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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城大通:冠城大通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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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城大通:冠城大通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股神大亨 发表于 2021-12-17 00:00:00 浏览:  487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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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067证券简称:冠城大通公告编号:临2021-039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于2021年12月10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1年12月15日以通讯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议案》
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将于2022年1月7日到期,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
稳定发展的信心及公司股票价值的判断,公司拟对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延期。
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原为67个月,自2016年6月8日至2022年
1月7日。监事会同意公司将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在原定终止日基础上延
长12个月,即至2023年1月7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2021年修订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经过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及全面讨论分析后,就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1、修订后的《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2021年修订版)》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2、公司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3、公司实施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是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
心及公司股票价值的判断,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
4、公司监事会对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名单进行了核实,认为本次员
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均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
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作为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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