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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可科技: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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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可科技: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gold 发表于 2021-12-22 00:00:00 浏览:  384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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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2021年12月股东大会须知
为保障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维护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保证股东大会的议事效率,确保本次股东大会如期、顺利召开,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
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股东大会设会务组,由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的程序安排和会务工作。
二、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的
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须在会议召开前20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或法人单位证明、授权委托书以及参会回执等,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
四、股东及股东代表依法享有发言权、咨询权和表决权等各项权益。如股东
及股东代表欲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可在签到时先向大会会务组登记。会上主持人将统筹安排股东及股东代表发言。股东及股东代表的发言主题应与本次会议议题相关;超出议题范围,欲了解公司其他情况的,可会后向公司董事会秘书咨询。
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表发言或提问。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5分钟。发言或提问时需说明股东名称及所持股份总数。每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发言或提问次数不超过2次。
股东及股东代表要求发言或提问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表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表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表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董事、监事候选人等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五、为提高股东大会议事效率,在就股东的问题回答结束后,即进行现场表决。现场会议表决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股东以其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
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中每项提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打“√”表示。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该项表决为弃权。请股东按表决票要求填写表决表,填毕由大会工作人员统一收票。
六、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将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股
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时,由见证律师、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现场表决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宣布。
七、公司聘请北京君合(杭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
八、股东及股东代表参加股东大会会议,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会议开
始后请将手机铃声置于无声状态,尊重和维护其他股东合法权益,保障大会的正常秩序。对于干扰股东大会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九、股东及股东代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
十、特别提醒: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鼓励各位股东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会。确需现场参会的,请务必确保本人体温正常、无呼吸道不适等症状,参会当日须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具,做好个人防护;会议当日公司会按疫情防控要求对前来参会者进行体温测量和登记,体温正常者方可参会,请予配合。股东大会会议议程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12月30日(星期四)下午14时00分
(二)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萧山经济开发区高新六路298号杭可科技三工厂
(三)会议召集人: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四)主持人:董事长曹骥先生
(五)网络投票系统、起止时间和投票时间
1.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12月30日至2021年12月30日
3.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监票成员
(五)全体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如下议案:
1.00《关于公司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1.01《关于公司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曹骥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1.02《关于公司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桑宏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1.03《关于公司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赵群武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4《关于公司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俞平广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0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2.0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徐亚明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2.02《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陈林林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2.03《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钱彦敏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3.00《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3.01《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郑林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3.02《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章映影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六)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发言及提问
(七)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主持人宣布会议表决结果
(九)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一)与会相关人员签署会议文件
(十二)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结束议案一:
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同意由股东提名的曹骥先生、桑宏宇先生、赵群武先生、俞平广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情况如下:
曹骥先生:男,1952年出生,69岁,大专学历,工程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4年4月-1999年1月,任杭州可靠性仪器厂厂长;1999年
1月-2017年3月,任杭州可靠性仪器厂董事长兼总经理;2011年11月-2015年
11月,任浙江杭可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5年11月至今,任浙
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可科技”)董事长兼总经理。
桑宏宇先生:男,1973年出生,48岁,本科学历,工程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6年7月-1999年8月任中国轻工总会杭州机械设计研究所技术开发部技术员;1999年9月-2015年5月历任杭州可靠性仪器厂设计师、
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2011年1月-2015年11月任浙江杭可科技有限公司副
总经理;2015年11月至今任杭可科技董事、副总经理。
赵群武先生:男,1974年出生,47岁,本科学历,工程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6年7月-2015年5月历任杭州可靠性仪器厂技术员、研究室主任、研究所副所长、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2011年11月-2015年11月任浙江杭可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研究所所长;2015年11月-2017年2月任
杭可科技董事、副总经理、研究所所长;2017年2月至今任杭可科技董事、研究所所长。
俞平广先生:男,1965年出生,56岁,本科学历,工程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7年7月-2015年6月历任杭州可靠性仪器厂技术员、项目担当、研究所长;2015年11月至今,任杭可科技监事。
本议案已经2021年12月13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2)已于2021年12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载披露。
现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予审议。
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30日议案二:
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同意由董事会提名的徐亚明女士、陈林林先生、钱彦敏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徐亚明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具备法律法规要求的独立性。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及履职能力等方面进行了审查。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情况如下:
陈林林先生,男,1974年出生,浙江嵊州人,法学博士,现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浙江工商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入选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获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荣誉称号、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曾任浙江财经大学教师(2004-2008)、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
师(2008-2017)、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院长(2017-2020),兼任中国法学会理事、浙江省法学会法理法史研究会会长、国家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研究员、浙江省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
徐亚明女士,女,1954年出生,现任浙江财经学院会计学院副教授。1982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财务与会计专业,获经济学学士;1997年获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硕士;1975至1978年9月任昆明、云南金马矿山机械厂、
财务科、总账会计;1982年7月至1987年8月,任职于四川省纺织工业厅、计财处(承担全省纺织工业成本分析及纺织简报);1987年8月至今任浙江财
经学院会计学院副教授;其中:1991年至2005年期间曾担任会计理论教研室、
财务会计教研室、财务会计系主任。
钱彦敏先生,男,1962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8年8月至1995年9月任浙江大学华家池校区经济与贸易学院讲师;1995年12月至1998年12月任浙江大学华家池校区经济与贸易学院副教
授、系主任;1996年9月至1998年7月任加拿大西安大略大学经济系研究员、
加中学者交流项目访问学者;2001 年 9 月至 2012 年 8 月任加拿大 Scotia Bank
风险分析师;2004年9月至今任浙江大学金融学院研究院研究员、浙江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
本议案已经2021年12月13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2)已于2021年12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载披露。
现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予审议。
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30日议案三:
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股东提名郑林军先生、章映影女士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位职工代表监事胡振华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提名情况如下:
郑林军先生:男,1966年出生,55岁,本科学历,工程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9年8月-2015年5月历任杭州可靠性仪器厂技术员、计划部部长;2011年11月-2015年11月任浙江杭可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信息
计划部部长、监事;2015年11月至今任杭可科技监事会主席,项目工程部部长。
章映影女士:女,副总经理,1966年出生,55岁,高中学历,助理工程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4年7月-2015年6月历任杭州可靠性仪器厂员工、车间主任、制造部部长、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2011年11月-2015年
11月任浙江杭可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制造部长;2015年11月
-2017年2月任杭可科技董事、副总经理;2017年2月至今任杭可科技副总经理。
胡振华先生:男,1984年出生,37岁,大专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4年4月-2004年10月任杭州杭可精密仪器有限公司调试工程师;
2004年10月-2015年6月任杭州可靠性仪器厂销售员;2015年7月-2016年11月任杭可科技销售员;2015年11月至今任杭可科技职工代表监事。
本议案已经2021年12月13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2)已于2021年12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载披露。
现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予审议。
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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