日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110865.88 21.29% 93862.11 17.60% 146581.02 22.98%
长期股权投资 33389.12 6.60% 29130.06 5.59% 31679.39 5.94% 34049.55 5.34%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09215.03 21.60% - - - - - -
投资性房地产 17471.01 3.46% 18109.17 3.48% 17560.78 3.29% 18363.56 2.88%固定资产 267727.89 52.95% 294239.65 56.51% 330293.66 61.95% 378713.63 59.37%
在建工程 30567.44 6.05% 21183.88 4.07% 10844.59 2.03% 10158.16 1.59%
无形资产 21189.62 4.19% 22330.38 4.29% 22847.62 4.29% 23387.79 3.67%
商誉 14466.08 2.86% 14466.08 2.78% 14986.48 2.81% 14986.48 2.35%
长期待摊费用 7465.21 1.48% 6379.41 1.23% 5999.65 1.13% 5546.55 0.87%
递延所得税资产 2745.18 0.54% 2667.81 0.51% 1863.08 0.35% 1893.77 0.30%
其他非流动资产 1365.32 0.27% 1356.76 0.26% 3252.72 0.61% 4168.01 0.65%
合计 505601.88 100.00% 520729.08 100.00% 533190.08 100.00% 637848.52 100.00%报告期末,发行人非流动资产总额分别为 637848.52万元、533190.08万元、
520729.08万元和 505601.88万元,其中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固定资产是非流动资产的主要构成部分。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发行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公司持有的股权比例不超过 20%的对其他公司的股权投资。报告期末,发行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分别为 146581.02 万元、
93862.11万元、110865.88万元和 0.00万元。2017年末,发行人可供出售金融
资产较 2016年末降低 52718.91 万元,降幅为 35.97%,主要是发行转让了所持有的威尔泰 12.11%股份所致。2018年 12月末,发行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较 2017年末增加 17003.77万元,增幅为 18.12%,主要是发行人子公司上海紫都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都置业”)由长期股权投资转入所致。2019年末,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余额为 0.00元,主要是公司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非交易性的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余额转入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2)长期股权投资
发行人长期股权投资是公司对合营和联营企业的投资构成,各期末余额的变动主要来自采用权益法核算下被投资企业经营利润积累和发放现金股利的影响。
报告期末,发行人长期股权投资分别为 34049.55万元、31679.39万元、29130.06万元和 33389.12万元。截至 2019年 9月末,发行人长期股权投资明细如下:
表 6-28:截至 2019年 9月末发行人长期股权投资明细表
单位:万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 持股比例 投资账面价值一、合营企业
郑州紫太包装有限公司 50.00% 855.66
武汉紫江统一企业有限公司 50.00% 15520.01
杭州紫太包装有限公司 50.00% 1038.23
小计 - 17413.90
二、联营企业
上海阳光大酒店有限公司 49.00% 3342.25
上海 DIC 油墨有限公司 35.00% 4727.45
苏州紫新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49.00% 367.79
Zixing Packaging Industry PLC 49.00% 7537.74
小计 - 15975.22
合计 - 33389.12
3)固定资产
发行人固定资产主要是厂房和建筑物。报告期末,发行人固定资产分别为
378713.63万元、330293.66万元、299152.53万元和 267727.89万元。截至 2019
年 9月末,发行人固定资产明细如下:
表 6-29:截至 2019年 9月末发行人固定资产明细表
单位:万元
项目 房屋建筑物 机器设备 运输设备 电子设备固定资产装修
其他 合计
账面原值 228991.94 476793.65 7178.92 25564.27 901.29 17773.74 757203.79
累计折旧 125559.51 318378.57 5478.18 19096.32 627.51 11137.52 480277.61
减值准备 1437.29 7748.84 - 12.16 - - 9198.29
账面价值 101995.14 150666.25 1700.74 6455.78 273.77 6636.21 267727.89
4)无形资产
发行人无形资产主要为公司及子公司的土地使用权。报告期末,发行人无形资产分别为 23387.79万元、22847.62万元、22330.38万元和 21189.62万元,规模整体保持稳定。
5)商誉
发行人商誉主要为以前年度购买子公司支付的溢价。报告期末,发行人商誉
分别 14986.48万元、14986.48万元、14986.48万元和 14466.08万元,规模保持稳定。截至 2019年 9月末,发行人商誉明细如下:
表 6-30:截至 2019年 9月末发行人商誉明细表
单位:万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 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上海紫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53.26 - 53.26
郑州紫江包装有限公司 40.50 - 40.50
上海紫江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0.35 30.35 -
杭州紫江包装有限公司 825.05 - 825.05
上海紫江彩印包装有限公司 5256.12 - 5256.12
杭州明君食品有限公司 2.62 2.62 -
嘉兴市优博贸易有限公司 113.25 113.25 -
宁波市鄞州兴顺食品有限公司 194.29 194.29 -
苏州淳润商贸有限公司 14.64 14.64 -
扬州富润达食品有限公司 428.64 - 428.64
台州市联合食品有限公司 246.32 246.32 -
杭州荣盛食品有限公司 837.94 - 837.94
杭州市农工商有限公司 1019.36 - 1019.36
无锡真旺有限公司 160.59 160.59 -
盐城市紫城食品商贸有限公司 6.51 6.51 -
慈溪宝润贸易有限公司 7.05 7.05 -
衢州市好利食品有限公司 2268.10 520.40 1747.70
宁波华联商旅发展有限公司 1756.61 - 1756.61
杭州华商贸易有限公司 1072.48 - 1072.48
绍兴市华盛食品有限公司 140.36 140.36 -
连云港市润旺商贸有限公司 735.55 - 735.55
温州理想商务有限公司 692.86 - 692.86
合计 15902.47 1436.39 14466.08
2、负债情况报告期末,发行人负债结构如下:
表 6-31: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末负债结构表
单位:万元项目
2019年 9月 30日 2018年 12月 31日 2017年 12月 31日 2016年 12月 31日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负债 544974.76 91.35% 510033.47 89.95% 498444.87 90.07% 570623.60 90.15%
非流动负债 51580.76 8.65% 56973.33 10.05% 54921.84 9.93% 62327.91 9.85%
合计 596555.52 100.00% 567006.81 100.00% 553366.71 100.00% 632951.51 100.00%报告期末,发行人负债总额分别为 632951.51 万元、553366.71 万元、
567006.81万元和 596555.52万元,负债结构以流动负债为主。2017年末,公司按期兑付“09紫江债”,公司整体负债水平较 2016年末降低 12.57%。
(1)流动负债分析报告期末,发行人流动负债结构如下:
表 6-32: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末流动负债结构表
单位:万元项目
2019年 9月 30日 2018年 12月 31日 2017年 12月 31日 2016年 12月 31日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短期借款 342131.10 62.78% 331693.85 65.03% 333762.85 66.96% 126485.85 22.17%
应付票据 28113.19 5.16% 27178.41 5.33% 27839.55 5.59% 26155.52 4.58%
应付账款 97886.57 17.96% 88248.48 17.30% 84242.16 16.90% 83058.07 14.56%
预收款项 30966.22 5.68% 26696.78 5.23% 13367.29 2.68% 14448.67 2.53%
应付职工薪酬 9674.67 1.78% 8522.47 1.67% 7849.65 1.57% 7342.81 1.29%
应交税费 9070.52 1.66% 8109.80 1.59% 10307.25 2.07% 8735.03 1.53%
应付利息 785.79 0.14% 629.01 0.12% 708.71 0.14% 1563.39 0.27%
应付股利 8.70 0.00% 8.70 0.00% 8.70 0.00% 38.26 0.01%
其他应付款 21338.00 3.92% 19583.69 3.84% 20358.72 4.08% 17259.99 3.0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5000.00 0.92% - - - - 85536.00 14.99%
其他流动负债 - - - - - - 200000.00 35.05%
合计 544974.76 100.00% 510033.47 100.00% 498444.88 100.00% 570623.59 100.00%报告期末,发行人流动负债总额分别为 570623.59万元、498444.88万元、
510033.47万元和 544974.76 万元,其中短期借款和应付账款是流动负债的主要构成部分。
1)短期借款
发行人短期借款均为银行贷款。报告期末,发行人短期借款分别为
126485.85 万元、333762.85 万元、331693.85 万元和 342131.10 万元,规模有所波动。2017年末发行人短期借款增加明显,主要是发行人为偿还债务增加银行借款所致。截至 2019年 9月末和 2018年末,发行人短期借款明细如下:
表 6-33:截至 2019年 9月末和 2018年末发行人短期借款明细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年 9月末 2018年末
保证借款 55131.10 45943.85信用借款 287000.00 285750.00
合计 342131.10 331693.85
2)应付账款
发行人应付账款主要为应付货款。报告期末,发行人应付账款分别为
83058.07 万元、84242.16 万元、88248.48 万元和 97886.57 万元,整体规模不断提高。2019年 9月末,发行人应付账款较 2018年末增加 9638.09万元,增幅
为 10.92%,主要是由于发行人业务开展新增部分应付货款。
截至 2019年 9月末和 2018年末,发行人应付账款明细如下:
表 6-34:截至 2019年 9月末和 2018年末发行人应付账款明细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年 9月末 2018年末
应付货款 92040.39 79243.83
应付长期资产款 2726.56 5539.84
应付费用 3119.63 3464.81
合计 97886.57 88248.48
3)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报告期末,发行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分别为 85536.00万元、0.00万
元、0.00万元和 5000.00万元。2017年末,发行人按期兑付“09紫江债”后科
目余额为 0.00万元。2019年 9月末较 2018年末新增 5000.00万元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公司部分长期借款转入所致
4)其他流动负债
发行人其他流动负债为发行的短期融资券和超短期融资券。报告期末,发行
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分别为 0万元、0.00万元、0.00万元和 20000.00万
元。2017年末较 2016年末减少 20000.00万元,系发行人偿还 2016年第四期超
短融承债券、2016年第五期超短融承债券与 2016年第六期超短融承债券。
(2)非流动负债分析报告期末,发行人非流动负债结构如下:
表 6-35: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末非流动负债结构表
单位:万元项目
2019年 9月 30日 2018年 12月 31日 2017年 12月 31日 2016年 12月 31日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长期借款 44170.00 85.63% 49300.00 86.53% 50200.00 91.40% 45700.00 73.32%
应付债券 - - - - - - - -
递延收益 3592.23 6.96% 4105.11 7.21% 4021.46 7.32% 3511.08 5.63%
递延所得税负债 3818.53 7.40% 3568.22 6.26% 700.38 1.28% 13116.82 21.04%
合计 51580.76 100.00% 56973.33 100.00% 54921.84 100.00% 62327.90 100.00%报告期末,发行人非流动负债总额分别为 62327.90万元、54921.84万元、
56973.33万元和 51580.76 万元,其中长期借款是非流动负债的主要构成部分。
1)长期借款
发行人长期借款均为银行贷款。报告期末,发行人长期借款分别为 45700.00
万元、50200.00万元、49300.00万元和 44170.00万元,规模不断降低。发行人
长期借款均按时偿还,不存在任何违约情形。
(二)所有者权益结构分析报告期末,发行人所有者权益结构如下:
表 6-36: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末所有者权益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项目
2019年 9月 30日 2018年 12月 31日 2017年 12月 31日 2016年 12月 31日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股本 151673.62 31.03% 151673.62 32.24% 151673.62 33.67% 151673.62 33.68%
资本公积 36169.53 7.40% 36169.53 7.69% 36174.82 8.03% 37740.78 8.38%
其他综合收益 -19.77 0.00% -19.77 0.00% - - 38155.92 8.47%
盈余公积 56545.60 11.57% 56545.60 12.02% 52431.50 11.64% 48158.02 10.69%
未分配利润 220395.98 45.09% 202543.58 43.06% 186134.49 41.32% 150095.04 33.33%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464764.95 95.09% 446912.55
95.00%
426414.44 94.67% 425823.37 94.56%
少数股东权益 24015.21 4.91% 23512.13 5.00% 24018.95 5.33% 24506.52 5.44%
所有者权益合计 488780.16 100.00% 470424.68 100.00% 450433.39 100.00% 450329.89 100.00%报告期末,发行人所有者权益总额分别为 450329.89万元、450433.39万元、
470424.68万元和 488780.16万元,规模不断增长。
