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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晨生态:山东美晨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2021年半年度受托管理人事务报告(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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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晨生态:山东美晨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2021年半年度受托管理人事务报告(4)

shenfu 发表于 2021-12-31 00:00:00 浏览:  366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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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美晨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2021年半年度受托管理人事务报告
受托管理人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二0二一年十二月山东美晨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2021年半年度受托管理人事务报告声明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投行”)编制本报
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发行人所提供的2020年度审计报告、2021年半年度未经审计财务报告、山东美晨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晨生态”、“发行人”或“公司”)提供的证明文件以及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存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东方投行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山东美晨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2021年半年度受托管理人事务报告
目录
声 明 ................................................ II
第一章本期债券概况......................................1
第二章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职情况........................2
第三章发行人的经营与财务状况............................3
第四章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5
第五章本期债券本年度的本息偿付情况......................6
第六章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的情况..........................7
第七章与本期债券增信相关的主体或者实体发生的重大变化情况8
第八章本期债券跟踪评级情况..............................9
第九章发行人报告期内发生的重大事项.....................10
第十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
况....................................................11
第十一章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14
第十二章募集说明书约定的其他事项.......................15山东美晨生态环境股人事务报告
第一章本期债券概况
一、发行人名称山东美晨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二、备案文件和备案规模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7年3月27日出具的《关于核准山东美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409号”)核准,山东美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山东美晨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获批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8亿元的公司债券。
三、本期债券的主要条款
债券简称:17美晨01
发行规模:4亿元
债券期限:5年,附第3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票面利息:5.78%
发行方式:公开发行
监管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诸城支行
增信措施:本期债券由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
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信用级别:主体 AA,债项 AAA
1山东美晨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2021年半年度受托管理人事务报告
第二章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受托管理人依据《管理办法》、《执业行为准则》、上市规则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的规定以及《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持续跟踪发行人的资信状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债券本息偿付情况、偿债保障措施实施情况等,并督促发行人履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受托管理协议中所约定的义务,积极行使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2山东美晨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2021年半年度受托管理人事务报告
第三章发行人的经营与财务状况
一、发行人经营情况发行人主营业务为园林绿化业务与橡胶非轮胎业务。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资产总额1131616.22万元,负债总额798333.08万元,所有者权益336118.45万元,资产负债率69.79%。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33283.14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5333.07万元。
二、发行人财务情况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项目2021年6月末2020年6月末增减幅度
流动资产合计8477392098.029023162698.80-6.05%
非流动资产合计2838770079.351960396221.8844.81%
资产总计11316162177.3710983558920.683.03%
流动负债合计4799749521.405296975002.20-9.39%
非流动负债合计3183581283.021946099141.1663.59%
负债合计7983330804.427243074143.3610.22%
股东权益合计3332831372.953740484777.32-10.90%
(二)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项目2021年半年度2020年半年度增减幅度
营业收入1160048663.151309726009.21-11.43%
营业成本901395875.09947840944.86-4.90%
营业利润-45988844.9536083061.39-227.45%
营业外收入5865821.641676236.73249.94%
利润总额-41188360.2536731847.08-212.13%
净利润-56399831.2417274783.60-426.49%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项目2021年半年度2020年半年度增减幅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114662977.59-214913242.0846.65%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126755776.66-189665797.9033.17%
3山东美晨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2021年半年度受托管理人事务报告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196835170.28541260980.15-63.6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
增加额-44735951.68136684531.28-132.73%
4山东美晨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2021年半年度受托管理人事务报告
第四章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发行人经证监许可﹝2017﹞409号文备案,于2017年8月1日公开发行人民币40000.00万元的公司债券,扣除承销费用后的全部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8月2日划入发行人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诸城支行开立的债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二、本期私募债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根据“17美晨01”募集说明书,本期债券发行所募集资金
40000.00万元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和偿还有息负债,其中
15000.00万元用于补充营运资金,25000.00万元用于偿还有息负债。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所募集的公司债券资金已经全部按照募集资金规定的用途使用,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截至本受托管理报告出具日,发行人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关于募集资金用途的约定使用,未出现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5山东美晨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2021年半年度受托管理人事务报告
第五章本期债券本年度的本息偿付情况
一、本期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
