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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127证券简称:蓝特光学公告编号:2021-030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于2021年12月17日发出会议通知,于2021年12月24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冯艺女士召集,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3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监事会认为,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也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且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1)。
1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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