1、股本
发行人于 2015 年 1 月向控股股东上海紫江(集团)有限公司定向增发
8000.00万股后,报告期末公司股本保持为 151673.62万元。
2、资本公积报告期末,发行人资本公积分别为37740.78万元、36174.82万元和 36169.53万元和 36169.53 万元。2017 年末,发行人资本公积较 2016 年末降低 1565.96万元,主要为发行人 2017年对上海紫东薄膜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单向增资并将持有其的股权转让给非全资子公司上海紫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过程中,投资成本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可辨认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2018年末,发行人资本公积较 2017年末减少 13.54万元,主要为子公司紫江新材料本期发生股份支付,按持股比例公司享有资本公积 143331.08 元及子公司上海虹桥商务大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虹桥商务”)投资的上海紫都
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都置业”)增资 17600 万元。增资后,虹桥商务对紫都置业丧失重大影响,处置后的剩余股权应当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核算,与之相关的资本公积转出 196311.04 元。
3、其他综合收益报告期末,发行人其他综合收益分别为 38155.92 万元、0.00 万元、-19.77万元和-19.77万元,2017年发行人转让了所持有的全部威尔泰股份,故 2017年无其他综合收益。
(三)现金流量分析报告期内,发行人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表 6-37: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现金流量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年 1-9月 2018年度 2017年度 2016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5206.96 99798.95 106083.76 103558.34
其中:经营活动现金流入 814189.44 1073536.36 992671.06 978394.91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 748982.48 973737.41 886587.30 874836.5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275.77 -21025.29 28550.28 -30907.11其中:投资活动现金流入 53730.04 248757.32 289107.76 28172.86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 64005.81 269782.61 260557.48 59079.9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6655.56 -46496.80 -110880.08 -59264.54
其中:筹资活动现金流入 378617.45 489226.22 437104.23 744927.47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 405273.02 535723.03 547984.31 804192.01
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82.24 72.14 -695.38 355.14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8193.40 32349.00 23058.58 13741.83
2016-2018年度,发行人实现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分别为-13741.83
万元和 23058.58万元和 32349.00万元,呈现较大的波动性,主要受投资活动现金流和筹资活动现金流变动的影响。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2016-2018年度,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103558.34万
元、106083.76 万元和 99798.95 万元,整体保持稳定。其中,经营性现金流入
分别为 978394.91万元、992671.06万元和 1073536.36万元,主要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经营性现金流出分别为 874836.57万元、886587.30万元
和 973737.41万元,主要是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支付给职工以及为
职工支付的现金和经营租赁收入、资金往来与年初受限货币资金本期收回等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支出。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2016-2018 年度,发行人投资活动的现金净流量分别为-30907.11 万元、
28550.28万元和-21025.29万元,2017年现金流量净额较高主要因当期转让所持
威尔泰股份收到的现金较多,2018年现金流量净额减少较多主要因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减少。
2016-2018年度,发行人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分别 28172.86万元、289107.76
万元和 248757.32万元,主要来自于赎回理财产品及出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相关收益,该部分发生的现金流入分别为 24917.70 万元、281040.44 万元和
242168.91万元,其中 2017 年金额较高主要因公司出售了所持威尔泰股份;公
司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分别为 59079.97万元、260557.48万元和 269782.61万元,主要来自于申购货币基金和购建固定资产等长期资产,其中,申购理财产品发生的现金流出分别为 126126.34 万元、26452.04 万元和 231035.85万元,购建固定资产等长期资产发生的现金流出分别为 52945.38 万元、32627.93 万元和
29521.63万元。2017年申购理财产品现金流出金额较大,因公司利用暂时闲置资金申购货币市场基金规模增加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2016-2018 年度,发行人筹资活动的现金净流量分别为-59264.54 万元、
-110880.08 万元和-46496.80 万元。其中,发行人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分别为
744927.47万元、437104.23万元和 489226.22万元,主要是发行了多期短期融资券,同时 2015年度发行人收到控股股东支付的定向增发股份价款 2.08亿元所致;发行人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分别为 804192.01 万元、547984.31 万元和
535723.03万元,主要是发行人偿还到期的银行贷款和债务融资工具。
4、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分析
2016-2018年度,发行人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分别为 13741.83万元、
23058.58万元与 32349.00万元。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主要是公司经营活动
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公司转让威尔泰股份收到的价款和公司从银行取得的借款所致。
(四)偿债能力分析
1、主要偿债指标报告期内,发行人合并报表口径偿债能力指标如下:
表 6-38:发行人报告期合并报表口径的偿债能力指标
项目 2019年 9月末/1-9月 2018年末/度 2017年末/度 2016年末/度
流动比率 1.06 1.01 0.94 0.78
速动比率 0.73 0.66 0.59 0.48
资产负债率 54.97% 54.65% 55.13% 58.43%
EBITDA(万元) - 120429.93 136716.30 102836.48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 - 7.04 7.41 5.5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万元) 65206.96 99798.95 106083.76 103558.34
注:2019年 1-9月数据已年化。
从短期偿债能力来看,报告期内发行人流动比率分别为 0.78、0.94、1.01和
1.06,速动比率分别为 0.48、0.59、0.66 和 0.73,稳步提升。2018 年末和 2019
年 9月末公司速动比率相对较高,主要是由于一方面发行人在 2017年转让所持
有的威尔泰股份取得了较多货币资金,导致货币资金余额较大,另一方面发行人
2017年按期兑付了到期的公司债券及超短期融资券等,使得流动负债规模有所下降。
从长期偿债能力来看,报告期内发行人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58.43%、55.13%、
54.65%和 54.97%。发行人业务稳定,资产负债率保持在稳定区间。
2016-2018年,发行人 EBITDA分别为 102836.48万元、136716.30万元和
120429.93万元;EBITDA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 5.52、7.41和 7.04,EBITDA规模及利息保障倍数逐年增强。2017年因转让所持有的威尔泰股份获得投资收益较多,故 EBITDA 和 EBITDA 利息保障倍数较高。整体来看,发行人盈利状况良好,有能力覆盖需要偿付的利息费用。发行人资信情况良好,与多家金融机构长期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长期偿债能力较强,财务风险较低。
(五)营运能力分析报告期内,发行人合并报表口径资产周转能力指标如下:
表 6-39:发行人资产周转能力指标
项目 2019年 9月末 2018年末 2017年末 2016年末
存货周转率(次/年) 3.09 4.06 3.97 3.86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4.40 6.24 6.16 6.38
净资产周转率(次/年) 1.97 1.95 1.90 1.89报告期内,发行人运营效率和资产管理能力良好,存货周转率、应收账款周转率和净资产周转率均稳定在较高水平。
(六)盈利能力分析
1、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和净利润分析报告期内,发行人合并报表口径主要经营情况如下:
表 6-40: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经营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年 1-9月 2018年度 2017年度 2016年度
营业收入 704957.01 900985.63 850761.05 835601.07
营业成本 665978.38 731054.62 692162.25 674258.92
营业利润 50654.42 55449.13 67079.41 30179.81
利润总额 50702.56 55208.42 66824.73 32071.79
净利润 42323.15 45322.25 57026.05 23544.27报告期内,发行人分别实现营业收入 835601.07 万元、850761.05 万元、
900985.63万元和 704957.01万元,营业收入稳步提升。
2017年度,发行人转让上市公司威尔泰 12.11%的股份导致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和净利润较高。
2、期间费用分析报告期内,发行人合并报表口径期间费用情况如下:
表 6-41: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期间费用情况
单位:万元项目
2019年 1-9月 2018年度 2017年度 2016年度金额占营收比重金额占营收比重金额占营收比重金额占营收比重
销售费用 30412.57 4.31% 37026.50 4.11% 31761.18 3.73% 31355.57 3.75%
管理费用 46800.33 6.64% 56198.42 6.24% 69271.22 8.14% 69166.60 8.28%
财务费用 11428.04 1.62% 15920.57 1.77% 19819.93 2.33% 23400.71 2.80%
合计 88640.94 12.57% 109145.49 12.11% 120852.33 14.21% 123922.88 14.83%报告期内,发行人销售费用分别为 31355.57万元、31761.18万元、37026.50万元和 30412.57万元,呈现一定上升态势,主要是运输装卸费有所提升。报告期内,发行人管理费用分别为 69166.60万元、69271.22万元、56198.42万元和46800.33万元,呈现一定下降态势,主要系发行人根据《关于修订印发 2018年
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变更会计准则所致。报告期内,发行人财务费
用分别为 23400.71万元、19819.93万元、15920.57万元和 11428.04万元,财务费用中以利息支出和汇兑损益为主要项目。
3、营业外收支分析
表 6-42: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营业外收支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年 1-9月 2018年度 2017年度 2016年度
营业外收入 405.94 699.81 2054.31 2824.15
营业外支出 357.80 940.51 2308.99 932.17
发行人营业外收入主要为政府补助。报告期内,营业外收入分别为 2824.15
万元、2054.31万元、699.81万元和 405.94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0.34%、
0.24%和 0.08%和 0.09%,整体占比较低。
发行人营业外支出主要为毁损或报废的固定资产损失。报告期内,营业外支出分别为 932.17万元、2308.99万元、940.51万元和 357.80万元。
4、政府补助分析
2016-2018年,发行人收到的政府补助分别 2359.54万元、3425.59万元和
4105.13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0.28%、0.40%和 0.46%,占营业收入比重较小,具体明细如下:
表 6-43: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政府补助情况
单位:万元
补助项目 2018年度 2017年度 2016年度
技术改造项目 1037.99 538.82 564.40
财政扶持资金 165.50 33.00 364.43
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 681.75 1086.48 323.80
职业培训补贴 69.53 66.36 255.86
政府补贴 15.64 173.21 171.06
税收补贴 101.84 20.20 153.32
专项扶持资金 600.92 281.10 141.50
资产改造补贴 42.69 64.68 63.95
其他 197.97 149.26 53.53
绿色印刷设备购置和创新发展项目专项资金 40.00 40.00 40.00
出版专项资金 - 30.00
企业技术中心能力建设项目 - 30.00
就业稳岗补贴 105.14 100.57 28.87
厂房建设补贴 28.15 28.15 28.15专利资助费 6.75 63.05 22.91
清洁生产补贴款 15.89 21.03
节能项目补贴 732.26 207.89 20.57
品牌专项资金 - 16.00
进口贴息 - 13.59
战略性新兴项目补贴收入 9.16 8.17 8.17
著名商标补贴 - 8.00
发明专利收入 12.00 1.00 0.40
小巨人拨款 - -
产学研项目补助 - -
名牌产品奖励 - -
开发当地特色优势资源专项补助 500.00 -
VOC治理补贴 82.00 20.00 -
定增补贴 7.70 -
安全补助奖励 1.70
能源补贴 5.00
房租补贴 56.14
商标品牌奖励 63.00
先进制造业奖励 50.00
合计 4105.13 3425.59 2359.54
(七)未来业务目标及持续盈利能力
1、未来业务目标