17 美晨 01(证券代码:112558.SZ)于 2021 年 8 月 2 日进行付息,在2021年7月29日(即付息日前两个工作日),发行人已将2021年度应付利息及手续费足额按期分别划付至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要求的账户中。
17 美晨 01(证券代码:112558.SZ)的本金兑付日为 2022 年 8月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20年8月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6山东美晨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2021年半年度受托管理人事务报告
第六章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未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7山东美晨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2021年半年度受托管理人事务报告
第七章与本期债券增信相关的主体或者实体发生的重大变化情况本期债券由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
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本报告出具日,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未发生重大变化。
8山东美晨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2021年半年度受托管理人事务报告
第八章本期债券跟踪评级情况
根据本期债券跟踪评级安排,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将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对发行人开展定期以及不定期跟踪评级,定期跟踪评级每年进行一次,不定期跟踪评级由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发行人发生可能影响评级报告结论的重大事项,以及发行人的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时启动。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6月16日出具跟踪评级报告《山东美晨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2021年跟踪评级报告》(联合﹝2021﹞4434号),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17 美晨 01 跟踪信用等级为 AAA。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30日出具《关于下调山东美晨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主体评级展望的公告》(联合﹝2021﹞11376 号),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负面,维持 17 美晨 01 债项信用等级为 AAA,债项评级展望为稳定。
9山东美晨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2021年半年度受托管理人事务报告
第九章发行人报告期内发生的重大事项
报告期内,发行人发生重大事项情况如下:
2021年5月20日,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作为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出具了《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山东美晨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对发行人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重大事项作出披露。
10山东美晨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2021年半年度受托管理人事务报告
第十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情况如下:
发行人于2021年04月16日、2021年05月10日分别召开2021
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2020年度股东大会、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
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顺利完成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工作,相关情况如下:
(一)第五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有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董事
3名,成员如下:
1、非独立董事:窦茂功先生、庞安全先生、王永刚先生、李瑞
龙先生、徐海芹先生、张磊先生(非原实际控制人);
2、独立董事:刘金鑫先生、陈祥义先生、武辉女士。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2020年度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董事会成员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二)第五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成员如下:
1、非职工代表监事:李磊先生、张淑珍女士;
2、职工代表监事:张静女士。
第五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自2020年度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
年,第五届监事会成员最近两年内未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的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规要求。
11山东美晨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2021年半年度受托管理人事务报告
(三)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1、总经理:王永刚先生(兼任)
2、副总经理:庞安全先生(兼任)
3、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李炜刚先生
4、财务总监:郑舒文女士
5、证券事务代表:张云霞女士
独立董事对上述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与及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四)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届满离任情况1、因任期(原任期自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即2018年04月16日起三年)届满,郑召伟先生、姜永峰先生不再担任董事职务,仍在公司任其他职务;李荣华先生、赵向阳先生、郭林先生不再担任董事、独立董事职务,亦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截至上述重大事项公告出具日,郑召伟先生、李荣华先生分别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直接持有和间接持有股份数量合计)为18510962
股、2501647股,分别占公司总股本的1.2739%、0.1722%。
郑召伟先生在2011年06月29日首次公开发行公司股份时承诺:
自股份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也不由股份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同时,在本人担任股份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股份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并且在卖出后六个月内不再买入股份公司的股份,买入后六个月内不再卖出股份公司股份;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半年后的十二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公司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有股份公司股票总数的比
例不超过50%。
12山东美晨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2021年半年度受托管理人事务报告
截至上述重大事项公告出具日,郑召伟先生遵守了上述承诺;李荣华先生、姜永峰先生、赵向阳先生、郭林先生已严格遵守在任职公
司董事期间所作出的股份锁定承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
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2、因任期(原任期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即2018年04月16日起三年)届满,张兵先生、罗旭先生不再担任副总经理职务,仍在公司任其他职务。
截至上述重大事项公告出具日,张兵先生、罗旭先生未直接及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上述离任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任后六个月内,将继续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1)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
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2)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本公司股份;(3)《公司法》对董监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13山东美晨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2021年半年度受托管理人事务报告
第十一章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无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情况的存在。
14山东美晨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2021年半年度受托管理人事务报告
第十二章募集说明书约定的其他事项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无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重大事项情况的存在。
15山东美晨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2021年半年度受托管理人事务报告本页无正文,为《山东美晨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2021年半年度受托管理人事务报告》之盖章页)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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