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客服:1290940359
+发表新主题
查看: 400|回复: 0

大华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复制链接]

大华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小燕 发表于 2021-12-29 00:00:00 浏览:  400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成为注册用户,每天转文章赚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作为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公司以下事项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现就此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放弃参股公司优先受让权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公司放弃本次股权转让的优先受让权,并未改变公司持有浙江华诺康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权比例,对公司在上述标的公司的权益没有影响,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和持续经营能力不会产生不利影响。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没有参加议案表决,也没有代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关联交易决策及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放弃优先受让权。
二、关于放弃子公司优先受让权暨关联交易(一)的独立意见
公司放弃本次股权转让的优先受让权,并未改变公司持有浙江华飞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权比例和表决权比例,对公司在上述标的公司的权益没有影响,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和持续经营能力不会产生不利影响。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没有参加议案表决,也没有代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关联交易决策及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放弃优先受让权。
三、关于放弃子公司优先受让权暨关联交易(二)的独立意见
公司放弃本次股权转让的优先受让权,并未改变公司持有无锡大华锐频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权比例,对公司在上述标的公司的权益没有影响,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和持续经营能力不会产生不利影响。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没有参加议案表决,也没有代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关联交易决策及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放弃优先受让权。
四、关于受让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交易有助于提升公司对子公司的管理,符合公司长期发展目标。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没有参加议案表决,也没有代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关联交易决策及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同意此次关联交易。
五、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董事会对本次关联交易按法律程序进行审议,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关联交易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涉及交易定价,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增资事项。
独立董事:刘翰林、张玉利、曹衍龙
2021年12月29日
5e天资,互联天下资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手机版|手机版|小黑屋|5E天资 ( 粤ICP备2022122233号 )

GMT+8, 2024-5-17 21:06 , Processed in 0.119358 second(s), 28 queries , Redis On.

Powered by 5etz

© 2016-现在   五E天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