发行人将以坚定的信念完成紫江企业聚焦包装和新材料产业战略转型,为实现“打造受人尊敬的企业”这一愿景而不懈努力。发行人未来的业务发展目标均紧紧围绕做强做大已有优势包装行业、提升产品技术含量、增加产品附加值、研发新材料等内容展开,与公司“价值创造”的核心战略原则,以及“从包装制造业转型为包装、新材料的产品供应商”的发展战略高度一致。未来业务发展目标具体如下:(1)包装产业仍以成本领先作为发展的主要方向,快速壮大与巩固产业规模,扩大领先优势,确立公司在包装行业中的主导地位;(2)新材料产业立足差异化经营,提升产品科技含量,增加产品附加值,逐步淘汰低毛利产品,成为技术领先企业,同时逐步实现从传统包装向新材料发展的产业转型。
2、持续盈利能力
经过多年的发展,目前发行人形成了以包装业务为核心,快速消费品商贸业务、进出口贸易业务、房地产业务和创投业务为辅的产业布局。包装业务作为公司的核心业务,主要产品为 PET瓶及瓶坯、皇冠盖、塑料防盗盖、标签、喷铝纸及纸板、彩色纸包装印刷、薄膜等包装材料以及饮料 OEM等产品。
发行人自 1990年拿到百事可乐的第一张认可证书以来,一直紧跟世界饮料工业的发展脚步,在与“巨人同行”的过程中把自己也修炼成包装业的巨人。发行人在长期的经营过程中积累了广泛的客户资源,与可口可乐、百事可乐、统一、乐百氏、雀巢、联合利华等多家跨国公司和知名品牌建立了紧密合作关系。作为细分行业的龙头公司,主要产品一直具有较高的市场占有率。
发行人一直注重技术创新,公司控股子公司共 9家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
截至 2018年 9月末,公司已获授权专利共 307项,其中发明专利 60项,实用新
型专利 233项,外观设计专利 14项。为更好地提升技术优势,发行人又于 2010年成立了上市公司技术管理委员会,加强各子公司的技术交流、技术管理,整合在新品开发、节能降耗、设备维护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整体而言,发行人的综合实力和行业竞争力较强,经营业绩稳定,具备持续的盈利能力。
(八)本次债券发行后发行人资产负债结构的变化
本次债券发行后将引起公司财务结构的变化。下表模拟了发行人总资产、流动负债、非流动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结构在以下假设的基础上产生的变动:
1、财务数据的基准日为 2018年 12月 31日;
2、假设本次公司债券总额 10.00亿元计入 2018年 12月 31日的资产负债表;
3、假设不考虑融资过程中产生的所有由公司承担的相关费用;
4、假设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10.00亿元全部用于偿还公司债务;
5、假设本次公司债券在 2018年 12月 31日完成发行并且交割结束。
表 6-44:发行人本期债券发行前后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债券发行前 债券发行后(模拟) 模拟变动额
流动资产合计 516702.41 616702.41 100000.00
非流动资产合计 520729.08 520729.08 -
资产合计 1037431.49 1137431.49 100000.00
流动负债合计 544974.76 544974.76 -
非流动负债合计 51580.76 151580.76 100000.00
负债合计 596555.52 696555.52 100000.00
资产负债率 54.97% 61.24% 6.27%综上分析,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主要用于补充营运资金或偿还银行借款等公司债务,本期公司债券发行不会对发行人负债水平造成重大影响。本期债券发行将有效减低发行人流动负债规模,改善发行人债务结构,为发行人持续经营打下良好基础。
五、有息负债报告期末,发行人有息负债分别为 457721.85 万元、383962.85 万元、
380993.84万元和 379938.66,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表 6-45:发行人报告期末有息负债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年 9月末 2018年末 2017年末 2016年末
短期借款 342131.10 331693.85 333762.85 126485.85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5000.00 - - 85536.00
长期借款 44170.00 49300.00 50200.00 45700.00
应付债券 - - - -
其他流动负债 - - - 200000.00
合计 391301.10 380993.84 383962.85 457721.85
2016年末,发行人有息负债规模较高,主要是发行人发行的公司债券和短期融资券所致。2017 年末发行人按期兑付公司债券和短期融资券后,有息负债规模下降明显。综合来看,发行人有息负债规模呈现相对稳定局面。
六、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或有事项、承诺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
(一)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2018年 5月 16日,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决定以公司总股本 1516736158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1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227510423.70元,股权登记日为 2018年 6月 22日,除息日和现金红利发放日为 2018年 6月 25日。
(二)重要承诺事项表 6-46:发行人重要承诺事项情况
承诺类型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及期限是否有履行期限是否及时严格履行股份限售上海紫江(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紫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作为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之发行对象,现就有关情况声明和承诺如下:1、本公司目前持有发行人 330375073股股份,占发行人已发行股份的 22.99%,该等股份权利完整,不存在被质押、查封或其他限制权利情
形。2、本公司最近五年内无重大行政处罚事项,目前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
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案件。3、本公司作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不存在占用或通过关联方占用发行人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处违规获得担保或其他侵害发行人利益的情形。4、本公司将继续保持发行人的独立性,不会作出任何影响或可能影响发行人在业务、资产、人员、机构、财务方面独立性的安排,也不会利用在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地位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5、本公司同意,本期认购的发行人非公开发行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36个月内不转让。
承诺时间:2014年 7
月 18日,期限:非公开发行股份自发行结
束之日起 36个月内
是 是解决关联交易上海紫江(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紫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作为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的控股股东,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和承诺如下:
1、本公司将尽量减少与发行人的关联交易,在确有必要实施关联交易时,保证
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本公司就与发行人之间的关联交易所做出的任何约定及安排,均应当不妨碍发行人为其自身利益、在市场同等竞争条件下与任何第三方进行业务往来或交易。2、本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发行人《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或董事权利,在发行人董事会对有关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表决时,本公司将督促发行人董事会中与本公司有关联关系的董事回避表决,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对有关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表决时,本公司将回避表决。3、由于本公司 2007年将下属从事房地产开发的一家子公司转让予发行人,目前本公司与发行人在房地产业务领域存在同业竞争。实施注入系因该房地产项目地块为稀缺而优质的别墅用地,能适当提高对上市公司股东的投资回报,不影响发行人主营业务方向。从开发规模看,该房地产项目公司仅负责一处开发项目,项目用地均取得于 2007年之前,成为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后无新增储备建设用地,发行人亦未直接或通过其他控股公司从事房地产业务,因此现存同业竞争相当有限。在发行人没有关于房地产业务的发展规划并拟于完成现有房地产开发项目后即退出该行业的情况下,本公司与发行人在房地产业务领域的同业竞争将逐渐减弱至彻底消除。此外,本公司承诺将不会以任何方式从事或新增从事、直接或间接参与任何与发行人构成同业竞争关系的业务或经营活动。以上承诺事项在发行人作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且本公司作为发行人控股股东期
间持续有效且不可撤销。如有违反,本公司将承担由此给发行人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承诺时间:2014年 7
月 18日,期限:长期有效
否 是解决同业竞争沈雯
在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江企业”)作为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且本人作为该公司实际控制人期间,除本人控股的上海紫江(集团)有限公司已说明事项外,本人不会以任何方式从事或新增从事、直接或间接参与任何与紫江企业构成同业竞争关系的业务或经营活动,否则将承担由此给紫江企业
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以上承诺持续有效且不可撤销。
承诺时间:2014年 7
月 18日,期限:长期有效
否 是解决同业竞争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现有房地产业务一项,系通过从事房地产业务的控股子公司上海紫都佘山房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都佘山”)开发的“上海晶园”商品房住宅项目。除该项目公司外,本公司未直接或通过控股子公司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紫都佘山原系本公司控股股东上海紫江(集团)有限公司的下属控股子公司,2007年通过股权转让方式注入本公司,项目用地均取得于 2007年之前,成为本公司子公司后,该公司并无新增储备建设用地。根据本公司的发展规划,从事房地产业务仅因紫都佘山的项目用地为稀缺而优质的别墅用地,能为上市公司谋求更高利润,房地产业并非本公司业务发展主要方向,本公司未来也没有在房地产业务领域的发展规划,并拟于“上海晶园”项目完成后即退出房地产行业。
承诺时间:2014年 7
月 18日,期限:长期有效
否 是其他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拟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现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规定进行自查,确认本公司具备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格以及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不得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情形,具体是:1、本期发行申请文件不会作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2、本公司不存在权益被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严重侵害且尚未消除的情
形;3、本公司及下属公司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且尚未解除的情形;4、本公司现
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 36个月内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其最近
12个月内也未受到过交易所公开谴责;5、本公司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因
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未因涉嫌违反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6、本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会计报表未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7、本公司无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它情形。本公司并确认,本期非公开发行拟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本公司承诺,将严格按照资金用途使用本期募集资金,仅用于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不会用于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不会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不会用于房地产相关业务或者投资于环保部认定的重污染行业,也不会用于创业投资业务。
承诺时间:2014年 9
月 5日,期限:长期有效
否 是解决同业竞争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创投业务将继续沿用“母基金”的模式运作,作为引导基金,参与投资由专业投资管理机构作为管理人设立的股权投资基金;本公司未来将不会通过紫江创投直接投资创投项目,也不会新设创投控股子公司开展创投业务;本公司将聚焦包装和新材料产业,不会使创投业务占用上市公司较多资源。
承诺时间:2014年 11
月 1日,期限:长期有效
否 是(三)对外担保
1、为控股股东上海紫江(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
截至 2019年 9月末,发行人对外担保全部为对控股股东向银行借款提供的担保,担保余额为 2558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表 6-47:发行人为控股股东提供的担保情况
单位:万元
担保主体 担保债务金额 担保债务到期日 担保方式发行人子公司上海紫泉标签有限公司
5400.00 2020-3-13抵押担保
6000.00 2020-3-10发行人子公司上海紫泉饮料工业有限公司
9380.00 2019-10-28发行人子公司上海紫江彩印包装有限公司
4800.00 2019-11-14
合计 25580.00 -
2、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表 6-48:发行人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情况
单位:万元
被担保主体 担保债务金额 担保债务到期日 担保方式上海紫泉包装有限公司
500.00 2019/11/30信用
2000.00 2020/9/26
2951.76 2020/1/1
337.13 2020/1/1
293.82 2020/1/1
237.29 2020/1/1
169.00 2020/1/1
153.00 2020/1/1
262.00 2020/1/1
96.00 2020/1/1上海紫泉标签有限公司
2000.00 2020/9/26
500.00 2019/12/2
1500.00 2020/1/1上海紫日包装有限公司
3000.00 2020/9/26
4000.00 2020/9/26
3700.00 2020/9/29
1000.00 2020/3/6上海紫江特种瓶业有限公司 1000.00 2020/9/28上海紫江彩印包装有限公司
3000.00 2020/1/11
2000.00 2020/1/17
3000.00 2020/9/26
