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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国泰: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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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国泰: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93入市 发表于 2021-12-14 00:00:00 浏览:  363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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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91证券简称:江苏国泰公告编号:2021-105
转债代码:127040转债简称:国泰转债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于2021年12月8日以电子邮件、传真和送达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1年12月1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九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九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远期结售汇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纸《证券时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江苏国泰: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远期结售汇的公告》。
独立董事发表意见:2022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远期结汇额度不超过45亿美元,开展远期售汇额度不超过5亿美元。为了锁定成本、减少部分汇兑损益、降低财务费用、使公司专注于生产经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决定与银行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进行汇兑保值,以降低成本及经营风险。本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关制度的要求,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公司已为操作远期结售汇业务进行了严格的内部评估,建立了相应的监管机制,可有效控制风险,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本次拟开展远期结售汇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公司制定了《远期结售汇套期保值业务内控管理制度》,针对远期结售汇业务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内控制度,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以降低成本及经营风险,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本次拟开展远期结售汇事项无异议。
2、审议通过《关于重新制订〈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内控管理制度〉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江苏国泰: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内控管理制度
(2021年12月)》。
3、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纸《证券时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江苏国泰:关于控股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国泰邦特富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邦特富商贸”)拟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2022年度,邦特富商贸在套期保值业务中占用的可循环使用的保证金最高额度不超过(即授权有效期内任一时点都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合约金额累计不超过
200000万元人民币。公司控股子公司邦特富商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
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已制定《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内控管理制度》,通过加强内部控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为公司从事套期保值业务制定了具体操作规程;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能有效的防范和化解由于商品价格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规避商品价格大幅波动可能给其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邦特富商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占用的可循环使用的保证金最高额度不超过(即授权有效期内任一时点都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合约金额累计不超过200000万元人民币。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控股子公司本次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及实际情况制定了《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内控管理制度》,针对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内控制度,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风险应对措施,相关风险能够有效控制。公司子公司邦特富商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可以降低大宗商品市场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抵御风险能力,增强财务稳健性。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事项无异议。
4、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年产26万吨锂离子电池电解液项目暨对下属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纸《证券时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江苏国泰:关于投资建设年产 26 万吨锂离子电池电解液项目暨对下属公司增资的公告》。
5、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年产40万吨锂离子电池电解液项目暨对下属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纸《证券时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江苏国泰:关于投资建设年产 40 万吨锂离子电池电解液项目暨对下属公司增资的公告》。
6、审议通过《关于江苏国泰财务有限公司主要股东作出承诺的议案》,同意
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按照《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银行保险机构股东承诺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1】100号)要求,公司以及全资子公司江苏国泰紫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作为江苏国泰财务有限公司的主要股东(持股比例分别为80%和20%),按要求作出相关承诺。本议案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江苏国泰:江苏国泰财务有限公司主要股东承诺书》。
7、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9票,
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纸《证券时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江苏国泰:关于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
司拟开展远期结售汇的核查意见;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
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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