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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特集团: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之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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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特集团: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之核查意见

零零八 发表于 2022-1-1 00:00:00 浏览:  229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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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之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浙江英
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特集团”或“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6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对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及募投项目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159号)核准,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6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共计
60000万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其他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93264498.99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证报告》(天职业字[2021]465号)。
本次募集资金用于如下项目:
序项目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投入额项目名称实施主体号(万元)(万元)浙江英特药谷电子商
1英特药谷运营中心30700.0024200.00
务有限公司绍兴(上虞)医药产业中浙江英特物联网有限
237800.0017800.00
心公司
3补充流动资金-18000.00英特集团
合计68500.0060000.00-
二、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全称:浙江英特药谷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特药谷公司”)
1成立日期:2019年6月18日
法定代表人:杨永军
注册资本:4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电子商务技术、计算机软硬件、通讯技术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
技术咨询、成果转让;生物技术、医药技术的技术开发;药品、食品、医药中间
体、化学试剂(以上两项除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玻璃制品、仪器仪表、机械设备、日用百货、消字号消毒用品、化妆品、包装材料的销售;仓储服务(除危险化学品);广告的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凡涉及许可证的凭有效许可证经营);物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医药信息咨询(非医疗性);商务信息咨询;
健康管理咨询(非医疗性);市场营销策划;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网络工
程、室内外装饰工程的设计、施工(凭资质证书经营)。
英特集团持有英特药谷公司100%股权,英特药谷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1年9月30日2020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8355.716989.79
负债总额4431.793022.02
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3923.933967.77
项目2021年1-9月2020年1-12月营业收入0.000.00
利润总额-43.63-32.23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43.85-32.23
注:2020年财务数据经审计,2021年1-9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三、增资方案2020年4月23日,公司八届四十二次董事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英特药谷运营中心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英特药谷公司投资建设英特药谷运营中心,项目总投资约30700万元。
2021年1月5日,公司公开发行面值总额6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
2称“可转债”),期限6年。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共计6亿元,其中英特药谷运营中
心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2.42亿元。
为满足英特药谷运营中心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公司拟以可转债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对英特药谷公司增资26000万元,增资完成后,英特药谷公司的注册资本将由4000万元增加至30000万元。公司将根据项目的实施进度分批现金出资,首批增资款为14000万元,资金来源于可转债募集资金。
四、本次增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是基于英特药谷运营中心项目建设需要,是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而执行的必要措施,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也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增资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五、本次增资资金的募集资金管理事项
本次增资款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由项目实施主体英特药谷公司用于指定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公司和英特药谷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六、公司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公司于2021年12月31日召开的九届十次董事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全资子公司英特药谷公司增资的议案》,为满足英特药谷运营中心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同意公司拟以可转债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对英特药谷公司增资26000万元。
(二)监事会意见公司于2021年12月31日召开的九届八次监事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全资子公司英特药谷公司增资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将募集资金以增资
3方式投入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项目建设内容,同意
本次将募集资金以增资方式投入募投项目实施主体。
(三)独立董事意见1、本次董事会审议及表决《关于公司向全资子公司英特药谷公司增资的议案》的程序符合《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本次增资的部分资金属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其使用方
向及额度严格按照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承诺用途执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3、本次增资事项符合公司整体经营管理的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事宜。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相关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综上,中信证券对英特集团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4(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之核查意见》之签章页)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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