3000.00 2020/9/26上海紫华企业有限公司
500.00 2019/10/11
630.00 2020/1/16
480.29 2019/10/18
29.20 2019/10/18
664.64 2019/11/19
178.57 2019/11/19
上海紫江喷铝环保材料有限公司 1000.00 2020/9/28
上海紫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2200.00 2019/10/23
上海紫东尼龙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000.00 2020/9/28
上海紫丹印务有限公司 3000.00 2019/10/25上海紫丹食品包装印刷有限公司
2000.00 2019/10/25
2000.00 2019/12/20上海紫江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00.00 2019/10/17
700.00 2020/4/10
300.00 2020/3/19
1000.00 2020/5/31
284.16 2020/8/12
200.00 2020/8/22
664.24 2020/9/5
上海紫燕合金应用科技有限公司 500.00 2020/9/28
合计 52531.10
(四)或有事项
2019 年 5 月,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佛山市柏尔斯建材有限公司(原告)诉发行人(被告三)及其控股子公司上海紫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被告
一)、非关联方上海崴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被告二)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该案目前尚未审结。
经律所查阅案件材料,了解到:发行人的子公司上海紫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与本案原告、被告二签有《货物出口与服务协议》,为原告向被告二的供货办理出口,在此过程中与被告一签订了若干买卖合同,对应四批出口货物,金额共
1129 万余元,其中第一批、第二批出口货物货款已结清,第三批、第四批货物
因未实现出口销售未予付款,原告认为被告一有付款义务,诉请要求付款、支付违约金及赔偿损失等,金额共计 1257 万余元,并要求发行人作为被告一的唯一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以上未决诉讼涉及金额虽超过 1000 万元,但占发行人最近一期报告期末净资产的比例不足 0.5%,占发行人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比例不足
3%,因此对发行人资产规模及偿债能力不产生重大影响。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无其他或有负债。
七、受限资产
截至 2019年 9月末,发行人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账面价值共计
28990.55元,具体明细如下:
表 6-49:截至 2019年 9月末发行人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期末账面价值 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 5114.56 保证金和诉讼冻结款
固定资产 21712.32 抵押担保
无形资产 2163.67 抵押担保
合计 28990.55 -
1、货币资金受限情况
截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其他货币资金中人民币 3864.88万元为本公司向
银行申请开具无条件、不可撤销的担保函所存入的保证金存款。
截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其他货币资金中人民币 1249.68万元为诉讼冻结款项,该笔款项系佛山市伯尔斯建材有限公司与本公司之子公司上海紫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的买卖合同纠纷中,原告申请财产保全形成。
2、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受限情况
(1)公司以控股子公司上海紫泉标签有限公司颛兴路 1288号土地使用权(土
地面积 108600.00平方米)及厂房(建筑面积 68101.16 平方米)为抵押物,为上海紫江 (集团 )有限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闵行支行的借款
11400.00 万元作担保。抵押物评估值为 27060.00 万元,账面原值为 15057.40万元,账面净值为 6848.83万元。
(2)公司以全资子公司上海紫泉饮料工业有限公司颛兴路 1188号土地使用
权(土地面积 102520平方米)及厂房(建筑面积 34907.32平方米)为抵押物,为上海紫江(集团)有限公司向上海农村商业银行闵行支行的借款 9380.00 万元作担保。抵押物评估值为 16058.00 万元,账面原值为 13718.90 万元,账面净值为
6045.86万元。
(3)公司以全资子公司上海紫江彩印包装有限公司颛兴路 888号的土地使
用权(土地面积 93676.00平方米)及厂房(建筑面积 63273.17平方米)为抵押物,为上海紫江(集团)有限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闵行支行的借款
4800.00 万元作担保。抵押物评估值为 29580.00万元,账面原值为 21234.58万元,账面净值为 10981.30万元。其中记入固定资产房屋抵押原值 17916.08万元,
净值 8817.64万元。记入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原值 3318.50万元,净值 2163.67万元。
第七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数额
根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发行人财务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经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10月30日审议通过,并于2018年11月22日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通过,公司拟申请公开发行总规模不超过10亿元的公司债券。本期债券拟发行不
超过10 亿元。
二、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运用计划
(一)募集资金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2018年10月30日,发行人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发行公司债券
的有关事宜,会议通过了《关于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同意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10亿元(含10亿元),期限不超过10年的公司债券。2018年11月22日,发行人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董事会提交的《关于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同意发行不超过10亿元(含10亿元)公司债券,拟用于偿还银行贷款等公司债务以及补充流动资金中的一种或多种。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偿还银行贷款等有息负债。发行人计划偿还以下公司债务:
表7-1:发行人计划偿还公司债务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金融机构名称 金额 借款日 到期日
1 中行闵行支行 6000.00 2019/4/19 2020/4/19
2 中行闵行支行 5000.00 2019/4/30 2020/4/30
3 中行闵行支行 6600.00 2019/4/30 2020/4/30
4 邮储银行闵行支行 10000.00 2019/6/14 2020/6/13
5 农行水清南路支行 5000.00 2019/7/18 2020/7/2
6 农行水清南路支行 7000.00 2019/7/18 2020/7/8
7 农行水清南路支行 8000.00 2019/7/18 2020/7/178 农行水清南路支行 2400.00 2019/8/7 2020/7/27
合计 50000.00 - -
(二)本期募集资金的必要性
截至2019年9月末,发行人流动负债占总负债的比例为91.35%,长期负债占比较低。公司目前处于稳定发展时期,业务种类较多,日常经营对资金需求量较大,需要储备资金用于主营业务的发展。公司业务规模的持续增长及长期资产资本性开支的扩大需要一定的流动资金予以支撑。同时,为实现长远发展战略,公司亦需充足的流动资金为各项业务提供资金保障。
使用本期募集资金偿还公司债务和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当前发展的
现实需求和未来发展规划的实施要求,有利于公司优化债务结构、进一步增强公司的抗风险的能力,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三、募集资金运用对发行人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改善发行人负债结构
截至2019年9月末,发行人合并报表流动负债占总负债的比例为91.35%。本
期债券成功发行后,发行人流动负债占总负债的比例将下降,降低了公司的流动性风险,增加了中长期债务的融资比例,改善了负债结构,增强了短期偿债能力。
(二)改善现金流情况
本期债券的成功发行,增加了发行人的营运资金,有利于改善现金流状况,为发行人的业务发展以及盈利增长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四、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安排
发行人已开立募集资金专户专项用于募集资金款项的接收、存储及划转活动,并将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披露的资金投向,确保专款专用。同时发行人承诺不将本期债券募集资金转借他人。
发行人与债券受托管理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闵行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与偿债保障金专项账户监管协议》,规定债券受托管理人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闵行支行共同监督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五、前次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经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和中国
证监会证监发行字【2009】908号文核准,发行人获准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公司债券,本期募集资金用于偿还银行借款、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本期债券于2010
年1月4日发行完毕,扣除相关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9.89亿元。截至目前募集资金
已经全部使用完毕,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表7-2:发行人前次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用途 日期 金额
归还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贷款 2010.01.05 6000.00
归还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贷款 2010.01.05 5000.00
归还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贷款 2010.01.05 5000.00
归还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贷款 2010.01.06 2000.00
归还上海农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贷款 2010.01.06 1000.00
归还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贷款 2010.01.07 1000.00
归还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贷款 2010.01.07 4000.00
归还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贷款 2010.01.08 4000.00
归还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贷款 2010.01.15 1000.00
归还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贷款 2010.01.22 5000.00
归还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贷款 2010.01.24 5000.00
归还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贷款 2010.01.29 2000.00
归还银团贷款1 2010.02.01 46000.00
归还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贷款 2010.02.22 3000.00
归还银行贷款总计 90000.00
补充流动资金总计 8900.00
合计 98900.00
发行人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偿还银行借款和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与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用途一致。
1
银团指法国东方汇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闵行支行、深圳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静安支行四家银行通过一家作为代理向紫江企业贷款。
第八节 债券持有人会议
为规范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债券持有
人会议的组织和行为,界定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职权,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本节仅列示了本期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主要内容,投资者在作出相关决策时,请查阅《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全文。《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全文置备于公司办公场所。投资者认购或购买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期债券之行为视为同意接受《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并受之约束。
一、债券持有人行使权利的形式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中规定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债券持有人应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维护自身的利益;其他事项,债券持有人应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募集说明书的规定行使权利,维护自身的利益。
债券持有人会议由全体债券持有人组成,债券持有人会议依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规定的程序召集并召开,并对《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规定的职权范围内事项依法进行审议和表决。
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作出的决议,对全体本期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的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作出后受让本期债券的持有人,下同)具有同等约束力。
