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客服:1290940359
+发表新主题
查看: 561|回复: 0

聚飞光电: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复制链接]

聚飞光电: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苏晨曦 发表于 2021-12-8 00:00:00 浏览:  561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成为注册用户,每天转文章赚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证券代码:300303证券简称:聚飞光电公告编号:2021-074
债券代码:123050债券简称:聚飞转债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期
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限制性股票可解除限售的数量为926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为0.6903%。
2、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数量为82人。
3、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18年11月20日,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
为2018年12月7日。本次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流通日为2021年12月10日。
4、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期解除限售的议案》,公司共82名激励对象第三期可解除限售9268000股限制性股票,具体情况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1、2018年10月3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及2018年11月20日召开的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2、2018年11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
1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授予89名激励对象2400
万股限制性股票,预留600万股限制性股票。首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18年
11月20日,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18年12月7日。
3、2019年5月3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预留部分的议案》。同意确定以
2019年5月31日为授予日,授予48名激励对象600万股限制性股票。
4、2019年11月2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设定的首次授予部
分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办理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事宜。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86人,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数量为7053000股。董事高四清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出具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为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5、2020年11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期解除限售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设定的首次授予部
分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办理首次授予部分第二期解除限售事宜。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85人,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975600股。董事高四清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出具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为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的说明
(一)限售期届满
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第三个限售期为自上市之日2018年12月7日起36个月。公司首次授予限制性
2股票的第三个限售期将于2021年12月7日届满。
解除限售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
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解除限售时间解除限售比例自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24个月30%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自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30%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自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48个月40%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二)解除限售条件: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2018-2020年三
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
以2015-2017年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均值为基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数,2018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0%以2015-2017年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均值为基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数,2019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50%以2015-2017年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均值为基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数,2020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70%以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及其增长率以剔除本次及其它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考核依据。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岗位绩效考核以 KPI 及重点工作为评价依据,考核结果经分管领导审核后交人力资源部门审核备案。管理人员以年度综合考评分数为依据;核心技术(业
3务)人员以全年历次考核的算术平均分数为依据,由人力资源部汇总并上交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认。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进行打分,并依照激励对象的业绩完成率确定其解除限售的比例,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解除限售比例×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
激励对象的绩效评价结果划分为 A、B+、B、C、D 五个档次,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解除限售的比例:
考核结果 A B+ B C D
解除限售比例100%100%100%60%0
若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解除限售比例×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激励对象未能解除限售的当期份额,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三)满足解除限售条件情况的说明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三期解除限售条件是否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说明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除限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售条件。
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
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除限售条件。
4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业绩考核要求:以2015-2017年公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均值为基伙)审计:
数,2020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公司2015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增长率不低于70%。后的净利润为80938911.19元,
2016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
利润为147807700.05元,2017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为55850254.15元,以2015-2017年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
润均值94865621.80元为基数,
2020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
利润为250153795.34元,增长率为163.69%,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4、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要求:(1)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对激励对象每个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有79人2020年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进行打分,并依照激 度绩效考核结果为 A/B+/B 档,满励对象的业绩完成率确定其解除限售的比足解除限售条件,第三期计划额度例,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全部解除限售;
5解除限售比例×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2)激励对象中有3人因2020年度。 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 C 档,其第激励对象的绩效评价结果划分为 A、 三期可解除限售数量为当期计划解
B+、B、C、D 五个档次,考核评价表适用 除限售额度的 60%,另 40%的限制性于考核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股票由公司回购并注销;
解除限售的比例:(3)激励对象中有0人因2020年考核 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 D 档,其第A B+ B C D结果三期计划解除限售额度全部不得解
解除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
限售100%100%100%60%0(4)激励对象中有0人因个人原因
比例离职,不满足激励条件,其所持有若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的全部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解除公司回购注销。
限售比例×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激励对象未能解除限售的当期份额,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的首次授予第三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办理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第三期解除限售事宜。
三、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89名原激励对象中,有7人因个人原因离职,不满足激励条件,其所持有
的全部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已由公司回购注销。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82人,第三期可申请解除限售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9268000股,占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的38.6167%,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0.6903%。具体如下:
单位:股
6激励对象继续限售本次解除限售
首次授予的限制本次解除限售的首次授部分占首次授姓名职务性股票的部分予部分予的比例
高四清董事,副总经理30000001200000040%李丹宁副总经理1500000600000040%
吕加奎财务总监1500000600000040%
于芳董事会秘书1500000600000040%公司核心管理人员;绩效考核等级为
核心技术(业务)骨 A/B+
153100006124000040%干人员;董事会认为 /B 的激励对象(75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人)
(78 人) 绩效考核等级为 C
600000144000024%
的激励对象(3人)
共计2341000092680000-
四、解除限售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解除限售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不变,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本次变动后项目数量(股)比例%增加(股)减少(股)数量(股)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1257510169.37%92680001164830168.68%
高管锁定股1138606168.48%1138606168.48%
股权激励限售股118904000.89%926800026224000.20%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121683097490.63%9268000122609897491.32%
三、股份总数1342581990100.00%1342581990100.00%
注:1、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2020年10月20日起进入转股期,总股本数量因债券持有人的转股情况而发生变化,当前总股本实际数与上表存在一定差异。
2、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以解除限售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特此公告。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7日
7
5e天资,互联天下资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手机版|手机版|小黑屋|5E天资 ( 粤ICP备2022122233号 )

GMT+8, 2024-5-25 09:28 , Processed in 0.084920 second(s), 28 queries , Redis On.

Powered by 5etz

© 2016-现在   五E天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