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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易见:易见股份关于子公司拟与金州电力等相关方签署调解协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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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易见:易见股份关于子公司拟与金州电力等相关方签署调解协议的公告

隔壁小王 发表于 2021-12-9 00:00:00 浏览:  530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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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093 证券简称:*ST 易见 公告编号:2021-129
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拟与金州电力等相关方签署调解协议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金州电力来函表示愿意与公司进行调解,结合公司可持续经营的实际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滇中保理拟与金州电力等相关方就保理合同纠纷达成和解意向并
签订《调解协议》;
·本次还款计划追加图南矿业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担保、阳光电力承担一般责任保证;
·对上市公司影响:若签署《调解协议》,公司可按协议分期收回相应资金,对公司本期利润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的结果为准;
·《调解协议》尚需协议相关方确认,并经法院调解后生效,最终签订协议并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重要风险提示:
·公司存在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风险: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国证监会相关立案调查工作尚在进行中,如公司最终被中国证监会认定存在重大违法行为,并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存在终止上市的风险;
·公司存在财务类强制退市风险:截至2021年三季度末,公司合并口径净资产仍为负数。公司已多次向股东方九天控股发函督促其履行资金占用还款承诺。
目前,九天控股未履行还款承诺,亦未对资金占用的时间、性质、路径和金额进行回复,截至2021年12月8日公司仍未收到还款,2021年度期末净资产可能
1继续为负,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面临被
终止上市的风险;
公司2020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3.12条第(一)项的相关规定,若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否定意见、
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将可能被终止上市;
·流动性及持续经营风险:公司面临后续债务陆续到期还款、对外担保承担连带赔偿以及缴纳税金的资金压力。公司大额应收款项未收回的情况未得到有效改善,业务量下降,资金流动性紧张,面临流动性风险,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诉讼及资产冻结风险:目前公司涉及多笔诉讼事项,公司部分诉讼已判决,如按照判决结果进入执行阶段,将对公司的经营及业绩产生不利影响,存在诉讼风险;目前公司以及部分子公司出现欠发员工薪酬的情况,存在劳动仲裁风险;
截止目前,公司及子公司共计45个银行账户被冻结,涉及案件金额合计
71798.83万元;银行账户被冻结金额为500.96万元;截至目前,公司下属6家
子公司部分股权被冻结,涉及案件的执行金额共计21299.01万元及利息,被冻结股权的权益数额合计为15653.35万元,不排除后续新增诉讼案件或有公司其他资产被冻结的情形,加剧公司的资金紧张状况。
2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易见股份”)于2021年12月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子公司拟与金州电力等相关方签署调解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子公司深圳滇中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滇中保理”)拟与贵州金州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州电力”)等相关方签署和解协议。
金州电力及相关方包括:贵州金电实业开发有限公司(历史名称:贵州阳光万峰实业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电实业”)、黔能机电设备工程(大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黔能机电”)、金州电力、兴义市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兴义电力”)、贵州省黔西南州义龙新区义龙电力有限公司(历史名称:贵州顶效开发区阳光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义龙电力”)、贵州万峰电力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峰电力”)、兴义市上乘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乘发电”)、兴仁金峰售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仁金峰”)签署《调解协议》,同时追加贵州图南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图南矿业”)、兴义市阳光电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电力”)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一、前期诉讼情况公司已于2021年7月6日披露了《易见股份关于子公司涉及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1),法院已就上述事项立案,上述案件已于2021年9月7日、2021年10月13日开庭。