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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风科技:关于为公司及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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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风科技:关于为公司及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公告

罗女士 发表于 2021-12-24 00:00:00 浏览:  415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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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2202股票简称:金风科技公告编号:2021-089
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公司及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年12月23日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
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
议了《关于为公司及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完善风险控制体系,降低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责任保险具体方案
1、投保人: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3、责任限额:每年不低于1000万美元(具体以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数额为准)4、保费支出:每年不超过70万元人民币(具体以保险公司最终报价审批数据为准)5、保险期限:12个月
为提高决策效率,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权限内办理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全体董事、全体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项议案将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黄天祐先生、魏炜先生、杨剑萍女士发表如下独立
意见:
经审查,本次为公司及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控制体系,降低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力、履行职责,保障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权益。该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经审议,监事会认为,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有利于完善风险管理体系,促进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履职,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保障广大投资者利益;本次为公司及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履行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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