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客服:1290940359
+发表新主题
查看: 516|回复: 0

固德威:关于调整因开展分布式业务提供担保相关内容的公告

[复制链接]

固德威:关于调整因开展分布式业务提供担保相关内容的公告

fanlitou 发表于 2021-12-11 00:00:00 浏览:  516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成为注册用户,每天转文章赚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证券代码:688390证券简称:固德威公告编号:2021-061
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因开展分布式业务提供担保相关内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因开展分布式业务提供担保相关内容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原担保情况概述公司于2021年7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因开展分布式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其中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昱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昱德新能源”)拟与金融机构合作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该业务中昱德新能源向金融机构销售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金融机构与终端用户(即“承租人”)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担保额度预计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
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为融资租赁项下的符合光伏分布式电站安装条件的终
端用户对融资租赁合同下的相关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
8000万元人民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因开展分布式业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3)。
二、调整后的担保情况概述
鉴于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开展经营实际情况,公司拟对上述担保进行调整:公司控股子公司昱德新能源拟与金融机构合作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并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总额度由原先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调减为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公司提供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总金额不变,其中为融资租赁项下的符合光伏分布式电站安装条件的终端用户提供的连带责任担保金额由原先不超
过8000万元人民币调减为不超过6000万元人民币,剩余2000万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由原先的融资租赁业务调整为经营性租赁业务,担保对象由融资租赁项下的符合光伏分布式电站安装条件的终端用户调整为昱德新能源。
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调整后融资租赁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融资租赁合作协议
1、担保人:江苏昱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被担保人:为融资租赁项下的符合光伏分布式电站安装条件的终端用户;
3、担保方式:保证金质押担保。
4、担保金额、期限: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担保期限由具体合同约定。
昱德新能源向金融机构销售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与金融机构签订业务合作协议和风险金合同,并缴纳一定比例的风险金。金融机构与承租人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承租人在电网电费代收支付平台或出租人指定的银行开立结算账户,经承租人授权将全部电费及补贴款项直接划转至金融机构指定账户,降低业务风险。
如在一定期限内,承租人未归还当期应付款项的,金融机构有权划扣风险金,作为昱德新能源对承租人的当期应付未付款项代偿。如承租人出现连续两次逾期且宽限期内均未还款的,昱德新能源需在一定期限内受让金融机构持有的对应租赁资产。(二)融资租赁最高额保证合同
1、担保人: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被担保人:为融资租赁项下的符合光伏分布式电站安装条件的终端用户;
3、担保方式:对融资租赁合同下的相关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担保金额、期限:不超过6000万元人民币,担保期限由具体合同约定。
(三)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进行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国家发改委、能源局等部门发布了一系列促进光伏市场发展的相关政策,分布式光伏市场需求快速增长。为了促进分布式业务发展,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支持其良性发展,昱德新能源拟与金融机构、终端用户开展金融合作,在该业务中昱德新能源向金融机构销售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金融机构与终端用户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昱德新能源为各承租人向金融机构申请直租提供保证金质押担保,公司为各承租人向金融机构申请直租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该业务合作模式已得到市场的认可,且该分布式业务相关金融合作模式已趋于成熟,已具备资金闭环条件,电费收取情况良好。承租人需经昱德新能源和金融机构双重审核,可保障所筛选终端用户的质量。昱德新能源为终端用户提供担保整体风险较小,将有利于公司分布式业务的快速发展。
四、调整后新增经营性租赁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与金融机构合作开展经营性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控股子公司的相关业务操作模式如下:
昱德新能源向金融机构销售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与金融机构签订业务合作协议和风险金合同,金融机构与符合光伏分布式电站安装条件的终端用户开展经营性租赁业务。昱德新能源负责完成前期市场推广、租赁物的施工安装、发电并网等日常运维工作,并收取一定的运维服务费用。租赁期内每年按照已并网电站的实际总发电小时数,与承诺合作区域内的年发电小时数进行对比,统计超发或欠发情况,核算超发激励金额或欠发补偿金额,其中昱德新能源通过缴纳一定比例的风险金作为支付欠发补偿金额的保障。若出现欠发的情形,昱德新能源优先使用风险金对欠发部分收益进行补偿,就风险金不足额的部分,金融机构方可要求公司在2000万最高担保额度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一)经营性租赁最高额保证合同
1、担保人: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被担保人:江苏昱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3、担保方式:对经营性租赁合作协议项下的相关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担保金额、期限: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担保期限由具体合同约定。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江苏昱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5MA25YRMX4W
3、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4、住所:苏州高新区长江路211号天都商业广场3幢14层1405室
5、法定代表人:毛银华
6、注册资本:7142万元人民币
7、成立日期:2021年5月11日
8、与公司的关系:昱德新能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70%股权。
9、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互联网数据服务;物联网应
用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管理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软件开发;企业管理咨询;机械设备租赁;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合同能源管理;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市场营销策划(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0、昱德新能源为2021年5月11日新设立公司,被担保人为非失信被执行人,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近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项目2021年9月30日2020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9683.40-
资产净额4868.77-
营业收入235.37-
净利润-231.2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225.69-
注: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开展经营性租赁业务进行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国家发改委、能源局等部门发布了一系列促进光伏市场发展的相关政策,光伏市场需求快速增长。本次担保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有利于支持其良性发展,为其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鉴于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有充分的控制权,基于业务实际操作便利,同时考虑到少数股东上海荟夸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无明显提供担保的必要性,因此本次担保由公司提供超出比例担保,少数股东上海荟夸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没有按比例提供担保。同时,担保对象经营和财务状况稳定,资产信用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产生不利影响。
五、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情形。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不含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已审批的有效额度为6.35亿元(含本次调整后的担保),占公司2020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43.59%;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5274.20万元,占公司2020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3.62%;公司对子公司担保已审批的有效额度为1.20亿元(含本次调整后的担保),占公司2020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8.24%;公司对子公司担保余额为5019.80万元,占公司
2020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3.45%。
六、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1年12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因开展分布式业务提供担保相关内容的议案》,公司开展分布式业务新增对外担保额度是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保证公司业务顺利开展。被担保对象资产信用情况良好,具有偿还债务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本次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对外担保事项。
七、独立董事意见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调整的担保事项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整体发展战略,担保风险在公司的可控范围内,并且有利于促进公司现有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盈利能力及偿债能力。公司相关的审议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综上所述,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对外担保事项,并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相关担保事项已经过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本次担保事项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担保事项是在综合考虑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而做出的,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担保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以及《对外担保制度》等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本次调整对外担保事项无异议。特此公告。
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1日
5e天资,互联天下资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手机版|手机版|小黑屋|5E天资 ( 粤ICP备2022122233号 )

GMT+8, 2024-5-31 19:08 , Processed in 0.095692 second(s), 28 queries , Redis On.

Powered by 5etz

© 2016-现在   五E天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