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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84证券简称:哈工智能公告编号:2021-136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哈工智能”)于2021年12月2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了《公司第十一届董事
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知》。本次董事会会议以现场加通讯会议方式于2021年12月29日上午10:00在上海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董事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乔徽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的议案》为了降低公司的损失,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宁哈工我耀机器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宁哈工我耀”或“出租方”或“乙方”)与浙江中车尚驰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中车尚驰”或“承租方”或“甲方”)在2021年下半年签订了《租赁合同》,将位于浙江省海宁市经济开发区芯中路6号5幢A05厂房(当地政府提供给海宁哈工我耀的已到期的临时厂房)内的展厅钢结构、装饰及暖通、会
议桌及沙发等租赁物出租给浙江中车尚驰,租赁期限自2021年6月1日起至2023年5月31日止。租赁期内租金合计约为50万元(含税),第一年租金为30万元(含税),第二年租金为20万元(含税)。前述事项已经子公司内部审批通过。
为最大程度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促进资源的合理配置,公司董事会同意全资子公司海宁哈工我耀与浙江中车尚驰签订《租赁合同之补充协议》,对原合同
1内容进行补充,在租赁期限届满后,海宁哈工我耀将本合同项下的租赁物无偿转
让并交付给承租方。自租赁期限届满之次日起,租赁物所有权归属承租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及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37)。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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