对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及决议的合法有效性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如果协商解决不成,应在债券受托管理人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通过诉讼解决。
二、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主要条款
(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限范围
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限范围如下:
1、就发行人变更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作出决议,但债券持有人会议
不得作出决议同意发行人不支付本期债券本息、取消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的赎回条款、上调利率条款和回售条款;
2、当发行人未能按期支付本期债券本息时,决定委托债券受托管理人通过
诉讼等程序强制发行人偿还债券本息,决定委托债券受托管理人参与发行人的整顿、和解、重组或者破产的法律程序;
3、当发行人发生减资、合并、分立、解散或者申请破产时,对应采取的债权保障措施以及是否接受发行人的提议作出决议;对行使债券持有人依据《公司法》、《企业破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享有的权利的方案作出决议;4、对更换、解聘债券受托管理人作出决议;
5、对决定是否同意发行人与债券受托管理人修改《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或
达成相关补充协议作出决议,变更内容不会对债券持有人权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除外;
6、在法律规定许可的范围内对本规则的修改作出决议;
7、当发生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时,对行使债券持有人依法享有的权利的方案作出决议;
8、行使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规则赋予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其他职权。
对于《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中规定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债券持有人应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维护自身的利益;对于其他事项,债券持有人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行使权利,维护自身的利益。
(二)债券持有人会议召集与通知
1、《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规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当出现以下情形
之一时,受托管理人应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1)拟变更债券募集说明书的重要约定;
(2)拟修改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3)拟变更债券受托管理人或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
(4)发行人已经或预计不能按期支付本期债券的本息,需要决定或授权采取相应措施;
(5)发行人因减资、合并、分立、被托管、解散、申请破产或者依法进入
破产程序等可能导致偿债能力发生重大不利变化,需要决定或授权采取相应措施;
(6)发行人提出重大债务重组方案等可能导致偿债能力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的事项,需要决定或授权采取相应措施;
(7)发行人管理层不能正常履行职责,导致发行人偿债能力面临严重不确定性,需要决定或授权采取相应措施;
(8)增信机构、增信措施或者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且对债券持
有人利益带来重大不利影响,需要决定或授权采取相应措施;
(9)发行人、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期债券总额 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书面提议召开的其他情形;
(10)募集说明书约定的其他应当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情形;
(11)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债券持有人会议由债券受托管理人负责召集。当出现债券持有人会议权
限范围内的任何事项或《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第七条项下事项时,债券受托管理人应自其知悉该等事项之日起按勤勉尽责的要求尽快发出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3、发行人、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期债券总额 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书面提
议召开持有人会议的,受托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 5个交易日内向提议人书面回复是否召集持有人会议,并说明召集会议的具体安排或不召集会议的理由。
同意召集会议的,受托管理人应当于书面回复日起 15个交易日内召开持有人会议,提议人同意延期召开的除外。受托管理人不同意召集会议或者应当召集而未召集会议的,发行人、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期债券总额 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有权自行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受托管理人应当为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提供必要协助。
4、债券持有人会议召集人应当依法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规定发出
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及时组织、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债券受托管理人发出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为债券持有人会议召集人;单独持有本期债券总额 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发出召开债券持
有人会议通知的,该债券持有人为债券持有人会议召集人;合计持有本期债券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债券持有人发出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的,合并发出召开该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的债券持有人推举一名债券持有人为召集人;发行人发出召
开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的,发行人为召集人。
5、受托管理人或者自行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提议人(以下简称“召集人”)
应当至少于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日前 10个交易日按照监管部门规定的方式发布
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公告,召集人认为需要紧急召集持有人会议以有利于持有人权益保护的除外。公告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1)债券发行情况;
(2)召集人、会务负责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3)会议时间和地点;
(4)会议召开形式。持有人会议可以采用现场、非现场或者两者相结合的形式;会议以网络投票方式进行的,召集人应披露网络投票办法、计票原则、投票方式、计票方式等信息;
(5)会议拟审议议案。
(6)会议议事程序:包括持有人会议的召集方式、表决方式、表决时间和其他相关事宜;
(7)债权登记日:应当为持有人会议召开日前的第 1个交易日;有权参加持有人会议并享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以债权登记日为准;
(8)委托事项。债券持有人委托参会的,参会人员应当出示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在授权范围内参加持有人会议并履行受托义务。
6、第七条规定的情形对债券持有人权益保护不会产生不利影响的,受托管理人可以按照相关规定或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约定简化债券持有人会议召集
程序或决议方式,但应当及时披露相关决议公告。
7、债券持有人会议原则上应在发行人住所地或债券受托管理人住所地召开。
会议场所由发行人提供或由债券持有人会议召集人提供。
(三)债券持有人会议议案、委托及授权事项
1、提交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的议案由召集人负责起草。议案内容应当符合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或者约定,有利于保护债券持有人利益,具有明确并切实可行的决议事项。
2、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事项由召集人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第六条
和第七条的规定决定。
受托管理人拟召集持有人会议的,发行人、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期债券总额
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可以提出议案,受托管理人应当将相关议案提交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
受托管理人应当就全部拟提交审议的议案与发行人、提议人及其他相关方充分沟通,对议案进行修改完善或协助提议人对议案进行修改完善。
发行人、受托管理人、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期债券总额 10%以上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有权向债券持有人会议提出临时议案。
会议拟审议议案应当最晚于债权登记日前公告。议案未按规定公告的,不得提交该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
除上述规定外,召集人在发出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公告后,不得修改会议通知中已列明的提案或增加新的提案。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包括增加临时提案的补充通知)中未列明的提案,或不符合《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第六条和第七条规定要求的提案不得进行表决和/或决议。
3、债券持有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可以亲自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表决,也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并表决。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差旅费用、食宿费用等,均由债券持有人自行承担。
受托管理人可以作为征集人,征集债券持有人委托其代为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征集人应当向债券持有人客观说明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议题和表决事项,不得隐瞒、误导或者以有偿方式征集。征集人代为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的,应当取得债券持有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4、债券受托管理人和发行人应当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但无表决权(债券受托管理人亦为债券持有人者除外)。若债券持有人为发行人、持有发行人 10%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发行人及上述发行人股东的关联方,则该等债券持有人在债券持有人会议上可发表意见,但无表决权,并且其持有的本期债券在计算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是否获得通过时,不计入本期债券表决权总数。确定上述发行人股东的股权登记日为债权登记日当日。
5、债券持有人应当配合受托管理人召集持有人会议的相关工作,积极参加
债券持有人会议,认真审议会议议案,审慎行使表决权,接受持有人会议通过的决议并配合推动决议的落实,依法理性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资信评级机构可以应召集人邀请列席会议,持续跟踪债券持有人会议动向,并及时披露跟踪评级结果。
经会议召集人同意,发行人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法规另有规定或会议召集人同意的其他重要相关方可以参加债券持有人会议,并有权就相关事项进行说明。
债券持有人本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明文件和持有本期债券的证券账户卡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债券持有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有本期债券的证券账户卡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人持有本期债券的证券账户卡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
5、债券持有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1)代理人的姓名;
(2)是否具有表决权和/或表决权的范围;
(3)分别对列入债券持有人会议议程的每一审议事项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票的指示;
(4)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和有效期限;
(5)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委托书应当注明:如果债券持有人不作具体指示,债券持有人的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6、召集人应依据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提供的、在债权登记日交易结束时持有本期债券的债券持有人名册共同对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的资格和合法性进行验证,并登记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和/或代理人的姓名或名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本期未偿还债券的张数。
上述债券持有人名册应由发行人从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取得,并无偿提供给召集人。
(四)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开
1、债券持有人会议采取现场、非现场或者两者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债券持有人会议应由债券受托管理人代表主持。如债券受托管理人未能履行职责时,由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共同推举 1名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的代理人)担任会议主持并主持会议;如在该次会议开始后 1小时内未能按前述
