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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通葡:独立董事对通葡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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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通葡:独立董事对通葡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争强好胜 发表于 2021-12-11 00:00:00 浏览:  403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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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对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作为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简称:ST通葡,代码:600365)的独
立董事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独立意见
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我们认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切实可行,符合公司战略,有利于公司改善自身资本结构,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为股东提供长期稳定的回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发展前景看好,有利于公司长期战略决策的延续和实施。现公司综合考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反馈意见及公司实际情况,对《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预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独立意见
鉴于宿迁众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认购对象”)拟参与认购通葡股份2021年非公开发行的全部股份,公司与认购对象于2021年3月18日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认购协议》(以下简称“原协议”)。为保证本次非公开发行更好的推进、促进本次交易的完成,公司与宿迁众晟对原协议的认购保证金约定事项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内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拟审议的前述相关事项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将前述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一(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对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杨强程岩魏良淑
2021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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