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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微电子: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池业务相关事项的问询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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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微电子: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池业务相关事项的问询函》的公告

国民爷爷 发表于 2022-1-6 00:00:00 浏览:  372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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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360证券简称:华微电子公告编号:临2022-002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池业务相关事项的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华微电子”)于2022年1月5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下发的《关于对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池业务相关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2]0005号)(以下简称“《问询函》”)。《问询函》具体内容如下:
2022年1月5日,你公司公告称,公司在浙商银行沈阳分行开展资产池业务,2020年3月13日-23日累计向浙商银行资产池存入4亿元,同时累计融出资金本金4亿元,融资期限1年。上述货币资金受限情况及负债情况未在2020年年报中披露。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6.1条等有关规定,现请公司核实并补充披露以下事项。
一、请公司核实并补充披露:(1)上述资产池业务的开展模式及业务流程,
包括但不限于资金存放方式及还本付息方式,融资额度及存贷款利率,受限资金规模及解除限制条件等;(2)开展上述资产池业务的背景、目的,说明存入大额本金同时增加等额有息借款的原因、合理性及必要性,是否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3)参与上述资产池业务的决策人员、决策时间和业务实际开展期间,是否履行相应审议披露程序。请年审会计师和独立董事发表意见。
二、请公司核实并补充披露:(1)逐笔列示上述融资款项的起始日及到期日、
最新余额及还款安排、具体用途和最终去向,核实是否流向控股股东及关联方;
(2)除上述资产池业务外,2021年末上市公司其余受限货币资金余额,逐笔列示具体受限原因;(3)结合货币资金受限情形,说明公司是否存在与控股股东及
其关联方联合或共管账户的情况,是否存在货币资金被其他方实际使用的情况,是否存在为其他方违规提供担保等潜在的合同安排或潜在的限制性用途。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三、请公司全面核实前期财务报告是否真实、准确、完整地对资产和负债进
行会计确认和列报披露,自查内部控制规范有效性,是否存在其他影响资产、负债等报表科目真实、准确、完整列报的情形。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请你公司收到本问询函后立即披露,并于2022年1月12日前内披露对本问询函的回复。
公司将按要求及时回复《问询函》所提问题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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