规定共同推举出会议主持,则应当由出席该次会议的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张数最多的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主持会议。
3、发行人应委派代表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除涉及发行人商业秘密或受适
用法律和信息披露规定的限制外,出席会议的发行人代表应当对债券持有人的质询和建议作出答复或说明。
4、会议召集人应制作出席会议人员的签名册。签名册应载明参加会议的债
券持有人和出席会议代理人的名称(或姓名)及其身份证件号码、持有或者代表的本期未偿还债券张数及其证券账户卡号码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的相关信息等事项。
(五)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决议及会议记录
1、向债券持有人会议提交的每一议案应由与会的有权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的登记持有人或其正式任命的代理人投票表决。每一张未偿还的债券(面值为人
民币 100元)拥有一票表决权。
债券持有人为发行人、发行人的关联方或债券清偿义务承继方的,应当回避表决。
2、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载明的各项议案应当分开审议、表决。除因不可抗
力等特殊原因导致债券持有人会议中止或不能作出决议外,债券持有人会议不得对会议通知载明的议案进行搁置或不予表决。
债券持有人会议不得就未经通知的议案进行表决。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议案时,不得对议案进行变更,任何对议案的变更应被视为一个新议案,不得在本期会议上进行表决。
3、债券持有人会议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
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对拟审议事项表决时,只能投票表示:同意或反对或弃权。多填、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有表决权的本期债券张数对应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4、债券持有人会议设监票人两人,负责债券持有人会议计票和监票。会议
主持人应主持推荐本期债券持有人会议的监票人,监票人由出席本期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担任。
每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投票,应当由监票人、1名债券受托管理人代表和 1名
发行人代表参加清点,并由清点人当场公布表决结果。
5、会议主持人根据表决结果确认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是否获得通过,并应当在会上宣布表决结果。决议的表决结果应载入会议记录。
6、会议主持人如果对决议的表决结果有任何怀疑,可以对所投票数进行点算;如果会议主持人未提议重新点票,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对会议主持人宣布结果有异议的,有权在宣布表决结果后立即要求重新点票,会议主持人应当即时点票。
7、债券持有人会议对表决事项作出决议,经超过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总额
且有表决权的二分之一的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同意方可生效。
8、债券持有人会议通过的决议,对所有债券持有人均有同等约束力。受托管理人依据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行事的结果由全体债券持有人承担。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议案或者放弃投票权、无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债券的持有人。
9、债券持有人会议应有书面会议记录。会议记录记载以下内容:
(1)召开会议的日期、具体时间、地点、召集人名称或姓名;
(2)会议主席、出席及列席会议的人员和监票人的姓名以及会议议程;
(3)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和代理人人数、所代表表决权的本期债券张数及占发行人本期债券总张数的比例;
(4)对每一拟审议事项的审议经过、发言要点;
(5)每一表决事项的表决结果;
(6)债券持有人的质询意见、建议及发行人代表的答复或说明等内容;
(7)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认为应当载入会议记录的其他内容。
10、债券持有人书面会议记录由出席会议的召集人代表和见证律师签名。债
券持有人会议记录、表决票、出席会议人员的签名册、出席会议的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等会议文件资料由债券受托管理人保管,保管期限至本期债券期限截至之
日起五年期限届满之日结束。债券受托管理人保管期限届满后,应当根据发行人的要求将上述资料移交发行人。
11、召集人应保证债券持有人会议连续进行,直至形成最终决议。因不可抗
力等特殊原因导致会议中止或不能作出决议的,应采取必要的措施尽快恢复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或直接终止本期会议,并将上述情况及时向全体债券持有人通报。
12、债券持有人会议召集人应当最晚于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截至日次一交易
日按照监管部门规定的形式披露会议决议公告,会议决议公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所持表决权情况;
(2)会议有效性;
(3)各项议案的议题和表决结果。
13、债券持有人会议应当由律师见证。见证律师对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
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有效表决权和决议的合法性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应当与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一同披露。
14、受托管理人应当积极落实并督促发行人或其他相关方落实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按规定和约定及时披露决议落实的进展情况及后续安排。
持有人会议决议需要发行人或其他相关方落实的,发行人或其他相关方应当按照相关规定或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履行相关义务,并及时予以披露。
发行人或其他相关方未按规定或约定落实持有人会议决议的,受托管理人应当及时采取有效应对措施,切实维护债券持有人法定或约定的权利。
第九节 债券受托管理人
为保证全体债券持有人的最大利益,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发行人聘请兴业证券作为本期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并签订了《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投资者认购、持有或受让本期债券视作同意发行人与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的《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一、债券受托管理人
(一)受托管理人的名称和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 268号
法定代表人:杨华辉
联系人:张伟
电话:021-68982318
传真:021-68583076
(二)受托管理人的聘任及受托管理协议签订情况2019年 2月,发行人与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8年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主要内容
(一)受托管理人
为维护本期债券全体债券持有人的权益,发行人聘任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期债券的受托管理人,并同意接受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督。
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勤勉尽责,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以下合称法律、法规和规则)、《募集说明书》、《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全国创新类证券公司,在国内债券承销领域占据重要地位,具有丰富的债券项目执行经验。兴业证券除作为本期债券发行的主承销商之外,与发行人不存在可能影响其公正履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职责的利害关系。
(二)发行人的权利和义务
1、发行人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规则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按期足额支付本期债券的利息和本金。若发行人不能按时支付本期债券利息或本期债券到期不能兑付本金,对于逾期未付的利息或本金,发行人将根据逾期天数按债券票面利率向债券持有人支付逾期利息:按照该未付利息对应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另计利息(单利);偿还本金发生逾期的,逾期未付的本金金额自本金支付日起,按照该未付本金对应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计算利息(单利)。
2、发行人应当为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制定相应的使用计划及管理制度。募
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3、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发行人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规则的规定,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所披露或者报送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相关人员应当按规定和约定及时、如实提供相关信息,积极配合发行人等信息披露义务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告知受托管理人已经发生或者拟发生的重大事项,并严格履行所作出的承诺。
4、本期债券存续期限内,发生以下任何事项,发行人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
书面通知受托管理人,并根据受托管理人要求持续书面通知事件进展和结果:
(1)发行人经营方针、经营范围或生产经营外部条件等发生重大变化;
(2)发行人主体或债券信用评级发生变化;
(3)发行人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
(4)发行人发生未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违约情况;
(5)发行人当年累计新增借款或者对外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二十;
(6)发行人放弃债权或财产,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十;
(7)发行人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百分之十的重大损失;
(8)发行人作出减资、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或依法进入破产程序;
(9)发行人涉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受到重大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或自律组织纪律处分;
(10)保证人、担保物或者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
(11)发行人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可能不符合公司债券上市条件;
(12)发行人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
(13)发行人或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重大违法失信、无法履行职责或者发生重大变动;
(14)发行人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涉嫌犯罪被立案调查或者发生变更;
(15)发行人出售、转让主要资产或发生重大资产重组;
(16)其他对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17)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或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18)发行人拟变更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19)发行人不能按期支付本息;
(20)发行人管理层不能正常履行职责,导致发行人债务清偿能力面临严重不确定性,需要依法采取行动的;
(21)发行人提出债务重组方案的;
(22)本期债券可能被暂停或者终止提供交易或转让服务的;
(23)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就上述事件通知受托管理人同时,发行人就该等事项是否影响本期债券本息安全向受托管理人作出书面说明,并对有影响的事件提出有效且切实可行的应对措施。
发生上述事件,或者存在关于发行人及债券的重大市场传闻的,发行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并披露临时报告,说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产生的后果。
发行人已披露的重大事项出现可能对发行人偿债能力产生较大影响的进展或变化的,应当及时披露上述事件的进展或者变化情况以及对发行人偿债能力可能产生的影响。发行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的,还应当及时披露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的整改情况。
5、发行人应当协助受托管理人在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前取得债权登记日的
本期债券持有人名册,并承担相应费用。
6、发行人应当履行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项下发行人应当履行的各项职责和义务。
7、发行人在本期债券信用风险管理中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1)发行人应当制定债券还本付息管理制度(含回售、分期偿还、赎回及其他权利行权等),安排专人负责债券还本付息事项。发行人应当将债券还本付息负责人员姓名及联系方式书面告知受托管理人;
(2)发行人应当提前落实偿债资金,按期还本付息,不得逃废债务。本期
债券设置偿债保障金专项账户的,发行人应严格按照专项账户监管协议约定的偿债保障金提取的起止时间、提取频度、提取金额落实偿债保障金提取事宜。发行人应在本期债券还本付息日(含回售、分期偿还、赎回及其他权利行权等)前
20个工作日,根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附件一的格式及内容向受托管理人提
供《偿债资金安排情况说明表》,明确说明发行人还本付息安排及偿债资金落实情况;
(3)发行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规则、募集说明书和本协议的规定和约
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披露包括《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第 3.4条约定的事项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发行人偿债能力及还本付息的风险事项;
(4)发行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并化解可能影响偿债能力及还本付息