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案号原告被告案件背景财产保全措施滇中保理于2019年12月与上乘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发电签订保理合同及服务协议,民法院(以下简称“昆开展额度为人民币8000.00万元明中院”)下发《民事
(2021)云的保理融资,期限6个月,到期裁定书》(2021)云01滇中金州电力、
01民初由上乘发电回购保理合同对应的民初2086号,裁定查
保理上乘发电、
2086号应收账款。滇中保理与金州电力封、扣押、冻结被申请
兴仁金峰
签订了《保证合同》,约定金州人上乘发电、兴仁金电力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滇中保峰、金州电力价值理按约定额度提供了融资款,上8486.42万元的财产。
乘发电未能按照约定完成回购。
3案号原告被告案件背景财产保全措施滇中保理于2019年12月与兴义昆明中院下发《民事电力签订保理合同及服务协议,裁定书》(2021)云01开展额度为人民币26000.00万民初2113号),裁定
(2021)云兴义电力、元的保理融资,期限6个月,由查封、扣押、冻结被申滇中
01民初义龙电力、兴义电力回购保理合同对应的应请人兴义电力、义龙
保理
2113号万峰电力、收账款。滇中保理与万峰电力签电力、万峰电力价值
金州电力订了《保证合同》,约定万峰电27217.08万元的财力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滇中保理产。
按约定额度提供了融资款,兴义电力未能按照约定完成回购。
滇中保理于2018年5月与金电昆明中院下发《民事实业签订保理合同,开展额度为裁定书》(2021)云01人民币32000.00万元的保理融民初2114号),裁定资,期限2年,到期由金电实业查封、扣押、冻结被申
(2021)云滇中金电实业、回购保理合同对应的应收账款。请人金电实业、黔能
01民初保理黔能机电、滇中保理与金州电力签订了《保机电、金州电力价值
2114号金州电力证合同》,约定金州电力承担连31481.33万元的财带保证责任。滇中保理按约定提产。
供了融资款,金电实业未能按照约定完成回购。
二、调解背景
前期金州电力来函,表示愿意与公司进行调解,经公司研判,认为通过判决并申请强制执行程序复杂,耗时较长,结合公司可持续经营的实际需要,调解协议中确定相关还款计划,并就新增担保、后续债权的清收和管理等方面完善了风控措施。截至2021年11月30日,兴义电力已归还1000.00万元。
三、调解计划
滇中保理与金州电力等相关方拟签署调解协议,并向昆明中院申请制作调解书,利息等费用最终由昆明中院确认。
4案号(2021)云01民初2086号(2021)云01民初2113号(2021)云01民初2114号
截止2021年11月30日,上截止2021年11月30日,兴截止2021年11月30日,金乘发电拖欠滇中保理保理业义电力拖欠滇中保理保理业电实业拖欠滇中保理保理业欠款
务款项本金8000.00万元,务款项本金21000.00万务款项本金30000.00万情况
罚息部分最终以法院调解为元,罚息部分最终以法院调元,罚息部分最终以法院调准。解为准。解为准。
上乘发电2022年度-2024年兴义电力2021年度-2024年金电实业2022年度-2024年还款度预计归还上述本金及相关度预计归还上述本金及相关度预计归还上述本金及相关计划利息,按季度归还本金。利息,按季度归还本金。利息,按季度归还本金。
担保上述案件原担保条件不变,现新增阳光电力为上述还款提供一般责任保证担保,图南矿业措施为上述还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董事会授权经营层根据双方商定的调解方案执行法院调解程序,并代表公司签署调解笔录等相关文件,调解内容最终以昆明中院出具的调解书为准,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或审议程序。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拟签署的《调解协议》,能够让公司收回部分资金,同时通过《民事调解书》的形式锁定剩余债权债务金额和还款计划,有利于后续债权的清收和管理;
公司制定了风控措施,若相关债务人未能按期足额履行任何一期还款义务的,公司有权宣告剩余所有未还款项均立即到期,并有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保障公司权利。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签署《调解协议》事项进行了审核,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公司及子公司深圳滇中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拟与金州电力及其相关方就
保理合同纠纷达成和解意向并签订《调解协议》,主要是综合考虑公司资金面、经营等情况,尽快收回应收款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上述事项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我们同意本次事项。
5六、风险提示
(一)截止2021年三季度末,公司已针对上述涉案金额计提坏账准备
31252.75万元,本次公司及子公司拟与金州电力及其相关方签署《调解协议》,
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的结果为准。
(二)《调解协议》尚需协议相关方确认,并经法院调解后生效,最终签订
协议并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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