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为注册用户,每天转文章赚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的规定,作为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阅公司提交的相关资料,我们认为: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完整性,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
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32万元。其中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88万元,内控审计费用44万元(含税;不包括审计人员住宿、差旅费等费用)。
本事项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2、《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审阅公司提交的相关资料,我们认为:
李秉心先生的教育背景、专业知识和技能及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
职责要求,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同意李秉心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本事项需提请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
独立董事:刘放来胡越川戴欣苗
2021年12月14日 |
|
5e天资,互联天下资讯!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