的风险事项,及时处置预计或已经违约的债券风险事件;
(5)发行人应当配合受托管理人及其他相关机构开展风险管理工作。发行
人应当接受并积极配合受托管理人开展风险排查,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如实说明相关情况;
(6)法律、法规和规则等规定或者协议约定的其他职责。
8、预计不能偿还债务时,发行人应当按照受托管理人要求追加担保,并履
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约定的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并可以配合受托管理人办理其依法申请法定机关采取的财产保全措施。
9、发行人无法按时偿付本期债券本息时,应当对后续偿债措施作出安排,并及时通知债券持有人。
后续偿债措施可以包括但不限于:
(1)部分偿付及其安排;
(2)全部偿付措施及其实现期限;
(3)由增信机构或者其他机构代为偿付的安排;
(4)重组或者破产的安排。
10、发行人应对受托管理人履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项下职责或授权予以
充分、有效、及时的配合和支持,并提供便利和必要的信息、资料和数据。发行人应指定专人负责与本期债券相关的事务,并确保与受托管理人能够有效沟通。
11、受托管理人变更时,发行人应当配合受托管理人及新任受托管理人完成受托管理人工作及档案移交的有关事项,并向新任受托管理人履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项下应当向受托管理人履行的各项义务。
12、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发行人应尽最大合理努力维持债券上市交易。
13、发行人应当根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第 4.18条的规定向受托管理人支付本期债券受托管理报酬和受托管理人履行受托管理人职责产生的额外费用。
14、发行人应当履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募集说明书》及法律、法规和规则规定的其他义务。
(三)受托管理人的职责、权利和义务
1、受托管理人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规则的规定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的约定制定受托管理业务内部操作规则,明确履行受托管理事务的方式和程序,对发行人履行募集说明书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约定义务的情况进行持续跟踪和监督。
2、受托管理人应当持续关注发行人和增信机构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资
信状况、增信措施的有效性和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以及可能影响债券持有人重大权益的事项,可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方式进行核查:
(1)就《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第 3.4条约定的情形,列席发行人和增信机构内部有权机构的决策会议;
(2)每半年查阅前项所述的会议资料、财务会计报告和会计账簿;
(3)调取发行人、增信机构银行征信记录;
(4)对发行人和增信机构进行现场检查;
(5)约见发行人或者增信机构进行谈话。
3、受托管理人应当对发行人专项账户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
偿付等进行监督。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受托管理人应与发行人以及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订立监管协议。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受托管理人应当每半年检查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是否与《募集说明书》约定一致。
4、受托管理人应当督促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披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主要内容,并将受托管理事务报告、本期债券到期不能偿还的法律程序以及其他按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业协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需要向债券持有人披露的重大事项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等监管部门规定的方式向债券持有人披露。
5、受托管理人应当每半年对发行人进行回访,监督发行人对《募集说明书》
约定义务的执行情况,并做好回访记录,出具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6、出现《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第 3.4条等规定且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
影响情形的,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该等情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受托管理人应当问询发行人或保证人,要求发行人或保证人解释说明,提供相关证据、文件和资料,并向市场公告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发生触发债券持有人会议情形的,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7、受托管理人应当在履职过程中,重点加强债券信用风险管理,履行如下
风险管理职责:
(1)建立债券信用风险管理制度,设立专门机构或岗位从事信用风险管理相关工作;
(2)对本期债券持续动态开展监测、排查,进行风险分类管理(划分为正常类、关注类、风险类或违约类)。受托管理人可根据本期债券风险分类情况,通过现场、非现场或现场与非现场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对本期债券信用风险状况程度进行排查;
(3)发现影响还本付息的风险事项,及时督促发行人方或其他相关机构披
露相关信息,进行风险预警;
(4)按照规定或约定披露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必要时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及时披露影响债券还本付息的风险事项;
(5)协调、督促发行人、增信机构等采取有效措施化解信用风险或处置违约事件。受托管理人应当督促发行人、增信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债券信用风险化解和处置预案,避免预案存在相互冲突或责任推诿等情形;在债券信用风险化解和处置预案制定及实施过程中,受托管理人应与发行人及增信机构加强沟通,密切协作,充分征求各利益相关方的意见,并根据利益相关方的意见以及风险化解或处置工作的进展情况及时调整和完善预案;债券信用风险化解和处置预案涉及
需要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事项的,受托管理人应当按照相关规定或约定及时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6)根据相关规定、约定或投资者委托,代表投资者维护合法权益;
(7)法律、法规和规则等规定或者协议约定的其他职责。
8、受托管理人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规则、《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征集债券持有人的意见,勤勉尽责、及时有效地采取相关措施,并监督相关各方严格执行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监督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的实施。
9、受托管理人应当在债券存续期内持续督导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受
托管理人应当关注发行人的信息披露情况,收集、保存与本期债券偿付相关的所有信息资料,根据所获信息判断对本期债券本息偿付的影响,并按照《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报告债券持有人。
10、受托管理人预计发行人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应当要求发行人追加担保,督促发行人履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第 3.8条约定的偿债保障措施,或者可以依法申请法定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受托管理人履行受托管理人职责依法申请法定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产生的费用应由发行人承担。受托管理人可以要求发行人为申请财产保全措施提供担保,发行人应予以配合。若发行人不予配合,受托管理人可以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要求债券持有人提供担保。
11、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受托管理人应当勤勉处理债券持有人与发行人之间的谈判或者诉讼事务。
12、发行人为本期债券设定担保的,受托管理人应当在本期债券发行前或募
集说明书约定的时间内取得担保的权利证明或者其他有关文件,并在担保期间妥善保管。
13、发行人不能偿还债务时,受托管理人应当督促发行人、增信机构和其他
具有偿付义务的机构等落实相应的偿债措施,并可以接受全部或部分债券持有人的委托,以自己名义代表债券持有人提起民事诉讼、参与重组或者破产的法律程序。
14、受托管理人对受托管理相关事务享有知情权,但应当依法保守所知悉的
发行人商业秘密等公开信息,不得利用提前获知的可能对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15、受托管理人应当妥善保管其履行受托管理事务的所有文件档案及电子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受托管理工作底稿、与增信措施有关的权利证明(如有),保管时间不得少于债券到期之日或本息全部清偿后五年。
16、除上述各项外,受托管理人还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1)债券持有人会议授权受托管理人履行的其他职责;
(2)《募集说明书》约定由受托管理人履行的其他职责。
(3) 持续督导发行人履行还本付息义务及有关承诺;
(4)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规定的其他职责。
17、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受托管理人不得将其受托管理人的职责和义务委托其他第三方代为履行。
受托管理人在履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项下的职责或义务时,可以聘请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第三方专业机构提供专业服务。
18、受托管理人有权依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规定获得受托管理报酬。受托管理人应当获得的受托管理报酬已经包含在发行人和受托管理人签署的《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8年公司债券承销协议》项下的承销费用之中,于本期债券发行期限届满后的第 2个工作日从募集款中一次性扣除,受托管理人不再单独向发行人收取。
受托管理人为履行受托管理职责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发行人负担。
(四)利益冲突的风险防范机制
1、受托管理人在履行受托管理职责时可能存在以下利益冲突情形:
(1)受托管理人或受托管理人通过代理人,参与各类投资银行业务活动时,可能会与受托管理人履行本协议之受托管理职责产生利益冲突;
(2)受托管理人其他业务部门或关联方可以在任何时候:1)向任何其他客户提供服务;2)从事与发行人或与发行人属同一集团的任何成员有关的任何交易;或 3)为与其利益可能与发行人或与发行人属同一集团的其他成员的利益相
对立的第三方的相关事宜行事,并可为自身利益保留任何相关的报酬或利润。2、针对《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第 6.1条约定的利益冲突情形时,受托管理人已按照监管要求建立完善的内部信息隔离和防火墙制度,保证:
(1)受托管理人承担本协议职责的雇员不受利益冲突的影响;
(2)受托管理人承担本协议职责的雇员持有的保密信息不会披露给与本协议无关的任何其他人;
(3)相关保密信息不被受托管理人用于本协议之外的其他目的;
(4)防止与本协议有关的敏感信息不适当流动,对潜在的利益冲突进行有效管理。
3、受托管理人不得为本期债券提供担保,且受托管理人承诺,其与发行人发生的任何交易或者其对发行人采取的任何行为均不会损害债券持有人的权益。
4、发行人或受托管理人任何一方违反《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利益冲突防范机制,对协议另一方或债券持有人产生任何诉讼、权利要求、损害、支出和费用(包括合理的律师费用)的,应负责赔偿并使其免受损失。
(五)受托管理人的变更
1、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履行变更受托管理人的程序:
(1)受托管理人未能持续履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约定的受托管理人职责;
(2)受托管理人停业、解散、破产或依法被撤销;
(3)受托管理人提出书面辞职;
(4)受托管理人不再符合受托管理人资格的其他情形。
在受托管理人应当召集而未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时,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期债券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债券持有人有权自行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2、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决定变更受托管理人或者解聘受托管理人的,自债
券持有人会议作出变更债券受托管理人的决议之日之后第十五个工作日起,新任受托管理人继承受托管理人在法律、法规和规则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原《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终止。新任受托管理人应当及时将变更情况向协会报告。
3、受托管理人应当在上述变更生效当日或之前与新任受托管理人办理完毕工作移交手续。
4、受托管理人在《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中的权利和义务,在新任受托管理
人与发行人签订受托协议之日或双方约定之日起终止,但并不免除受托管理人在《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生效期间所应当享有的权利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
(六)违约责任
1、《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任何一方违约,守约方有权依据法律、法规和规
则、募集说明书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规定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
2、若因发行人违反《债券受托管理协议》规定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则或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本期债券发行与上市的申请文件或募集文件以及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内的其他信息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从而导致受托管理人遭受损失、责任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他人对受托管理人提出权利请求或索赔),发行人应对受托管理人因此产生的责任、损失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进行调查、准备、抗辩所支出的所有费用)提供充分、有效和及时的赔偿,并使受托管理人免受损失和损害。
3、若受托管理人根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则
以及募集说明书的规定,从事履行其义务的行为,而该行为导致任何诉讼、权利要求、政府调查、损害、支出和费用(包括合理的律师费用及执行费用),发行人应负责赔偿并使其免受损害。但若该行为因受托管理人的重大过失、恶意、故意不当行为,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则的规定,或违反《债券受托管理协议》而造成,不在赔偿之列。
4、若因受托管理人的重大过失、恶意、故意不当行为,违反《债券受托管理协议》规定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则或募集说明书的规定,而导致发行人遭受损失、责任和费用,受托管理人应对发行人因此产生的责任、损失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进行调查、准备、抗辩所支出的所有费用)提供充分、有效和及时的赔偿,并使发行人免受损失和损害。
5、发行人的相关信息披露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债券持有人遭受损失的,或者公司债券出现违约情形或违约风险的,受托管理人应及时通过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等方式征集债券持有人的意见,并以自己名义代表债券持有人主张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与发行人、增信机构、及其他责任主体进行谈判,提起民事诉讼或申请仲裁,参与重组或者破产的法律程序等,有效维护债券持有人合法权益。受托管理人在受托管理期间因其拒不履行、迟延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相关规定、约定及职责,给债券持有人造成损失的,受托管理人承诺对损失予以相应赔偿。
若上述受托管理人拒不履行、迟延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相关规定、约定及职责给债券持有人造成的损失是由于发行人违反《债券受托管理协议》规定或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则或募集说明书的规定造成的,或者是由于发行人故意阻扰、设置障碍等故意或过失的原因妨碍受托管理人正常履行受托管理人职责造成的,应由发行人向债券持有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即使受托管理人被债券持有人追索并
经行政或司法、仲裁程序认定需向债券持有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发行人仍负有向受托管理人赔偿全部损失和费用的责任和义务,受托管理人有权向发行人进行追偿,要求发行人赔偿应承担前述法律责任所遭受的全部损失和费用。如发行人与受托管理人均存在过错的,则按各自的过错程度承担相应责任。
6、协议任何一方或其代表如果注意到可能引起本条所述情形,应及时通知
另一方。
7、以下事件构成《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项下的违约事件:
(1)在本期债券到期、加速清偿或回售时,发行人未能偿付到期应付本金;
(2)发行人未能偿付本期债券的到期利息,且该违约持续超过三十日仍未解除;
(3)发行人出售其全部或实质性的资产,以致对发行人就本期债券的还本付息能力产生重大实质性不利影响;
(4)发行人不履行或违反《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项下的任何承诺(上述(1)
到(3)项违约情形除外)将实质影响发行人对本期债券的还本付息义务,且经
受托管理人书面通知,或经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本金总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债券持有人书面通知,该违约持续三十个连续工作日仍未解除;
(5)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内,本期债券的担保人发生解散、注销、吊销、停业且发行人未能在该等情形发生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提供认可的新担保人为本期债券提供担保;
(6)发行人丧失清偿能力、被法院指定管理人或已开始相关的诉讼程序;
(7)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内,其他因发行人自身违约和/或违规行为而对本期债券本息偿付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
8、如果《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下的违约事件发生且一直持续三十个连续工
作日仍未解除,按照《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相关条款规定,有表决权的本期债券的债券持有人可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人和受托管理人,宣布所有未偿还的本期债券本金和相应利息立即到期。
在宣布加速清偿后,如果发行人在不违反适用法律规定的前提下采取了以下救济措施,债券持有人会议可通过决议豁免发行人的违约行为,并取消加速清偿的决定:
(1)向债券受托管理人提供保证金,且保证金数额足以支付以下各项金额
的总和:①债券受托管理人及其代理人和顾问的合理赔偿、费用和开支;②所有迟付的利息;③所有到期应付的本金;④适用法律允许范围内就迟延支付的债券本金计算的复利;
或(2)相关的违约事件已得到救济或被豁免;
或(3)债券持有人会议同意的其他措施。
9、如果发生《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第 10.7.1条约定的违约事件且自该违约
事件发生之日起持续三十个工作日仍未消除,受托管理人可自行,或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指示,采取可行的法律救济方式收回未偿还的本期债券本金和/或利息,或强制发行人履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或本期债券项下的义务。
三、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1、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包括年度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和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受托管理人应当建立对发行人的定期跟踪机制,监督发行人对《募集说明书》所约定义务的执行情况,并在每年 6月 30日前向市场或债券持有人公告或披露上一年度的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因故无法按时披露的,应当提前披露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延期披露公告,说明延期披露的原因及其影响。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第 5.1条规定的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2)发行人的经营与财务状况;
(3)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募集资金使用的核查情况;
(4)发行人偿债意愿和能力分析;
(5)增信措施的有效性分析,内外部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基本情况及处理结果;
(6)发行人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以及公司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
(7)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的执行情况;
(8)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的情况;
(9)发生《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第 3.4 条等情形的,说明基本情况及处理结果;
(10)可能影响发行人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及受托管理人采取的应对措施;
(11)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3、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出现受托管理人与发行人发生利益冲突、发行人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和募集说明书不一致的情形,或出现第 3.4条等情形且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受托管理人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该等情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市场公告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说明该重大事项的具体情况、对债券偿付可能产生的影响、受托管理人已采取或拟采取的应对措施等。
4、受托管理人应当按照规定或约定,及时就债券信用风险管理过程中发现
的重大事项披露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重点说明相关重大事项及其对投资者权益的具体影响,以及已采取、拟采取的投资者保护措施。
第十节 发行人及有关中介机构声明
一、发行人声明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
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
沈雯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二、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
沈雯 郭峰 沈臻
胡兵 唐继锋 陆卫达
黄亚钧 刘熀松 薛爽
全体监事签名:
孙宜周 陈虎 邬碧海
全体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秦正余 高军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三、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因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且公司债券未能按时兑付本息的,本公司承诺负责组织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相应还本付息安排。
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
杨华辉
项目负责人:
高洋洋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四、受托管理人声明
本公司承诺严格按照相关监管机构及自律组织的规定、募集说明书及受托管理协议等文件的约定,履行相关职责。
发行人的相关信息披露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债券持有人遭受损失的,或者公司债券出现违约情形或违约风险的,本公司承诺及时通过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等方式征集债券持有人的意见,并以自己名义代表债券持有人主张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与发行人、增信机构、承销机构及其他责任主体进行谈判,提起民事诉讼或申请仲裁,参与重组或者破产的法律程序等,有效维护债券持有人合法权益。
本公司承诺,在受托管理期间因公司拒不履行、迟延履行或者其他未按照相关规定、约定及本声明履行职责的行为,给债券持有人造成损失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
杨华辉
项目负责人:
高洋洋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五、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签字的律师已阅读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确认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律师对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致因所引用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李强
签字律师:
徐晨 高菲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年 月 日六、承担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确认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与本所出具的报告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财务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致因所引用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杨志国
签字注册会计师:
刘桢 张斌卿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七、资信评级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的资信评级人员已阅读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确认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与本机构出具的报告不存在矛盾。本机构及签字的资信评级人员对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致因所引用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评级人员签名: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蒋卫 黄蔚飞
评级机构负责人或被授权人签名:______________丁豪樑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
年 月 日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
一、本募集说明书的备查文件
(一)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二)发行人 2016年至 2018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报表
(三)主承销商出具的核查意见
(四)发行人律师为本次债券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五)评级机构为本次债券出具的资信评级报告
(六)本次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七)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在本次债券发行期内,投资者可以至公司及主承销商处查阅本募集说明书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或访问上海交易所网站查阅本募集说明书。
如对本次债券募集说明书或上述备查文件有任何疑问,可以咨询发行人或承销商。
二、查阅地点
(一)发行人: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上海市申富路 618号
联系地址:上海市虹桥路 2272号虹桥商务大厦 7楼 C座
法定代表人:沈雯
联系人:王艳、甘晶晶联系电话:021-62377325传真:021-62377327
邮编:200336
(二)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 268号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长柳路 36号兴业证券大厦 6楼
法定代表人:杨华辉
项目主办人:高洋洋
项目组成员:张伟、胡宏欣联系电话:021-68982318
传真:021-68583076
邮编:200135
三、查阅时间
在本次债券发行期内,投资者可至公司及主承销商处查阅本次债券募集说明书及上述备查文件,或访问上证所(http://www.sse.com.cn)查阅本次债券募集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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